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学习目标
1. 确定学习主题: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定期设定专业领域的学习主题。
2. 制定学习计划:针对每个主题,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内容、时间表和预期成果。
二、组织学习资源
3. 资源筛选:收集、筛选与主题相关的书籍、研究报告、在线课程等高质量学习资源。
4. 内部分享:鼓励员工分享个人专业知识,通过内部研讨会、案例分析等方式增进交流。
三、实施学习活动
5. 学习小组:建立跨部门的学习小组,共同探讨学习主题,促进团队协作。
6. 定期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
四、跟踪学习进度
7. 进度记录:记录每位员工的学习进度,确保学习计划的执行。
8.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收集员工对学习资源和活动的建议,持续优化学习制度。
五、评估学习效果
9. 知识测试:定期进行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
10. 实践应用:观察员工将所学应用于工作实践的情况,作为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
1. 系统性:学习制度需覆盖从目标设定到效果评估的全过程,形成完整的学习循环。
2. 实效性:学习内容应紧密贴合业务需求,确保学习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
3. 激励性:制度应包含激励机制,如优秀学习成果的表彰,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
4. 可持续性:制度需要具备适应性,能够随着公司发展和员工需求的变化进行调整。
本措施规程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实效性、激励性和可持续性的学习环境,以促进员工专业技能的持续提升。这意味着:
1. 我们不仅关注学习的开始,也关注学习的过程和结果,通过明确的目标、有效的资源和活动,以及全面的评估,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2. 我们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通过团队合作和知识共享,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同时设立激励措施,激发员工自我提升的动力。
3. 我们认识到学习制度需要随着公司和员工的变化而动态调整,以保持其相关性和实用性,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持。
第1篇 措施规程贯彻学习制度
1. 1每项工程在开工前,每种车辆在使用前必须认真学习规程、措施,并进行学习签字、考试,学习时间不少于6小时,一般措施学习签字,不进行考试,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2. 凡是参加规程学习人员,必须认真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学习规程者必须进行补学,不合格者要进行补学、补考,规程考试80分及以上为及格。
3. 班长、跟班副队长要精通规程,抓住主要环节,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
4. 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必须熟悉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章作业,按章指挥,严禁“三违”。
5. 规程、措施未进行学习、签字、考试的人员严禁上岗。
6. 规程要定期进行再学习,每季度一次。
7. 规程、措施的贯彻由技术员负责进行。
第2篇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
为促进各专业、各部门相互协调,保证安全生产,确保采掘工作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要求
1、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必须以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决定为依据,确保生产安全。
2、对规程、安全措施实行分类管理。
3、在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前,必须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调研报告,明确重点。无调研报告,不予审批。
4、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界定、编制要求、内容等由技术科制定。操作规程应明确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安全要点等。
5、与作业地点无关,而只与工种或机电设备有关、在操作规程中已经明确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合理删减,但重要部分要进行强调,同时说明所执行标准的详细出处。
二、审批要求
1、在按规定编制完成后,主管业务部室要制定审批通知单,按作业过程涉及专业确定应参加审批单位和矿领导先进行传阅审批。
2、作业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有关生产科室的科长或副科长、施工队队长、技术员必须参加,有关生产业务的副矿长应参加。
3、一般性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的会审,由分管专业科室组织有关专业科室及施工队组参加,会审意见补充后,经会审人员签字,并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生产矿长签字批准后执行。
4、因时间紧急,规程(措施)不能传审完毕,在会审时,没有参加传审的单位必须由科长参加会审。
5、各生产业务科室审批人员对规程、安全措施中已明确的内容,在审批意见中不得进行“重复”或“强调”,要根据本专业的业务性质、有关技术规定、现场具体情况等,提出改正性或补充性审批意见。所提出必须是可执行的具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严禁空话和套话。
6、编制人员要根据会审意见的具体内容,对改正性意见在规程(措施)中直接改正,对补充性意见进行整理,并附在会审意见中。
三、发送、贯彻执行和复查
1、规程、安全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部室建档保存,打印出的规程(措施)经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发送领导和单位执行。
2、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必须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的安全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
3、规程(措施)的发送由主管业务科室的分管技术员根据参加审批单位和作业涉及单位确定发送范围。所有的规程(措施)必须送安监处、通防技术中心、生产部。
4、现场调研报告、规程(措施)审批通知单、规程(措施)贯彻通知单主管科室要存档备查。
5、已批准的规程(措施),各科室和队组必须严格执行。各类检查所发现的隐患或违章,必须标明违反规程(措施)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6、要对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负责考试的例题和组织。
7、各队组必须建立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并对规程措施有职工签名的学习记录、考卷、成绩登记表、补考考试总结进行建档管理。
8、技术科室要坚持规程复查制度。
(1)作业规程每月复查一次,通用的技术措施每季复查一次,操作规程每年复查一次。
(2)作业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月30日前、通用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季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操作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由专业人员对复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对复查出的问题,由主管技术科室负责,按规定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9、各队组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并由队长签字报主管技术科室和安监处。安监处要对各队组的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在作业过程中或各类检查中若发现以下情况,即原有规程相关部分不再具有指导作用时,必须对相关部分进行修改和补充,以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1) 现场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
(2) 采用新型设备时
(3) 变更原规定施工工艺时
(4) 作业规程中未涉及到的现场作业程序即规程中有缺陷或不足时
(5) 与上级新颁发的各类规定、规范、政策相抵触或与现场实际不符,即规程中有错误时。
11、所有的不随作业地点变化的作业项目、工种、设备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制或以书面形式提请有关科室编制安全措施或操作规程经审批后执行,严禁无规程(措施)作业。
第3篇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复审制度
一般规定
1、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进行安全技术申报和审批。
2、编制地质说明书、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3、审批人员必须是从事各专业多年,具有一定专业学历的技术管理人员。
二、地质说明书审批制度
1、地质说明书由地质工程师或地质技师进行编制。
2、地质说明书编制完毕首先由地质负责人审批。
3、地质负责人签字后的地质说明书由地测科负责人审批后上报总工程师审批。
三、设计审批制度
1、矿井水平设计由公司设计院设计。
2、采区设计由生产技术科设计,并由技术科技术主管和科长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的设计,报采掘、机电、通风副总复审。
4、复审后的采区设计,上报总工程师终审。
5、终审后的采区设计上报公司审批。
四、采掘修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采掘修作业规程由采掘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机、运、通部分由机、运、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2、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后的规程,上报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进行复审。
4、复审后的规程报总工程师终审。
5、终审后的作业规程必须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贯彻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五、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由机电、运输系统工程技术人员或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
2、编制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机电科复审。
4、复审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科和机电副总工程师进行终审。
5、与井下其它系统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副总工程师终审后,还必须上报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六、“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一通三防”专项措施必须由通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2、措施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后的措施,必须经安全科和通风副总工程师进行复审。
第4篇 某矿煤矿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随着矿井建设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按照正规作业标准化、非正规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实现闭合管理、持续改进的目的,特编制本制度。
2、矿井建设成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业务副总、业务科室及基层队组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负责规程措施的管理。
二、作业规程管理
(一)作业规程总体要求
1、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工作面安装、拆除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矿井运输和采区运输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作业。
(二)作业规程的编制
1、作业规程编制前由生产科根据生产衔接计划或现场实际要求提前一个月下发《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5天内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在20天内编制完成,25天内完成审批,28天内完成贯彻学习并将学习记录及考试成绩单报生产科。
2、《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下发2天内,由生产科组织各单位完成现场调研工作。
3、作业规程必须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编制要以《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为依据,编制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工艺和作业程序及各工序的安全要求,必须熟悉机电设备的规格、性能,必须熟悉采区及工作面的供电、供水、通风、运输等系统。
4、作业规程按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编写,内容全面、语句通顺、文字精炼、思路清晰、结构紧凑、逻辑性强,图纸签字齐全,能够切实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不得出现错别字、语句不通、内容缺项等错误,内容不得违反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作业规程编制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6、作业规程编制编制要明确风险点、风险因素、及管控措施。
(三)作业规程审批
1、作业规程会审前,编写单位必须组织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审核,审核修改后报各生产科各专业副总及业务科室传审。
2、生产科收到作业规程2天内必须组织会审,要求会审人员与传审人员一致。会审人员由各专业副总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必须参加,没有专业副总工程师的由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主管业务科室必须要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
3、采区首个采掘工作面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作业规程会审必须由总工程主持审查,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
4、作业规程编制人、队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在会审时记录和解释各专业提出的意见。
5、会审作业规程必须对规程规定的内容全部仔细审查一遍,并要针对出现的不足及问题,提出会审意见。
6、作业规程会审后3天内必须完成审批,审批原则“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
7、作业规程审批签字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8、因故不能参加作业规程会审的业务副总必须提前向生产科请假,同时安排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但必须在审批表上签字。
(四)、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1、正式开工前,施工队组必须完成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进行集中贯彻学习。
2、学习记录规范、齐全,所有学习人员在《规程措施学习记录本》上有序签字,不得有代签、重签、补签、漏签现象。
3、作业规程学习后,必须组织有关作业人员闭卷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严禁从事该项施工作业;考试、补考成绩应及时填入《规程措施考试成绩表》和《规程措施补考成绩表》中。
4、凡批准正在使用的作业规程,每月至少贯彻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并有贯彻、学习记录及考试卷可查。
5、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有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学习。
6、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由安监科负责监督。
(五)、作业规程补充、复审
1、规程措施在使用过程中,每1-2个月由生产科组织一次复审,复审要建立台帐。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补充编写作业规程。
①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②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③改变了施工工艺和主要施工工序安排。
④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3、作业规程复审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与作业规程审批相同。
4、作业规程复审和补充措施必须进行贯彻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六)、其它规定
1、作业规程(包括复审、补充措施等)原件(含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审批完成后报总工办存档,纸质原件在完成施工后保存期为二年,电子版永久保存;
2、施工队组和业务科室使用的复印件,当工程施工完毕后,规程措施相关资料由使用部门内部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3、作业现场必须放置一份内容齐全的规程措施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供现场学习及检查人员检查,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4、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到总工办进行编号、封面盖章、备案,没有编号、封面盖章的规程措施禁止发放。
5、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作业规程措施档案,其中包括:①作业规程管理制度文件;②作业规程措施、补充措施、复审表、发放登记表;③编写基础资料,如编写通知单、现场调研报告、设计说明书、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有关图纸等;④考试卷及考试成绩登记表;⑤学习记录;⑥规程措施检查记录;⑦其它有关规程措施方面的资料。要求各部分内容分别建立纸质和电子台账,由技术员负责分类集中管理,各种记录台帐必须及时更新。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总体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能够对单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技术进行指导。
2、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地编写,条理清晰,文字简练,且必须保证各道工序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不少于三个班的时间,贯彻由队长组织,队技术员负责具学习贯彻,并有学习贯彻记录。
4、安全技术措施谁施工谁编写,但必须由专业技术员编写。
5、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审批,但较大的工程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需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到总工办进行编号。
(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过空巷、探放水时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开拓)工作面开口、贯通、巷道维修及小型单项工程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与主要回风巷、采空区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明确现场指挥的科队干部,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支护变更、初采、收尾、调斜、过压力增大区域或破碎带等情况,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4、有计划停风、密闭采空区、改变通风系统及特殊情况下的瓦斯治理等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采区、整个矿井等大的通风系统调整前,必须制定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改变采区或工作面通风系统须报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人批准,整个矿井的通风系统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必须制定排放瓦斯、co2措施,必须经机电技术负责人、通风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7、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进行处理,应及时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停电检修工程、因拆装机电设备而变更负荷的工程、拆装移挪局扇等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绘制供电图和设备布置图并附到措施后面。
9、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内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生产科、地测科等专业副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以上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0、在矿井的各运输区段必须有针对性的专业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地写出设备运输环境的技术参数,明确技术管理要求和运输能力的核定验证,同时要写出明确的操作运行具体方式和要求,并对操作中涉及的安全方面作专门的规定。
11、主运输系统进行扩建、延伸和系统改造,操作技术工艺变化之后,必须及时对相应的规程措施更改和完善,并重新进行审批、学习和执行。
12、主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煤仓的管理、岗位的联络、汇报有明确的规定,保证运输系统的合理性、安全性。
13、当运输系统在设备及环境发生改变或增加运输区域时,重新编制审批运输作业规程或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4、全矿井计划停电检修、井下施焊、主要大巷改变方位及倾角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四、考核办法
1、未及时下发《规程措施编写通知单》且影响生产的,罚主管业务科长300元。
2、主管业务科室没有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或调研后没有及时出具调研报告的,罚主管业务科长300元;接到调研通知而没有参加调研或调研后不出具调研意见的,罚责任科室科长300元。
3、作业规程或措施会审,技术性工作会议,必须参加的部门或人员,迟到一人,罚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科长100元/次;旷会一人罚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科长200元/次;未经同意中途离会或虽经同意离会但未安排本科室其他技术人员代替会审的,按旷会处罚。
4、作业规程或措施会审时,由于编写单位未按时到会导致会审无法进行或会审人员半数以上认为需重新编制的,罚技术员500元,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主管业务科长300元。
5、规程措施会审后,没有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审批的,由此影响生产的,按实际影响天数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0元/天。
6、规程措施审批过程中擅自代签的,罚技术员500元/次,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次,因此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罚。
7、各专业科室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安监科组织的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检查(地面、井下),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人100元/次,罚责任科室科长200元/次。
8、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记录不规范,罚技术员50元/处,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处;规程措施贯彻有关资料保存管理不善出现丢失的,罚技术员500元/次。
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记录不规范,包括以下情形:
(1)应学人数、实学人数、补学人数没有填写或不对应;
(2)没有执行“有序签字”;
(3)未使用黑色中性笔签字;
(4)多余空格未划掉;
(5)学习记录内容不全;
(6)记录书写不认真;
(7)记录本保存不完整;
(8)未学人员没有注明原因;
(9)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在连续两次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检查中相同问题重复出现,对相关人员进行加倍处罚。
9、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没有完成而开始施工,罚款施工单位5000元/次;每月未对在用的规程措施进行贯彻学习考试,罚技术员500元/次,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次。
10、每月在用规程复审后,必须在2日内发放完毕,逾期未完成的,罚技术员300元/次,施工单位主管领导600元/次。
11、规程措施中出现错别字,罚技术员10元/字,施工单位主管领导20元/字。
12、每年十二月,召开规程措施评审会。会议由总工办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各相关业务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各施工单位参评规程措施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送处长同意后,对编制、审核、组织、管理优秀人员将进行表彰奖励。
13、其它未尽考核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5篇 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规程
1、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制定全厂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根据生产经营及建设施工的特点、范围,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5、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
第6篇 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按公司、矿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通防部、机电科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编制原则
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三、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编制流程
五、审批
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六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六、贯彻
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班队长进行考核。
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5、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第7篇 煤矿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制度范例
为促进各专业、各部门相互协调,保证安全生产,确保采掘工作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要求
1、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必须以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令、决定为依据,确保生产安全。
2、对规程、安全措施实行分类管理。
3、在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前,必须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调研报告,明确重点。无调研报告,不予审批。
4、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界定、编制要求、内容等由技术科制定。操作规程应明确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安全要点等。
5、与作业地点无关,而只与工种或机电设备有关、在操作规程中已经明确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合理删减,但重要部分要进行强调,同时说明所执行标准的详细出处。
二、审批要求
1、在按规定编制完成后,主管业务部室要制定审批通知单,按作业过程涉及专业确定应参加审批单位和矿领导先进行传阅审批。
2、作业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有关生产科室的科长或副科长、施工队队长、技术员必须参加,有关生产业务的副矿长应参加。
3、一般性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的会审,由分管专业科室组织有关专业科室及施工队组参加,会审意见补充后,经会审人员签字,并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和生产矿长签字批准后执行。
4、因时间紧急,规程(措施)不能传审完毕,在会审时,没有参加传审的单位必须由科长参加会审。
5、各生产业务科室审批人员对规程、安全措施中已明确的内容,在审批意见中不得进行“重复”或“强调”,要根据本专业的业务性质、有关技术规定、现场具体情况等,提出改正性或补充性审批意见。所提出必须是可执行的具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严禁空话和套话。
6、编制人员要根据会审意见的具体内容,对改正性意见在规程(措施)中直接改正,对补充性意见进行整理,并附在会审意见中。
三、发送、贯彻执行和复查
1、规程、安全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部室建档保存,打印出的规程(措施)经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发送领导和单位执行。
2、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点或特殊工程的安全措施及通用的安全措施必须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的安全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
3、规程(措施)的发送由主管业务科室的分管技术员根据参加审批单位和作业涉及单位确定发送范围。所有的规程(措施)必须送安监处、通防技术中心、生产部。
4、现场调研报告、规程(措施)审批通知单、规程(措施)贯彻通知单主管科室要存档备查。
5、已批准的规程(措施),各科室和队组必须严格执行。各类检查所发现的隐患或违章,必须标明违反规程(措施)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6、要对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负责考试的例题和组织。
7、各队组必须建立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并对规程措施有职工签名的学习记录、考卷、成绩登记表、补考考试总结进行建档管理。
8、技术科室要坚持规程复查制度。
(1)作业规程每月复查一次,通用的技术措施每季复查一次,操作规程每年复查一次。
(2)作业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月30日前、通用安全技术措施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每季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操作规程的复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由专业人员对复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对复查出的问题,由主管技术科室负责,按规定编制补充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9、各队组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并由队长签字报主管技术科室和安监处。安监处要对各队组的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在作业过程中或各类检查中若发现以下情况,即原有规程相关部分不再具有指导作用时,必须对相关部分进行修改和补充,以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1) 现场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时
(2) 采用新型设备时
(3) 变更原规定施工工艺时
(4) 作业规程中未涉及到的现场作业程序即规程中有缺陷或不足时
(5) 与上级新颁发的各类规定、规范、政策相抵触或与现场实际不符,即规程中有错误时。
11、所有的不随作业地点变化的作业项目、工种、设备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制或以书面形式提请有关科室编制安全措施或操作规程经审批后执行,严禁无规程(措施)作业。
第8篇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制度
1、大型设备必须逐台有专门的操作规程,采掘设备及各种重要设备如行车、井下各类开关、绞车等必须各型号有自己对应的专门操作规程。其它设备可依据类别编写通用操作规程。
2、机电重大工程或异于普通操作、安全系数降低的运行操作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3、设备操作规程必须由使用该设备的队机电技术员编写,要求在使用前一星期必须编写完毕;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队机电技术员编写,必须在施工或操作三天前编写完毕。
4、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和各类资料,熟悉该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并且能进行正确操作。
5、编写操作规程必须按该设备操作的全过程仔细编写,从对各类司机的操作人员的要求、开机前的准备、运转启动程序、操作中同时检查的项目、应立即停机的情况、正常停机顺序、常见故障分析处理等各方面仔细推敲,主通风机必须有反风操作,采煤机必须有冷却、喷雾水及使用油脂的规定参数等。
6、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种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不准用含糊及模棱两可的文字。
7、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时技术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在经过严密精确地计算后拿出可行性方案,在“三大规程”的指导下本着“安全第一、技术为主”的方针仔细编制。
8、技术员在编制过程中,要征求队长、书记及有经验的工人技师的意见,编制后要经队长、审查签字后再报有关领导、单位审批。
9、设备操作规程的审核程序先由安全科、机电科部门审批,最后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生效。对大型设备、采掘设备如跨年度使用,必须在每年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队组技术员进行操作规程会审,使用队技术员根据会审意见重新编制审批方能生效。
10、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等部门技术负责人及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
11、设备操作规程要由使用队组技术员按时贯彻,要有贯彻记录,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由队长、技术员主要负责。
12、机电科、安全科要不定期检查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9篇 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规程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㈢、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㈣、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㈤、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10篇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贯彻制度
⑴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各队跟班技术员(施工单位无技术员由主管此工程的科室技术人员)负责编写,在编写前应预先征求主管单位的分管技术人员的意见,并收集有关技术和发放资料,生技科应提前25天给施工单位提出地质说明书,提前20天提供施工有关图纸,同时要广泛征求干部和工人的意见。
⑵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写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执行说明的有关规定。
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前15天编写,
⑷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写完后,应先交给主管单位的分管技术人员预审,经补充修改后应提前10天由分管技术人员的副总工程师召集有关人员,集体会审然后签字。
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刻印,提前三天发至有关单位并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向全体职工进行贯彻。
⑹贯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详细统计到会人数和姓名,对遗露人员必须在其工作前进行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补课,同时应一并贯彻操作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11篇 商业城保安部应急计划措施规程制度
商业城保安部应急计划措施规程
1、目的
确保商业城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能迅速、果断规范的进行处理,保证商业城内人身、财产的安全,保证处理事件过程的合理性、合法性。
2、范围
只适用于__商业城的应急和异常情况的操作。
3、参考文件
3.1《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3.2《__商业城消防工作手册》
3.3《__商业城火警处理程序图》
4、定义
应急情况--指突发性火警、水浸、停电、中毒、爆炸、斗殴等情况。
5、职责
5.1保安部负责应急情况的处理。
5.2物业部负责配合保安部对应急情况的处理,并做好受惊吓业户、顾客的安抚工作。
5.3工程部负责应急情况下,商场设施、设备的控制工作。
5.4行政部负责公司人员及物资的清点工作。
6、程序
6.1火警
6.1.1报警通报
6.1.1.1正确的报警通报程序
一旦接到火警,消防控制中心应立即派人(或通知有关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是否为火灾,确认起火时,马上通知保安部正副队长、管理处负责人、公司领导、公安消防队、并通知管理处的义务消防员到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救人工作。
6.1.1.2正确的通报方法
6.1.1.2.1首先用对讲机通知领班,报告正副队长,通过电话通知管理处主任和公司领导,同时通知总值班,并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6.1.1.2.2向商户通报时的次序是:着火区--着火区周围--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区相邻的铺位,通报时先利用广播(室内电话来说明疏散路线),稳定业主情绪,防止出现混乱现象,然后发出警铃。
6.1.2灭火
6.1.2.1确定火场情况
一查火场是否有人被困,二查燃烧什么物质,三查从哪里到火场最近;一看火焰定风向、定火势、定性质,二看建筑定结构、定通路,三看环境室重点、定人力、定路线。
6.1.2.2确定灭火策略
6.1.2.2.1室内火灾,内攻外战。
6.1.2.2.2楼层火灾,分层截击。
6.1.2.2.3下层火灾,上层设防。
6.1.2.2.4人力分配上要做到灭火救人同步进行,火大部分要把主力用于直接灭火上,同时以小部分力量用于可能蔓延或可能造成更大灾害的方面。
6.1.2.3灭火的基本方法。
6.1.2.3.1冷却灭火法。
6.1.2.3.2隔离灭火法。
6.1.2.3.3抑制灭火法。
6.1.2.3.4窒息灭火法。
6.1.2.3.5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6.1.2.3.5.1组织义务消防队,按消防组织的分工任务,进行灭火活动。
6.1.2.3.5.2起动消防水泵,满足着火区以外各区的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6.1.2.3.5.3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6.1.2.3.5.4组织义务消防队使用固定灭火装置和灭火器灭火。
喷射水流,应把水流喷射到火焰根部即把水流喷射到燃烧物体上,在看不清火焰的情况下,不要盲目射水,要根据火场燃烧情况,及时变换射流。
喷射泡沫,若是罐内液体火灾,扑救时要朝罐壁上喷泡沫,要使泡沫顺壁内自动流淌到液面上覆盖火焰,不要用泡沫直接喷燃烧的液面,若是地面疏散液体火熔炉,从近处、左右两侧同时喷射,向火场深处推进。
喷射干粉、1201,对准燃烧物体火焰的根部平行喷射,如果燃烧区火焰面积较大可将干粉、1201停在距火源5米距离的上风或侧上风的位置,操纵干粉、1201枪向左右两侧稍微平行摆动使灭火器完全覆盖燃烧区,向有遮蔽物体喷射干粉、1201,应居高临下,否则不易扑灭。
6.1.2.3.5.5断电
切断电源,当电气设备着火并引燃附近可燃物时,应尽快扑救,危险时关闭总并关、断绝电源并及时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带电灭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在一般情况下应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扑救,但是有时情况危急等切断电源进行扑救就会失去战机,从而使火势蔓延、燃烧面积扩大,这里为了夺取灭火战斗的主动权,争取时间,应迅速有效地控制火灾、扑灭火灾。
6.1.3救人
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商户群众,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住房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的大小和现有的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救人,同时部署一定力量扑救火灾,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6.1.3.1火场寻人的方法和应特别注意的地点(梯间、办公室、洗手间、走火道、着火点附近、偏通道)
6.1.3.1救人时要戴防毒面具或用湿毛巾掩鼻、低姿进行。
6.1.4疏散、清点
6.1.4.1保安部负责着火区附近业户、顾客疏散。现场成立由保安部为主的疏散组,同时维护好现场治安。
6.1.4.2行政部、物业部负责人员及物资的清点。
6.2非火警突发事件
6.2.1报告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各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6.2.1.1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租户集体投诉(三家以上);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商业城主要设备设施故障;商业城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6.2.1.2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主管或当值主管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6.2.1.3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经理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于是12小时书面形式递交公司领导,详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6.2.1.4《重大事件报告表》由部门经理签名后上报,如部门经理不在而事件紧急时,可由当值主管签名上报。
6.2.1.5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填写《重大事件总结表》上报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6.2.2处理程
序
6.2.2.1凡遇突发事件(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事件),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主任。
6.2.2.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6.2.2.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6.2.2.4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和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6.2.2.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2.2.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6.2.2.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派出所调查处理并通知殡仪馆。
6.2.2.8对涉及刑事及重大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由保安部经理、主任协助调查处理。
6.2.2.9保安部队长、副队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拍照留证。
6.2.2.10保安部队长、副队长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根据事态的大小程度报派出所、有关部门及管理公司总经理。
6.2.3处理原则
6.2.3.1遇有突发事件时各保安员要及时报告正副队长,要一切服从队长或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调遣。
6.2.3.2保安员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违法嫌疑分子的活动,应立即报告保安部并立即制止。
6.2.3.3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其他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保安部或公安机关的同时,及时保护现场,除现场紧急抢救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现场。
6.2.3.4当公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处理案件时,有关安全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第12篇 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制度范本
1、 煤矿井下每一项工程必须有自己单独的作业规程;
2、 一项工程只有一本作业规程,严禁一个工程有两本不同的作业规程;
3、 一本作业规程只能对应一个单独的工程,严禁出现一本作业规程用于两项工程的现象;
4、 小的施工项目应其相对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一本安全技术措施用于多处小项目施工;
5、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性,应随时间推移作修改。
第13篇 煤矿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随着矿井建设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按照正规作业标准化、非正规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实现闭合管理、持续改进的目的,特编制本制度。
2、矿井建设成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业务副总、业务科室及基层队组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负责规程措施的管理。
二、作业规程管理
(一)作业规程总体要求
1、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工作面安装、拆除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矿井运输和采区运输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作业。
(二)作业规程的编制
1、作业规程编制前由生产科根据生产衔接计划或现场实际要求提前一个月下发《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5天内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在20天内编制完成,25天内完成审批,28天内完成贯彻学习并将学习记录及考试成绩单报生产科。
2、《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下发2天内,由生产科组织各单位完成现场调研工作。
3、作业规程必须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编制要以《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为依据,编制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工艺和作业程序及各工序的安全要求,必须熟悉机电设备的规格、性能,必须熟悉采区及工作面的供电、供水、通风、运输等系统。
4、作业规程按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编写,内容全面、语句通顺、文字精炼、思路清晰、结构紧凑、逻辑性强,图纸签字齐全,能够切实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不得出现错别字、语句不通、内容缺项等错误,内容不得违反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作业规程编制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6、作业规程编制编制要明确风险点、风险因素、及管控措施。
(三)作业规程审批
1、作业规程会审前,编写单位必须组织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审核,审核修改后报各生产科各专业副总及业务科室传审。
2、生产科收到作业规程2天内必须组织会审,要求会审人员与传审人员一致。会审人员由各专业副总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必须参加,没有专业副总工程师的由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主管业务科室必须要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
3、采区首个采掘工作面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作业规程会审必须由总工程主持审查,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
4、作业规程编制人、队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在会审时记录和解释各专业提出的意见。
5、会审作业规程必须对规程规定的内容全部仔细审查一遍,并要针对出现的不足及问题,提出会审意见。
6、作业规程会审后3天内必须完成审批,审批原则“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
7、作业规程审批签字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8、因故不能参加作业规程会审的业务副总必须提前向生产科请假,同时安排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但必须在审批表上签字。
(四)、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1、正式开工前,施工队组必须完成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进行集中贯彻学习。
2、学习记录规范、齐全,所有学习人员在《规程措施学习记录本》上有序签字,不得有代签、重签、补签、漏签现象。
3、作业规程学习后,必须组织有关作业人员闭卷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严禁从事该项施工作业;考试、补考成绩应及时填入《规程措施考试成绩表》和《规程措施补考成绩表》中。
4、凡批准正在使用的作业规程,每月至少贯彻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并有贯彻、学习记录及考试卷可查。
5、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有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学习。
6、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由安监科负责监督。
(五)、作业规程补充、复审
1、规程措施在使用过程中,每1-2个月由生产科组织一次复审,复审要建立台帐。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补充编写作业规程。
①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
②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
③改变了施工工艺和主要施工工序安排。
④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失去可操作性。
3、作业规程复审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与作业规程审批相同。
4、作业规程复审和补充措施必须进行贯彻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六)、其它规定
1、作业规程(包括复审、补充措施等)原件(含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审批完成后报总工办存档,纸质原件在完成施工后保存期为二年,电子版永久保存;
2、施工队组和业务科室使用的复印件,当工程施工完毕后,规程措施相关资料由使用部门内部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3、作业现场必须放置一份内容齐全的规程措施及相关资料复印件供现场学习及检查人员检查,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4、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到总工办进行编号、封面盖章、备案,没有编号、封面盖章的规程措施禁止发放。
5、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作业规程措施档案,其中包括:①作业规程管理制度文件;②作业规程措施、补充措施、复审表、发放登记表;③编写基础资料,如编写通知单、现场调研报告、设计说明书、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有关图纸等;④考试卷及考试成绩登记表;⑤学习记录;⑥规程措施检查记录;⑦其它有关规程措施方面的资料。要求各部分内容分别建立纸质和电子台账,由技术员负责分类集中管理,各种记录台帐必须及时更新。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总体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能够对单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技术进行指导。
2、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地编写,条理清晰,文字简练,且必须保证各道工序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不少于三个班的时间,贯彻由队长组织,队技术员负责具学习贯彻,并有学习贯彻记录。
4、安全技术措施谁施工谁编写,但必须由专业技术员编写。
5、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审批,但较大的工程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需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到总工办进行编号。
(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过空巷、探放水时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开拓)工作面开口、贯通、巷道维修及小型单项工程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与主要回风巷、采空区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明确现场指挥的科队干部,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支护变更、初采、收尾、调斜、过压力增大区域或破碎带等情况,必须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4、有计划停风、密闭采空区、改变通风系统及特殊情况下的瓦斯治理等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采区、整个矿井等大的通风系统调整前,必须制定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改变采区或工作面通风系统须报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人批准,整个矿井的通风系统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停风区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必须制定排放瓦斯、co2措施,必须经机电技术负责人、通风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7、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进行处理,应及时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8、停电检修工程、因拆装机电设备而变更负荷的工程、拆装移挪局扇等工程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绘制供电图和设备布置图并附到措施后面。
9、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内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生产科、地测科等专业副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影响范围在一个采区以上的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0、在矿井的各运输区段必须有针对性的专业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地写出设备运输环境的技术参数,明确技术管理要求和运输能力的核定验证,同时要写出明确的操作运行具体方式和要求,并对操作中涉及的安全方面作专门的规定。
11、主运输系统进行扩建、延伸和系统改造,操作技术工艺变化之后,必须及时对相应的规程措施更改和完善,并重新进行审批、学习和执行。
12、主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煤仓的管理、岗位的联络、汇报有明确的规定,保证运输系统的合理性、安全性。
13、当运输系统在设备及环境发生改变或增加运输区域时,重新编制审批运输作业规程或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4、全矿井计划停电检修、井下施焊、主要大巷改变方位及倾角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四、考核办法
1、未及时下发《规程措施编写通知单》且影响生产的,罚主管业务科长300元。
2、主管业务科室没有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或调研后没有及时出具调研报告的,罚主管业务科长300元;接到调研通知而没有参加调研或调研后不出具调研意见的,罚责任科室科长300元。
3、作业规程或措施会审,技术性工作会议,必须参加的部门或人员,迟到一人,罚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科长100元/次;旷会一人罚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科长200元/次;未经同意中途离会或虽经同意离会但未安排本科室其他技术人员代替会审的,按旷会处罚。
4、作业规程或措施会审时,由于编写单位未按时到会导致会审无法进行或会审人员半数以上认为需重新编制的,罚技术员500元,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主管业务科长300元。
5、规程措施会审后,没有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审批的,由此影响生产的,按实际影响天数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0元/天。
6、规程措施审批过程中擅自代签的,罚技术员500元/次,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次,因此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罚。
7、各专业科室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安监科组织的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检查(地面、井下),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人100元/次,罚责任科室科长200元/次。
8、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记录不规范,罚技术员50元/处,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处;规程措施贯彻有关资料保存管理不善出现丢失的,罚技术员500元/次。
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记录不规范,包括以下情形:
(1)应学人数、实学人数、补学人数没有填写或不对应;
(2)没有执行“有序签字”;
(3)未使用黑色中性笔签字;
(4)多余空格未划掉;
(5)学习记录内容不全;
(6)记录书写不认真;
(7)记录本保存不完整;
(8)未学人员没有注明原因;
(9)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在连续两次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检查中相同问题重复出现,对相关人员进行加倍处罚。
9、规程措施贯彻学习没有完成而开始施工,罚款施工单位5000元/次;每月未对在用的规程措施进行贯彻学习考试,罚技术员500元/次,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1000元/次。
10、每月在用规程复审后,必须在2日内发放完毕,逾期未完成的,罚技术员300元/次,施工单位主管领导600元/次。
11、规程措施中出现错别字,罚技术员10元/字,施工单位主管领导20元/字。
12、每年十二月,召开规程措施评审会。会议由总工办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各相关业务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各施工单位参评规程措施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送处长同意后,对编制、审核、组织、管理优秀人员将进行表彰奖励。
13、其它未尽考核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14篇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一、抽放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抽放瓦斯工作制度为三班制。为了保证安全、正常地进行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安全和组织管理方面考虑了以下制度。
1.1组织管理
1、建立抽放瓦斯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施工队伍,负责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瓦斯抽放泵房的设备和管路系统除日常检查外,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3、在各抽放主管和分支管路上安设瓦斯流量、浓度、负压等检测装置,同时还配备专人定期进行巡回检测、放水和管路维护,以便掌握不同地点的抽放状况。处理管路积水和漏气,以保证管路畅通无阻。
4、对抽放方法及其有关参数,需在抽放实践中进一步考察和验证,以便确定合理的综合抽放方法。达到合理布置钻孔,提高抽放效果。
5、抽放泵站的值班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使其熟悉瓦斯抽放的有关规定,掌握各种仪器、仪表和抽放设备的用途及其操作程序。
1.2瓦斯抽放组织机构管理
为了加强矿井瓦斯抽放管理,矿井应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各类业务人员。这些人员在瓦斯抽放方面大致可分为:
1、技术管理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抽放的管理、设计、技术指导工作。
2、井下打钻施工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抽放钻孔、其它钻探孔的施工。
3、管线工程施工、维修人员:负责瓦管线及抽放系统各种设备的安设、维修、调整、更换等。
4、检测人员:负责对矿井抽放系统、钻场、管线、主要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抽放系统的测试、调整、试验、数据、资料的记录和整理等安全技术性管理工作。
1.3抽放瓦斯泵站管制度
1、抽放泵房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小于50m,泵房及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和堆积易燃物,泵房需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2、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瓦斯出口排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
3、泵房必须有防火、防雷电、防管路回火爆炸的安全装置。
4、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施,至少应有一套备用。
5、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6、泵房必须有直通硪调度室的电话,必须有检测管道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仪器、仪表。
7、泵房检测各种抽放参数的要求:管道瓦斯浓度、抽放负压、流量、温度每二小时测定一次,抽放泵进、出水量温度每班测定一次。
8、泵房室内瓦斯浓度采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测,仪器吊挂于抽放泵上方1.5m处,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发出声光报警,此时值班司机必须立即停止抽放泵运转,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按规定经常检测各种抽放参数,并做好记录。当抽放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10、泵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11、泵房除值班人员、安装维修人员、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12、抽放瓦斯泵应按矿山机电“四大件”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无计划停泵,有计划停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3、抽放瓦斯泵运行期间,要保证供水的压力和水量,使泵的进水温度不超过
30度,出水温度不超过40度。
14、抽放瓦斯泵必须按生产厂家说明书要求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能正常运转。
15、泵房检测各种抽放参数的仪器、仪表要定期进行校正,保证检测参数准确。
16、泵房必须有抽放系统图、管网布置图、供电系统图、抽放泵检测记录、值班记录、抽放参数检测记录、抽放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抽放钻场管理
瓦斯抽放工作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促进煤炭生产实现“长期、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措施之一。预抽煤层瓦斯是抽放瓦斯的主要方法。为实现“稳定、协调”,必须加强抽放钻场管理。
(一)、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工作是抽放钻场管理的中心工作,它包括钻场设计和施工管理、巡回检查、文明化生产等。
1、钻场设计
抽放瓦斯钻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瓦斯不能积聚和超限,必须要便于施工和管理。
a、钻场设计必须满足扩散通风要求和钻孔布置、钻孔操作的需要。
b、布置钻场位置的岩层应完整、不破碎,断面符合施工要求,支护、无空帮、空顶,开孔岩壁要平直,以利钻孔施工、封孔和安设瓦斯管。
2、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是指瓦斯抽放钻场掘出后,在钻孔施工中除人员合理安排及钻机、钻具配套使用等管理工作外的全过程管理。
a、现场必须有瓦斯钻孔设计图板和说明书,并标明钻孔数目、位置间距、方位、角度、孔径、孔深、封孔长度、封孔材料、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等,并要求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中严格遵守。
b、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具体地点提出具体措施,提出操作人员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发生意外时的处理方法,发生火灾时的避灾路线等。
c、在钻孔施工中,每班必须有钻孔施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施工时间(年、月、日、班次)、孔径、进尺、岩性变化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便有关人员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d、抽放瓦斯钻孔施工过程中第一个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实行先封孔,然后钻进第二个孔,避免孔内瓦斯大量涌入钻场,造成瓦斯积聚和超限。
e、在钻场施工完毕后,要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钻孔方可正常投入使用。
f、钻孔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严密封堵,不得泄漏。钻场全部钻孔验收后,要撤出钻机,将钻场及周围的淤泥、积水清理干净,安设钻场抽放集中管、放水装置,并使之与抽放系统联网。
g、所有抽放钻场都必须设置栅栏,使其与巷道分隔,同时设置免进牌,除了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钻场。
3、巡回检查
在钻场投入使用后,由于受采动影响会使钻场的状态、瓦斯流量、瓦斯浓度、压力等发生变化,而影响抽放效果。因此,巡回检查是钻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巡回检查时,应指定专人携带测试仪器进行检查。同时钻场必须设置测量牌板、检查牌板、原始记录、压差计等。测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时,要逐个对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认真填写检查牌板和记入测试检查记录中。
a、测量牌板填写瓦斯抽放浓度、抽放负压、测定时间、抽放量(混合量、纯量)、瓦斯管内外温度、检查人员姓名。要求每旬检查填写一次。
b、原始记录板填写钻孔施工时间、孔数、角度、钻孔长度、孔径、封孔长度、封孔材料等。原始记录板在钻孔施工完毕后填写。
c、检查牌板填写钻场内外瓦斯浓度、检查时间、钻场内外温度等,要求每日巡回检查一次。
d、每个钻场都要在钻场支管上留观测孔(直径8-10mm),以便于进行检查测试,平时观测孔应封堵严密不漏气。
(二)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瓦斯抽放管理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及时发现瓦斯测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防止发生各种事故。
1、抽放管理检查
瓦斯安设要求尽可能直,并靠帮、靠顶,有合理的流水坡度,吊挂,垫墩齐全牢固,在适宜的地点放置探水器,插管、孔壁不漏,经常有专人检查维护。
a、检查吊丝、垫墩是否齐全、牢固,发现缺吊丝、少垫墩或不牢固时,应及时补齐全并坚固,防止管线塌落。
b、检查管路是否跑、漏气和水堵(积水),已经发现跑、漏气和水堵要立即处理。
c、检查安设瓦斯管线的巷道是否安全,发现问题不能正常进行检查时,必须即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钻场检查
钻场检查是定期按时测定钻场抽放负压、瓦斯流量、温度、气体成分,随时掌握钻场(密闭)的抽放状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a、钻场(密封)抽放瓦斯浓度低于20%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b、钻场(密闭)抽放必须设置调控阀门,以便及时调整抽放负压和抽放流量。
c、对密闭(采空区)抽放负压要及时而适宜地进行调控。因为受采动影响,采空区围岩也在活动,密闭受矿压作用也将会产生变形、漏气,使抽放瓦斯浓度降低,而且由于漏气供氧还会引起采空区内煤炭自燃发火或瓦斯爆炸。因此,必须对采空区的抽放负压、气体温度、气体成分、一氧化碳浓度严格控制。在检查测定中一经发现温度超过50℃、一氧化碳浓度超过0.005%,应及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并报告矿调度室。
3、采空区抽放瓦斯防火措施
在煤层属低变质烟煤,发火期短,自燃倾性强的矿区,在抽放瓦斯中稍有不慎聚会造成采空区自燃发火和瓦斯爆炸。为了做到采空区安全抽放瓦斯,除提高密闭质量、加强维护管理外,还必须有一套适合采空区的防灭火要求的技术措施。常用而有效的措施有注水、注阻化剂、注黄泥浆和注惰性气体等。
1.5抽放过程中对采空区的撤、装管路时的管理
1、所有参见采空区密闭墙施工及抽放管路撤装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施工的岗位作业标准,熟知瓦斯的基本知识,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把关。
3、密闭墙及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必须停工,采取措施处理瓦斯。
4、在采空区密闭施工作业时必须使用铜质工具,以防火花产生。
5、在管路安装及拆除时需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6、为确保安全,埋入密闭墙的一段管路不回收。
1.6抽放瓦斯管路管理
1、新安瓦斯管路,必须进行管路设计。
2、设计内容包括:
a、设计条件,包括:产量、工作面、瓦斯总抽量。抽出率、管道新增量、回撤量、调整量、资金渠道应列表明细。
b、管路设计,包括:管路系统、管路规格、材质、数量、安装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
3、瓦斯管材必须采用国家定型管材。也可采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经批准用的塑料管。
4、管道安装:
a、管道需根据现场条件采用各种可靠装置固定,既要保证巷道不因管道敷设影响安全生产,又要保证巷道在使用中不危机管道的安全使用。
b、管道安装平直,变径地点采用过渡接头。
c、主干管离地高度要求0.5m。受巷道高度限制的支离地垫高大于0.3m。管道与巷道帮壁的距离应大于0.3m。严禁与带电物体接触。
d、管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用高压水或压风进行排渣冲洗并进行漏气试验,试验压力达到抽放设备能力的2倍。严禁采用负压漏气试验。
e、管道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图表。
5、钢管安装完毕后要作防腐处理。以后2-3年防腐处理一次。
1.7报表管理
采购瓦斯的报表管理是抽放瓦斯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报表可以反映出抽放瓦斯状态,掌握抽放系统的各种数据,瓦斯工程进度,平衡抽放瓦斯与采掘关系是抽放瓦斯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抽放瓦斯报表分为钻场施工工程报表,抽放瓦斯报表及综合报表等(主要的报表格式见附表)。
1、钻场施工工程报表
钻场施工工程报表反映了钻孔施工情况,其包括:
a、钻探工程逐日进度表
b、钻探工程累计进度表
c、钻探工程月报表
d、钻探进尺表
e、钻探原始记录表
2、抽放瓦斯报表
抽放瓦斯报表是抽放瓦斯管理的主要内容,通过抽放瓦斯报表可以及时掌握抽放瓦斯浓度、抽放负压、抽放量、瓦斯泵的运行状况等参数,根据抽放瓦斯报表可以合理地对抽放系统、区域、钻场进行调控,平衡抽放,其包括:
a、抽放瓦斯测定记录,其中有钻场瓦斯流量实测原始记录、区域瓦斯流量实测原始记录、瓦斯钻孔原始记录。
b、抽放瓦斯量累计表、瓦斯泵停、开时间记录。
3、综合报表
综合报表是将矿井抽放瓦斯情况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供有关部门掌握抽放瓦斯状况,平衡与抽放瓦斯有关的生产的报表,其包括:
a、月份抽放瓦斯工程完成统计表;
b、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月报表;
c、抽放瓦斯月报表。
第15篇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制度
1、大型设备必须逐台有专门的操作规程,采掘设备及各种重要设备如行车、井下各类开关、绞车等必须各型号有自己对应的专门操作规程。其它设备可依据类别编写通用操作规程。
2、机电重大工程或异于普通操作、安全系数降低的运行操作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3、设备操作规程必须由使用该设备的队机电技术员编写,要求在使用前一星期必须编写完毕;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队机电技术员编写,必须在施工或操作三天前编写完毕。
4、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和各类资料,熟悉该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并且能进行正确操作。
5、编写操作规程必须按该设备操作的全过程仔细编写,从对各类司机的操作人员的要求、开机前的准备、运转启动程序、操作中同时检查的项目、应立即停机的情况、正常停机顺序、常见故障分析处理等各方面仔细推敲,主通风机必须有反风操作,采煤机必须有冷却、喷雾水及使用油脂的规定参数等。
6、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种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不准用含糊及模棱两可的文字。
7、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时技术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在经过严密精确地计算后拿出可行性方案,在“三大规程”的指导下本着“安全第一、技术为主”的方针仔细编制。
8、技术员在编制过程中,要征求队长、书记及有经验的工人技师的意见,编制后要经队长、审查签字后再报有关领导、单位审批。
9、设备操作规程的审核程序先由安全科、机电科部门审批,最后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生效。对大型设备、采掘设备如跨年度使用,必须在每年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队组技术员进行操作规程会审,使用队技术员根据会审意见重新编制审批方能生效。
10、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等部门技术负责人及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
11、设备操作规程要由使用队组技术员按时贯彻,要有贯彻记录,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由队长、技术员主要负责。
12、机电科、安全科要不定期检查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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