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锯工安全操作基本规程
一、操作前准备
1. 检查设备:确保带锯机的各部件完好无损,尤其是锯条紧固情况。
2. 穿戴防护:佩戴防护眼镜、耳塞、工作手套和防滑鞋,以防止飞溅物和噪音伤害。
3. 清理工作区域:移除杂物,保持工作台整洁,避免绊倒风险。
二、操作过程
1. 启动设备:先空转检查锯条运行是否平稳,无异常噪音。
2. 加工材料:稳定放置,避免急停或突然移动导致事故。
3. 观察锯切:密切关注锯切过程,如有异常立即停止操作。
三、操作后维护
1. 关闭电源:完成工作后,先关闭电源,再进行其他操作。
2. 清洁保养:清理锯条和工作台,定期润滑,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带锯工安全操作基本规程旨在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工伤事故,提高生产效率。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预防设备损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为企业的持续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1. 不得超负荷使用设备,避免因过载引发的安全隐患。
2. 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带锯机,确保每位员工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 在锯切过程中,手部不得直接接触锯条,避免切割伤。
4. 如遇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由专业人员维修。
5. 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如定期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性,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发挥作用。
6. 注意工作环境的通风,防止锯屑积聚引发火灾。
7. 遵守休息规定,避免疲劳作业影响判断力和反应速度。
带锯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不仅是对个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每一位员工都应将其视为日常工作的基本准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带锯工安全操作基本规程
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带锯机人员要求
1.带锯机操作人员应熟悉本设备结构和性能。
2.做到“三号”(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随时按照“巡回检查内容”检查设备。因事离开要停车,关闭电源、气源。
二、带锯机加工前准备
1.带锯机开车前,要按润滑规定加油,检查各部机件、润滑情况,电源开关、接地装置等是否良好,防护装置是否完整紧固。
2.检查锯条有无裂纹、缺齿现象,张力是否适当,如有缺陷立即修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木料加工前,应检查锯割线上有无铁钉、水泥、铁屑等杂物,应排除损伤锯条的异物后才能进行锯割。
4.换锯条时,须先关电源,锯条上好后应用手搬动从动轮,检查张力是否合适,从动轮与主动轮是否平行,并开空车2~3分钟,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
三、带锯机加工操作规范
1.带锯机锯条的大小应根据加工件的厚度调节,加工件的上面与夹口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0~20mm,加工件的厚度不得超过夹口大极限的80%。
2.进料时应轻缓、平稳、吃锯均匀,严禁用力过猛,以防这段锯条。
3.操作中如锯条断裂,应立即关闭电源,然后刹车,带完全停车后方可调修。
四、带锯机加工结束要求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将木屑清除干净,并清扫机床,保持整洁,涂油防护。
五、带锯机行为规范
1.严禁在关闭电源后利用设备本身惯性旋转锯割材料,以防损坏锯条。
2.严禁使用钝口或破裂的锯条。
3.严禁运转中用手清除。操作中应注意清除锯条上的木屑,清除木屑时应停车。
4.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第2篇 木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开锯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是否恰当,各部螺钉是否松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锯齿裂纹超过锯条宽1/6或连续两齿缺损、接头超过3个的锯条不准使用。
2.由大堆木材往地面放料时,垛的底部要用木块或石头堵住,防止木料滑动。木料装车时,车轮要设法堵住。车辕轻重要适当,防止压翻推车。
3.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杠或大牙将木料掀到车上。扣紧挂钩。
4.电锯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方可开锯。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并有一人指挥,紧密配合。
5.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声音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
6.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凹凸不平时,要停车检查。
7.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侧面,刷把长度不小于1米。锯末要及时清除。清除时应使用工具。
8.锯割的圆木要仔细检查有无砂石,钉子或其它杂质。
9.当锯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准用手去拿锯条。
10.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将要锯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要用手推。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和横跨,车未停稳禁止下料。
11.根据锯条的宽窄调整锯条的适当张力,锯卡子的高低应调整合适,如过高则锯条容易裂口。
12.直径100毫米以下圆棒木料不准加工。
13.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14.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深度的1/4。锯床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锯屑沾在轮上,使锯条滑脱。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3篇 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规范带锯工的操作,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带锯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 操作规程
3.1带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开锯前,要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是否适当,各部螺丝是否松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1.2由大堆木料往地面放料时,垢底部要用木块石头堵住,防止木料滑动,木料装车时,车轮要设法堵住,车辕轻重要适当,防止压翻推车。
3.1.3往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杠或林牙工具将木料掀到车上,扣紧挂钩。
3.1.4电钮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并有一人指挥,紧密的配合。
3.1.5锯条安装,不得过紧或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或音不正常,要立即停车检查。
3.1.6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凸凹不平时,要停车检查。
3.1.7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拴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侧面,锯把长度不少于1公尺,锯沫要及时清除,清除时要使用工具。
3.1.8锯割圆木时要详细检查有砂石、钉子或其它硬性杂物。
3.1.9当链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得用手去拿锯条。
3.1.10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作物,工件要切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得用手推。
3.1.11根据链条的宽窄调整合适张力,锯卡子的高低应调整合适,如过高锯条则容易裂口。
3.1.12直径100毫米的圆木棒料不准加工。
3.1.13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3.1.14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深度的四分之一,锯条上轮下端,应装刮板,以防屑沾在轮上,使锯条滑落。
4.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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