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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安全操作规程(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2

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1. 选择合适的充电器:确保充电器与设备兼容,不使用过载或损坏的充电器。

2. 安全插头:使用标准插头,避免插头松动或接触不良,可能导致电流不稳定。

3. 充电环境:在干燥、通风、无易燃物的环境下进行充电。

4. 监控充电过程:避免长时间无人看管,尤其初次充电或设备异常时。

5. 关闭设备:充电时最好关闭设备,减少电池负担和过热风险。

6. 避免过度充电:电池充满后及时拔掉电源,防止电池寿命受损。

7. 使用原装配件:尽可能使用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原装充电线和适配器。

8. 防止水分接触:确保设备及充电接口干燥,避免短路。

9.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充电线和电池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用。

目的和意义

充电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用户的人身安全,防止因不当充电引发的火灾、触电等事故。遵循这些规程也有助于延长设备电池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保持设备性能稳定,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充电行为,我们可以减少电子废物产生,对环保也起到积极作用。

注意事项

1. 不要在床上、沙发等软质表面充电,以免阻塞散热。

2. 避免在高温环境下(如直射阳光下)充电,防止电池过热。

3. 不要将充电设备靠近水源或湿润环境,以防触电。

4. 不要拆解或尝试修理充电器,这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5. 若设备在充电过程中发热异常,应立即停止充电并联系专业人员。

6. 孩子应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充电设备,防止误吞或触电。

7. 保持充电接口清洁,避免灰尘和杂质影响接触。

8. 在充电过程中,避免使用设备,尤其是进行大负荷应用,这可能加重电池负担。

9. 购买充电配件时,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10. 长时间不使用的设备,应定期进行充电,防止电池深度放电导致损坏。

以上充电安全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安全指南,但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请根据具体设备和环境调整,并时刻保持警惕,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

充电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时要穿好防护用具,严防酸液飞溅伤人。

2. 电解夜容器要用磁缸或大玻璃瓶,严禁使用铁、铜、锌等金属容器,严禁把蒸馏水倒入硫酸内,以防爆炸。

3.

充电时要找准电池正负极,把线柱和接柱夹紧,防止因混线短路引起火灾,爆炸和反充电等故障。

4. 充电中,要经常检查壳盖透气情况,防止由于气孔闭塞,电池外壳损坏。

5. 不准在充电间用短路的方法检查电池的电压,防止迸出火花造成事故。

6. 充电间要保持通风良好,不准将电解液泼洒、渗漏在地上,电池架上的电解液随时要冲洗干净。

7. 维修交流电路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操作。

第2篇 内燃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安全通则》和《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  作业时注意:

1、上下机车时,要面向机车,抓牢栏杆,以免摔伤。

2、充电过程中,要加强对充电设备和电瓶的巡视,出现异常要果断采取措施。

第三条  拆装、紧固蓄电池螺栓应避免造成短路。

第3篇 直流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充电机除按照出厂有关规定执行外,还须执行以下规定:

1、充电机调压器电刷的安放位置,应保持平整、电刷和自偶变压器线圈接触良好。

2、充电机应放在通风良好的位置,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其温升情况。

3、充电机启动时,调压器必须打倒零位后,再慢慢调动所需的电流位置。

4、充电机过电流继电器必须保持灵敏,不准随意调动。

5、充电时先给电源,后给负载,停止操作顺序相反。

第4篇 电瓶叉车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公司电瓶叉车数量多,充电较频繁,为搞好充电时的安全管理,防止充电时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电瓶叉车充电时的安全管理

三、细则

1、一般安全要求

1.1、充电房安全设计符合要求,防曝设施要健全,通风设施要良好,防止氧气、氢气输出超量,引起火灾。

1.2、充电房及周围禁止吸烟,严禁从事明火作业,如确实有需求,需停止充电作业2天以上并对充电设施转移方可作业。

1.3、做到充电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电压、电流、电液比重温度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充电房须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且完好可用。

1.5、充电房周围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质,需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且确保有适当的间距。

1.6、充电结束后,应先关闭电源,再去掉电瓶夹子。

1.7、充电机操作者应具体到专人,不经领导同意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充电作业规程

2.1作业前

2.1.1应检查电源的接零(地)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导线、仪表、开关等正常完好。

2.1.2必须穿戴好耐酸个体防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及规定的其 它防护用品。

2.2作业中

2.2.1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确认无问题后, 再开始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等物件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2.2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

2.2.3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值,电解液的温度超过45℃时应暂停充电。

2.2.4充电时应按顺序操纵各开关,不得颠倒、调整供给的电压、电流,不得超负荷。

2.2.5充电场所严禁烟火,并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电过程要加强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

2.2.6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方可将电瓶盖子盖好,以防气体将电瓶爆破。

2.2.7向电瓶内装电解液时,工作人员需戴防护用具,须小心谨慎,防止满液或溅出。

2.2.8废硫酸必须妥善处理,做好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禁止任意倒入下水道,而造成污染。

2.2.9充电结束应放好电线,切断电源,冲洗电瓶,并复查导线接头位置,防止错接引起燃烧。

第5篇 充电机和蓄电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安装、使用和维护本设备。

2.蓄电池应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

3.蓄电池充电前应首先检查以下内容:

1)蓄电池组的连接板和极柱有无断裂。

2)橡胶绝缘套有无损坏,极柱和带电部分有无裸露。

3)蓄电池组有无短路现象。

4)蓄电池槽和盖有无损坏、漏酸现象。

5)每周检查一次漏电电流。

6)电源插销连接是否完好。

4.在检查蓄电池或加水时,操作人员应防护眼镜、穿防酸手套。

5.蓄电池上不准放置工具、金属物体和其他杂物。

6.严禁使用金属物体接触蓄电池接线端子和蓄电池上的连接器。

7.人在蓄电池上连接和拆除充电电缆时,必须断开充电机开关。

8.严禁带电检修充电机。

9.不充电时,充电机开关必须断开,严禁充电机空载运行。

10.蓄电池严禁过放电和过充电,必须保证使用8小时。充电8小时,冷却8小时。

11.蓄电池放电结束后,应立即充电;充电时,一定要将盖板打开并支撑到位。

12.充电机和蓄电池连接时,必须保证极性连接正确。

13.必须将蓄电池通气帽拧紧,只有在检修或测取溶液比重、温度时才可拧开。

14.必须保证通气帽上的通气孔畅通。

15.应定期冲洗蓄电池,冲洗时要将通气孔拧紧。

16.每周应检查一次电解液比重和位置,如需加水,加到位即可,不可过多;加水要在充电前进行,每次都应做好记录。

17.严禁逆时针转动充电机定时开关。

18.不可使用闭锁螺钉使蓄电池的开关断电。

19.充电硐室必须配置两个灭火器。

二、注意事项

1.充电时,连接插头必须拧紧,连接前,充电机的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

2.将充电机定时器拧到所需时间刻度上,日常充电时间为8小时。每周进行一次平衡充电,充电时间一般为12小时。

3.当充电时间结束后,定时器开关自动断开。

4.蓄电池充电后冷却8小时,方可使用。

第6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

6.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⑴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⑵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7.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8.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车上的四个固定插销,在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9.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10.充电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充电器及充电器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在送电。

11.先擦净电池箱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12.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都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14.充电器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

15.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代用。

16.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

17.充电作业:

(1)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在有80%的单位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一个新的水平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15~30毫米。

(6)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小于3块电池。

(7)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

(8)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9)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8.充电室设施:

(1)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洗蓄电池之用。

(2)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检测仪表。

(3)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的设备或起吊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5)必须放置有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靴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制电解液时使用。

(6)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坚固耐酸,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7)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碳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应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8)配制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19.其他规定:

(1)每周测量一次漏泄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3)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4)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5)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20.充电完毕必须停止工作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拴,待用。

21.工作结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再行交班。

第7篇 充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穿防酸服, 橡胶手套、绝缘靴、充电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澡的地方,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20米,充电场所严禁有烟火;

二、充电前,应检查蓄电池电解液的液位、温度、比重、连接线以及充电机的接地,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在充电过程中,要临测充电机仪表盘上的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均应符合蓄电池的电压等级和电流的要求,同时要监测电解液的温度、比重、液位;

四、蓄电池的温度不应超过30℃,当气泡较多,超过规定温度时,应降低充电电流,并用通风机进行通风、散热,当发生不正常和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充电,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充电;在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中断充电,必须连续充电;

五、当比重达到1.28时,单格电压在2.4v左右时,且延续充电一小时后无变化,应结束充电;

六、充电完毕,应切断电源,将蓄电池的盖盖好,拆除充电线,并填写好运转记录。

第8篇 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2)工作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胶皮手套,护目镜和口罩,系好胶皮围裙。

3)充电前要认真检查充电设备、充电机、通风设备及所使用的工具仪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充电前要预先开启通风设备。

5)充电时,应先合上设备电源,待充电设备运行正常后,再投入电瓶负载,并调整到规定电流进行充电。

6)工作中要防止电解液流出或溅到人身上。

7)在充电期间要注意按规定测量电压、电解液比重、温度,做好记录,经常观察电解液“沸腾”情况,观察时要戴好护目镜。

8)充电后需静置3个小时,待比重、电压稳定不变后,方可停止。

9)搬运电瓶时要盖紧瓶盖,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拖拉。

10)硫酸要存放在专用盛具中,并装在有提耳的木箱中。

11)禁止1人移动装有硫酸的盛具,充电瓶所使用的硫酸应为化学分析纯级的。

12)调配电解液时,要将硫酸缓慢注入蒸馏水里,并不断用玻璃棒搅拌,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

13)禁止在充电室内有明火和吸烟。需动火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4)进行检修、维护时应切断电源。

15)充电室内应随时准备一定量浓度为25%的苏打水,以备硫酸溶液溅在皮肤上或衣服上时用来洗涤。

16)充电完毕,通风机仍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第9篇 电解铝厂充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 更换保险丝必须戴绝缘手套。

二、 不准带负荷拔送保险器。

三、 充电前,首先检查充电机的开关、电流表、电压表、电扇、指示灯和额定电压、电流名牌值等必须正常。电瓶电压不得超过充电机电压,正负线不得接反。

四、 送电后,充电机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名牌值。

五、 送电后,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电处理,并报告有关人员。

六、 充电后,应将电流降回到零位,停掉电源,拆除充电线。

七、 充电过程中禁止吸烟。

八、 充电不准缺水,不准冒电解液。

九、 稀释硫酸时,必须将硫酸缓慢注入水中,严禁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十、 严禁在车体内给电瓶充电。

第10篇 煤矿:充电工操作规程

1、 源装置回库、检查各部完好无问题后,拧下刚玉帽,

观察电瓶内电解液,当液面低于保护网10mm时,应补充蒸馏水(切忌加酸),使之高出保护网10-15mm。

2、 查充电机直流输出电缆、插头、插座是否完好,并检查调压手轮是否位于零位。

3、 将充电机正负极插头分别与电源装置的正负极插座连接好,投入交流电,顺时针缓慢旋转调压手轮,观察电源装置剩余电压,如实填写好记录,再缓慢旋转调压手轮,到规定的充电电流值为止。充电电流为75a,充电时间为6小时。

4、 充电过程中,每半小时必须对充电机、蓄电池巡检一遍,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认真观察电瓶的反应状态和电压的变化,随时调节,避免过充电。

5、 充电过程中,若电解液温度高于45℃时,应加强冷却措施,或将充电电流减小,待温度降低后再继续充电。

6、 充电5小时后,检查电瓶的电压和比重,单只电瓶电压达到2.6v但比重低于1.25g/cm3时,适量加入1.40g/cm3的稀硫酸,使其达到1.27 g/cm3;若高于1.28g/cm3时,适量加入蒸馏水使其达到1.27±0.01g/cm3,使各单支电瓶中的电解液比重趋于一致。

7、 当单支电瓶电压上升到2.7±0.01v且比重上升到1.27±0.01g/cm3,电解液呈乳白色并产生大量均匀,细密的气泡呈沸腾状态时,表明电已充足,否则需延长充电时间,但绝对不可过充电。

8、 停止充电时,将充电机充电电流缓慢调到零位,观察电压表显示的电池电压值,作好记录,然后将调压手轮转到停位,并将隔爆开关的隔离手柄搬到停电位置,拆除充电机与电池联接插头。拔插头时,一定要在停机、切断交流电源后进行。

9、 每次充完电后,电源装置应静止半小时,然后拧上刚玉帽, 充好的电源装置经检查无失爆及其它问题后,合上大盖,移放到机车上,要插牢插销,确保电源装置稳固在机车上。

10、 应对电源装置进行一次漏电电流的检查。若漏电电流最大值大于45ma时,应用清水清洗电源装置,直到合格为止。

11、 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电瓶电解液的比重,使其达到要求。每隔三个月应对电源装置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其方法是先正常充电,达到强烈气泡时停止充电,将电源装置静置1-2小时,再继续进行间断充电,直到接上电源充电时,所有电瓶均强烈冒气为止。

12、 当电源装置发生严重过放电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方法是正常充电后,再用30a电流充电,直到充好为止。

第11篇 充电起动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充电操作

1.1 检查电池外壳是否完好,有无泄漏,正负极有无氧化。

1.2 检查电池内有无电池水,电池水应覆盖极板5-10mm或电池水刻度范围内。

1.3 连接或拆除电瓶接头时必须关闭充电机电源开关。

1.4 按下启动开关并将主电源开关拨向no位置。

1.5 将红色的电瓶夹接在电池正极,黑色的电瓶夹接在电池的负极,充电电机接线柱的电压标称值相符。

1.6 将电压选择开关从“1”档开始顺时针旋转。

1.7 选择适合的充电电源,旋动定时器开关,选择充电时间,观察电流显示器的充电电流。

1.8 选择无限定时充电,一定要注意电池的充电时间及温度。

1.9 充电结束后先将电压选择开关拨到“0”位置,断开电源开关,然后松开电池夹,拆除正、负极线。

1.10 严禁给以损坏的电池充电和避免两极之间短路,以免造成电机过热保护装置损坏。

2 启动操作

2.1 辅助启动:在启动前,快速充电5-10分钟,再启动发动机,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启动事件过长则会直接损坏电池。

2.2 直接启动:拆下连接在电瓶正极的线耳,将黑色电瓶夹接在电池负极,红色电瓶夹接在拆下的线耳上(线耳不能与汽车金属部位接触,电瓶夹正、负极性不能接反)。启动前必须将器材所有电源关闭。将电压选择开关拨向第“1”档,打开主开关启动发动机,第一次启动发动机时间不得超过5秒。间隔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间隔启动时间至少30秒。如果不能启动或力度不够,可以将电压选择开关拨向第“2”或“3”档。

3、编制单位

前湾港区加油站

4、实施日期

2023年8月20日

第12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及充电室设施

6、 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 充电工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处理一般故障。

8、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9、 充电作业时应穿规定的劳保用品。

10、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填好岗位评估单。

11、 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之用。

12、 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器。

13、 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 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箱的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0、必须设置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鞋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置电解液时应用。

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应先进行整体检查: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以及型号、额定工作电压等。

2、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3、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固定插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4、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5、 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赃物。

6、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的连接是否牢固。

7、 充电机电池的两极(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不得接反。

8、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替。

9、 检查电源装置、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正确,再行送电。

三、充电作业

1、 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再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及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级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6、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三块电池。

7、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情况。

8、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干。

9、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螺母,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2、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13、工作结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耐酸碱、坚固,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2、配置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的硫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清洗。

3、配置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的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4、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漏泄电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5、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6、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六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7、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8、配置硫酸电解液必须使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13篇 电瓶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电瓶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电瓶充电工属于特种作业电工人员,应执行gb 5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标准》持证上岗。

2.2电瓶充电工必须掌握本作业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

2.3作业前

2.3.1应检查电源的接零(地)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导线、仪表、开关等正常完好。

2.3.2必须穿戴好耐酸个体防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及规定的其它防护用品。

2.4作业中

2.4.1充电前,应检查电瓶有无破裂或漏出电解液,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始充电,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等物件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

2.4.2充电使用的导电夹子必须夹紧,以免松动发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

2.4.3充电时的电压、电流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值,电解液的温度超过45℃时应暂停充电。

2.4.4充电时应按顺序操纵各开关,不得颠倒、调整供给的电压、电流,不得超负荷。

2.4.5充电场所严禁烟火,并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充电过程要加强通风,及时排出有害气体。

2.4.6电瓶充电后,必须经过1-2小时方可将电瓶盖子盖好,以防气体将电瓶爆破。

2.4.7配制稀硫酸溶液时,应将硫酸缓慢倒入蒸馏水中,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

2.4.8搬运大瓶硫酸时,应先检查有无破损、渗漏;同时轻拿轻放,两个人共同搬运时,动作要协调一致。

2.4.9向电瓶内装电解液时,须小心谨慎,防止满液或溅出。

2.4.10废硫酸必须妥善处理,做好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禁止任意倒入下水道,而造成污染。

2.4.11充电结束应放好电线,切断电源,冲洗电瓶,并复查导线接头位置,防止错接引起燃烧。

2.5作业后

2.5.1切断电源,整理收放好设备、工具。

2.5.2清扫、整理好作业现场,记好交接班记录,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去。

第14篇 矿灯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充电人员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3.矿灯使用温度为-10℃-40℃之间,应存放在阴凉、干燥、洁净的环境中,禁止放入水中或火中。

4.勿对矿灯施加外力或摔掷。

5.充电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设有安全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

6.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半年全面检修一次。

二、充电:

1.此矿灯可用传统式矿灯充电架充电,内置充电控制器采用恒功率充电模式。

2.矿灯充电架输出电压范围为5~7v,内置充电控制器输出电压稳定在4.2±0.05v之间,充电保护电压4.35v,过充电保护延迟时间100ms。

3.充电电流恒流段控制在650ma之内。

4.完全放电后,充电时间约为10小时。

5.矿灯为荷电出厂,在使用前应进行补充电。

6.若连续长时间不使用,应从充电架上取下。

7.充电时把矿灯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然后把灯头上的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8.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或充电过程中突然停电时,应将灯头反时针旋转180°,切断充电回路。

三、放电:

1.矿灯可持续放电或间歇放电。开关为按键式循环档位,由“主光源开→关断→辅光源开→关断→主光源开”依次循环。开关寿命5万次。

2.矿灯主光源额定工作电流为250ma,可放电11小时以上。若工作时间超过11小时请及时使用辅助光源工作,以延长使用时间。辅助光源工作电流为120ma。

3.矿灯设有放电控制装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池不会造成过放电,当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3.0v时,保护装置动作放电终止,此时断开旋钮开关,保护装置即可恢复。过放电保护延迟时间10ms。

4.放电保护电流为2~2.5a。过电流保护延迟时间10ms,短路保护动作时间小于1ms。

四、注意事项:

1.按开关时用力不用过大,轻轻按下即可。开关外罩为橡胶罩,不允许揭开,同时应避免受利器或硬物划破而影响密封。

2.因灯头是专用灯头,不能随意乱拆、更换灯头或改变正负极性,否则矿灯将不能正常使用而损坏,应由专人负责,拆御或组装时要紧紧按住灯面玻璃,不充许反射器与灯头圈一同转动。严禁在井下拆御。

3.矿灯贮存至少应带50%电量贮存,贮存期为半年。

4.矿灯有下列缺陷之一时,不得发出使用:灯头、灯盖锁失灵;充电不足;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线破损;接触不良形成“眨眼”。

5.交回的矿灯应进行下列检查:充电是否正常、良好;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有无红、灭灯。

6.充电架上的电压表和充电指示器应定期校验和检查。

7.对充电架和矿灯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第15篇 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充电前,应对充电电池继续仔细检查和清洁,要特别注意电器连接是否良好,测量电池电压,检查电解液比重和液面高度。

2、 充电操作:1)先打开电池排气孔;2)插好充电插头,合上充电器进行充电,要注意插头极性不得与电池极性接错。

3、 充电过程中:1)充电温度不得超过350c,否则应停止充电,采取强制的通风散热和调小充电电流,待降低温度后再继续充电;2)整个充电过程中应保持电池清洁,避免杂物掉入电池内部。

4、 充电完了时,应检查电解液的比重,应在1.25~1.27间,若低于此值则用1.4的电解液进行调整。

5、 充电完毕后,蓄电池组应冷却1小时以上,待内部无气泡产生,即可将小盖上齐拧紧,而后投入使用

6、 电解液的配备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 配制前必须戴好护目镜、耐酸手套、胶鞋、围裙。

2) 必须备有清水和苏打液,以供酸溅到衣服和皮肤上时应用。

3) 配制时只能用硬橡胶或陶瓷以及包铅的木质容器,不要使用玻璃器皿。

4) 配制时,必须把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中。禁止将蒸馏水倒入浓硫酸中。

5) 配制时必须按温度的变化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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