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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机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重机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安全检查:在操作前,务必对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吊具、液压装置、钢丝绳、信号设备等关键部件。

2. 操作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了解重机的操作方法和安全规程。

3. 环境评估:在作业开始前,需评估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确保无潜在危险如电线、障碍物等。

4. 负荷评估:明确重机的最大负荷能力,避免超载,合理规划起吊物品的重量和分布。

5. 操作指令: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进行指挥,确保操作员和地面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清晰无误。

6. 应急准备:设立应急预案,如突发故障或事故,能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目的和意义

重机操作规程旨在保障作业现场的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保护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减少由于人为错误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生产延误,从而降低维修成本,维持生产稳定。此外,良好的操作习惯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对服务质量和专业性的信心。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务必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衣、防护眼镜和防滑鞋。

2. 不得在疲劳、饮酒或服用可能影响判断力的药物后操作重机。

3. 操作过程中,始终保持警惕,严禁分心或进行无关行为。

4. 起吊物品时,应缓慢平稳,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防止物品摇摆或掉落。

5. 重机在移动时,确保周围无人,避免伤及行人。

6.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7.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8. 在非操作状态下,重机应停放在指定区域,切断电源,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

以上各项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位员工都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重机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等清洁。

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肖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超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 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 ?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7、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8、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9、如遇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大车行走时两侧支腿不同步发生偏移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10、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拉埋在砂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

11、两台超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3米以上。

12、钢丝绳应定期捡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污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落入绳股间隙。

13、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将起重机开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第2篇 工贸企业桅杆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 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 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 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 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稳定性能,夹角小, 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 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均匀地拉 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 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 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

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jgj33-2001第4.7节的规定。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应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 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在起吊满载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 制器。

9.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

第3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检查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检查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1.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3.2.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3.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3.4.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7、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8、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9、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0、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11、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2、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

第4篇 工贸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2的软 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牌。

2.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准超过制造厂的规定。不准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 准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载力。

4.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准小于表11-4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

表11-4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1.5

3.0

4.0

5.0

6.0

7.0

8.5

5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收 紧。车上操作室禁止坐人。

7汽车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进行其他操 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完全收回,放在支架上,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重机除设计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准吊物行走。

8汽车吊试验应遵守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护与保养应遵守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维护与保养》的规定。

9高空作业车(包括绝缘型高空作业车、车载垂直升降机)应按gb/t 9465-2008《高空作业车》标准进行试验、维护与保养。

第5篇 液压伸缩臂轨道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安全技术规程:

1、内燃轨道起重机司机必须接受起重驾驶工作的专业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必须培训合格,有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起重司机必须熟知生产场所的设备、环境、危险因素、作业方法及防范措施。

2、设备操作前,应按照设备自检自修范围内的各项要求进行检查或保养,各维护步骤完成后,确认柴油机在空栽状态下,确保各部件良好后方可操作设备作业。

3、作业前认真检查作业现场、起重机状况,确认良好方可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注意天气情况,大风或雷电时,有可能发生直吊重物摇摆,吊臂被雷击等现象,因此必须严格遵守6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起重机作业条例。

5、进入司机室室前,操持司机室地板、设备、手、鞋无油泥、水、污泥,防止滑倒造成事故。

6、司机离开起重机前,必须闭锁回转机构,关闭电源,以防止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

7、设备运行中发生不良状况或故障时,应立即松开操作手柄停止作业,关闭柴油机,联系设备维修人员,并配合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解决。

二、禁止事项:

1、严禁起重机司机无证(包括操作证过期)操作。

2、严禁起重机司机起机后擅离工作岗位。

3、起重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1超负荷不吊;○2物件未挂牢不吊;○3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信号不明不吊;○4重量不明或物地埋在地下不明不吊;○5靠近带电导线,建筑物危险品时,小于规定的距离不吊;○6吊运的物体上有人或有浮动物品不吊;○7棱角锐利物件未采取衬垫措施不吊;○8吊钩没有对准物件重心不吊;○9吊索夹角超过120度不吊;○10未试吊不吊。

4、禁止用吊钩运送或起升人员,作业人员、维修人员严禁在升起的大臂及吊起的物件下通过、作业。

三、操作规程:

1、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1.1、认真检查作业现场、起重机状况,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各液压系统的阀门是否全部打开、柴油机的冷却水位,机油位及燃油是否满足要求,确认良好方可作业。

1.2、作业前确认力矩限制器是否良好,作业中严禁甩开力矩限制器进行起重作业,由力矩限制器监控起重作业。

1.3、柴油机启动前,必须检查动力间各传动部是否有异物,检查燃油及各部润滑情况是否良好,检查各控制按钮、各手柄、各阀是否在正确位置。

1.4、在开始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特别注意有无其他工程机械、构建物及电气线路等导电体。

2、设备开机程序:

2.1、柴油机的启动,首先用钥匙打开蓄电池电源开关,然后用按压柴油机起动电钮,起动柴油机至稳定转速。

2.2、打开起重机支腿,并确认支腿支撑牢固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力矩限制器上选取适宜的工况。

2.4、开始起重机作业和开始回转操作之前,按下喇叭按钮,以警告位于起重机周围的人员。操作时必须与作业者紧密配合,步调一致。移动和起升重物只应听从作业者所发出的信号进行,但停车信号不论由谁发出,均应立即停车。

2.5、起吊期间,吊载需保持在视野内。若看不到吊载,须保证手语者在视野内。

2.6、如果起重机在非常狭窄地方工作时,最好空载完成所有动作,预先考虑所有能安全灵活的完成起吊工作的动作。从力矩限制器上仔细观测特殊起重工况下的吊臂和臂长。

3、操作完成后的要求:

3.1作业完毕后,落下吊臂,放置好吊钩组,并将各按扭、各阀、开关复位,关闭电源开关。

3.2检查、清扫设备,清理作业现场,现场确认良好,起重机司机确认锁闭起重机驾驶室、机械间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四、维护保养及自检自修范围

1、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构造、性能、传动原理、加工方法和范围。每班作业认真填写《设备点检、运行记录卡》。

2、每周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保证设备机械间及设备外表面清洁。

3、按照内燃轨道起重机润滑标准,定期对机械部件进行注油润滑。

4、每次启机后柴油机必须在中速下运转2-3小时,以便为蓄电池补充电,蓄电池贮存长期不用时,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充电保养。

5、更换或添加液压油时,必须考虑下列各项:无论更换或添加时,必须使用滤油车进行;添加时必须保证相同牌号的液压油(yb-n32抗磨液压油或10号航空液压油);油箱用不锈钢制成,换油时,禁止使用棉丝清洁,但可冲洗;定期从排污口排放水分及杂质;必须使用建议牌号,质量优良的液压油。

6、液压油进行循环过滤的周期一般为三个月一次;每半年清洗一次起重机上的滤油器,并将纸质滤芯更换;每两年或三年对系统的液压油进行彻底更换。

7、每次作业前目测钢丝绳,绳股不能有任何松散及断丝、断股现象。要经常润滑,建议用钢丝绳专用润滑脂浸透钢丝绳。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设备车间。

8、每日检查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如自行无法处理,及时反馈设备车间。

9、设备进行检修时,操作人员必须跟班检修,按自检自修范围进行工作并积极配合设备维修人员作业。

第6篇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说明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说明

一、作业前检查和起动

1. 起动前检查:

(1)各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液压油等均应充足;

(4)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2. 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规定起动发动机。

3. 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批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履带起重机工作前注意事项

1. 起重机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枕木垂直于履带垫实,地面不平时应事先加以不整。

2. 起重机必须有音响清晰的喇叭或铃等信号。

第7篇 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应在乎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4.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 33—2001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5.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作业时,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7.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8.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9.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

10.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1.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2.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3.起重机上下坡道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1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6.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8.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进行指挥。

19.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0.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21.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22.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23.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木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第8篇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检修。

三、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四、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五、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六、起吊最大或接近额定重量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和不平时应采取措施。起吊时的一切动作应以缓慢的速度进行,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七、吊物行走时,地面应坚实平坦,起重臂应在履带正前方,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米,回转机构、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禁止作运输机械使用。

八、空车行走转向时不得过快过急。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九、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

十、起重机行走时。避免在松软或不能承受重压的管、沟、地面上行驶,以防翻倒或压坏管、沟。如果必须通过,应在地面上铺上结实的木板。

十一、起重机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

十二、工作完毕后,应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尽。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

十三、履带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第9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4

三. 停机后检查

3.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3.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 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第10篇 随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 只有经过培训才可以操作起重机,操作人员在起重机运转时不得离开控制台,未经操作人员允许不能进入起重机的操作范围,禁止在起重物下站人,禁止用起重机提升人。

二、 操作时严禁两种机构同时动作,被起吊物不能超出起重机载荷图所标定的载荷值。

三、 不准带角度起吊载荷,确保载荷安全牢固;不准拖拉或斜拉载荷,不准吊埋在地里或冻结在地上的重物;载荷刚离开地面时,要确保载荷在行进方向没有障碍。

四、 在起重地区在高压线的上方要保持最小5米的距离。

五、 操作起重机的场地地面必须坚实、平整,倾斜度不在于1:20,工作过程地面不得下陷,若必须在松软或塌下去的地面上时,一定要在支腿和地面之间放一块支撑板(如木块、铁板等)以增大承载面积。

六、 操作环境温度应为-25度~55度之间,在闪电、雷雨天气或风速大于6级风的情况下不准使用起重机。

七、 开始提升操作前,一定要检查提升装置是否完好,货物一定要固定牢固,起重机锁紧装置要锁紧。

八、 起重货物时的吊绳(缆)夹角不宜太小或太大,最大不宜超过120°,否则吊绳承受的拉力太大易断裂,角度太小则使吊绳太长。

九、 操作完毕后,在移动车辆之前,起重机必须完全缩回并锁定。

第11篇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设备的完好性,按下总控制按钮,进行相应的试灯试报操作,发现有问题、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反馈和报告。

2. 学员在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打开起动装置,起动电阻,配电盘等进行检视,禁止在任何部件进行润滑。

3.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时,应选择维修模式进行操作,电器设备本身应该断电。

4.在运行中,发现起重机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故障原因,不能开车。

5.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能依靠“限位开关”停车,以免限位开关失效,发生事故。紧急停车时,如发现停不下来或控制失灵,可先拉下紧停开关,再拉下空气断路器,切断电源,待处理好事故再恢复运转状态。

6.停车操作时,遇突然停电,应拉下总闸刀,各操作手推到零位,通电后再按开车步骤开车。

7.停止操作前,吊具必须升至安全位置,小车停放在大梁中央,切断电源,停车等待。

8.工作完毕,离开驾驶室,必须切断紧急开关,拉下电源总闸刀,各控制开关放在零位。

第12篇 通用桥式起重机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发操作证者,方可上岗进行独立操作。

2 操作前,应检查行车、吊具(吊钩、吊环、钢丝绳、链条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负荷使用;操作系统、信号、限位开关、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确认无疑后,方可进行工作。

3 吊钩工件时要挂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严禁有行人,

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用人作配重。开车前,必须仔细观察上、下、左、右及楼梯周围有无行人和其他障碍物,并先响铃,无异常才能行车。

4 在吊运工件时精力要集中,听从地面专人按规定的手势的讯号指挥;操作时他人不得乱发信号(紧急情况下例外);开车运行时要发出警号,使下面的人员知道运行的方向;不得同时开动正付卷筒的两个吊钩;若在翻箱、翻工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5 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6 吊运工件,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时必须平稳,方可松钩。

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车梁架或小跑车上,以防掉下伤人。

8 吊车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从 人和设备上通过。行进速度不得过快,保持平稳。

9 在吊运笨重工件时,禁止同时进行纵、横或升、降动作。

10 有下列情况,司机应发出音响信号:

1)吊车起重时;

2)开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时;

3)吊件接近地面人员时;

4)吊重物过高时。

11 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1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者有权拒绝吊运: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13 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司机决不能离开司机室,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4 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15 工作中,突然发现钢丝绳磨损增大,从滚筒上滑落、扭结以及掉进转运装置(齿轮传动)中去时,应立即停车,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16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将吊钩开到一定的高度,将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第13篇 轮胎式龙门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检查作业环境,排除障碍物,取出轮胎下的木楔,放在存放架上。

2、切断起动加热电源和外接电源。

3、起动发动机,检查发电机工作状态,确认正常。

4、进行空车试验,确认升降、行走装置运转正常有效。

5、确认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作业。

第三条作业中:

1、按顺序操作各手柄和开关按钮起动设备,吊箱时,吊具在集装箱上就位后,先将吊具转锁开关关闭(见指示灯显示)后,再动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确认转锁挂牢后,再逐渐加速起升;放箱时,操作程序相同,转锁动作相反,灯光显示不同。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严禁骤起骤停。

3、小车行走要稳,起吊高度要足,避免碰撞;大车行走要鸣警报,注意了望前方通道。

4、严禁吊起集装箱在人员或牵引车驾驶室上方移动或停留。

5、起重机跨距范围内不准行人和非作业车辆停留,否则不准作业。

6、驾驶室外机车上不准站人。

7、风速≥20m/s时,不准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作业要由主管经理批准并制定防风措施。

8、作业中出现故障或断电时,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回零位,司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三条作业后:

1、将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各控制系统。

2、机车应停在规定位置,轮胎前后下好木楔。

第四条上下机注意事项:

1、精神要集中,抓牢扶手,逐级上下。

2、所带物品,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3、作业中,严禁一切人员上下起重机,如确需上下起重机,必须通知司机,待司机停止作业,将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第14篇 轨道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安全技术规定

轨道起重机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按照起重机的一般安全技术规定执行。

二、工作前注意事项

1. 检查走行部分,起重装置、传动装置、照明设备、标志灯、汽笛应完好。

2. 检查各运动和旋转部分及各轴承的润滑与给油装置应良好,并适当给油。

3. 煤、油、水应充足。

4. 气压表、水表、安全阀及给水装置等作用良好。

5. 检查制动装置应灵活可靠,砂箱内应有足够的砂。

三、工作中注意事项

1. 司机于每次开始动作时,应确认车上、车下不得有非操作人员,起重机周围无障碍物,然后鸣笛开始操作。

2. 起重机一切机件的开始动作和制动应缓慢平稳,避免发生冲击,机械正向运转时,不得突然使其倒转。

3. 起吊重物时应按规定使用支腿、支重梁及轨道卡子。

4. 吊重物时,应注意下方及移动方向的前方不得有人,若有人时,应鸣笛,待其离开后再动作。

5. 起重机自力走行或吊车走行时速度应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禁止超速。

6. 起重机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如因特殊情况停放时必须放好止轮器。

7. 禁止起重机在不能保证稳定的不良线路上或道岔辙尖上停放和进行起吊作业。

8. 起重机在曲线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量应降低20%,在曲线上吊货行走时,起重量应降低40%。

9. 禁止起重机在超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坡道上吊货走行。

10. 在同一线路上有数台起重机共同作业时,各起重机吊钩间距不得小于5m,起重机走行时彼此相接近时,应发信号相互警告。

11. 工作中脱轨或发生机件破损时,司机应将吊重物迅速放下。如重物不能放下时,应对重物可能坠落的地方加以防护。

四、工作后注意事项

1.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起,起重臂放落在臂架上,并与轨道中心线一致。

2. 关闭汽门,开放汽缸排水阀,将离合器和各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3. 停放在露天的起重机,应作好防溜措施,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将吊钩固定在轨道上,并派专人看守。

4. 对于有火及有蒸汽压力的起重机需留司机或司炉一人在车看管。

5. 冬季熄火时,应开放所有排水阀,放尽各部存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蒸汽轨道起重机的蒸汽锅炉操作,应按蒸汽锅炉的规定执行。

2. 轨道起重机在线路上运行时,还应遵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有关行车和信号规则,以及《轨道车管理规则》与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第15篇 桥式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司机在操作前,应对起重机作安全全面检查,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性,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起重机司机在操作前中遇有下列情况下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1、超重机在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靠近同层的其他起重机时 ;

3、在起吊或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三、操作中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的手段。

四、严禁吊运的物体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运安全通道移动。

五、操作电磁场收盘或抓夹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 以引起人们重视。

六、起重机司机要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起载不吊;

3、被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被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或其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有棱角的物体未采取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七、在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八、在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的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开到固定的停放位置。

九、电磁吸盘和抓斗式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挂。

十、下班前,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到断路位置,拉下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十一、当有大风时,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倒。

十二、司机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给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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