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的运营和服务,确保车辆安全、有序停放,提高停车效率,优化车主体验。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停车场设施维护与管理
2. 车辆进出管理
3. 停车收费及账务管理
4. 应急处理与安全管理
5. 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1. 停车场设施维护与管理:
- 定期检查停车场照明、通风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 按照规定进行地面标识更新,保持清晰可见
- 对车位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引导
- 定期清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2. 车辆进出管理:
- 实施车辆登记制度,记录车牌号、车主信息
- 引导车辆按照指示行驶,避免拥堵
- 在高峰时段增设临时指引员,协助车辆停放
- 安装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车辆动态
3. 停车收费及账务管理:
- 制定合理收费政策,公开透明
- 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减少现金交易风险
- 定期核对账目,防止漏收或错收
- 提供发票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4. 应急处理与安全管理:
-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
-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升员工应急能力
-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堵塞
- 配备安全人员,进行24小时巡逻
5. 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 设立服务热线,解答车主疑问
- 对投诉进行记录、调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 提供预约停车服务,方便车主
- 定期收集业主意见,持续改进服务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适应物业管理区域的变化和市场环境的更新。
2. 复审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涉及的各部门需参与讨论,提出修订建议。
3. 复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程的适用性、执行效果、业主满意度等方面。
4. 经过复审后,对需要修改的部分进行调整,并在实施前进行内部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能执行新的规程。
5. 复审结果和修订后的规程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以便车主和业主知悉。
本规程的制定旨在提升物业管理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为车主和业主提供安全、便捷的停车环境。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确保停车场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第1篇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七)
1.0目的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2. 0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 0职责3.1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 2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 3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
b ) 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2车辆离场
4.2.1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 ) 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再离场;
4.2.2 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助当班安全员处理。
4.2.3 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
4.3巡视
4.3.1 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
4.3.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6.0相关支持文件《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 职责
3.1 保安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 保安部当值班组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非收缴工作。
3.3 当值保安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住户、本公司职员及前来辖区内消费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 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保安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 收取车位使用费:
a) 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保安员应要求车主出示交费收据,并翻查《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核实后允许停放;
b) 其他车辆依照《车位使用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填写收费收据交车主,并在《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1.6 填写《小区车位使用牌》并贴于车辆明显处。
4.2 车辆离场
4.2.1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后再离场;
c)检查业主证/租户证或员工证。
4.2.2 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或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4.2.3 车辆离场后,及时在《车辆停放登记表》上登记。
4.3 巡视
4.3.1 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史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组长处理。
4.3.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5.0 记录
5.1 《车辆停放登记表》
5.2 《小区车位使用牌》
5.3 《车辆车位使用费交付登记表》
6.0 相关文件
6.1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2 《保安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 附录
《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
第3篇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7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七)
1.0目的
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3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
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
b ) 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 ) 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再离场;
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助当班安全员处理。
4.2.3 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
4.3巡视
4.3.1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
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
《车辆出入登记表》
《安全员巡逻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80位用户关注
17位用户关注
26位用户关注
6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