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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检查

1. 检查燃油量,确保充足。

2. 查看机油尺,确认油位在正常范围内。

3. 确认刹车液、冷却液无泄漏,液位适中。

4. 检视轮胎气压,保证行驶稳定性。

5. 确保灯光、信号灯、雨刮器功能正常。

二、驾驶中注意事项

1. 系好安全带,调整座椅和后视镜。

2. 启动车辆时,踩住离合器,挂空挡,再打火。

3. 行驶中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紧急刹车。

4. 观察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

5. 遇到路口,提前减速,观察路况。

6. 雨雪天气,降低车速,增加刹车距离。

三、行车途中应急处理

1. 车辆故障,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2. 遇到紧急情况,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再处理车辆问题。

3. 发生事故,保持冷静,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四、停车操作

1. 找到合适的停车位,避免妨碍他人。

2. 停车前,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3. 停车后,拉起手刹,挂入停车挡。

4. 关闭所有电器设备,锁好车门。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护驾驶员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程,可以培养驾驶员良好的驾驶习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公共道路的秩序和畅通。

注意事项

1. 不得疲劳驾驶,保持清醒状态。

2. 避免酒后驾车,尊重法律,珍爱生命。

3. 驾驶时禁止使用手机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设备。

4.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5. 学习并理解交通法规,不断更新驾驶知识。

6. 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注意速度限制,勿超速行驶。

7. 对于儿童乘客,务必使用安全座椅,并确保其系好安全带。

8. 遇到行人或非机动车,应礼让先行。

9. 在复杂路段或视线不佳时,降低车速,谨慎驾驶。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提供指导,但具体驾驶行为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对。每位驾驶员都应将安全驾驶视为首要责任,时刻保持警惕,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3、遇到《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知。

4、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信号手势。

5、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6、通过有交通指挥信号的交叉路口,机动车左转弯,须紧靠中心点行驶。

7、在未划分交通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必须靠右行驶。

8、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制动器转向器灯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9、机动车的转向器灯光装置失效时,不准被牵引。

10、机动车制动器失效时,不准用软连接牵引。

11、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12、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13、未参加本年度审验的驾驶员,不准继续驾车辆。

14、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15、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6、行驶中驾驶员不准戴耳塞式收音机。

17、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8、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应分别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学习驾驶员证和教练员证。

19、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四米,

20、载物长度未超出后车厢栏板时,不准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栏板不准遮挡牌号、转向灯、制动灯、尾灯。

21、货运汽车挂车、半挂车、平板车、自动倾卸车等不准载人。

22、车辆行驶的基本原则是:一切车辆靠右行驶。

23、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00公里。

24、机动车行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

(1)通过胡同、铁路道口时;

(2)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三十米以内时;

(3)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4)机动喇叭、刮冰器发生故障时;

(5)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被牵引时;

(6)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25、同车道行驶机动车,后车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同前车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

26、机动车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

27、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必须开左转向灯。

28、机动车夜间路灯照明良好的情况遇阴暗天气视线不清时,必须开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

29、夜间没有路灯或路灯照明不良的,须近光灯改用远光灯,但同向行驶的后车不准使用远光灯。

30、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滞不前或减速让行。

31、行驶中遇老年人、残疾人横过道路或儿童在道路上玩耍时,应提前减速,注意他们的安全,必要时停车避让。

32、车辆通过交叉路口,须距路口一百至三十米的地方减速慢行,转弯的车辆须同时开转向灯,夜间须将远光灯改用近光灯。

33、交叉路口右转弯车辆,遇有前方车辆等候放行时,须依次停车等候。

3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遇有行进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时,不准进入路口。

35、车辆通过没有交通标志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36、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辆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37、进入环行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38、车辆通过铁道口,遇有道口栏杆关闭,没有停车线的,停在最外股铁轨5米以外。

39、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40、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41、机动车行驶中,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42、机动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时,须立即报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将车停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须在车身后设警告标志或危险信号灯。

43、机动车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应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

44、机动车在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45、夜间机动车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46、机动车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嗽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边超越。

47、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48、在超车过程中对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9、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50、机动车行驶中,遇后车发生超车信号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并开右转向灯,不准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51、机动车在窄路上不准掉头。

52、车辆临时停车,须按顺序方向靠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应迅速驶离。

53、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4、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交通管理机关斫后处理。

55、ca141型载重汽车,起步时气压不足,应先充气,达到起步气压时再起步。

第2篇 公司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

1.1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1.2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1.3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1.4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1.5作业时,在货物前停下,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1.6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1.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1.8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1.9遵守公司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1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12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翻斗车。

2.1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汽车司机”及“车辆维修钳工”有关安全规定。

2.2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3严禁酒后驾驶,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以免因精神不集中发生意外事故。

2.4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2.5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不准乱动各操纵杆等,防止误碰造成事故。

2.6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停靠在合适的地方并把车刹稳,摘挡熄火。

第3篇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 叉车

1) 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2) 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3) 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4) 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5) 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6) 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7) 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8) 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9) 遵守厂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0) 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 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2) 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 电动叉车

1)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 电动叉车和机动叉车司机均属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开车;

3) 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纵系统、音响信号、灯光、刹车机构一定要完好可靠;

4) 厂区和生活区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10km/h,下坡要减速,厂房内部,出入大门和倒车速度不准超过3 km/h;

5) 严禁超负荷使用。装运货物必须安全可靠,其高度不准超过离地面2m以上,宽度不得超过车厢两侧外廓各200mm,伸出车后的长度不得超过500mm,严禁工件拖拉在地行驶;

6) 有下列情况叉车严禁搭人:

a)进入厂房内;

b)装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c)满载货物的重车;

d)货物高度超过车底1m以上时;

e)无可靠扶手。

7) 下列场所叉车不得驶入:

a)离机床、管道或其他设备的距离小于0.5m处;

b)不能保证安全的场所;

c)易燃易爆场所;

d)道路恶劣和照明不足之处。

8) 运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应严格遵守机动车辆通用安全规程的要求。

9) 有可靠扶手的最多搭人不超过二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搭人)。

10) 严禁开离厂区和生活区。私自开离者,一旦在外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11) 行驶中必须精力集中,做到礼貌行车,坚持中速行车,坚决反对开英雄车、斗气车。

12) 电动叉车每天用完后,要及时充电,充电严格按照有关操作程序进行。

3 翻斗车。

1) 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汽车司机”及“车辆维修钳工”有关安全规定。

2)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 严禁酒后驾驶,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以免因精神不集中发生意外事故。

4) 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5) 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不准乱动各操纵杆等,防止误碰造成事故。

6)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停靠在合适的地方并把车刹稳摘挡熄火。

第4篇 项目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涉水时,如水深超过排气管,不得强行通过,并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并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8、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25mpa时起步,若停在坡道上,气压低于0.4mpa时,不得滑行发动。

9、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10、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上路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m,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2m,超出部分不得触电,并应摆放平衡,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1、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12、 汽车行驶不得熄灭发动机,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车辆停稳后必须采用手制动。

13、雾天及粉尘较大时,应开亮车前黄灯行驶;遇视野不清时,须减速行驶,在弯道、坡道和接班出车时,严禁超车。

14、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此时不准检查维护车辆。

15、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16、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前,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17、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数值鸣笛起步。起步后应按操作要领由慢渐快地加速。

18、汽车在出入工厂、车间、施工现场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19、汽车在厂(场)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道路20公里,进入施工现场、交叉路口、转弯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进入、出厂房、仓库,大门,以及人流密集的区间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20、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低速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21、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运物品。(四超标准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22、停车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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