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或修理设备。
2. 在视线不清或信号不明的情况下,禁止进行吊装作业。
3. 工作结束后,应将设备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
4. 对于新进员工,须进行充分的培训和实习,确认其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后,方可上岗。
5.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 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尤其是在交叉路口或狭窄通道,应特别谨慎。
请注意,以上规程需结合具体工作环境和设备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务必始终保持警觉,预防为主,确保安全。
篇2
1. 操作员应始终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
2. 在行吊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在下方穿行或停留。
3. 遇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维修人员。
4. 不得在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下使用行吊。
5. 对于不熟悉的操作,应请教有经验的同事或查阅相关手册,避免盲目操作。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影响操作视线或设备运行。
7. 记录每次作业的检查结果和异常情况,以便追踪设备状况。
行吊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一位操作员的严格遵守和企业全面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行吊的效率,推动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篇3
1.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行吊。
2. 在恶劣天气下,如强风、暴雨等,应停止行吊作业。
3. 工作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机报告,不得强行操作。
4. 始终保持警觉,避免因疲劳、分心导致的安全隐患。
5. 严禁在行吊运行中进行维修或调整工作。
这些规程不仅是对行吊工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在场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只有全员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篇4
1. 始终保持专注,避免分心操作。
2.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吊车。
3. 遇到不确定情况时,及时与现场负责人沟通。
4.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大风、暴雨等,应暂停吊装作业。
5.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 记录每次操作的细节,以便于分析和改进操作流程。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安全操作不仅关乎个人生命安全,也是企业责任的体现。请每一位员工珍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篇5
1. 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行吊,操作员需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操作前要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3. 在吊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需特别注意静电、火花等可能引发危险的因素。
4. 行吊运行时,禁止在下方行走或停留,避免发生意外。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 对于异常声音、振动或设备发热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后再继续操作。
行吊的安全操作不仅是对个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对企业财产的保护。每一位操作员都应严格遵守规程,时刻保持警惕,以实现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
篇6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工作期间严禁酒后操作,避免疲劳驾驶,保持清醒状态。
3. 遇到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吊物摇晃等,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格遵守负载限制。
5. 行吊下方严禁站人,确保安全距离。
6. 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清洁。
以上行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为我们的生产活动提供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请每位操作人员务必认真对待,将规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维护一个安全、有序的生产氛围。
篇7
1. 不得超载或在视线不清的情况下操作行吊。
2. 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禁止操作行吊。
3. 在行吊运行过程中,禁止任何人员在下方行走或停留。
4.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5. 遵守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措施。
6. 操作员应保持专注,避免因疲劳或分心导致失误。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操作指导,具体操作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始终保持谨慎和专业的态度,确保行吊操作的安全高效。
行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 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总则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二、 行吊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培训和考试不得独立操作。
三、 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行吊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笛,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四、 工作前:
1、查看“交接班记录”按规定检查。
2、检查设备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传动部位、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可靠,并按规定加油。
五、工作中:
1、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必须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开车,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如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工作停车时,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下吊物时应鸣笛警告,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面不得过高。
3、运行时两台行车要保持车距,严禁撞车。露天行车遇有大雨、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垫牢。
4、行吊工必须做到“10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④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⑤歪拉斜挂不吊;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不吊;⑦氧气瓶、乙炔等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⑧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工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⑩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六、 工作后:
1、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各控制手柄置于“0”位,切断电源。
2、按“清洁制度”保养设备。
3、按“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并填好“行车运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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