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司机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悉电机车性能及操作方法。
2. 行驶过程中保持警惕,随时注意前方路况,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制动措施。
3. 禁止超速行驶,尤其是在弯道、坡道及视线不良地段。
4.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动电机车的控制系统或安全装置。
5. 装卸货物时,司机不得离开驾驶位置,确保与装卸人员的沟通畅通。
6. 遇到故障时,应立即停车并报告,不得强行驾驶。
7. 操作过程中应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8.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电机车的安全运行,每位司机都应严格遵守,以实现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篇2
1. 司机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书,未经培训不得擅自驾驶电机车。
2. 在启动电机车前,务必确认周围无人员靠近,防止意外伤害。
3. 行驶过程中,要保持警觉,随时观察前方路况,避免碰撞。
4. 严禁超载运输,确保货物捆绑牢固,防止途中掉落。
5. 遇到通信信号不清或视线不佳的情况,应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等待。
6. 电机车停放时,应选择平坦安全的位置,关闭电源,拉紧手刹。
7. 在井下作业,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遵守矿井安全规定。
8. 维护好电机车卫生,定期清洁,确保设备良好运转状态。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为电机车司机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但实际情况中,司机应灵活应对,结合具体环境和设备状况做出合理判断。在执行规程时,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3
1.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电机车的操作和安全知识。
2. 严禁酒后驾车,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3. 在特殊天气条件下,如雨雪、大雾,需谨慎驾驶,必要时停止运行。
4. 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地面指挥人员、其他司机保持联系,确保作业协调一致。
5. 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现规程中有不明确或不适用之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修订和完善规程。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电机车司机的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只有将安全放在首位,我们才能确保每一次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篇4
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防止噪声、粉尘和有害气体侵害。
2. 定期检查电机车: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及时排除故障,避免因设备问题引发事故。
3. 遵守操作规程:熟悉并严格执行电机车的操作手册,避免误操作。
4. 注意环境监测:定期检测工作场所的噪音、粉尘和气体浓度,超标时采取相应措施。
5. 保持良好的体态:长时间驾驶时,注意休息和调整姿势,防止肌肉骨骼疾病。
6. 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参加安全培训,了解应对突发状况的预案,如火灾、触电等。
7. 保持清晰的沟通:在嘈杂环境下,使用有效的通信设备,确保指令的准确传递。
8. 心理调适:定期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工作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
9. 定期健康检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早发现、早治疗职业病。
以上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电机车司机和管理层的共同配合,通过持续改进和监督,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篇5
1.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悉电机车性能及安全操作知识。
2. 遵守劳动保护规定,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尘口罩等。
3. 驾驶过程中,禁止吸烟、闲谈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4. 保持电机车清洁,定期进行保养,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 在特殊环境下(如湿滑、狭窄、视线不良等),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谨慎驾驶。
电机车司机应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篇6
1. 驾驶时必须保持专注,严禁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
2.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整电机车的任何部件。
3. 在矿井内行驶时,需遵守矿井交通规则,与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4. 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5. 遵守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电机车司机需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以确保矿山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要灵活应对各种情况,结合自身经验和判断,做出正确的决策。
篇7
1.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电机车的操作技巧和应急处理方法。
2. 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漏电等,应立即停车并启动应急预案。
3. 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安全装置,保持设备原设计的安全性能。
4. 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地面指挥员保持联系,确保行车指令准确无误。
5.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触碰有害物质,遵守井下卫生规定。
以上操作规程务必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位蓄电池电机车司机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以负责任的态度执行每一项操作。
篇8
1. 操作前检查:
- 仔细检查电机车的刹车、灯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 检查钢丝绳、挂钩及连接器是否完好,无明显磨损或断裂。
- 确认电池电量充足,防止中途断电。
2. 行驶过程中:
- 保持规定的行驶速度,严禁超速。
- 在弯道、坡道或视线不佳处提前减速,鸣笛示警。
- 遇到行人或障碍物,应立即停车,待安全后再继续行驶。
- 不得在无信号指示的情况下盲目穿越交叉口。
3. 载物装载:
- 装载货物应均匀分布,避免偏载。
- 装载完毕后,确保货物固定牢固,防止途中滑落。
4. 应急处理:
- 发现异常情况,如电机车失控、线路故障等,应立即停车并报告。
- 遇到火灾,应迅速启动灭火装置,并撤离现场。
5. 个人防护:
- 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反光服,确保在黑暗环境下可见。
- 操作时保持清醒,禁止酒后驾驶或疲劳驾驶。
6. 培训与记录:
-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记录每次操作前后电机车的状态,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7. 维护保养:
- 定期对电机车进行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 操作结束后,清洁电机车,保持设备整洁。
这些规程的实施需要电机车司机的严格遵守和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矿山运输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实现高效、安全的生产目标。
篇9
1. 司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驾驶电机车。
2. 操作时禁止佩戴可能导致视线或听力障碍的个人物品。
3. 遵守交接班制度,清楚了解电机车状态和工作计划。
4. 在狭窄、弯道或视线不良地段,应降低速度,提高警惕。
5. 禁止超载运行,确保电机车荷载符合规定。
6. 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7. 在维修或保养期间,务必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8. 作业完毕后,清理工作区域,保持电机车整洁。
电机车司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不仅是一份技术指南,更是一种责任和承诺。每一位司机都应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保障生产安全,为企业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篇10
1. 司机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驾驶。
2. 驾驶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3. 遇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并报告,不可强行驾驶。
4. 载货时必须确保货物捆绑牢固,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位移。
5. 保持车辆整洁,定期检查电气线路,防止短路引发火灾。
6. 遵守矿山的特殊规定,如避让行人、遵守限速等。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每位司机都应以安全为首要责任,确保每一次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篇11
1.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了解电机车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2. 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安全装置,任何异常情况都应及时报告,不得冒险作业。
3. 工作期间禁止饮酒,保持清醒状态,确保能快速应对突发状况。
4. 遵守劳动保护规定,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5. 加强团队协作,与地面指挥人员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每个司机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篇12
1. 司机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电机车的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驾驶。
2. 工作中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3. 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时详细记录车辆状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杂物,防止滑倒或绊倒事故。
5. 在狭窄、视线不良或人员密集区域行驶时,应特别谨慎,必要时鸣笛示警。
6. 遇到紧急情况,应优先保障人员安全,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电机车司机需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应及时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求助,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篇13
1.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电机车。
2. 遵守工作时间规定,防止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不得超载,以免对电机车造成过度磨损或引发安全事故。
4. 在特殊天气或环境条件下,如雨雪、雾天,需采取额外安全措施。
5. 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求助。
6. 任何情况下,人的生命安全始终优先于设备保护,遇到危险应迅速撤离。
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应始终保持警觉,以专业的态度和熟练的技术确保每一次行车安全。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2条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并应持证上岗。
第3条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第4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第5条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第6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7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二、开车前的准备
第8条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2连接器应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4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5通讯装置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第9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10条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的细沙。
第11条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封车不牢。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5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12条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启动
第13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器、仪表,打开照明灯、红尾灯。
第14条启动前,必须向调度申请发车,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15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16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四、运行
第17条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避免因过久停留而过热。
第18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使用制动闸控制车速。
第19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如确需顶车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2必须连车顶车。
3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4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
5严禁异线顶车。
6顶车时列车两侧严禁站人。
第20条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情况,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21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第22条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4m/s;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第23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24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进行检查,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第25条列车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第26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拉下集电器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或改变电机车的行驶方向。
第27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电闸、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28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第29条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操作手把转至零位。
第30条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第31条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没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40m处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第32条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33条运输过程中两列车会车时,道上有行人时空车道车应停车等候,让重车道车车先行。运送人员的机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保证控制手把和换向手把打到零位,然后人员方可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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