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巡查人员职责
2. 巡查路线与频率
3. 设备检查标准
4. 故障报告与处理
5. 安全注意事项
6. 环境维护要求
7. 记录与报告编写
8. 培训与持续改进
1. 巡查人员应熟悉楼宇结构、设施布局和设备功能,确保能准确、高效地进行巡查。
2. 制定明确的巡查路线,覆盖楼宇的所有公共区域、重要设备室及关键设施,如电梯、消防系统、电力供应等。
3. 设立设备检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清洁度、磨损程度、安全标识等,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4. 发现故障后,立即记录并上报,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处理,必要时协调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 强调安全意识,遵守楼宇内安全规定,避免在巡查过程中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6. 注重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状况,确保楼宇环境舒适。
7. 完整记录每次巡查情况,详细填写巡查报告,包括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后续跟进情况。
8. 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巡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持续优化巡查流程。
1.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工作复审,评估执行效果,查找不足。
2. 复审内容包括巡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问题处理的及时性,以及巡查人员的技能水平。
3. 根据复审结果,修订和完善巡查规程,确保其适应楼宇的运营需求和安全要求。
4. 复审过程中,鼓励巡查人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巡查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效率提升。
5. 复审结果应及时通报给相关人员,以便于调整工作策略和提高工作效率。
本规程旨在为楼宇巡查工作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导,确保楼宇的安全、舒适与高效运行。各巡查人员需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共同维护楼宇的良好状态。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的楼宇巡查工作。
三、职责
1、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2、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服务中心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查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2、楼宇巡查的内容
(1)治安隐患的巡查。
(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园林绿化维护状部的巡查。
(5)装修违章的巡查。
(6)消防违章的巡查。
(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3、楼宇巡查的方法应包括“看”、“听”、“摸”、“调查了解”等。
(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进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3)“摸”:通过用手触措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和了解住户对我们的服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
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该单位闸阀,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品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
(2)巡查楼梯间:
a、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b、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c、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3)巡查逃生天台:
a、检查逃生天台门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锁);
b、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c、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d、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e、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巡查电梯:
a、检查电梯的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b、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c、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a、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b、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c、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a、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b、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c、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配件齐全、标识完好。
(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a、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b、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c、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a、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b、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c、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a、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b、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c、检查各类标识是否完好无损;
d、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6、巡查周边环境:
(1)检查小区内及小区外周边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2)检查是滞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章、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检查小区内及小区外周边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解决。
(2)服务中心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a、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b、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住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c、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管理处经理处理。
(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服务中心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10、《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25日前汇总由服务中心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
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1、《巡查登记表》
2、《巡查问题处理表》
一、相关支持文件
1、《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2、《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住户手册》
4、《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5、《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2篇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2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的楼宇巡查工作。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定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公共事务部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楼宇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楼宇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单位法门,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检查逃生天台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琐);
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检查电梯运转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备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解决。
4.9.2公共事务部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按《住户违章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9.3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管理处经理处理。
4.9.4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应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牵=签字认可。
4.10《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公共事务部归档保存,保存期两年。
4.11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巡查登记表》
5.2《巡查问题处理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6.3《住户手册》
6.4《住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5《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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