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值班职责
2. 交接班程序
3. 信息记录与报告
4. 应急处理
5. 个人行为规范
1. 值班人员应熟悉服务中心的各项服务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岗期间能有效应对各种情况。
2. 每日值班开始前,值班人员需检查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3. 接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达,与交班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接,了解服务中心当前状态及待办事项。
4. 交接班时,双方应共同确认服务中心物资、设备无缺失,详细记录交接内容,并签字确认。
5. 在值班期间,遇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6. 值班人员应保持专业态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 每月进行一次值班与交接班作业规程的复审,由服务中心负责人主导,确保规程的适用性和时效性。
2. 复审过程中,应收集员工反馈,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点进行修订,保持规程的不断完善。
3. 修订后的规程需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实施,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知悉更新内容。
4. 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以维护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营秩序。
请注意,本规程旨在规范服务中心的日常运作,提升服务质量,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和高效运行。
第1篇 某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 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值班
(1)经理助理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服务中心副主管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组织及实施工作。
(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晚6:00-10:00;
(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住户的求助;
c、协高、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服务中心副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服务中心副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服务中心正副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2、交接班
(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b、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c、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3、服务中心副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副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本规程作为服务中心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2、《值班记录》
第2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3篇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3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三)
1.0目的
规范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依据《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8:30~次日8:30,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客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客户的求助;
c)负责客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d)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施,重大问题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客户服务中心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客户服务中心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b)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c)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d)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a)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b)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c)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d)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客户服务中心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客户中心值班安排表》。
5.2《交接班记录》。
5.3《保洁员值班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第4篇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
(二)
1.0目的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 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 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 0程序要点
4.1 值班
4.1.1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 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 值班时的主要工作: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受理住户的求助;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 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时效管理的原则;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 管理员值班的纪律: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 值班时的权利: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 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 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 交接班
4.2.1 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 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 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 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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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 《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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