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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安全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作业安全规程

内容

一、作业前准备

1. 熟悉任务:详细了解作业内容、环境和可能的风险,理解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2. 检查设备:确保所有工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无损坏、磨损或潜在故障。

3. 个人防护: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滑鞋等。

4. 现场布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理作业区域,避免杂物干扰。

二、作业过程管理

1. 通信畅通:保持与同事、监督人员的有效沟通,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2. 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流程或忽视安全措施。

3. 定期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影响作业安全。

4. 应急准备:了解并熟悉应急预案,遇紧急情况能迅速响应。

三、作业后收尾

1. 清理现场:完成作业后,及时整理工具,恢复工作区整洁。

2. 设备保养:对使用过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正常。

3. 记录反馈:填写作业日志,记录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表现进行评估。

标准

1. 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确保所有作业符合安全标准。

2.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机制。

4. 确保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和更新,定期进行性能检查。

5. 推行安全文化,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题:在作业前,应如何确保设备的安全状态? 答案: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工具、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无损坏、磨损或潜在故障。

2. 问题:在作业过程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案:了解并熟悉应急预案,遇紧急情况应迅速响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问题:作业完成后,为何需要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保养? 答案:清理现场可以恢复工作区整洁,设备保养则能确保设备在下次使用时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寿命。

4. 问题:员工如何参与安全管理? 答案:员工应遵守安全规程,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反馈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5. 问题:安全管理体系应包含哪些基本元素? 答案:应包含安全检查、风险评估、事故预防机制以及安全培训和文化推广等元素。

作业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焊接切割中安全作业规程

为了防止焊、割作业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焊、割件和焊、割场所,在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拆迁 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焊、割件拆下来,迁移到安全地带进行焊、割。

(2)隔离 对确离无法拆卸的焊割件,要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质进行严密隔离。

(3)置换 对可燃气体的容器、管道进行焊、割时,可将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蒸汽或水注入焊、割的容器、管道内,把残存在里面的可燃气体置换出来。

(4)清洗 对储存过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进行焊、割前,应先用热水、蒸汽或酸液、碱液把残存在里面的易燃液体清洗掉。对无法溶解的污染物,应先铲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清洗。

(5)移去危险物品 把作业现场的危险物品搬走。

(6)敞开设备 被焊、割的设备,作业前必须卸压,开启全部人孔、阀门等。

(7)加强通风 在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室内作业时,应先进行通风,待室内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排至室外后,才能进行焊、割。

(8)提高湿度,进行冷却 作业点附近的可燃物无法搬移时,可采用喷水的办法,把可燃物浇湿,进行冷却,增加它们的耐火能力。

(9)备好灭火器材 针对不同的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对大型工程项目禁火区域内的设备抢修,以及当作业现场环境比较复杂时,可以将消防车开至现场,铺设好水带,随时做好灭火设备。

(10)技术测定 对焊、割件内部的可燃气体含量,各种易燃易爆物质的闪点、燃点、爆炸极限进行技术测定,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焊、割。

第2篇 焊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必须持有效相关资格证上岗。

2 操作者必须熟悉图纸,了解待焊工件的结构、材料及焊接工艺要求。

3 施焊前应先将工件焊接头两侧20mm范围内的氧化物、油污、水分等杂物清除,同时检查接头处的间隙,保证符合工艺要求。

4 检查焊接设备是否良好,接地是否可靠。

5 根据工艺规定的牌号选择焊条或焊丝,如无专门工艺时,则参照《通用焊接规范》。

6 碱性焊条在使用前先进行烘干,烘干温度350℃至400℃,时间约1至2小时。烘干后置于保温筒内,即取即用。天气潮湿时,酸性焊条也应先予烘干,烘干温度70~150℃(时间l~2小时)。

7 在按工艺要求施焊时,如发现焊接过程不稳定、飞溅较多、焊缝成型不佳、缺陷较多等问题,应考虑电流、电压表的可靠性,这时应反馈给工艺及质检部门处理。

8 焊缝的外观尺寸、表面质量应符合图纸及工艺要求,不允许出现气孔、夹渣、弧坑、焊瘤、咬边、未焊透、裂纹等现象。

9 焊缝应由专检人员检查合格才能转下工序。

10 焊接人员对焊件要清除焊皮及飞溅物。

11 整个焊接过程要按劳保规定穿戴防护物品。

12 凡属压力容器的施焊,必须由持有关特殊资格证的焊工操作。

13 进行co2气体保护焊时,应根据焊接电流等选择合适的遮光滤光片。

14 防止外来风对焊接质量的影响(主要是风扇)。

15 当使用药芯焊丝时,应调节送丝压把的压力,使压力比实芯焊丝小些。

16 直径细的焊丝(ф0 9)容易折断,要放慢送丝速度。

17 为防止因电缆过热而引发火灾和机器烧损及电弧不稳,不要往电缆上放重物及与焊接部分接触。

18 电气连接的操作,必须在关闭配电箱开关、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第3篇 采掘作业面安全操作规程

一、掘进

(一)、掘进作业安全规程

1、所有掘进工程必须有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杜绝无设计的口头协议工程。

2、工程设计和施工通知单,必须包括地质概况,施工目的、施工单位,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重大工程必须编写安全专篇,安全措施必须认真、详细、具体。

3、工程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签字、报施工单位、分管副矿长、安全部,生技部存档案备查。

4、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后,必须认真安排,并向凿岩工、扒装工讲明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并到现场进行安排。

5、作业前,首先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有不安全因素必须首先进行处理,否则不得作业,主要应详细检查作业场所的地质情况、浮石处理情况、支护情况、管、线路架设情况、通风情况等。

6、凿岩工应严格按设计布眼、装药,破碎地段,顶板、边邦应实施光面爆破,以减少岩体的破坏,增加安全强度,掘进面最佳顶板为三心拱型。

7、凿岩工作业严禁打干眼,严禁明火单点炮,严禁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严禁边凿岩边装药。

8、掘进面凿岩工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放炮时必须通知相邻作业 面,并按规定设好警戒,确认无误后,方可撤除警戒。

9、爆破工放炮后,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10、扒装工进入作业面前,必须首先接好照明,检查作业面通风情况,严禁冒险作业;进入作业面的扒装工严禁干式扒装。

11、扒装工必须进行排险和敲邦问顶,排险时必须双人作业,一人照明监护,一人排险,严禁单人排险。排险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严禁带浮石作业。

12、作业面必须排净浮石,并按规定清挖水沟。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好作业面的卫生,并做到人走灯灭。

13、需要支护地点,必须及时通知支护工进行支护。

14、掘进面严禁使用高压风进行通风,所设局扇必须管好、用好。

15、掘进面必须及时打好风、水、管线路眼,并吊挂整齐。

16.、天井掘进时必须架设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保险带。

(二)、掘进工程管理标准

1、巷道工程的推进要落实支护措施,对破碎地段及时采用木质、锚索、锚杆、锚网、喷浆及钢架等支护手段加以维护,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系数。

2、天井掘进至7m时应架设安全作业平台,安全作业平台距天井工作面不应超过2.5m;人行、溜渣间必须分开。

3、工作面照明良好,灯线架设规范,灯泡功率100w,灯距不大于15米,无明线头,严禁乱拉乱挂。

4、各种电缆、风水管的架设符合要求,禁止电缆与风水管混架,电缆不得置于水中(尤其接头处);停车后电缆应及时盘起。

5、贯通工程必须在贯通前(不小于10米)通知有关人员,并设置警戒;当两个相贯通工作面相距15米时,其中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

6、四大工种人员劳保用品穿戴齐全,按规范作业。

7、爆破物品的临时存放及使用均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溜井防坠落措施到位,格筛、护栏、标志、照明设置齐全。护栏高度1.05-1.2m(特殊地段加高),网格不大于38×50cm2,格筛两平行轨中心线距离不超过40cm,焊接牢固。

9、电气焊等设备按技术操作规程使用,防护措施要及时到位,劳保用品佩戴齐全。

二、硐室作业安全规程

1、 所有掘进工程必须有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杜绝无设计的口头协议工程。

2、 工程设计和施工通知单,必须包括地质概况,施工目的、施工单位,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重大工程必须编写安全专篇,安全措施必须认真、详细、具体。

3、 工程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签字、报施工单位、分管副矿长、安全部,生技部存档案备查。

4、 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后,必须认真安排,并向凿岩工、扒装工讲明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并到现场进行安排。

5、 凿岩工应严格按设计布眼、装药,破碎地段,顶板、边邦应实施光面爆破,以减少岩体的破坏,增加安全强度,掘进面最佳顶板为三心拱型。

6、 凿岩工作业严禁打干眼,严禁明火单点炮,严禁打残眼和带盲炮作业,严禁边凿岩边装药。

7、 落实控制爆破护顶技术,保证工程质量,顶板平整成拱形,无浮石,严禁带浮石作业。

8、 扒装工、排险支护工进入硐室后,必须先布好照明,灯距不得超过8米,灯泡功率100w,灯线不得有明线头,不得违规架设。检查通风情况和顶底板情况,不允许冒险作业。作业前,先排险(硐室排险工具配备齐全(一长、一短)且质量符合标准)。禁止带险情和干式扒装,禁止单人作业和单人排险。

9、 排险支护工对破碎地段或排不下来的浮石,必须做好记号,需爆破和打锚杆的,必须通知凿岩工及时打眼,安设锚杆或爆破。局部需进行木支护的,必须立即进行支护,并保证牢固可靠。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或进行封堵。

10、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出作业面,并带好个人照明工具,严禁在作业面休息。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车间有关领导汇报。

11、 加强支护管理,视现场情况确定合理的支护方案,确保安全可靠。

三、采场作业安全规程:

1、 采场必须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并连通上、下中段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并设有梯子,顺路人行井,通风井必须畅通,通上中段天井必须有梯子和大绳。

2、 采场中有良好的照明。

3、 在工程施工时,必须先进行人行井及其联络道施工,以便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采用脉内布置顺路人行井时,严禁整个分层一次爆破落矿。

4、 对采场顶板进行光面爆破,炮眼布置均匀,保证顶板平整。

5、 采场控顶高度不超3米,顶板管理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及时排险顶板浮石。

6、 严格按设计和现场指挥施工。

7、 严禁人员从炮头处进入采场。

8、 对不稳定地段要及时采取木支护、锚杆支护、锚杆网联合支护。

9、 围岩松软不稳定的回采作业面,采准、切割巷道须采取支护措施。

10、 作业人员在每次进入采场作业前,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应马上停止作业处理,发现大冒顶征兆,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11、 掘进作业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好局部通风设备,局扇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12、 凿岩必须采取湿式作业,凿岩机的最小供风量,应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

13、 防尘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安全背甲等劳保用品。

14、 作业人员在采场作业时,要注意观察采场内矿岩的变化,发现安全问题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5、 在每分层采矿与上层联络道接近透位置,必须将一层联络道贯通,以防下口堵塞。人行井必须保持畅通。

四、天井(溜井)施工安全作业规程:

1、作业面必须有良好的照明,照明应采用36伏的安全电压,线路绝缘要保护良好。

2、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及个人照明工具。

3、天井、溜井采用普通法掘进时,应架设工作平台,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设有梯子间等设施。

4、架设的顺行梯子,必须安装牢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并固定牢固。

5、凿岩前,必须确定作业面通风良好后,方可到达工作面,并将邦壁撤底排查浮石。

6、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电起爆器,人员到达安全地点后,方可爆破。

7、当天井、溜井、掘进到距上部7~10m时,测量人员应给出贯通位置,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爆破前设好警戒。

第4篇 高空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本规程适用于起重机空操司机、电工、维修工及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

3.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辛心理。未经班长以上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4.起重设备空操司机或其他相关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在专用梯台通道外通过,起重机未停稳严禁上下车,严禁错位跨越,梯子平台不应有油脂以防滑倒。

5.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6.检验和清扫空中路轨时,要扎好裤脚,避免被路轨螺丝卷勾而摔倒坠落。

7.在高处维护保养起重机,若无牢靠立足点或无栏杆时,工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传递工具零件等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8.检修作业时的登高用具必须有专人把扶,检修升降平台必须有专人操纵。

9.用具必须坚固牢靠,靠梯梯脚与墙之间不小于梯长的1/4,其间距不得大于梯长的1/2人字梯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在光滑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绝缘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铁尖。

10.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必须可靠,不能用不合格的普通绳代替。

11.检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挂出警示标牌。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

12.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

13.检修作业人员垂直下方半径3米以内不得有硬性杂物,必要时应铺设缓冲物品。

14.检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进行时,应首先保证照明光线充足,且有合适的安全用具,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指挥。

15.遇有下雨或四级以上风力时,露天场地应停止高空作业。

第5篇 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一、总则

1、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水工作业安全,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负责,要从思想、组织、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得发出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应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对于违反安全规程的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加以制止、纠正。

3、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安全规程或细则。

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凡进行水工作业应填写水工作业工作票,并要一式两份(格式见附表),但正常检查、观测、巡视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

2、与机电设备有牵连有影响的工作,应与当值运行班组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和办理许可手续后,一份留运行班组,一份交工作负责任。工作结束后,由运行与作业人员共同办理工作结束手续。然后将工作票交运行部门保存三个月。

3、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项目,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4、不需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由签发人保存。必要时签发人应与工作负责人同到现场交代、检查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交回签发人,由部门保存三个月。

5、对大型、复杂或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讨论、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6、有权签发水工作业工作票的人员必须经安规考试合格。

7、认真编写“三措”。

三、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2、酒醉、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网、爬梯、软梯、起重绳索、压力容器等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4、工作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并按规定佩带或携带各种劳动保 护用具、用品。

5、工作现场要整洁,廊道、孔、洞、井下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井、坑、孔、洞均应有坚固的盖板。孔口、栈桥及一切临空临水边沿必须有牢固可靠的栏杆。陡坡通道必须有台阶。

6、上下爬梯禁止双手同时抓握一根梯级,上下锈蚀严重或不经常使用的爬梯时要系安全绳。有条件的地方爬梯须设护圈。

7、使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工具要完整牢固。电动工具绝缘要合格。使用人员应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注意事项。

8、工作人员都应具有基本的电气安全常识,如防止触电、触电急救等,但电气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工进行。

9、机电设备运转时如遇断电,必须拉开电源刀闸。

10、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

四、水工建筑物巡回检查作业

1、巡回检查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工作,廊道内巡回检查时携带足够的照明设施,注意行走路线。

2、对进厂公路,山体危石;1#、2#明渠、挡墙、护坡:中沟及护坡;南大山排洪渠及所有挡墙等进行巡视检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穿防滑鞋,着装符合安规要求。注意高空落物及孔洞伤人。

3、汛前、汛后应对大坝、厂房、泄洪道等主体建筑物的伸缩缝、施工缝、裂缝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

五、水上作业

1.水上作业包括船舶航行、船上作业及临水工作等。

2.船舶负责人在接到有关领导的出航通知单后方可开航(特殊情况例外)。

3.船只运载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荷载。

4.上下船只的跳板必须宽搭稳架,保证安全使用。

5.遇六级以上或超过本船抗风能力的大风以及大雾、大雨、视线不清或船只发生故障时,不许强行开船。若在航行中遇大风时,全船人员应穿好救生衣,做好应急准备,并应使船只靠岸停泊。

6.船上应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消防和救护技能。严禁携带易爆物品和与航行无关的易燃品上船。

7.船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乘船规定,不得戏闹、玩耍。禁止下水洗澡、游泳。

8.在开闸泄洪期间,严禁在机组进水口和泄水闸附近停船、行船和进行水上作业。

9.使用小木船作业,必须由划船技术熟练的人划船、须有可靠的救生设备。

10.临水作业在遇有风浪时,必须系好安全绳,并派人监护,以防失足落水。

11.淤泥河滩作业要有防陷措施,如派人带上木板探路等,人员不可冒然上滩。

12.取水样人员在泄水建筑物附近取样时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禁止用手直接在急流中取样,禁止人体靠近水舌真空地带。危险地方取样不得少于两人。

13.冰情调查须有两人以上,在冰面上工作前应先了解冰情,结冰初期冰厚不足15公分或融冰时期不得在冰上工作、行走。

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作业

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作必须经过设计、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每项工序都要进行计算或试验。

2、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应符合安全要求,钢模板应无严重锈蚀和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硬合格。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高空作业应挂好安全带。

4、模板安装采用桁排架支模时,安装系数应不小于结构的规定值,周转使用的旧桁架应在使用前进行详细检查。

5、用绳子扎捆吊运模板,应检查绳索结扣是否牢固,以防散落。工作人员应从梯子上下,禁止从模板或支撑上攀登,禁止在高空独木上、悬吊式模板上行走。

6、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顶撑应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应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固定。

7、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时,应检查基坑边坡的稳定情况,应无裂缝或塌方的危险,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等构件时,不得抛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时,起重构件下方不得站人。上下平台应设梯子,模板材料应平放,不得靠立在槽(坑)边上,分段支模时,应随时加固。

8、模板拆除时应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小钢模板组成的顶板模板时,不得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应一次性连续拆完,方可停歇,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9、拆支柱时应先拆板柱,后拆梁的支柱,拆除时不得硬撬、硬砸,不应采用大面积同时撬落。

10、拆模作业时应设警戒区,下方不得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应站在平稳牢固的地方,保持自身平�,不得猛撬。

11、拆除梁、桁架等预制模板时,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拆下的模板应用溜槽或拉绳徐徐溜放,并及时清理。

12、拆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应设置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设警戒人员。

13、钢筋加工要特别注意冷拉工作的安全,卷扬机司机座前应设置防护板,冷拉区内应有特设信号和危险标志,冷拉时严禁人员通行。

14、钢筋除锈作业时应戴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的地方,在下风的地方不得有人停留。利用旋转钢丝刷除锈时,手离旋转刷不得小于10cm。

15、绑扎独立柱子钢筋,应搭临时脚手架,严禁攀登钢筋上下、钢筋网和钢筋骨架未固定前禁止人员上去,禁止在高空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钢筋校直工作。

16、混凝土拌和站的结构应安全稳定,进料口要做铁篦子,禁止用铁锹等物件伸入拌和筒内拨弄,皮带运输系统未达到正常状态不能装料运行。

17、混凝土运输线要布置循环道路或留有回车场地,手推车运送混凝土的斜道坡度不大于10%,跳板要顺车向铺设,滑槽入口处必须设置挡板。吊罐的钢丝绳必须连接牢固,卸料罐底离浇筑面高度不得超过1.2米。

18、混凝土浇筑所用串筒节与节之间必须连接牢固,严禁攀登串筒疏通混凝土。

19、进入结构以内浇捣混凝土模板上应开孔,并加强通风。不准将震动器放在木模板或脚手架上。

七、闸门、栏污栅及启闭机械作业

1、闸门、栏污栅及启闭机是水电厂运行的重要设施。汛前必须对其进行检修、保养,使之启闭灵活,水流畅通,确保枢纽的安全运行。

2、闸门应严格按照调度命令的要求进行启闭操作,接受调度命令应作出记录,复诵无误后执行。命令执行完毕应报调度并作出记录。无调度命令,任何人不得启闭闸门。

3、开启闸门之前,应检查泄水建筑物附近地区、水面有无人员或船只作业。若有,则令其立即撤退到安全区域,然后才能开启闸门。

4、闸门启闭机的操作,应不少于两人,其中一个执行操作,另一个执行监护;启闭过程中若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次启动。

5、闸门启闭过程中,禁止人员站在闸门顶上随闸门起落;在补气孔口及闸门槽口附近的工作人员,应注意气流和涌浪的威胁。

6、在检修闸门时,除留下闸门起落所必须的空隙外,门槽口的其余部分应用脚手板铺严,防止工作人员跌入门槽内。

7、检修闸门所分解开的门叶或其他大件应支垫稳固,防止倾翻伤人。

拆、装减速齿轮等活动部件时,应采取防动措施;穿装机座螺丝、对轮螺丝或法兰螺丝时,应用螺丝刀或撬棍使螺孔对位,禁止用手直接深孔。

8、采用风砂枪除锈时,作业人员应戴上专门的面罩或护目眼镜,作业中禁止把风砂枪对准他人。

9、在油压启闭机的油缸内进行清扫及检修作业时,除应遵守窗口内作业的有关安全规程外,还必须准备一旦发生意外,应有切实可行的救援措施。

10、栏污栅的清污作业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清污现场应备有足够的救生器材;

(2)清污应有防止落水的安全措施;

(3)在水面浮排上的清污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戴安全帽进行工作;

(4)清污面浮排应根据实际使用条件进行设计计算,其浮力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5)清污浮排每年汛前应做全面彻底检查、试验,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投入使用;

(6)清污浮排或船只,应由三个以上的锚固点将其固定。

(7)应勤检查清污浮排或船只的锚固缆索,当其磨损超过规定时,应及时更换;

(8)锚固点应悬挂警告牌,在清污过程中禁止任何人随意松缆;

(9)转移清污浮排时,浮排上不准有人。

八、孔、洞、井下作业

1、凡在吊物孔、闸门井、电梯井、调压井、通气孔、检查井、输水管、蜗壳、尾水管、深井泵坑及其他孔洞内进行工作,都应视为孔、洞、井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清除边沿杂物、冰雪、泥水等,将盖板取下后,须设置临时围拦和悬挂警告牌。

3、作业时孔口必须设置围拦并有人监护,作业面需设置足够的照明、充足的通风,并与井下人员保持可靠联系,如利用报话机、经厂研究规定的统一音响等。

4、在高于底面1.5米以上进行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栓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工具和材料要用绳绑扎牢固后吊送,不准抛扔。

5、所使用的吊架、吊蓝须用钢或木制成,并要经过计算,焊接或绑扎应牢固可靠。起吊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吊物时不小于6,吊人时不小于14,并要进行静、动荷载试验。每次使用前需进行全面检查,起吊设备必须完好,抱闸可靠。

九、钻孔、灌浆作业

1、钻塔竖立、拆卸及整体迁移工作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塔顶拉绳不得少于三根、大风天气不得进行上述工作。如工作现场位于陡坡处,要有防倾复设施。

2、作业前必须检查钻机、钻塔、吊具、滑轮等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处理后才可开始工作。

3、拉钢丝绳、拆装钻具、搬运机械、管材必须戴手套。禁止戴手套盘转动传动皮带。

4、禁止沿钢丝绳或钻机上下钻塔,必须沿梯子上下。

5、扶给进把时,双手要反正握住,身体必须避开给进把回转范围,头部不能对准给进把上部,防止反转伤人。给进把加压时,不准将身体伏压其上,扩孔、扫孔、或钻进有洞穴地层时,司钻要随时提防翻把伤人。

6、提升钻具时,提引器缺口必须向上,提引器与塔顶滑轮的距离不能小于0.5米。

7、升、降钻具或打吊锤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统一行动,动作敏捷,司钻者要时刻注意钢丝绳及滑轮的工程情况,并与钻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下钻过程中若发生钻具脱落,任何人不准用手去抓。

9、下钻过程中若遇卡钻,使用管钳扭转钻具时,必须在立轴下部扭转,并注意用提引器吊紧钻具。使用管钳扭转钻具时,不准前推,只准后拉。

10、钻具提出后,不得用手模或伏下用眼看岩芯管内岩芯,更不准用手抓握钻头下端。敲取岩芯时必须将岩芯管落至距地面0.1米左右,用绳索拉住钻头,方可敲管取芯。

11、处理钻孔事故,必须仔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并在班长或技术人员的统一指导下进行,严防事故扩大或造成人身伤亡。

12、灌浆设备上的压力表要安装齐全,灵敏可靠。输浆铁管接头丝扣要上紧,胶管接头用铁丝扎牢,接头两侧胶管应用铁丝联结。灌浆过程中若发生破管射浆或接头脱落无规则摆动,工作人员禁止接近,应立即停泵,待压力消失后方可处理。

13、灌浆紧塞作业时,提管器不能取下,以防整套装具落入孔中或打伤操作人员。紧塞者要和丝扛保持一定距离。

14、在未判明空气室的压力降为零以前,禁止拧卸输浆管道接头。

十、油漆、沥青、环氧、化学灌浆作业

1、油漆、沥青、环氧、化学灌浆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备用消防设施。

2、从事有毒油漆、沥青、环氧、化学灌浆作业人员还要戴防毒口罩、手套、防护眼镜、工作帽、穿防护鞋或带脚盖。脸部手部应涂凡士林,防止皮肤直接接触上述材料。

3、进行喷漆工作时,应防止香蕉水喷到人的脸部。

4、熬制沥青场所附近不得放易燃、易爆品,沥青锅不得安在架空线路的下方。锅内沥青不得超过锅容积的四分之三,沥青加热温度应控制低于闪点20-40℃,(1、2、3号沥青闪火点为0℃,4、5号沥青闪火点为230℃)。

5、装运热沥青必须使用铆制或焊制容器,并要加盖,容器热沥青装时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三分之二,热沥青垂直运输时禁止用人力由梯子上下传递。应用机械吊运,地面人员应离开一定距离。

6、严禁在环氧、化罐工作场所吸烟、就餐、工作完后应将劳动保护用品专门放置。手洗净后方可进餐,喝水。

7、油漆、沥青、环氧、化罐材料应放置规定的地点。严禁在公共场所用燃烧方法处理盛过沥青、环氧及化罐材料的容器。

十一、潜水作业

1、潜水人员应严格执行潜水作业规程。

2、潜水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情况和潜水人员的思想、身体和技术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潜水装具、通讯设备、供排气系统进行仔细检查,必须完善可靠。

3、仅有一个作业组工作时,应有两套完整的潜水装具,预设潜水员一名,以便必要时进行潜水抢救。

4、潜水中要用潜水术语,严禁使用方言土语。

5、潜水深度超过十米时,必须严格按照减压表的规定,正确地选择减压方案进行减压。

6、进行堵漏潜水作业时,必须核对图纸,了解水工建筑物结构,制订堵漏方案、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下潜。

7、轻潜气瓶应按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检验。使用轻潜装具潜水时,要计算水下工作时间并与组地进行作业。

8、使用12螺栓潜水装具时,保险销一定要用尼龙绳绑扎牢固,作业中若头盔被钩挂住,必须派另外一名潜水员解救。

9、深潜水作业使用氧气减压时不得超过1.3公斤,各连接管路不得漏气,工作场所严禁明火、吸烟。如发生冰塞现象要用热水消除。

10、潜水地点水流速度一般不得超过0.5米/秒,在特殊情况下,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厂电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后方可下潜。

11、一般情况下,禁止乘坐吊笼下潜。

12、潜水供气皮管要定期进行消毒、检查,磨损老化的要及时更换,信号绳要保持完整无损。

13、潜水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十二、水中土石填筑作业

1、在水流中进行土石方填筑时,工作人员不得下水作业,应尽量使用机械抛投土石或混凝土四面体和铅丝笼耗,严禁工作人员进入被水掏空的孔洞中作业。

2、水下填筑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程序施工。

3、船上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戴安全帽,并经过水上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4、为了保证抛填作业安全及抛填位置的准确率,宜选择在风力小于3级、浪高小于0.5m的气象条件下进行作业。

5、人工抛填时,应遵循由上至下、两侧块石对称抛投的原则抛投;严禁站在石堆下方掏取石块。

6、陆上土石方填筑应按《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第5.8土石方填筑相关规定进行。

十三、爆破作业

1、进行爆破工作,必须订出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只许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执行爆破任务和帮助搬运物品。

2、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存储和携带,不准和易燃物放在一起,应设专人管理。储存地点,必须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携带时,应放在专用的背包内,禁止把炸药和雷管放在衣兜里或揣在怀内。

3、对无效的炸药进行处理时,应采用可靠方法,不准任意销毁,一般可用下列方法处理:

(1)、 硝酸炸药--用爆炸法、溶解法、淹溺法或烧毁法:

(2)、 黄色炸药--用爆破烧毁法;

(3)、 雷管-- 用爆破法。

4、炮眼装药前,应检查眼内是否还有钻粉及杂物,将眼清理干净后方可装药。在同一工作地点一次放炮的炮眼,应全部打完后,再行装药。往炮眼内装药用木棍轻轻送,不得用力过大压挤药包;严禁使用铁钎子往眼内推送药包。

5、放炮地点与建筑物距离不符合放炮的规定时,应在爆破点的上部加保护设施,防止岩石块飞出打伤人。

6、在放炮前要把工具及爆破材料全部拿出现场。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应退出现场2.0米以外。如为土方爆破,应在10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隐避。如采取深孔爆破并加大药力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担任放炮人员,应经过学习并考试合格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采用电放炮时,接线与放炮必须由一人担任。

8、雷管和导火线连接时,应用特殊钳子夹雷管口部,严禁碰雷汞部分或用牙代替钳子。

9、放炮前,要同附近工作人员及居民取得联系,并应在危险地区内,设立明显的红旗及标示牌,交叉路口应设专人看守。

10、爆破工作只准由一人负责统一指挥,必须在得到爆破指挥者同意后才能进行放炮。

11、炮响后,应详细检查是否有瞎炮,但必须等待20分钟后,方可回到坑口进行检查。

12、点导火线须用火绳或其他特殊办法。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4个以上的导火线,如需要时,可集体连引导火线。

13、未响的炮眼和剩药的炮底,不准继续打眼或从炮眼里向外抽药包和雷管,重新打眼时,要离瞎炮60厘米以上,并必须同原来炮眼方向相同。

14、放完炮后,必须清点雷管、药包数目是否相符,再把剩余的雷管和药包退回仓库。

15、岩石经爆破后,松动的以及有裂缝的部分和孤石,须用撬棍撬下或用大锤敲下后,才可在下面进行其他工作。在山坡上,严格禁止站在石头滑落的方向撬。用撬棍撬石,不准将棍端直抵腹部,撬棍撬着的仰角在60°以下,不准将撬棍放在肩上施力,防止重石滑下发生危险。

16、电雷管放炮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电气引火的电雷管,需经检查,确认雷管外部和起爆电桥安全良好后,方可使用。

(2)、引爆线路的铺设需按设计图纸进行,电线接火需擦净,接头要牢,绝缘要好,防止发生断路、短路及漏电。

(3)、电路接好后应进行总电阻测定和端电压测定,保证通过每一个雷管的电流要大于雷管的起爆电流,此时线路应派人看管。

(4)、测定线路用的仪表,除了电阻表与万用表外,禁止用干电池及其它电源作通路试验。

(5)、爆破机(或闸门开关)应由专人掌管,合闸人员应戴手套。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必须使用带胶皮的绝缘母线。

(6)电雷管放炮,接线和放炮必须由同一人担任。引爆器应指定专人掌握,并应设在安全地封闭加锁。

(7)爆破中如发现全部未爆或个别炮孔未爆时,应检查爆破机是否良好,闸刀开关与电接接头是否牢固,电线有无断路、短路、漏电等现象。如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矫正,再行放炮。

十四、高处作业

1、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大的工作,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在加强空线路杆塔上工作,除应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外,应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人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5、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6、在设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及时处理。

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栓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10、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11、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12、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3、冬季在低于零下10℃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4、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电力线路作业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执行。

15、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二)脚手架

1、高处工作用的脚手架或吊架须能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的重量。

2、搭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木杆应用剥皮杉木或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断的木杆,禁止使用。竹杆应用坚固无伤的毛竹,但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蛀以及机械损伤的都不准使用。脚手架踏板和厚度不应小于5厘米。

3、禁止将脚手架直接搭靠在楼板的木楞上级未经计算过补加荷重的结构部分上,或将脚手架和脚手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结构上(如栏杆、管子等)。

4、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5、脚手架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立杆或支杆底端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设地杆子。

6、脚手板和斜道板要满铺于架子上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脚手架工作面的外侧,应设1米高的栏杆,并在其下部加设18厘米高的护板。

7、脚手架应装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员上下运送材料。用起重装置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和脚手架的结构相连接。

8、禁止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超重聚焦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

9、工作领导人员应对所搭的脚手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修工作负责人每日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的状况,如有缺陷,须立即整修。

10、在冬季应清除脚手板上冰雪,并要撒上砂子、锯末或炉灰。

11、严禁用木桶、木箱、砖及其他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代替正规脚手架。

12、脚手架接近带电体时,应做好防止触电的措施。

13、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管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14、在工作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有必要时,必须经过负责人员的同意。

15、安装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连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移动。

16、金属管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板上,在安置垫板前将地面夯实、平整。立杆应套上柱座,柱座系由支柱底板及焊接在底板上的管子制成。

17、金属管脚手架的头,应用特制的铰链相互搭接,这种铰链适用于直角,也适用于锐角和钝角(用于斜撑等)。连接各个构件间的铰链螺栓,必须拧紧。

18、脚手架应当固定在金属管脚手架的横梁上。

19、移动式脚手架,一般可采用金属、木料装置配成,架下装有滚轮。移动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验收。

20、当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

21、移动较大的移动式脚手架,可用绞盘、卷扬机等均衡缓慢地移动,但在移动时应有切实防止脚手架倾倒的措施。移动脚手架时,其道路的纵横面上皆须铺平。

22、移动式脚手架已位于工作地点后,应即将活动部分可靠地绑牢固定,然后将脚手架本身与建筑物绑住。工人上下应使用固定的梯子。

23、悬吊式脚手架和吊蓝所用的钢丝绳及大绳的直径,应根据计算决定。吊物的安全系数不小于6,吊人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4。

24、悬吊式脚手架和吊蓝禁止使用麻绳,其所用的钢丝绳和其他绳索应作1.5倍静荷重试验;此外吊蓝还需进行动荷重试验,其试验系使吊蓝装载超过工作荷重19%的重量以等速升降法进行,并应作出试验记录。

25、悬吊式脚手架或吊蓝每天使用前,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挂钩,并对一切绳索进行检查。

26、悬吊式脚手架与邻近和悬吊式脚手架,严禁在中间用跳板跨接使用。

27、用来升降吊蓝的人力卷扬机应具备有安全制动装置,以防止当吊蓝时,工作人员在转动的卷扬机把柄上偶然松手,吊蓝落下。升降吊蓝应有专人指挥。用来升降吊蓝的卷扬机应固定在牢固的地锚或建筑物上,固定处所的耐拉力必须大于吊蓝设计荷重的5倍。

28、使用吊蓝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栓在建筑物的可靠处所。

29、特殊形式的脚手架,例如装在水电站的进水口、调压井等处的,应专门设计,并经过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三)斜道与跳板

1、斜道坡度如大于1:3,板面应架成台阶,每阶的高度以15厘米为宜。通行手推车的斜道坡度不应大于1:7。斜道的宽度,如系单方向通行,不应小于1米,如系双向通行,不应小于1.5米。

2、斜道板与跳板的厚度应为5厘米,如果其跨度超过一般脚手板的规定时,则其厚度应该根据计算决定。

3、跳板的坡度应保持在1:3以下,在跳板的全宽上应钉有防滑木条,各木条的距离应为30-40厘米。

4、在斜道或跳板上通行时,斜道板或跳板应不致被压弯或发生滑动,斜道板的两侧应装上1米高栏杆,必要时应装护板。

5、跳板搭载圆顶型或拱形的建筑物上时,其底面应当备用合于下面建筑物圆弧型的底垫,以保证其稳固性。

(四)梯子

1、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坚固完整。各分场(工区、变电所)使用的梯子应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且应及时修理,以保持完整。

2、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木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3、在梯子上下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

4、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接牢固。

5、在工作前必须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在水泥或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须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有条件在其下端安置橡胶或橡胶布),

6、在木板或泥地上使用梯子时,其下端须装有带尖头的金属物,或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

7、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8、若已采用上述方法仍不能使梯子稳固时,可派人扶着,以防梯子下端滑动,但必须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9、禁止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10、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拦。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有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11、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12、在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了避免机械转动部分突然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临时设置薄板或金属网防护。

13、在梯子上工作时应使用工具袋,物件应用绳子传递,不准从梯子或梯下互相抛递。

14、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15、软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软梯应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

16、软梯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荷重试验,试验时以500公斤的重量挂在绳索上,经5分钟,若无变形或损伤即认合格,然后才准继续使用。试验结果应作记录,由试验负责人签章,过期未作试验的软梯,不准继续使用。

17、使用软梯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检查,并消除软梯上方山崖上风化危石。

18、软梯的架设应指定专人负责或由使用者亲自架设。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攀登软梯,也不准作软梯的架设工作。

19、在软梯上只准一个人工作。在软梯上工作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并应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帽,带工具袋。

(五)脚手架的拆除

1、在拆除大型的脚手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准备拆除脚手架的周围设围栏,并在通向拆除地区的路口悬挂警告牌;

(2)、敷设在需要拆除的脚手架上的电缆和水管应首先切断,电线必须由电工拆除;

(3)拆除高层脚手架时,应设专人监护。

2、拆除脚手架的各部分应按顺序进行,当拆某一部分时,应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结构部分发生倾斜倒塌现象。

3、拆除脚手架,必须由上而下地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拆下的构件用绳索捆牢,并用起重设备、滑车或卷扬机吊下,不准向下抛掷。

拆除脚手架时不准采取将整个脚手架推倒,或先拆下层主柱的方法。

4、脚手架的栏杆与楼梯不应先行拆掉,而应与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同时配合进行。

5、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6、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打坏线路的措施。

(六)悬崖陡壁上工作的特殊规定

1、在悬崖陡壁进行工作,必须遵守本章第1、2、3、4节的有关规定。参加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和安全训练,并必须戴安全帽,穿不滑的鞋,使用安全带。

2、安全带一定要挂在坚固可靠的基础上,最好是固定在专门用来挂安全带的钢钎上。如用树干作基础时,必须仔细检查树干的坚固情况能否随规定拉力。

3、 用来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每六个月作一次定期试验,试验是以静荷重225公斤,悬吊5分钟,如有损坏或变形则不许使用。

4、在悬崖上通行的小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在悬崖陡壁上工作或行走时,应在悬空的一面用钢钎作柱,架上1米高的木档屏;

(2)、小路上松动的土石应全部清除;

(3)、小路上临山一面作一道扶绳,以便行走扶用。

5、在崖壁上工作时,如悬空工作的下面有人工作或通行,应设挡板或安全网。

十五、人工搬运

1、工作人员应根据搬运物件的需要,穿戴披肩、垫肩、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

2搬运的过道应当平坦畅通,如在夜间搬运应有足够的照明。如需经过山地陡坡或凹凸不平之处,应预先勘测道路。

3、用人工搬运或装卸重大物件而须搭跳板时,须使用厚5厘米以上的木板,跳板中部须设有支持物,防止木板过度弯曲。

从斜跳板卸物件时须用绳子将物件从后面拴住,工组人员应站在卸放重物的两侧,不准站在卸放重物的正面下边。

4、不准肩荷重物登上移动式梯子或软梯。

5、容易破碎的物品必须放在适当的框、篮或架子上搬运。

6、搬运管子、工字铁梁等长形物件,应注意防止物件甩动,打伤附近的人员或设备。用车推时应绑好。

7、加热液体应放在专门的容器内搬运,并且不得盛满,应用车子推或二人抬,不准一人肩荷搬运。

8、多人共同搬运或装卸较大的重物时,应有一人担任指挥,搬运的步调应一致,前后扛应同肩,嘱要时还应有专人在旁监护。

9、用管子滚动搬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应由专人负责指挥;

(2)、管子能承受重压,直径相同;

(3)、管子承受重物后两端各露出约30厘米,以便调节转变。

(4)、在重物滚动搬运中,放置管子应在重物移动的前方,并应有一定距离。禁止用手去拿受压的管子,以防压伤手指。

(5)、重物上坡时应用木楔垫牢管子,以防管子滚下;下坡时,必须用绳子拉住重物的重心,防止下滑过快。

十六、土石方作业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在有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等)的地方进行土方工程,必须在施工前与该项设施的主管部门联系,查看图纸资料,以便查明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且应在该项设施的主管部门的代表监督下进行施工。

2、开始挖土方前,必须采取排除地面水及防止其侵入的措施。当基坑、井坑、挖至地下水位以下的深度时,四周应作成适当纵坡度的排水沟,大型基坑、井坑的排水设施必须在开挖前经过设计。

3、挖掘石方应该自上而下施工。在挖掘前应将斜坡上的浮石或斜坡上工作时发现的松动浮石或单块大石头,全部清除。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掘土石,防止坍塌事故。

4、在接近地下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的地方施工时,不准使用铁镐、铁撬棍或铁楔子等工具进行挖土,也不准使用机械挖土。

5、在挖掘地区内发现有事先未预料到的地下设备或其他不可辨别的东西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领导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6、在可能出现瓦斯的地点工作时,应预先通告工作人员,并作好防毒准备,如应具备足够的防瓦斯用具及瓦斯检定器等。在基坑、井坑、沟槽内等地方工作时,如突然发现瓦斯或有可疑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全部工作人员,并报告上级处理;在有害气体未彻底消除前不准恢复工作。

7、沿轨道边缘进行挖土时,应设围栏或设专人监视车辆的来往,以防危险。

8、在交通拥挤地点、广场或施工区域进行挖掘沟道、井坑、基坑工作,应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9、在基坑、井坑、地槽边缘置土方或其他材料时,其土方底角(或其他材料)与坑边距离不少于0.8米,且堆置土方等物的高度不准超过1.5米。但当边坡为直坡或在自然坍落角(安息角)范围内的坡时,则其与坑边的距离应根据计算确定。

10、当发现土壤有可能坍塌或滑动裂缝时,所有在下面工作的人员必须离开工作面,然后组织工人将滑动部分先挖去,或采取防护措施再进行工作。在雨季和化冻期间,更应该注意土方坍落。

11、工人下基坑、井坑应铺设有防滑条的跳板,如坑道窄狭,可使用靠梯,但梯阶的距离不大于40厘米。工人上下基坑不准攀登水平支撑或撑杆。

12、在铁塔、电杆、地下埋设物及铁道附近进行挖土时,必须在其周围加固后,方准进行工作。

13、开挖没有边坡的沟、井,必须根据挖掘的深度,装设支撑;开始装设支撑的深度,根据土壤的性质和湿度决定。如挖掘的深度不超过1.5米,可将两壁挖成小于自然坍落角的边坡,而不设支撑。在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的安全状况,有危险征象时,应立即加固。

14、禁止一切人员在基坑内休息,防止土方坍落伤人。

15、已挖出的基坑、沟槽等,遇到雨、雪侵湿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工作负责人应常检查土壤变化情况,如有滑动、裂缝等现象时,应先将其消除才可继续进行工作;

(2)、土方有坍塌危险者,应先将积水排出,暂时停止工作;

(3)、局部放宽土皮或加固边坡,以保持稳定;

(4)、坡顶附近,禁止行人或车辆通过。

16、拆除支柱、木板的顺序应从上而下。一般的土壤,同一时间拆下的木板不得超过三块;松散和不稳定的土壤,一次不得超过一块。更换横支撑时,必须先安上新的,然后拆下旧的,拆卸工作必须在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下工作。

17、冬季挖土,在冻层深度范围内,可不设支撑,但超过此范围时,必须作适当的固壁支撑。

(二)、挖土

1、人工挖土的各种工具(锹、镐、锄等)必须坚实,工具把柄应用坚硬的木料制成,表面必须刨光。锹、镐、锄等应有楔子使其安装牢固。

2、在开挖土的工作面上,工作人员间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以防所有工具脱落伤人。

3、每班开始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挖土的边坡是否有松动、断袭、虚软和悬土层等现象,如有上列现象,应立即设法防止土坡坍落。

4、在开挖土坑中留作人行道的土堤,应保持有足够稳定的边坡,或加适当的支撑,但顶宽至少要大于70厘米。

5、使用挖土机或推土机进行机械挖土,应订出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6、开动挖土机械前,应发出规定的音响信号。

7、当挖土机械正在工作或行走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在举重臂或吊斗下面有人逗留或通过;

(2)、禁止任何工作人员上下挖土机和在挖斗内载重或传递东西;

(3)、禁止进行各种辅助工作和在回转半径内平整地面。

8、挖土机暂时停止工作时,司机应将吊斗放在地面上,不准使其悬空。

9、清除吊斗内的泥土卡住的石块,应在挖土机停止并经司机许可后,才可进行工作。

10、挖土机机械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对墙柱、台阶等建筑物的距离至少应保持在1米以上,已免推倒建筑物。

(三)、打眼工作

1、人工打眼应遵守以下各项:

(1)、打眼的位置应选在符合安全条件的适宜地方;

(2)、在开始打眼工作前,须检查锤头、锤把及钢钎子等,以防止脱落或断裂,并且要注意站立的地方是否有裂缝,松软、坠落、坍陷、滑动等现象;

(3)、人工打眼可以采取单人打眼(即一手拿钎子,另一手打锤子)或两人打眼(一人扶钎子,另一人打锤子),严禁采用一人扶钎子,两人轮流打锤子的方法打眼;

(4)、打锤子的人应站在扶钎子人的侧面,禁止站在对面,以避免落锤不准、脱锤或断把时打伤对方;

(5)、在工作前和举锤时,应注意附近是否有人,两组以上同时进行工作,打锤人的左右前后应与其他工作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伤人;

(6)、打眼时要注意钎头是否开花,如有此现象,应立即更换钎子。

2、进行钻眼工作应检查下列各项:

(1)、检查工作地点是否有不稳固的岩石;

(2)、检查工作面是否还有瞎炮,或者在炮眼底部未爆炸部分内是否还剩有未爆炸的药包,发现有瞎炮药包时,应报告工作负责人通知炮工进行处理;

(3)、在钻眼时,不准钻旧眼底时和防震孔;

(4)、如用水洗式凿岩机钻眼时,水箱应装满水。

3、对含圾石英的岩石钻眼时,应使用水洗式凿岩机,以防止石英粉对人体的损害。凿岩机所用的水,必须清洁。

4、当开放水洗式凿岩机时,应先开水门,后开风门;当停钻时应先关水门后关风门。向水箱里注水或清理水箱时,开盖以前要关闭进气门并将放气门打开,清除箱中压力。

5、钻孔工作应戴手套、安全帽;在有粉尘的地方应戴防护眼镜和口罩;使用湿钻时,工作应配备适当的防水用具(雨衣、雨鞋等)。

6、钻眼时必须注意不使钻钎楔住和被岩粉卡住。如被卡住,不准将凿岩机往外拨,应用扳手向外转动拨出。

十七、电焊(气焊)作业

1、电焊工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电焊机保险丝必须适当,严禁二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在推上电源闸刀时,应带防护手套,不得将另一只手按在焊机外壳上。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氧气、乙炔钢瓶禁止曝晒、撞击,存放时应分开隔离存放。保证汽瓶不染油脂等易燃物质。作业时,这两种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乙炔钢瓶内应留有一定的余压(冬季49kpa~98kpa,夏季196kpa)

4、乙炔发生器上的压力表应灵敏,防止回火装置应完好,装置不齐,性能不良的乙炔发生器禁止使用,高温明火作业间内禁止设置乙炔发生器。

5、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应完好,氧气瓶内压力降到196kpa(2个大气压)以下,不得使用。气焊操作中需要停止10~15分钟时,须将减压阀调整螺杆拧松,较长时间不工作应将阀门关闭,减压器取下。

6、输送氧气、乙炔气的皮管应完好、不漏,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胶管上。

7、使用气焊枪点火时,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顺序操作。

8、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没有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不能单独上岗操作焊制,在容器或狭小仓室内焊割时,无人监护不能割、焊。重点要害部份及重要场所,未经安全部门同意批准,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割焊。 对明火作业的场所,未作安全检查,对易燃物品未作处理之前不能割焊。 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时,不能割焊。

9、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油仓、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试合格不能割焊。

10、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11、对有压力或密封导管、容器等不能割焊。

12、焊割附近有易燃易爆品未作清除或采以安全措施之前不能割焊。

13、在禁火区域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割焊。

14、附近有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喷涂202胶水等)时不能割焊。

15、焊工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准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立体作业时应设隔离板,以防火花溅落或切割余料掉下。

16、焊条烘干操作时,要检查烘箱的蒸气导气阀,以防因失效造成事故;送焊条进烘箱时,必须切断电源,材料取出后要加强烘箱内检查,以防止焊条或杂物落在电钨丝上,造成短路或触电事故。

17、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将焊机放置妥善的地方。检查现场,灭绝火种。焊接场地应配备灭火器材。

十八、砌石作业

1、砌筑施工时,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不得超过设计荷载,应做到随砌随运。

2、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沟边沿1m以上,堆放高度不得大于1.5m;往坑、槽、沟内运送石料及其他材料时,应采用溜槽或吊运的方法,其卸料点周围严禁站人。

3、吊放砌块前应检查专用吊具的安全可靠程度,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在坑、槽、沟、洞口等处,应设置防护盖板或防护围栏,并设置警示标志。

5、搬运石料时应检查搬运工具机绳索是否牢固,抬运石料时应采用双绳系牢。

6、用铁锤修整石料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击锤时要按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查看附近有无危机他人安全的隐患,然后落锤。

7、遇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施工,之后应检查各种设施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8、干砌石施工应进行封边处理,应防止砌体发生局部变形或砌体坍塌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

9、干砌石墙体施工时,不得站在砌体上操作和在墙上设置拉力设施、缆绳等。对于稳定性较差的干砌石墙体、独立柱等设施,施工中应加设稳定支撑。

10、浆砌砌筑基础时,应检查基坑的土质变化情况,查明有无崩裂、渗水现象。发现基坑土裂缝、化冻、水浸或变形并有坍塌危险时应及时撤退;对基坑边可能坠落的危险物要进行清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1、当沟、槽宽度小于1m时,在砌筑站人的一侧,应预留不小于40cm的操作宽度;施工人员进入深基础沟、槽施工时,应从设置的阶梯或坡道上出入,不得从砌体或土壁支撑面上出入。

12、施工中不得向刚砌好的砌体上抛掷和溜运石料,应防止砂浆散落和砌体破坏而致使坠落物伤人。

13、砌筑浆砌石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时,若石料存在尖角,应使用铁锤敲掉,以防止外露墙面尖角伤人。

14、当浆砌体墙身设计高度不超过4m,且砌体施工高度已超过地面1.2米时,易搭设简易脚手架进行安全防护,简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石料和其他材料。当将砌体墙身设计高度超过4m,且砌体施工高度已超过地面1.2m时,应安装脚手架。当砌体高度超过4m时,应在脚手架和墙体之间加挂安全网,安全网应随墙体的升高而相应升高,且应在外脚手架上增设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当浆砌体墙身设计高度超过12m,且边坡坡率小于1:0.3时,其脚手架应根据施工荷载、用途进行设计和安装。凡承重脚手架均应进行设计和验算,未经设计或验算的脚手架不允许施工人员在上面进行操作施工和承担施工荷载。

15、砌筑倒悬坡时,宜先浇筑面石背后的混凝土或砌筑腹石,且下一层面石的胶结材料强度未达到2.0mpa以上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倒悬的面石上作业。当倒悬坡率大于0.3时,应安装临时支撑。

16、在浆砌石施工中,其上部工程尚未进行或未达到稳定前,应及时进行安全防护。砌筑完成后应加以保护,严禁碰撞,上部工程完工后方可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第6篇 攀登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攀登作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安全设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样或说明书内做出规定。

3)移动式梯子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使用梯子进行攀登作业时,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固定使用,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使用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挡。

5)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并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强度不得低于单梯的强度。

6)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为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7)使用直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架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加设平台。

8)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过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起重机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9)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柱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10)钢屋架安装在屋架上下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上,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跨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稍径不应小于79mm。

第7篇 炼钢厂浇注作业要点安全预防措施规程

序号作业要点事故隐患预防措施一级责任单位二级责任单位备注
1

使

/

1.定期对浇注行车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行车工部、机修工部设备科参见相关规定
22.行车维修后,必须进行试负荷运行,各方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行;机修工部行车工部、设备科、浇注工部
33.定期并随时对龙门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技术科、浇注工部机修工部、行车工部
44.定期并随时对钢包耳轴、底座等部位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技术科、浇注工部机修工部
55.按相应责任划分规定对钢水包进行吊挂、起落操作,确认龙门架钩头安全入位或离位后方可进行后续指挥和操作;浇注工部、冶炼工部行车工部
66.浇前,浇中,浇后对不同浇注现场中设备、设施、操作等情况,认真查看,排除隐患;浇注工部值班室、铸钢厂
77.专车专人驾驶浇注行车;要求听从指挥;正确吊挂、摆放龙门架;正确起吊、运输、放置钢包;行车工部、铸钢厂浇注工部
8

1.正确砌筑各类钢包;杜绝错用、乱用各类材料和包砖;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钢包承包商浇注工部参见相关规定
92.正确烘烤各类钢包和材料;合理安排生产用各类钢包;严禁长时间在常温环境下放置连续使用的精炼钢包;浇注工部技术科、检查站
103.认真做好钢包查看,安装,紧固,维修等工作,认真对各个部位进行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材料更换或停用;浇注工部技术科
114.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造渣精炼操作,合理控制精炼时间,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冶炼工部技术科、检查站、值班室
125.做好钢包底吹氩供应操作,确保精炼过程底吹氩正常,杜绝氩气不吹,倒包现象;浇注工部、冶炼工部值班室、检查站
13

1.作业前,必须穿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防火手套、阻燃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等);浇注工部生产科参见相关规定
142.注完钢水后,钢包内的残钢熔渣应缓慢倒在干燥的废锭模和渣罐内,此时所有人员都应远离渣罐;浇注工部生产科
153.出钢时钢水不要装得过满,禁止任何人员站立在钢包附近或出钢槽的对面,以免发生烧伤事故;冶炼工部、浇注工部生产科
164.钢包烘烤点火时,应遵守点煤气,后开风门的顺序;禁止先开压缩空气,在开煤气阀门点火的违规操作;浇注工部分厂
175.禁止在烘包器旁休息和取暖,以免煤气泄漏或爆炸造成伤害;浇注工部分厂
18

/

/

/.

1.定期对吊运行车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行车工部、机修工部设备科参见相关规定
192.定期并随时对各类链条、绳索及夹具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浇注工部、技术科机修工部
203.认真设计,生产,验收各类模具;技术科、浇注工部生产科
214.专车专人驾驶各类行车;要求认真听取地面指挥,正确吊挂、摆放各类模具;行车工部、浇注工部生产科
225.定期并随时对各类模具吊耳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维修(耳轴磨损深度不得大于原直径的5%);技术科、浇注工部外部修模商
236.翻注余时,必须等钢水凝固后进行操作,不许忘潮湿地方倾倒;浇注工部行车工部
247.严禁用100吨行车吊挂2#、3#、4#链条进行脱锭作业;浇注工部行车工部
258.特大物件吊运时,必须前后各设一人监护,并由两人配合指挥;禁止一切人接近吊物或在吊物下停留、作业;浇注工部、铸钢厂行车工部
269.禁止将尚未凝固的钢锭从模中拔出,起吊;脱钢锭时,非工作人员应远离脱锭现场;浇注工部行车工部
2710.往电动平车上放中注管,钢锭、模子、渣罐等物件,必须放平稳,放平,严禁垒放,斜放;浇注工部行车工部
28

/

1.底盘、锭盘、锭模不得有超出规定的裂纹,砌砖前将锭盘预热到80~~120℃;浇注工部检查科参见相关规定
292.坐模时,针对不同锭型,应放置不同深度注坑内,严禁将大锭型坐模到浅坑内;浇注工部检查科
303.浮游式保温冒在使用前应进行烘烤干燥,防止浇注时沸腾倾翻;浇注工部检查科
314.下盘前,应检查注坑内是否有水或潮湿,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坑地面要求平整,无杂物;浇注工部检查科
325.底盘或中注管发生跑钢,要使用铁沫子或河沙进行堵塞,不准使用稀泥浆,以免发生爆炸;浇注工部检查科
336.中注管与注管之间应用过筛的干砂填紧,漏斗砖应用水玻璃砂安稳安正;浇注工部检查科
347.扎浮游式冒口时,应将该冒口支稳,楔牢,石棉绳应干燥;浇注工部检查科
358.汤道砖及管砖使用前必须经过24小时以上的烘房烘烤,严禁使用潮湿耐材和酥松、破损耐材;浇注工部检查科
36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浇注工部生产科参见相关规定
372.出钢浇注时,严禁有人在附近坑内作业;浇注工部生产科
383.安插绝热板时,至少两人;严禁带病职工站在锭模上沿安插绝热板;浇注工部生产科
394.加发热剂应远距离操作,严禁脚踩冒口上沿加保护渣或发热剂;浇注工部生产科
405.浇注浮游式钢锭时,应远距离操作;当钢水上升至冒口后,应用干燥河沙填充模冒之间;浇注工部生产科
416.起吊锭模时,万一链条或者毛刺挂住手套时,一定要伸直手指,将手退出,以防刺手或挤手浇注工部生产科
427.经常检查铸锭坑的边缘保持良好,发现地坑边缘上的护板或墙体倾斜或坏掉时,应及时修理更换;浇注工部生产科
炼钢厂浇注作业要点安全预防措施
43

/

钢锭

高空

坠落

滑落

1.定期和定时检查各类吊、索具,确保安全、灵活、可靠;发现问题,立即更换或维修,严禁使用受损的吊、索具;技术科、浇注工部机修工部参见相关规定
442.吊运钢锭时,应确保吊索具完全入位后,方可起吊;放置钢锭时,应确认索具完全脱离钢锭后,再打开行车;浇注工部行车工部
453.严禁超负荷使用链条、钢丝绳等吊具、索具;浇注工部行车工部
464.往电动平车或运输车上放置钢锭时,必须放置平稳,摆放合理,严禁在其上摆放两层钢锭,以免倾落伤人;浇注工部行车工部
475.翻钢锭应挂住两端,向一个方向翻时,现场人员应离开1.5米以上;浇注工部行车工部
486.垛钢锭时,两人一定做到步调一致,同起、同落,垛放应该做到整齐,可靠,垛锭高度严禁超出两层;浇注工部行车工部
497.自编钢丝绳时,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插编钢丝绳;插编好的钢丝绳应定置摆放,严禁使其处于潮湿或高温状态;浇注工部生产科
508.作业前,应及时清除周围杂乱绊脚物;浇注工部生产科
51

1.打磨钢锭时前,一定要检查砂轮是否完好,保护罩是否牢靠,砂轮片是否存在裂缝;浇注工部生产科参见相关规定
522.打磨时不可用力过猛,防止砂轮破碎伤人;打磨或风铲时严禁对着人;禁止两人对面操作;浇注工部生产科
53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外单位钢锭运输人员进入现场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浇注工部生产科
2.起吊钢锭时,万一钢丝绳或者毛刺挂住手套时,一定要伸直手指,将手退出,以防刺手或挤手浇注工部生产科
543.现场工具材料应摆放整齐,及时清除作业区域杂乱绊脚物;浇注工部生产科
55其余作业电击应对各种电源线进行定期和使用前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浇注工部机修工部参见相关规定
56回火应佩戴防火手套并按照正确方式把持烧氧管;浇注工部生产科
57喷液应定期和使用前对液压站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浇注工部机修工部
58坠坑严禁带病、酒后或疲劳作业;严禁指派学徒工作业;浇注工部生产科
59挤压操作时,应注意观察周围作业区域,留有逃生通道;浇注工部生产科
60爆炸严禁向盛放高温物体的容器内投放易燃、易爆、潮湿物质;浇注工部生产科

应急措施:

1.发现漏包或水口关不住时,当班负责人应迅速指挥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撤离事故现场,同时指挥行车平稳运行,远离易燃、易爆区域,妥善处理事故钢液;

2.发生爆炸、火灾事故时,必须做到切断火源和邻近易燃易爆源(电源、煤气和氧气),后进行灭火,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报警,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上级管理部门。

3.底盘或中注管发生跑钢时,要使用铁沫子堵塞,不准使用稀泥浆,以免发生爆炸;

4.当浇注浮游式锭型时,如发生冒口与锭模间跑钢时,应一边减少注流,一边用干燥河沙填充之间缝隙;

5.当浇注时,当发生底盘或锭模开裂时,应减小注入钢流,视开裂缝隙大小,采取相应措施;

第8篇 某蒸发车间安全作业规程

1、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的安全操作方法,对车间所属范围内辨识的危险点(源)进行有效的监控与防范,确保职工在生产操作、检修过程中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作业规程。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氧化铝厂蒸发车间员工生产作业、巡检、设备检修、清理等日常生产活动。

3、内容

3.1蒸发现场岗位安全操作要求

3.1.1操作、维护和巡检人员应对我车间生产特点充分了解,防止高温、高压、高浓度碱液以及硫酸带来的危害;

3.1.2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班前、班中喝酒上岗;

3.1.3工作前,穿戴好个人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劳保鞋、防护眼镜。特殊情况下要穿戴雨衣、雨裤、披肩帽、面罩或防毒面罩等;

3.1.4工作中不准穿拖鞋、凉鞋、短裤、背心、严禁光膀子、女工不准穿裙子、裙裤、高跟鞋上岗;

3.1.5生产区域的一切危险场所,必须悬挂明显的警告标志,他人不得乱动或损坏;

3.1.6所有生产现场必须备有1%的硼酸洗液。含酸岗位要备有5%苏打(na2co3)溶液;

3.1.7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开动和挪动他人所管的设备及安全装置。拒绝开动和使用有危及生命安全的机具、设备。工具使用前必须要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3.1.8消防设施及防火用具应保持完好,不准挪作它用;

3.1.9按正常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和组织生产,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环境及设备的运转状况,消除隐患做好安全文明生产;

3.1.10现场物品必须定置管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1.11地面保持干净,对积水、碱液、油、酸耍及时冲扫干净,以防滑倒伤人,杜绝跑、冒、滴、漏;

3.1.12地沟盖板要齐全,走路时脚不得踩在盖板上,以防掉在地沟烧伤;

3.1.13文明生产,避免设备、人身事故发生,生产中若发现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处理。生产中若发生事故应及时汇报班长、车间、调度室,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严格“四不放过”原则,开好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

3.2主控室岗位安全操作要求

3.2.1主控人员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开好班前、班后会;

3.2.2主控室内严禁烟火;

3.2.3主控室内所有物品必须按定置管理图摆放;

3.2.4岗位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变各生产控制参数,严禁外来人员或非生产人员触碰各种仪表或电脑控制开关;

3.2.5注意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良好;

3.2.6生产现场照明开关,当现场有人员在进行线路检修、更换灯泡等作业时,严禁打开,并挂上禁止打开标志牌;

3.2.7进行生产联系或指令时,要口齿清楚、重复两次以上。

3.3槽(罐)清理安全操作要求

3.3.1清理前做好协调联系工作,保证槽(罐)内无残存物料,且清理现场要配备好硼酸水;

3.3.2槽(罐)进出口闸门(考克)必须关死,并加上插板,挂上警告标志牌,所有相关传动设备停电、挂警告牌;

3.3.3清理前必须用清水泡洗、降温,搭好工作支架,保证槽(罐)内空气流通;

3.3.4打开人孔时,必须先松底部几个螺丝,看有无料浆流出,再松顶部螺丝,当螺丝松动时,先用撬棍撬松人孔,放完积料,后打开人孔;

3.3.5槽(罐)内照明必须采用不大于12伏的安全灯;

3.3.6若是2米以上的高空清理,还须系好安全带;

3.3.7清理过程要有专人监护,专人负责;

3.3.8清理结束后要反复检查,确认槽(罐)内无人无杂物后方可封上人孔门。

3.4巡检安全操作要求

3.4.1巡检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随身备带硼酸水,并带齐巡检所需的工、具、器;

3.4.2巡检过程必须两人一组,互相照应,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巡检路线进行巡检;

3.4.3巡检时要正确合理地使用各种检测仪器和工、具、器;

3.4.4巡检过程严禁跨越运行设备,不得靠近和触摸机械运转部分和传动皮带;

3.4.5在检查电机的温度情况时,应用手背,禁止直接用手掌触摸电气设备;

3.4.6发现有安全隐患或者遇到判断不清的故障时,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3.5酸洗安全操作要求

3.5.1蒸发器水洗停车,器、管内无残存物料,参加酸洗的人员要穿指定的防酸服;

3.5.2切换流程,把要清洗的蒸发器和其它各效隔离,保证进、出酸流程正确、畅通;

3.5.3 配制合格浓度的稀硫酸,在稀酸槽中配酸时要切记先加水后加入浓硫酸;

3.5.4在进酸之前先用新水冲洗蒸发器,使器内的温度小于60oc;

3.5.5酸洗结束后退酸,进新水冲洗蒸发器至少两遍,放料外排完毕后,恢复正常流程;

3.5.6酸洗过程严禁烟火,酸洗蒸发器必须安排在蒸发站其它检修项目都结束之后进行。

3.6蒸发器组安全操作要求

3.6.1开启蒸发器之前,要先检查蒸汽管道的疏水情况,确认管道无积水后,再把疏水阀一一关闭;

3.6.2蒸发器组停车超过4小时以上,重新开车通蒸汽前须先暖管;

3.6.3热电厂来新蒸汽压力应保持在5.0—6.0bar之间,其温度要求在170±200c之间,如超出或达不到要求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要求热电厂作调整;

3.6.4蒸发器组正常开停车程序及过程控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6.5如碰上突然停电或设备故障需要紧急停车的,先与调度联系,压汽,停进料及各效过料泵,汽压完后要把蒸汽手动蝶阀关死,把i效排空阀打开泄压,必要时再把每效的排空阀均打开泄压;

3.7排盐苛化系统安全操作要求

3.7.1排盐苛化系统操作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7.2由于系统溶液浓度及固含较高,设备停止使用后要用热水冲洗设备及管道,以防堵塞;

3.7.3要随身携带硼酸水,以备必要之需;

3.7.4过滤机运行过程中,拉扯跑偏滤布或冲洗滤布时,眼睛要避开不要直视;

3.8办公室、值班室及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3.8.1车间库房内的物品必须严格摆放,贴上标签,所有易燃品需注明严禁烟火字样;

3.8.2库房或办公室内的照明线路一律不准乱拉乱接,以免因短路造成起火;

3.8.3办公室或库房内的电风扇、热水器、空调机、等用电设备电源必须使用有接地保护的三相插座,在下班前必须把电源切断;

3.8.4室内所有物品必须严格按定置管理图摆放。

3.9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要求

3.9.1车间所有的单体设备或管路检修、流程改造等必须凭检修工作票进行,由车间负责人签字及岗位人员确认签字后,方可检修;

3.9.2岗位人员拿到车间领导签字的工作票后,需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单体设备检修时,设备要停车,进出口闸门(考克)必须关死,放完存料,消除压力,将启动按钮打到零位,并挂上警告标志牌;

3.9.3拆卸管道法兰,一定要先拆下部螺丝,后卸上部螺丝,眼睛要避开法兰缝;

3.9.4禁止用重物敲击带料管道,严禁带料焊补。

3.10开停泵安全操作要求

3.10.1电气设备停车8小时以上,再开车时要请电工测好绝缘,待电工回话后方可开车。

3.10.2在开泵之前,应对泵地脚螺栓进行检查、紧固,并进行攀车;

3.10.3开泵前必须和受料岗位做好联系,严禁在没有任何联系情况下送料,以防发生不测事故;

3.10.4停泵后要把放料考克打开,把余料放完。

4、事故应急及救援措施

4.1目的

蒸发车间是氧化铝厂的主体生产车间之一,其主要任务是:蒸发浓缩分解送来的种分母液,调配成符合氧化铝生产要求的循环母液,同时排除流程中多余的碳碱。车间现有两组蒸发器,两组装备的工作原理基本一样。车间生产的特点是:高温、高压、高浓度碱液,高浓度的h2so4。正常生产时i效汽室温度为140~160℃,工作压力4~6bar,苛性碱浓度为160~330g/l,在蒸发区域内,存在有一旦压力超过极限促使压力容器爆炸、高碱溶液烧伤以及其它方面的危险因素,造成人身死亡和设备损坏,按《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属于重大危险源,为公司b级危险作业场所。生产区域有一组酸洗装置,按《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属于重大危险源,为公司c级危险作业场所。

为了做好生产活动过程中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减少可能伴随对职工的健康安全及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4.2范围

适用于车间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压力容器爆炸、火灾、地震等潜在事故以及管道泄漏、蒸发器加热管束破损生产失衡、突然停电等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3内容

4.3.1组织机构

4.3.1.1车间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黄校熙

副组长:吴洁陆超

组员:朱科俊詹海荣刘蔚廖好李盛敏黄庭斌易小国刘建生

职责:负责事故应急准备,紧急情况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日常检查工作。

4.3.1.2车间应急人员构成

总指挥:黄校熙

职责:负责对外联系和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和事故现场指挥者协同工作,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完成。当外部救援队伍到达后,负责与现场领导人协调、组织救援队伍参与抢险。

应急抢险队:

队长:吴 洁

副队长:朱科俊

队员:李盛敏易小国杨海山黄道勇陈献黎立志陆晖廖好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控制,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队员的个人安全;有人负伤时,负责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

应急救援队:

队长:陆超

副队长:詹海荣

队员:刘蔚黄庭斌韦治江刘建生梁俊贤林长革韦凌钐严巍然

职责:负责人员疏散、伤员救助工作;负责现场交通指挥、警戒工作;负责抢险物资的供应和事故现场的抢修及事故后现场的清除工作。

4.3.2危险级别划分及危险区域

危险级别

事故

可能发生的部位

危险区域

四级

压力容器爆炸

蒸发机组、闪蒸槽、冷凝水罐

蒸发车间生产区域

四级

地震

压力容器变形、压力管网断裂泄漏

蒸发车间生产区域

四级

贮酸槽爆炸

浓硫酸槽

蒸发车间酸洗区域

三级

火灾

主控室控制系统

蒸发车间主控室

现场库房

蒸发车间现场库房

三级

管道泄漏、

蒸发站出料到调配槽的管道

蒸发车间生产区域

突然停电

主控室控制系统、各料浆泵及槽子搅拌

蒸发车间生产区域

4.3.3汇报程序

4.3.3.1四级危险情况汇报程序

4.3.3.2三级危险情况汇报程序

4.3.4事故处置

生产过程中发生四级危险情况后,车间进入紧急状态,接到指令后,车间应急抢险队和救援队立即到主控室楼下集中,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发生管道泄漏、突然停电、火灾,车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主控室汇合,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理。

4.3.4.1压力容器爆炸

a、一旦发生压力容器爆炸,现场人员应沉着、冷静,弄清楚事故场所,然后选择安全路线迅速撤离现场;并报告上一级单位(厂调度室:5802408、厂安环科:5802469)和车间办公室(5802661)报警,告知爆炸地点,事故程度,并告知自己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b、各岗位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后,及时将自己所处位置及人员情况汇报班长,班长清点人数并开展自救。如果眼睛进碱,立即用流动的清水或硼酸水冲洗发生至少15分钟,严重的立即送医院就医;皮肤碱烧伤时,应尽快将污染衣服脱去,用清水和硼酸水清洗至少15分钟。喷淋装置设在各楼两端,硼酸水在溶出楼上及隔膜泵房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c、车间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提出补救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d、主控室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停进料泵,机组停止进料,联系相关单位停止送汽、送料,停止区域内相关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的电源;如果爆炸现场距离蒸汽总阀较远,在保证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关闭蒸汽总阀,否则联系调度,通知热电厂立即停止送低压蒸汽。

e、车间应急领导小组进入现场,立即组织内部人员采取对策进行应急处理。如果蒸发器爆炸,应立即主控停止进料泵,停止往机组进料,防止其它机组超压,同时安排系统卸压放料;如果是闪蒸器或二次蒸汽冷凝水罐爆炸,应立即停进料,如果是新蒸汽冷凝水罐,应立即联系调度通知热电停止送低压蒸汽,卸压放料。

f、车间应急救援分队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人员抢救、警戒,修筑围堰,防止矿浆外流。

g、紧急事故处理原则:防止人身事故或将其降到最低,将人员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将事故结束在早期状态。

j、危险情况处理结束,紧急状态解除。

i、紧急事故处理后,应急小组或指定人员队事故原因、过程、危险源、采取处理措施、结果及防止措施等书面形式向上报告。

4.3.4.2火灾

a、一旦发现火灾应立即向消防队(电话:5802119)、上一级单位(厂调度室:5802408、厂安环科:5802469)和车间办公室(5802661)报警,告知爆炸地点、爆炸物品、火灾现场情况,并告知对方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扩大。现场人员立即到路口为消防车辆指引。如火灾现场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向医院呼救(5806120)。

b、车间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并提出补救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消防队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c、如果是主控室控制系统发生火灾,主控室人员立即转移到调度室,现场紧急停止进料泵,降低新蒸汽压力,联系调度停;如果是隔膜泵控制系统发生火灾,立即现场停泵,降低新蒸汽压力,关闭机组出料阀;如果是火烧结疤装置油箱发生火灾,现场生产人员必须密切观察,是否存在危及生产运行,否则立即报告主控室,组织紧急停车。

d、消防队到现场后,立即配合消防队进行消防救灾工作,并告知消防队现场有无窒息、受伤、围困人员,若有,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e、保卫队到达现场后,配合保卫队进行现场治安,交通指挥,组织纠察,在事故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如危及到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其他人员在上一级指挥协调下向安全地带疏散。

f、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受伤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g、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分析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补救工作。

4.3.4.3储酸槽爆炸

a、一旦发生爆炸,现场人员立即撤离;

b、如果受到酸烧伤,立即脱掉衣服,用水大量冲洗,然后用2~3%的碳酸氢纳溶液冲洗;发现伤员应紧急抢救,并向医院(平果铝医院:5806120)呼救;

c、立即向一级单位(厂调度室:5802408、厂安环科:5802469)和车间办公室(5802661)报警,告知爆炸地点;

d、车间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并提出补救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e、护队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受伤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f、应急抢险人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硫酸外流,同时用石灰综合。

g、当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分析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补救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4.3.4.4管道泄漏

a、一旦发生管道泄漏,现场人员应沉着、冷静,弄清楚事故场所,然后选择安全路线迅速撤离现场;并报告上一级单位(厂调度室:5802408)和车间办公室(5802661)报告,告知泄漏地点,事故程度,并告知自己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b、各岗位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后,及时将自己所处位置及人员情况汇报班长,班长清点人数并开展自救。如果眼睛进碱,立即用流动的清水或硼酸水冲洗发生至少15分钟,严重的立即送医院就医;皮肤碱烧伤时,应尽快将污染衣服脱去,用清水和硼酸水清洗至少15分钟。喷淋装置设在各楼两端,硼酸水在蒸发现场各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c、车间领导报告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提出补救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d、根据泄漏情况及部位,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果泄漏部位蒸发站进料管、出料管,立即联系减少或停用新蒸汽,降低机组压力,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停进料、机组放料。车间应急救援分队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人员抢救、警戒,围堰,防止碱液外流。

4.3.5事故应急资源

4.3.5.1厂外事故抢救资源

a、平果铝医院人员负伤的医疗救护机构

b、平果铝消防队专业的火灾事故抢救机构

c、车间事故抢险资源

4.3.5.2事故应急抢救队 10人

4.3.5.3应急照明2台

4.3.5.4现场消防器材及分布情况

地点

消防设施

数量

地点

消防设施

数量

主控室

灭火器

2

现场操作室

灭火器

4

办公室楼下

灭火器

2

1#库

灭火器

2

综合班工作室

灭火器

2

2#库

灭火器

2

苛化楼上

灭火器

2

3#库

灭火器

2

苛化楼下

灭火器

2

i蒸发站

灭火器

2

油库

灭火器

2

ii蒸发站

灭火器

2

苛化楼上

消防栓

2

苛化楼下

消防栓

2

5、附则

5.1 本文件由氧化铝厂蒸发车间负责解释

第9篇 钢桶胀筋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开工前对设备检查:传送架、储气罐、仪表等必须处于正常状态。

②皮带轮和大齿轮必须有安全防护罩。操作者必须戴手套。

③注意控制气动阀门、桶框进送和传送的速度不要太快,以免猛力撞击,造成人身和设备的损伤。

④操作时必须注意力集中,手脚的动作严格按工艺要求次序配合好。当发现由于配合不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故障时,应立即停车。禁止在设备运转时排除故障。

⑤下班后关闭电源及进气阀门关后将余气放掉。

⑥储气罐应按压力容器规定定期检查和试验。

第10篇 喷漆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喷、刷漆应在专用工作间内进行,工作间应有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工作前,应先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间空气流通,并穿戴好防护用具,检查设备及电线绝缘情况。

2. 工作中,对电线、电器设备施工时,必须先断电。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潦。在容器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通风措施或戴通风面具。

3. 油漆、喷漆作业场所10m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4.油漆里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

5.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6.使用的各种油漆、洗涤济和其它易燃、有毒的材料,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放入专用库内,挥发性油料,应放在密闭容器内。库房要放置消防器材“严禁烟火”标志。

7.需烘干的油漆工件,如用蒸气烘干,可随时烘干;如用电烘箱烘干,一定要等挥发物挥发完后,方准装箱烘干。

8.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9.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0.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种漆类易燃辅料及棉纱、破布等清理集中,妥善存放。毛刷、喷枪、工夹具洗净,放回原处,不得乱扔乱放,更不能放在暖气管、烘干箱和电器等热源地方。

浸漆工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悬挂牢靠,弹簧卡要上到位,取产品时要拿稳,摆放整齐,防止砸伤,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保持工艺要求,应随时注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产品入炉前要将余漆滴净,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应立即停止送气,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油棉纱不准乱扔,应放入指定箱内。

8. 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应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洗涤工

1.洗涤工房内,所有设备线路,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加热设备应设在单独房间内。

2.穿戴好防护用具,工作时应开动通风机,以排除蒸发气体。

3.严禁将烟火,饮食,引火物(火柴、打火机等)带入作房内。

4.应在指定地点设置防火设施,发生火灾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绝不允许用水扑救。

5.严禁使用铁制器具及塑料制品,器具应用有色金属或镀铜、锌铁皮制作。

6.工作完后应将汽油、酒精、漆类等易燃物品收装到密闭的器具内。存放量不得超过一般用量。

7.使用过的废汽油、煤油,酒精或废漆等易燃品,要存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定期进行回收。严禁排入下水道。

第11篇 摇臂钻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摇臂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对所用钻床和工卡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时方可工作。

2.严禁戴手套操作,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3.工件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着钻。

4.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一般按照逐渐增压和逐渐减压原则进行,以免用必过猛造成事故。

5.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风吹、用手拉,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6.精铰深孔时,拔取圆器和销棒,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7.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8.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

9.横臂和工作台上不准存放物件,被加工件必须按规定卡紧,以防工件移位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

10.工作结束时,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都要卡紧。

第12篇 叉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车辆

①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②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③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④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⑤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2、起步

①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②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③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④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3、 行驶

①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 ~ 400mm, 门架须后倾。

②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③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④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⑤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⑥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⑦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⑧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⑨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⑩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4、 装卸

①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②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③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④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⑤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⑥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⑦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⑧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⑨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⑩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禁止使用单叉作业;禁止超载作业。

第13篇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盲板抽堵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树藩、张彤。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盲板抽堵作业的定义、对盲板的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及《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h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4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4.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4.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4.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5.2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5.3 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5.5 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5.6 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5.7 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5.9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10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hg 23014的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5.11 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5.12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5.13 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5.14 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6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部门或安全防火部门管理。

6.2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6.3 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厂安全防火部门审核,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6.4 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各一份,生产部门负责存档。

6.5 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部门。

附录(标准的附录)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设备管线名称

介质

温度

压力

盲 板

时 间

负 责 人

材质

规格

编号

盲板位置图:

安全措施:

生产单位负责人:

施工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负责人:

审核意见:

安全防火部门:

审批意见:

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编制说明

化工生产是连续化进行,对检修中的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严格,需要制定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保证盲板抽堵作业安全。

一、课题来源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并授权吉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起草。

二、编制原则和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盲板抽堵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盲板抽堵作业定义、安全要求、《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盲板抽堵作业安全。

三、主题内容

1.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参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化工企业多年生产实际编写。

2.本标准的数据部分采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些是化工生产经验数据。

四、编制过程

本标准起草后,书面征求部分企业意见。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及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政策法规司先后两次组织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讨论修改而成。

第14篇 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管理办法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初采、收尾、贯通、过断层、过旧巷、工作面调采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

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回采工作面、巷道设计要求,根据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在区队长、技术员和工人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施工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初审及集体会审,最后经总工程师签发,方能生效。施工作业前还必须由区队技术员向本区队干部和参与作业地点施工作业的员工贯彻考试后,工作面才能开工或生产。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原则,绝不允许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采煤规程以采区一翼阶段,即一个工作面为单位编制;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巷道分别编制。

4、作业规程应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益,内容语言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正确,数据要准确,字迹规整、清晰,格式、字体规范,打印纸张统一。

5、作业规程编制依据:

⑴、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

⑵、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

⑶、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

⑷、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

⑸、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应包括:

⑴、采场范围内外及邻近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

⑵、采场范围内地质、煤层赋存情况: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煤层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煤尘爆炸指数,冲击地压危险性等。

⑶、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流程:采高的确定、落煤方式、装煤及运煤方式、支护型式的选择、进回风巷的布置方式等。

第15篇 压路机作业安全规程

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振动压路机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2)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3)换向离合器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作业安全规程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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