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辆进出管理
2. 停车场设施维护
3. 停车费用收取与账务管理
4. 应急处理与安全防范
5. 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6. 员工职责与培训
7. 监控与记录
1. 车辆进出管理:
- 设立明确的入口与出口,配置专职保安进行车辆引导。
- 所有进入车辆需登记车牌号码,非业主车辆需获取临时通行证。
- 确保车辆进出有序,避免交通拥堵。
2. 停车场设施维护:
- 定期检查停车位、照明设备、消防设施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 对破损设施及时维修,确保停车场环境整洁。
- 设置清晰的标识标线,便于车主找到停车位。
3. 停车费用收取与账务管理:
- 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 建立健全的收费系统,确保费用准确无误。
- 定期审计账目,防止财务漏洞。
4. 应急处理与安全防范:
-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加强监控,防止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5. 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 提供24小时客服热线,解答车主疑问。
- 对于投诉及时响应,公正处理,保持良好客户关系。
- 定期收集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6. 员工职责与培训:
- 明确各岗位职责,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 培养员工良好的服务态度,提升专业技能。
- 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工作。
7. 监控与记录:
- 全面覆盖的视频监控,记录车辆进出情况。
- 维护停车记录,方便查询与管理。
- 定期评估停车场运营状况,持续优化管理流程。
1.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停车场管理规程复审,确保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2. 在接到重大投诉或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规程复审,必要时修订相关规定。
3. 复审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主导,结合员工反馈和业主建议进行。
4. 复审结果须经物业管理公司高层审批,确保规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5. 复审后的规程更新应及时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确保执行一致性。
第1篇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7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七)
1.0目的
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3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
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
b ) 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 ) 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再离场;
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助当班安全员处理。
4.2.3 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
4.3巡视
4.3.1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
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
《车辆出入登记表》
《安全员巡逻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 职责
3.1 保安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 保安部当值班组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非收缴工作。
3.3 当值保安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住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 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保安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 收取车位使用费:
a) 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保安员应要求车主出示交费收据,并翻查《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核实后允许停放;
b) 其他车辆依照《车位使用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1.6 填写《小区车位使用牌》并贴于车辆明显处。
4.2 车辆离场
4.2.1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c)检查业主证/租户证或员工证。
4.2.2 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4.2.3 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4.3 巡视
4.3.1 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史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组长处理。
4.3.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5.0 记录
5.1 《车辆停放登记表》
5.2 《小区车位使用牌》
5.3 《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
6.0 相关文件
6.1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2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 附录
《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
第3篇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七)
1.0目的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2. 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 0职责3.1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 2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 3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
b ) 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2车辆离场
4.2.1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 ) 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再离场;
4.2.2 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助当班安全员处理。
4.2.3 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
4.3巡视
4.3.1 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
4.3.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6.0相关支持文件《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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