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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防爆操作规程

有哪些

防爆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选型与安装:选用符合防爆标准的设备,确保设备在爆炸性环境中安全运行。安装时需遵守制造商的指导,确保防爆设施完整无损。

2. 操作人员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爆知识培训,了解防爆设备的操作、维护及应急处理方法。

3. 日常检查与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可能引发火花或过热的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爆炸风险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应对措施。

5. 环境监控:监测工作场所的温度、湿度、粉尘浓度等参数,防止环境因素导致爆炸风险增加。

6. 危险物质管理:对易燃易爆物质实行严格管控,遵循正确的存储、搬运和使用规定。

7. 电气安全:遵守电气设备在防爆环境下的使用规定,避免电火花成为引爆源。

8. 工艺流程控制:确保工艺流程的安全性,避免产生可能导致爆炸的条件。

目的和意义

防爆操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引发的爆炸事故。其重要意义在于:

1. 提高安全意识:通过规范的操作规程,让员工充分认识到防爆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2. 预防事故:通过严格的设备管理和日常检查,提前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爆炸风险。

3. 保障生产:遵循防爆规程可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减少因事故造成的停机时间。

4. 法规合规:满足国家和行业对防爆安全的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注意事项

1. 在执行防爆操作规程时,务必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静电服、防爆眼镜等。

2. 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防爆设备的安全设置,如防爆隔爆面、接地装置等。

3. 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明显位置挂上警示标志。

4. 遇到异常情况,如设备发热、漏气等,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切勿自行处理。

5. 对于易燃易爆物质的处理,应遵循“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6. 定期进行防爆知识的复训,保持对最新防爆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7. 建立健全的防爆记录,以便追踪设备状态和操作历史,为事故分析提供依据。

遵循这些规程,我们将能够在潜在的爆炸性环境中实现安全、高效的工作,确保企业持续稳定运营。

防爆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防爆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 防爆工具是一种安全保护用品,所以用户一定要购买经国家认可防爆性能试验检测鉴定合格的产品.购买时要认真了解其说明书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性能、特点、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 防爆工具在使用前应识别气体场所,确定所用工具是否达到其防爆性能。

3. 防爆工具不应在非危险场所当作普通工具任意使用,以免失去它应有的性能。

4. 防爆工具在大多数易燃气体中是高强度、耐腐蚀的。但也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耐腐蚀,如在潮湿的氨、乙炔、某些铵盐、氟、氯、铬铵、某些重铬酸盐介质中,受腐蚀程度是相当大的。有些介质与铜合金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危险性高的爆炸物质,如乙炔与铜化合生成乙炔铜。因此使用防爆工具时,尽可能在干燥环境中,如不可能避免在潮湿环境中使用时,就尽量加快操作速度,减少工作时间防止造成较大腐蚀而发生危险。在使用后随时擦拭干净,并严禁与有腐蚀性物质同装一个箱内。

第2篇 无轨防爆胶轮车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启动前:1、外观检查,查看机壳、轮胎等有无损坏;

2、消焰器清洁检查,清理现有的消焰器;

3、用高、低位可视窗检查机器冷却水位,如需要,则加入清洁水到高位可视窗的中间位;

4、清理空气过滤器中积存的灰尘;

5、检查启动气压表的读数应显示为规定值。

启动后: 6、观察各油压表显示压力是否符合规定及检查各油温表所示温度否符合规定;

7、检查喇叭;

8、检查工作制动闸及停车闸的操作;

9、检查机车转向系统的操作;

10、确认机车无问题后方可准予进入运行状态;

11、检查前进/后退操纵杆是否灵活可靠。

二、操作程序

1、将启/停开关打到启动位置,将挡位打至1挡;

2、按下启动按钮,启动发动机;

3、如果启动失败,需从新按下启/停开关,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15秒后,重新启动。

4、启动发动机后必须检查各仪表及保护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5、选择第一挡传动;对脚制动施加轻压,并松开紧急刹车制动闸;

7、踩油门以增大发动机速度,同时放松脚闸;

三、行车规定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3、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5、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6、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7、 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8、 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9、运输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运输,严禁人货混装。

10、 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行驶途中因故障停车,需用其他胶轮车拖车时,必须执行专项措施,并采用专用的拖车装置。

11、 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启动。

12、 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加强封车与人车运行前的检查;

○3、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

13、 当操作自卸车箱时,现将操作手柄的锁紧装置解除,再按需要操作。

14、 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安全地区,在不阻碍其他车辆运行的前提下从事以下操作:

○1、停机前使用停车闸停车,并通过操作前进/后退操纵杆使发动机空转,缓慢地冷却;

○2、检查启动压力表读数为规定值,如低于规定值,必须向系统充压;

○3、停止柴油机运行;

○4、在关掉发动机后,应摆动方向盘释放液压系统的压力,直到转向压力表显示读数为零;

○5、驾驶员在变速杆未打到空挡位、机器未制动、发动机未停转、转向压力表未返零位之前不得离开机器。

四、收尾工作

工作结束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

第3篇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本规程中所指的防爆电气设备为煤矿现用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移动变电站,手动防爆开关。凡从事以上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均应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车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接地。

第三条:车间内的配电盘附近严禁挂衣物,工具。配电盘上的各种电压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配电盘上要有明显的触电危险的警示标志,配电盘的电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第四条:设备检修完毕送电试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如在试验中需要工作应停电,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临时工作中断恢复工作或每班工作前,必须重新验明无电和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第六条:设备喷漆时要严格按照《喷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第七条:工作中起吊搬运设备时,一定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第八条:要正确使用各种仪表,测量前要核对测量项目是否相符,量程要高档开始,逐渐旋转到合适的量程。万用表不用时要将旋转开关拔到交流电压最高档。

第九条:工作中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危险,并进行人工呼吸急救。

第十条:所有检修设备的防爆面必须符合部颁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对防爆性能的要求。

第4篇 防爆车间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劳保用品穿戴齐全。

2.严禁吸烟,严禁将火种带入禁火区。

3.严禁穿化纤衣服及带铁掌的鞋、高跟鞋、拖鞋等,在维修设备过程中,严禁用铁制器具敲打管道。凡在本车间内作业,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4.如有动火作业时,凡在禁火区内动火,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一般下午17:00至次日8:00之间不允许动火。

5.如有电焊作业时,首先检查焊机是否正常,焊钳是否牢固,焊把线及地线有无破损,如有破损现象必须包好后再使用,焊机地线必须与焊件牢固连接,不得用其他设备或管道代替地线,接焊机时必须办理临时接线证。

6.在二类动火区内动火,动火周围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且禁止在下水道附近动火。

7.在一类动火区动火,必须由安环部检测、审批。动火时,根据动火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动火完毕后,现场要彻底清理干净,然后方可离开。

8.实施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7米,气瓶距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米,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眼镜、焊工手套等劳保防护用品。

9.对盛装或输送易燃易爆化学原材料的设备或管道进行电、气焊维修时,施焊前必须对现场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焊件进行充分清洗、蒸汽置换和隔绝等,直至达到动火条件。

10.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通知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11.罐或塔内作业时,必须办理下罐作业证。作业前先切断电源,拆下三角带,在该设备的启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并在有一人以上监护的情况下,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方可下罐工作。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3.氧气瓶与乙炔瓶在存放或使用时,必须带好防震胶圈。

14.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登高作业证,如遇雷雨、大风天气,禁止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前,必须将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检查所用的安全带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使用时禁止低挂高用或挂在有菱角处。作业时所用工具放在专用的工具袋内,所拆工件禁止随手扔下或随意摆放,以免落下伤人。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三不伤害”。

15.铁质设备或机件等重物不得在车间内水泥地面上拉动,以免产生磨擦火花。

16.手提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先检查其性能是否良好,使用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7.使用电钻、电锤等电动工具作业时,禁止带手套。

18. 设备运转时,禁止擦拭、清理和跨越;检修设备时,要切断电源,经验电后挂上禁止开车标志;以防止转动设备伤人。

第5篇 防爆防雷接地静电安全操作规程

1、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2、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3、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4、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5、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6、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7、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8、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6篇 防爆粉尘采样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fcc-25型防爆粉尘采样器的使用操作。

二、操作规程:

1、使用环境

储存温度:-40℃~+60℃;工作温度:0~40℃;相对湿度:≤95%;环境大气压:80kpa~110kpa。

2、全尘测定

(1)用镊子取出干净的滤膜,除去两面的衬纸,先放在天平上称重并记录,压入滤膜夹,然后放入贴好标签的样品盒内备用。

(2) 现场采样首先要选好采样地点,需要固定采样的应打开专用三角支架,使粉尘采样器水平稳固地固定在三脚架平台上。

(3) 将安装好滤膜的预捕集器紧固在采样头连接座上,并使预捕集器的进气口置于含尘空气的气流中。

(4)采样时间根据现场粉尘种类、浓度及作业情况来预置,粉尘浓度较高的场所一般预置2~5分钟。

3、呼吸性粉尘测定

(1)玻璃捕集板先用中性洗涤液浸泡,除去表面污渍,经清水漂洗后,再用脱脂棉球及无水酒精擦净。

(2)用洁净的小刮刀沾取少量硅油,涂抹早捕集板圆心位置。再向侧边将硅油刮薄展开,使硅油涂成φ15mm的圆形。由于硅油粘度较高,数小时后才会出现均匀扩散现象,所以捕集板涂硅油的工作,应在采样前提前进行,并保证其不受污染,实验表明,捕集板上涂硅油控制在0.5~5mg范围内,粉尘捕集效果将是不受影响的。

(3) 将已经涂好硅油的捕集板,放在天平上称重并做好记录备用,放入贴好标签的样品盒内。工作时,将玻璃捕集板从样品盒内取出,安装在预捕集器分离装置的前部捕集板座台上,用金属卡环压紧,再旋上预捕集器的进气盖。

(4) 将洁净的φ40mm滤膜,除去两面的衬纸放在天平上称量并做好记录,压入滤膜夹,放入贴好标签的样品盒内备用。工作时,将装好滤膜的滤膜夹取出,安装在分离装置底座的金属网上,最后旋上已经安装好的预捕集器前段,即告安装完毕。

4、开机后,设置采样时间仪器默认采样时间为15分钟,按功能键“、”,可分别设定所需采样时间的分钟和小时,最大可设定为99小时59分,按“确定”键确认开始取样。

5、开始采样,仪器侧面的调节阀控制采样流量大小,使采样流量指示浮标位于所需采样流量位置处。

6、采样暂停和继续采样,当采样器工作的时候,如果需要暂停采样,只需要按一下“取消”键,就可以暂停了,如果需要继续采样,只需要按一下面板上的“确定”键即可继续工作,时间继续按照设定时间工作,工作时间的计时是接着已经工作了的时间继续计时,而不会重新计时。

7、采样完成,工作时间到了设定时间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停止工作,表明用户工作完成。

8、“关机”,关闭采样器。

9、“充电”,仪器在使用前应给仪器充电,避免在采样时因电池欠压造成采用不准或停机。

三、注意事项

1、仪器如2个月以上不工作,电池组会自行放电,应给电池充电,否则会损伤充电电池。

2、在含尘的空气中,务必在开机前安装好滤膜,防止尘粒吸入机内,损伤气路及流量精度。

3、存放采样器成品的库房应保持通风良好,并防止产品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4、采样器包装应保证长途运输期间能防止潮气、雨水和风沙侵入,且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标志。

第7篇 机运队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本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及完好标准,并会进行一般性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故障处理。

3、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熟悉各种车辆行驶路线范围、巷道参数、支护形式,掌握各种安全标识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4、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能正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5、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能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大于1%),应立即熄火停车,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开车运行。

二、 出车前检查:

1、发动机、电器、仪表部分的检查

1.1、检查冷却水箱和补水箱水位,每班工作前必须加满清洁的软水和清水。

1.2、检查燃油箱油量,每班工作前必须加满经过80目粗过滤网过滤的柴油。

1.3、检查发动机油底壳机油量,不得低于油标尺规定范围,如不足应加入规定的机油。

1.4、检查各油管、水管及各部附件的密封性。

1.5、如长期不使用柴油机,启动前必须盘转曲轴3-5转。

1.6、检查防爆栅栏,每天清洗一次。

底盘及操纵部分的检查

2.1、检查液压油箱油位,液压油位应处于油标零刻度和满刻度之间为正常。

2.2、检查液压系统管路及附件密封性。

2.3、检查工作制动、紧急及停车制动是否可靠。

2.4、检查各操纵杆是否灵活并处在中位。

2.5、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2.6、启动前应将换档手柄处在中位,停车制动手柄处在停车位置

三、机车启动操作

进行“出车前检查”确认各部均属正常后启动发动机,检查各仪表指针是否正常,各照明设备的工作情况,低速运转中倾听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

发动机起动后应在600-750转/分进行暖机,发动机水温不低于55℃,机油温度不低于45℃,并密切注意发动机仪表的指示(特别是机油压力表,机油压力应大于0.3mpa)和油泵压力,同时检查其它系统有无不正常现象。检查正常,拉动停车制动手柄,解除制动,方可行车。

四、行车作业

1、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发动机机油压力、机油温度、水箱温度。如废气箱水温超过70℃、水箱温度超过95℃,机油压力低于0.2mpa,柴油机会自动熄火;如机油温度超过95℃应停车检查。必须查明原因,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2、由于功率标定为1小时标定功率,在满负荷工作时,机车不得连续运转超过40分钟,当长期连续运行时以使用80%-90%的标定功率为宜。

3、液压油箱油温不得超过90℃。

4、制动液压系统压力不得小于10mpa。

5、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转向油泵压力为12.5±0.5mpa,变速系统压力过低, 变矩器、变速箱易损坏。

6、应注意发动机工作情况,若发现有不正常的声音和振动,应停车检查。

7、应注意发动机皮带工作情况,若发现皮带伸长松弛,应调整皮带张力。

8、发动机不得长期在怠速下运转,也不允许在冒黑烟的情况下运转。

9、无轨胶轮车在下坡行驶时,严禁用高速档,不容许柴油机熄火滑行。

五、停车时应注意:

1、防爆无轨胶轮车在停车时应逐步减少柴油机负荷降低转速。

2、在车停驶后柴油机熄火前,应低速运转2-3min,使柴油机逐渐均匀冷却。

3、停放时,应拉起手制动手柄,确保驻车制动;在下坡道和平路上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倒档;在上坡道停车时应将换档手柄置入一档。

4、井下无轨胶轮车装卸货物必须制动锁车,但不得熄灭灯光。

5、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允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汇报调度室或车队,通知其他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六、停车操作

发动机停止运行前,应先在800-1000转/分运转几分钟,以便各部均匀冷却,(冬季温度低于-5℃)停车后应及时拧开发动机所有放水阀,放完冷却系统中全部积水,防止机件冻裂。如水中已加入防冻液,则不必放水,井下无轨胶轮车无作业任务时必须停放在换装硐室,严禁随意停靠,冬季地面停放车辆应入库。

七、停车后检查保养

1、检查发动机油底壳油面及清洁情况,若发现油面过高并且变稀,要找出原因予以排除。

2、检查油管、水管有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3、检查变矩器、变速箱、齿轮泵、转向器、前后桥的固定密封及有无过热现象。

4、检查轮辋螺栓、传动轴螺栓以及各销轴的固定是否松动。

5、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6、每周向各黄油嘴压注钙基润滑脂,圧注标准为润滑脂刚刚溢出黄油嘴为准。

八、其他操作

液压系统各系统的压力值在出厂时已调定,不得随意改动。液压油应保持在游标显示的油位之间,需要加油时必须从加油口的滤网上加入,要求使用同一牌号的液压油(46#抗磨液压油)。如果换油必须全部更换。当本车发生故障需要移动时,可使用手动加油泵解除前后制动。

九、拖车时应注意:

当因故障原因不能起动发动机,要用另外车辆牵引本机时,需先将换档手柄处在中位,松开停车制动器解除停车制动,然后用钢性牵引杆牵引。

十、 注意事项:

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2、不得倒车行驶,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做到时,必须有人指挥。

3、液压系统的液压油必须清洁(加油时用带有6u的过滤器液油车过滤后加入液压油箱)。

4、发动机启动时,前进后退换挡手柄一定要处在中位(无负荷启动),发动机启动后,空运转,当压力达到后解除停车制动后进行起步行驶。

5、除发生紧急情况外,其他时候不得在行车时使用紧急及停车制动,否则会导致该部件损坏。

6、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至5km/h并鸣笛。

7、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水平巷道不小于50m,斜巷不少于100m。

8、无轨胶轮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测定标准为:3吨无轨胶轮车20km/h行驶时,最大制动距离为4m;8吨无轨胶轮车20km/h运行时,最大制动距离为5m。

9、严禁司机超载运行,保证车辆按照相关的维护日程进行良好的维护。

10、每个司机接班后,首先要检查所有的控制、仪表和制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严禁行驶车辆,并及时配合维修工维修。杜绝车辆带病运行。保证所有的门、板、和盖安全可靠或关闭好。

11、若在上、下坡停车时,一定要在轮胎前或后加楔垫楔住,楔垫必须随车携带。

12、进行日常检查后,标出并报告损坏及发生故障的部位。

13、对所有的损坏和故障被修理和排除后才能进行操作。

14、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进行调节和维修。

15、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16、进排气栅栏间隙不得大于0.5mm。

17、进排气各防爆结合面要保持平整,光滑,不允许有磕碰,滑伤现象。

18、严禁在没有水箱盖的情况下在井下行驶,以防煤尘进入防爆补水箱内堵塞管路。

19、排气防爆栅栏要经常清洗,否则会降低柴油机的输出动力。清洗时必须在柴油机停机时进行,先用扳手拧松固定排气防爆栅栏的螺栓,然后取下排气防爆栅栏,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后再安装上,并拧紧固定螺栓。

20、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拆掉各保护阀开动车辆。

21、车辆停止使用时要关闭驾驶室中的电源开关,停止使用超过2小时时,必须关闭电源箱上的总开关。

22、当柴油机噪声大于90db时,驾驶人员应采用耳塞等防护用品。

23、车辆会车时注意:

(1)设置或指定会车硐室(地点),非会车地点禁止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巷帮的距离都不得小于0.5m。

(4)无轨胶轮车在会车时,应遵守轻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则。

24、所有井下行驶的无轨胶轮车,有限速牌板时,必须按照限速牌规定速度行驶。

25、井下载物无轨胶轮车,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

26、胶轮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要确保货物绑扎牢固,严禁超载、若运送超高、超宽、超长货物,必须根据相关巷道行驶路线和实际情况制定措施,严禁人物混装。

27、胶轮车在运送大件、重件设备材料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装载重量的均匀分布。

(2)装卸地点的工作条件。

(3)运输线路状况。

(4)装卸顺序与安装顺序等。

28、运送大型设备(如液压支架等)或车辆倒行,影响司机视线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9、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经有人员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笛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否则不得通过。

30、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均不得违反这些依据。

31、严禁用胶轮车顶拉其他车辆。当有胶轮车中途因故障死车,需用胶轮车牵引拖车时,需有专项措施并安装专用的拖车装置。

32、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手把)的正确姿势,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伸出车体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当进入或离开驾驶室时不得把方向盘当作扶手。

33、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检查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起动。

34、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放时离开司机室。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35、司机必须保证停车时和离开司机室前,通过操作方向盘次数,释放方向盘内积聚的液压并释放停车制动回路的压力,避免突然释放。

36、司机操作中应做到:

(1)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来选择相应的车辆及车厢。

(2)严格执行本规程对各类胶轮车行驶速度的限制。

(4)车辆上坡不准曲线行驶,下坡不准脱档滑行。

37、胶轮车遇故障停车时,按下列内容检查:

(1)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是否过高。

(2)机油压力失压。

(3)发动机温度过高。

(4)液压油温过高。

(5)液压油油位过低。

(6)尾气排放温度过高。

当排除以上因素时,司机必须立即向区队或调度室汇报处理。

第8篇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

煤磨系统防火防爆操作规程

(一)巡检、修理应做到

1、严格巡检 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在设备停止运转时,也必须坚持巡检。

1)煤及煤粉是否外漏外逸,有无煤粉堆积现象,车间内是否有明火。

2) 是否有因为轴承摩擦,螺旋输送机的叶片与壳体摩擦等原因而引起设备发热。

3) 检查润滑油量。

4) 防爆阀阀片是否破裂。

5)检查各溜槽是否堵塞。

6)检查co2防灭火系统压力、阀门、控制系统等是否完好。

2、巡检中的注意事项:认真清扫

1)注意不要使楼板、地面、设备上的煤粉再次飞扬。

2)不要用压缩空气清扫地面、设备(转子称除外)。

3)长时间停车后,设备内部的煤粉应全部清扫干净。

4)不要让带有油污的棉纱等混在煤或煤粉中。

3. 杜绝明火 煤制备区域内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吸烟;不准在车间内进行气割、气焊、电焊及使用产生火花的砂轮,必须使用上述工具时,应办理相关动火许可手续并彻底清扫周围的煤及煤粉,对实施焊割的设备或溜子等必须清扫内部、外部的煤及煤粉,同时对相邻的设备进行同样的清扫。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水源、隔燃物等,做好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要随时检查验证。

4.会正确使用co2防灭火系统。

5.长时间停机检修时(预计三天以上),要将煤粉仓所有的收尘管道阀门、气动闸板阀、压缩空气等全部关闭(尤其是气动闸板阀要插上销钉进行机械锁死),以保证煤粉仓与空气隔绝。

(二)中控操作应做到

1.严格控制温度

1) 磨机入口温度小于300℃。

2) 煤磨出口气体温度应经常保持在65~85℃,不超过90℃。

3) 煤粉仓内煤粉的温度控制在75℃以下当温度升高,超过80℃时就报警,向煤粉仓内喷入co2气体。

2.严禁操作

1) c1出口氧含量小于8%时,才能开磨。

2) 短期停车后开车时,应先启动排风机将煤磨、袋收尘器等设备及管道中可能产生的爆炸气体全部排出。

3) 把煤磨、袋收尘器及输送设备里的煤粉全部排出后才能停车。

4) 预计停车时间为三天以上时,煤粉仓中的煤粉要排空,停车十五天以上时,原煤仓中的原煤也要排空;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排空,在停车期间要时刻监视煤粉仓、原煤仓温度,发现异常升温立即联系采取措施并汇报。

5) 磨机停车前,应先将出磨温度降到60℃以下。

6) 原煤输送设备(定量给料机及锁风阀)紧急停车时,煤磨出口的气体温度不得超过90℃;当停车时间超过10分钟时,按正常情况下的停车操作顺序进行系统停车

第9篇 高层建筑施工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工单位各级领导要重视施工防火安全,要始终将防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将防火工作列入高层建筑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五同时中交施工任务的同时要提防火要求,使防火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2)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上到下建立多层次的防火管理网络,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高层建筑工程施工防火的目标和任务,使高层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得到组织保证。

3)高层施工工地要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多单位施工的工程要以甲方为主,成立甲方、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等参加的联合治安防火办公室,协调工地防火管理。领导小组或联合办公室要坚持每月召开防火会议和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认真分析研究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4)现场要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都要有一名义务消防员为班组消防员,负责班组施工的防火。同时要根据工程建设面积、楼层的层数和防火重要程度,配专职防火专职消防员、专职动火监护员,对整个工程进行防火管理,检查督促、配置器材和巡逻监护。

5)高层建筑必须制定工地的《消防管理制度》《施工材料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责任制,明确工程各个部位的动火等级,严格动火申请和审批手续、权限,强调电焊工等动火人员的防火责任制,对无证人员、仓库保管员进行安全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或禁止吸烟。

6)对参加高层建筑施工的外包工队伍,要同每一支队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详细进行防火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针对木工操作场所,明确操作人员对木屑、刨花等做到做日清,涂装等易燃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准在更衣室等场所乱堆乱放,力求减少火险隐患。

7)高层建筑工程施工材料,有不少是从国外进口的,属于高分子合成的易燃物品,防火管理部门应责成有关部门加强对这些原材料的安全管理,要做到专人、专库、专管,施工前向施工班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实行限额领料、余料回收等管理制度。

8)施工中要将易燃材料的施工区域划为禁火区域,安置醒目的警戒标志并加强专人巡回检查。施工完毕,负责施工的班组要对易燃的包装材料、装饰材料进行清理,要求做到随时做、随时清,现场不留任何火险隐患。

9)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焊割方面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每项工程都要划分动火级别。一般的高层动火划分为二级、三级,在外墙、电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穿到底及登高焊割,均应划分为二级动火,其余所有场所均为三级动火。

②按照动火级别进行动火申请和审批。二级动火应有施工管理人员在4天前提出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动火期限一般为3天。复杂危险场所,审批人在审批前应到现场察看确无危险或措施落实才予批准,准许动火证要同时交焊割工、监护人。三级动火由焊割班组长在动火前3天提出申请,报防火管理人员批准,动火期限一般为7天。

③焊割工要持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动火证进行操作,并接受监护人的监护和配合。监护人要持动火证,在配有灭火器材的情况下进行监护,监护时要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④复杂的、危险性大的场所焊割,工程技术人员要按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焊割工必须按照方案进行动火操作。

⑤焊割工动火操作要严格执行焊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重点部位器材配置分布要合理,有针对性,各种器材性能要良好、安全,通信联络工具要有效、齐全、完好。

第10篇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本规程中所指的防爆电气设备为煤矿现用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移动变电站,手动防爆开关。凡从事以上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均应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车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接地。

第三条:车间内的配电盘附近严禁挂衣物,工具。配电盘上的各种电压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配电盘上要有明显的触电危险的警示标志,配电盘的电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第四条:设备检修完毕送电试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如在试验中需要工作应停电,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临时工作中断恢复工作或每班工作前,必须重新验明无电和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第六条:设备喷漆时要严格按照《喷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第七条:工作中起吊搬运设备时,一定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第八条:要正确使用各种仪表,测量前要核对测量项目是否相符,量程要高档开始,逐渐旋转到合适的量程。万用表不用时要将旋转开关拔到交流电压最高档。

第九条:工作中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危险,并进行人工呼吸急救。

第十条:所有检修设备的防爆面必须符合部颁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对防爆性能的要求。

第11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2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6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7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三、操作准备

第8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它用具。

第9条 在起、拉、吊、动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0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1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四、操作顺序

准备工具、材料、配件-设备拆卸-详细检查内部损坏程度-进行检修检验-检验完后装盖-试运转

五、正常操作

第12条 折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作业。

第13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操作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件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4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头、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5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现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6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7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18条 防爆电气设备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19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和标志牌。

第20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第21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1、防爆电机的检查:

(1)电机外壳不得有裂纹、开焊与变形,零配件无损坏。

(2)电机用的坚固件齐全,螺丝不滑扣。

(3)转子里外不盖无损坏。

(4)轴承不应有裂纹、脱皮、点蚀、变色和锈斑。

(5)定子铁芯、绕组表面应清洁,绕组绝缘,不应有明显损坏及老化现象。

2、防爆开关的检查:

(1)防爆开关的各部件无损坏,外壳无变形。

(2)隔爆开关内部若有锈蚀,须涂耐弧漆。

(3)检查停开按钮、手把轴,检查隔爆面磨损情况,并查验间隙应符合gb3836标准。

(4)检查线柱、绝缘垫衬,其配合间隙符合gb3836标准。

(5)接触器传动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其技术数据符合质量标准。

(6)隔爆面间隙、粗糙度、隔爆面长度符合gb3836标准。

(7)隔爆开关正反向刀闸合到位,接触面积在75%以上。

第22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到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3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填写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4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姓名。

第25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12篇 矿用防爆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fbdyno.6.3/2×45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对局部通风机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合格证后方可操作设备,否则不允许检修通风机设备。

2.局部通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熟记局部通风机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应熟悉通风机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

4.局部通风机在运行期间,加强巡回检查,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起动前检查风电闭锁完好情况,启动后应监听风机运转声音一段时间,出现异常声音及时处理

二、进入现场

1.局部通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自己工作环境,对煤尘、噪音、顶板等可能存在的危害有着充分的认识,有熟练的操作技能。

2.操作时必须佩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三、.操作准备

1.仔细检查风机各紧固件有无松动,如有松动及时紧固。

2.检查风机、风筒有无漏风现象,如有应及时进行处理。

3.检查配电装置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

4.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内不应堆有杂物

5.检查风流通道中是否有杂物,风叶有无堵卡现象,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四.操作过程

1.启动先将开关隔离手把合到正转位置,按下起动按钮风机运转。

2.风机运转中,要经常巡视风机运转情况,风电闭锁工作情况。

五.完成操作

1.停风机时,必须有停风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撤出人员后方可停机。

2.停机时,按下组合开关停止按钮。

3.将开关隔离手把打到零位。

六.离开现场:

1.设备卫生必须清理干净。

2.交接班时风机存在的问题和运行情况必须向下个班交接清楚,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3.离开现场需对本班存在的危害因素向下个班交接清楚。

七.违反操作标准及可存在的危害

1.运转中不得用手触摸回转机件,小心受伤。

2.检修风机时,检修工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3.停风机时,必须有停风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撤出人员后方可停机。否则会造成人员伤害和其它损失 。

4.风机20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以防发生瓦斯着火或瓦斯爆炸事故。

安全警告:

1.每台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局部通风机编号、管理人姓名、风筒长度、周围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有效风量等。

2.局部通风机应断续启动,不要一次启动,以防止风筒脱节脱落。

3.维护人员每班至少要检查2次风筒,发现有脱节、挤压、扭折、破裂、脱挂及漏风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4.局部通风机在正常运转时,不准随意停机

5.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

6.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

7.风筒拐弯处必须用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8.风筒吊挂要靠顶靠帮,并要保证平、直、紧、稳,避免车刮。

9.局部通风机必须指专人进行管理。

第13篇 防爆灯安全操作规程

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的构造、性能、特点,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后方准使用。

2.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充电,因电池电量不足导致灯光亮度不够时,应给灯具补充充电12—16小时。

3. 不同型号的防爆灯所配用的充电器不通用,充电时必须使用匹配的充电器。

4. 经常检查并保证提手和电池盒盖,开关、电缆线头及充电器插座等处结构性结合紧密,以增强防水、防爆、抗冲击能力。

5. 更换光源,拆卸透明件时需使用专用工具,充电或拆卸灯具必须在安全场所进行。

6. 严禁随意拆卸灯头和电池盒及其他密封结构件。

第14篇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期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第9条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扩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严格实行不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恶霸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各件必须更换。

第17条选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了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杂物。

第21条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式逻辑项内容。

第27条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15篇 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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