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团队成员们,
我们每天的工作都涉及到安全,无论是生产制造还是日常办公,安全操作规程是确保我们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个人和团队安全的基石。今天,我将分享一些关于如何实施安全操作规程的关键点。
1. 理解规程:每个员工都应该深入理解他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规程,明白为什么这些规程存在,以及违反规程可能带来的后果。
2. 培训与实践:定期的安全培训是必要的,它能帮助我们更新知识,掌握最新的安全操作方法。理论学习必须结合实际操作,确保每个人都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规程。
3. 监督与反馈:管理层应定期检查规程的执行情况,鼓励员工报告任何可能的隐患或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需要及时反馈并改正,形成持续改进的安全文化。
4. 安全环境:保持工作区域整洁,设备完好,标识清晰,这些都是实施安全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5. 个人防护: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手套等,确保每个人在工作中得到应有的保护。
6. 应急准备: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以便在突发情况下,我们能迅速、有效地应对。
1. 执行率:确保所有员工100%参与安全培训,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
2. 零事故目标:设定并追求零事故的工作环境,任何小的事故或险情都应被视为改进的机会。
3. 反馈响应:对员工的反馈应在24小时内回应,问题应在一周内得到解决。
4. 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部门内部检查。
5. 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流程。
1. 为什么需要理解安全规程?(答案:理解规程可以帮助我们明白其重要性,知道违反规程的潜在风险。)
2. 安全培训应多久进行一次?(答案:定期,具体可根据公司政策和行业规定调整。)
3. 发现安全问题后,应如何处理?(答案:及时上报,寻求解决方案,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4. 个人防护装备的作用是什么?(答案:保护员工在工作中免受伤害。)
5. 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什么?(答案: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减少损失。)
请大家牢记,安全无小事,我们每个人都是自身和他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谢谢大家。
第1篇 煤气安全规程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1 煤气设施的设计、改造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煤气区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2 煤气设施的设计审查必须有厂安全部门参加,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3 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4 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集团机动部、煤气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封闭。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机动部存档。
5 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煤气设施的验收必须有机动部、安全部、煤气使用单位参加。
6 现有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以后的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中应予以解决;未解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集团安环部备案。
7 全厂煤气设备、管道应明确划分管理界线,并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
8 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编号,号码应标在明显的地方。煤气和喷煤车间应挂有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标明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
9 集团机动部应建立以下制度;
9.1建立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验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纸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
9.2记录煤气设施大修,中修及重大故障情况的设备卡片。
9.3记录煤气设施运行情况的卡片。
9.4煤气设施应进行月、季、年检查。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管道接地(电阻)情况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
10 煤气危险区(热风炉、高炉附近)的co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设立co监测装置。
11 必须对从事煤气作业的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初次上岗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操作,以后每两年要复试一次。
12 各车间配备的煤气报警器、检测器、防毒面具,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集团安全部。
(二)高炉部分
高炉布置
1 新建高炉应布置在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厂区边缘距居民区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000米。
2 新建高炉的除尘器,应离高炉铁口、渣口10米以外;否则,应在除尘器与铁口、渣口之间设挡墙。旧有设备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在改建时予以解决。
3 新建高炉煤气区附近应避免设置经常有人工作的地沟,如必须设置,应使沟内空气流通,防止积存煤气。
4 厂区办公室、生活室宜设置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离高炉100米以外地点。炉前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可不受此限。
5 厂区内的操作室、仪器室应设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不应设在经常可能泄漏煤气的设备附近,不符合此规定的,必须在大、中修时搬迁。
6 新建的高炉煤气净化设备(除尘器等)间的净距离不少于2米,设备与建筑物的净距离不少于3米。
设备
6.1 高炉设备
6.1.1高炉冷却设备与炉壳、风口、渣口以及各水套均应密封严密;
6.1.2探尺的箱体、检修孔盖的法兰、链轮或绳轮的转轴轴承应密封严密;
6.1.3炉顶双钟设备的大、小钟钟杆之间应密封严密;
6.1.4料钟与料斗之间的接触面应采用耐磨材料制造,经过研磨并检验合格;
6.1.5旋转布料器外壳与固定支座之间应密封严密,炉喉应有蒸气或氮气喷头;
6.1.6新建、改建高炉放散管的放散能力,在正常压力下,应能放散全部煤气,高炉休风时应能尽快将煤气排出。
6.1.7炉顶应设有通蒸汽或氮气的管接头,管接头和气源之间采用软连接,平时不用必须断开。
炉顶放散管的高度应高出卷扬机绳轮工作台5m以上,放散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在平台上操作。放散阀座和阀盘之间应保持接触严密,接触面宜采用外接触。
6.2高炉重力除尘器
6.2.1除尘器应设置蒸汽或氮气的管接头,管接头和气源之间采用软连接,平时不用必须断开。
6.2.2除尘器顶端至切断阀之间,应有蒸汽、氮气管接头。除尘器顶及各煤气管最高点应设放散阀。
6.3高炉布袋除尘器
6.3.1布袋除尘器每个出入口应设有可靠的隔断装置;
6.3.2布袋除尘器每个箱体应设有放散管;
6.3.3布袋除尘器应设有煤气高低温度报警和低压报警装置;
6.3.4布袋除尘器箱体应设有泄爆装置。
(三)煤气管道
1煤气管道的结构与施工
1.1煤气管道的焊接、施工与验收应遵守本规程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2煤气管道和附件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连接,其他部位应尽量采用焊接。
1.3煤气管道的垂直焊缝距支座边端不小于300mm,水平焊缝应位于支座的上方。
1.4煤气管道应按有关规定设有消除静电和防雷的措施。
2 高炉煤气的管道应架空敷设。严禁高炉煤气管道埋地敷设。
3 煤气管道的防腐
钢管制造完毕经气密性检验合格后,内壁和外表面须涂刷防锈涂料。管道安装完毕试验合格后,全部管道外表应再涂刷防锈涂料。管道外表面每隔4--5年应重新涂刷一次防锈涂料。
4 煤气管道的试验
常压高炉至半净煤气总管的管道计算压力等于高炉炉顶的最大工作压力,净煤气总管及以后的管道,计算压力等于过剩煤气自动放散装置的最大设定压力,高炉净煤气管道系统没有自动煤气放散装置时,计算压力等于高炉炉顶的正常压力。
高压高炉至减压阀组前的管道,计算压力等于高炉炉顶的最大工作压力,减压阀组后的煤气管道,计算压力等于煤气自动放散装置的最大设定压力。
(四)煤气设备与管道附属装置
1 眼镜阀
眼镜阀不宜单独使用,应设在密封蝶阀或闸阀后面。
眼镜阀应安设在厂房外,如设在厂房内,应离高炉10m以上。
2 密封蝶阀
2.1密封蝶阀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置,只有和水封、插扳、眼镜阀等并用时才是可靠的隔断装置。
2.2密封蝶阀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2.3单向流动的密封蝶阀,在安装时应注意使煤气的流动方向与阀体上的箭头方向一致。
2.4轴头上应有开、关程度的标志。
3 闸阀
3.1不能单独使用闸阀作为煤气系统可靠的隔断装置。
3.2所用闸阀的耐压强度应超过煤气总体试验的要求。
3.3煤气管道上使用的明杆闸阀,其手轮上应有“开”或“关”的字样和箭头,螺杆上应有保护套。
3.4闸阀在安装时,应重新按出厂技术要求进行严密试验,合格后才能安装。
4 盲板
4.1盲板主要适用于煤气设施检修或扩建延伸的部位。
4.2盲板应用钢板制成,无砂眼,两面光滑,边缘无毛刺,盲板的厚度按使用目的经计算后确定。堵盲板的地方应用撑铁撑开。
4.3盲板必须插在闸阀后。
5 放散装置(放散装置分为吹扫放散和调压放散两大类)
吹扫煤气放散管
5.1下列位置必须安设吹扫放散管;
5.2煤气设备和管道的最高处;
5.3煤气管道设备的末端;
5.4煤气设备和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网隔断装置前后,支管闸阀在煤气总管旁0.5m内,可不设放散管,但超过0.5m时,应设放气管(口)。
5.5放散管口必须高出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离地面不小于10m。
5.6放散管口应采取防雨防堵塞措施。
5.7放散管的闸门前应装有取样管。
5.8煤气设施的放散管不能共用。
调压煤气放散管
5.9 调压煤气放散管应安装在净煤气管道上。
5.10调压煤气放散管应控制放散,其管口高度应高出周围建筑物,一般距离地面小于30m,山区可适当加高,所放散的煤气必须点燃,并有灭火设施。
5.11经常排放水煤气(包括半水煤气)的放散管,管口高度应高出周围建筑物,或安装在附近最高设备的顶部,且设有消音装置。
6 脱水管
脱水管可设在露天,但要采取防冻措施,设在室内的,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煤气管网脱水器每班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有脱水器是否泄漏煤气,水位是否正常。
7 蒸汽管 氮气管
7.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煤气设备及管道安设蒸汽或氮气管接头。
7.2停送煤气时需用蒸汽和氮气置换煤气或空气者;
7.3需在短时间内保持煤气系统正压力者。
7.4蒸汽或氮气管接头应安装在煤气管道的上面或侧面,管接头上应安装旋塞或闸阀。
为防止煤气串入蒸汽或氮气管内,只有在通蒸汽或氮气时,才能把蒸汽或氮气管与煤气管道连通,停用时必须断开软连接。
8 泄爆阀
8.1泄爆阀安装在煤气设备易发生爆炸的部位。
8.2泄爆阀应保持严密,泄爆膜的设计应经过计算。
8.3泄爆阀端部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
9 梯子、平台、楼梯
煤气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置固定平台。平台、栏杆和走梯的设计应遵守gb4053.1--4053.2--83《固定式钢直梯和斜梯》、gb4053.3--8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标杆》和《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有关规定。
(五)煤气设施的操作与检修
1 煤气设施的操作
1.1除有特别规定外,任何煤气设备均必须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扫干净。
1.2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为置换介质。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m内严禁火源。
1.3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预定要求,应按预定目的,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分析结果或经过爆发试验确定。
1.4热风炉点火时,炉内燃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负压,点火程序必须是先点火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凡送煤气前已烘炉的炉子,其燃烧室温度超过800℃以上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应严密监视其是否燃烧。
1.5送煤气时不着火或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1.6凡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时应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供风量和煤气量。
1.7煤气系统的各种容器及管道在停产通蒸汽吹扫煤气合格后,不应关闭放散管;送气时,用蒸汽置换空气合格后,可送入煤气,待检验煤气合格后,才能关闭放散管,但严禁在设备内存在蒸汽时骤然喷水,以免形成真空压损设备。
1.8送煤气后,应及时检查所有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是否泄漏煤气。
1.9煤气岗位值班室操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作业时注意风向,站在上风侧,进入煤气区检修或参观必须与生产岗位人员取得联系,参观人员必须有专人带队。
1.10禁止在煤气区域内逗留、休息、睡觉和使用明火,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要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示。
1.11在煤气区作业要观察好风向,站在上风侧操作或检修时,佩戴必要的防护器具,以防煤气中毒。
2 煤气设施的检修
2.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
2.2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取样分析一氧化碳含量。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在5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h;在100mg/m3,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min;在2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min。
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0min以上。
2.3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进行,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h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
2.4 经一氧化碳含量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2.5打开煤气净化和贮存等煤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时,必须采取防止硫化物等自燃的措施。
2.6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管道及热风炉上动火,必须要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填写《煤气危险作业一级作业工作票》,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报集团安全部和煤气救护站等有关部门同意批准,现场作业时经煤气防护员检测合格签字同意后方可动火。
煤气管道带压焊接时,必须在动火前半小时对煤气含量进行化验分析。含氧量大于2%,严禁动火,作业过程中每小时做一次含氧量化验分析,并由专人观察煤气压力变化情况(净煤气压力控制在5--10kpa范围内)。工作因故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化验分析。
2.7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工作,不宜在雷雨天气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备有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2.8工作场所应具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2.9距工作场点40m内,禁止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2.10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的铁工具。
2.11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2.12布袋除尘箱体更换布袋时,必须用可靠切断装置切断煤气,并打开箱体上下人孔和该箱体荒煤气、净煤气放散阀,co含量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清点人数,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工作结束后,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13煤气设备、管网检修完毕,复风前要全面检查煤气设备、管网,保证不漏、不堵、不冻、不冒、不靠近火源放散,打开设备、管网末端和最高处放散,监视四周情况变化。
2.14长时间休风和初次引煤气时,必须将除尘箱体和管道、重力除尘器放散阀全部打开,等放散阀煤气冒大后,依据离气源由近到远的原则,逐个关闭放散阀,先关荒煤气放散阀,后关净煤气放散阀。
(六)煤气事故的抢救
1 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煤气泄漏等事故,应立即报告集团生产调度部和集团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8015),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集团调度和有关领导。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和抢救措施,严禁冒险抢救,扩大事故。
2 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人应是现场领导(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
3 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4 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七)煤气中毒者的抢救
1 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2 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集团医疗站急救。
3 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安全环保部送到河津医院抢救。
4 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通知安全环保部和集团医疗站人员赶到现场抢救。
5 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抢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应有集团医疗站医务人员护送。
(八)煤气着火的抢救
1 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以防回火爆炸。
2 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3 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九)煤气危险作业管理
1 凡在煤气设备、管道上动火,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动火管理规定。由检修单位或高炉检修班按照作业项目及时办理动火证,由安全环保部审核并办证。符合作业条件并且监护人到达现场方可作业。
2 动火前的安全检查与准备工作必须做到煤气设备上动火之前,严格检查动火附近的易燃物,爆炸物品和煤气可能泄漏点(法兰、焊缝口、水封等)的防范措施必须到位。
3 动火现场检测监护必须做到:
3.1现场作业人员已进行安全教育并现场安全交底;
3.2执焊者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3作业单位指定的安全措施可靠到位;
3.4必要的防护器具、防火器材到位。
(十)附则
1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煤气安全规程实施细则,凡违反本规程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肇事者和管理者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定、条款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2篇 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规程
为了不断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果,大力开展“本质安全型、安全高效型”矿井建设活动,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如下:
(一)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工作面及煤壁机道
(1)支架架间喷雾安设成一条直线,在支架前梁左上方位置。
(2)液压支架的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支架垂直于顶底板,最大偏差不超过±5°)。
(3)工作面做到“四无”,即支架管路无漏液,液压件无漏液、无窜液、无自动卸载。
(4)工作面做到“六净”,即架间、架内、架前、工作面两端头、
电缆槽浮煤清理净,浮尘冲刷净。
(5)煤壁平直并与顶底板垂直,实现机道顶板无伞檐。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50mm,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00mm。
(6)工作面必须根据煤层倾角和赋存情况予以调斜,保证支架、
溜子不上窜下滑。
(7)机道内不得有矸石、杂物,溜子平直。
2、端头支护
(1)工作面端头采用过渡支架支护,过渡支架布置为机头3架(1#~3#)、机尾3架(123#~125#)。在上端头切眼处打两道π型梁,π型梁支护方式为一梁三柱,柱距为1.5m,π型梁长度为3.6m,第一道π型梁距离125#支架200mm,π型梁应相切采帮线,第二道π型梁相距第一道π型梁300mm,两道π型梁迈步前行,步距为800mm。切顶线处打一排戴帽单体,起切顶和加强支护作用,切顶单体柱距0.5m,切顶线单体以750~800山势打成戗柱,做到迎山有力。
(2)工作面下端头也采用π型梁支设,在下端头切眼处打两道π型梁,第一道π型梁距离1#支架300mm,π型梁应平齐采帮线,第二道π型梁相距第一道π型梁600mm,两道π型梁迈步前行,步距为800mm。切顶线处打一排戴帽单体,起切顶和加强支护作用,切顶单体柱距0.5m,切顶线单体以750~800山势打成戗柱,做到迎山有力。
3、超前支护
(1)上、下顺槽各超前煤帮25m使用单体支柱沿顺槽布置两排。支柱间距1.0m,单体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11.5mpa.
(2)超前支护不小于20米,直线偏差<±100mm。出口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两道片帮时,必须采取防片帮措施,用金属网护帮,用木料腰实帮。
(3)超前支柱初撑力压强≥11.5mpa,支柱必须使用防倒链且用硬链接固定;支柱钻底量≤100mm,否则必须穿铁鞋且将铁鞋上表面露出,铁鞋链挂勾挂在支柱手把上。
(4)密集排支柱必须打双排支柱,老塘侧为支撑柱,煤壁侧为戗柱,柱距不大于300mm,并挂好防倒链。密集排切顶线与工作面液压切顶线支架保持一致。
4、两巷文明生产
(1)工作面两巷及卫生区域内都必须进行挂牌管理,各类宣传管理牌板要整齐划一、悬挂统一、新颖耐用。
(2)巷道底板平整、干净,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巷道内杜绝使用铁丝吊挂、捆绑设备,巷道内杜绝直径大于30mm的矸石、煤块。两巷无杂物,无压车,水沟清挖彻底,安全硐、绞车窝、皮带底无浮煤、杂物;
(3)电缆、防尘管路在巷道两侧实现一条线吊挂,管线上不得有浮尘积聚,且不得放其他物品。电缆吊挂必须使用标准电缆勾吊挂,小线挂小勾,大线挂大勾,杜绝铁丝吊挂现象,做到平直、整齐、标准,与巷道坡度一致;锚喷巷道必须打标准吊挂眼,眼距不大于1.5m;过巷处采用专用电缆勾,吊挂整齐、美观
(4)巷道低洼处要设置水仓,并设有栅栏,挂警示牌及管理牌;
水泵要吊挂管理,不能沉于淤泥之中。
(5)风水管路要在无锈蚀、无喷浆料的情况下分别刷绿、蓝颜色的漆,且由里向外按节用白漆印顺序号,字体大小要统一规格,字要面向人行道侧,两路及以上管路的字要在同一铅垂线上。
(6)所有刷漆设备要求表面光洁,无漆瘤及薄厚不匀处,不同颜色的漆交汇处要与规定界面在同一横截面上,不准参差不齐。
(7)巷道安全硐及绞车窝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无卧铺。
5、物料定置管理
(1)物料集中码放时的原则是:从多到少,从大到小,由长到短,从高到低依次分类码放,四面见线(或三面见线),各种材料要有专用材料架码放,做到所有材料备件上架入箱,严禁就地码放材料备件。
(2)物料码放要在避开淋水顶板完好处,综机配件齿轮、轴承对口等处要全面抹黄油防止锈蚀,各类液压管件头要封堵严密,防止脏、杂物进入,沿一头摆放整齐,单体支柱要封堵。
(3)支护材料、备品配件要分类整齐码放,四面见线(或三面见线),距道不小于500mm,无道处要留有1m以上的人行道,支柱、工字钢、轨道、钢管、方木等较重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2m,小料等较轻物品码放高度不高于1.5m;要求所有的物料全部上架码放,各种材料备件架要间距一致、横竖成线。
(4)物料、备品配件要挂牌管理,牌板要统一,牌板上要标明物料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负责人,物料的数量要与牌板所标明的数量相符。
5、乳化液泵站
(1)设置在工作面运输顺槽轨道组合列车上;
(2)确保泵站及管路系统无漏、窜液现象,泵压达到标准要求(≥30mpa);
(3)液箱进、回液口要设置防尘盖,避免煤及矸石落入液箱,每月要清洗一次。管路要悬挂整齐,不得盘圈打弯,必须认真检查接头、管路是否存在跑、漏、渗液现象,销子是否安全可靠;
(4)压力调整卸载装置,观察压力表使其达到30 mpa;
(5)乳化液浓度必须按3%—5%乳化油和95%—97%的中性水配制。
6、图牌板管理
工作面各类技术、设施等牌板齐全。牌板内容齐全、文字图表符合要求,不准用铁丝吊挂:
(1)工作面名称牌在工作面两巷门口处,悬挂在人进入工作面时易于看到的一帮。
(2)材料标志牌挂在码放材料侧的巷道的帮上,物料标志牌要求悬挂高度统一,成一条直线。具体位置在材料中间的上方,人易于观看的地方。
(3)设备配件牌原则挂在设备上的合适位置,对一些不好挂牌设备配件可挂在放设备侧的帮上。原则上牌板高度要保持一致。
(4)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其岗点附近巷道帮上靠人行道侧人员易于观看的合适位置。
(5)上下山小绞车运输管理牌板挂在绞车附近巷道一帮上的一个合适位置上。
(二)掘进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锚网梯、索支护巷道
(1)锚杆间排距、角度要根据不同的条件和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施工时严格按线,做到横成排、竖成行,锚杆间排距误差不得超过50mm。
(2)巷道锚杆、锚索外漏以及间排距,网片搭接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安装木托盘时,其木托盘的方向与巷道方向要垂直,做到横平竖直。
(6)水沟施工距离中腰线尺寸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并拉线施工。
(7)巷道不得有赤脚、穿裙、马腿现象。
(8)具体验收标准
巷道宽度:锚网梯巷道两帮距施工中线的误差为:一般巷道为0-100mm。
巷道高度:有腰线巷道轨面至腰线、腰线至顶板的高度误差为:一般巷道为0-150mm。
无腰线巷道轨面至巷道顶板高度误差为:一般巷道为0-200mm。
3、巷道卫生
(1)责任区巷道底板平整,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积水深不超过0.1m,长不超过5m)、无直径30mm以上的块矸(块煤),无乱写乱画现象。
(2)胶带机必须清理到h架脚以下,尤其是靠帮一侧,必须配有专用的清理工具。交班时必须做到皮带下无浮煤。
(3)有轨道的巷道,底板高度不得超过轨枕上平面以下20mm。
(4)巷道掘进时,所有低洼点应设有沉淀池及水仓,水仓深度应大于1m,水仓四周应采用沙灰砌筑,厚度不少于100mm,布置在巷道底板的水仓要加盖板,布置在帮部的水仓应设护栏。
(5)施工场所应有材料库,应设有挂衣架、工具箱等。
(6)电话应安装在安全硐内,有电话号码表。
4、材料管理
(1)材料实行分类、分层码放,定置、线性、数码管理。材料、工具放置位置距轨道不小于0.5m。规格一致的材料要求三个侧面平齐;长短不一致的要求两个侧面平齐。材料放置间距和外侧位置一致,视觉成线。分层放置的每层数量一致,锚杆杆体、锚杆盘,工具要上架。
(2)井下支护材料的存放量不得超过5天的用量。
(3)所有材料必须上架、进箱存放,所有使用的架、箱必须统一规格,摆放整齐,做到整齐划一。
(4)所有材料、备用配件,均要挂牌管理,要随时做到牌板数量与现场实际相符合。
(5)所有材料管理牌板必须统一规格,所有牌板不得用铁丝吊挂。
(6)分层码放的应加垫板,垫板要统一规格,外头50mm刷红漆。
(7)轨道、耙装机、40t溜子、皮带机、综掘机拆除时,现场必须有收集小件的专用箱或筐,拆下的螺丝、道钉、夹板、小件等集中收集,避免随手乱扔,造成丢失。
(8)各队组分管责任区内不得发现有废旧物件乱丢乱放,如各种箱子、道钉、螺丝、铁丝等。
5、图牌板管理
巷道各类技术、设施等牌板齐全。牌板内容齐全、文字图表符合要求,不准用铁丝吊挂,悬挂位置:
(1)巷道标志牌在巷道开门后,悬挂在人进入巷道易于看到的一帮。
(2)物料牌挂在码放物料侧的巷道的帮上,具体在物料中间的上方,人易于观看的地方。
(3)设备牌原则挂在设备上的合适地方,对一些不好挂牌的低矮设备可挂在设备附近的安装侧的帮上,合适的地方。
(4)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牌板挂在其岗位附近巷道帮上人易于观看的合适位置。
(5)上下山小绞车运输管理牌板挂在绞车附近巷道一帮上的一个合适位置上。
(6)安全警示(如各种运转设置、过桥等)、各种设施牌板挂在人易于看到的地方或巷道帮上,高度因情而定。
6、临时支护
(1)巷道施工要使用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巷道宽度小于3m使用两根,大于3m使用三根,每根梁长不少于4m,每根前探梁吊挂点不得少于三处。
(2)前探梁要紧跟迎头,结实顶板,制作和使用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临时支护设施及支护材料架设置在迎头向外50米以内的范围。
(4)接顶木料应符合规程规定,并刷红白漆放置在临时支护材料架上。
(三)机运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一般规定
(1)电气设备(含电缆、电线)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2)新增负荷及供电线路延长,必须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领取开关、电缆。
(3)开关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必须严格按机电科下达的整定值进行整定,严禁随意变动。
(4)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由机运工区每天要进行1次跳闸试验。
(5)每月由机电科和用电队组进行1次远方漏电试验,并制定专项措施。
(6)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试每季1次;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人运行前,必须测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并做好相关记录;由机电科和用电队组负责。
(7)固定敷设的电缆每季摇测1次绝缘,每周由责任单位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并将资料报机电科。
(8)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每月摇测1次绝缘,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职电工负责检查外皮有无破损。由责任单位负责。
(9)设备、电缆卫生状况良好,无积尘、无喷浆料、电缆严禁刷漆。
(10)无专项硐室的高压供电设备,并设置保护栅栏(移变列车除外),有合格的消防器材。
(11)现场悬挂有计算机绘制图幅为a2号的供电系统图,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供电系统图放在560×420㎜的不锈钢镜框中,并用铝塑板压平。
(12)井下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使用的电工工具符合要求。
(13)井下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14)井下开关使用合理,末端电压降不高于8%。
(15)设备标志牌、完好牌齐全、完整,书写清晰正确,闲置设备挂牌管理。
(16)本着“谁用谁维修”的原则,各队组要加强对使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当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回收上井;如需移交其他队组,经机电科同意后交接,双方办理移交转帐手续(设备、小型电器、电缆和其它设施)。对不办理移交手续的,一切设施仍由原使用队组负责维护和管理。
2、采掘运输绞车管理规定
(1)小绞车操作按钮要上板上架,司机有坐凳。
(2)小绞车道(斜巷)必须设有声光兼备的工作信号,该信号由上把钩处把钩工转发,司机不许发任何信号,操作处仅设听铃灯光;信号必须与小绞车使用同一电源。
(3)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点、中间巷、通道和甩车的道口处,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的警示牌和声光报警装置,并一起悬挂在上述地点的顶板中央,警示牌要醒目,红、绿灯对着行人方向,斜巷长度小于30m时,可在下车场装设一处声光报警装置。
(4)斜巷安全设施(包括挡车棍、阻车器、挡车栏、超速捕车器、声光信号、报警装置及托绳轮等)必须挂牌管理;上下山扒钩处悬挂统一管理牌板,并标明各安全设施数量、使用单位、责任人等;上把钩变坡点下第一个挡车器必须使用蓄能式档车装置,挡栏装置中间使用至少4根1寸铁管,铁管中间用铁链连接,用6分钢丝绳穿过铁管成“z”型。此挡车栏不得与上变坡点的不倒翁联锁;车场内阻装置必须统一制作,不准私自制作。
(5)钢丝绳必须整齐排列在滚筒上,不得出现爬垛子排绳不整的情况;上下扒钩地点侧帮应制作标准挂绳器(管子切口挂绳器),在提升运行工作结束后,钩头及保险绳挂在侧道一侧专用挂绳架上,严禁落地;阻车器等安全设施使用完后应及时归位。
(6)小绞车滚筒正前方应安装架绳轮(架绳轮应安设在绞车前方2m以外的地方)和钢丝绳自动加油机,油盒内保持长期有油,开车时正常使用,钢丝绳杜绝出现锈蚀现象。
(7)各队组使用的小绞车及安全设施不使用时必须及时回收或及时到机电科办理转交手续,临时使用的绞车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否则出现的一切管理责任由原使用队组承担。
(8)矿车使用严格执行矿“十严禁”规定,严禁不同物资混放。
(9)小绞车与架绳轮的间距必须满足不小于2m的规定。
(10)原则上安全设施均应安装气动控制,安装使用不超过一个月的临时地点,可以安装手动装置。
(11)小绞车提升的斜巷(上、下山)一律使用保险绳,主钢丝绳钩头插接必须有绳谱,插接长度不得少于绳径的20倍(插接股数不少于4花24锥),保险绳一端也必须有绳谱,与主绳联接不少于2个绳卡;同时,主钢丝绳不得产生扭曲或变形,不得有变黑、锈蚀、点蚀、麻坑等损伤,不得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
(12)小绞车闸、闸轮应保持完好,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3、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到货后,应由仓库中心有关技术人员按合同计划,对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附件、备件、工具及各种技术资料进行验收。附件、备件、工具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技术资料交一份由机电科档案室保存。
(2)各掘进迎头及采煤工作面负荷调整需要设备时,应提前一天向仓库中心、机电科提出申请,内容包括负荷大小及领用设备规格、型号等,经机电科审批后,方可领用设备、电缆。
(3)领用前,仓库中心人员应对设备进行编号,并记录存档。
(4)库存设备必须确保完好,零部件齐全,并挂牌管理。
(5)领用时,要严格按审批的设备规格型号发放,并且有仓库中心人员在场,不准随意挑选、更改设备规格、数量。
(6)领用设备不得私自调用,确实需要更换时,应首先征得机电科、仓库中心的同意,并补办相关手续。
(7)发放防爆设备(或小电)时,由仓库中心书面并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提供质量合格设备(或小电)交机电科进行检验其防爆性能,经验收合格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否则不准入井。
(8)设备下井后,必须在审批的地点使用,不准随意变通更为他用。
(9)对需拆除、调整的负荷应经办审批后,及时进行供电调整,并对拆除或某种原因在井下闲置的设备应及时上井,交仓库中心。
(10)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11)任何下井的防爆设备必须贴有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六个月。
(12)防爆设备符合防爆标准(gb3836-2000)。
(13)机电设备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
(14)接线装置齐全、完整、紧固,导电良好。
(15)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人装置,不得颠倒使用;开关的小喇叭口严禁引出动力线。
4、电缆和“四小线”管理制度
(1)全矿低压橡套电缆(4mm2以上)统一由电缆组负责管理、编号、维修、试验和发放。
(2)持机电科审批手续方可领用电缆,并不得随意更改电缆规格、数量。
(3)领用的电缆要按审批计划使用,不得私自调用。如确需更换时,应首先征得机电科、电缆管理组的同意,并补办手续后方可调换。
(4)对因调整供电系统拆除的电缆,或因某种原因在井下闲置的电缆,应及时回收上井,交电缆管理组修复备用;并进行撤负荷审批,电缆回收要坚持“在谁的帐谁回收”的原则。
(5)各单位不准私自存放4mm2及以上的电缆。
(6)电缆标志牌要齐全,注明电缆编号、电压、截面积、长度、用途等,并且电缆两端必须有号,无号电缆不准使用。
(7)使用中的低压电缆如有破皮、损伤,应及时更换,不经机电科、电缆组批准,不得任意截断电缆。
(8)对使用的电缆应吊挂好,不准用铁、铜、铝条吊挂,不得让电缆落地。
(9)电缆选型要合理。
(10)动力电缆和“四小线”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在井下采区禁止使用铝芯电缆,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无其它可供接地的护套,如铅皮、铜皮套等)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11)电缆钩敷设规定
①电缆钩安装时应垂直于顶底板,垂直误差±1°,间距为1m,间距水平,高度误差不大于5㎜。
②在工字钢棚巷道、锚网梯巷道和煤、岩巷道,电缆钩上下端分别固定在两条¢8㎜的钢绞线上,钢绞线两端分别生根在巷道上。钢绞线中间部分用倒正丝等,根据需要固定在巷道上,吊挂点数量、间距以保证电缆吊挂后平直为标准。
③电缆和“四小线”敷设基本要求:布置均匀,排列整齐,不交叉,不落地,悬垂高度一致,并有适当的弛度,做到悬挂一条线。
④电缆和“四小线”的敷设、吊挂、除尘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多单位使用的电缆,必须明确维修单位和责任人。
⑤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电缆过巷道时,应使用电缆过桥。
⑥电缆同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电缆同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挂在巷道的两侧,相互之间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⑦电缆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挂任何物件。不得用铁丝吊挂电缆,也不得出现落地及盘圈、弯等违反规程的情况。
⑧电缆和“四小线”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浮灰和其它污垢。
⑨电缆接线盒应用6分管子悬挂在电缆钩上并固定好,无电缆受挂力的现象;设在淋水处的电缆接线盒应有防护措施。
⑩使用中的低压电缆如有破皮损伤应及时更换。
(12)电缆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同型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②同型电缆之间,除按不同型电缆之间的连接方法进行连接之外,还可直接连接,但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详见质量标准)。
(13)《电缆标志牌、电缆去向标志牌》使用规定
①每根电缆两端,穿墙电缆的两边都应有《电缆标志牌》。
②《电缆标志牌》应贴在距电缆接线盒0.5米处,距墙0.5米处的地方。
③从每个变电硐室进出的电缆移动变电站,每台低压电开关及电缆拐弯处都使用《电缆去向标志牌》。
④《电缆去向标志牌》应贴在距变电硐门1.5米处,距移动变电站、低压馈电开关接线盒0.5米处,距拐弯起点0.5米处的地方。(接线盒一端贴电缆去向标志牌的电缆,此端就不在贴《电缆标志牌》,另《电缆去向标志牌》有左右方向使用时请注意。
5、安全保护
(1)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校验。
(2)继电保护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熔体选用合格。
(3)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4)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5)局部扇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6)采煤工作面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7)在瓦斯异常区、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设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风电闭锁装置和瓦斯电闭锁装置。
(8)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9)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
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6、接地装置
(1)保护接地符合煤生字[1998]第237号《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2)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以及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3)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
(4)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姆。每一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l欧姆。
(5)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①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②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③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④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⑤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⑥每台照明综保。
(6)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7)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最好采用焊接,无条件时,可用m12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弹簧垫、螺帽)拧紧连接。连接处应镀锡或镀锌。用裸铜线绑扎时,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8)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气设备,应特别注意,随时加强检查。
(9)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10)设备接地要用铜线鼻子压接,并用满足截面要求的铜线;接地极应用镀锌钢板或镀锌钢管做成,接地螺栓、螺帽及弹簧垫圈不能有锈蚀。
(11)设置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m2(2000㎜×300㎜)厚度不小于3mm的镀锌钢板;局部接地极应统一放在接地极坑内;接地极坑尺寸2200×320×300(㎜);接地极坑的坑口边框用40×40×4(㎜)角钢、尺寸2200×320(mm)、框刷红漆做标记,坑内放潮湿的河沙。
(12)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辅助接地母线(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或40×4(㎜)镀锌扁钢,搭接长度150㎜(两螺栓间距100㎜,螺栓中心至自由端25㎜),用m12的镀锌螺栓连接。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裸铜线。
(13)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直接相连,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14)供检漏保护装置作试验用的辅助接地线,用芯线总截面不小于l0mm2的橡套电缆。检漏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5m。
(15)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的辅助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不小于500mm的钢管进行埋设。辅助接地极应统一放在接地极坑内;接地极坑尺寸1000×320×300(㎜);接地极坑的坑口边框用40×40×4(㎜)角钢、尺寸1000×320(mm)、框刷红漆做标记,坑内放潮湿的河沙。
(16)机电科应建立接地电阻摇测记录,以备查阅。井下接地电阻每季测定一次;新安装的接地装置,在投人运行前,应摇测电阻。
7、机电硐室及配电点
(1)硐室内电缆吊挂必须符合上面的规定,硐室门口电缆吊挂严禁出现打硬弯现象,弯曲半径大于电缆直径15倍。
(2)设备摆放见上面规定。
(3)照明灯悬挂成一条直线,间距均匀,亮度符合要求。
(4)灯具无尘,无蜘蛛网。
(5)同一地点悬挂牌板应尺寸整齐划一,并悬挂位置合理,悬挂整齐,清洁无尘。
(6)牌板完好,字迹清晰,无错别字,与实际相符。。
(7)橱及消防器材卫生清洁,无灰尘;有标志牌,填写规范,字迹清晰,悬挂位置符合规定。
(8)工具、绝缘用具、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9)硐室两头分别设2个合格灭火器,并配有不少于0.2m3灭火砂,不少于6个砂袋及2把消防铲。
(10)门口悬挂硐室名称牌和“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硐室内有高压电器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1)硐室内清洁卫生,地面无积尘、积水、痰迹及杂物。
(12)电缆沟盖板整齐,表面清洁。
(13)工作台抽屉内无杂物,设备及墙壁无积尘,顶部无蛛网。
8、井下照明敷设吊挂规定
(1)所有变电所、主运输巷、运输上下山车场及绞车窝、皮带机头机尾及转载点都应安装照明灯。
(2)照明灯悬挂应平直一条线,用2分钢丝绳当拉线,两头用倒正丝固定,照明灯间距50m一个(机房硐室内照明间距5m一个),悬挂间距误差不超过10mm。
9、采掘机运设备
(1)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采煤机上有急停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综采工作面有通讯和照明。
(3)综掘机蜂鸣器、紧急开关应灵敏可靠,在非司机侧有紧急按钮,机前照明合格,有安全防护栏。
(4)工作面在倾角12°以上时,刮板输送机必须装防滑、锚固装置。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必须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5)胶带输送机使用阻燃胶带,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急停、烟雾保护,有超温自动洒水装置,输送机机头有防护栏,机尾有护罩,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靠。
10、胶带式输送机管理规定
(1)安全规定
①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②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煤堆保护、防跑偏装置、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③主巷道还需安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④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⑤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⑥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2)文明生产及设备完好规定
①输送机机头范围的支护应牢固可靠,无障碍物或浮煤、杂物等不安全隐患,机头机尾严禁有淤水淤煤,积水严禁进入胶带。
②胶带机道内无杂物、淤泥、积水、无积煤、无磨胶带,物料配件存放整齐。
③胶带机头应有统一、清晰、责任到人的管理图牌板,h架应统一编号,机头、机尾旋转部位应安设栅栏并悬挂警示牌。
④输送机下列部位应进行检查完好:
⑤机头及储带装置所用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牢靠,防护罩齐全完整,各滚筒、轴承应转动灵活。
⑥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托架吊挂装置完整可靠,托梁平直。
⑦承载部梁架平直,承载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脱胶。
⑧输送带接头完好,卡子无折断、松动(硫化热补接头无开胶现象),输送带无撕裂、伤痕。
⑨输送带中心与前后各机的中心保持一致,无跑偏,松紧合适,挡煤板齐全完好。
⑩动力、信号、通讯电缆吊挂整齐,无挤压、刮断。
煤仓上口的栅栏、篦子应完整牢固,仓口上方应安设红灯,悬挂警示牌。
所有胶带机巷必须铺设轨道实现轨胶合一。
12、采掘运输各类牌板的悬挂规定
(1)小绞车运行许可证
①验收合格的小绞车:运行前必须悬挂“小绞车运行许可证”;
②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③设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操作者后方;
④没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靠近小绞车的巷壁上。
(2)小绞车管理制度
①小绞车运行前必须悬挂“小绞车管理制度”;
②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③设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操作者后方,若宽度不够,可悬挂在硐室侧面;
④没有小绞车硐室:牌板应悬挂于靠近小绞车的巷壁上。
(3)斜巷信号把钩牌板
①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车场均有信号硐室:牌板悬挂在信号硐室内;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车场没有信号硐室:牌板悬挂在上下车场的巷壁上。
(4)“行车不行人”管理牌
凡是斜巷提升上下山的起始点、中间巷、通道和甩车场的道口处必须悬挂,且醒目的悬挂在上述地点的顶板中央;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2m。
(5)挡车栏、阻车器、托绳轮、道岔
上述设施的标志牌,应制作统一牌板悬挂在巷道的把钩硐室侧;
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6)安全硐
此牌应悬挂在安全硐室内,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7)运输安全设施管理牌板
①斜巷安全设施牌必须悬挂在上把钩的巷壁上。
②斜巷提升上下山的上下车场:牌板悬挂在上下车场的巷壁上。
③悬挂高度:牌板底边距底板1.5m
13、关于钢丝绳的插接规定
(1)勾头的绳蹼形状应用桃形为宜,并与绳结合紧密。
(2)在30°以下的斜巷中使用的对接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3)绳扣的插接长度要达到绳径的20—24倍,破头长度要达到绳径的45—48倍,绳扣的长度要达到绳径的18—24倍(绳扣的长度可根据不同的用途来决定)。
(4)钢丝绳的插接方法采用一进一、一进二、一进三均可,但锥数要达到27锥以上,绳股只能在股缝中插入,并注意让开麻芯。
(5)凡不按上述规定插接钢丝绳者,按违章处理,发生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6)“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煤矿安全规程》第411条)所有斜巷使用的绞车换绳时间、试验情况应详细记录。
(四)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i、通风系统
(1)巷道贯通、掘进工作面预透盲巷、旧巷时,必须提前对被贯通巷道按规定探查、排放瓦斯,只有当被贯通巷道内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贯通。建立巷道贯通记录,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2)相邻的掘进工作面可以采用串联风,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串联风流的装备及风流质量必须符合《规程》第114条规定,瓦斯异常区严禁串联通风。
(3)矿井主通风机装置能力与风网的风阻相匹配,工况点处于合理工作范围。矿井通风阻力在合理范围内,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规定要求。
(4)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主扇反风设施齐全,每季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
(5)回风井必须封闭严密,外部漏风率无提升设备时不超过3%,有提升设备时不超过10%,有效风量率大于87%,内部漏风率应小于5%,每月测定一次外部漏风。
(6)矿井通风巷道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2/3。
(7)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机房内必须装有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必须由专职司机负责连续运转,司机应每小时将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记录薄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8)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设负压传感器。负压传感器、远程在线监测系统显示数据与水柱计相差不得超过±30pa。装备远程在线监测系统。
(9)矿井内各地点空气成份、空气质量、空气温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参数台帐,每月份全面分析1次。
(10)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包括采区进、回风上下山)之间必须安设2道无压风门2道。
(11)控制风流的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通车风门必须设置底坎,实现“五化”,风门安装闭锁装置,主要和通车风门必须装设语音报警装置,实现开关监测。
2、局部通风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由施工单位负责根据《作业规程》及局部通风设计要求,由通巷工区负责安装风机,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开关、搭火,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2)风机安设后,由施工单位负责风机、开关、电缆等电器设施的使用、管理及维护。
(3)工作面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风机的拆卸,通风队负责风机的回撤。
(4)风筒上的尘、浆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或冲洗。
(5)掘进工作面迎头前三节使用新型防炮崩风筒,人为破坏一节风筒按风筒原值的2倍进行处罚。
(6)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严禁发生循环风,附近5m内顶板完好,卫生清洁,无淋水,电缆悬挂整齐。
(7)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施工单位定期安排专人试验,要有试验记录,并由试验人、班组长签字。
(8)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风电和瓦斯电闭锁装置。矿井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
(9)局部通风机的附属设备要齐全,吸风口要有风罩,高压部位要有衬垫,噪音超过85db(a)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加装消音装置。
(10)局部通风机安设必须上架或吊挂,距底板高度大于0.3m。吊挂安装时,不得少于两个吊挂点,吊挂材料要一致,严禁用铁丝吊挂。用支架安装时,支架要统一。局部通风机要与巷道底板平行。风机安设及风筒吊挂眼由通巷工区负责点眼(每5m一个),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打眼;
(11)严禁在一条巷道50m范围内安设3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
(12)一台局部通风机只准向一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13)严禁使用三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14)局部通风机要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在距距迎头30~50m范围内安设风筒风量传感器。
(15)井下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有煤安标志的风筒。
(16)悬挂风筒的拉线至少每隔30m进行一次固定,拉线要与巷道坡度一致,风筒吊挂高度不低于1.6m。
(17)风筒吊挂要平、直、稳,要逢环必挂,吊挂材料要相同,吊挂方式要统一, 30m长度内高低差不大于50mm。
(18)矿井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的距离不能大于10m,风筒出口风量符合要求,风筒吊挂和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耙装机前风筒吊挂由施工单位负责,耙装机后风筒由通巷工区负责
(19)风筒要编号管理,贴号向外,号码正规大小一致,距接头1m,并在一条直线上(临时风筒除外)。
(20)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90度及以下的拐弯必须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度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21)风筒接头要反压边,反压边要规正,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修补破口的补丁要剪裁正规,粘贴牢固。风筒百米漏风率≤8%。
(22)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局扇挂牌管理,按班次进行挂牌,不得随意开停局扇,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不挂牌管理责任人按三违登记。牌板要悬挂正规。
3、通风设施
(1)永久风门标准
①风门必须建在平巷内,距离车场、变坡点、三岔门和拐弯地点大于3米。
②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通车风门应为自动风门,如不自动应设专人看管,其它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并必须安装闭锁装置。
③风门规格要实现系列化,不应超过3种规格。
④风门墙垛必须用砖或料石建筑,墙厚不得小于500mm,主要进、回风巷道间必须建筑反向风门(无压风门除外)。
⑤墙面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
⑥风门墙垛周边要掏槽,要见硬底、硬邦和硬顶。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⑦砖砌风门墙面用水泥或白灰抹净面,再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⑧电缆通过风门墙垛时,所有电缆必须敷设在风门墙的同一侧,每条电缆必须单独使用唯一的套管,每端露出墙体20mm,套管孔要封严,不得漏风。
⑨有水沟通过风门时,要砌筑反水池或挡风帘,确保不漏风。
⑩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空顶、无杂物、无积水淤泥。
木制风门厚度不少于30mm,双层门板应错缝,中间加垫层,单层门板搭接处应错口对缝。铁制风门铁皮厚度不小于2mm。
风门门扇平整,门框不扭曲,保证门扇自动关闭。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的之间要用风筒条或毛毡包边严口,要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
风门必须安装风门语言报警器,风门语言报警器固定在进风端风门左侧的墙体上,高度不低于1.8m,电缆吊挂整齐。
风门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进风端风门右侧墙体中部,下沿距底板高度1.6m。
(2)临时风门标准
①风门应建在平巷内,但必须设置在斜巷时,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撞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②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可用砖、料石或木板建造,门墙四周接触严密,不漏风。
③砖砌墙体要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木板墙体应采用鱼鳞式搭接,用白灰满抹或勾缝,要严密不漏风。
④风门墙体周边要与巷道接触严密,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⑤砖砌风门墙面用水泥或白灰抹净面,再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⑥电缆通过风门墙垛时,所有电缆必须敷设在风门墙的同一侧,每条电缆必须单独使用唯一的套管,每端露出墙体10mm,套管孔要封严,不得漏风。
⑦有水沟通过风门时,要砌筑反水池或挡风帘,确保不漏风。
⑧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空顶、无杂物、无积水淤泥。
⑨木制风门厚度不少于30mm,双层门板应错缝,中间加垫层,单层门板搭接处应错口对缝。铁制风门铁皮厚度小于2mm。
⑩风门门扇平整,门框不扭曲,保证门扇自动关闭。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框的之间用风筒条或毛毡包边严口,要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
风门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进风端风门右侧墙体中部,下沿距底板高度1.6m。
(3)永久密闭标准
①密闭建在距巷道口不大于6m,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的地点。
②必须采用实心砖、料石建筑或混凝土浇筑,墙体厚度不得小于500mm,其抗压强度不小于0.2mpa。
③密闭墙面要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
④密闭周边掏槽,掏槽深度不小于150mm,要见硬底、硬邦和硬顶;墙体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⑤密闭必须用白灰或水泥抹净面,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⑥采空区密闭必须建双道墙体,两间距不小于300mm,并必须设反水池、观测孔、措施孔,观测孔、措施孔和充填孔管体露出密闭面100mm。
⑦观测孔设在密闭中心,措施孔与观测孔在同一水平线上,距帮不大于300mm,在观测孔的垂直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
⑧必须切断通往密闭内的所有轨道、线缆、管路。密闭外建有栅栏,栅栏门上钉有明显的“禁止入内”牌。密闭与栅栏之间的底板要平整,并用水泥硬化,硬化的边缘要整齐。
⑨密闭前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⑩密闭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闭中间,下沿距底板1.4m。
(4)临时密闭标准
①密闭建在距巷道口不大于6m,巷道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的地点。
②可以用砖或木板建筑,墙体四周接触严密,不漏风。
③砖砌密闭要平整(1m范围内凸凹不大于10mm),无裂缝、重缝和空缝。木板墙体应采用鱼鳞式搭接,用白灰满抹或勾缝,要严密不漏风。
④密闭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
⑤密闭外建有栅栏,栅栏门上钉有明显的“禁止入内”牌。
⑥密闭前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瓦斯积聚。
⑦密闭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闭中间,下沿距底板1.4m。
(5)调节风窗标准
①需要过车或行人的调节风窗,必须将调节风窗设在风门上方,并有可调节的调节板,窗框和调节板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其它同风门筑建标准。
②永久调节风窗的墙体必须用砖建筑,调节风窗墙厚不小于500mm。
③调节风窗要由窗框和可活动的调节板组成,有锁定装置。
④墙体周边掏槽,要见硬底、硬邦和硬顶;墙体周边要抹有100mm的裙边,裙边要平整,内外线整齐,宽度差不大于10mm。
⑤墙体用白灰或水泥抹净面,刷白色涂料,裙边刷红漆。
⑥有水沟通过调节风窗时,要砌筑反水池或挡风帘,要确保不漏风。
⑦调节风窗前后5m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⑧调节风窗要挂管理牌,牌板固定在闭中间,下沿距底板1.4
(6)测风站标准
①测风站应选择在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分岔的巷道内。
②测风站巷壁抹面平滑,抺面长度为5m,用白色涂料刷白。。
③在测风站两侧距测风站两边线各10m的位置画垂直于底板、宽100mm的红色标志线。
④测风站顶帮边刷100mm宽的红边,底边用红漆刷200mm高的踢脚线,界边要齐直。
⑤测风站必须安设测风记录牌板,测风记录牌板底边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m,边框距测风站边线200mm。
4、瓦斯防治
(1)矿井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
(2)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每月编制瓦检点设置计划,低瓦斯矿井瓦斯检查采掘地点三八制作业的每班检查不少2次,间隔时间3~5小时,瓦检点设置、检查周期符合规定,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月度内瓦检点增减和变更,亦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同时在日报中注明。
(3)建立通防重点情况日报和瓦斯日报,瓦斯检查报表按规定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处理。
(4)采面回风巷、掘进面、总回等地点悬挂通防管理综合牌板,填写瓦斯检查、测风、测尘数据;
(5)瓦斯检查人员要选择责任心强,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1年,并经专项培训和实测气体、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
(6)瓦斯检查牌板的位置。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应设在距工作面煤壁20m内的回风巷道中,并填写工作面、回风流和隅角等地点的瓦斯浓度;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应设置在距迎头50m以内的巷道中;硐室设置在调节风门处;回风道设在测风站。内;其它地点设置在有人工作的位置;并悬挂于顶帮完好、无滴水的醒目地点,书写要清晰、准确。
(7)当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碎带时,必须经常检查瓦斯。如果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立即撤人,停掘进行处理。必须提前探测迎头前方的煤层、瓦斯、地质构造等情况。
(8)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执行盯头盯面瓦斯检查的在本头面瓦斯牌处交接班,执行巡回检查的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
(9)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建立“一炮三检”记录。应用智能放炮管理系统。
(10)井下各作业场所的瓦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规范预警值设置的有关规定。
(11)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或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工作,一律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建立瓦斯排放记录。
(12)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严禁在停风区域内作业。对局扇因故停止运转或风筒断开等原因导致的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在封闭前必须将外部连接的铁道、架线、管路、电缆切断,避免杂散电流引爆瓦斯。对密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帐,填入通风系统图和盲巷管理牌板,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建立临时停风记录。
(13)各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不得瓦斯超限作业。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内局部瓦斯积聚(体积大于0.5立方米,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4)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随意施工而出现盲巷,尤其是绞车窝的施工。
(15)新出现的盲巷或临时停风地点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超过24小时必须进行封闭,无故拆除栅栏、进入盲巷按严重三违处理。
(16)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班中汇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由现场班组长签字。
5、安全监控
(1)断电器安装
①系统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掘进工作面安装断电控制系统,严禁与局部通风机共用电缆、变压器和开关。
②断电器应悬挂在便于维护、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巷道中,并挂牌管理,标明名称、使用单位、管理人和维护人等。
(2)甲烷传感器安装
①掘进工作面悬挂在距迎头5m范围内,以及距回风口10~15m处安装甲烷传感器。
②回采工作面,悬挂在回风巷中距煤壁10m范围内,以及距回风口10~15m处安装甲烷传感器。
③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显示窗向外,如巷道有淋水或滴水,应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
④悬挂必须可靠固定,禁止用铁丝吊挂。
⑤备用或待回收电缆应用专用绕线盘存放,严禁直接存放在巷道地板上。
⑥甲烷传感器必须挂牌管理,并标明名称、使用单位和维护人等。
(3)风速传感器安装
①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总回风巷和采区回风巷的测风站中,如无测风站应设置在前后10m断面无明显变化或拐弯的巷道中。
②必须垂直悬挂,用专用挂钩将传感器可靠地固定,测风窗与风流方向一致。
③风窗要安装在巷道中间,距顶板大于300mm处。
④挂牌管理,并标明名称、使用单位、管理人和维护人等。
(4)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安装
①安设在回采面回风巷出口以里10~15m范围内。
②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③传感器必须可靠地固定,如巷道有淋水或滴水,应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
(5)监测监控电缆吊挂规定
①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管口封堵严密。
②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度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③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驰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④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角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⑤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⑥井筒和巷道内的监控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300m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地方。
6、井下甲烷超限断电标准
(1)部门和区队的技术人员在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有甲烷断电控制图。规程和措施审批前,由机电科负责人、通风科负责审批甲烷断电控制图,编写规程和措施时纳入其中。甲烷超限断电范围规定如下: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巷、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其断电范围为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规程和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2)安装前,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巡检员在场监护。
(3)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时切断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由井下机电队队长负责。
(4)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防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测控仪器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通防部门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6)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和使用。
(7)通风部门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表头;②打印日期和时间;③传感器设置地点;④断电测试起止时间;⑤断电测试相关设备名称及编号;⑥校准气体浓度;⑦断电测试结果等。
(8)各队组、机电部门必须绘制关家崖煤矿安全测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7、防尘设施安设标准
(1)管路安装
①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②井下所有防尘管路安设要平直,30m范围内高低差不大于50mm。
③管路必须按管径从大到小安装,严禁花接,同一条巷道应安装同一规格的管路。
④管路不得与电缆吊挂在巷道的同一侧,如条件不允许需与电缆在同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电缆下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⑤管路安装时,小于或等于90度的地方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
⑥管路在分岔后必须安装控制阀门,所有阀门的规格必须与管路规格一致,所有管路及阀门要编号管理,编号位置、大小要一致,并在一条直线上。
⑦井下所有管路必须按规定安设三通阀门,同一条巷道的三通阀门规格必须一致。带式输送机巷道管路每隔50m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管路每隔100m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
⑧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防尘管路刷天蓝色漆,
⑨管路需设龙门架的,龙门架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6米。
⑩ 采掘工作面管路安装顺序为自上向下依次为水管、风管,管路间距保持为100毫米,水平弯曲度不得超过3/1000mm,30米长度内高低差不得超过5mm。管路应贴帮敷设,吊挂管路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2米。供风、供水管路在统一位置材巷每隔100米、运巷每隔50米设高压三通阀门一处,方向一致。在有司控道岔的地点,应设四分的风管三通。
采掘工作面安装完后应进行打压试验:
⑴供风管路按额定压力做送风试验;
⑵供水管路按4.5mpa做水压试验;
⑶注浆管路按5.5mpa做加压试验;管路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刷漆两遍处理,第一遍刷防锈漆,第二遍供风管路涂绿漆、供水管路涂蓝漆,涂漆前表面无污垢、油迹、锈斑、焊渣、毛刺等,达到漆层完整、漆膜附着牢固,无缺陷。刷漆完工后,应对管路进行喷涂编号,编号位置一致,按每10米标注一处,按照供风、供水管路每100米用箭头标注一处用途去向。
(2)喷雾安装
(1)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皮带机头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要封闭巷道全断面,喷头出水口要迎风布置。
(2)井下所有的运煤转载点、装卸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3)采煤工作面:
①机采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机组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并安装使用二次负压降尘装置。
②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③机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各安装不少于两道净化水幕帘,其中第一道离工作面安全出口不大于30m,工作面运输巷第二道水幕帘必须安装在破碎机前3米,轨道巷第二道水幕帘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m。回风巷内设1道封闭式捕尘帘和粉尘超限自动喷雾装置。
(4)掘进工作面:
①机掘工作面掘进机应使用内、外喷雾,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2mpa。必须使用除尘风机,并在距离迎头50m处安装净化水幕两道。
②净化幕帘要按巷道形状进行制作,规格要统一,喷头间距要均匀,喷头出水口要迎风布置,并封闭巷道全断面,水幕帘要安装平直、牢固可靠,严禁采用铁丝吊挂,距离顶板(或顶梁)的距离不得大于200mm。
③转、装、卸载点的喷雾装置应安装在转、装、卸载点的上方,并用专用架固定牢固,专用架必须统一标准,喷头距离转、装、卸载点的距离应在300~500mm范围内,且喷头的雾化范围应封闭整个转、装、卸载点产尘区域。
④与各类防尘设施连接的管路必须安装吊挂整齐,横管必须与底板平行,竖管必须与底板垂直,长度要适中,不得有多余的管路。
⑤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均要进行防腐处理,刷天蓝漆。
⑥井下所有防尘设施的安装地点应避开机电设备,物料及牌板等地点。
⑦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均要挂管理牌,管理牌字迹要正规清晰,要固定牢固,严禁用铁丝吊挂。
(3)隔爆设施安装
①主要隔爆水棚必须由大于60l的水槽组成,水量应满足400l/m2。
②主要隔爆水棚必须集中式安装,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 水棚距顶板两帮间隙不小于100mm,距轨面不小于1.8m,高度要保持一致。并安设自动集中加水装置。
③辅助隔爆设施集中式安装水量应满足200l/m2,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
④隔爆水槽棚排间距离应为1.2~3m,同一处隔爆水槽棚排间距离-+
必须一致,相互误差不得大于20mm。
⑤隔爆水槽棚的水袋挂钩用5~8mm的圆钢制作,开口角度为75。,弯钩长度25mm,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
⑥隔爆水槽棚必须安设在直线段巷道内,距离巷道交岔口和转弯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m,距离风门处不得小于25m。
⑦隔爆水槽棚必须用统一的固定架,并刷天蓝色漆。
⑧隔爆水槽棚要责任到人,实行挂牌管理。牌板应悬挂在隔爆水槽棚第一排的中间,上沿与水槽棚的固定杆对齐,并固定住,牌板格式见下表。
(4)井下爆破管理
①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内容符合《规程》要求,并及时修改补充,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②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由各单位明确)联锁放炮”制度。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炮眼必须使用水泡泥、成品炮泥全孔封实;采煤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发爆器钥匙,认真用好“三小件”。
③爆破器材分别放在专用箱内,并定置在专用硐室中,炸药箱、雷管箱、炮头箱、炮泥箱、水泡泥箱、发爆器和母线等完好,无乱扔乱放现象;爆破母线接头不超过1处,爆炸材料领退手续齐全,帐、卡、物、票相符,记录完整。
④有完善的综合防尘措施,实施爆破自动喷雾,每次爆破前后对爆破地点30米范围内洒水冲尘。现场有水针,有不少于一日的成品炮泥使用量。
⑤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管理符合规定。
(5)防灭火方面
①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方法时,在编制工作面设计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燃发火的专项设计。工作面作业规程应该针对放顶煤的特点,制定防止自燃发火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邻区丢煤位置和老隐患点的处理)。
②工作面“两道两线”(两道即工作面皮带道和轨道,两线即工作面切眼和停采线),应该进行预防性注浆、注阻化剂或采取其它防灭火措施进行处理。其中停采线,俯斜开采的开切眼、丢顶煤较多的两道位置、联络巷附近巷道高冒区,发火机率高,应作重点处理。
③回采工作面生产期间必须在回风隅角敷设束管,定期抽样分析;束管由采煤班组长管理与维护,并及时挪移采集头和牌板。
100m。
5采煤工作面结束,必须在停采后45天内完成永久封闭,工作面采过的溜煤眼必须立即封闭。联络巷必须在10天之内完成永久封闭。其他回撤巷道(采空区以外的巷道)应该在回撤完成后5天内封闭。密闭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并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⑦工作面采过的联络巷和工作面结束后的密闭,一般应建两道,一道在采空区边沿,一道在联络巷门口。密闭内应进行注浆或填充封堵材料堵漏,闭外巷道围岩破碎要重新进行支护加固处理。
⑧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法时,应该完善两巷注浆管路。
⑨至少每3天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井下高冒及其他可疑地点取样进行色谱分析一次。
⑩至少每7天对采空区密闭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ch4、co2、co、水温等,有记录可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取气样进行色谱分析。
瓦斯检查员在巡回检查的同时,要检查采煤工作面、沿空掘进巷道的co浓度,并将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
各沿空巷道煤壁侧要制定措施,对其沿空侧煤柱及老空区气体、温度进行监测,每周取样进行色谱分析一次。
五、具体要求
1、每月1、11、21日由矿级领导参加,安监科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评比,各科队负责人必须亲临参加并提前做好工作面准备工作,且保持长久动态。
2、质量标准化实施期间资金投入、监管领导力量的配置等工作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
3、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验收,安监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对各系统、各环节、各地点的验收严格把关,责任落实到人。
4、凡属于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安监科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各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将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5、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关家崖煤矿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各部门分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行目标层层分解,12月底确保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关家崖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
第3篇 供配电设备实施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项目辖区内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 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
3.2 供电部门的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4. 工作内容
4.1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棉纱手套,穿绝缘鞋,着棉质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2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棉纱手套,穿绝缘鞋,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3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有监护人;
2) 工作场地足够,光线充足;
3) 所用工具材料齐全;
4)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棉纱手套、棉质工作服、绝缘鞋,使用绝缘安全用具。
4.1.4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一次。
4.1.5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6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2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步骤如下:
1) 拉开开关,有明显得开路点;
2) 验电,确认无电;
3) 挂三相短路接地线;
4) 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5) 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6) 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5.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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