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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规程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合同管理规程

有哪些

一、合同管理的范围

1. 合同的起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初步构思、条款设定、风险评估。

2. 合同审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要求,无潜在法律风险。

3. 合同谈判:协商条款,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4. 合同签署:确保所有必要方的签名、盖章完整。

5. 合同履行:监督合同执行,处理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问题。

6. 合同存档:妥善保管合同原件,便于日后查阅。

二、合同管理的对象

1. 内部合同: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议、规定。

2. 外部合同:与其他企业、个人或组织签订的合同。

三、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

1. 风险识别:识别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商业风险。

2. 权责明确:确保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清晰明确。

3. 纠纷预防:通过合同条款设置,预防可能出现的纠纷。

4. 合同审计: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合规性。

模板

1. 合同草案模板:包含基本合同要素,如双方信息、标的、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

2. 合同审查清单:列出需检查的法律、商务要点,供审查人员参考。

3. 合同谈判记录表:记录谈判过程,以便回顾和确认谈判结果。

4. 合同签署授权书:明确谁有权代表公司签署合同。

5. 合同履行跟踪表:跟踪合同执行进度,记录变更情况。

6. 合同终止/解除通知书:当合同需要提前结束时,提供标准格式的通知。

标准

一、合同语言标准

1. 清晰简练: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确保条款易于理解。

2. 准确严谨:使用专业法律术语,避免模糊表述。

3. 完整性:涵盖所有必要内容,无遗漏或歧义。

二、合同管理流程标准

1. 制定标准操作程序(sop):详细描述每个环节的操作步骤。

2. 建立审批机制:确定各级别的审批权限,确保合同质量。

3. 设立归档系统:制定合同归档规则,便于检索和管理。

4. 实施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合规意识。

三、合同风险管理标准

1.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合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2. 风险应对计划:针对识别的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

3. 法律咨询: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合同合法性。

总结,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运营的基础,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标准化的模板和严谨的风险控制,可以确保合同的高效执行,降低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合同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商品采购合同管理规程

一、商场采购合同的内容

商场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发生纠纷的前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宝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和价格的规定要具体,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折扣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送货、代运、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1)未近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2)未按合同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3)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情况,都应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除此之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更有效力。

二、采购合同的签订

1.签订采购合同的原则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的法人,是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2)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签订合同。

(4)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5)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签订采购合同的程序

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一般有以下五个步骤:

(1)订约提议。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

(2)接受提议。接受提议是指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称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的过程。

(3)填写合同文本。

(4)履行签约手续。

(5)报请签约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

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证。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三、商场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合同的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商场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的和货源情况,掌握商场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本商场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二是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商场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顺利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商场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本商场的声誉和形象。

第2篇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合同管理规程

营销中心代理公司合同管理

1.《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销售附件由开发商统一制作。

2.置业顾问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须在销售后台处办理领取手续,不得出现浪费现象,合同损耗率应控制在总额的10%以下,如发现浪费超出已定范围,根据数量的多少对代理公司进行100-200元的罚款。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销售人员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单方面向客户承诺任何条款以及删改任何合同条款,如发现,代理公司自行承担责任,并进行200-300元的处罚。

4.合同管理流程:代理公司当日完成签约后(如遇集中签约,合同于签约完毕后2日内上交开发商合同组。),并派专人与第二日下午15:00之前提交开发商合同组进行初审(开发商销售部审核内容包括:业主姓名、房号、面积、总价、付款方式、合同条款的增减。),审核完毕后,合同专员把合同送至财务处再次审核并加盖公章,随后送至房管局备案盖章(正常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善整个流程),备案完毕后返回销售现场与代理公司所派专人办理合同交接手续,待销售人员返还完毕后,上交与代理公司,代理公司于第二日上合同组。如不能及时上交合同,应提前告知,如恶意不交,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100-5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问题。

5、合同管理要求

代理公司应制定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经开发商审核后执行。合同管理应确保做到:1)合同损耗的控制 2)合同领取、归还的备案登记

6、考核:开发商合同组在审核已签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如发现合同出现合同金额错误、书写不规范、房号错误、姓名错误、乱涂乱改、合同填写不完整等现象,开发商有权对代理公司每次进行200-500元的处罚。

第3篇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作业规程(7)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七)

1.0目的

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2人事行政部负责本项目合同审核、监管及归档(包括员工劳动合同)。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0程序要点

4.1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1.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1)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2)投标书;

(3)对外租赁合同;

(4)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合同;

(5)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6)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7)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1)采购合同;

(2)招标合同;

(3)劳动合同;

(4)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5)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2.3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口头承诺。

4.2.5招、投标书。

4.3合同的制定。

4.3.1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3)价款或酬金;

(4)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5)合同终止条件;

(6)违约责任;

(7)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4.3.2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合同的评审。

4.4.1评审权限:

(1)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总经理委托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合同执行部门及人事行政部经理进行评审;

(2)标的在10万~50万元的合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3)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进行评审。

4.4.2评审内容。

(1)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公司的履约能力;

顾客提供的价格;

合同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2)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分供方的履约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价格;

分供方的信誉;

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违法;

合同的风险;

合同履约监控能力;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4.5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4.5.1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4.5.2经总经理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规定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5.3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4.5.4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4.5.5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4.5.6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四份,公司与顾客各两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4.6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4.6.1书面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办理。

4.6.2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4.6.3公司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公司归档。

4.6.4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4.7合同的履约。

4.7.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人事行政部监督履约。

4.7.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人事行政部监督履约。

4.7.3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4.7.4公司监控所有书面合同(员工劳动合同除外)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7.5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4.8合同的变更与废止。

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合同变更申请,人事行政部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4.9合同的续约。

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4.10合同的统计。

每年12月31日前,由人事行政部对书面合同进行清查统计,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内容

包括:合同清单,履约完成情况,存在或需跟进的问题等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给出批示意见,由人事行政部按总经理批示意见办理。

5.0相关记录表格

5.1《合同台帐》文件编码:cd/jy/qr/006

5.1《合同评审表》文件编码:cd/jy/qr/007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五)

1.0目的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 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 2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合同备案及归档(员工劳动合同除外)。

3. 3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0程序要点

4.1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1.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a)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b)投标书;

c)对外租赁合同;

d)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

e)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f)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g)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a)采购合同;

b)招标合同;

c)劳动合同;

d)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e)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 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 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2.3 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 口头承诺。

4.2.5 招、投标书。

4.3合同的制定

4.3.1 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a)标的;

b)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c)价款或酬金;

d)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e)合同终止条件;

f)违约责任;

g)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4.3.2 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合同的评审

4.4.1评审权限:所有合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4.4.2评审内容a)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公司的履约能力;

--顾客提供的价格;

--合同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b)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分供方的履约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价格;

--分供方的信誉;

--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违法;

--合同的风险;

--合同履约监控能力;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4.5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4.5.1 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人签署。

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4.5.2 经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5.3 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4.5.4 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4.5.5 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4.5.6 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四份,公司与顾客各两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4.6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4.6.1 书面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6.2 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6.3 行政部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

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归档。

4.6.4 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4.7合同的履约。

4.7.1 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监督履约。

4.7.2 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监督履约。

4.7.3 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4.7.4 财务部监控所有书面合同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7.5 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4.8合同的变更与废止。

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办公室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办公室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4.9合同的续约。

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办公室,由行政部主管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4.11记录:书面合同必须有书面的评审记录,与合同一起归档保管。

5.0记录6.0相关支持文件

6.1《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2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合同备案及归档(员工劳动合同除外)。

3.3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0程序要点

4.1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1.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b)投标书;

c)对外租赁合同;

d)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

e)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f)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g)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a)采购合同;

b)招标合同;

c)劳动合同;

d)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e)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2.3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口头承诺。

4.2.5招、投标书。

4.3合同的制定

4.3.1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a)标的;

b)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c)价款或酬金;

d)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e)合同终止条件;

f)违约责任;

g)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4.3.2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合同的评审

4.4.1评审权限:

所有合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4.4.2评审内容

a)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公司的履约能力;

--顾客提供的价格;

--合同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b)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

--分供方的履约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价格;

--分供方的信誉;

--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违法;

--合同的风险;

--合同履约监控能力;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4.5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4.5.1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人签署。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4.5.2经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5.3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4.5.4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4.5.5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4.5.6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四份,公司与顾客各两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4.6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4.6.1书面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6.2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6.3行政部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归档。

4.6.4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4.7合同的履约。

4.7.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监督履约。

4.7.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监督履约。

4.7.3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4.7.4财务部监控所有书面合同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7.5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4.8合同的变更与废止。

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办公室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办公室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4.9合同的续约。

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办公室,由行政部主管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4.11记录:书面合同必须有书面的评审记录,与合同一起归档保管。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6篇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七)

1.0目的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2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项目合同审核、监管及归档(包括员工劳动合同)。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 0程序要点

4.1 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1.1 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1) 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2) 投标书;

⑶ 对外租赁合同;

(4) 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合同;

(5) 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6) 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7) 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 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1) 采购合同;

(2) 招标合同;

⑶ 劳动合同;

(4) 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5) 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2 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 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 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2.3 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 口头承诺。

4.2.5 招、投标书。

4.3 合同的制定。

4.3.1 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 标的;

(2) 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⑶ 价款或酬金;

(4) 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5) 合同终止条件;

(6) 违约责任;

(7) 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4.3.2 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 合同的评审。

4.4.1 评审权限:

(1) 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总经理委托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合同执行部门及人事行政部经理进行评审;

(2) 标的在10万~50万元的合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⑶ 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进行评审。

4.4.2 评审内容。

(1) 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公司的履约能力;顾客提供的价格;合同的风险;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合同是否合法;合同的社会效益;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2) 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分供方的履约能力;分供方提供的价格;分供方的信誉;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合同是否违法;合同的风险;合同履约监控能力;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4.5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4.5 .1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4.5 .2经总经理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规定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5 .3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4.5 .4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4.5 .5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4.5 .6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四份,公司与顾客各两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4.6 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4.6 .1书面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办理。

4.6 .2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4.6 .3公司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公司归档。

4.6 .4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4.7 合同的履约。

4.7 .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人事行政部监督履约。

4.7 .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人事行政部监督履约。

4.7 .3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4.7 .4公司监控所有书面合同(员工劳动合同除外)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7 .5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4.8 合同的变更与废止。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合同变更申请,人事行政部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4.9 合同的续约。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经理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4.1 0合同的统计。每年12月31日前,由人事行政部对书面合同进行清查统计,写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合同清单,履约完成情况,存在或需跟进的问题等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给出批示意见,由人事行政部按总经理批示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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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五)

1.0目的规范合同的评审、签署、履约跟进、归档管理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利益、信誉得到保障。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

3. 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签署及重要合同的评审。

3. 2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合同备案及归档(员工劳动合同除外)。

3. 3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的履约执行。

4.0程序要点

4.1合同管理的范围:包括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1.1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a)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合同;

b)投标书;

c)对外租赁合同;

d)公司承诺提供的常规服务和管理;

e)顾客(业主、住户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公司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及其他有偿服务的合同;

f)公司车库、车棚、车位使用或泊车合同;

g)其他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

4.1.2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包括以下几类:a)采购合同;

b)招标合同;

c)劳动合同;

d)公司委托顾客(供应商或其他受委托单位)进行采购、安装、修缮、装修、贮存、检修、保养、清洁、搬运等合同;

e)其他须进行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

4.2合同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4.2.1 书面的和非书面的。

4.2.2 协议或其他法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2.3 规范合同和格式合同。

4.2.4 口头承诺。

4.2.5 招、投标书。

4.3合同的制定

4.3.1 一般情况下由合同的执行部门负责制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条款:a)标的;

b)数量和质量(或工作内容);

c)价款或酬金;

d)履约期限、地点方式及其他履约条件;

e)合同终止条件;

f)违约责任;

g)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4.3.2 各种合同若有合同范本,可依照合同范本填写或修改各项条款。

4.4合同的评审

4.4.1评审权限:所有合同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4.4.2评审内容a)对外提供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公司的履约能力;

--顾客提供的价格;

--合同的风险;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的社会效益;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b)对外委托服务合同的评审内容:--分供方的履约能力;

--分供方提供的价格;

--分供方的信誉;

--分供方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

--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

--合同是否违法;

--合同的风险;

--合同履约监控能力;

--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4.5合同的签署与生效。

4.5.1 合同经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人签署。

非书面的合同除外。

4.5.2 经签署的合同按《印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盖章审批手续。

4.5.3 所有书面合同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合同页数在一页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章。

4.5.4 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正式生效,须公证的合同,经公证后生效。

4.5.5 公司承诺提供常规服务和管理的合同签署与盖章形式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4.5.6 生效的合同原则上一式四份,公司与顾客各两份,需进行公证的须报公证机关一份备案。

4.6合同的编号与归档。

4.6.1 书面合同统一进行编号,编号的方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6.2 一般情况下书面合同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归档(经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其他部门保管的除外),归档方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6.3 行政部归档合同原件,合同履行完毕或需分阶段付款的,报财务部存档一份,部门需按合同条款监督顾客履约的,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复印审批程序后,由部门负责人保管一份复印件。

合同执行完毕后,须将合同返还归档。

4.6.4 合同条款涉及保密事项的,有关部门均承担保密责任。

4.7合同的履约。

4.7.1 对外提供服务的合同,由提供合同服务的部门负责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监督履约。

4.7.2 对外委托服务的合同,由合同执行部门监督分供方履约,重要的合同由总经理或行政部监督履约。

4.7.3 合同执行部门须将合同履约阶段性情况向总经理汇报,重要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汇报。

4.7.4 财务部监控所有书面合同的履约进度,对违反合同进度的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7.5 合同履约完毕,对重要合同的执行效果再次进行评审。

4.8合同的变更与废止。

合同双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或合同中须变更废止情况出现需进行合同条款变更或废止时,由合同执行部门向办公室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办公室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变更条款或废止合同。

4.9合同的续约。

合同期满且需办理续约的,由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要求提前通知办公室,由行政部主管按合同评审程序跟进评审.重要合同由总经理直接组织合同评审。

4.11记录:书面合同必须有书面的评审记录,与合同一起归档保管。

5.0记录6.0相关支持文件

6.1《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合同管理规程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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