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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体操作规程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液化气体操作规程

【液化气体操作规程】

液化气体,如液化石油气、液氨、液氧等,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与日常生活中。它们具有高能量密度、易于储存和运输等优点,但也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因此,确保液化气体的操作安全至关重要。

目的和意义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液化气体的存储、搬运、使用和处置过程,以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正常运营,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实现可持续发展。

1. 确保员工了解液化气体的物理和化学性质,避免因无知造成的误操作。

2. 提供标准化操作流程,减少因人为错误导致的安全隐患。

3. 提升企业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潜在危险,提高生产效率。

4. 符合环保要求,防止环境污染。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

- 仔细检查容器无泄漏、损伤或腐蚀迹象。

- 确认操作区域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热源。

- 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和防化服。

2. 存储:

- 存放于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

- 不同种类的液化气体应分开存放,避免混合引发反应。

- 定期检查存储设施,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设备。

3. 装卸:

- 使用专用工具,避免剧烈碰撞。

-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气体过期。

- 在装卸过程中保持容器直立,避免倒置或倾斜。

4. 使用:

- 使用前检查管道连接是否牢固,阀门是否正常。

- 操作时避免气体泄漏,如有泄漏立即关闭气源,疏散人员,并报告给相关人员。

- 定期检测气体浓度,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5. 应急处理:

- 熟知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发生泄漏时,迅速撤离现场,关闭附近气源,避免火源接触。

- 联系专业人员处理,切勿自行尝试。

6. 培训与监督:

- 对所有涉及液化气体操作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 设立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

7. 记录与报告:

- 记录液化气体的接收、使用和废弃情况,以便追踪和审计。

- 对任何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措施。

通过严格执行此操作规程,我们能够确保液化气体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促进企业的稳定运行。务必理解和遵守以上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液化气体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液化气体氨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规定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火车槽车充装作业过程中的控制要求和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证,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火车槽车充装作业全过程。

3.作业要求

3.1火车槽车对好位后方可进行充装作业。

3.2站台管线、设施泄漏以及槽车附件等状况不良,不能充装。

3.3槽车标识不清或不符时,不可充装。

3.4通信联系不畅,消防报警系统失灵不予充装。

3.5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

3.6检查作业现场配置的防护用品应齐全完好。

4.充装作业

4.1调度主要工作

4.1.1铁路公司通过槽车对位后,根据《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油罐车装车委托单》,制定并下达《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

4.1.2通知米克公司液体合成氨库区控制室值班人员。

4.2作业前准备

4.2.1计量工操作

4.2.1.1值班班长或正副班长接到《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拟定并下达《石化事业部计量队作业指导书(票)》。

4.2.1.2根据《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油罐车装车委托单》到达现场核对车号,发现不相符的车卡,通知装卸工报告调度,并对不能装的槽车号,记录于《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油罐车装车委托单》。

4.2.1.3填写《石化事业部计量队装卸车记录》。

4.2.2装卸工操作

4.2.2.1当副队长或正副班长接到《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拟订并下达《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装卸队作业单》。

4.2.2.2当班作业人员接到作业指令后,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携带所需及适用的工具、材料迅速进入作业现场。

4.2.2.3挂起作业禁挂车信号(白天扳红牌、夜间着红灯)。

4.2.2.4与计量工核对确定作业车位、车号。

4.2.2.5检查车台装车工艺管线设备是否良好安全。

4.2.2.6检查气、液相臂前两个排空球阀是否完全关闭。

4.2.2.7检查槽车各系统及安全附件是否良好、安全可用。

4.2.2.8检查槽车制动装置是否锁定坚固。

4.2.2.9与相关部门试通电话、电铃、报警装置等,检查是否正常良好。

4.3作业过程

4.3.1拉下气、液相鹤管内臂锁紧插锁,操作鹤管与槽车气、液相接口对正。

4.3.2接好槽车静电接地装置。

4.3.3分别取下鹤管气、液相臂接头末端盲板,确认垫圈合格后,分别与槽车气、液相接头对接,操作要平稳,均匀对称拧紧螺栓。当遇到特殊情况,如槽车无法对准车位时,可采取经检测合格的软管连接使用(软管由米克公司提供)。

4.3.4对连接的臂位全开气相管站台相应球阀(阀号gg011;gg021…gg271),然后微开气相臂出口相应球阀(阀号gg012;gg022…gg272),检查连接气密性,如有漏,立即关闭气相臂出口相应球阀(阀号gg012;gg022…gg272),处理直至合格。

4.3.5打开气、液相臂之间的相应连通球阀(阀号gg013、gg014;gg023、gg024…gg273、gg274),微开液相臂末端相应球阀(阀号gl012;gl022…gl272),检查液相臂与槽车连接气密性直至合格。

4.3.6经检查鹤管气、液相与槽车气、液相管连接全部合格后,关闭气、液相间的相对应连通球阀(阀号gg013、gg014;gg023、gg024…gg273、gg274)。

4.3.7进行流量计满管操作(操作见流量计操作法)。

4.3.8打开槽车上气、液相紧急切断阀,微开槽车气相球阀。

4.3.9待接到米克公司液体合成氨库区控制室操作人员证实罐车压力与球罐压力平衡后,全开气、液相臂出口球阀。

4.3.10按下绿色请求装车按钮,通知米克公司液体合成氨库区控制室操作人员可以装车。

4.3.11按《石化事业部设备设施巡回检查制度》对作业设备进行检查。

4.3.12当罐车装车量达到流量计设定值时,站台上的自动阀fv301-328会自动关闭。

4.3.13在充装过程中,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认真监视装车流量计ft-301~ft327,如装车量达到设定值时,自动阀fv-301~fv327不能自动关闭(自动阀失灵),则立即关闭现场与该自动阀鹤位上相对应的球阀(阀号gl011;gl021…gl271),严禁超装。

4.3.14槽车装好后,先关闭液相管流量计前与该鹤位上相对应的液相阀(阀号gl011;gl021…gl271),后关闭相对应的管路气相阀(阀号gg011;gg021…gg271)。

4.3.15当最后一个槽车充装好后,通知米克公司液体合成氨库区控制室(2252295)。

4.3.16每装好一辆槽车关闭气液相管球阀后,打开与该槽车对应鹤位相对应的气、液相管线间两个球阀(阀号gg013、gg014;gg023、gg024…gg273、gg274),将鹤管剩余的液体排至槽车,注意观察气相压力表和液相压力表,待两相压力表压力相等时,关闭槽车的液、气相球阀及紧急切断阀。打开该臂排空阀(阀号gg015;gg025…gg275),使鹤管内残留的液体排入排放罐d301,待压力表回零后关闭该排空阀和关闭气、夜相臂末端球阀(阀号gl012、gg012;gl022、gg022…gl272、gg272)。

4.3.17穿插戴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打开液相臂末端放空阀,目测没有气氨排出后,拆开气液相臂与槽车连接法兰,操作时人员要注意站位,拆卸螺栓过程如有氨气、液体排出,应停止拆卸,待压力消除后,方可继续拆除。

4.3.18封好鹤管接头末端盲板。

4.3.19将气、液相臂分别恢复原位并锁上固定销。

4.3.20按下红色复位按钮,通知米克公司液体合成氨库区控制室。

4.4作业结束。

4.4.1清点并收齐作业工具。

4.4.2检查站台设备是否已关好并恢复作业前的良好状态。

4.4.3清理干净现场环境卫生。

4.4.4恢复扳回作业禁挂车信号(白天扳蓝牌、夜间熄红灯)。

4.4.5将作业完成情况向队值班领导及调度汇报,填写《石化事业部装卸队作业记录》。

5.应急措施

5.1发生泄漏事故或故障时,按下黄色按钮,立即停止作业,关闭阀门,一般性轻微泄漏,可由相关人员穿戴好防化服、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进行堵漏,不得将液体合成氨排入下水道。

5.2大量泄漏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往上风向撤离,并报警和向调度及队领导汇报,启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与响应》。

5.3发生人体受到氨气或液体合成氨喷淋时,应立即到安全淋浴洗眼器处冲洗。

5.4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警并向队及调度汇报,撤离现场并执行《石化事业部灭火应急预案与响应》。

5.5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立即将伤者移至有新鲜空气的地方,尽量抢救伤员,同时迅速报告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抢救。

6.相关文件

6.1《石化事业部装卸队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6.2《石化事业部液体合成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3《石化事业部巡回检查制度》

6.4《石化事业部灭火应急预案与响应》

7.相关记录

7.1《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油罐车装车委托单》

7.2《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作业任务书》

7.3《石化事业部计量队作业指导书(票)》

7.4《石化事业部计量队装卸车记录》

7.5《广东湛江港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业部装卸队作业单》

7.6《石化事业部装卸队作业记录》

第2篇 汽车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长途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防晒防雨,悬挂标志。

一、瓶装气体系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装卸时,首先要确认其瓶阀无泄露和瓶体无损伤,其次应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车厢装卸气瓶的部位垫橡胶垫子,以免使气瓶受到撞击或擦伤。低温液化气体系有低温及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及灌卸低温液态气时,首先要确认其阀门无泄露和罐体无损伤,真空度及保冷效果好.

二、装卸的气瓶在确认其瓶阀不泄漏和瓶体无损伤后,为了防止气瓶在途中移位和碰撞,底层气瓶的下面应放置带凹槽的底垫或塞上制动垫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经过山道和坡度较大的桥梁时,还必须用绳索捆扎。

三、气瓶在车上除直径较大、瓶身较短(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顺车厢横向卧放,瓶头均应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车油箱的一侧。气瓶在车上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且不准超过5层,(马车运输摆放不准超过3层)。

四、运输小容积气瓶应将其装入带有松软填充物的箱里运输。

五、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永久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300m3,毒性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100m3,运输同类化学性质液化气体的气瓶容量为30okg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运。

六、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气体的运输里程超过400km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轮换驾驶,以防因疲劳酿成交通事故,危及气瓶安全。

七、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如氧气或氯气与氢气、乙炔气和液化石油气)不得同车运输,氧化性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不准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装在一辆车上,以防止着火爆炸。

八、运输气瓶的车上严禁烟火,严禁在车上吸烟,并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毒防护用具。运输可燃性气体的车辆排气口应戴有阻火器,且保证排气管不出明火。

九、车辆上应有防倾倒、撞击的措施和防雨、防晒的措施,夏季运输气瓶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有遮雨遮阳设备,炎热地区应遵守当地政府关于夏令季节装运气瓶有关安全规定,夏季装运应尽量在早晚时间进行,避免白天运送气瓶(特别是二氧化碳气瓶)。

十、气瓶及槽罐属于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在车前悬挂符合gbl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规定的标志,还应在车上明显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装载危险品的警告标志牌,以引起过往的其他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严禁使用自卸汽车、挂车或长途客运汽车捎带气瓶,同时也不允许装运气瓶的货车搭乘无关人员。

十二、车辆起动与停车应缓慢,行进中要避免紧急刹车和急转弯。车辆还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有关危险品运输的安全规定,例如按指定路线行车,车辆经过城镇时,不应在闹市区中间穿行,应尽量走城镇边缘及车、人流量少的道路。车辆不准在城镇中心、机关、学校、桥梁、仓库、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和有明火的地方停靠。在路途中临时停靠就餐或休息时,应停放在安全阴凉的地方,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十三、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抢行超车、会车。一般前后车辆应保持不少于100~150米(m)安全距离。

十四、司机与装卸和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十五、如用马车运输气瓶,途中遇到下坡路、叉路口和闹市时,驭手应下车步行。

十六、到达运输目的地后,车辆进入装卸或灌卸区域时,汽车发动机的排气管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否则不能进入装卸区,要确认打开车厢板或解开绳索气瓶不会坠落时,方可卸车。

十七、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十八、气瓶经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时,应遵守交通部发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及铁路、水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

十九、运输瓶装乙炔的车、船和储存使用乙炔的场所,应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规定。汽车运输乙炔时,应遵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第3篇 汽车运输瓶装气体低温液化气体安全操作规程

长途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防晒防雨,悬挂标志。

一、瓶装气体系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装卸时,首先要确认其瓶阀无泄露和瓶体无损伤,其次应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车厢装卸气瓶的部位垫橡胶垫子,以免使气瓶受到撞击或擦伤。低温液化气体系有低温及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及灌卸低温液态气时,首先要确认其阀门无泄露和罐体无损伤,真空度及保冷效果好.

二、装卸的气瓶在确认其瓶阀不泄漏和瓶体无损伤后,为了防止气瓶在途中移位和碰撞,底层气瓶的下面应放置带凹槽的底垫或塞上制动垫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经过山道和坡度较大的桥梁时,还必须用绳索捆扎。

三、气瓶在车上除直径较大、瓶身较短(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顺车厢横向卧放,瓶头均应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车油箱的一侧。气瓶在车上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且不准超过5层,(马车运输摆放不准超过3层)。

四、运输小容积气瓶应将其装入带有松软填充物的箱里运输。

五、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永久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300m3,毒性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100m3,运输同类化学性质液化气体的气瓶容量为30okg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运。

六、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气体的运输里程超过400km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轮换驾驶,以防因疲劳酿成交通事故,危及气瓶安全。

七、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如氧气或氯气与氢气、乙炔气和液化石油气)不得同车运输,氧化性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不准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装在一辆车上,以防止着火爆炸。

八、运输气瓶的车上严禁烟火,严禁在车上吸烟,并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毒防护用具。运输可燃性气体的车辆排气口应戴有阻火器,且保证排气管不出明火。

九、车辆上应有防倾倒、撞击的措施和防雨、防晒的措施,夏季运输气瓶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有遮雨遮阳设备,炎热地区应遵守当地政府关于夏令季节装运气瓶有关安全规定,夏季装运应尽量在早晚时间进行,避免白天运送气瓶(特别是二氧化碳气瓶)。

十、气瓶及槽罐属于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在车前悬挂符合gbl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规定的标志,还应在车上明显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装载危险品的警告标志牌,以引起过往的其他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严禁使用自卸汽车、挂车或长途客运汽车捎带气瓶,同时也不允许装运气瓶的货车搭乘无关人员。

十二、车辆起动与停车应缓慢,行进中要避免紧急刹车和急转弯。车辆还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有关危险品运输的安全规定,例如按指定路线行车,车辆经过城镇时,不应在闹市区中间穿行,应尽量走城镇边缘及车、人流量少的道路。车辆不准在城镇中心、机关、学校、桥梁、仓库、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和有明火的地方停靠。在路途中临时停靠就餐或休息时,应停放在安全阴凉的地方,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十三、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抢行超车、会车。一般前后车辆应保持不少于100~150米(m)安全距离。

十四、司机与装卸和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十五、如用马车运输气瓶,途中遇到下坡路、叉路口和闹市时,驭手应下车步行。

十六、到达运输目的地后,车辆进入装卸或灌卸区域时,汽车发动机的排气管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否则不能进入装卸区,要确认打开车厢板或解开绳索气瓶不会坠落时,方可卸车。

十七、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十八、气瓶经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时,应遵守交通部发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及铁路、水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

十九、运输瓶装乙炔的车、船和储存使用乙炔的场所,应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规定。汽车运输乙炔时,应遵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第4篇 液化气体槽车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槽车是压力容器的一种,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和gb150《钢制压力容器》,采用轻量化设计、制造的专用运输车,其操作规程如下:

一、 液化气体槽车的装卸必须由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装卸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槽车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是否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2、检查槽车储液罐各附件、泵、阀门、管道等是否完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3、槽车应按指定的位置驶近装卸台,停靠后必须熄火,拉紧手刹,有滑动可能时,车辆应加固定三角块。

4、将槽车的静电接地线与装卸台的地线网接牢。

5、将槽车的气相、液相用软管分别与装卸台上的气相、液相管连通。接管时应检查密封圈或垫片有无老化、失效。法兰连接时,应将所有螺栓紧固。

6、在作业过程中,装卸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设备和附件的作业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装卸作业,进行检查处理。待异常情况排除后,方可继续装卸作业。

7、在作业过程中,严禁启动槽车 ,开收录机,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8、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卸作业:

(1)雷暴天气;

(2)附近有明火;

(3)液压异常,设备不良,储罐温度及压力不正常;

(4)设备或管道、阀门漏液漏气。

绍兴县富源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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