员工离职管理规程
1. 离职申请与通知
- 员工应书面提交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日期。
- 离职申请应提前至少两周送达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
2. 离职面谈
- 人力资源部门需安排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收集反馈意见。
- 面谈结果将作为改进公司政策的参考。
3. 工作交接
- 离职员工需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包括文档、项目进度、职责等。
- 接收人应确认交接内容完整无误。
4. 资产回收
- 员工离职前,需归还公司所有财产,如办公设备、证件等。
- 未归还或损坏的资产将从结算中扣除相应价值。
5. 离职结算
- 人力资源部门计算员工的工资、奖金、年假等补偿。
- 结算应在离职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
6. 保密协议
- 确认离职员工遵守签署的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 违反协议将面临法律追责。
7. 反馈与评价
- 公司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后评价,作为档案记录。
- 前员工可提供匿名反馈,用于公司持续改进。
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1. 员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
2. 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
3. 完成工作交接,接收人签字确认
4. 回收公司资产,如有损失进行赔偿
5. 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结算
6. 确认保密协议的遵守情况
7. 提交离职后评价,存档备案
员工离职管理规范
1. 所有离职流程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员工权益。
2. 离职面谈和反馈收集应保持客观,旨在提升公司运营。
3. 工作交接必须详尽,确保业务连续性不受影响。
4. 离职结算应准确无误,遵循劳动法规。
5. 对于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
6. 离职管理流程应定期审查,以适应公司发展变化。
通过上述规程,我们旨在建立一个有序、公正的离职管理体系,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公司持续改进提供宝贵反馈。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转岗内部调职规程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离职、转岗(内部调职)规程
1、目的
规范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确保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以下所有员工的离职及内部调职工作。
3、职责
3.1、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提出本部门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申请及
审核工作。
3.2、综合部/人事部负责员工的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复核及手续办理。
3.3、总经理负责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
4、规程
4.1、员工离职
4.1.1、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劝退、解雇四种形式:
a)辞职: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公司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并经公司同意的一种行为。一般试用期员工无须提前通知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劳动合同予以补偿。如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b) 自动离职: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人员,公司一律不结算薪金,不提供离职证明,并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c) 劝退:是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公司行政奖罚制度向员工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劳动合同进行一定补偿的一种行为。如员工有要求,可提供离职证明。
d)解雇: 是因为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行政奖罚制度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不良影响,公司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经公司解雇的员工,公司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如员工要求,公司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4.1.2、员工离职的提出与审核:
a)离职的提出:
用人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行政奖罚制度向人事部提出劝退、解雇员工申请并将奖罚单附后;员工连续旷工3天,由用人部门于员工连续旷工第四日依据公司行政奖罚制度向人事部提出该员工自动离职报告,并将奖罚单附后;因部门没能及时将员工自动离职情况报告人事部而引起公司经济损失由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员工向用人部门或综合部/人事部提出辞职申请。
b)用人部门审核:
辞职,由员工/用人部门向人事部索取《员工离职表》(一式两份),员工按表格要求填写离职原因、申请离职时间等项目,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报综合部/人事部。劝退、解雇、自动离职,由用人部门依据公司行政奖罚制度向综合部/人事部索取《员工离职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用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将奖罚单附后报综合部/人事部。
4.1.3、综合部/人事部复核。综合部/人事部接到《员工离职表》后在一日内按以下方式进行复核,然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a)劝退、解雇、自动离职工作的复核:依据公司行政奖罚制度有关规定、员工绩效考评结果予以复核:
有奖罚单附件的,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没有罚单附件的,按行政奖罚管理制度处理。
b)员工辞职工作的复核:员工因个人私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又不能帮助解决的,综合部/人事部应予以批准;如员工因上述条件以外的原因提出辞职的,综合部/人事部应先予调解,调解无效的,按公司有关员工投诉及行政复议规定处理。
4.1.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一日内给出审批意见。
4.1.5、综合部/人事部将总经理审批意见通知用人管理处/部门。
4.1.6、用人部门按批准的离职日期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4.1.7、离职员工于批准离职当日到综合部/人事部领回经审批的《员工离职表》,综合部/人事部应告诉员工办理离职的程序。
4.1.8、离职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a)离职人员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按《工作交接表》进行工作交接,并予以监督。交接无误后,接管离职人员工作的指定人员在《员工离职表》的部门工作交接栏签名,如有资料丢失,按公司有关标准作业规程予以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备注栏;
b)离职人员到仓库退还工衣、工具。仓管员在仓库栏签名确认,如有丢失或不正常损坏,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c)离职员工到财务部结清欠款,财务部有关人员在,《员工离职表》的财务部栏内签名确认;
d)离职员工到综合部/行政部结算电话费及退还办公用品、交通、通讯等工具及钥匙、饭卡,综合部/行政办有关人员在行政部栏签名确认,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e)离职人员到综合部/人事部交还〈员工手册〉、工牌、考勤卡等后,等综合部/人事部通知后,到有关部门领取工资:
丢失员工手册的扣款 元;
丢失钥匙的扣款 元/条;
丢失员工牌的扣款 元
丢失饭卡的按离职日期前全餐处理;
丢失考勤卡的由部门根据考勤记录予以补签考勤,经综合部/人事部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4.1.9工资结算:
a)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依据公司的离职人员结算制度,结算离职员工的伙食费、水电费,并记录在〈员工离职表〉的备注栏;
b)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将离职员工的伙食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扣款项目,在其工资内一次扣除(计算公式为:实发金额=工资标准+加班费-考勤应扣-伙食费-水电费-电话费-其他扣款),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在〈员工离职表〉中人事部栏、考勤计算栏、工资计算栏分别予以签名确认后,报综合部/人事部负责人审核;
c)综合部/人事部负责人审核:
审核无误后,在现金支付单上填写支付工资数目并签字确认,将员工离职表及其相关单据一起报财务部审核;发现问题,由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重新办理。
4.1.11总经理对〈员工离职表〉及现金支付单予以复审:审核无误后由财务部取回做好现金支付准备,并将〈员工离职表〉第一联反还综合部/人事部;审核发现有误及时纠正,并在当月绩效考评相关项目中予以扣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4.1.12综合部/人事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退宿手续后,去财务部领取工资离开公司。
4.1.13自动离职人员离职手续由用人部门指定人员依照以上条款办理,自动离职人员一律不结算工资,公司并保
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4.2、员工内部调职
4.2.1、员工内部调职包括:
部门之间调动和管理处之间调动两种形式。用人部门内部调岗,由用人部门内部调配,只需用人部门内部办理工作交接即可。如调动工作同时涉及调薪,则按公司的转正/晋升/调薪规定制度同时办理。
4.2.2离职的提出:
a)调出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向综合部/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b)调入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情况向综合部/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申请;
c)申请调动的员工依据自身情况向用人部门提出内部调职的申请;
d)申请调动的员工依据自身情况向综合部/人事部提出内部调职的申请;
4.2.3、综合部/人事部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提供《员工调动表》。
4.2.4、调动部门审核:
a)调出(入)部门要求调动者,由调动部门主动联系接受单位或委托综合部/人事部联系,然后部门负责人在调出(入)部门及意见上签字确认;
b)员工要求调动者,由员工主动联系接受单位或委托综合部/人事部联系,调出部门同意调动后予以签字。如果调出部门不同意该员工调动,则不办理调动手续。
4.2.5、综合部/人事部复核:
a)调出员工有接收单位的,可予签名同意调动,然后按正常调动手续办理;
b)如暂无接收单位,综合部/人事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出部门及申请调动员工,直至找到接收单位,方可按正常手续办理;
c)调入部门如无合适人选或综合部/人事部推荐不到合适人选,综合部/人事部应将情况反馈给调出部门,直至找到合适人选,方可按正常手续办理;
d)调出期一般情况下,定在次月的1日,因工作关系不便在次月1日调动的经与调出部门及调入部门协商后,也可予以批准。
4.2.6、审批:
a)属部门之间调动的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正常手续办理;
b)属管理处之间调动的,须经接收方管理处签名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 按正常手续办理。
4.2.7、综合部/人事部将总经理的审批意见通知调动调出部门、接收单位及调动员工。
4.2.8、调动的员工按批准的调动日期办理交接:
a)部门之间调动,只须办理工作交接;
b)管理处之间调动的,还须办理以下手续:
内部调职员工到仓库退还工衣、工具。仓管员在仓库栏签名确认,如有丢失或不正常损坏,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调职表》的备注栏。
内部调职员工到财务部结清欠款,财务部有关人员在《员工调职表》的财务栏内签名确认;
内部调职员工到综合部/行政部结算电话费及办公用品、交通、通讯等工具及钥匙、饭卡,综合部行政负责人员在行政栏签名确认,并将扣款项目记录在《员工调职表》的备注栏。
4.2.9、内部调职人员到综合部/人事部办理以下手续:
a)退还工牌、考勤卡等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b)综合部/人事部为内部调职员工配发调入单位的钥匙、工牌、饭卡,在原考勤卡上注明调职日期,并将用餐费用记录在《员工调职表》的备注栏;
c)综合部/人事部引导内部调职员工熟悉调入单位的打卡、餐厅及宿舍位置;
d)综合部/人事部月底将内部调职员工工资及扣款情况报财务部计发工资。
4.2.10、工资计算:
a)所有员工的内部调职,其工资支出计入接收单位当月工资成本;
b)涉及调职且调薪的,按公司有关转正、晋升、降级、调薪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4.2.11、人事记录:
a)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将员工调动情况登记在员工花名册内,注明调往部门/管理处、调动时间,并在原部门/管理处注销;
b)综合部/人事部有关人员将调动人员情况登记在接收部门/管理处的员工花名册内,注明工作证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职称、入职时间、调动的职位、工资等内容;
c)将调动员工的人事档案转移到接收部门/管理处存放。
4.3、员工离职、内部调职管理工作的办理过程可作为以上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相关表格:
员工离职表
工作交接表
员工调动表
第2篇 zz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规程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员工离职的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确保员工离职工作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经理以下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0职责
3.1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离职的申请受理工作;
3.2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员工离职的审核工作;
3.3总经理负责员工离职工作的审批。
4.0程序要点
4.1离职审批权限
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的离职均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2辞职
4.2.1各级人员辞职时间要求
a)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须提前3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b)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须提前2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c)安全员、清洁服务人员须提前15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4.2.2辞职人员按规定时间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和经理审核后,公司领导批准。
4.2.3申请辞职的人员在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前,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部门管理,否则以擅自离开岗位处理,作自动离职论处。
4.3辞退
4.3.1公司有权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而无须事先通知;
a)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c)连续二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一年绩效考核结果有三次为基本合格的;
d)月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3.2各部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写明辞退员工的具体原因和情况,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4离职手续:离职人员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附qp-02-02-f002物品领用清单)报中心经理审核完毕后,方可离开部门,具体手续如下:
4.4.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2归还所借公款。
4.4.3归还办公用品。
4.4.4交还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出入卡及有关证件和物品。
4.4.5交还公司所发工作服。
4.4.6住公司宿舍员工必须及时办好退房手续。
4.4.7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填写《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
4.4.8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有关工资结算手续。
4.4.9辞职人员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统一安排面谈,并做相应记录。
5.0支持性文件
5.1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6.0质量记录
6.1qp-02-03-f001 员工离职申请表
6.2qp-02-03-f002 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6.3qp-02-03-f003 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
第3篇 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规程
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规范员工离职的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确保员工离职工作的质量。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经理以下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0职责
3.1 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离职的申请受理工作;
3.2 管家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员工离职的审核工作;
3.3 总经理负责员工离职工作的审批。
4. 0程序要点
4.1 离职审批权限管家服务中心员工的离职均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2 辞职
4.2.1 各级人员辞职时间要求a)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须提前3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b)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须提前20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c)安全员、清洁服务人员须提前15天向所在管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4.2.2 辞职人员按规定时间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管家服务中心部门主管和经理审核后,公司领导批准。
4.2.3 申请辞职的人员在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前,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部门管理,否则以擅自离开岗位处理,作自动离职论处。
4.3 辞退
4.3.1 公司有权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而无须事先通知;a)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c)连续二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一年绩效考核结果有三次为基本合格的;d)月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3.2 各部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写明辞退员工的具体原因和情况,报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4.4 离职手续:离职人员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附qp-02-02-f002物品领用清单)报中心经理审核完毕后,方可离开部门,具体手续如下:
4.4.1 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2 归还所借公款。
4.4.3 归还办公用品。
4.4 .4交还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出入卡及有关证件和物品。
4.4 .5交还公司所发工作服。
4.4 .6住公司宿舍员工必须及时办好退房手续。
4.4 .7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填写《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
4.4 .8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离职人员工资结算单》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有关工资结算手续。
4.4 .9辞职人员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统一安排面谈,并做相应记录。
5. 0支持性文件
5.1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6. 0质量记录
6.1 qp-02-03-f001 员工离职申请表
6.2 qp-02-03-f002
75位用户关注
99位用户关注
51位用户关注
4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