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闪点操作规程
一、设备准备
1. 确保开口闪点测定仪已清洁,并按照制造商的说明进行校准。
2. 准备适量待测样品,确保样品无杂质且均匀。
3. 检查并准备好乙醇或丙酮作为冷却介质。
二、操作步骤
1. 将测定仪预热至室温,开启电源,设定合适的升温速率。
2. 在测定杯中加入足够的样品,保证其深度至少为10mm。
3. 将冷却介质注入冷却系统,确保其正常工作。
4. 开启空气供应,调整气流至制造商推荐的流速。
5. 开始升温,观察闪火现象,当观察到连续的火焰瞬间熄灭,记录此时的温度为初闪点。
6. 继续升温,直至出现持续5秒以上的火焰,记录此时的温度为终闪点。
7. 测试完成后,关闭电源,清理测定杯及周围环境。
三、结果分析
1. 根据测定的初闪点和终闪点,计算平均闪点。
2. 对比标准值或预期值,评估样品的闪点特性。
开口闪点操作规程的实施,旨在准确测定石油产品、润滑剂和其他易燃液体的闪点,这是评估其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测定结果可用于产品质量控制、储存运输条件的确定以及危险性分类,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1. 操作过程中需戴防护眼镜和手套,防止化学品接触皮肤和眼睛。
2. 确保通风良好,避免闪火可能引发的火灾风险。
3. 严格遵守测定仪的操作指南,避免过快升温导致样品沸腾或溅出。
4. 记录数据要准确无误,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测量误差等。
5. 不得在测定过程中离开现场,随时监控实验进程。
6. 测定完毕后,应将设备恢复原状,妥善处理废弃物,保持实验室整洁。
此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础的开口闪点测试流程,具体操作还需依据实验室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专业判断,确保测试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1篇 使用石油产品开口闪点燃点试验器安全操作规程
1、试样的水分大于0.1%时,必须脱水。脱水处理是在试样中加入新煅烧并冷却的食盐、硫酸钠或无水氯化钙进行。(闪点低于100℃的试样脱水时不必加热;其他试样允许加热50~80℃时进行脱水剂脱水。)脱水后,取试样的上层澄清部分供试验使用。
2、全部装置应置于室内光线较暗且无显著空气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风屏三面围护;内坩埚用溶剂油洗涤后,放在点燃的煤气灯上加热,除去遗留的溶剂油。
3、试样注入内坩埚时,对于闪点在210℃以下的试样,液面距离坩埚口部边缘为12mm(即内坩埚的上刻线处);对于闪点在210℃以上的试样,液面距离口部边缘为18㎜(即内坩埚的下刻线处)。试样向内坩埚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坩埚壁不应沾有试样。
4、将装好试样的坩埚平稳的放在支架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夹上,并使温度计的水银球位于坩埚中央,与坩埚低和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5、加热坩埚,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6、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10℃时,将点火器的火焰放到距离试样液面10~14mm处,并在该处水平面上沿着坩埚内径作直线移动,从坩埚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秒。试样温度每升高2℃应重复一次点火试验。点火器的火焰长度,应预先调整为3~4mm。
7、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同时记录大气压力。
8、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测定燃点,应继续对外坩埚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试样接触火焰后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如果是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火源,使用前要调整好瓶装气瓶的开度,气流不能过大,使用后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按高压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管理。
第2篇 syd-3536克利夫兰开口闪点试验器安全操作规程
1.按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仪器放置在光线较暗且避风的地方以便观察闪火,准备好试验用的各种试验器具、材料等。
2.检查本仪器的工作状态是否符合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检查仪器的外壳,必须处于良好的接地状态,检查仪器外表及相关配件有无损坏或缺失,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3.打开电源(ac 220v±10%)开关,指示灯亮,可进行试验操作。
4.将试样倒入克利夫兰油杯中,至刻线处。
5.把油杯放在电炉上,油杯要轻拿轻放,以防玻璃管破碎,造成漏电。调节好点火装置和温度计的高度(温度计的水银球距杯底约6.5mm,位置在与点火器相对一侧距杯边缘约16mm处),调节好火焰的大小(直径4mm±0.8mm的火球,并位于坩埚口上方2mm~2.5mm处),根据标准的规定调节电位器(顺时针旋转电位器旋钮,电流指示仍未过零,请再向右旋转一点角度即可),即调节升温速度(开始加热试样,升温速度迅速到达14℃/min~17℃/min,待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56℃时,调节加热器降低升温速度,以便在预期闪点前28℃时能使升温速度控制在5.5℃/min±0.5℃/min),随后就可以进行点火试验。
6.在预期闪点前28℃时,按动划扫按钮开关,点火杆划扫点火。如未出现闪点现象,则每升温2℃后,再次按动划扫按钮开关,点火杆向相反方向划扫点火。试验火焰每次越过试验杯所需时间约为1s。
7.在油面上任何一点出现闪火时,记录温度计上的温度作为闪点。
8.继续加热,保持试样升温速度5.5℃/min±0.5℃/min,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点火器点火试验,当试样接触火焰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时,停止加热,并记录温度计上的温度,作为试样的燃点。
9.调节加热速率时,尽量不要使加热电流长时间的超过2.5a,以 保证仪器的长期稳定使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乳胶管的老化情况,注意用气安全。
9.试验结束后,做好清洁工作,切断电源。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第3篇 使用石油产品开口闪点和燃点试验器安全操作规程
1、试样的水分大于0.1%时,必须脱水。脱水处理是在试样中加入新煅烧并冷却的食盐、硫酸钠或无水氯化钙进行。(闪点低于100℃的试样脱水时不必加热;其他试样允许加热50~80℃时进行脱水剂脱水。)脱水后,取试样的上层澄清部分供试验使用。
2、全部装置应置于室内光线较暗且无显著空气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风屏三面围护;内坩埚用溶剂油洗涤后,放在点燃的煤气灯上加热,除去遗留的溶剂油。
3、试样注入内坩埚时,对于闪点在210℃以下的试样,液面距离坩埚口部边缘为12mm(即内坩埚的上刻线处);对于闪点在210℃以上的试样,液面距离口部边缘为18㎜(即内坩埚的下刻线处)。试样向内坩埚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坩埚壁不应沾有试样。
4、将装好试样的坩埚平稳的放在支架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夹上,并使温度计的水银球位于坩埚中央,与坩埚低和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5、加热坩埚,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6、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10℃时,将点火器的火焰放到距离试样液面10~14mm处,并在该处水平面上沿着坩埚内径作直线移动,从坩埚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秒。试样温度每升高2℃应重复一次点火试验。点火器的火焰长度,应预先调整为3~4mm。
7、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同时记录大气压力。
8、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测定燃点,应继续对外坩埚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试样接触火焰后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如果是使用瓶装液化气作为火源,使用前要调整好瓶装气瓶的开度,气流不能过大,使用后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按高压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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