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程
车辆管理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及维护良好的车辆状况。本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车辆购置与登记
2. 车辆日常维护与保养
3. 驾驶员管理
4. 车辆使用审批与调度
5. 车辆保险与事故处理
6. 车辆报废与更新
一、车辆购置与登记 企业需根据业务需求和预算,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并办理相关购置手续。购车后,应立即进行车辆登记,包括车辆信息录入、购置税缴纳、车牌申请及强制保险购买。
二、车辆日常维护与保养
1. 定期保养:按照制造商建议的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包括机油更换、滤清器检查、轮胎平衡等。
2. 故障维修:发现车辆异常,应及时报修,不得带病行驶。
3. 清洁与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
三、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资格:驾驶员须持有有效驾驶证,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2.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 行车纪律: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驾、疲劳驾驶。
四、车辆使用审批与调度
1. 用车申请:员工需提前提交用车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
2. 调度安排: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审核,合理调配车辆资源。
五、车辆保险与事故处理
1. 保险购买:所有车辆均需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
2.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报告,按流程处理,并配合保险公司调查。
六、车辆报废与更新 当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因性能下降无法满足业务需求时,应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前,需完成注销登记,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车辆更新需依据业务需求、成本效益等因素综合考虑。
本规程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车辆管理制度,保障企业车辆的高效、安全运行。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违反规程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规程的执行与监督,定期评估效果,适时调整完善。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共同促进车辆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1篇 车辆管理规程
车辆管理
一、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外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辖区;进入辖区的车辆不得乱放;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和按喇叭,进入车位时限速5公里以下;
3.长期在辖区内停放的车辆,要办理立户定位手续,办理车辆保险,领取停放证,对号停放,凭证出入,按月缴费。如停止使用车位,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4.车辆停放后,关好窗,注意车辆和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品的车辆;
5.车辆如有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二、道路管理规定
1.小区道路不准乱占、乱堆、乱放、乱挖;
2.不可在路边、坡边挖坑取土;
3.不可在路上试刹车、学倒车或当路停车;
4.不可在公共通道上私自修筑车辆出入通道或私设摊档;
5.不可在道路范围内修筑地下构筑物;
6.小区干道路基承载力一般在2吨,所以超重车不准进入。损坏路面,照价赔偿。
7.临时占用及开挖公共道路,物业管理公司需报市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方可施工,并按规定缴纳修复费用;
8.临时占用和开挖单位,应设明显标志,污泥杂物按规定堆放,并按规定时 间清理场地,分层回填。
三、车辆指挥
向左转弯
要求: 在立正的基础上,右手向前平举。臂伸直,手掌成立掌,左臂在立正的动作上,向侧前方打出到
身体中线的部位。做循环动作三次,成立正姿势,行军礼。过程中目视司机。
标准: 做动作迅速有力,干净利落。
向右转弯
要求: 在立正的基础上,左手向前平举。臂伸直,手掌成立掌,右臂在立正的动作上,向侧前方打出到身体中线的部位。做循环动作三次,成立正姿势,行军礼。过程中目视司机。
标准: 做动作迅速有力,干净利落。
向右直行
要求: 身体在立正的基础上,右臂向右侧伸出与肩同高。臂要伸直,五指并拢,头向右摆。同时左手向左侧伸出与肩同高,臂伸直,五指并拢,头向左摆,目视司机,在原动作上左臂折回180度。头转正后,放臂成立正姿势,行军礼。
标准: 迅速抬臂,迅速放臂。动作干净利落、有力度、有节奏。
向左直行
要求: 身体在立正的基础上,右臂向左侧伸出与肩同高。臂要伸直,五指并拢,头向左摆。同时右手向右侧伸出与肩同高,臂伸直,五指并拢,头向右摆,目视司机,在原动作上右臂折回180度。头转正后,放臂成立正姿势,行军礼。
标准: 迅速抬臂,迅速放臂。动作干净利落、有力度、有节奏。
前车停止,后车超越
要求: 身体在立正的基础上,左臂向前平伸,手掌成立掌。五指并拢,右臂反转平伸,五指并拢,掌心朝上,向后方做90度循环摆臂动作。
标准: 动作有力、要到位、目视前方。前车停止,后车超越预备动作。
要求: 在身体保持立正的基础上,左臂自然向前伸直。手掌成立掌,目视前方。
第2篇 内部车辆管理规程范本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办法,提高车辆工作效率,保证驾驶安全和车辆完好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内部车辆调度、行驶、维保、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 驾驶员负责车辆安全驾驶、维修、保养及年检。
3.2 办公室主管负责对车辆车况、驾驶员身体状况、情绪、行为的检查、监督。
3.3 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调度公司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保养、年检的管理。
3.4 总经理主管公司车辆管理的控制。
4、相关文件
《交通守则》
《交通道路法规》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 车辆的调度管理
5.1.1 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各部门因公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按实填写[派车单](qr-wd01-03-01),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要求。
5.1.2 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紧急公务、载物、取款、雨天远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指定地点路线出车,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5.2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2.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用湿布对车辆外部及内座擦拭一遍,并对车况进行详细检查后,试发动五分钟。
5.2.2 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车辆维保规定,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易损件,保证车辆的完好率。
5.2.3 保持车辆内外的干净、整洁,雨天泥泞地段用车后应及时清洗保养,正常情况下应在本单位车库清洗。
5.2.4 出车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警,不得私下协商或擅离事故地点。
5.2.5 车辆需要保养、大修、更换配件及年检时,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主任,填写[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5.2.6 车辆年检、检修,日常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结算时必须附上维修厂家更换零配件的明细清单上报财务,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3 车辆使用管理
5.3.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文明行车。
5.3.2 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保证乘员的安全、舒适、准时。
5.3.3 办公室主管负责检查并监督驾驶员不得在酒后、疾病、情绪反常等不适宜驾驶的情况下出车。
5.3.4 严禁利用职权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和外单位驾驶员驾驶。
5.3.5 按照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严禁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过夜或逗留。
5.3.6 办公室主任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测量、检查和控制。
5.3.7 经常自检车辆,做好年检,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5.4 车辆肇事处理
5.4.1 车辆碰擦
驾驶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主任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a)双方协商解决;
b)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解决。
5.4.2 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a)若有受伤人员,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护救,呼叫救护车或另外叫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b)保护现场,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c)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到场协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
d)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以确定理赔方法。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 &n
bsp;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派车单]qr-wd01-03-01办公室一年
2[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办公室一年
起草人:任__审核人:赵__ 审批人:高__
第3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叉车、汽车吊、载重汽车、客货车、大客车、小轿车等。
二、规定要求
2.1 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运行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2.2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或者取得上级规定部门颁发的《厂内机动车辆操作合格证》,方准驾驶车辆。
2.3 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2.4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
2.5 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况良好;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6 厂内机动车辆在公司内行驶最高时速10公里,出入公司的时速5公里,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在公司内鸣汽喇叭。
2.7 厂内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严禁穿拖鞋驾驶;严禁在厂区超车;严禁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厂内机动车不准乱停乱放。
2.8 货运汽车装载货物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严禁超重、超高、超宽载货。
2.9 汽车吊、叉车严禁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2.10 叉车严禁载人行驶;汽车吊除驾驶室外其他部位严禁载人。
2.11 汽车吊起重作业时,支腿必须支撑牢固稳妥,吊臂回旋范围严禁有带电高压电线,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停电后方可作业。
2.12 汽车吊严禁超负荷起重;严禁带故障作业;严禁斜拉、拖拽。
2.13 汽车吊起重货物必须吊挂正确、牢固可靠,必须指定一人统一指挥。
2.14 吊运一切物品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2.15 叉车作业时,货叉必须叉在货物重心上且稳定可靠,严禁偏重起叉。
2.16 叉车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带故障作业;严禁拖拽货物;严禁货物阻挡视线行驶。
2.17 叉车所叉货物底面窄小或湿滑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严禁人员推扶货物起叉、行驶。
2.18 厂内机动车辆应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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