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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管理范围与内容

1.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的停车场,包括但不限于地下车库、地面停车位及临时停车区域。

2. 管理内容涵盖车辆进出管理、车位分配、停车费收取、安全监控、应急处理、清洁维护等方面。

二、车辆进出管理

1. 车主需持有效证件登记车辆信息,领取停车卡或二维码,凭此进出停车场。

2. 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置自动识别系统,确保车辆安全快速进出。

3. 对于未登记车辆,须经物业管理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车位分配

1. 车位分配遵循先到先得原则,业主享有优先权。

2. 长期租赁车位需签订合同,明确租赁期限、费用及违约责任。

3. 临时停车位供访客使用,时间限制为24小时,超时需按小时计费。

四、停车费收取

1. 停车费标准应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2. 费用收取采用自动化收费系统,保证公平透明。

3. 物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收费合规。

五、安全监控

1. 停车场内应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24小时无死角监控。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可用。

3. 配备专职保安巡逻,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六、应急处理

1.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火灾、车辆故障、人员受伤等突发事件。

2. 提供紧急联系方式,方便车主求助。

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处理能力。

七、清洁维护

1. 定期清扫停车场,保持环境整洁。

2. 车位线、标识牌等定期刷新,确保清晰可见。

3. 对损坏设施及时维修,确保停车场正常运行。

八、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2. 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程执行情况、业主反馈、法规更新等。

3. 复审结果将作为规程修订的依据,必要时进行调整并公示。

以上各项规定旨在维护停车场秩序,保障车主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效率。全体工作人员及车主应共同遵守,共创和谐停车环境。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 职责

3.1 保安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 保安部当值班组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非收缴工作。

3.3 当值保安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住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 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保安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 收取车位使用费:

a) 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保安员应要求车主出示交费收据,并翻查《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核实后允许停放;

b) 其他车辆依照《车位使用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1.6 填写《小区车位使用牌》并贴于车辆明显处。

4.2 车辆离场

4.2.1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c)检查业主证/租户证或员工证。

4.2.2 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4.2.3 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4.3 巡视

4.3.1 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史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组长处理。

4.3.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5.0 记录

5.1 《车辆停放登记表》

5.2 《小区车位使用牌》

5.3 《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

6.0 相关文件

6.1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2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 附录

《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

第2篇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7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七)

1.0目的

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3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

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

b ) 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 ) 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再离场;

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助当班安全员处理。

4.2.3 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

4.3巡视

4.3.1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

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

《车辆出入登记表》

《安全员巡逻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3篇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七)

1.0目的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2. 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 0职责3.1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 2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 3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

b ) 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2车辆离场

4.2.1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 ) 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再离场;

4.2.2 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助当班安全员处理。

4.2.3 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

4.3巡视

4.3.1 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

4.3.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6.0相关支持文件《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汇编(3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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