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工操作规程
计量工作在生产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确保了产品的质量和工艺流程的准确性。本规程旨在规范计量工的操作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具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2. 计量标准的校准与验证
3. 数据记录与报告
4. 异常处理与预防措施
5. 安全操作规程
计量工操作规程的存在,其目的在于:
1. 提高测量精度,保证产品质量:通过规范操作,减少人为误差,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2. 保障生产安全: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3. 促进效率:标准化操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停机时间。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合规运营。
5. 培养专业技能:通过规程指导,提升计量工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1. 认真阅读并理解设备使用手册,熟悉每项工具的功能和操作方法。
2. 在每次使用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
3. 校准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计量标准的准确性。未经校准的设备不得用于生产过程。
4. 记录数据时务必真实、准确,避免篡改。任何异常情况都应及时记录并上报。
5. 遵守安全规定,如佩戴防护装备,避免接触有害物质,防止电击等安全事故。
6. 注意环境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如温度、湿度等,必要时进行补偿。
7. 不得擅自调整设备参数,除非经过专业培训或授权。
8. 对于复杂或不确定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或技术人员求助,避免盲目操作。
9.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影响测量精度。
10. 在交接班时,详细交接设备状态和未完成的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规程,计量工可以有效地履行职责,为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在日常工作中,每位计量工都应将规程内化为习惯,以专业精神和严谨态度对待每一个测量环节。
第1篇 放矿计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放矿作业前,应检查并试验一次放矿铜室与卷扬房的通行和信号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可靠后方可作业。
二、放矿前应检查各中段溜槽口的位置是否符合箕斗安全运行的要求,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或报告。
三、矿仓不准放空,存留的矿石应保持闸门顶部以上。
四、箕斗内不准装得太满,保持矿石不超过箕斗口平面,电子称量显示不得超过5t.
五、箕斗运行时,应注意倾听井筒中的响声,发现异常,应迅速作出判断,必要时,先发信号停止箕斗升降,再用电话与卷扬司机联系。
六、若大块卡住闸门,不得强制放矿,计量斗的闸门未关闭好,不准开启矿仓闸门。
七、放矿结束后,应检查溜槽口不得处于影响箕斗运行的位置。
八、最后一斗提升前,应事先与卷扬司机联系。
九、每班放矿结束,应及时关闭总风门及各设备电源,各手柄应在“停”的位置。
十、皮带机放矿必须遵守皮带机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第2篇 计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仪器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在入口处应悬挂通知。
2.仪器室钥匙由专人保管,工作开始前打开,工作完毕后锁好。
3.精密计量器具应避免产生碰击、振动、灰尘和温度的剧烈变化,仪器室内不准奔跑、高声呼唤、摔门、开窗、吸烟。
4.计量器具严防锈蚀,不准用于直接接触器具、量块、仪器研磨工作面和光学仪器镜头。应保持室内相对干燥。室内不准进餐。
5.操作仪器前应先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柜内。
6.所有计量器具,都应指定专人保管、保养(基准组检块,基准组角度量块应由室负责人保管),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大清洗。
7.仪器使用完后应解除一切负荷(如紧固机械放松、弹簧松开及被测件松开等)。
8.精密仪器的调整和修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严禁对精密仪器进行拆卸、调整和修理。
9.清洗计量器具应不用易燃材料(如航空汽油,水乙醇等),如必须使用易燃、有害溶剂需特批,选择良好通风条件,保证不发生事故。溶剂应由专人负责和妥善保管,领取不得超过当日用量。
10.工作台及局部照明灯不得超过36v。
1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计量工作,应遵守该产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计量器具应按上级规定定期校验。
第3篇 计量工操作规程
1、仪器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在入口处应悬挂通知。
2、仪器室钥匙由专人保管,工作开始前打开,工作完毕后锁好。
3、精密计量器具应避免产生碰击、振动、灰尘和温度的剧烈变化,仪器室内不准奔跑、高声呼唤、摔门、开窗、吸烟。
4、计量器具严防锈蚀,不准用于直接接触器具、量块、仪器研磨工作面和光学仪器镜头。应保持室内相对干燥。室内不准进餐。
5、操作仪器前应先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柜内。
6、所有计量器具,都应指定专人保管、保养(基准组检块,基准组角度量块应由室负责人保管),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大清洗。
7、仪器使用完后应解除一切负荷(如紧固机械放松、弹簧松开及被测件松开等)。
8、精密仪器的调整和修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严禁对精密仪器进行拆卸、调整和修理。
9、清洗计量器具应不用易燃材料(如航空汽油,水乙醇等),如必须使用易燃、有害溶剂需特批,选择良好通风条件,保证不发生事故。溶剂应由专人负责和妥善保管,领取不得超过当日用量。
10、工作台及局部照明灯不得超过36v。
1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计量工作,应遵守该产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计量器具应按上级规定定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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