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轨道车司机操作规程
轨道车司机是铁路运输系统中的关键角色,负责确保列车安全、准时地运行。以下是一些核心的操作规程:
1. 准备工作:
- 检查车辆:全面检查轨道车的各项设备,包括刹车、灯光、信号装置、发动机等,确认无异常。
- 认真阅读行车计划:了解行车路线、时间表及特殊要求。
2. 启动与行驶:
- 按规定程序启动发动机,确保油压、水温正常。
- 确认线路安全,鸣笛示意,平稳起步。
- 在行驶过程中,严格遵守速度限制,保持警惕,随时注意路况变化。
3. 停车与折返:
- 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照规定方式停车,确保车辆稳定。
- 折返时,确认信号正确,再次检查车辆状态。
4. 应急处理:
- 遇到紧急情况,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并及时向调度中心报告。
- 发生故障,执行应急处置流程,如需救援,请求专业人员协助。
5. 交接班:
- 完成工作后,做好交接班记录,详细说明车辆状况和注意事项。
- 与接班司机进行面对面交流,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篇2
1. 熟悉设备:司机需全面了解轨道车的构造、性能和操作方法。
2. 检查车辆:每次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项设备是否完好,包括刹车系统、灯光、信号装置等。
3. 遵守规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企业内部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 保持警觉:时刻关注路况,注意行人、其他车辆及线路障碍物。
5. 限速行驶:在不同路段,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
6. 通讯联络:保持与调度中心的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7. 停车规定:在指定地点停车,不得随意停靠。
8. 应急处理: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如遇到故障或事故,迅速、正确处理。
篇3
轨道车司机操作规程
轨道车司机在日常工作中需遵循一套详细的操作规程,以确保行车安全、设备完好及高效运行。以下是主要的操作步骤:
1. 准备工作
- 检查车辆:对轨道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发动机、制动系统、灯光、信号设备、悬挂装置等。
- 确认燃油:确认油箱内燃油充足,必要时进行补充。
- 检视线路:了解行车路线,检查线路状况,确保无障碍物。
2. 启动与行驶
- 启动车辆:按照制造商指导进行启动,注意油门和离合器的配合。
- 行驶前检查:确保所有乘客已就位,安全设施准备妥当。
- 速度控制:遵守限速规定,平稳加速和减速,避免急刹车。
3. 运行监控
- 观察仪表:时刻关注仪表盘上的各项数据,如速度、油压、水温等。
- 通信联络:保持与调度中心的畅通联系,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 注意信号:严格遵守信号指示,特别是在交叉口和施工区域。
4. 停车与熄火
- 安全停车:在指定地点停车,确保车辆稳定,使用手刹。
- 熄火:关闭发动机,切断电源,完成作业后离开车辆。
5. 应急处理
- 故障应对:发生故障时,立即停车并报告,按应急程序处理。
- 事故处理:遇到紧急情况,优先保障人员安全,遵循应急预案行动。
篇4
轨道车司机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轨道车司机副司机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行车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员与设备的安全。以下是规程的主要内容:
1. 准备工作:
- 副司机应协助司机进行车辆检查,确认制动系统、灯光、信号设备等运行正常。
- 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等是否充足,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行车前:
- 司机与副司机共同核对行车计划,明确行驶路线、速度限制及特殊地段注意事项。
- 确认车载通讯设备有效,能与调度中心保持畅通联系。
3. 行车中:
- 副司机负责监控仪表盘,观察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向司机报告异常情况。
- 在通过交叉口、弯道、桥梁等复杂路段时,副司机需密切注意路况,提醒司机减速慢行。
4. 紧急情况处理:
- 遇到紧急情况,如设备故障、线路障碍等,副司机应立即通知司机,协同采取应急措施。
- 如需停车,副司机应协助司机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其他车辆和人员安全。
5. 停车与交接班:
- 到达目的地或交接班时,副司机协助司机完成车辆停放,做好交接班记录。
- 交接班时,双方需详细交接车辆状况、行车任务及注意事项。
轨道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司机在出车前,必须全面检查车况,确认状态良好时方可运行;值乘中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彻底嘹望,确认信号,并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
2、轨道车通过车站、道口、桥梁、隧道、曲线、路堑、施工地段及气候不良、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运行时,应适当减速,多鸣风笛,必要时开前灯行驶。
3、重型轨道车动车前必须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压力应不低于500kpa;运行中,特别在下坡道运行时,应适时使用制动,防止超速,并不得熄灭发动机或采用空档溜放。
4、需要采用轨道车接送施工等人员时,应由负责人或指定的专人负责安全,并对搭乘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指挥,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5、用于接送施工人员的轨道车必须设置端板、侧板和防护栏杆。运送时,严禁搭乘人员在平车上站立或坐在侧板、端板上或倚靠防护栏杆。搭乘人员上、下完毕后,轨道车方可发车运行。
6、轨道车运送材料时,司机及押运负责人应掌握:按规定载重和集重要求装载;装载应稳固,不得偏载,不准超载;卸车时不得偏卸,卸下物不得侵入本线或邻线限界,大件物料不得边走边卸;跨装长大物件应使用货物转向架;邻线来车时,在可能影响邻线列车运行的情况下禁止卸货作业。
7、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司机与押运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了解其危险性质,严格执行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规定。
8、轨道车联挂时,制动方式必须相同。联挂工作由专人负责指挥,联挂完毕后,必须进行全列制动试验,确认制动性能良好,方可行驶。编组运行时,应将功率大或重载车编在前,第一位为本务机,各车司机间应加强联系。
9、司机应做好轨道车防火工作,严禁使用明火预热发动机油底壳、油箱、油管及不熄火时用棉纱布檫拭发动机。车内必须配备能灭由油、电等引起的火灾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的放置应便于摘取。灭火器具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对灭火器具进行定期检查,保证使用有效。
10、轨道车内因生产、生活用火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车内取暖时,应用电加热取暖器或有安全装置的取暖炉,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取暖炉。各种火炉及取暖炉应固定牢固。
11、重型轨道车在沿线各站停车过夜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车上应有留守人员,并以双面红色信号灯光防护。其余人员应到就近行车公寓食宿或休息。
12、电气化路段使用轨道车必须遵守:严禁攀登轨道车车顶棚,不得用水管冲洗车辆;任何人员携带的物体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距离;进行装卸钢轨、枕木等材料时不得高抬翻转,严禁竖立,并注意闭开接触网立杆及拉线,所用工具不得高举;不得用竹杆等物做测量货物装载高度等接近接触网的作业;作业人员所用工具在距离接触网不足2m时作业,接触网必须停电。
13、轨道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行车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无驾驶证者禁止开车。
14、重型轨道车由于机械故障不能继续运行,或由于其他原因在区间被迫停车时,司机应迅速做好如下防护和故障处理工作:(一)鸣示一长三短声报警信号,并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室、列车调度员及后续列车,讲明情况;(二)立即就地采取防溜措施,并按《铁路工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设好防护,影响邻线行车时,应同时进行防护;(三)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或起复、修复,尽快开通线路,需要救援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请求救援后司机不得继续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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