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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气割设备检查:包括氧气瓶、乙炔瓶、减压器、割炬及软管的完好性。

2. 工作区域准备:确保工作场地清洁,无易燃物,通风良好。

3. 安全防护装备佩戴: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火服。

4. 气体压力调整:按照规定调整氧气和乙炔的压力。

5. 气割操作执行: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切割作业。

6. 应急措施准备:设置灭火器,熟悉应急预案。

目的和意义

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确保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同时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损坏风险,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注意事项

1. 检查氧气瓶和乙炔瓶无泄漏,瓶身无损伤,瓶阀密封良好。

2. 减压器需固定牢固,防止脱落;软管无破损,连接处紧密无松动。

3. 工作前,佩戴好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4. 气体压力调整要准确,过高的压力可能导致失控燃烧,过低则影响切割效果。

5. 操作时保持割炬与工件垂直,火焰类型应根据材料厚度和切割速度选择。

6. 切割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立即关闭气体阀门,切断气源。

7. 割炬熄火后,先关闭乙炔,再关闭氧气,以防回火。

8. 确保工作区域周围5米内无明火和热源,严禁吸烟。

9. 切割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妥善存放剩余气体,关闭瓶阀。

10.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在实际操作中,务必遵守以上规程,将安全放在首位,以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细节,确保每一次气割作业都能顺利、安全地完成。对于不确定的情况,应及时向有经验的同事或上级请教,切勿擅自行动。

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气焊与气割为特殊工种,身体必须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除必须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气焊与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所使用的气瓶、回火防止器、焊(割)枪、橡胶软管、阀门、减压器等必须完好,不得有泄漏现象。

3.每一个焊(割)枪都应设一个独立的回火防止器。

4.使用焊(割)枪必须做到:

(1)使用前应检查焊(割)枪的射吸能力正常。

(2)氧气皮管与焊(割)枪进气接头必须连接牢固,防止工作中脱开乙炔回火伤人。

(3)进入容器或通风不良处工作时,必须采取临时通风措施,防止乙炔积聚产生爆炸。

(4)应使用专用焊(割)枪的橡胶软管,严禁使用老化和回火燃烧过的软管。

(5)焊(割)枪不得有堵塞和过热现象,防止产生回火。

5.使用各种气瓶必须做到:

(1)气瓶应避免放置在阳光爆晒、靠近热源和可能产生电击、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处,不准强烈撞击,阀门密闭无泄漏现象并配有瓶帽,存放应有防倾倒措施。

(2)气瓶内的气体不准用空,必须留有一定的余压。

(3)氧气瓶及其瓶阀、减压器、皮管等不准与油脂或粘油脂的物品接触。

(4)操作时,氧气瓶与明火不应小于5米,乙炔瓶与明火不应小于10米。

(5)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等必须竖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

(6)使用时必须装有专用的减压阀、回火防止器,安装必须牢固可靠。操作时人体位于侧面安全位置,缓慢开、关。

(7) 严禁使用明火检漏和烘烤冻结,应采用肥皂水检漏,热水解冻。

(8)减压阀至少每年送交检验一次。

第2篇 气焊和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乙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147mpa。

2.禁止使用紫铜、银和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表、管子等零件。

3.气焊和气割场所,必须有防火设施,如消防桶、砂箱、灭火器材及装满清水的水桶等。

4.在易燃易爆区域附近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注意清理现场,专人监护,保持距离,防止火星飞溅。

5.在露天作业,应有挡风装置等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风力大于六级以上,应停止作业。

6.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确认没有起火危险,才能离开现场。

7.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8.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胶管不能互换,工作前应检查胶管有无磨损、老化、扎孔、裂纹等情况,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9.气焊和气割作业中应预防触电、中毒、砸伤和眼病,夏季应预防中暑。

补充内容:

一、使用焊炬和割炬的安全注意事项:

1.按照工件厚薄,选用一定大小的焊、割炬。然后按焊、割炬的喷嘴大小,调节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压力和气流量。

2.喷嘴与金属板不能碰撞。

3.喷嘴发生堵塞时,应将喷嘴拆下,从内向外用捅针捅开。禁止将喷头与平面摩擦来清除喷头堵塞物。

4.注意垫圈和各环节的阀门等是否漏气。氧气和乙炔阀门如有漏气,应及时修理。

5.使用前应将皮管内的空气排除并检查焊炬的射吸性能是否正常,然后分别开启氧气和乙炔阀门,畅通后才能点火作业。

6.点火时应先开乙炔调节手轮,点着后再开氧气调节手轮调节火焰。目的在于放出乙炔-空气混合气,便于检查乙炔是否畅通。

7.焊、割炬的各部分不得沾污油脂。

8.严禁把点燃的焊炬放在操作平台上,离开工作岗位。

9.焊工在使用焊、割炬前应检查焊、割炬的气路畅通、射吸能力、气密性能、技术性能,并定期检查维护。

二、使用橡胶软管的安全注意事项:

1.橡胶软管需具有承受一定压力的强度。gb9448-88的标准规定:.焊、割炬作业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并不准对调使用。

2.使用中胶管长度一般不应短于5m,最宜在10~15m左右。氧气管两端用卡子或细铁丝扎紧,乙炔管只要能插上就行,不要太紧。

3.橡胶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上油脂或触及红热金属。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回火烧损的胶管。

4.乙炔软管在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或着火时,应先将焊、割炬的火焰熄掉,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禁止弯折氧气软管来熄火。

5.新来的相交软管必须先用压缩空气吹洗,除尽管中的滑石粉和灰屑,才能使用。

三、使用气瓶的安全注意事项:

1.氧气瓶使用气瓶的安全注意事项

1)气瓶必须有明显的颜色标志和钢印,氧气瓶为天蓝色。

2)使用中必须有瓶帽和橡胶减震圈,应尽可能垂直竖放,并设支架固定,防止跌倒。.

3)氧气瓶阀处严禁沾上油脂;严禁敲击和碰撞;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弧引弧。

4)气瓶放置的地点不得靠近热源。一般应距离明火10m;夏季防止暴晒;冬季如有冻结现象,应用低于40。c的温水化冻,严禁用明火烘烤。

5)开启氧气瓶阀时,应注意站立位置,不能正对接口,应慢慢打开阀门,防止快速放气时瓶阀处结霜。

1)使用时应遵守气瓶通用安全管理规定。

2.乙炔瓶使用气瓶的安全注意事项

1)气瓶必须有明显的颜色标志和钢印,氧气瓶为天蓝色。

2)气瓶放置的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10m以上;应通风良好;不接近放射性放射源。

3)使用时,必须直立,防止倾倒,禁止卧放使用。一旦要使用卧放的乙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min后在使用。

4)严禁对乙炔气瓶敲击,碰撞及在平上引弧,防暴晒和烘烤,严禁用高于40。c的热水和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禁止在瓶上放置物品、工具或缠绕悬挂橡皮管及焊、割炬。

5)移动作业时,如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在同一小车上必须用非燃性材料隔开。

6)瓶阀出口必须配备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开启瓶阀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

7)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2)严禁自行对气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和更换,严禁对瓶体进行焊接修理。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日期

作业班组人员签名

第3篇 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

3  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4  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5  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6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距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7  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8  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9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0  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11  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12  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3  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4  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  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6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7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8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9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20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21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2  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3  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  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5  冬期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6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7  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8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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