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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不得疲劳作业,确保充足的休息,避免因精神不集中导致的意外。

2.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撤离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

3. 培训教育不可忽视,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保持良好的沟通,遇到不明情况及时询问,不擅自行动。

5.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因不良习惯引发的职业病。

6. 尊重并遵守他人的安全操作,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秩序。

以上规程旨在指导检查工安全操作,但具体执行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每位员工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篇2

1. 不得为了追求效率而忽视安全规定,任何情况下,人的安全应优先于任务进度。

2. 技术检查工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安全技能。

3.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不能替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两者应相辅相成。

4. 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应立即寻求上级或专业人员的帮助,避免自行判断导致风险。

5. 在执行任务时,保持专注,避免因分心引发的意外。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每位技术检查工都应视安全为己任,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篇3

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缩短检查周期或忽略任何检查环节。

2. 在检查过程中,保持专注,避免因分心引发安全事故。

3. 如发现严重损伤,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4. 不得在无足够照明条件下进行检查,确保能清晰识别钢丝绳状态。

5. 使用专业工具时,遵循其操作指南,防止误操作造成伤害。

6. 遵守现场安全规定,不进行危险动作,如攀爬未固定的结构。

7. 注意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可能导致皮肤刺激或伤害的部位。

8. 检查完毕后,清洁工具,妥善存放,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9. 定期培训,提升检查技能和安全意识,理解钢丝绳性能和损坏迹象。

10. 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同事分享检查发现,共同维护作业环境的安全。

以上规程需牢记于心,严格执行,确保每一位钢丝绳检查工在工作中都能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

篇4

1. 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安全规程,任何变动需经管理层批准。

2. 在操作设备前,确认其完好无损,如有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

3. 遵循“三不放过”原则,即不合格铸件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放过,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4. 在搬运重物时,使用适当的工具,避免过度劳累或扭伤。

5.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泄漏等,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疏散现场人员。

7. 保持警觉,避免因疲劳或分心导致的意外。

以上规程旨在为铸件检查工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生产安全和质量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要灵活应对,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判断,确保铸件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5

1. 个人防护装备务必穿戴齐全,不得随意脱下或损坏。

2. 气体检测必须在每次进入前进行,不可依赖以往的数据。

3. 在密闭空间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防止引发爆炸。

4. 应急计划需定期演练,确保所有人员熟悉操作步骤。

5. 工作结束后,必须对密闭空间进行彻底清理,防止遗留物引起安全隐患。

6. 任何异常情况都应立即报告,并遵循指示行动,不可擅自决定。

以上规程需每位密闭检查工严格遵守,以确保作业安全,保障个人和团队的生命财产安全。

篇6

1. 检查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避免遗漏重要细节。

2. 不得随意更改检查标准和方法,遵循既定规程。

3.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

4. 保持与同事间的有效沟通,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5. 对于不确定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或专业人员请教,切勿擅自决定。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7. 钢丝绳检查不仅是技术活,更是责任心的体现,务必认真对待每一项任务。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

篇7

1.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杂物,防止绊倒或滑倒。

2. 在操作机械设备时,切勿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运动部件,避免受伤。

3. 严禁在未停机的情况下进行设备维修或调整。

4. 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更新安全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5. 发现设备异常时,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给主管,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6. 遵守交接班制度,清楚了解设备状况及待处理事项。

7. 使用电动工具时,确保接地良好,避免触电风险。

8. 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规定,避免化学物质泄漏或不当接触。

9.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确保锚点牢固可靠。

10. 不得疲劳作业,如有不适应立即休息或寻求医疗帮助。

以上各项规定需牢记于心,严格执行,确保生产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每一位生产检查工都是企业安全的重要守护者,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篇8

1. 检查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避免因分心导致的误判。

2. 遵守“先停后看再动”的原则,尤其是在操作机械设备时。

3. 对于不明物体或异常情况,不要轻易触碰,应立即上报。

4. 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定时休息,防止疲劳影响判断力。

5. 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与同事分享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6. 学习并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提升自身技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需求。

7. 不得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或进行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8. 始终牢记,安全是第一位的,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追求生产进度。

以上规程旨在为铸件检查工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每位员工都应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产氛围。

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操作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瓦斯检查员。

第二条 瓦斯检查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

2、及时准确填报各种记录。

3、在与其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协助测定有关参数及做好有关记录。

4、每班校对所辖区范围内的甲烷传感器。

5、负责本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的日常检查。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 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 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

5、了解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煤矿避灾路线。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 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第六条 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第七条 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工作面迸风流(指迸风巷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0.20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向上lm处)。

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m以外的回风巷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5、尾巷(指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6、进、回风巷高冒区及有可能渗出瓦斯的裂隙处。

7、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地点。

第八条 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以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

5、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电器设备安装地点。

第九条 爆破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1、采煤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m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2、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m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

第十条 检查瓦斯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决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内的检查次数。

第十一条 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迸入检查瓦斯。

四、操作准备

第十四条 准备仪器:下井要带齐瓦斯检测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手册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

第十五条 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第十六条 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氯化钙或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氯化钙)的吸收力,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mm。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更换药品。

第十七条 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一手捏扁吸气球,另一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lmin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再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需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

第十八条 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千涉条纹是否清晰。

第十九条 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将光谱的第1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人工作地点前,

必须在和测量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c)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

第二十一条 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五、操作顺序

第二十二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安全检查→取样→读数→记录→现场班组长签字→填牌板→填报表。

六、正常操作

第二十三条 将调整零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人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查棍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迸人气室。

第二十四条 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0.20m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将橡胶管伸人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买部不得伸人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第二十五条 按动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

第二十六条 按动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

第二十七条 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

第二十八条 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0.20m处检查。

第二十九条 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

第三十条 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0.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

第三十一条 用温度计检查测点的温度(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用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查其他气体:在待测地点先将活塞往复抽送2~3次,使检定器内原来的气体被待测气体完全置换,然后抽取现场气样,把检查该气体的检定管两端封口打开,将进气端插入到检定器的插孔中(硫化氢的检查:把出气端插到插孔中后,将气样吸人到检定管中),将三通阀拨到通气位置,推动活塞把,按照检定管上要求的通气量和时间,均匀地将气样送到检定管里,根据检定管上产生的变色圈的刻度,读出该气样的浓度。测量一氧化碳时,要避开爆破时间,防止炮烟中的一氧化碳的干扰。

第三十三条 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人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入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版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由班组长或带班班组长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

第三十四条 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巡回检查其他地点,具体操作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每次检查完后,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所测数据及有关情况。做到”牌板”、”手册”、”班报”三对口。

七、特殊操作

第三十七条 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应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并做到:

1、检查采煤机前后20m内;距煤壁0.30m、距顶板0.20m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m内风流申瓦斯浓度达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

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0.30m、距顶板0.20m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

3、对于使用掘迸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

第三十八条 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第三十九条 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爆破。

第四十条 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机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机电设备安装地点等。发现超限及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部门及调度汇报。

第四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爆破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在临时停工地点(停风)检查瓦斯时,必须至少2人同行,携带氧气检测仪,并且相距4~6m,从外向里随时检查瓦斯和氧气浓度。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他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一百条规定时,必须停止前进,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排放有害气体,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在24h内进行密闭。

第四十三条 在临时停风地点检查瓦斯时,不准先开局部通风机再进入迎头检查,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一百四十一条的要求检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第四十四条 对于可能存在的瓦斯积聚区,要进行瓦斯检查,发现体积大于0.5m,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十五条 在瓦斯积聚区测量瓦斯浓度时,用瓦斯检测仪取样后,要在新鲜风流中读数。

第四十六条 矿井因为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发生重大变化(受到破坏),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影响的地点,必须经过瓦斯检查员的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四十七条 反风演习时的测定工作,可以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井下需要电焊、气焊、喷灯焊时的瓦斯检查,需按照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八、收尾工作

第四十九条 将仪器清理干净,收好备用。

第五十条 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清当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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