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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管理规程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住宅小区管理规程

有哪些

1. 管理架构:设立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和维护,包括保安、清洁、绿化、维修等。

2. 居民参与: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居民与物业公司的沟通桥梁,参与决策。

3. 规章制度: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包括停车管理、垃圾处理、公共设施使用等。

4. 安全管理:确保小区的安全,如设置门禁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 环境维护: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定期修剪绿化,及时处理噪音、污染等问题。

6. 维修服务:提供及时的设施维修服务,确保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7. 费用收取与管理:公平透明地收取物业费,合理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模板

1. 小区出入管理:

- 所有居民需持有效证件进出小区。

- 来访人员应登记,并由住户陪同。

- 外来车辆需经过许可,按指定区域停放。

2. 公共设施使用:

- 儿童游乐区开放时间固定,需家长陪同。

- 游泳池、健身房等设施需预约,遵守使用规则。

- 公共绿地禁止随意踩踏,严禁私占。

3. 环境卫生:

- 每日定时清扫小区公共区域,保持干净整洁。

- 居民应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指定垃圾桶,不得乱丢。

- 对于宠物排泄物,主人应及时清理。

4. 维修服务流程:

- 居民发现问题后,通过物业热线或在线平台报修。

- 物业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进行评估并安排维修。

- 维修完成后,物业需与居民确认,确保问题解决。

5. 物业费用:

- 按月收取物业费,逾期未交者将收取滞纳金。

- 公共维修基金用于小区设施的大修,收支公开透明。

标准

1. 专业性:物业公司需具备相关资质,员工接受专业培训,提供高效服务。

2. 人性化:管理制度需兼顾便利与规范,尊重居民生活习惯,解决实际问题。

3. 可持续性:管理目标应着眼于小区的长期发展,平衡经济与环保需求。

4. 公平公正:所有规定和费用收取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居民,无歧视性待遇。

5.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投诉和建议渠道,及时解决居民诉求,持续改进管理质量。

以上规程旨在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物业管理公司需定期评估并调整管理策略,以适应小区不断变化的需求。每位居民也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住宅小区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住宅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程(19)

住宅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程(十九)

1.0目的

通过对公用(共)设备设施的管理,使所有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服务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对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各类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以下类别:

供配电系统设备: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气三箱(动力配电箱/柜,照明配电箱/柜,控制箱/柜)及附属配套设备(设施)。

给排水系统设备:

各类给排水水泵、加压气罐、阀门、管道及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给排水材料。

消防系统设备:

电消防设备、水消防设备(消火栓及喷淋系统)、气体灭火设备、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疏散指示及附属配套设备。

电梯系统设备:

各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设施)。

弱电系统设备:

电视、电话、网络设备、无线电对讲设备;智能化系统(楼栋对讲、闭路监视、防盗报警、门禁、停车场)设备(设施)等。

通风系统设备:

通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设施)。

3.0职责

3.1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对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接管验收及重大事项的对接、审批。

3.2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服务中心的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监控、检查、考核、业务联系及重大事项的审批、验收;负责组织重大设施、设备的故障抢修及事故处理;负责组织设施、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及实施。

3.3工程维修主任负责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设备(设施)定期保养计划,安排、督促、检查设备责任人做好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3.4设备责任人负责其责任范围内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巡视检查、运行操作、运行状况统计分析、日常及定期的维护保养等)。

3.5中控室值班人员负责对设施、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24小时的监控,并受理业主的服务请求及投诉,对监控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设备责任人处理,并做好记录。

4.0程序要点

4.1接管验收:按照《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执行。

4.2标识

4.2.1所有的设备房须标识其名称及责任人姓名(或代码);面向公众的设施设备如有必要需标识其名称、注意事项、使用方法等。

4.2.2所有设备按套或单机悬挂《设备卡》,标识该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按照《机电设备编号管理规程》标识其设备编号等。

4.2.3对正在维修或待维修或已停用的设施、设备须标示相应的警示牌或告示牌。

4.3档案管理

4.3.1工程维修主任负责建立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及图纸档案,负责建立《机电设备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统一编号、型号、安装位置、启用日期、生产厂家名称、主要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更换及大中修(改造)情况等。

4.3.2工程维修主任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对重要的档案资料备份、存档。

4.4运行管理

4.4.1服务中心根据不同的设施、设备类别及工作分工负责确定各类设施、设备的责任人,设备责任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且应遵照相应的管理规定,并兼顾经济、合理的运行原则,做好运行管理工作。

4.4.2因计划内检修保养(包括已知的市政原因),而影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须提前申报或告知服务中心,并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业主(住户);因突发事件或故障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不能正常提供的(如市政突然停水、停电、设备突发故障等),服务中心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联系有关部门了解事件原因或组织修复、确定故障排除期限,同时应向业主(住户)做好解释工作。

4.5故障维修(事后维修)

4.5.1设备(设施)故障分为以下两类:

a类故障:指运行监控或维修保养中发现的可以立刻排除的轻微故障;

b类故障:指设备(设施)发生非正常损坏或责任事故而被迫停止运行或工作的一般或较大(重大)故障。

4.5.2对a类故障由各服务中心运行监控人员(设备责任人)或设备维护保养人员进行现场排除后,将维修情况及结果记录在《维修工作日志》内。

4.5.3对b类故障,一般情况下须即时组织维修,但对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或夜间发生的、且较小影响业主(住户)生活、工作的设施设备故障,可以延后组织维修。

4.5.4对b类中的一般性故障,修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若有可能超过24小时,应向维修主任报告,请求支援,限期解决;维修完毕后须填写《设施设备维修记录表》和《设施设备故障登记表》,并将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记录在《机电设备台帐》中。

4.5.5对重大故障或责任事故,服务中心应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按照《设备(设施)故障抢修管理规定》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故障或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报告,同时须填写《设备重大故障(事故)报告表》上报,修复后填写《设施设备抢修记录表》,并在《设施设备故障登记表》中登记,在《机电设备台帐》记录主要零部件的更换。对于责任事故由客户服务部汇同工程维修组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处理。三不放过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5.6对需要委外维修的设施、设备,费用在100元以内,由工程维修主任填写《设施设备对外委托工作单》,报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后执行;费用在100元以上,需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如需要签订维修合同,则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4.5.7对在保修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故障或质量问题,首先以书面的形式(《工作联系函》、《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等)联系供应商或保修单位,按照相关协议条款执行。

4.6维护保养制度

4.6.1设备设施实行二级保养制度,即日常维护保养(小修)和定期维护保养(一级、二级保养)。对保养的总体要求是:整齐、清洁、润滑、安全。日常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有:清扫、除尘、擦试、润滑、紧固、检查、小修及对不经常运行的机械进行盘车、试车;定期维护保养除包含日常保养的所有内容外,还包括:局部拆卸检查、调整、清洗、更换、防锈防腐、刷漆、绝缘遥测、参数测试整定及计划内检修。

4.6.2设备责任人负责其责任范围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小修)及定期维护保养。对日常维护保养在《维修工作日志》做好记录, 对定期维护保养填写相应的检查保养记录表。

4.6

.3按照设施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工程维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的大、中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完成后填写《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记录表》,同时将主要零部件更换及大中修(改造)情况记录在《机电设备台帐》中。

4.6.4已分包给各专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的设施、设备,责任人需按照签订的有关维护保养合同监督、检查其维保质量,确认维保费用。

4.6.5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大中修(改造)费用来源及支付办法,按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4.7设备房的管理:按照《设备房及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4.8库存设备的管理

4.8.1闲置设备和暂停使用设备,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存放地点要相对集中,保持干燥、通风,并加盖防尘罩,贴上标签。

4.8.2库存设备重新启用前,须经机电人员进行保养、检测后,方可投入使用。

4.9报废

4.9.1设施、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应考虑报废:

a)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主要结构及部件严重磨损或破坏,设备效能达不到技术要求且无法修复;

b)设备技术性能陈旧落后,经济效果差,技术分析结论更新优于大修;

c)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使用;

d)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可能引发事故且不值得修复改造;

e)维修费用超过原资产净值或能耗大,污染严重。

4.9.2报废由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填写《报废申请单》交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产权属业主的设备如有必要需报请业主委员会。

4.9.3设备批准报废后, 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拆除及废件处理,并将回收残值上缴财务部,由服务中心并财务部完成资产注销及档案资料清理工作。

5.0附件

5.1 附件一 《部分机电设备通常的中修、大修周期》

5.2 附件二《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检查、考评周期》

6.0支持性文件

6.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手册》-------qp-06

6.2《机电设备编号管理规程》-------qp-09-19

6.3《安全操作管理规定》---------qp-09-05

6.4《设备房及设备使用管理规定》-----qp-09-08

6.5《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规定》--qp-09-06

6.6《变配电设备管理规程》----qp-09-10

6.7《给排水设备(设施)管理规程》----qp-09-11

6.8《电梯系统管理规程》---------qp-09-13

6.9《消防系统设备管理规程》---qp-09-09

6.10《弱电系统设备管理规程》---qp-09-14

6.11《设备(设施)故障抢修管理规定》---qp-09-17

7.0质量记录

7.1《机电设备台帐》-------qp-09-07-f001

7.2《维修工作日志》---------qp-09-07-f002

7.3《设备设施故障登记表》--qp-09-07-f003

7.4《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qp-09-07-f004

7.5《设备设施定期保养计划表》--qp-09-07-f005

7.6《设施设备定期保养记录表》--qp-09-07-f006

7.7《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计划表》--qp-09-07-f007

7.8《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记录表》--qp-09-07-f008

7.9《设施设备对外委托工作单》--qp-09-07-f009

7.10《报废申请单》--qp-09-07-f010

附件一部分机电设备通常的中修、大修周期 周 期

设备名称中 修 周 期大 修 周 期

生活水泵三年六年

消防水泵五年八年

风机五年八年

电梯三年六年

附件二 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检查、考评周期

所属类别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周期

弱电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功能检查、测试及检查运行状况、保养情况。

功能检查:对讲通话质量、可视图像质量;防盗报警动作正常、灵敏度适宜;监视图像质量、相互切换、录像及回放;读卡、道闸动作正常;电话通话质量,号码对应关系;巡更读卡、数据读取正常;门禁卡读写、开锁。

保养检查:根据对应的检查保养内容及周期进行检查。1次/季

防盗报警系统1次/季

闭路监视系统1次/季

停车场管理系统1次/季

内部电话系统1次/季

保安巡更系统1次/季

门禁管理系统1次/季

电视、电话、网络1次/年

消防系统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功能检查、测试及检查运行状况、保养情况。

抽查几个回路的报警情况。报警显示及信号反馈正常,现场设备动作正常;中控室遥控启停及现场启停设备,动作正常,信号反馈正确;模拟动作正常。

保养检查:根据对应的检查保养内容、周期及完好标准进行检查。1次/季

水喷淋灭火系统1次/半年

消火栓系统1次/半年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1次/季

送风及防排烟系统1次/半年

卷帘门及消防疏散1次/半年

消防用具及灭火器材1次/半年

消防联动试验1次/年

供配电系

统发电机及附属设施功能检查、测试及运行状况检查。

自动/手动

启停正常,联锁可靠,操作灵活;数据显示正常。

保养检查:根据对应的检查保养内容、周期及完好标准进行检查。1次/季

高、低压变配电设备1次/季

双电源切换箱、柜1次/半年

动力、照明、电表箱1次/半年

各类控制箱、柜1次/半年

给排水系 统生活给水系统供水正常,功能测试、运行及保养情况检查1次/季

排水系统排水畅通,功能测试、运行及保养情况检查1次/半年

电梯系统运行状况及维保质量检查;管理情况检查1次/季

通风和空调系统功能和参数检查测试、运行及保养情况检查1次/半年

房屋本体及公用设施安全性、适用性及养护、修缮情况检查1次/半年

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整洁、无杂物、无污染、卫生状况良好1次/季

工机具管理工机具台帐清晰、齐全;使用正常,保管妥当;积存物资适量,存放场所符合要求;1次/季

第2篇 住宅小区房屋内部装修管理规程-2

住宅小区房屋内部装修管理规程(二)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房屋内部装修管理的职责和方法,以维护房屋的整体形象和用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适用于住宅小区房屋的内部装修管理。

二、职责

1、服务质量管理部为本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内部装修的审批管理,对违章协助处理。

2、管理处负责房屋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收缴费用以及管理。

3、工程部对水电土建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验收。

三、工作规程

1、政府法规及管理规定

住户在室内进行施工,施工项目不得与有关政府部门法规和管理规定相抵触。若已违反,必须恢复原貌,其所需一切费用,概由该业主、住户承担。

2、装修保证金

业主如对所购置物业进行装修,必须交纳装修保证金1500元,作为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装修过程是否依《装修管理协议》约定进行装修之用。装修完成后,须经管理处验收,对没有违章装修者即将保证金退还,如有违章装修者必须恢复原状后才予以退还。

3、装修原则:不得改变及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装修管理规定

(1)业主、住户需进行装修时,必须提前5天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办理有关装修手续,提供装修平面图和装修人员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张),经管理处审核批准后,交纳装修保证金,办理装修工《临时出入证》,并配备灭火器1支,方可进行施工。

(2)业主装修时,应按经管理处核准的图纸进行施工,管理处有权按照政府有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监督、直至处罚。

(3)为保障其他业主及住户的利益,装修期间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场地。若对他人及物业造成损害,应由相关业主或住户负责赔偿。

(4)允许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结构层,为了保证小区下水道畅通,请勿水磨。

(5)为确保安全,装修期间请不要把装修材料放置于窗罩、阳台罩上。

(6)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排水排烟主管道,禁止将粪便排入雨水管道。

(7)公用天面,任何人不得随意占为己用。在露台罩、窗罩、阳台罩上加设雨篷和遮阳板,应由管理处统一颜色、尺寸。

(8)不得改动已统一安装的阳台罩和窗罩的位置、形状、规格和颜色。

(9)不得在建筑物立面的外墙上开洞安装排气管、排气扇等。空调机应按指定空调架位置妥善安装,空调穿墙冷管应在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水要直接引入到已统一安装的空调排水管内,或自行引入室内地漏或阳台排水管。

(10)不得堵塞或部分封闭建筑立面上的阳台、露台等敞开式的空间,不得改变原有窗的尺寸、形状和位置。

(11)阳台排水管如需密封,必须采用相同颜色、规格的外墙砖,以确保外观协调、统一。

(12)装修需用防火阻燃材料。在本单元堆放材料时应均匀,防止荷载集中,致使楼板结构受损。如因集中堆放而引起结构受损,则应承担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13)如有需要,允许更改阳台落地推拉门材料,但不得改变落地推拉门的尺寸和位置。底层进户门改动需按管理处提供图纸施工。

(14)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如砂土、水泥等)必须全部实行袋装化进行搬运,以确保小区环境整洁。

(15)装修废土实行袋装化。装修人员应将袋装后的废土搬运至管理处指定位置集中堆放。

(16)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一切违章加搭建筑物的材料(如钢筋、模板等)进入小区,业主有责任予以配合。

(17)装修时不得污染楼层、通道等公共场地。不要在楼梯通道等公共场地堆放任何物品。

(18)任何业主不得在公共楼梯上加设防盗设施。

(19)切勿将水泥砂浆、砂石、瓦砖或其他硬杂物倒入厕所和排水管内。

(20)装修工人进入小区必须佩戴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否则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出入证如有遗失,须及时报告管理处申请补发,并交纳工本管理费。

(21)装修工只能在本单元休息,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或公共场地休息;不得在小区内到处游荡、大声喧哗;不准在其他单元或公共场地随地大小便。

(22)装修工必须对自用工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处概不负责任何因此而造成的经济责任。

(23)所有装修用具、设备或材料等如需搬离小区,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到管理处填妥出门条,经管理人员核实后才能搬离小区。

(24)装修工在进行工程施工时,若损坏公共场地、设施或其他住户的物业必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25)凡违反装修管理规定者,管理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劝告、警告,直至停止该单元的水、电供给。对个别野蛮施工人员管理处有权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6)装修时间为8:00-12:00;14:00-22:00,其他时间不得装修,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

(27)在装修过程如需改动原装修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供修改的方案及图纸,经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5、物业外墙

所有住户皆不得拆迁、更改物业外墙及公共场地设备或再行安装任何排水喉管。

四、文件和记录

1、装修申请表(附装修设计图、报建图、装修施工队资料)

2、管理处日检巡逻记录

3、装修验收记录

4、违章处理记录

5、出入证

编 制审 核

批 准生效日期

第3篇 某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工作规程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规范业主和装修施工队的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小区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装修管理规定的实施和修改审批;

3.2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装修管理规定的实施,审批装修申报及验收,监督装修施工检查工作;

3.3客服部负责接待装修申报,工程维修部主任审核装修方案和进行装修验收,客户服务、工程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负责巡查装修施工现场以及督促违章装修的整改;

3.4客户服务部行政文员负责所有装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5秩序维护部各岗位秩序维护员负责装修施工人员核查、装修材料和物资的进出检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装修管理工作流程图

业主装修申报--装修审批--装修队进场--装修施工管理--装修验收--不合格(装修整改)

4.2装修申报

4.2.1客服部接到装修申报人的装修申报后,首先发放《装修申报登记表》交予申报人填写,并审核业主(住户)和装修队报送的以下资料:

a)装修申报人身份证明:

业主:业主身份证明;

业主委托人:业主委托人身份证明、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户:住户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业主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

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开具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b)装修施工队资质: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装修方案:

装修设计施工图(施工平面图);

水、电、消防、中央空调系统图;

各种用电器具平面布置图。

大型项目装修方案还需: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施工图纸及报建批文;有三废排放的要提供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放许可证或其它政府部门审批的许可证明。

4.3装修审批

4.3.1客服部首先仔细审核申报人填写的《装修申报登记表》及报送的相关资料,维修工程部主任审核装修方案及所有图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4.2.1项所列资料经查验齐全、符合要求;

b)装修队为正规装修公司属下装修施工队,具有与所承接装修工程相符的资质证明;

c)所申报的装修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湛江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

d)房屋智能化设施的改动必须由专业安装公司进行并支付相应费用,装修施工队擅自改动后不能正常使用地产公司与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e)装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3.2如装修队是非正规装修施工单位或资质证明与承接的装修工程不相符,客服部必须向装修申报人作解释,建议更换装修队。若申报人不同意更换,须请申报人填写《装修业主担保书(无资质证书者适用)》:若业主提出自行装修的,须请申报人填写《装修业主担保书(业主自装者适用)》;

4.3.3客服部与申报人、装修队三方共同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3.4如各项条件已经满足,客服部主任及工程维修部主任应在《装修申报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再将《装修申报登记表》报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再次重申告知申报人及装修队负责人装修管理规定要点;

4.4装修进场

4.4.1装修申报人所申报装修工程通过审批并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后,客服部应在1天内为其办理好以下装修进场手续:

a)收取相关费用:客服部引领申报人和施工队负责人持审批后的《装修申报登记表》到服务中心收款员处,由收款员向业主与装修施工队各收取1000元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可选自行清运)、《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保证金50元/张,黄马甲租金10元/月,保证金50元/件;

b)临时出入证办理:装修施工队提供进场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彩色1寸照片2张,并在《装修人员登记表》上填写相关内容和贴上照片交予客服部,客服部根据施工队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装修人员登记表》为每个工人办理《临时出入证》。无有效身份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出入证;发放黄马甲;

c)开具《装修许可证》:办理完毕以上手续后,客服部开具《装修许可证》交予装修申报人,装修施工队开始进场装修。

4.5装修施工管理

装修施工队进场后,客户服务员、工程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每天应对各装修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在《装修现场巡查记录表》上记录巡查情况。主要巡查内容为以下各项:

4.5.1装修人员管理:

a)检查各装修队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办理情况,发现无证人员必须要求该装修队负责人立即到服务中心补办出入证;

b)检查各装修队施工人员有无乱窜场地、在小区内闲逛、不按服务中心规定路线进出小区等行为,一经发现应没收其《临时出入证》,使用打孔机在《临时出入证》上打一孔后由装修负责人到服务中心领回。若发现为第二次违规(《临时出入证》上已经打孔),则必须重新补办手续;

c)检查各装修现场有无在小区内留宿的装修施工人员,一经发现没收《临时出入证》,并将留宿装修人员请离出小区,第二天通知申报人前来重新补办;

d)检查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有无涂改、使用他人证件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必须由装修负责人到服务中心重新补办;

e)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进行赌博、吸毒、嫖娼、斗殴等违法乱纪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扭送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装修施工队责任。

4.5.2装修作业管理:

a)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在服务中心规定装修时间之外进行噪音装修作业,装修作业时间为: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日及节假日,以及噪音作业如涉及钻、锯、凿墙(地面)等,施工时间应安排在9:00-11:30, 15:00-18:00。当入住户数达到三分之一起,节假日不允许施工。

b)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在承重结构(柱、梁、楼板、承重墙等)上开孔、凿槽;改动外墙窗户位置;改动进户门位置、大

小;拆除复式房屋楼梯等损伤结构的行为;

c)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改变房屋外观行为,如改变窗户玻璃、窗框颜色;改变进户门样式;改变外墙涂料、贴面砖颜色;未按指定位置安放空调主机等;

d)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私自乱搭乱建行为;

e)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按服务中心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如有变更,必须请业主到服务中心办理施工方案变更手续,增填《装修申报登记表》经批准后后方可施工。

4.5.3装修期限管理:

检查装修工程有无超过《装修许可证》上审批的装修期限,若超过须请申报人到管家服务中心办理装修延期手续,增填《装修申报登记表》。

4.5.4装修消防管理:

a)检查各装修施工队有无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b)检查各装修施工现场有无乱接电线;

c)检查各装修施工现场有无施工人员吸烟,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其《临时出入证》;

d)检查进行动火作业的施工队有无填写《装修施工动火申请表》并通过服务中心批准;

e)检查各施工队有无使用明令禁用的厨具(如煤气炉、电炉等)做饭或燃烧装修废料做饭的,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禁用的厨具;

f)检查各装修队有无在小区内燃烧装修废料;

4.6装修违章行为处理:在装修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施工队违章装修时,应立即责令其停工,填写《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一式两联),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第二联交违章装修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服务中心对装修违章行为可采取以下(不限于以下)处理方法:

4.6.1责令整改;

4.6.2责令停工;

4.6.3责令恢复原状;

4.6.4没收《临时出入证》;

4.6.5扣留或没收工具、禁用厨具;

4.6.6暂停水、电供应;

4.6.7赔偿经济损失;

4.6.8诉诸法律。

4.7装修验收:

当装修工程完工后,申报人与装修队负责人持《装修许可证》、全部《临时出入证》、装修保证金收据等到服务中心办理装修验收手续:

4.7.1客服、工程维修部与申报人、装修队负责人一起到装修现场进行验收;

a)如果未发现违章装修现象,则进入下一程序;

b)如果发现存在违章装修现象,客服须告知申报人及装修队负责人,并填写《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发给申报人,整改完毕后再进行装修验收。

4.7.2装修验收合格后,客服收回《装修许可证》以及全部《临时出入证》、黄马甲等,并与工程维修主任一同签署验收意见,报服务中心经理最后审批;

4.7.3客服持验收审批合格后的《装修申报登记表》引领装修申报人与装修队负责人到依据装修保证金收据等到服务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4.7.4服务中心财务室收款员按《装修申报登记表》上的验收情况和装修保证金收据等核算保证金退还数额,多退少补。

4.8 装修资料归档:装修完毕后,客服整理全部装修资料,交行政文员存档。

5.0支持性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qp-07-01

6.0质量记录

6.1《装修申报登记表》-----------qp-07-02-f001

6.2《装修业主担保书(无资质证书者适用)》--qp-07-02-f002

6.3《装修业主担保书(业主自装者适用)》---qp-07-02-f003

6.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qp-07-02-f004

6.5《装修人员登记表》-----------qp-07-02-f005

6.6《装修许可证》-------------qp-07-02-f006

6.7《装修现场巡查记录表》---------qp-07-02-f007

6.8《装修施工动火申请表》---------qp-07-02-f008

6.9《装修违章整改通知书》---------qp-07-02-f009

第4篇 住宅小区来访管理规程(12)

住宅小区来访管理规程(十二)

1、来访登记管理

⑴来访人员须在组团出入口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填写来访登记表,并如实回答小区安全管理员等工作人员的询问,离开时要注销登记。

⑵来访人员寻访不遇时,应马上离开,不得借故在小区范围内停留。

⑶小区当值安全管理员应安全或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来访者离开小区(有理有节)。

2、来访人员须知

⑴禁止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带入小区。

⑵禁止在小区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⑶禁止在小区范围内进行推销。

⑷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动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

⑸衣冠不整或身份不明者不得进入小区。

⑹所有携带物品,应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员等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⑺在非办公时间内带出贵重及大件物品,须提前向管理公司申请。

第5篇 住宅小区卫生消杀管理作业规程

住宅小区卫生消杀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卫生消杀工作程序,净化小区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小区卫生消杀工作的管理。

3、职责

1)保洁部主管负责卫生消杀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

2)保洁部班长负责协助主管组织实施、检查卫生消杀工作。

3)清洁工(消杀工作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具体卫生消杀工作。

4、程序要点

1)卫生消杀工作计划的制定。

a.保洁部主管应根据季节变化制定出卫生消杀工作计划。

b.消杀工作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_消杀对象;

_消杀区域;

_消杀方式选择与药物计划;

_消杀费用预算。

2)灭蚊、蝇、蟑螂工作。

a.每年的1-4、11-12月份中,每天应进行1次灭虫消杀工作。其他月份具体参照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消杀。

b.消杀区域:

_各楼宇的梯口、梯间及楼宇周围;

_别墅住宅的四周;

_会所及配套的娱乐场所;

_各部门办公区域;

_公厕、沙井、化粪池、垃圾箱、垃圾周转箱等室外公共区域;

_员工宿舍和食堂。

c.消杀药物一般用敌敌畏、灭害灵、敌百虫、菊酯类药物喷洒剂等。

d.消杀方式以喷药触杀为主。

e.喷杀操作要点:

_穿戴好防护衣帽;

_将喷杀药品按要求进行稀释注入喷雾器内;

_对上述区域进行喷杀。

f.喷杀时应注意:

_梯间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业主家门面上;

_员工宿舍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

_食堂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_不要在业主出入高峰期喷药。

g.办公场所、会所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

_关闭门窗;

_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墙壁上,禁止喷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3)灭鼠。

a.灭鼠工作每月进行2次。

b.灭鼠区域:

_别墅、楼宇四周;

_员工宿舍内;

_食堂和会所的娱乐配套设施;

_小区中常有老鼠出没的区域。

c.灭鼠方法主要采取投放拌有鼠药的饵料和粘鼠液。

d.饵料的制作:

_将米或碾碎的油炸花生米放一专用容器内;

_将鼠药按说明剂量均应撒在饵料上;

_制作饵料时作业人员必须戴上口罩、胶手套,禁止裸手作业。

e.在灭鼠区域投放饵料应注意:

_先放一张写有灭鼠专用的纸片;

_将鼠药成堆状放在纸片上;

_尽量放在隐蔽处或角落等孩童拿不到的地方;

_禁止成片或随意撒放。

f.投放鼠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时挂上或放置明显的标识。

g.一周后,撤回饵料,期间注意捡拾死鼠,并将死鼠数量记录在《消杀服务记录表》中。

4)消杀作业完毕,应将器具、药具统一清洗入库保管。

5)消杀工作标准。

a.检查仓库或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

b.检查商场酒楼和办公区域,目视无苍蝇滋生地。

c.检查室内和污雨井,每处蟑螂数不超过5只。

d.抽检楼道、业主家无明显鼠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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