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1.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爆破相关法规及安全知识。
2. 爆破过程中,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防止引发爆炸。
3. 爆破器材应妥善保管,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4. 紧急情况下,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或复杂环境,需特别制定安全措施,不可一概而论。
6.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7. 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被严厉追责。每个环节的安全都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让我们共同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
篇2
1. 所有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爆破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
2. 爆破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的安全规章制度。
3. 遇到恶劣天气或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暂停爆破作业,确保安全。
4. 爆破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5. 对于特殊环境下的爆破作业,如水下、建筑物内部等,需采取额外的安全防护措施。
6. 在爆破结束后,应进行现场安全评估,确保没有未爆炸的炸药或碎片残留,才能解除警戒,允许人员进入。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个环节的安全操作,都是对生命和财产的尊重,也是对工程质量和效率的保证。
篇3
1. 爆破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爆破器材和操作方法。
2. 爆破前需进行地质勘查,评估爆破可能产生的影响,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损害。
3. 爆破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非爆破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4. 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5. 遵守爆破时间规定,避免在早晚高峰时段进行,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6.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如含水层、断层等地段,需采取特殊爆破技术,避免引发次生灾害。
7. 爆破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道路畅通,以便后续施工。
8. 记录每次爆破的详细情况,包括爆破参数、效果、存在问题等,以便分析总结,优化爆破工艺。
以上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指导框架,具体实施时应结合工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务必重视每个细节,确保隧道爆破施工的高效与安全。
篇4
1. 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熟悉爆破器材及操作方法,严禁无证人员参与爆破作业。
2. 爆破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或误用。
3. 爆破过程中,通讯设备要保持畅通,以便及时传递信息。
4. 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5.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如含水层、断层等地段,需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6.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以上措施旨在为隧道爆破施工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但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不断优化和完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篇5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不得无证操作。
2. 爆破现场严禁烟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4. 遇到恶劣天气或地质条件变化,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重新评估风险。
5. 爆破后,及时检查是否有未引爆的炸药,确保现场安全后再进行其他作业。
6. 妥善处理爆破产生的废弃物,避免对土壤、水源造成污染。
7. 爆破作业中如遇到突发状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定程序进行处置。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指导框架,具体操作还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确保爆破施工的顺利进行。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不准用已冻结或分解的炸药装炮。
(5)不准使用tnt、黑色炸药等爆破后有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6)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7)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8)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9)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10)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1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2)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独头隧道不小于100米;相邻的上下导坑内不小于100米;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400米;双线全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3)双向掘进的隧道两端距离在50米内时,一端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以书面签字形式通知另一端,在约定的时间内爆破。
(14)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15)钻眼已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若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眼,而钻孔爆破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限制:
a.制订出操作细则,经有关领导批准;
b.由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
c.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是自上而下进行。
d.装药与钻孔应隔开一排孔,共距离不少于2.5米。
e.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负责,且相对固定。但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16)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洞外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房应设在距洞口不少于50米的僻静地方。
(17)在隧道掘进较深时,所有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指定人员从库房内取出送到撑子面,装炮后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存放。
2.各类起爆方法的安全操作:
(1)导爆管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较理想的爆破器材,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和传爆长度等特点,适用于无瓦斯隧道的爆破作业。
(2)使用导爆管起爆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a.导爆管使用前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管内药粉受潮;
b.导爆管的连接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塌爆;
c.导爆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报废处理;
d.装起爆药包时,应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药包后把药包轻轻送入孔内,防止导爆管拉脱和打结;
e.填炮时应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
f.网路连接时必须清除导爆管上的泥污和水,并绑扎牢固,但不要拉紧,以防拉脱;
g.网路连接后还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现象,确保连接准确无误。
(3)使用火花起爆必须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a.导火索的长度应能确保点炮人起爆前安全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1.2米;
b.一人点炮时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必须先点燃信号索,信号索燃完时,无论点炮完毕与否,爆破工都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c.火花起爆,每次每人负责点燃的根数不准超过5根;
d.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置工作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点炮。
3.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4.爆破员的岗位责任制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目规章制度;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破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4)领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
(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先求得监炮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沟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按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
(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可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6.安全员的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焊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5)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6)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和安保处理。
(7)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8)有权制止,并向安保部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安保部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监炮员的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2)进入工作面前必须先了解前一个班的放炮情况,放炮个数,对准备工作提出必要的要求,认为可以方可接班。
(3)监督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有违反可当场禁止操作,要检查好炮眼质量,方可同意装药。
(4)当发出第一次信号后马上布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第二次预备信号发出后要检查非爆破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人员安全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
(5)如有盲炮及时地同爆破工一起,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交班,并要对接班人讲清当班时的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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