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安全操作规程
土方工程是建筑施工的重要环节,涉及开挖、运输、填筑等多个步骤,确保安全至关重要。以下是土方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1. 工程勘察与设计
- 确保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查,了解土壤性质、地下水位等信息。
- 设计合理的开挖方案,包括坡度、支护类型等。
2. 开挖作业
- 开挖应自上而下,严禁掏底开挖。
- 设置安全边坡,保持稳定。
- 遇到地下管线、文物或其他障碍物时,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3. 支护与防护
- 根据地质条件选择合适的支护方式,如挡土墙、锚杆、土钉等。
- 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 机械设备操作
- 作业前检查机械设备性能,确保完好无损。
- 操作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 机械作业时,周围不得有无关人员。
5. 雨季施工
- 预防雨水冲刷,采取临时排水措施。
- 下雨期间暂停开挖,防止土体松动引发事故。
6. 运输与填筑
- 土方运输过程中,确保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
- 填筑时应分层压实,防止滑坡。
7. 应急预案
- 制定应急救援计划,定期演练。
- 现场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急救设备。
土方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事故风险,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可以预防因不规范行为导致的塌方、滑坡等事故,维护工地秩序,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 每位员工必须熟知并遵守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法。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 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必须佩戴齐全。
4. 在特殊天气或地质条件下,应暂停作业,确保安全。
5.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执行规程。
6. 保持良好的沟通,遇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因信息不畅引发的危险。
以上土方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为施工团队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每个员工都应承担起安全责任,共同构建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
第1篇 掏挖运输土方安全操作规程
(1)挖土人员应在管内进行掏挖作业,每次掏挖量:砂质土20cm,粘性土50cm。严禁超挖。
(2)穿越铁路、河流、公路、构筑物等地段,管前掏挖量必须符合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列车通过顶进段铁路时严禁掏挖作业。
(3)管径大于2000mm时,人工掏挖应采取台阶法作业。
(4)作业时发现土体稳定性较差、有坍塌先兆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5)作业时作业人员遇呼吸异常,有异味或发生流砂、渗水、塌方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管外,立即报告上级。
(6)顶进长度超过$(+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7)管内照明线路及其他设备必须紧靠管壁装设。
(8)用卷扬机水平牵引运输土车时,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挖土人员的指挥。
(9)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应检查土车的四个吊点,并将个吊钩挂好。吊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坑底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后方可起吊土车,并用长绳控制,土车在平台落稳后方可摘钩。
(10)必须经常检查吊索具、地锚、制动装置,确认安全。
(11)坑内、管内的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潮湿时应用12v。
(12)卷扬机牵引小车运行时,管内严禁人员进出,严禁人员乘小车进出或上下。
第2篇 人工挖土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挖掘土方时,必须由上往下进行,禁止采用掏洞、挖空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2多人同时挖土操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禁止面对面进行挖掘作业。
3用十字镐挖土时,禁止戴手套,以免工具脱手伤人。
4挖掘土方作业中,如遇有电缆、管道、地下埋藏物辩识不清的物品,应立即停止作业,设专人看护并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严禁随意敲击、刨挖和玩弄。
5基坑、基槽的挖掘深度大于2m时,应在坑、槽周边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6深基坑挖土时,操作人员应使用梯子或搭设斜道上下,禁止蹬踏固壁支撑或在土壁上挖洞蹬踏上下。
7从基坑、基槽内向外抛土时,应抛出离坑槽边沿至少1.0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8深基挖土时,应按设计要求放坡或采取固壁支撑防护。
9在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作业时,除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还应在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10作业中,作业人员不得在阶坡及深坑和陡坎下休息。作业时,应随时观察边坡土壁稳定情况,如发现边坡土壁有裂缝、疏松、渗水或支撑断裂、移位等现象,作业人员应先撤离作业现场,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在斜坡面上挖土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坡面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必须先清除较大石块,在清除危石前应先设置拦截危石的措施。作业时,坡下严禁车辆行人通行。
12在滑坡地段开挖时,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在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13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为:电杆1.0~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插标杆示警。
14在公共场所如道路、城区、广场等处进行开挖土方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四周设置围栏和护板,设立警告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3篇 土方安全操作规程
6.3.1施工前,按照正式批准的设计位置,与有关部门办好挖掘手续,并与有关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工厂、学校、机关等部门取得联系,做好随工安全宣传工作,劝告居民教育小孩不要在沟边或沟内玩耍。
6.3.2 在开始挖土时,须在两端放设标志(如:红旗或红灯、红绳索等),以免发生危险。
6.3.3人工开挖土方、沟或路面时,相邻作业人员间必须保持2米以上间隔。
6.3.4流砂、疏松土壤在沟深超过一米时,均应装置护士板。一般结实土壤,其侧壁与沟底面所成夹角小于115度者,须装置护土板。挖沟与装置护土板须具体情况配合进行,工作人员不得相距太近,以免发生意外。
6.3.5如果挖交叉地沟或者挖填平的老沟,而填土未觉落坚实者,在两沟互相穿通之处,必须支撑特别牢固。
6.3.6挖沟时如发现在挖沟地区有坑道枯井,应立即停止进行,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6.3.7在斜坡地区内挖沟时,须防止由于有松散的石块、悬垂的土层及其他可能坍塌的物体滚下,而发生危险。
6.3.8挖沟时,对地下各种障碍物,如电力线、上水、下水、煤气、热力、防空洞以及非通信行业的通信电缆等,应做如下处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1)在施工图纸上标有位置高程的地下设施,当挖到接近其30厘米时,应采用铁铣轻挖。机构化挖沟时,遇到这种情况,应停止机械作业,采用人工挖掘。
(2)没有标记明确位置高程的,但已知有地下建筑物时,应事先指定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探挖。
(3)在挖沟时突然发现地下建筑物,如古坟和不能识别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处理。不得将其损坏,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4)挖出地下任何管线时,应与沟上横架足以负重的元木或工字钢和适当的木板包托,用综绳或铁线吊起以防沉落。
(5)如遇有污水、雨水管道有漏水,应予封堵,难以一时修复的应以木板油毡做临时过渡流水槽,引至沟外下水道去。在工作中臭味太大时应戴口罩。
(6)如遇有上水管漏水、煤气热力管道漏气,特别是有毒的、易燃的气体管道出现障碍时,应及时请求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7)如遇有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出现意外故障,也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8)在以上各种管线障碍未修复前,工地负责人应指派专人维持现场停止工作,防止意外中毒、触电等事故发生,待修复后,吊装牢固,方可复工,并加标记,防止其他人员乱动。
6.3.9由地沟坑内抛出土石于沟外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防伤人伤物:
(1) 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有人的沟内。
(2) 不应堆积过高,并须有适当的坡度。
(3) 及时运清行人要道及妨碍交通之外的土石。
(4) 注意周围情况,不得乱扔工具、石子、土块。
(5) 从沟中或土坑向上掀土,应注意沟、坑上边是否有人;沟坑深在1.5米以上者,须有专人在上面清土,清除之土,应堆在距离沟、坑边沿60厘米以外之处。
(6)所挖出的土与石块,不得堆在沟边的消火栓井、邮政信筒、上下水道井、雨水口及各种井盖上面。
(7)挖掘土方石块,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时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8)在靠近建筑物旁挖土方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采取支撑办法无法解决时,应拆除容易倒塌的房屋墙壁等等。
6.3.10挖沟后,须视需要,在里弄口、机关、市民等门口及时搭临时木桥或钢板等,维持交通。所搭各种临时便桥,必须事前检查,不得有断裂移动情况,并充分估计不会有压断的可能。支搭以后,每日应由专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行便桥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3厘米,板宽不得小于60厘米。
(2)通行人力小车的便桥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板宽不得小于150厘米。
(3)通行机动车的便桥厚不得小于10厘米,或采用钢板,一般应在板下加设横档,必要时用铁钩或铁线连牢。
(4)搭各种便桥的木板间隔不得大于1厘米,两端均应延长50厘米以上,如沟壁土质松软,应视具体需要加长木板,并贴在地面上。
(5)繁华地区,便桥左右加设档板和明显标志。
6.3.11在旧有人孔处改建与增添新人孔或新管道时,严禁将人孔中的电缆损坏。必要时,应加横杆悬吊保护。
6.3.12回土的一般要求:
(1)回土打夯时,注意平稳,用力均匀。电动打夯机,要用橡皮绝缘线,夯机不得碰伤电源线。使用内燃打夯机时,要防止喷出的气体及废油伤人。
(2)对原有的地下建筑物,回土时不得将其损坏。
第4篇 人工挖土方安全操作规程
1 挖掘土方时,必须由上往下进行,禁止采用掏洞、挖空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2 多人同时挖土操作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禁止面对面进行挖掘作业。
3 用十字镐挖土时,禁止戴手套,以免工具脱手伤人。
4 挖掘土方作业时,如遇有电缆、管道、地下埋藏物或辨识不清的物品,应立即停止作业,设专人看护并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严禁随意敲击、刨挖和玩弄。
5 基坑、基槽的挖掘深度大于2m时,应在坑、槽周边设置防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第三章的有关规定。
6 深基坑挖土时,操作人员应使用梯子或搭设斜道上下,禁止蹬踏固壁支撑或在土壁上挖洞蹬踏上下。
7 从基坑、基槽内向外抛土时,应抛出离坑槽边沿至少1.0m,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8 深基坑挖土时,应按设计要求放坡或采取固壁支撑防护。
9 在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作业时,除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还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10 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在阶坡及深坑和陡坎下休息。作业时,应随时观察边坡土壁稳定情况,如发现边坡土壁有裂缝、蔬、渗水或支撑断裂、移位等现象,作业人员应先撤离作业现场,并立即报告施工负责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11 在斜坡面上挖土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墙面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必须先清除较大石块,在清除危石前应先设置拦截危石的措施,作业时坡下严禁车辆行人通行。
12 在滑坡地段开挖时,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在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13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为:电杆1.0-1.5m,拉线1.5-2.5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14 在公共场所如道路、城区、广场等处进行开挖土方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四周设置围栏和护板,设立警告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5篇 掏挖、运输土方安全操作规程
(1)挖土人员应在管内进行掏挖作业,每次掏挖量:砂质土20cm,粘性土50cm。严禁超挖。
(2)穿越铁路、河流、公路、构筑物等地段,管前掏挖量必须符合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列车通过顶进段铁路时严禁掏挖作业。
(3)管径大于2000mm时,人工掏挖应采取台阶法作业。
(4)作业时发现土体稳定性较差、有坍塌先兆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5)作业时作业人员遇呼吸异常,有异味或发生流砂、渗水、塌方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管外,立即报告上级。
(6)顶进长度超过$(+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7)管内照明线路及其他设备必须紧靠管壁装设。
(8)用卷扬机水平牵引运输土车时,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挖土人员的指挥。
(9)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应检查土车的四个吊点,并将个吊钩挂好。吊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坑底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后方可起吊土车,并用长绳控制,土车在平台落稳后方可摘钩。
(10)必须经常检查吊索具、地锚、制动装置,确认安全。
(11)坑内、管内的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潮湿时应用12v。
(12)卷扬机牵引小车运行时,管内严禁人员进出,严禁人员乘小车进出或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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