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起重机工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准备
1. 检查起重机设备:确保所有机械部件完好,无明显损坏或磨损。
2. 确认安全装置:包括限位开关、制动器、警告标志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 验证负荷能力:了解待吊物品重量,确认起重机的额定载荷是否允许。
二、操作流程
1. 启动设备:按步骤启动起重机,检查各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2. 安装吊具:正确选择和安装适合的吊具,确保其牢固可靠。
3. 起吊作业:缓慢平稳地起吊物品,保持平衡,避免剧烈晃动。
4. 移动与定位:在指定区域安全移动物品,精确放置到预定位置。
5. 下降与卸载:缓慢放下物品,确保安全接触地面后方可解开吊具。
三、作业期间监控
1. 观察周围环境:注意作业区内的人员动态,避免发生意外。
2. 检查钢丝绳:观察钢丝绳是否有断股、磨损等异常情况。
3. 监听设备声音:倾听设备运行中有无异常噪音,及时发现潜在问题。
四、紧急情况处理
1. 停止作业: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2. 应急措施:执行预设的应急计划,如必要时疏散现场人员。
五、作业后保养
1. 关闭设备:按照规定程序关闭起重机,切断电源。
2. 清理与维护:清洁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确保下次使用时设备良好。
篇2
移动式起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移动式起重机在建筑工地、港口、仓库等多种场所广泛使用,为确保作业安全,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程:
1. 检查设备:在开始工作前,务必检查起重机的各个部件,包括钢丝绳、吊钩、刹车系统、轮胎及液压系统,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了解负荷:清楚知道起重机的最大承载能力,并根据负载重量合理选择吊具,避免超载。
3. 规划路线:在移动起重机前,应预先规划行驶路线,避开电缆、管道、建筑物等障碍物。
4. 设置警示标志: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 通信协调:与指挥人员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信号清晰无误。
6. 稳定操作:起吊、移动和放下重物时,要保持平稳,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7. 个人防护: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篇3
桥式起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查与准备
2. 起重作业
3. 运行与停止
4. 应急处理
5. 维护与保养
篇4
移动式起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准备
2. 操作前的安全检查
3. 起重作业流程
4. 紧急情况应对措施
5. 作业后设备保养与存储
6.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规定
7. 安全培训与教育
篇5
桥式起重机工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又称天车,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起重设备,用于吊装和搬运重物。为了确保作业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天车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设备:在开始工作前,务必检查天车的各项机械、电气装置,包括钢丝绳、吊钩、滑轮、制动器等,确保无损坏、松动现象。
2. 试运行:启动天车进行空载试运行,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正常,制动性能是否可靠。
3. 佩戴防护用品: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必要时还需佩戴安全带。
4. 信号确认:与地面指挥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严格执行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确保指令准确无误。
5. 负载估算:清楚了解所吊物体的重量,不得超载作业。
6. 吊运过程:保持平稳操作,避免快速起落或急转弯,防止物体晃动或脱钩。
7. 下降操作:物体下降时要缓慢,确保安全着地,避免冲击。
8. 停机保养:工作完毕后,将天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篇6
起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准备
1. 检查起重机各部件,确保无损坏、松动现象。
2. 确认吊具、索具完好,无裂纹、磨损严重等问题。
3. 测量并确认工作区域无潜在危险,如高压线、障碍物等。
4. 检查制动系统功能正常,能有效控制起重机运动。
二、操作过程中
1. 按照信号指挥进行操作,确保通讯畅通。
2. 保持平稳起吊,避免快速升降或急转弯。
3. 不得超载作业,严格遵守额定负载规定。
4. 在吊运过程中,保持警觉,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变化。
三、收工后保养
1. 清理起重机表面及工作区域,保持整洁。
2. 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如润滑、紧固等。
3. 做好交接班记录,报告设备异常情况。
桥式起重机工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一条认真执行相关作业区域的《安全通则》(《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要熟悉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在接班和开始作业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主管人员。
第三条禁止起重机吊起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起重物时起重机司机和司索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条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或在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要在吊离地面高度0.5m后停下,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第五条工作中必须服从指挥工指挥。
第六条启动前,先观察行走路线和轨道是否有障碍物并鸣电铃10秒后,方可开车,严禁吊钩从人或设备上通过。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起吊作业。
1.货物捆绑不牢、不稳;
2.工件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物品;
3.超过额定负荷、斜拉歪挂;
4.工件重量不明或埋在地下;
5.用起重机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
6.制动器和安全装置失灵;
7.看不清指挥信号或指挥手势不规范;
8.有棱角的工件,没有垫好;
9.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10.使用不规范的吊索具系吊工件。
第八条起重机检修、加油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九条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临时停电或发生故障,应拉下开关。吊物垂直下方挂警告标志或专人监护,禁止通行。
第十条起重机工应熟悉和了解吊运指挥信号。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第十一条有主辅吊钩的起重机主辅吊钩不准同时使用。
第十二条驾驶室内应配有绝缘介质的灭火器。
第十三条工作完毕,应将吊钩升起(吊钩上不得有载荷),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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