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维护
2. 安全操作流程
3. 危险源识别与预防措施
4. 应急处理与疏散方案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
6. 记录与报告制度
计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计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潜在风险,以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1. 设备检查与维护:每次使用前,计量工应全面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维修。定期进行设备保养,防止因设备老化导致的事故。
2. 安全操作流程:遵循标准化操作程序,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定或尝试未经许可的操作。遇到复杂情况,应及时寻求专业指导,切勿盲目行动。
3. 危险源识别与预防:熟悉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如高温、高压、辐射等,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使用防护设备,遵守安全距离。
4. 应急处理与疏散方案: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迅速、有序地执行疏散方案,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等,确保在特殊环境下的人身安全。
6. 记录与报告制度:详细记录工作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分析问题,改进工作流程。
请注意,操作规程的执行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但不能违反基本安全原则。每位计量工都应认识到,安全无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关乎到我们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秩序。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保持警惕,将安全操作规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1篇 计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仪器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在入口处应悬挂通知。
2.仪器室钥匙由专人保管,工作开始前打开,工作完毕后锁好。
3.精密计量器具应避免产生碰击、振动、灰尘和温度的剧烈变化,仪器室内不准奔跑、高声呼唤、摔门、开窗、吸烟。
4.计量器具严防锈蚀,不准用于直接接触器具、量块、仪器研磨工作面和光学仪器镜头。应保持室内相对干燥。室内不准进餐。
5.操作仪器前应先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柜内。
6.所有计量器具,都应指定专人保管、保养(基准组检块,基准组角度量块应由室负责人保管),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大清洗。
7.仪器使用完后应解除一切负荷(如紧固机械放松、弹簧松开及被测件松开等)。
8.精密仪器的调整和修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严禁对精密仪器进行拆卸、调整和修理。
9.清洗计量器具应不用易燃材料(如航空汽油,水乙醇等),如必须使用易燃、有害溶剂需特批,选择良好通风条件,保证不发生事故。溶剂应由专人负责和妥善保管,领取不得超过当日用量。
10.工作台及局部照明灯不得超过36v。
1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计量工作,应遵守该产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计量器具应按上级规定定期校验。
第2篇 放矿计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放矿作业前,应检查并试验一次放矿铜室与卷扬房的通行和信号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可靠后方可作业。
二、放矿前应检查各中段溜槽口的位置是否符合箕斗安全运行的要求,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或报告。
三、矿仓不准放空,存留的矿石应保持闸门顶部以上。
四、箕斗内不准装得太满,保持矿石不超过箕斗口平面,电子称量显示不得超过5t.
五、箕斗运行时,应注意倾听井筒中的响声,发现异常,应迅速作出判断,必要时,先发信号停止箕斗升降,再用电话与卷扬司机联系。
六、若大块卡住闸门,不得强制放矿,计量斗的闸门未关闭好,不准开启矿仓闸门。
七、放矿结束后,应检查溜槽口不得处于影响箕斗运行的位置。
八、最后一斗提升前,应事先与卷扬司机联系。
九、每班放矿结束,应及时关闭总风门及各设备电源,各手柄应在“停”的位置。
十、皮带机放矿必须遵守皮带机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第3篇 计量工操作规程
1、仪器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在入口处应悬挂通知。
2、仪器室钥匙由专人保管,工作开始前打开,工作完毕后锁好。
3、精密计量器具应避免产生碰击、振动、灰尘和温度的剧烈变化,仪器室内不准奔跑、高声呼唤、摔门、开窗、吸烟。
4、计量器具严防锈蚀,不准用于直接接触器具、量块、仪器研磨工作面和光学仪器镜头。应保持室内相对干燥。室内不准进餐。
5、操作仪器前应先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柜内。
6、所有计量器具,都应指定专人保管、保养(基准组检块,基准组角度量块应由室负责人保管),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大清洗。
7、仪器使用完后应解除一切负荷(如紧固机械放松、弹簧松开及被测件松开等)。
8、精密仪器的调整和修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严禁对精密仪器进行拆卸、调整和修理。
9、清洗计量器具应不用易燃材料(如航空汽油,水乙醇等),如必须使用易燃、有害溶剂需特批,选择良好通风条件,保证不发生事故。溶剂应由专人负责和妥善保管,领取不得超过当日用量。
10、工作台及局部照明灯不得超过36v。
1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计量工作,应遵守该产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计量器具应按上级规定定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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