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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作业操作工作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锅炉作业操作工作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本规程旨在规范锅炉作业的操作流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主要内容包括:锅炉启动前的检查、正常运行中的监控、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以及停机保养程序。

1. 锅炉启动前的准备:检查锅炉本体、附属设备、燃料及水处理系统。

2. 启动操作:按步骤进行点火、升温、升压等操作。

3. 运行监控:定期检查温度、压力、水质等关键参数,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4. 故障处理:设定应急预案,遇到异常情况时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

5. 停机保养:停炉后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确保下次启动顺利。

编制指南

1. 操作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锅炉结构、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知识。

2. 操作员应遵守所有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3. 每次启动前,需填写检查表,详细记录设备状况和操作步骤。

4. 在运行过程中,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报告异常。

5. 对于故障处理,应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执行,不得擅自决定。

6. 停机保养时,严格按照保养手册进行,如有问题及时上报。

复审规定

1. 本规程每年至少复审一次,以确保其与最新技术、法规和公司政策同步。

2. 复审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结合实际操作经验进行修订和完善。

3. 若在操作中发现规程存在的问题或遗漏,操作员应及时反馈,以便及时更新。

4. 复审后的规程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并组织全员学习,确保所有操作员熟知最新规定。

本规程旨在为锅炉作业提供清晰、实用的指导,保障生产安全与效率。请每位操作员务必认真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锅炉作业操作工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锅炉作业操作工作规程

锅炉操作工作规程

一、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二、锅炉的烘炉和煮炉安全操作。

1、对于炉墙新砌的锅炉和长时间使用的锅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烘炉。

2、水位保持在最低水位,首先燃用木柴,燃烧必须均匀稳定。

3、一昼夜后,火堆可占至炉排面积三分之一,炉内水温不超过70℃。

4、三昼夜后,可用煤逐渐代替木柴烘炉,烟道挡板要开到烟道面积三分之一至六分之一。

5、一星期后,可投入运行,对于冬季砌筑的炉墙,烘炉时间应加长。

三、煮炉操作

1、新安装和检修后的锅炉,现运行前必须把炉内部的锈、油脂和污垢通过煮炉加以排除。

2、锅炉上水到最高水位。每一锅炉水加12―15公斤的碳酸钠或氢氧化钠。

3、升起微火将水烧开,产生蒸汽,通过空气阀排出,水位要保持一定。

4、加热24小时后,停炉冷却,排除冷水,及时用水冲洗干净,直至炉筒,联箱内壁无油垢和锈班,煮炉才算合格。

四、锅炉的升火和并汽

1、锅炉的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

(1)司炉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的锅炉,管道系统和主要附属设备位置,作用及操作方法。

(2)上班后要检查烟道和炉膛内是否有异物,炉墙壁是否严密,有无漏风,检查锅炉和烟道各个部位,把挡板开启,利用10-15分钟的自然通风或5-10分钟机械通风,将烟道和炉膛内的残余可燃气体排走,附件必须按好,安全可靠。

(3)锅炉上水位,应达最低许可水位,锅炉进水时应开启排气阀,使锅筒内的空气放走,进水不要过快,上水时认真检查孔盖和阀有无漏水,如发现漏水立即修理。

2、升火操作

(1)升火时,火力及通风要微弱,总汽阀关闭,空气阀要开启。

(2)温度不准升的太快,火管锅炉从升火到升压的最短时间内5-6小时,水管锅炉从升火到升压最短时间为3-4小时。

(3)空气阀也冒蒸汽后,即可将空气阀关闭,同时加强通风和火力。

(4)升火后要监视水位,水位上升要适当放一部分水,保持正常水位时再检查一下锅炉的各个部位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3、锅炉供汽前准备

(1)锅炉升压准备供气时,必须将总汽阀慢慢地开启一点,进行暖管和排去各部管线凝结水分。

(2)暖管时,必须检查各个管阀情况。

(3)蒸气压力达到锅炉工作压力后,慢慢地打开总阀门,10-15分钟,向各管里少量供汽,当检查好各部后,再正常供气。

4、锅炉的并汽

(1)并汽应在锅炉汽压比蒸汽管的汽压低于0.05-0.1mpa时进行。

(2)并汽时,应注意水位,汽压变动情况,如果异常应停止并汽。

五、锅炉的正常运行操作及注意事项

1、水位表的水位须保证在正常水位附近,允许有轻微的波动,水位表每班至少要清洗一次,应保持水位表的明亮、清晰、整洁和不漏水、不漏气。

2、应经常注意压力表,保持正常压力,不准让指针超过许可工作压力外的红线。

3、每星期至少要试验安全阀一次,每天使安全阀排汽一次,排汽时应在工作压力的80%以上,以防阀芯与阀座粘住。

4、每班至少排污一到两次,排污时应在较低负荷(或压力)时进行。

5、每班必须检查锅炉和其两侧的水冷壁,以及其它部位和疏水阀的严密性。

6、在保持锅炉内蒸汽压力和水位稳定的同时,加煤要勤,投量要少,动作要快,洒煤要匀。

7、运行中应保持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六、锅炉的停炉操作

1、短时间停炉操作

(1)压火操作方法使燃烧速度为最小。

(2)挑火时先排污,后进水,打开风闸门和灰坑门,然后将炉排上的燃煤扒开,逐渐地加上新煤,待汽压上升后,再进行暖管,并炉及供气等工作。

2、长期停炉(熄灭)操作

(1)按暂时停炉的操作方法进行。

(2)主气阀关闭后,须注意防止炉压继续上升,在六小时内,所有的炉门,灰门烟道挡板应该关闭,以免锅炉冷却太快。

(3)停炉六小时后,适当打开烟道挡板,加强通风,冷却烟道。

(4)汽压降零后,水温在80℃以下,才能全部放水,放水时开启安全阀。

(5)停炉六小时后,可先进行一至两次放水换水,换水量从水位表2/3处排到1/3处。

(6)停炉24小时后,如烟道高温超过40℃以上,应延长通风冷却时间。

(7)放水后应立即进入锅炉清除水垢,以免水垢干牢,清除困难。在清除水垢时,应注意水垢表面的颜色,分布厚度等情况,以便检查修理时参考。

3、紧急停炉操作

(1)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锅炉汽压超过允许工作压力,在采取停止鼓风、给煤,加强给水等措施后,压力仍继续上升的;

b、当水位表已看不见水位,并经叫水后,仍看不到水位时;

c、锅炉水位已升到最高的可见水位上(即满水),虽然经过放水仍不能看到水位也现时;

d、所有的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时;

e、所有水位表全部失效时;

f、所有压力表全部失效时;

g、所有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h、炉墙生裂缝而有倒塌危险或炉架横梁烧红时;

i、锅炉元件损坏,危机人身及设备安全时;

j、因其它事件危及锅炉设备安全时;

(2)紧急停炉的操作程序如下:

a、停止添煤和鼓风,并减弱吸风;

b、用沙土或湿煤灰复盖炉内明火,禁止用冷却炉膛;

c、炉火熄灭以后,将炉门和烟道闸门打开,以冷却炉膛;

e、将锅炉与总汽管隔断;

d、如无缺水或满水现象时,可向锅炉给水或进行排污以降低锅炉内的压力;

f、若锅炉系缺水事故,严禁向锅炉给水;

七、温水锅炉的运行,做到如下几点:

1、开始上水、升火时要检查进水门是否开启,各处空气门是否打开,以便使整个系统充满水。

2、启动循环水泵时,应注意打开旁通门或者小进出水阀门,以免启动升压太快,造成锅炉体和暖气片的损坏,待运转正常后可关闭旁通门或开大进出水阀。

3、应经常注意观察观看压力和温度 超过允许规定数值。

4、应定期检查是否漏入空气,并定期排走空气。

5、要注意锅炉是否有缺水现象和产生蒸汽现象,如果发现产生蒸汽,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第2篇 热水锅炉作业规程

一、锅炉生火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锅简、锅胆、炉管等部分有无严重腐蚀或其它损坏等情况,水垢是否清除彻底,有无工具和其它物件遗留在炉内,经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关闭孔盖;

2、检查烟道是否畅通,闸板是否良好,操作机构是否灵活;

3、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排污阀、给水逆止阀及总汽阀等附件是否符合技术规定的要求,操纵是否灵活,各管路须牢固畅通,各阀门须处于适当的开闭状态;

4、检查水源管道储水塔等给水设备是否正常;

5、检查炉排的活动部分及固定部分间隙是否合乎要求,转动部分机构是否灵活。经检查确定可以运行的锅炉,方可向炉内给水。给水时光开起锅炉上的放空气阀(无此阀者可开起安全阀或压力表放水阀),然后向炉内给水达到最低水位线即止;

6、生火前炉膛和烟道须通风,自然风烟道的闸门和灰箱门须开启,如发现通风不畅,应及时排除。

二、生火:

1、生火时火力及通风须微弱,主汽阀应关闭,空气阀就应开启(如无空气阀时开安全阀);

2、当空气阀或提升安全阀内冒出蒸气后,即可将其关闭,同时加强通风和风力;

3、锅炉生火后,司炉工应矿视水位,检查所有附件是否正常,当锅炉汽压升到0.5-1kg/cm2时,应进行冲洗水表、压力表工作;

4、拧紧松动过的入孔盖和平孔盖的螺栓时,应在汽压升到1kg/cm2表压力时,拧紧运螺栓时不得用强力;

5、当锅炉汽压升到工作压力时,应检查安全阀是否灵敏、准确,然后加封;

6、在锅炉投入正常运行前,对所有安全附件和仪表进行一次检查和校对。

三、锅炉运行:

1、锅炉运行时应检查水位是否正常并保持正常水位。水位表的开关和验水塞门应严密灵活;

2、锅炉和管道上的一切阀门、塞门均应缓慢地开起和关闭;

3、矿视压力表及安全阀门的作用,压力指针不得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的红线,当压力表指针达到安全阀排汽压力时,安全阀必须自动开启放汽,若不能自动放汽时,应用人工开启放汽并及时检查;

4、在低气压时,用汽水冲洗水位表,每班至少一次,试验安全阀每半月至少一次,排污的次数根据水质确定。

5、在添煤后应注意将炉门关严,炉膛内应保持负压,防止火焰喷出。烟囱入口温度不应超过35℃;

6、锅炉运行时。严禁对锅炉进行捻缝、焊接、敲击等;

7、如负荷风压和烟气温度正常时应立即进行检查;

8、拌煤及投煤时,应注意燃煤内是否有爆炸物等危险品掺入,以免发生事故;

9、司炉工的操作应遵循“三勤、三快、二好、一稳定”的方法:

三勤是:勤上水、勤加煤、勤打灯;

三快是:投煤快、清炉快、拔火快;

二好是:炉前卫生好、炉灰好;

一稳定:压力稳定。

四、锅炉运行检查:

1、锅炉运行中应加强给水质量的检查,禁止用不清洁或含有大量泥沙的水源;

2、锅炉运行时必须随时检查锅炉进水管中,阀门及储水塔中的浮筒阀门是否灵活,水源是否通畅,发生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修理。

五、锅炉运行操纵:

1、锅炉给水,直接取用生活用水系统和水源时,运行中给水要勤,以达到正常水位标准,不得降至最低水位以下或升至最高水位线上,根据锅炉负荷大小随时拧动给水阀门调整水量,直接采用附设锅炉储水中的水源时,属自动给水系统要随时矿护储水塔自动给水情况,防止锅炉给水中断造成事故;

2、热面吹灰,对锅炉受热面必须经常进行吹灰,专一用途的吹灰器,通常是用蒸汽或压缩空气来吹灰的,也可用蒸汽混合物来吹灰,吹灰工作应在锅炉负荷较低压力稳定的情况下进行;

3、锅炉排污,一般锅炉每天都要排污,每次排污量必须使水位下降25-50mm,排污在在输出蒸汽或负荷较低时进行,锅炉水位必须处于正常或稍高时才能进行排污。排污时须注视水位降至标准线时,即停止排污,使锅炉给水,保持其适当水位,在开启排污阀门时,须缓慢而谨慎,若发生振动或排污阀故障时,应停止排污,严禁使用铁锤敲击,可用杆杠加力开启排污阀门;

六、停炉:

1、停止向炉内供给燃料,禁止用水浇或湿煤压火等方法压灭火;

2、锅炉的水应接近最高水位,同时继续输出蒸汽。

3、锅炉温度降低时,清除炉内的炉渣和烟道内的烟灰渣,停止引风,关闭烟道闸门和灰箱门,开起炉门隔断输出热水管路及总管路;

4、停炉时,锅炉各部须慢慢冷却,炉水温度降到20℃以下时,才可能把炉水水完全放出,放水后,立即开起入孔清除水垢,以免过时水垢难除,同时做好保养工作,以免停用后受腐蚀;

5、每6个月停炉一次,洗水垢,并检查有无裂痕,腐蚀各阀门仪表的检查,校验压力表;安全阀(开汽安全压力2 kg/cm2)。

七、紧急停炉: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紧急停炉,并报告有关负责人员:

1、锅炉汽压超过允许工作压力,经减弱通风,增加给水安全  阀门喷汽,压力继续上升时;

2、锅炉缺水,经纷给水(关闭炉简上水位表的蒸汽阀门)尚看不到水位时;

3、锅炉水位迅速下降,虽向锅炉加强给水,仍不能制止其下降时;

4、给水设备全部失灵时。

5、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其中有一种失灵时;

6、锅炉满水,水位上升超过最高许可水位,经放水后仍不见下降时;

7、锅炉受压部件损坏,对设备和人身有危险时;

8、锅炉由于有其它原因,危及设备或人身安全时。

八、紧急停炉时必须作下列事项:

1、停止添煤、送风,并减弱吸风;

2、熄灭炕膛内燃煤时,在迅速灭火的情况下,可将沙土或湿炉灰压在燃煤上进行灭火;

3、熄灭后将炉门和闸门打开;

4、将锅炉与总汽管及热水管完全隔断,由安全阀或紧急排汽门逐渐排汽;

5、如遇缺水事故时,严禁给水,或提升安全阀或变动出汽阀门等任何调整工作,以防止锅炉受到急骤的应力变化而扩大事故;

6、锅炉房失火时,工作人员应迅速报告单位负责人员,并采取一切灭火措施,不得放弃对的管理;

7、如失火危及锅炉而又无法迅速扑灭时,应紧急停炉,并加强给水,排出热汽;

九、暂时停炉:

锅炉暂时停火(浴室锅炉)并需要在短时间内使用者,可施行埋火(亦称压火)停炉,其步骤是:

1、保持水位最低安全水位2cm处;

2停炉前适当停止供给燃料,逐渐减弱通风;

3、继续开起蒸汽阀,并矿视汽压水位,若蒸汽压有回升,可向炉内加水并进行少量排泄;

4、排出炉渣,将燃料刮向炉排中部,聚集一起,在燃料上部压以湿煤,使之达到严密程度;

5、停止引风,关闭风闸挡板、灰门及炉门(无挡板的打开炉门;

6、在锅炉低压期间,应随时注意锅炉水位和汽压变化情况,并检查炉膛,以防止复燃或熄灭。

十、恢复暂停锅炉运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首先排污5cm(指水位表中水位下降5cm)可排沉积物;

2、向锅炉给水,使水位升高到最安全水位以上,并吹洗水位表一次;

3、开起风闸挡板和灰门,开始通风;

4、将炉排上燃料推开,逐渐添加新煤,开始正常燃烧,恢复正常运行;

第3篇 作业指导书/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1. 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 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3. 安装人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 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明。

5. 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

6. 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 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 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 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 升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 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 司炉人员,在锅炉升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 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

14. 司炉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 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 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 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 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20. 锅炉有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4篇 常压生活锅炉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制度5

常压生活锅炉操作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规范常压生活锅炉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常压生活锅炉。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常压生活锅炉的操作管理。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班组长负责员工的操作质量。

3.2当值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操作常压生活锅炉。

4.0程序要点

4.1开炉前的检查

4.1.1检查锅炉给水、供水闸阀是否均已拧开(中央空调热水供应闸阀及回水闸阀只有制热时才拧开,其余时间均关闭),否则应拧开。

4.1.2检查各信号灯是否正常,否则应整修。

4.1.3手盘供水泵轴3圈,应灵活无阻滞。

4.2开炉

4.2.1合上水泵控制箱电源开关,按下水泵启动按钮,启动水泵。

4.2.2合上燃烧机电源开关,将转换开关置于“燃烧”位置,燃烧机电动机立即启动。点火电极产生点火花,约过7秒钟的预吹风时间后,电磁阀自动打开,喷嘴喷出油雾。油雾被点火花燃后形成火焰,点火电极再延时点火约15秒钟后停止点火,燃烧机开始进入正常工作。

4.2.3如果点火不成功,经过约25秒钟后燃烧机上会亮起故障红灯。此时再经过3分钟后可以按下恢复按钮,重新启动燃烧机。如果三次均未启动成功,则需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才允许再启动。

4.2.4启动成功后,应继续观察10秒钟,及时整改不正常情况:

a)有无异常声响或振动;

b)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c)烟色及水温变化是否正常;

d)燃烧机控制箱、水泵控制箱有无异常气味。

4.3停炉

4.3.1将燃烧机转换开关置于“停止”位置,拉下电源开关,燃烧机停止燃烧。

4.3.2当水温降到45℃左右时,按下水泵“停止”按钮,水泵停止供水。此时应拉下水泵控制箱电源开关。

4.3.3检查锅炉及附件是否有不正常情况,如有应及时整改。

5.0记录

第5篇 露天矿锅炉工安全作业规程

露天矿锅炉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工作时不得擅离职守,未经考核合格领取司炉工操作证的,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2、掌握运行燃烧规律,随时查看水位表、压力表。

3、锅炉水位表每班冲洗1—2次,安全阀定期停炉检查,确保灵敏度,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确保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4、确保软水处理,使炉胆不发生水垢,并严格做好锅炉定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锅炉运行,延长运转寿命。

5、锅炉房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烘衣服和蒸饭菜,防止事故发生。

6、锅炉房重地,外来人员谢绝入内。如外来参观和联系工作,须经有关部门许可,登记手续,方能入内。

7、勤检查各汽水管及车间汽包的安全,杜绝跑、冒、滴、漏。

8、在送汽、关汽前与有关车间部门取得联系,并对冷输汽,做到缓慢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0-15分钟。

9、勤调节风压、风量,杜绝喷火伤人,并在上班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10、通烟管时不准常开引风机,严禁开鼓风机,出灰时不得乱开鼓风机,防止意外发生。

第6篇 锅炉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工作时不得擅离职守,未经考核合格领取司炉工操作证的,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2、掌握运行燃烧规律,随时查看水位表、压力表。

3、锅炉水位表每班冲洗1—2次,安全阀定期停炉检查,确保灵敏度,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确保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4、确保软水处理,使炉胆不发生水垢,并严格做好锅炉定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锅炉运行,延长运转寿命。

5、锅炉房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烘衣服和蒸饭菜,防止事故发生。

6、锅炉房重地,外来人员谢绝入内。如外来参观和联系工作,须经有关部门许可,登记手续,方能入内。

7、勤检查各汽水管及车间汽包的安全,杜绝跑、冒、滴、漏。

8、在送汽、关汽前与有关车间部门取得联系,并对冷输汽,做到缓慢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0-15分钟。

9、勤调节风压、风量,杜绝喷火伤人,并在上班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10、通烟管时不准常开引风机,严禁开鼓风机,出灰时不得乱开鼓风机,防止意外发生。

第7篇 作业指导书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1. 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 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3. 安装人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 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明。

5. 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

6. 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 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 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 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 升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 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 司炉人员,在锅炉升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 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

14. 司炉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 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 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 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 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20. 锅炉有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8篇 锅炉烘炉作业操作规程

烘炉是锅炉正式运行前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这一工作进行得好坏,直接影响锅炉的使用寿命和安全经济运行。

新装、移装、改造或大修后的锅炉以及长期停用的锅炉,由于砖墙和灰缝灰浆中含有较多的水份,因此在投用前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否则在点火受热后因水分大量蒸发或蒸汽体积膨胀而使砖墙裂缝、变形,严重时还会造成锅炉倒塌。烘炉的目的就是除去水分。

1、烘炉前的准备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全部组装和冷态试运完毕,经水压试验合格;各种电器、热工仪表和自动调节装置安装就绪,能够适应烘炉工作的需要。

链条炉排进行冷态试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连续运转不应少于8小时,速度不应小于二级,每档速度运转不少于2圈。

炉排转动应平稳,无卡住,抖动和跑偏等异常现象,发现跑偏和起拱时,可调节炉排前轴左右调节螺栓予以调整。

炉排片翻转自如,无突起现象,左右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块及侧板的最少间隙不小于4mm,主动炉排片与链轮的啮合良好。

炉排长销两端头如与底座侧板发生摩擦,可在长腰孔处用榔头轻击使之与两侧板间隙保持一致。

试车过程不允许杂物(螺栓、螺帽、铁钉等金属物)掉落在链条炉排的任何部位,防止炉排卡死。

在试车过程中,打开煤斗前下方炉排检查门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销有否严重弯曲,如有可在穿炉排长腰孔处随时抽出长销予以更换或校直重装。

炉墙、炉拱、烟道、风道全部竣工,锅炉管道保温结束后,应将炉墙各处门、孔打开,自然干燥一段时间,清理炉膛、炉道和风道的杂物。

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且其左右端与炉排面的距离要一致,以保证炉膛两侧煤层厚度相等,否则可调节链条下部螺栓予以调整,煤闸门上的盖板应覆盖严密,防止煤块漏入卡住煤闸门。

炉排下各风仓的调风门和烟道门内的烟气调节开关灵活。

鼓风机、引风机、出渣机、给水设备试运正常。

人孔、手孔是否封闭严密,附属零件装置是否齐全。

炉墙是否完好,前后烟箱检查门是否关闭严密。

蒸汽、给水、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10)省煤器是否严密,其烟气通道是否畅通。

(11)传动件的轴承箱及油杯内润滑油应冲足。

(12)炉墙上应装好测温点和取样点位置在炉排上方1.5-2米处。

2 锅炉烘炉方法及注意事项

烘炉方法常用的有火焰烘炉和蒸汽烘炉两种,烘炉前应制定烘炉的操作工艺升温曲线图,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实际升温曲线图。

关闭全部人孔、手孔、主蒸汽阀以及水位表泄水考克,将已处理的软化水注入锅炉内,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略低于正常水位时,关闭给水阀门,待锅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并检查锅炉的手孔盖法兰接合面及排污阀等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有漏水应拧紧螺栓、关密阀门。

采用火焰烘炉时,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又向外排出的通道。

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1-1.5米长的范围内铺一层20-30毫米厚的煤渣,在煤渣上用木柴(严禁带铁钉的木板)油棉纱头或其他引燃物引火燃烧,打开鼓、引风机调节门自然通风,柴火要逐渐增强,避免骤然加热,先用木柴烘炉24小时,接着加煤燃烧烘炉,关小鼓引风调节门,间断地开动引风机进行机械通风,烘炉时间2-4天。

在烘炉过程中,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要均匀,不得时断时续,并应定期转动链条炉排,防止烧坏炉排,同时应注意水位,应及时进水。

烘炉升温应按炉膛出口处的烟气温度来控制,不同的炉墙结构其温升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砖砌轻型炉墙,温升每天不应大于8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

(b)耐热混凝土炉墙,在正常养护期满后(矾土水泥的约3昼夜。硅酸盐矿渣硅酸盐的约为7昼夜)方可开始烘炉,烘炉温升每小时不应超过1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在最高温度范围内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4h。

(c)如炉墙特别潮湿,应适当减慢温升速度。

(4)采用蒸汽烘炉时(适用于有水冷壁的各种类型锅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用0.3-0.4mpa的饱和蒸汽从水冷壁集箱的排污阀处连续、均匀地送入锅炉逐渐加热炉水;炉水水位应保持正常,温度宜为90℃。

b.应开启必要的挡板和炉门排除湿气,并应使炉墙各部均能烘干。

c.烘炉时间,轻型炉墙一般宜为4-6天,重型炉墙一般为4-16天,烘炉后期可补用火焰烘炉。

(5)烘炉时应经常检查炉墙,适当控制温度,防止产生裂纹和凹凸等缺陷。

(6)烘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为合格。

a.当采用炉墙灰浆试样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处1.5-2m,或燃烧器上方1-1.5m处和过热器两侧墙的中部,取粘土砖、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的灰浆样品各50g测定,其含水率均应小于2.5%.

b.当采用测温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1.5-2m处,或燃烧器上方1-1.5m处,测定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mm处的温度应达到50℃,并继续维持48h;或测定过热器两侧墙粘土砖与绝热层接合处的温度应达到100℃,并继续维持48h。

第9篇 作业指导书-锅炉工安全运行规程

1. 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的受压容量及其所有附件,都要彻底的熟悉和掌握。

2. 锅炉升火前,锅炉检修和清洗完毕后,锅炉的出汽管、给水管、及排气管上的临时堵板、和堵头,必须拆除。

3. 安装人孔和手孔盖前要彻底检查,炉内有无工具及杂物,同时要检查烟道,完全无误时再关严,螺丝必须紧固。

4. 水位表的气水考克要在开启位置,排污考克要在关闭位置上,玻璃管要经常保持清洁透明。

5. 所有安全阀及气压表要经常校验,保证有效。

6. 要经常检查、排气管及池水管,必须保持畅通。

7. 输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发现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修理,严格禁止代气压操作。

8. 开火时,要对燃料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爆炸物及时汇报领导处理。严禁加入炉内。

9. 开火严禁使用强烈挥发性的油类和爆炸性的物料作引火物。

10. 升火时不可火力太猛,必须使锅炉墙和锅炉本体慢慢的加热,和均匀的膨涨。

11. 水管锅炉必须保证膨涨水箱的正常状态。

12. 司炉人员,在锅炉升火后,要经常检查水位表的水位,严禁水位超过标准线。

13. 锅炉在运行中,司炉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并禁止非司炉人员参加工作。

14. 司炉要严格根据气压规定标准,进行工作,严禁超气压。

15. 锅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小修,每一年必须进行一次大修,每周要进行一次试验。

16. 司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接班。

17. 如接班人员没到,在班人员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18.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该清炉、清除炉渣和炉灰,对锅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详细交代接班人。

19. 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并要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宽畅。

20. 锅炉有门禁制度,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10篇 蒸汽锅炉作业操作规程

1、司炉人员持证上岗,应熟悉本锅炉的主要参数。

2、点火前的检查:

(1)检查锅炉内、外部有否变形,炉墙炉门是否严密。

(2)检查主要安全附件灵敏靠。

(3)检查给水设备,汽水管道,各阀门按启动的要求调整,软水箱应存足够的贮水。

(4)检查燃烧设备,炉排完整、灵活动

3、启动给水泵,当水位升至水位表正常水位指标处,应停止运转,观察水位是否维持不变。

4、点火:

(1)点火前,先打开烟道挡板与灰门,自然通风10分钟以上,若有困难,可起动引风机5分钟以上,以排除类道可燃气体或沉积物,然后关闭引风机或烟道挡板准备点火。有空气预热器的锅炉,当烟气温度上升200℃—500℃,应启动引内机加强通风。

(2)点燃燃料上的木柴等引导物,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柴油引火。链条将火送到煤闸板1—1.5米后,停止炉排传动。

(3)当前拱温度逐升高到能点燃新煤,调整煤层闸板煤层厚度为70—100mm,缓慢转动炉排,调节引风机。

5、升压

(1)当压力升到0.05—0.1mpa应冲洗水位表,

(2)当压力升到0.1—0.15mpa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3)当压力升到0.2—0.3mpa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4)当压力升到0.3—0.4mpa时进行排污一次,

(5)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2/3时进行暖管。

6、暖管:

(1)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凝结水,

(2)缓慢开启主汽阀,使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

(3)缓慢开启分气缸汽压相等,同时排除凝结水,

(4)关闭所有疏水阀,各汽阀全开启后,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膨胀后卡住。

7、并炉供汽

如两台以上锅炉并列运行,当汽压低于运行系统汽压0.05—0.1mpa时,即可开始并炉。

8、正常运行,安全管理:

正常操作中除掌握好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应每班坚持对三大主要安全附件、各阀门、锅炉房的管道,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9、巡回路线

a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伐→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第11篇 锅炉系统作业操作规程5

锅炉系统操作规程(五)

运行操作规程

一、运行前准备

1、查看交接班记录本,了解前班设备运行情况。

2、检查各阀是否处正常位置。

3、检查除氧水箱水位、油箱油位,保持正常液位(1/3-2/3之间),检查分汽缸阀门,进汽阀、疏水旁路阀应打开,所有送汽阀应关闭。

4、化验水质合格(主要是硬度)。

二、开炉运行步骤

1、启动淡水泵。

2、打开软化水处理器多向阀。

3、拉出锅炉控制面板上红色急停按钮,按下绿色start(启动)按钮,调高注水率(最高50%)。

4、关闭空压机储气罐手动排水阀。

5、按下空压机控制面板上启动按钮“

第12篇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一般规定

⒈ 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办理司炉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学徒工、实习人员应由师傅带领,不得单独操作。

⒉ 新装锅炉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和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办理锅炉使用证、锅炉烟尘排放合格证后方可投用。 ⒊ 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控制系统、各种仪表、装置、汽水、给水、燃烧、除尘及排污、排渣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及通风除尘、给水设备等,并按规定认真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⒋ 锅炉房各种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期校验,保证性能良好,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

操作控制柜及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备用的照明设备或灯具,值班人员必须会使用。

⒌ 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⒍ 皮带机运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

⒎ 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捅煤。

⒏ 锅炉运行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关闭。锅炉房属于厂级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⒐ 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做到定期检查并清除尘埃。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⒑ 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⒒ 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试正在转动的机器设备。

⒓ 严禁在有压力或锅炉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伤人。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安全警示牌。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人员进行。

⒔ 若在汽、水管道的法兰及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站在正面,而应侧视。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⒕ 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采取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伤人。

⒖ 如需进入锅炉内检修时,须先打开炉膛、烟道和人手孔,进行通风不少于30分钟。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括给水、蒸汽、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有必要时,检测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时,才能进入锅炉内。

⒗ 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能看见被监护者。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⒘ 在锅筒、水箱内作业时,要轮换进行,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干燥的烟道内,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电压照明。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⒙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加强巡视检查。把锅炉水位、压力、水温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保持水循环系统通畅。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或向领导报告解决。

⒚ 巡视检查锅炉时,应走扶梯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在其它部位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⒛ 寒冷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时,应放尽冷凝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强保温。发现管道冻结,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严禁用蒸汽解冻。

21 锅炉酸洗除垢,应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酸液喷溅伤人。

22 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好现场。

23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二) 升火前的准备

⒈ 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⑴ 首先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再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

⑵ 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汽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

⑶ 检查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敏完好,水位是否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检查炉门、炉排及其它部位是否完好;备用给水装置是否正常。

⒉ 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先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闸板是否全开,烟道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⒊ 升火前,各阀门的开闭状态应符合规定,给水应符合锅炉给水指标要求。水质未经处理,不得投入运行。

(三) 点火和投入运行

⒈ 点火时,必须关闭汽阀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缓慢进行,所需时间规定如下:

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 6小时;

压力>1.3 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 8小时;

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 30 ℃。

⒉ 当排空阀开始冒汽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密切注视压力表和水位表,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⒊ 锅炉升压与暖管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 当压力上升到0.05--0.1 mpa 时,应冲洗水位表。操作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

⑵ 当汽压上升到0.1 --0.15mpa 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⑶ 当汽压上升到接近0.2 mpa 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操作时应侧身,用力不得过猛,禁止使用长度超过螺栓直径20倍的扳手,以免将螺栓拧断。在汽压继续升高后,不可再次拧紧螺栓。

⑷ 当汽压上升到0.2 --0.4 mpa 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排污时密切观察水位,不得低于水位表的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将排污阀关闭严密,并检查有无漏水的现象。

⑸ 当汽压上升到工作压力的三分之二时,应进行暖管工作,以防止送汽时发生水击事故。暖管时间约30分钟左右。

⒋ 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前,必须烘暖蒸汽管道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汽阀门缓慢打开。当锅炉与总汽管连接时,炉内压力应与总管压力低于0.05mpa。 若蒸汽管道发生振动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汽管隔断,减弱炉膛火力,排除蒸汽管道凝结水。

⒌ 在锅炉与蒸汽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各种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位是否正常。

(四) 运 行

⒈ 锅炉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要经常观察压力表、水位表,不准超过最高压力红线和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运行。每天应试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⒉ 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可以通过叫水法,仍不见水位恢复,应紧急停炉检查。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必须紧急停炉,并及时报告工厂领导和有关部门。

⒊ 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得少于两次。冲洗时,动作应缓慢,要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⒋ 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至少每三个月一次)和手动排汽试验(至少每周一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及联锁保护装置的灵敏可靠。检查安全阀时要防止烫伤和坠落,面部应偏向一侧。调整起跳压力时,应缓慢升火,水位要正常,压力表应准确,并设专人监护。安全阀排汽必须做好记录。自动排汽应准确记录起座压力、回座压力、责任人、鉴证人。

⒌ 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当发现压力表失灵,应立即更换。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更换:

⑴ 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偏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⑵ 表蒙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⑶ 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⑷ 表内漏汽,指针跳动或指针无动作;

⑸ 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⒍ 排污工作每班应定时进行两次,在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戴手套进行排污。不准用锤或其他任何物件敲开排污旋塞或排污阀。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并作好记录。

⒎ 排污时必须有两人协同作业,禁止同一台锅炉的两个排污管或两台炉合用同一根总管同时进行排污。

⒏ 锅炉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受压部位进行捻缝、补焊、松紧等项工作。如发现锅筒、炉管、人

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处有漏水或漏汽,必须要停炉检修。

⒐ 司炉人员按规定每两小时摇灰一次。操作时,不准正视看火孔观察火焰,以防喷火伤人。

⒑ 严格执行水处理制度,水质要按照规定及时化验、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允许使用。

⒒ 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表盘所定红线。超过时,应立即停止供煤,减弱通风,并打开安全阀,同时密切监视水位。

⒓ 锅炉需并炉时,应在该炉汽压低于总气管内气压 0.05mpa以下进行,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⒔ 省煤器运行中, 应保持连续给水,并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一般低于锅炉饱和蒸汽温度20℃),过高时,应开启旁通管回水,或启用旁通烟道。

(五) 压 火

⒈ 压火后,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转一小时左右后方可停止。

⒉ 压火时,逐渐减少加煤次数和数量。

⒊ 锅炉上水至高水位。

⒋ 适当关闭风挡板,关闭灰门,关闭总汽阀,然后打开炉门。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六) 升 火

⒈ 升火前全面检查一次锅炉安全附件,如压力表、水位表及给水设备等。

⒉ 锅炉水位应高于中水位,并按规定进行排污。

⒊ 确认设备完好后,打开风门、灰门、将炉排上的火炭扒匀,再撒薄薄一层煤,待炉排上的火着旺时,可继续加煤,直到锅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后按规定送汽。

⒋ 当汽压升至0.1--0.15mpa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管。

(七) 停 炉

⒈ 停炉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 保持炉内在高水位,且检查排污阀,保证严密不漏;

⑵ 停止加煤并逐渐放出蒸汽;

⑶ 关小烟道挡板,减弱通风;

⑷ 停止机械通风,关小烟道闸板,关闭炉门。

⒉ 严禁用水浇入炉膛内未熄灭的、灼烫的煤。

⒊ 当锅水温度降低到70℃以下时,扒出炉膛内全部灰渣并将锅水放出,要及时清除水垢泥渣。

⒋ 停炉后,应及时清除烟道和受热面的积灰、烟炱,并按规定进行停炉保养。

(八) 紧急停炉

⒈ 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紧急停炉,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安全监察处、设备能源处和工厂主管领导:

⑴ 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⑵ 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时;

⑶ 锅炉水位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经排污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时;

⑷ 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⑸ 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或排污阀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时;

⑹ 锅炉元件损坏,锅筒、火管、火室、管板等处发现裂缝、变形、焊缝漏水,水管及烟管破裂等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⑺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⑻ 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时。

⒉ 紧急停炉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 立即停止加煤,停止鼓风,减弱引风;

⑵ 采取措施压灭炉火或扒出炉内炭火,链条炉排应快速将燃烧的煤退至灰斗,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或用煤压在燃烧着的煤上来灭火;

⑶ 炉内停火后,把烟道闸板全部打开一段时间后,方可将炉门打开;

⑷ 将锅炉与总汽管隔断,停止对用户送汽;

⑸ 超压时,打开安全阀排出炉内的蒸汽,降低锅炉压力,但应保持水位正常。若不超压、应稳定工况,靠缓慢自然冷却来降压。

⒊ 整个紧急停炉应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不要惊慌失措。紧急停炉措施要快,具体开关阀门时要准确操作。

第13篇 锅炉烘炉作业操作规程2

采用火焰烘炉时,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又向外排出的通道。

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1-1.5米长的范围内铺一层20-30毫米厚的煤渣,在煤渣上用木柴(严禁带铁钉的木板)油棉纱头或其他引燃物引火燃烧,打开鼓、引风机调节门自然通风,柴火要逐渐增强,避免骤然加热,先用木柴烘炉24小时,接着加煤燃烧烘炉,关小鼓引风调节门,间断地开动引风机进行机械通风,烘炉时间2-4天。

在烘炉过程中,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要均匀,不得时断时续,并应定期转动链条炉排,防止烧坏炉排,同时应注意水位,应及时进水。

烘炉升温应按炉膛出口处的烟气温度来控制,不同的炉墙结构其温升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砖砌轻型炉墙,温升每天不应大于8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

(b)耐热混凝土炉墙,在正常养护期满后(矾土水泥的约3昼夜。硅酸盐矿渣硅酸盐的约为7昼夜)方可开始烘炉,烘炉温升每小时不应超过1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在最高温度范围内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4h。

(c)如炉墙特别潮湿,应适当减慢温升速度。

(4)采用蒸汽烘炉时(适用于有水冷壁的各种类型锅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用0.3-0.4mpa的饱和蒸汽从水冷壁集箱的排污阀处连续、均匀地送入锅炉逐渐加热炉水;炉水水位应保持正常,温度宜为90℃。

b.应开启必要的挡板和炉门排除湿气,并应使炉墙各部均能烘干。

c.烘炉时间,轻型炉墙一般宜为4-6天,重型炉墙一般为4-16天,烘炉后期可补用火焰烘炉。

(5)烘炉时应经常检查炉墙,适当控制温度,防止产生裂纹和凹凸等缺陷。

(6)烘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为合格。

a.当采用炉墙灰浆试样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处1.5-2m,或燃烧器上方1-1.5m处和过热器两侧墙的中部,取粘土砖、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的灰浆样品各50g测定,其含水率均应小于2.5%.

b.当采用测温法时,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1.5-2m处,或燃烧器上方1-1.5m处,测定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mm处的温度应达到50℃,并继续维持48h;或测定过热器两侧墙粘土砖与绝热层接合处的温度应达到100℃,并继续维持48h。

第14篇 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制度4

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四)

1.0目的

规范常压生活锅炉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常压生活锅炉随时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常压生活锅炉的维修保养。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审核《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检查该计划的执行情况。

3.2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该计划。

3.3锅炉管理员具体负责常压生活锅炉的维修保养。

3.4公共事物部负责通知有关用户关于停止供应热水的情况。

4.0程序要点

4.1《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的制定

4.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组织锅炉管理员一起研究、制定《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制定《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的原则:

a)常压生活锅炉使用的频度:

b)常压生活锅炉的运行状况(故障隐患);

c)合理的时间(避开节假日、特殊活动日等)。

4.1.3《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维修保养项目及内容;

b)具体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c)预计费用;

d)备品、备件计划。

4.2锅炉管理员对常压生活锅炉进行维修保养时应按《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进行。

4.3燃烧机维修保养要领。每年度1月、4月、7月、10月份分别对燃烧机进行一次清洁、保养。

4.3.1电动机及风机:

a)检查电动机接线是否锈蚀或松动,如是则修理并重新接好;

b)检查电动机电容是否已变形、膨胀或开裂,如是则应更换同型号规格的电容;

c)检查电动机与风机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如果松弛则应紧固处理;

d)对电动机轴承、风机波丝加注润滑油;

e)用500v摇表测量电动机线圈绝缘电阻,如果低于0.2mω则应进行处理,处理后达不到要求的应拆修;

f)清洁电动机、风机上的污物、灰尘。

4.3.2油泵

a)检查油泵与电动机的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如果松弛则应紧固处理;

b)检查油泵进、出油管是否漏油,如是则应重扩喇叭口并拧紧螺母;

c)用压力表测试油泵出油压力,应调定为0.9mpa,最高不允许超过2mpa,过高过低应调整;

d)清洁油泵进油油滤;

e)清洁油泵外表。

4.3.3点火电极:

a)检查点火电极是否烧蚀严重,如是则应更换同规格点火电极;

b)调整点火电极至合理位置,清洁点火电极。

4.3.4喷嘴:

a)清除喷嘴上的碳化物、污物,使其畅通;

b)如喷嘴磨损严重或已堵住,则应更换同规格喷嘴。

4.3.5光电探测器、点火变压器:

a)清洁光电探测器,点火变压器、;

b)如光电探测器、点火变压器已老化或已损坏、则应更换同规格光电探测器、点火变压器。

4.3.6电磁阀:

a)清洗控制器(可用压缩空气吹污或用干净干抹布轻轻擦拭);

b)如控制器损坏则应更换同规格的控制器。

4.4锅炉本体维修保养要领。每年度的7月、12月应分别对锅炉本体进行一次维修保养。

4.4.1热交换器:

a)外部清洁。用细铁丝刷和扫把清除热交换器外面的碳化物,使热交换器外部干净;

b)内部除垢。把锅炉进、出口闸阀拆开,放干锅炉内的水,然后把锅炉进出口封闭,向锅炉内注入45℃的4%的酸溶液,过8分钟后排干酸溶液。再次检查热交换器,如果仍有水垢,则用45℃的%酸溶液加洗一次。除垢后,用3%碱溶液中和两次,然后再用清水冲洗3次。所有工作完成后。检查热交换器是否漏水,如果不漏则重新装回;如果漏水则用氧焊修补后再装回。

4.4.2检查炉内胆及耐火材料,对于损坏之处作必要的修复;检查排烟管,并进行清洁处理。

4.5锅炉附属装置维修保养要领。每年度的1月、4月、7月、10月份分别对锅炉附属装置进行一次清洁、保养。

4.5.1水泵机组:

a)对水泵轴承加注高温润滑油,磨损严重的轴承应更换;

b)检查水泵压盘根处是否漏水成线,如是则应重新装压盘根(不定期、视漏水情况);

c)检查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否则应更换橡胶垫并拧紧(不定期);

d)旋转水泵轴,如有卡住、碰撞现象则说明叶轮已损坏,应拆换同规格叶轮。

4.5.2电气控制系统:

a)清除水位控制电极、热电阻上污垢,并模拟超低水位、超温试验,检查是否动作可靠,否则应作相应修理;

b)检查电控箱里面的各元器件是否动作可靠,接线头有无松动,号码管是否清晰或脱落,否则作相应处理。

4.5.3附属闸阀、储油箱、热水箱:

a)检查附属闸阀是否漏水,如漏水则应加装、压紧黄油麻绳;检查附属闸阀是否开关灵活,如有阻滞现象则应在螺杆上加注黄油;

b)清除储油箱里面的污物和积水;

c)清除热水箱里面的泥沙、污物。

4.6每次常压生活锅炉计划维修保养的时效不允许超过8小时。如必须超过8小时,则应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填写《申请延时维修保养表》,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延时。

4.7对于计划中未列出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口头批准,先行组织而后写出《_________事故报告》并上报公司。

4.8锅炉管理员将常压生活锅炉维修保养工作完整、规范的记录在《_________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表》内,并于每次维修保养后的3天之内由机电维修部组长将记录整理成册后交机电维修部存档,保存期为长期。

4.9停止供应热水的管理

常压生活锅炉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应热水时,应由机电维修部组长事先填写《停_________申请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主管经理批准后通知公共事物部,由公共事物部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用户。如因突然故障停止供应热水,则

应在恢复供应热水后8小时内向有关用户作出解释。

5.0记录

第15篇 锅炉烘炉作业操作规程1

烘炉是锅炉正式运行前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这一工作进行得好坏,直接影响锅炉的使用寿命和安全经济运行。

新装、移装、改造或大修后的锅炉以及长期停用的锅炉,由于砖墙和灰缝灰浆中含有较多的水份,因此在投用前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否则在点火受热后因水分大量蒸发或蒸汽体积膨胀而使砖墙裂缝、变形,严重时还会造成锅炉倒塌。烘炉的目的就是除去水分。

1、烘炉前的准备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全部组装和冷态试运完毕,经水压试验合格;各种电器、热工仪表和自动调节装置安装就绪,能够适应烘炉工作的需要。

链条炉排进行冷态试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连续运转不应少于8小时,速度不应小于二级,每档速度运转不少于2圈。

炉排转动应平稳,无卡住,抖动和跑偏等异常现象,发现跑偏和起拱时,可调节炉排前轴左右调节螺栓予以调整。

炉排片翻转自如,无突起现象,左右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块及侧板的最少间隙不小于4mm,主动炉排片与链轮的啮合良好。

炉排长销两端头如与底座侧板发生摩擦,可在长腰孔处用榔头轻击使之与两侧板间隙保持一致。

试车过程不允许杂物(螺栓、螺帽、铁钉等金属物)掉落在链条炉排的任何部位,防止炉排卡死。

在试车过程中,打开煤斗前下方炉排检查门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销有否严重弯曲,如有可在穿炉排长腰孔处随时抽出长销予以更换或校直重装。

炉墙、炉拱、烟道、风道全部竣工,锅炉管道保温结束后,应将炉墙各处门、孔打开,自然干燥一段时间,清理炉膛、炉道和风道的杂物。

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且其左右端与炉排面的距离要一致,以保证炉膛两侧煤层厚度相等,否则可调节链条下部螺栓予以调整,煤闸门上的盖板应覆盖严密,防止煤块漏入卡住煤闸门。

炉排下各风仓的调风门和烟道门内的烟气调节开关灵活。

鼓风机、引风机、出渣机、给水设备试运正常。

人孔、手孔是否封闭严密,附属零件装置是否齐全。

炉墙是否完好,前后烟箱检查门是否关闭严密。

蒸汽、给水、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10)省煤器是否严密,其烟气通道是否畅通。

(11)传动件的轴承箱及油杯内润滑油应冲足。

(12)炉墙上应装好测温点和取样点位置在炉排上方1.5-2米处。

2 锅炉烘炉方法及注意事项

烘炉方法常用的有火焰烘炉和蒸汽烘炉两种,烘炉前应制定烘炉的操作工艺升温曲线图,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实际升温曲线图。

关闭全部人孔、手孔、主蒸汽阀以及水位表泄水考克,将已处理的软化水注入锅炉内,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让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略低于正常水位时,关闭给水阀门,待锅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并检查锅炉的手孔盖法兰接合面及排污阀等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有漏水应拧紧螺栓、关密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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