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旨在规范电气维修作业的安全流程,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主要内容包括:
1.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2. 安全防护措施
3. 电气设备的断电与验电
4. 维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 作业后的恢复与清理
6.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1. 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
- 详细阅读电气设备的使用手册,了解设备结构和工作原理。
- 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绝缘性能是否达标。
- 确认工作区域无易燃易爆物品,地面干燥,无积水。
2. 安全防护措施
- 穿戴合格的绝缘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 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作业区。
- 准备好急救箱和消防器材,以防意外发生。
3. 电气设备的断电与验电
- 按照规定程序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 使用验电器确认设备已无电压,不可仅凭感觉判断。
4. 维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不得带电操作,严禁用湿手接触电气设备。
- 对故障部位进行精确诊断,避免盲目拆卸。
- 使用工具时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损坏设备或引发电弧。
5. 作业后的恢复与清理
- 修复完成后,复查电气连接,确保牢固可靠。
- 清理工作现场,恢复设备至正常工作状态。
- 撤除警示标志,重新合闸,测试设备运行情况。
6.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 掌握触电急救知识,如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1. 本规程应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其内容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2. 当电气设备更新、技术进步或安全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规程。
3. 复审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确保规程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4. 复审结果应记录在案,供日后查阅和参考。
请所有电气维修人员严格遵守本规程,确保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1篇 电气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上岗前,劳保护品穿戴齐全,扣子扣好,带子系好。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医生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气工作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 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可能由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接零措施,临时挂接地线,应符合技术要求。
(4)一般情况下,不准安设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必要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拆除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彻底。
(5) 一切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符合规格和要求,并定期检查试验和检修。
(6)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好安全防护、安全隔离措施。
(7) 在高压设备上操作均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绝缘用品;使用高压检测仪表,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6kv以上高压线路与施工设备距离不得小于0.7米。
(8)当变压器停电时,必须断开二次侧隔离开关,以防倒送电。
(9)检修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不允许单人操作。
(10) 应按照检修、维护规程操作,不能将电器零部件放在开关上或其它导电位置,工作完毕后应认真检查清理。
(11)检修工作终结送电前,首先应拆除所设临时接地线、遮栏、标志牌、检修工具等;待全部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地点后联系送电。
(12) 进入煤气设施和煤气危险区域检修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申请审批手续,落实安全预案,佩戴煤气报警器,设专人监护。
(13) 在使用电动扳手或电锤时要握紧抓牢,以防止突然过力而扭伤手腕。
(14)在使用安全带时,挂安全带位置应无明显棱角,以防止划伤安全带,造成安全隐患。
(15)手持行灯应绝缘良好,且勿用湿手握行灯,必须用36伏或以下电源。
(16) 高压电器设备检修,执行停电挂牌,进行安全确认后挂接地线。
第2篇 电气维修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高低压电气维修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要持续年审资格证。
2. 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3. 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4. 严格执行《三大操作规程》履行职责。“岗位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生产条例与银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 正确使用常用仪表,要了解仪表的规格、型号及允许使用范围。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符合标准, 严禁一手拿表.一手拿两支表笔测试电压电流。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禁止带手套打大锤。
6. 必须熟悉掌握所负责电器设备的性能及工作原理。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要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7. 在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要有二人以上人员到场,煤气防护人员到场监护,预防煤气中毒.必要时戴好呼吸器。
8. 在煤气管道区域动火,需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且通知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9.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首先要立刻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10. 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所用工具放入工具袋中.不许往下乱扔任何物品. 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上梯子时,切不可一手拿着工具单手攀爬梯子。
11. 设备需要检修时必须断电停机,同时执行“停送电挂牌制度”后方可进行,必要时进行对地短接或相间封接。
12. 检修设备或仪表时,未证实无电,应按带电对待,未弄清接线情况,应以高压电源对待。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天开始工作前,都必须检查电源验明无电方可进行工作。
13. 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公用。仪表电气设备及照明用线,必须完好,所有手持工作灯.必须使用36v以下工作电源。
14. 在安装或检修时,应与岗位职工密切配合,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防止误动其它设备。
15. 试车前.应清除设备周围防碍运转的所有物件,通知相关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启动设备。同时取回检修操作牌。严禁预约定点定时送电。
16. 使用电动工具.机械设备(.手电钻.手砂轮.钻床.锯床.砂轮机)操作时,精力要集中.操作者必须熟知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严禁戴手套操作。
17. 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 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18. 工作中所有拆下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做好绝缘,以防发生触电。
19.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
20. 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21. 禁止用大容量保险丝更换小容量的保险丝或用铜、铝线代替。
22.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23. 重大故障排除,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24.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25.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在粉尘较多场合,应定期清灰,防止电源短路。
26. 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遗忘在维修现场, 应清点工具防止遗忘在设备上面造成事故。检修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以免发生意外。
27. 气焊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间隔应大于5米与动火区域间隔10米以上。
28. 危险作业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审批通过并设专人监护后方可作业。
如遇相关规定与上级规定冲突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3篇 低压电气维修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电力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作业前要根据工作需要选用安全工具。
第三条 在高处作业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工作人员要防止自身及所使用的金属工具、材料误碰带电部分。
第五条 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解脱触电者,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第六条 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合适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第七条 禁止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处理事故确需拉开时,要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第八条 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第九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措施。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禁止将大地作为工作零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等作为保护接零线使用。
第十条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小于3m。
第十一条 作业前应充分掌握设备、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邻近带电部分的位置。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安全用具。
第十二条 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第十三条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 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
第十五条 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人员、工具、零件,无误后方可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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