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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13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窄轨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电机车驾驶行为,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高效。其重要意义在于:

1. 提升运输效率:通过标准化操作,减少因人为错误导致的时间浪费和事故。

2. 保障人员安全:明确的安全规定能有效预防工伤事故,保护司机和工人的生命安全。

3. 保护设备:规范的维护保养程序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4. 促进矿山秩序:统一的操作规程有助于维持矿山运输秩序,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篇2

电机车司机职业危害岗位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工受伤和疾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预防潜在风险,降低事故率,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质量。

篇3

电机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电机车驾驶行为,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设备完好。通过严格执行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维护作业现场的秩序与和谐。

篇4

窄轨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电机车驾驶行为,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司机和工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延长电机车使用寿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矿山或工业区运输作业的顺利进行。

篇5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旨在:

1. 确保司机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降低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2. 提高司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增强应急反应速度。

3. 保证矿山运输系统的稳定运行,防止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4. 通过规范操作,延长电机车使用寿命,节约维护成本。

篇6

电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它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损坏率,同时也为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打下基础。通过严格遵守规程,电机车司机能够更好地掌握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减少潜在风险,从而实现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共生。

篇7

窄轨电机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司机的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运输安全,减少设备损坏和事故风险。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司机可以更好地掌握设备性能,提升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延长电机车的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

篇8

窄轨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确保电机车安全、高效地运行,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通过规范司机的行为,可以降低设备损坏率,延长电机车使用寿命,同时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篇9

这份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电机车的高效、安全运行,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损坏,保障矿山运输的安全,同时也有利于提升电机车司机的专业技能和责任感。

篇10

本规程旨在确保窄轨电机车司机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设备损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风险。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保障矿山运输系统的稳定运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篇11

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电机车的使用,提高运输效率,保障矿井作业安全。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损坏率,延长电机车的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司机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篇12

电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降低工作场所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预防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减少维修成本,同时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形象。此外,规程的执行也有助于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篇13

这些规程旨在保障蓄电池电机车司机的生命安全,提高矿井运输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规范操作,可以减少设备故障,延长电机车使用寿命,保证矿井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2条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并应持证上岗。

第3条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第4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第5条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第6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7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二、开车前的准备

第8条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2连接器应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4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5通讯装置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第9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10条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的细沙。

第11条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封车不牢。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5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12条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启动

第13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器、仪表,打开照明灯、红尾灯。

第14条启动前,必须向调度申请发车,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15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16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四、运行

第17条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避免因过久停留而过热。

第18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使用制动闸控制车速。

第19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如确需顶车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2必须连车顶车。

3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4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

5严禁异线顶车。

6顶车时列车两侧严禁站人。

第20条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情况,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21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第22条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4m/s;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第23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24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进行检查,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第25条列车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第26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拉下集电器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或改变电机车的行驶方向。

第27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电闸、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28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第29条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操作手把转至零位。

第30条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第31条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没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40m处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第32条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33条运输过程中两列车会车时,道上有行人时空车道车应停车等候,让重车道车车先行。运送人员的机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保证控制手把和换向手把打到零位,然后人员方可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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