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安全防护设备概述 区域安全防护设备是保障企业运营安全、人员安全和资产安全的重要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消防设施、应急设备等。其目标是预防、探测和应对各类安全威胁,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
二、设备配置与布局
1. 监控系统:应覆盖主要出入口、重要区域和高风险区域,确保无盲点。
2. 入侵报警系统:应设置在边界和重要设施周围,及时发现非法入侵。
3. 消防设施:应根据火险等级配置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维护。
4. 应急设备:包括急救箱、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三、设备操作与维护
1. 设备操作:所有人员需接受操作培训,了解设备功能和正确使用方法。
2.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功能正常,及时维修更换故障设备。
3. 记录管理:建立设备运行日志,记录设备状态、维护情况及异常事件。
四、安全防护政策
1. 定期演练:定期进行安全防护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访客管理:访客需登记,陪同人员负责全程安全。
3. 紧急预案:制定详细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
五、合规性要求 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防护设备的相关法规,定期接受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合规运行。
1. 设备选型: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确保设备性能可靠。
2. 安装规范:设备安装应遵循制造商指导,确保设备稳定、有效运行。
3. 标识清晰:设备标识应醒目易懂,便于识别和操作。
4. 培训合格: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5. 应急响应:安全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
1. 问:安全防护设备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安全防护设备的主要目标是预防、探测和应对各类安全威胁,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
2. 问:哪些区域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
答:入侵报警系统应设置在边界和重要设施周围,以及时发现非法入侵。
3. 问:如何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答:应根据火险等级配置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功能正常。
4. 问:员工需要掌握哪些关于安全防护设备的知识?
答:员工需要了解设备功能、操作方法,并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5. 问:在安全防护政策中,访客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访客需登记,由陪同人员负责全程安全,确保区域安全。
第1篇 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规程
防撞行驶及正确定位–位于德国freudenstadt的schlott厂内的无人搬运车上,sick安全区域激光扫描仪s300分别在电镀制程,印刷机滚筒的高架仓库上以及印刷机器间的自动物流输送系统中执行保障职员安全的防撞工作。
在早期,无人搬运车上用来防护职员安全的解决方案是防护保杠以及超声波传感器。现在,sick的s300安全区域激光扫描仪能够更精准及更灵活地取代这两个功能。
印刷中心的运输自动化
schlott团体是欧洲最大印刷厂之一并且是市场直接的供货商,含盖所有数字化与印刷通讯制程。在新的厂房中,schlott从相毗连的制程中建构了全新的印刷滚筒生产线。并且导进德国effing公司的全自动生产设备与工厂自动化科技(简称为atg系统),effing公司在这一领域位居领导地位。effing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中,承袭了两个运输轮转凹版滚筒的无人搬运车的解决方案。在电镀生产线上,这些轮转凹板滚筒被自动化吊车放置于无人搬运车上并被堆栈机移动至高架库位存放。对应到印刷制程,无人搬运车负责取回运送的轮转凹板滚筒。由于行驶的路线并非一个封闭的区域,职员有可能出现在此路线与设施中,因此effing公司需要找寻一个适当的职员防护系统–并终极选择了sick的s300安全区域激光扫描仪。
s300安全区域激光扫描仪树立良好应用典范
effing公司已充分地经历了无数个使用s300安全区域激光扫描仪的项目。然而,与这些参考应用案例不同的是,使用s300安全区域激光扫描仪的最佳化功能:2m防护区域范围、8m的告警区域、270°的扫描范围、两组防护及告警区域、运行中区域及速度的切换、轻量与精巧的结构设计及省电节能的电子组件。回功于s300安全区域激光扫描仪的优异性能,schlott工厂内的无人搬运车总是能安全的行驶。到目前为止障碍物或职员都能够预先被侦测到,让载重量大的无人搬运车能够逐渐的煞住。因此每当障碍物出现时,她们总能持续自动的运作。在高架仓库中,当执行安全防护机制时,可切换的警戒区能答应靠近墙边几公分。增加了安全防护的效果对于schlott的工作需求,sick的s300安全区域激光扫描仪提供了最高的安全以及更理想的功能。
第2篇 煤气区域维修及点巡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介绍:煤气区域维修及点巡检工隶属炼钢厂煤气作业区维护点检工作岗位,负责煤气柜、电除尘、煤气加压站、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点检、、检修、维护工作,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上报工作。应急预案初步启动及响应工作;化验工取样安全监护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二、工艺流程:
1、点检路线:煤气加压机房—室外平台—煤气柜—煤气管线---风机房----厂房烤包器---混铁炉---混合站---防回火水封—值班室
2、维修、维护设备:点检出相关隐患、设备故障---报告相关领导--制定相关安全方案---办理相关票证----通知煤防员、安全员监护—落实相关措施--按相关程序进行维修---恢复安全装置—清理现场--做好相关记录。
三、岗位职责范围:
负责煤气柜、电除尘、煤气加压站、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点检、、检修、维护工作,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上报工作。应急预案初步启动及响应工作;化验工取样安全监护工作。
四、安全操作规程:
1、下列均为有煤气危险的情况:
(1)进入可能存在煤气或渗入煤气的设备或煤气管道内工作。
(2)在有煤气或有煤气的设备及管道上工作。
(3)在有煤气或有煤气的设备及管道上动火。
2、凡不熟悉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未经训练,不熟悉煤气基本危害性和中毒救护知识,以及酒后上岗等人员,不准参加煤气抢险、检修、维护工作。
3、班中作业,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在充有煤气的管路上工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如使用钢制工具应涂上黄油,严禁在煤气管线上拴拉电焊线。
5、在抢修和检修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区域的co浓度在工作允许范围内,否则不得进行作业,发现有人员中毒时应先救人,再处理其它事故。
6、进行煤气设备维修工作前,应办理相关票证,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及设备电源,挂警示牌,置换合格,并准备好充足的消防用具,有专人监护。
7、煤气危险区作业时,监护人员应站在靠近作业场所的安全区,不得随意离开。
8、在进入煤气设备管道内工作或煤气泄漏时,必须戴好空气呼吸器,作业场所40米内不得有明火。
9、使用电葫芦吊物件前,要检查好电器防爆电机、钢丝绳是否良好,严禁歪拉斜拽,不准用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手柄作业,防止出现漏电事故。
10、清理加压机叶轮前,检测好co浓度,使用高压清洗设备时要做好安全防护,防止伤人和漏电事故。
11、检修完加压机要进行手动盘车,试运转前要将该系统置换彻底。
五、事故的应急及处理
5.1煤气事故的处理规则
5.1.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报告、挂火警电话,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附近卫生所。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人应是企业领导人(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
5.1.3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人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带呼吸器,不应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5.1.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应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5.2煤气中毒者的处理
5.2.1在佩戴呼吸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5.2.2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附近卫生所急救。
5.2.3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急救。
5.2.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抢救。
5.2.5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5.3煤气着火事故的处理
5.3.1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人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不应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5.3.2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5.4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
5.4.1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剩余煤气处理干净。
5.4.2对爆炸地点应加强警戒。
5.4.3在爆炸地点40m以内不应有火源。
第3篇 煤气区域安全技术规程
1、必须严格遵守部颁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例及本公司的安全规定。
2、凡进入煤气区域进行检修或参观者,必须与生产岗位负责人取得联系。
3、在煤气区域高空作业时,高度在2.0米以上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应拴挂牢固。
4、煤气设备上严禁拴挂钢丝绳和索具起吊重物、距管道支架1.5米内,严禁挖沟槽,必要时应请示有关领导,制定安全措施后再作业。
5、使用通风口罩和风管要有专人负责,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附近医院,通知煤气防护站,并将中毒者抬出危险区。
6、在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二人以上,采取安全措施,互相监护,工作完毕后,一同离开。
7、多人到煤气区域工作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工作,工作完毕后,应清
查所有人员是否齐全,然后再撤离工作现场。
8、在煤气管路、设备上动火或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经煤气防护人员全面监测煤气浓度合格后(严防留死角)取得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工作。
9、所在煤气设备均应保持正压操作,如保持不了正压时则应严密切断煤气来源,将有关煤气系统用蒸汽或氮气置换后接通大气。
10、各种煤气炉在燃烧前必须先给以适当的空气量,必要的温度或引火物,然后方允许缓开煤气阀门,逐渐将煤气加到需要量。
11、在潮湿的煤气设备内工作时,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2、各种煤气设备、管路的闸阀必须封闭严密,不得有跑、冒、漏现场。如发现上述现象应及时联系处理,必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煤气。
13、煤气系统的泄水装置,必须按规定装置水封,保持水封水量正常。
14、生活使用的蒸汽(包括暖气、蒸饭箱、浴池等)必须与煤气系统的蒸汽管路用盲板可靠地断开,严禁混用。
15、炉顶或煤气设施用蒸汽前要通知有关单位,保证足够压力,停用时可靠的切断连接。
16、易跑、漏煤气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煤气、严禁逗留”的警示牌。
第4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怎么写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
1.0目的为能及时发现、制止、消除安全隐患。
2. 0适用范围秩序维护部适用。
3. 0管理职责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3.2秩序维护领班、秩序维护员负责各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逻检查。
3. 3各值班领班负责对检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0操作细则
4.1 早班巡逻队员每天到监控中心领取检查表,将发现问题做好记录。
4.2 检查人员每天下班前将检查表交给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并口头向其说明发现问题并向当值领班汇报发现问题。
4.3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问题填写工程维修单,派人送工程部,收回白单存档。
4.4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检查表收回存档,每月整理一次集中存档。
4.5 各班领班负责监督秩序维护员对自己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的完好状态、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在检查表(卡)上签名。
4.6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队员应立即督促相关部位负责人整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汇报当值领班跟进督促整改;
属业主、施工单位的由当值领班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给相关单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向领班汇报。
4.7消防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及性能完好在位;
(2)各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工作;
(4)各禁烟、禁火区是否有违章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第5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6篇 生产区域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牢固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2. 正确使用并妥善保护各种电器开关。
3. 凡遇电器设备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和沙子灭火。
4. 在有燃气散布的环境中,不得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
5. 带电设备维修作业时必须由专职电工实施,作业前电工必须认真检查电笔性能,工具绝缘情况,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
6. 拆、检、装电器和线路时,必须停电进行,在没弄清有无电时严禁作业。
7. 特殊情况下的带电作业,必须有二人配合和指派专人负责监护方可进行。
8. 如需拉临时线路必须架空,电器开关要有防护措施并向操作者交待注意事项。
第7篇 z物业区域电梯安全管理规程
物业区域电梯安全管理规程
一、必须遵守电梯安全操作制度,及定时按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保养;
二、电梯内不准吸烟,严禁携带瓶装液化气瓶乘坐电梯;
三、小孩乘座电梯必须由大人陪同;
四、乘坐电梯的乘客不许在电梯内打闹、跳跃或大力推电梯轿厢及电梯门;
五、电梯的开合门绝对不许用硬物或其他物品卡住,影响电梯门正常关闭,以免发生故障;
六、电梯的开合门严禁人为开、关,不得用力推、拉,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场处理;
七、电梯门未完全开关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出,以免出现夹人的现象;
八、电梯的按扭及轿厢绝对不允许使用硬物按、砸、划,以免造成损坏,影响电梯的使用期限;
九、严禁超重、超长、超宽或易燃品进入电梯;
十、电梯轿厢地面必须保持整洁,不允许有细小杂物,以免掉进电梯槽内,影响电梯正常运转,或铺好护垫。装修期间轿厢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十一、若乘坐电梯出现困梯及突然停电的情况,请不要恐慌,及时按呼救按扭,监控中心会及时呼叫技术维修人员赶到现场解困施救;
十二、电梯正在维修或正常保养过程中,请勿乘坐电梯,按工作人员指引行走;
十三、电梯严禁搭乘单车及其他车辆上、下,以免造成电梯受损或造成他人不便;
十四、客用电梯严禁装载货物上、下,物品必须使用货梯以免影响他人搭乘电梯造成不便。
十五、自觉维护电梯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破坏若发现严肃处理;
第8篇 物业区域变配电技术安全规程
1总则
1.1分公司高压电气设备的值班人员,检修工作人员均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本规程。
1.2所谓高压电气设备是指设备任何带电部分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250伏以下为低压。
注:所谓运行电气设备,系指设备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电压的设备。
1.3电气工作人员应精神正常,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并能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1.4电气工作人员若发现有违犯本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制止。发现安全用具,电气装置等发生损坏,足以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2高压设备工作的安全措施
2.1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
2.1.1停电工作;
2.1.2部分停电工作;
2.1.3不停电工作;
注:所谓不停电工作是指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危险者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带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2.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2.2.1必须经负责人之许可(工作票,口头或电话通知)。
2.2.2至少应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2.2.3应完成保证工作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3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在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将设备断开电源;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
3.2断开电源
3.2.1在工作场所需切断下列设备的电源。
3.2.1.1施工设备的导电部分。
3.2.1.2与工作人员的工作位置或与施工设备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
3.2.2在施工设备上断开电源时,必须将设备各方面电源完全切断,并注意以下几点:
3.2.2.1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3.2.2.2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低压侧断开。
3.3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3.3.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3.2部份停电工作时,对容易接触或小于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应将其停电或装设遮栏及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4验电和装设临时接地线
3.4.1在验电前后,均应将验电器在带电设备上检查指示器确实完好。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4.2装临时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验明无电后;立即将另一端接到设备上去。拆卸时应先拆设备端,后拆接地端。
3.4.3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有要装设临时接地线,并应装设在使工作地点可以看到的地方,但须与带电部分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离。
3.4.4施工设备与临时接地线之间不得安装熔断器。
3.4.5临时接地线禁止用导线缠绕的方法接地短路。
3.4.6临时接地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损坏的应立即更换。
3.5工作中禁止移动或拆除临时接地线,标识牌和临时遮栏。
3.6在工作地点装she的临时接地线和临时遮栏须考虑到发生危险时,不妨碍工作人员通行。
4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按工作票或工作通知进行。
4.2工作票签发人(或通知发布人)对于下列各项应负完全责任。
4.2.1工作的必要性
4.2.2工作是否安全
4.2.3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
4.2.4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恰当或充足。
4.3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确实执行,并应负责监督工作员遵守本规程。现场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应经常注意本班的安全。
4.4值班人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上所载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同时应负责检验停电并已接地,短路的导电部和带电设备所在位置,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4.5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对工作有疑问时,应向负责人询问清楚方可工作。
4.6工作间断时,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继续工作时,无需通过值班员,即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回到工作地点。
4.7检修工作完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4.7.1工作班应仔细清扫现场,清点工具,材料,工作负责人应加以周密的检查;全体工作人员退出工作现场,且不得再接近设备。
4.7.2值班员应检查设备状况和工作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相序有无变更,工作地点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
4.8工作负责人未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完毕,并将工作票交回前,值班人员不得合闸送电。
4.9在值班员完成下列手续后,工作票方告结束。
4.9.1拆除所有临时接地线并清点数目。
4.9.2拆除临时遮栏和警告牌。
4.9.3恢复常设遮栏。
5变电站运行安全规程
5.1值班、巡视
5.1.1巡视电气设备时,不论带电与否,只允许在遮栏外巡视,不得对设备进行任何工作。
5.1.2处理接地故障,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否则不可靠近故障地点(室内4-5公尺,室外8-10公尺)。
5.1.3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值班人员应按工作票内容作好安全措施,向工作人员指明停电部位。
5.2倒闸操作
5.2.1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2.2操作应填写操作票,根据系统图,核对操作票是否正确。
注:处理事故时可以不填写操作票。
5.2.3操作人员应了解操作目的和顺序,操作前应先核对设备名称、位置,设备是否正常。
5.2.4操作时应注意
5.2.4.1尽可能在负荷最小和非交接班时进行,但事故情况例外。
5.2.4.2负荷和表计指示。
5.2.4.3只允许一组按顺序进行,禁止同时分散操作,无关人员应退出现场。
5.2.4.4操作过程中发生怀疑时,应立即停止,重新检查操作顺序,严禁恢复原状。
5.2.4.5带绝缘手套。
5.2.5送电时先把手车推入至运行位置,然后合上开关,停电时,先停开关,然后将手车拉出,置于试验位置。
5.2.6低压开关在合闸或分闸后,必须在熔断器下面验电。
5.2.7更换熔断器应在断电后进行,若更换低压熔断器不能断电时,应带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穿电工胶鞋。使用绝缘手柄,严禁带负荷更换。
5.3事故处理
5.3.1一切事故处理工作,无论如何紧急,均需严格遵守本规程。
5.3.2电气设备线路停电,都有未经事先通知而突然来电的可能,在未断开有关电源开关和作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或进入遮栏。
5.3.3如遇紧急事故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时,值班人员可以不经过上级许可,先行拉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应向上级报告。
5.3.4如遇异常现象不能判断原因时,应立即报告上级。
5.3.5事故发生后,未找出原因和善后处理尚未完毕时,不准恢复正常运行。
6变电站工作的安全规定
6.1一般规定
6.1.1在高压室内搬动管子,梯子等长物以及使用应特别小心谨慎,工作负责人应不断地加以监护。
6.1.2高处工作,应用绳索传递物件,禁止上下抛掷。
6.2设备不停电的工作
6.2.1设备不停电的工作,按其危险程度分为下列三类:
6.2.1.1远离带电部分的工作(如遮栏外,高压设备隔离室外)。
6.2.1.2在已停电而未装临时接地线的设备或线路上工作。
6.2.1.3在高压设备的隔离室、间隔内靠近带电部分,在带电部分以及在高压设备接地
外壳上的工作。
6.2.2远离带电部分的工作,由值班人员指定工作地点、提醒工作的危险性,工作人员不可拆除遮栏,标示牌和触及导体。
6.2.3在停电而未装临时接地线的工作,只限在接地便会发生危险或工作不得接地者。
在工作开始前,应将已停电并隔离的部分对大地放电。为防止突然来电,须不断地加以监护,以免有人触及或误合开关。
6.2.4在靠近高压室或开关柜内带电部分,在带电部分上或外壳上进行工作的范围。
6.2.4.1在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清扫外壳。
6.2.4.2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测量接点温度和母线振动地点。
6.2.4.3用高压验电器定相。
6.2.4.4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
6.2.5在带电部分上或外壳上进行工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6.2.5.1只准在地面或固定的架台上进行,导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并注意安全距离。
6.2.5.2在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以前,应先检查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当发现线路上有接地现象时,禁止在中性点不接地的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
6.2.6低压设备的带电工作,禁止用刀子,锉刀和金属尺,所有工具均应有绝缘把手,工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7安全用具的使用规定
7.1使用安全工具的一般要求
7.1.1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必须按下列各项检查:
7.1.2该项用具是否正常、清洁,若有损坏,须立即更换。
7.1.3在使用基本安全用具,须先核对是否合乎使用电压。
7.1.4安全用具不得移作其他用途,严格按本规程使用保管。
7.2对安全用具的要求及使用规则
7.2.1绝缘棒
7.2.1.1绝缘棒绝缘部分长度不小于0.7米,握手部分长度不小于0.3米。
7.2.1.2存放绝缘棒时须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得与墙壁接触。
7.2.2绝缘靴、绝缘手套
7.2.2.1绝缘靴及绝缘手套为耐压胶皮特制品,不得用普通胶皮制品代用,更不能作其它用途。
7.2.2.2绝缘靴及绝缘手套须单独存放在干燥地方。
7.2.3绝缘橡胶垫
7.2.3.1开关柜及经常操作的电气设备前应铺设绝缘垫。
7.2.4验电器
7.2.4.1使用验电器时,须渐渐向有电设备接近,至氖气灯发光时为止,除非所验电设备无电压,不得将验电器与设备相接触,使用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7.2.4.2验电器须存放在干燥处,不使受灰尘及潮湿。
7.2.5临时接地线、标识牌的要求及使用
7.2.5.1临时接地线
a)须为柔软铜线制成,其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b)短路导线有应终端接线夹,用绝缘棒安装。
c)在使用前检查导线连接情况及线夹状况,保证其短路电流经过时不致松脱。
7.2.5.2标示牌是用以警告工作人员不准接近有电部分或禁止操作开关,以免使正在工作的设备接通电流,并指示工作人员何处已准备好,可以进行工作。
第9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
1.0目的
为能及时发现、制止、消除安全隐患。
2.0适用范围
秩序维护部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
3.2秩序维护领班、秩序维护员负责各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逻检查。
3.3各值班领班负责对检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0操作细则
4.1 早班巡逻队员每天到监控中心领取检查表,将发现问题做好记录。
4.2 检查人员每天下班前将检查表交给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并口头向其说明发现问题并向当值领班汇报发现问题。
4.3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问题填写工程维修单,派人送工程部,收回白单存档。
4.4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检查表收回存档,每月整理一次集中存档。
4.5 各班领班负责监督秩序维护员对自己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的完好状态、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在检查表(卡)上签名。
4.6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队员应立即督促相关部位负责人整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汇报当值领班跟进督促整改;属业主、施工单位的由当值领班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给相关单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向领班汇报。
4.7消防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及性能完好在位;
(2)各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工作;
(4)各禁烟、禁火区是否有违章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第10篇 物业区域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操作的正确、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物业区域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职责
3.1 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2 工程主管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和组织实施。
3.3 分公司运营技术部负责提供安全操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4、工作内容
4.1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 高低压设备设施的操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根据工作内容填写《第一种工作票》或《第二种工作票》,经批准后实施。
4.1.2 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绝缘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3 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4 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a.有监护人。
b.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充足。
c.所用工具材料齐全(绝缘平口钳、斜口钳、尖嘴钳、螺丝刀、电工胶布等)。
d.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1.5 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1.6 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7 变配电房拉、合闸时,须一人监护、一人执行。
4.1.8 对相关变配电设备设施应熟悉其性能特点、技术参数等。
4.2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4.2.1 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a. 根据倒闸操作票上填写的内容和步骤操作;
b. 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c. 拉开低压总开关;
d. 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4.2.2 自发电停电的操作要领:
a.拉开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b.关掉发电机控制电源。
4.2.3 配电变压器送电的操作要领:
a. 根据《倒闸操作票》上填写的内容和步骤操作;
b. 合上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c. 合上低压总开关;
d. 合上各低压出线开关。
4.2.4 自发电送电的操作要领:
a.合上发电机控制电源;
b.合上发电机配电柜总开关。
4.2.5 在配电变压器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a. 根据倒闸操作票上填写的内容和步骤操作;
b. 拉开高、低压两侧电源;
c. 验电,确认无电;
d. 两侧分别挂封三相短路接地线;
e. 安全围栏,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于高、低压开关处。
4.2.6 在配电柜开关上工作前,操作要领如下:
a. 根据倒闸操作票上填写的内容和步骤操作;
b. 拉开开关、有明显的开路点;
c. 验电,确认无电;
d.挂封三相短路接地线;
e. 设置绝缘隔板(与邻近带电体距离在6cm以下者);
f. 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于停电开关处;
g. 站在绝缘垫上工作,尽量单手作业。
4.2.7 对高压设备设施的操作,对低压配电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应填写《倒闸操作票》。
5 记录、标识
5.1《倒闸操作票》
5.2《第一种工作票》
5.3《第二种工作票》
第11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详细版)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
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12篇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一、目的
为加强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化品生产防火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以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三、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四、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适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动火安全规程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5、一级动火作业区
氧气压缩机、氧气球罐、液体储槽、分馏塔、充装间、送气调节间、配电室、油站系统。
6、二级动火作业区
氮水泵房、深井泵房、水冷却塔、空冷塔、仓库等。
7、凡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大小,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8、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
五、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及《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2、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凡在处于建筑施设防火防爆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 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
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含氧量不得超21﹪.
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六、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a)生产不稳定
b)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和安全员、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主管领导必须都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a)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生技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b)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正压。低于正压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c)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七、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 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2、动火分析均应有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保留到动火结束。
3、动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分管领导同意,另作具体处理。
5、使用测氧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过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7、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8、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八、《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在表格中给予注明。
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a)《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b)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c)一份《动火安全作业》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d)《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e)《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科存查。
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a)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8h.
b)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
c)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a)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科初审签字,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保卫部终审批准。
b)一、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科初审签字后报保卫部审批。
九、职责要求
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责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若带徒作业,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科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 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部门负责人
动火点所在单位的班组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利。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做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第13篇 物业区域变配电技术安全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变配电技术安全规程
1总则
1.1分公司高压电气设备的值班人员,检修工作人员均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本规程。
1.2所谓高压电气设备是指设备任何带电部分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250伏以下为低压。
注:所谓运行电气设备,系指设备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电压的设备。
1.3电气工作人员应精神正常,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并能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1.4电气工作人员若发现有违犯本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制止。发现安全用具,电气装置等发生损坏,足以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2高压设备工作的安全措施
2.1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
2.1.1停电工作;
2.1.2部分停电工作;
2.1.3不停电工作;
注:所谓不停电工作是指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带电部分的危险者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带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2.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2.2.1必须经负责人之许可(工作票,口头或电话通知)。
2.2.2至少应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2.2.3应完成保证工作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3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在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各项技术措施:将设备断开电源;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
3.2断开电源
3.2.1在工作场所需切断下列设备的电源。
3.2.1.1施工设备的导电部分。
3.2.1.2与工作人员的工作位置或与施工设备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
3.2.2在施工设备上断开电源时,必须将设备各方面电源完全切断,并注意以下几点:
3.2.2.1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3.2.2.2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低压侧断开。
3.3在工作地点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3.3.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3.2部份停电工作时,对容易接触或小于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应将其停电或装设遮栏及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4验电和装设临时接地线
3.4.1在验电前后,均应将验电器在带电设备上检查指示器确实完好。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4.2装临时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验明无电后;立即将另一端接到设备上去。拆卸时应先拆设备端,后拆接地端。
3.4.3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有要装设临时接地线,并应装设在使工作地点可以看到的地方,但须与带电部分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离。
3.4.4施工设备与临时接地线之间不得安装熔断器。
3.4.5临时接地线禁止用导线缠绕的方法接地短路。
3.4.6临时接地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损坏的应立即更换。
3.5工作中禁止移动或拆除临时接地线,标识牌和临时遮栏。
3.6在工作地点装she的临时接地线和临时遮栏须考虑到发生危险时,不妨碍工作人员通行。
4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按工作票或工作通知进行。
4.2工作票签发人(或通知发布人)对于下列各项应负完全责任。
4.2.1工作的必要性
4.2.2工作是否安全
4.2.3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
4.2.4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恰当或充足。
4.3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确实执行,并应负责监督工作员遵守本规程。现场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应经常注意本班的安全。
4.4值班人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上所载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同时应负责检验停电并已接地,短路的导电部和带电设备所在位置,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4.5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对工作有疑问时,应向负责人询问清楚方可工作。
4.6工作间断时,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继续工作时,无需通过值班员,即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回到工作地点。
4.7检修工作完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4.7.1工作班应仔细清扫现场,清点工具,材料,工作负责人应加以周密的检查;全体工作人员退出工作现场,且不得再接近设备。
4.7.2值班员应检查设备状况和工作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相序有无变更,工作地点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
4.8工作负责人未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完毕,并将工作票交回前,值班人员不得合闸送电。
4.9在值班员完成下列手续后,工作票方告结束。
4.9.1拆除所有临时接地线并清点数目。
4.9.2拆除临时遮栏和警告牌。
4.9.3恢复常设遮栏。
5变电站运行安全规程
5.1值班、巡视
5.1.1巡视电气设备时,不论带电与否,只允许在遮栏外巡视,不得对设备进行任何工作。
5.1.2处理接地故障,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否则不可靠近故障地点(室内4-5公尺,室外8-10公尺)。
5.1.3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值班人员应按工作票内容作好安全措施,向工作人员指明停电部位。
5.2倒闸操作
5.2.1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2.2操作应填写操作票,根据系统图,核对操作票是否正确。
注:处理事故时可以不填写操作票。
5.2.3操作人员应了解操作目的和顺序,操作前应先核对设备名称、位置,设备是否正常。
5.2.4操作时应注意
5.2.4.1尽可能在负荷最小和非交接班时进行,但事故情况例外。
5.2.4.2负荷和表计指示。
5.2.4.3只允许一组按顺序进行,禁止同时分散操作,无关人员应退
出现场。
5.2.4.4操作过程中发生怀疑时,应立即停止,重新检查操作顺序,严禁恢复原状。
5.2.4.5带绝缘手套。
5.2.5送电时先把手车推入至运行位置,然后合上开关,停电时,先停开关,然后将手车拉出,置于试验位置。
5.2.6低压开关在合闸或分闸后,必须在熔断器下面验电。
5.2.7更换熔断器应在断电后进行,若更换低压熔断器不能断电时,应带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穿电工胶鞋。使用绝缘手柄,严禁带负荷更换。
5.3事故处理
5.3.1一切事故处理工作,无论如何紧急,均需严格遵守本规程。
5.3.2电气设备线路停电,都有未经事先通知而突然来电的可能,在未断开有关电源开关和作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或进入遮栏。
5.3.3如遇紧急事故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时,值班人员可以不经过上级许可,先行拉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应向上级报告。
5.3.4如遇异常现象不能判断原因时,应立即报告上级。
5.3.5事故发生后,未找出原因和善后处理尚未完毕时,不准恢复正常运行。
6变电站工作的安全规定
6.1一般规定
6.1.1在高压室内搬动管子,梯子等长物以及使用应特别小心谨慎,工作负责人应不断地加以监护。
6.1.2高处工作,应用绳索传递物件,禁止上下抛掷。
6.2设备不停电的工作
6.2.1设备不停电的工作,按其危险程度分为下列三类:
6.2.1.1远离带电部分的工作(如遮栏外,高压设备隔离室外)。
6.2.1.2在已停电而未装临时接地线的设备或线路上工作。
6.2.1.3在高压设备的隔离室、间隔内靠近带电部分,在带电部分以及在高压设备接地
外壳上的工作。
6.2.2远离带电部分的工作,由值班人员指定工作地点、提醒工作的危险性,工作人员不可拆除遮栏,标示牌和触及导体。
6.2.3在停电而未装临时接地线的工作,只限在接地便会发生危险或工作不得接地者。
在工作开始前,应将已停电并隔离的部分对大地放电。为防止突然来电,须不断地加以监护,以免有人触及或误合开关。
6.2.4在靠近高压室或开关柜内带电部分,在带电部分上或外壳上进行工作的范围。
6.2.4.1在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清扫外壳。
6.2.4.2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测量接点温度和母线振动地点。
6.2.4.3用高压验电器定相。
6.2.4.4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
6.2.5在带电部分上或外壳上进行工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6.2.5.1只准在地面或固定的架台上进行,导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并注意安全距离。
6.2.5.2在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以前,应先检查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当发现线路上有接地现象时,禁止在中性点不接地的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
6.2.6低压设备的带电工作,禁止用刀子,锉刀和金属尺,所有工具均应有绝缘把手,工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7安全用具的使用规定
7.1使用安全工具的一般要求
7.1.1每次使用安全工具前,必须按下列各项检查:
7.1.2该项用具是否正常、清洁,若有损坏,须立即更换。
7.1.3在使用基本安全用具,须先核对是否合乎使用电压。
7.1.4安全用具不得移作其他用途,严格按本规程使用保管。
7.2对安全用具的要求及使用规则
7.2.1绝缘棒
7.2.1.1绝缘棒绝缘部分长度不小于0.7米,握手部分长度不小于0.3米。
7.2.1.2存放绝缘棒时须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得与墙壁接触。
7.2.2绝缘靴、绝缘手套
7.2.2.1绝缘靴及绝缘手套为耐压胶皮特制品,不得用普通胶皮制品代用,更不能作其它用途。
7.2.2.2绝缘靴及绝缘手套须单独存放在干燥地方。
7.2.3绝缘橡胶垫
7.2.3.1开关柜及经常操作的电气设备前应铺设绝缘垫。
7.2.4验电器
7.2.4.1使用验电器时,须渐渐向有电设备接近,至氖气灯发光时为止,除非所验电设备无电压,不得将验电器与设备相接触,使用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7.2.4.2验电器须存放在干燥处,不使受灰尘及潮湿。
7.2.5临时接地线、标识牌的要求及使用
7.2.5.1临时接地线
a)须为柔软铜线制成,其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b)短路导线有应终端接线夹,用绝缘棒安装。
c)在使用前检查导线连接情况及线夹状况,保证其短路电流经过时不致松脱。
第14篇 150吨连铸区域安全技术规程
区域风险分析、评估及控制
1. 特定风险分析:大包、中包熔融金属穿漏事故;结晶器超压爆炸;高温钢水、钢渣遇水爆炸;电离辐射;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灼烫伤害。
2. 评估:本区域为b级危险源区域。
3. 控制:a执行规程 ,b 教育培训,c加强检查,d警示标志
一、 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1.通用规程
1.1 严格执行《转炉炼钢厂通用安全规程》。
1.2 操作前确定铸机各种仪器、仪表、开关、按钮以及液压和循环水系统等设备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
1.3 大包进出座包架、座包、吊离座包架必须有人指挥。
1.4 大包旋转台旋转时,包括钢包的运动设备与固定构筑物的净距,应大于0.5米。大包回转台的安全制动与停电事故驱动装置有效。
1.5 新结晶器和检修后的结晶器,应进行水压试验,合格的结晶器在安装前应暂时封堵进出水口。
1.6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结晶器上口内腔或缝隙有渗水现象的,不应浇注。
1.7 钢水罐滑动水口开滑时,滑动机械手正面不准站人,以防滑动板穿钢伤人。
1.8 浇钢过程中发生漏、溢钢事故,应关闭该铸流。
1.9 浇钢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出现结晶器冷却水减少、报警、进出水温差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浇注;大包旋转台旋转过程中,旋转区域内不允许有人作业、行走和停留。
1.10 煤气、氧气阀门附进不允许吸烟和有明火。
1.11 严禁在事故槽上停留。
1.12 中间包必须使用专用吊具,不吊存有液态钢的中间包。
1.13 中包烘烤必须严格按工艺技术规程执行,确保中包涂料烘烤干燥。
1.14 使用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对有煤气泄漏的阀门及时处理或更换。
1.15 使用铯源的连铸机,在靠近铯源1米或存取铯源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防辐射劳保用品,包括铅裙、铅手套等,同时避免无防护人员靠近。如:近距离处理引锭杆对中等。
1.16 在生产现场及作业过程必须按标准穿戴好防护用品。
2.使用煤气安全要求
执行《转炉厂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3.开动地面车安全要求
3.1检查轨道及通行方向无异物,检查地面车与其它物品无牵连、碰刮现象,车上物品确保在车辆运行过程不坠落。
3.2车上不应有人,必须有人时,应提醒人员扶好站好。
3.3检查电源开关无漏电,地面车周围没有人员。
3.4确保开车人员能看清车里前进方向安全,在不能确保视线良好及安全确认时,应专人监护车辆运行。
4.异常情况处置
4.1铸机停水、停电事故处置
4.1.1防范措施
(1) 精心操作,密切关注各水冷系统的水流量。
(2) 水冷件重要冷却数据与铸机系统联锁。
(3) 保证事故水充足。
(4) 保证备用泵正常。
4.1.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停水立即使用事故水。
(2) 报告调度,动力启用备用泵供水。
(3) 出现浇注中突然停电时,大包工必须先关死大包钢流,若操作盒启动关闭操作无效,则立即通过阀台上手动开关手柄将大包关死,同时中包工尽快将中包钢流堵死。(在若各流都装有油缸和盲板,则立即操作阀台上手柄或进行捅阀操作将油缸打出,用盲块堵死钢流;若各流只挂好简易冲杆,浇钢工要用大锤捶打冲杆将中包钢流尽快堵死。
4.2大包穿漏事故处置
4.2.1防范措施
(1) 按工艺规程操作。
(2) 按设备维护规程检查、维护设备。
(3) 注意观察中包壁厚。
4.2.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2.1 钢包壁发红
(1) 钢包上部包壁发红,若中间包钢水未满,应开大钢流,尽快将钢包钢水液面降至发红处以下,观察钢包发红情况,能继续浇注则浇完该炉钢水,否则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2)钢包下部、底部包壁发红,应立即关闭钢包水口,迅速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4.2.2.2 钢包壁穿钢
(1) 通知操作人员迅速离开危险区。
(2)钢包上部包壁穿钢,若中间包钢水未满,应开大钢流,尽快将钢包钢水液面降至穿漏处以下,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浇注,若不涉及安全则浇注完该炉钢水,否则迅速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3)钢包下部、底部包壁穿钢,应立即关闭钢包水口,迅速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4.2.2.3 钢包烧机构
(1) 若能维持浇注,浇注正常进行,通过溢流槽将中间包内多余的钢水排出。
(2)若漏钢严重,钢水喷溅厉害,不能维持浇注,则周围人员马上离开危险区,同时立即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4.2.2.4 钢包关不死
(1) 在尽可能快的拉速下若能维持浇注,浇注正常进行,通过溢流槽将中间包内多余的钢水排出。
(2) 若钢流太大,不能维持浇注,立即按回转台“紧急旋转”按钮,将钢包转到事故包上方。
4.2.2.5 报告调度及相关人员。
4.3中包穿漏事故处置
(1)若发生中包穿漏、机构渗钢事故马上通知大包工关闭大包钢流,取下套管, 迅速取出下水口堵流(从上水口堵,并对渗钢的流次投冷料),然后将中包车开到事故槽上方,若中包无法开动则尽量提高各流拉速,尽量拉空中包余钢;
(2)用消防水将流出来的钢水打冷,防止钢水渗到下层房间烧坏设备和电器;
(3)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工作。
4.3.1防范措施
(1) 按工艺规程操作。
(2) 按设备维护规程检查、维护设备。
(3) 注意观察中包壁厚。
4.3.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立即把大包开到事故包上方。
(2)报告调度及相关相关人员。
4.4工业燃气瓶着火处置
(1)疏散人员,撤离着火区域。
(2)报告调度及相关人员,现场灭火器灭火。
4.4.1防范措施
(1) 严格按规程操作。
(2) 按规程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4.4.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报告调度及相关人员,通知周围人员撤离,现场灭火器灭火。
(2) 直接用水冷却气瓶。
(3)未燃烧的气瓶移至安全处。
4.5浇钢过程漏钢,结晶器烧坯,射源烧损
4.5.1防范措施
(1) 按工艺规程操作。
(2) 按设备维护规程检查、维护设备。
4.5.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 停机。
(2)报告调度及相关相关人员。
第15篇 燃气区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序号
事项
具体说明
支持文件模板
1
适用范围
万达管理物业区域涉及的燃气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维修等作业。
注:燃气区域作业涉及电气、高处、有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同时执行其相应安全操作规程。
——
2
作业人员资格及人数要求(含作业人、监护人)
1) 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业务。
2) 应设现场监护人,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且1个监护人的监护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
3) 作业人员应无妨碍其正常工作的生理缺陷及疾病,且不得在酒后或疲劳作业。
——
3
培训要求
每次作业前对本单位和外包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监护人、应急救援人员、现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交底,并形成记录、备案存档,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作业工具的使用方法等。
——
4
作业物资准备要求
1) 配备用以隔离燃气和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防护用具,如工作服(棉质)、工作鞋(五防安全鞋,鞋底不得有铁掌)、手套、安全帽、耳塞、防毒面具和供氧面具等。
2) 施工工具不允许使用铁制工具,必须使用铜制工具。
——
5
作业环境要求
1) 清除作业点周围易燃易爆物。
2) 每个作业点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等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至少配置2个专用灭火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
6
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前
1) 作业许可审批流程:作业前1个工作日,由本单位作业人员或外包作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工程物业经理、工程物业副总、总经理签确同意(一次作业,一张作业许可证,需注明作业范围和内容)。
2) 燃气系统重要部位(如燃气调压室、阀门等)应设有识别标志。在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作业前,应当查明作业区域所在建筑物范围内所有燃气管线情况,并对作业区域进行气体检测。进入有燃气管路穿过或配置有燃气系统相应设备设施的室内区域前,应首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进入在地下设置的调压室、阀井、检查井内作业前,应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有无其他有害气体,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在确认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 20%时,方可进行作业。
。
4) 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当地燃气公司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燃气区域作业许可证》
作业过程中
1) 作业时禁止携带手机进入作业范围。
2) 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具;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作业过程中严禁产生火花。
3)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4) 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5) 不得加热、摔砸、倒置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倾倒瓶内残液和拆卸瓶间等附件。
6) 作业时严禁擅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用阀门。
7) 在具有可燃气体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可燃气体探测仪必须时刻处于作于环境中,并保持开启,一旦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
8) 当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阀门、开窗或启动防爆风机通风,切断气源,严禁动用明火、启闭非防爆电器开关等,应及时向城镇燃气供应单位报修,严禁在漏气现场拨打电话。
9) 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10) 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上报。
——
作业完成后
1) 燃气系统安装或检修完毕后,应当进行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燃气泄漏问题;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是否存在泄漏问题。
2) 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3) 全部工作完毕后,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后,撤离现场。
《燃气区域作业许可证》
7
应急措施
如发生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应防止产生负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后,应立即控制气源和火种,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
8
对外包方要求
1) 与外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2) 对外包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3) 不得将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 对外包方燃气区域作业应按此规程进行管理。
——
9
制定依据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3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
——
10
备注
本规程中未尽事宜,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本规程与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不一致之处,按更严格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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