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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内容

一、电气安全基本理念 1.1 电气安全首要原则是预防为主,将风险降至最低。每位工作人员都应具备基本的电气知识,了解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1.2 安全操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2.1 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务必确认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并挂上“正在维修”警示牌。

2. 2 检查设备外观无明显损坏,绝缘部分完好无损,导线连接牢固,接地可靠。

2. 3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操作,禁止使用湿手触摸电气设备,避免触电事故。

2. 4 设备启动后,密切观察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未经专业人员许可不得自行修理。

三、个人防护措施 3.1 工作人员应穿着合适的防护服,包括防静电服、绝缘鞋等,防止电流通过人体。

3. 2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护目镜等,确保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 3 在高压环境中作业,必须佩戴屏蔽服和导电鞋,确保有效防护。

四、应急处理程序 4.1 发生电气火灾时,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避免用水直接灭火。

4. 2 如有人触电,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急救,严禁直接接触触电者以防二次伤害。

4. 3 对于电气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并记录,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五、定期检查与维护 5.1 设备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包括绝缘电阻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等,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 2 对老化、破损的电气设备及时更换,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减少安全隐患。

六、电气安全培训与教育 6.1 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6. 2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电气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电气安全文化建设 7.1 建立电气安全文化,鼓励员工参与安全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工作氛围。

7. 2 定期开展安全经验分享,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八、持续改进与完善 8.1 根据电气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8.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以实现电气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标准 本规程参照gb 2887《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 50096《住宅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适用于各类工业、商业及民用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本规程进行细化和补充,确保电气安全工作的有效执行。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范文

第1篇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 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1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1.2 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1.3 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1.4 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 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 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 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 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 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 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 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 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 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 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 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北京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2篇 电气安全用具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绝缘操作棒

不用时应垂直放置,最好放在支架上,不应使其与墙壁接触,以免受潮。

(2)绝缘夹钳

①工作时戴护目镜、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或站在绝缘台(垫)上,精神集中,注意保持身体平衡,握紧绝缘夹,不使夹持物滑脱落下。

②潮湿天气应使用专门的防雨绝缘夹钳。

不允许在绝缘夹钳上装接地线,以免接地线在空中晃荡,触碰带电部分或接地短路或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4使用完毕,应保存在专用的箱子里或匣子里,以防受潮和碰损。

(3)验电器(笔)

①应选用电压等级相符,且经试验合格的产品。

②验电前应先在确知带电的设备上试验,以证实其完好后,方可使用。

③使用高压验电器时,不要直接接触设备的带电部分,而要逐步接近,到氖灯发亮为止。

④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因受邻近带电设备影响而使验电器氖灯发亮,引起误判断。

⑤验电器与带电设备距离应为:电压为6kv时,大于150mm;电压为10kv时,大于250mm

(4)绝缘手套

①不许作其他用。

②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被损、漏气,用后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5)绝缘靴(鞋)

①严禁作为普通靴穿用。

②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明显破损,用后要妥善保管,不要与石油类油脂接触。

(6)绝缘站台

不应使台脚陷于泥土或台面触及地面,以免过多地降低其绝缘性能。

(7)绝缘橡皮垫

①最小尺寸不得小于0.8m×0.8m

②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绝缘垫干燥、清洁,注意防止与酸、碱及各种油类物质接触,以免受腐蚀后老化、龟裂或变黏,降低其绝缘性能。

③绝缘垫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划刺,存放时应避免与热源(暖气)等距离太近,以防急剧老化变质,绝缘性能降低。

④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绝缘毯有无裂纹、划痕等,发现有问题时要立即禁用并及时更换。

(8)电工安全腰带

不用时挂在通风处,不要放在高温处或挂在热力管道上,以免损坏,降低其使用性能。

(9)安全帽

①帽壳完整无裂纹或损伤,无明显变形。

②帽衬组件(包括:帽箍、顶衬、后箍、下额带等)齐全、牢固。

③帽舌伸出长度为10~50mm,倾斜度在30°~60°之间。

④永久性标志清楚。

(10)临时接地线

①挂接地线时要先将接地端接好,然后再将接地线挂到导线上,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由螺丝拴紧后,再加焊锡焊牢,以防因接触不良而熔断。

③装设接地线必须由2人进行,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11)防护栏杆标识牌

①标识牌内容正确悬挂地点无误;遮栏牢固可靠。

②严禁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移动遮栏或取下标识牌。

(12)脚扣

①脚扣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看各部分是否有裂纹、腐蚀、断裂现象。若有,应禁止使用。在不用时亦应每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②登杆前,应对脚扣做人体冲击试登,以检验其强度。其方法是,将脚扣系于钢筋混凝土杆上离地0.5m处左右,借人体质量猛力向下蹬踩,脚扣(包括脚套)无变形及任何损坏方可使用。

③应按电杆的规格选择脚扣,并且不得用绳子或电线代替脚扣皮带系脚。

④脚扣不能随意从杆上往下摔扔,作业前后应轻拿轻放,并妥善保管,存放在工具柜里,放置应整齐。

(13)升降板

①脚踏板木质无腐朽、劈裂及其他机械或化学损伤。

②绳索无腐朽、断股或松散现象。

③金属钩无损伤及变形。定期检验,并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14)梯子

①为了避免靠梯翻倒,其梯脚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梯长的1/4。为了避免滑落,其间距离不得大于梯长的1/2。

②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梯脚应加胶套或胶垫;

在泥土地面上使用时,梯脚最好加铁尖。

③在梯子上作业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作业人员的腰部,或作业人员应站在距梯顶不小于1m的横担上作业,切忌站在梯子上的最高处或上面一、二级横挡上作业,以防朝下后仰摔下。

④登在人字梯上操作时,切不可采取骑马方式站立,以防人字梯两脚自动滑开时造成事故。

(15)安全网

①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网绳是否完整无损。受力网绳是直径为8mm的锦纶绳,不得用其他绳索代替。

②分解立塔时,当塔身下段已组好,即可将安全网设置在塔身内部有水平铁的位置时,距地面或塔身内断面铁的距离应不小于3m,四角用直径10mm的锦纶绳牢固地绑扎在主铁和水平铁上,并拉紧,一般应按塔身断面大小而设置。如果安全网不够大,也可接起来使用。

第3篇 电气试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明确工作任务及安全规定。

2.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3.接用试验电源,必须了解电压,必要时需进行测量。

4.接用试验和修理工作的电源,必须装设开关和保险,禁止带负荷接电源。

5.一切试验工作,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要可靠接地。

6.试验用电源如系接地的相电压,应分清地线和火线,被试品有接地时,必须把电源的接地端接在被试品的接地端。

7.试验时,要做到一人接线,二人检查,特高压试验时要两人操作,确认无误后,再正式通电。

8.低压带电试验工作,要带绝缘手套和护目镜,工作时要穿长袖衣,主试人员站在可靠的绝缘物上,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9.电气设备在做试验前,必须记录铭牌数据,按规定进行试验,并做好各项试验记录。

10.由零位上升调整电压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要检查,使用后要推回零位。

11.工作时要精力集中,发生异常情况要冷静,查明原因。必要时手动断开电摞。

12.对电容和大电感设备做高压试验前后,都要进行充分放电,放电时要戴绝缘手套。

13.做直流电机的超速试验,要装设遮护以防伤人。

14.测量绝缘工作,必须断开电气设备的所有电源,并可靠接地,因工作需要拆除地线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a.将妨碍工作的地线用刀闸断开,若不能用刀闸断开,可拆除有关地线;

b.根据需要拆除一相接地线;

c.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d.在不得已时,可将接地线和短路线全部拆除。

(2)高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高压试验应填写工作票。

2.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讲明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4.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撑牢固。

5.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

6.新装试验装置时,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7.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如被试设备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派人看守。

8.加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接线,正确无误后,无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主试人员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操作。

9.高压试验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垫上。

10.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应首先将升压设备退回“0”位,而后断开试验电源。将被试设备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11.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2.试验结束,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好现场。

13.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措施,并经主管工程师批准。

(3)特性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绝缘试验的设备,禁止做特性试验。

2.对地电压在25ov以上的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必须接地。

3.无变压比电桥时,对变压器变化的试验,必须在试验前分清一、二次出线,在高电压的一端接电源,合闸送电须根据接线人的命令进行。

4.试验变压器的极性,必须分清高低压出线端,以防加错电压。

5.高压特性试验用的变流器,二次不得开路,二次的接线不应有接头,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导线截面不得小于 2.5mm2。

6.电机短路试验,必须使用坚固可靠的工具,禁止用手握住或脚踏住转子,在装紧短路工具前,必须认清转动方向。

7.在转动着的电机旁工作时,应将袖口和衣服的纽扣扣紧,防止被机轴绞住,并禁止靠近电机和使用容易被机轴绞住的东西。

8.电机在开路试验前,必须把短路工具取下,并将皮带取下。

9.大容量设备的特性试验,应使用油开关断开电源,油开关需有过流保护装置。

10.试验用的油开关,必须有专人看守,在合闸前必须将负荷端的三相短路接地线拆除,并派专人看守,由第二人检查。

(4)绝缘油击穿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取油样要使用专用盛油的器具,并用汽油清洗干净。

2.所取用的油样,应避免水分与灰尘污染,盛油器具的温度不应低于室内温度,如取得油样的温度低于室温时,禁止将盛油器具的盖子打开。

3.在进行油样加压试验时,升压要均匀,不得中断,电压的升高速率为2~3kv/s,到击穿为止,如在间隙中有暂时放电而不产生永久放电可忽略不计。

4.试验用的油杯、电极及量规要用软棉布擦净,再用干净的汽油漂洗。用烘箱烘干,然后冷却到室温。

5.油杯两极的距离须用标准量规校准后加以固定,但必须注意在油杯电极清洗后,不要再用量规和其他物品接触电极,以免污染。

6.试杯与油的温度和室温相同,一般为20~30℃。

7.油在注入油杯前,应进行搅动,使油内杂质均匀混合后再注入油杯。

8.油杯中的油面,必须在电极以上不少于20mm。

9.注入油杯中的油,须静置5min后,再进行试验。连续击穿试验每次须间隔1min,以便气泡分散。

10.每次击穿后,应将油杯轻轻摇动,以除去击穿时附在电极表面的炭质。

11.每充油一次,可做5次连续击穿,同种样品需充油3次,取15次的平均值,符合油的规定标准为合格。也可以用试验六项五次平均法。

(5)直流电机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直流电动机励磁绕组在试验过程中严禁断路和断励,两个以上的励磁绕组须正确地连接,以防超速事故。

2.直流电机的负载应尽量从最小依次增加。

3.直流发电机的励磁电流应从最小依次增加。

4.做直流电机的超速试验时,应加遮栏防护。

5.各种直流电机试验前,须检查或调整其电刷至准确的中性线上。

6.1oa以上的直流电流线路的通断,应用接触器完成,禁止用手直接操作刀闸。即使拉断小电流刀闸也必须戴手套,以防电弧烧伤。

7.禁止戴线手套接触转动部分。

(6)测量绝缘电阻安全操作规程

1.测量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应根据电气设备电压等级选择摇表。

2.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时,必须将该电气设备所有的电源断开。

3.在可能由两侧及以上受电的高压联络线路上测量绝缘电阻时,应取得该线路他端负责人员的书面或电话同意,说明线路刀闸和油开关均已经拉开后,方可进行测量。

4.在双回路高压线的一回路上进行测量时,必须将另一回路停电,若单回路与另一带电高压设备线路平行时, 也不得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雷电时,禁止在架空线路上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

5.对电容量大的电气设备进行测量时,断开电压后,应先放电。测量时先接上试品,待充电稳定后,仍应保持 120r/min,匀速摇测。测量结束,先断开测量导线,再停止摇表转动(以防止试品反充电损坏摇表),并将试品充分放电。

6.摇测电气设备绝缘时,应先校对摇表零位和无限大位,表身平稳放置,转动速度均匀,保持在120r/min的转速。

7.测量前须确保设备上无人工作,测量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被测试设备的导电部分,以免触电。

(7)直流耐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对电气设备进行直流耐压试验,须一人接线,另一人查对,确认接线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

2.所使用的微安表如处于高压接线时,须有良好的屏蔽,高压引线用屏蔽线,试验电缆用屏蔽罩。

3.无专用试验装置时,试验电容量小的被试物,应加滤波电容器。

4.在半波整流装置中,必须注意整流管的最大使用电压不得超过额定反峰值电压的一半。

5.使用硅管作倍压整流时,应注意硅管极性。

6.高压测量用微安表应配备保护装置,保护用的电容器应绝缘良好,不应有漏电现象。

7.做电缆直流耐压试验,导电回路中应接保护电阻,试验完毕应经电阻放电,必要时对附近设备也应放电或预先短接。

8.做避雷器电导电流试验,应采用高压测量。

9.对于能分相进行的设备,必须分相进行,以便比较判断各相的试验结果。

(8)交流耐压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试品做系统耐压试验,须在其他非破坏性试验、绝缘油耐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2.试验用的电源应尽量采用正弦波。

3.大容量的试品,做交流耐压试验前,应考虑所用试验变压器及试验电源的容量。

4.电气设备做交流耐压时,设备和表计的选择及现场布置和线路连接应正确无误,高压部分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通电前做全面检查。

5.试验时,试品和试验设备应妥善接地。

6.被试品表面应清洁、干燥,安置状况应符合实际使用情况。

7.变压器、发电机等贵重设备,在试验电压升至40%以后,必须均匀升压(约为每秒3%)。

8.操作步骤

a.根据接线图接线后,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

b.试验前应认真检查所配限流电阻是否符合规定,调压器是否在零位,电压表量程是否适用。

c.连接好试验变压器与被试品的连线后合上电源刀闸,开始试验。

d.当升压到试验电压值后,开始计算时间,并读取试验电压与电容电流值。1min后迅速均匀降压到零,拉开电源刀闸。

e.在升压和耐压过程中,如发现电压表指针摆动很大,毫安表的指针急剧地增加,有冒烟及绝缘烧焦现象,被试品发生不正常的响声等,应立即拉开电源刀闸,停止试验,查明原因。

(9)高压试验台安全操作规程

1.试验前,检查调压器位置,试验后退回零位。

2.加压前应把门关好,多人同室工作时应加以护栏或指定专人看护。

3.试验后拆除或改接被试品的接线时,须先充分放电,并将接地线接于试验中高压带电导线上。

4.试验中绝缘放电击穿或加压过程完成后,应立即将调压器退回零位,拉开刀闸,工作结束后,应将试验变压器电源插销取下,拆除临时线。

(10)型式试验台安全操作规程

1.试验前先检查调压器是否在零位,试验后退回零位。

2.电源刀闸拉开后,方可连接或拆除试品。

3.试验人员应熟悉实地接线和各控制操作按钮的作用,不得盲目使用。

4.被试品必须在试前用多股铜线接地。

5.试验中若需要改变测量范围,须先将二次电流回路用转换开关切断后,方可进行倒换工作。直接测量一次电流表的测量范围的改接,必须断电后进行。

(11)250ov介质损失角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接地。试验前必须先将损失角试验器的金属外壳接地,或接在金属箱的接地柱头“e”上。

2.电源。使用电源为22ov,用特备电源接线,一端插入损失角试验器左侧的电源插座,另一端接22ov电源, 接线时应注意相线和中性线正确连接,否则在操作按钮时,红灯不亮。如电源为不接地系统,则设法利用电容器或隔离变压器接地。

3.连接被试品,将特备的高压电线一端插入金属箱右侧电线插座“j”,并将插座“j”上方插销插入电线头槽中,使其在插座中不能摆动。被试品高压端连接在电线另一端钩上,接地端及护环线各接到电线头的其余两金属环地上,中间金属环接护环线。

4.准备。放置电压调整器“j”及千瓦调整器“s”运转盘在零位置,量程开关“b”及倍率开关“m”在调整位置,高压开关“k”在“开路”位置。

5.通电。通22ov电源,绿灯亮,电表“w”指针徐徐升起,而后仍归复零位。

6.调整。先合上高压开关,再拉下操作按钮开关,此时,绿灯熄灭,红灯亮。如果红灯不亮,应将电源接线的相线和中性线对调。红灯亮时,高压变压器即有电,旋转电压调整器“j”缓升至250ov,再旋转调整旋钮“n”,准确调整电表“w”指针至满度位置。

7.量程与倍率。损失角试验器的量程共分三挡:200、50、10。用量程开关选择相应的电表“w”的刻度也为200、50、10三挡量程读数,并可借倍率开关“m”增加10、50、200、500倍,各挡最大测量范围分别是

i:200×500=10000okw

ⅱ:50×500=2500okw

ⅲ:210×500=500okw

8.千伏安测量。在做好各项工作后,可将量程开关转至“200”位置,倍率开关转至“500”位置,若电表“w”的指针超过刻度“200”,则被试品的容量太大,损角试验器不能运用。如指针读数过小,则可转至其他适当的量程及倍率。量程开关“b”及倍率开关“m”位置选择的原则是,量程开关“b”须放在最小可用范围,倍率开关“m”放在最大倍率。

9.千瓦测量。在求出“兆伏安”数值后,旋转千瓦调整器“s”的转盘,此时电表“w”指示数逐渐减小,如指针指示过小,可将倍率开关“m”转至适当的挡位上,并转动千瓦调整器“s”的转盘,使“w”指针移至最小位。

10.测量完毕后,依次将各旋钮开关恢复到原来的位置,拉开电源,将被试品进行放电,拆除一切接线。

(12)电气试验仪表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精密电压表、电流表、电力表使用规程

a.0.2级及以上仪表禁止作一般的测量使用,只允许在室内作校验,0.5级的仪表使用和精密测量。

b.0.2级以上的仪表在校验时不得超过其额定值的1%,0.5级的仪表不得超过额定值的2%。

c.0.5级的电力表,其电力回路不超过额定值的40%,电压回路不超过额定值的30%,其铭牌有规定时,按其铭牌规定使用。

d.各种仪表要轻拿轻放,使用时要放在平稳的地方,不得放在有振动的地方。

e.精密仪表在指针指示后,尽可能使指针降到零位,再断开电源。0.2级的仪表,必须使指针降到零位,再断开电源。

f.仪表要保持清洁,每次使用后要擦净。

g.直流微安表在每次使用后,要将其接线端短路。

2.惠斯登电桥使用规程(电阻部分)

a.在测量电阻时,先将开关合向“h”与“v”方向,再合上“ba”与“ga”刀闸。

b.将被测电阻接在_1、_2两接线柱上,用于旋紧,不得用其他工具。

c.将定紧指针的旋钮,旋向松开方向的一侧。

d.调整指针零位旋钮,使检流计指针指零。

e.检查各刀闸与旋钮是否在正确位置上。

f.根据被测定电阻的大约数值,适当选择比率臂与调整臂的位置。

g.进行测量时,先按电键“b”,再按检流键“g”,松开时先松“g”键,再松开“b”键。

h.观看检流计指针偏转方向,增减选择臂和比率臂,使指针的指示为零或最小值。

i.被测值=比率臂×调整臂。

j.用后将“ba”与“ga”打开,在指针静止时定紧指针。

k.其他各种使用方法和用途按照其说明使用。

3.兆欧表的使用规程

a.5kv的兆欧表,使用于1okv及以上的设备。

b.2.5kv的兆欧表,使用于2kv及以上的设备。

c.100ov的兆欧表,使用于100ov及以上的设备。

d.50ov的兆欧表,使用于100ov及以下的设备。

e.兆欧表在使用时要放在平稳的地方或绝缘物上,2.5kv及以上的兆欧表要接地线,测量用的导线绝缘要好。

f.以12or/min的速度均匀摇动,在接通或断开被测量设备时,应不停地摇动,在断开后再停止摇动。

g.兆欧表在测量时,将指针先调在零位再使用。

第4篇 综采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资格证人员不得操作电器设备。

第2条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

第3条 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靴。

第4条 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把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应有很好的绝缘防爆符合规定。

第5条 供电系统所有继点保护装置均应保持整定标准,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

第6条 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地点均应有相应的防水、防潮、防尘等有效保护措施。

二、停送电

第7条 停送高压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8条 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送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之后才能操作停下隔离开关;相反,送电时只在隔离开关合闸后,才能操作断路器合闸,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第9条 为最大限度延长总开关断路器使用寿命,操作断路器必须无负荷状态下进行。

第10条 停电后应用与电源等级相适应的检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沼气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沼气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相应的开关手柄打倒“接地”位置。

第11条 停电后必须执行挂牌、加锁或专人看守制度,非执行该项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

第12条 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

三、移动变电站的迁移

第13条 变电站迁移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迁移。

第14条 检查变电站前后端牵引锚固装置、牵引装置,必须安装牢固,性能安全可靠。

第15条 检查变电站串车间联接装置,要安全可靠;移动范围内铁路、枕木、夹板和巷道支护等,必须安装牢固,完整无损,无前移障碍,并拆除接地系统。

第16条 检查电缆、管路、保持吊挂整齐,随车前移不受自重以外的张力,无挤伤危险。

第17条 迁移时要有专人指挥,前后牵引装置派专人操作,中间分段派专人监视,号令统一,动作协调,无论哪一部分发现问题,应迅速停移,检查处理无误才能继续前移。

第18条 当巷道坡度较大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在设备列车迁移过程中,随走随挂3~5根地锚,每行进至最短地锚长度的3/4处时,停止迁移设备列车,重新拴挂地锚,再进行设备列车的迁移。

第19条 迁移到位,停止牵引,前后两端牵引装置均应张紧,并停止和闭锁。

第20条 在新位置上进行设备、电缆、管路调整吊挂,接地装置安装敷设。

第21条 全面检查系统车辆连接、两端锚固、设备安装、管线吊接地装置等,达到一切正常,方可送电投入运行。

第22条 拆接移动电缆时,插销、接线盒均应妥善保护,电缆盘成“8”字形保持足够的弯曲半径。拆接后第一次试运行,应注意工作面设备旋转方向。

四、电气设备性能检测

第23条 按下列规定定期检测设备性能:

(1)检漏器接地跳闸试验,交接班进行;

(2)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3)主电器绝缘性能检测,每月一次;

(4)移动式橡胶电缆绝缘性能检测,每月一次;

(5)固定式电缆绝缘性能检测,每季一次;

(6)接地网电阻值测定,每季一次;

(7)高压电缆泄漏及耐压测定,每年一次;

(8)新安装设备绝缘及接地电阻测定,安装投产运行前进行。

第24条 除(1)项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试验外,其余各项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

第25条 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摇表进行绝缘性能测试。凡带有电子保护装置的部位采取有效的措施甩掉隔离电子元件,否则不准用摇表测试。

第26条 井下使用普通安全型仪表,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27条 对不同型号的设备故障检查,性能测试,必须按设备使用维修说明书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准任意改变。

第28条 性能检查结果应做准确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好,不准投入运行。

五、继电保护检查整定

第29条 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继电保护整定值,更改整定值的批准权属矿总工程师。

第30条 检查整定必须在切断电源条件下运行,不准带电作业。

第31条 供电过负荷保护整定调整应在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正常情况下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校验。

第32条 按设备规定的规格型号使用短路保险器,严禁用普通保险器和其它导体代用。

六、电器设备检修维护

第33条 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明火试验。

第34条 妥善检查保护设备防爆性能及其它工作性能,设备的各种仪表、操作手柄、按钮、必须指示正常,灵活可靠。

第35条 按井下供电“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规定内容进行检修维护设备。

第36条 设备发生漏电、过载及其它故障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复位送电运行。原因不明,故障未排除的情况下不准任意反复复位供电运行。

第37条 对各种不同机型设备应严格按设备出厂技术说明进行检修试验,严禁拆卸,不准在井下拆检元件。

第38条 电器接线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使用插销联接、拆卸、安装时,必须停电闭锁,闭锁的开关必须停电闭锁,插座必须封堵,插销必须妥善保护,插销未压紧前严禁送电试车。

第39条 电缆敷设吊挂整齐,点距不超过3米,吊挂要顺直,高度应保持大于0.5m,严禁用铁丝直接吊挂。

第40条 电缆不应敷设在风水管路下方,严禁在电缆上悬挂其它物件。如和风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悬挂,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方并保持0.3米的间距。高、低压电缆同侧敷设,其间距大于0.1米。

第41条 电缆中间接线盒和插销式接线盒应保持水平吊挂,在有淋水处应有防水措施。

七、集中控制台操作

一)、一般规定

第42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资格证人员不准操作控制台及其它电气设备。

第43条 凡工作面及移动变电站设备所设置的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闭锁装置、联锁装置必须保持整定准确,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对违背此项规定的任何指令有权拒绝执行。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有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的指令不在此限。

第44条 正常生产中严禁在开关上直接操作设备。排除故障或检修时需在开关上操作试验应按检修措施规定,必须得到检修负责人亲口批令,并向全面发出警告后方可操作。

二)、正常起动运行操作

第45条 得到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开机呼叫后先通知皮带开机。

第46条 观察闭锁显示窗,及时通知工作面打开闭锁,观察各种故障显示,确保一切正常。

第47条 按破碎机、转载机、工作面运输机的顺序启动三机。

第48条 运输中注意观察开关运行状态显示和停机闭锁显示,一旦发生停机应立即作出判断,并及时同工作面联系。

第49条 正常情况下,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第50条 特殊情况需要,得到工作面负责人或负责司机传呼指令时,可以进行破碎机、转载机、工作面运输机的单机起动,但必须听清传呼指令,操作时准确无误。

三)、倒车操作

第51条 特殊情况需要,得到工作面负责人或负责司机传呼指令时,可以进行转载机、工作面运输机倒车操作,但机头机尾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52条 对双电动机拖动的设备必须同时操作两台电机开关换向,正常运转应同时恢复两台开关到正车运行状态。

第53条 严禁长时间倒车运转,一般规定一次倒车运转距离不应超过1米。

第5篇 电气调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电气调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6篇 sf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和sf6气体实验室,应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口不应朝向居民住宅或行人。

(2)在室内,设备充装sf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s6气体泄漏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ul/l。

(3)主控制室与sf配电装置室间要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

sf配电装置室与其下方电缆层、电缆隧道相通的孔洞都应封堵。

sf配电装置室及下方电缆层隧道的门上,应设置“注意通风”的标志。

(4)sf配电装置室、电缆层(隧道)的排风机电源开关应设置在门外。

(5)在sf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或sf6气体泄漏报警仪,在工作人员入口处也要装设显示器。这些仪器应定期试验,保证完好。

(6)工作人员进入sf配电装置室,入口处若无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7)工作人员不准在sf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进入sf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

(9)在打开的sf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10)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气体进行检验。根据有毒气体的含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需穿着防护服并根据需要佩戴防毒面具。打开设备封盖后,现场所有人员应暂离现场30min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11)设备内的sf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回收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设备抽真空后,用高纯度氮气冲洗3次[压力为9.8×10a(1个大气压)。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20%氢氧化钠水溶液中浸泡12h后深埋。

(12)从sf6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应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9.8×104pa(1个大气压)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

(13)sf6配电装置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开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人员禁止入内。只有经过充分的自然排风或恢复排风后,人员才准进入。

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

(14)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

(15)sf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

(16)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洗澡,把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清洗干净。

(17)sf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阳光暴晒,并不得有水分或油污粘在阀门上。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第7篇 电气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对试验工作的基本要求

1、对现场的一切试验工作至少应由两人进行,并指定一人负责。

2、每次试验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说明注意事项,根据试验内容与环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与变电所和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戴好绝缘护具。

3、除经允许必须带电试验的项目外,在其他一切设备上试给电必须验电、试电、接地证充电后才能进行试验。

4、试验接线中的高压连线,应尽可能缩短与其他用电部分及地面之间的距离,必须保证不致产电现象,必要时用绝缘材料隔离式固定。

5、使用梯子式登高作业时,必须按高空作业规定进行。不经工作负责人允许,不得拆卸试验装置和仪表,不经现场值班人员许可,不得操作无关刀闸或进入其他地点。

6、试验完毕,必须拆除全部试验接线和所布置的安全措施,恢复原来正常状态,试验人员全部撤出后,工作负责人同值班人员检查无误后,才算结束工作。

7、对大容量的设备(电机、变压器)和电容器,电缆在试验前应充分放电后,方可接线,拆卸和实验。

二、高压试验

1、进行高压试验时,在试验地点和高压联线所通过的地段均应设围栏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严防触电,必要时应派专人看守。

2、拆出防碍工作的地线或动用刀闸手柄时,应取得现场值班人员的同意,试验完了,必须立即恢复。

3、在对设备加压前,工作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并通知全部人员离开要加压范围方可进行加压,并在加压过程式不许接近被试物。

4、每次试验完毕,必须断开电源被试验设备接地,并放电后方可接触试验设备及接线。

5、在加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如发现电雨衣表指针摆动很大,电流表指示急剧增加,绝缘煤焦或冒烟现象,被试物放电和不正常的音响,均应停止试验查找原因。

三、继电保护试验

1、在继电保护试验中,对不熟悉回路和无关的设备,禁止乱动,以防止触电或发生事故,发现异常现象应报告领导。

2、在继电保护盘上工作时,对被试盘及邻近的运行设备,应加明显标志或隔离。试验人员与高压带电部分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3、继电保护试验开始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复查接线无误后方可工作。试验电源不得接地或短路,以免引起误操作。

4、进行油开关合拉闸试验时,不准任何人在油开关上及其周围工作或停留,以免传动机构伤人。

5、作外界电源试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时,电压互感器附近的人员应停止工作。

6、在未用验电笔检查交流器二次回路是否正确以前,禁止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在带负荷设备上电流互感器二次短路必须牢固,并要接好地,不许用保险丝和螺丝刀去短接二次回路。

四、电缆绝缘试验

1、试验电缆时,在该电缆上所能接触的一切工作应停止,在被试电缆的端部和外露部分的周围应建置围栏,另一端应悬挂标志牌或派人监护,防止一切人员接近该处。

2、电缆绝缘耐压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与值班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证无人后进行。

3、与架空线联接的电缆,必须与架空线路断开后进行试验。在拆接线前,应进行验电放电,并在可能来电的各端没接地线,拆接电缆时必须保证无误。

4、对电缆进行绝缘耐压试验或用摇表摇其绝缘时,必须将被试线芯以外的线芯总短路接地试验完毕,断开电源认定可靠后才能进行试验。

五、绝缘护具绝保试验时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8篇 矿山电气维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带电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并站在绝缘台上。

3.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4.供电系统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均应符合要求,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一种保护失灵时,都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严禁拆除或短接运行。

5.各配电点均应设置可靠的局部接地极和移变及照明综保的辅助接地装置。

6.严禁带电检修或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7.所有动力电缆在更换后必须检查电动机的转向。

8.各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供电系统。每台设备应有标志牌,注明型号、电压、用途、功率及过流整定值。

9.其它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54——458条执行。

二、停送电

1.停.送高压电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断开断路器后,才能切断隔离开关,合闸时,操作程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3.停电后应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在瓦斯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在百分之一以下时才准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相应的开关手柄打到“接地”位置。

4.停电后必须挂“有人工作,不得送电”的指示牌,并上闭锁或专人看守制度,非执行该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

5.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

三、电气设备检修维护

1.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明火试验。

2.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时,必须使用与其电压等级相适应的摇表行测试。

3.妥善检查保护设备的防爆性能及工作性能、设备各种仪表、液晶显示,指示必须正常,操作手把、按扭灵活可靠。

4.在处理较复杂的电路故障时要冷静、细致,认真查阅图纸、对照线路仔细分析原因,必须做到有的放矢,严防检修检查后造成事故,损坏设备。

5.按井下供电“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规定内容进行检修维护设备。

6.对各台电器设备检查后要有记录。

7. 设备发生漏电、过载跳闸、短路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复位送电运行。

8.对各种不同型号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出厂说明进行检修试验,严禁拆卸。

9.电气接线应按《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第75页1.3.1--1.3.4规定进行。

10.所有动力电缆插销联接、拆卸、安装时,必须停电闭锁,必须在接触器断电后,并将隔离闸刀打在“off(关)”的位置时方可工作。插销未压紧前严禁送电试车。

四、电缆维护

1.电缆的吊挂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吊挂间距不大于3m,所有电缆必须上电缆钩,严禁用铁线吊挂电缆。

2.每更换一次电缆,要注意相序连接,要检查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3.盘放电缆应成“8”字形,各类电缆应有足够的弯曲半径。

4.所有移动电缆或待收电缆必须盘放整齐严禁在电缆盘旋处放金属部件,以防损伤电缆造成漏电。

5.电缆护套损伤时,应按部颁标准进行硫化热补或同等效应的冷补。

6.各种电缆连接盒、连接器的高度应略高于电缆悬挂高度,以防电缆上的水滴沿电缆渗入。

7.各种电缆只能在规定的电压等级下使用,严禁超过安全载流量。

8.定期进行各类设备电缆的绝缘测定,对绝缘值低于安全值以下的电缆应检查、处理需要更换时必须写书面报告、经总工批准后执行。

9.拆除移动电缆时,电缆插销应妥善保管不得砸碰,不得放在水中浸泡,不用的电缆插销座应加封堵。

五、安全警告

1.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否则会损坏隔离开关,影响正常停.送电。

3.各种电缆必须在规定的电压等级下使用,严禁超过安全载流量,长时超负荷运行使电缆绝缘下降导致相间短路,影响正常运行,严重时会造成火灾。

第9篇 电气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运行中的电气装置上工作时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a.在电气装置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所有装置,包括架空线、电缆引入线已全部停电,通到邻室共用的低压母线及低压配电箱有遮栏,且工作人员在任何位置都不可能触及带电部分,通至相邻的具有电压超过10oov的电气室的门全部闭锁。

b.在电气装置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电压超过10oov的装置部分停电或虽已全部停电,但有10oov以下的带电设备没有遮栏,或通到邻室共用的100ov以下的带电母线设备没有遮栏或邻室具有超过100ov电压,电气室门未全部闭锁。

c.在电气装置带电时的工作。

1.下列情况下可不需停电工作。

a.工作本身不需停电或绝对没有可能触及带电的导电部分。

b.若停电影响生产很大,而且工作量不多,时间不长,则可在不停电并不设遮栏的情况下,靠近设备或在带电部分或外壳上进行下列工作。

i.在设备外壳上进行的工作有清扫外壳、外壳零件、油位指示器玻璃和基础的小修、连接滤油装置等。

ⅱ.注油和取油样。

ⅲ.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测量接触点温度或测定母线的振动地点。用绝缘棒和仪表

变压器定相(在电气装置上带电进行定相时电压不能超过1okv)。

ⅳ.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

c.不停电工作,只准在地面或坚固的架台上进行,导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进行。如导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不允许进行工作。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至少应保持下列距离:与6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0.7m;与10~35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1m。

d.在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以前,应先检查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当发现线路上有接地现象时,禁止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

e.不停电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一人执行,一人监护。值班人员随同工作人员到工作地点检查工作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准进行工作。

f.不停电工作,如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则须使用特种移动式遮栏(如网罩,斜立挡板等)与导电部分隔开。

3.凡在电气装置上进行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应有负责人的命令(工作票或电话口头命令)。

电话口头命令仅能用于下述情况:

i.不准在设备、线路上或接近设备、线路上进行的单纯送、停电指示;

ii.在高压配电装置控制盘和继电器盘后的控制设备和继电器的清扫工作;

iii.由值班人员进行的加注润滑油和取油样以及用钳型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

b.至少应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c.应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1.用绝缘棒拉闸或通过操纵视构拉合刀闸及开关,均应戴橡胶绝缘手套。操作变配电站室外设备还应穿橡胶绝缘鞋。

2.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防护目镜和橡胶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夹钳,并站在绝缘台上,并应

在无电压无负荷时进行。

3.远离带电部分不需停电和接地线的工作:

a.在遮栏外打扫房间;

b.清扫橡胶绝缘垫和栅栏,修理门;

c.悬挂警告牌;

d.更换灯泡等。

4.在不能接地的电气装置上的停电工作,也应视为带电工作。工作前应将已停电并隔离的部分对

大地放电,为防止突然来电,应在隔离刀闸的闸口上套上橡胶绝缘罩。若现场条件不可能采用以上措施,则须派专人加以监护,以免有人触接和误合刀闸。

8.站内配电装置和室外变电站内所使用的带形火炉或喷灯火焰与导电部分距离:电压在1okv及以下不得小于1.5mp电压在1okv以上的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或带电设备下面及靠近变压器或油开关的地方用火炉或喷灯点火。

9.工作中所有“人”字梯或靠梯必须坚固牢靠,在地面光滑时梯角应套橡胶套,不准使用中间绑接的梯子。在不停电操作时,应派专人扶持梯子,安放梯子应考虑梯子歪倒时工作人员不至于触电。

10.高处工作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吊传,禁止上下抛掷。

11.在室外变电站铁架上工作,工作人员应将安全带拴在铁架上。

12.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及引向室内变电站的架空引入线刀闸上工作。

13.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装置上工作,必须按下列顺序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a.断开电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向工作地点反送电,拉开的开关刀闸应采取电气和机械闭锁。

b.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牌的数目编号应与工作班的“工作完毕,可以放电”的标示牌数目编号相同。

c.部分停电时,施工地点与6kv以下的带电设备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4m,与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并装设遮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d.在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装置部分进行验电,验电所用验电器应在验电前先在带电的设备上试验,以确认其指示是否正确。

e.验明无电后,立即装上接地线,并三相短路,悬挂“在此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装设接地线以前,应详细检查。不合规定的接地线立即拆换。

14.在电气装置上进行的所有工作均应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

15.对于每一事故,变配电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防护措施。

第10篇 安装电工电气调试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施工现场配备的机器设备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并有不可缺少的防护装置。

二、高、低压电路的装置的鉴别规定:

1、一导线对地电压在250伏特以上者为高压装置,250伏特以下为低压装置。

2、凡在36伏特以下者为安全电压。

三、工作前准备:

1、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认真检查防护装置的完整,方可工作。

2、仔细检查专用工具完整完好性,如有不适工作的应及时修理完整不能得过且过。

四、安装施工中:

1、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进行低压带电作业,必须经过主管项目经理批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应有监护人配合也要做好施工记录。

2、在高压附近工作或高、低压同时工作时,对可能与人体接触的带电部份,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3、停电线路与带电线路临近、交叉或并行时,在工作现场应加接地线。进行断、接或在有绝缘的架空地线上工作时应加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工作。

4、双回线路;一回线路有电,另一回线路停电工作时和带电施工作业时,均应设专人监护。

5、进行倒闸操作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断开后应挂上“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6、试验电器设备应保证完好后,再对作业点验电。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

7、敷设电缆时应有明显的标志,施工现场不得有外来人员,慎防事故发生。

8、高空作业必须系戴好安全带,上、下活动梯架必须安全、牢固并有防滑措施,同时要有人监护,作业点下方两米内不准站人,地勤人员应戴安全帽。

9、使用喷灯工作时应注意:

(1)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等化学药品存在。

(2)加压应适当,装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三分之一。

(3)喷灯火焰与带电体的最近距离:

10kv以下不小于1.5米

10kv以上不小于3米

五、施工作业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应清点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用具的齐全完整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相关的送电工作按规定进行。

六、认真做好有关问题记录,如有不当之处,要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方案来解决。

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班前不得酗酒,上班时间不准随意离岗,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11篇 船舶电气调试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船舶电气调试员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船舶电气调试员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船舶电气调试员属船舶电工的一部分,除执行本规程外,必须执行船舶电工安全操

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2调试员必须掌握自身的业务范围,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所接触的

仪器、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和性能以及使用方法,懂得触电急救方法。

2.3作业前

2.3.1必须清楚作业项目技术要求,出现故障懂得排除的方法和操作程序。

2.3.2检查仪表、仪器的安全可靠性。

2.3.3检查作业项目、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2.3.4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具。

2.4工作中

2.4.1所使用的工具手柄必须绝缘良好,各种电动工具应有良好接地,电源线的插头必须完好。

2.4.2通电前应仔细检查系统设备电缆连接正确性和接地的完好性。

2.4.3调试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进入通电作业。

2.4.4调试中应细心观察,认真按图纸及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中无关人员严禁接近。

2.4.5调试中更换电气元件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2.4.6雷达调试时,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和穿好防护服。

2.5作业后

2.5.1工作后的设备要做好保护。

2.5.2作业后的现场要及时清理,保持作业现场清洁。

第12篇 机床电气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床电气维修必须停电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2.检修用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头应有护罩。

3.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

4. 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5. 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6.试车时,应注直观察电机转向、声音、量度等是否正常。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7.用汽油清洗电气零件时,严禁动用明火。

第13篇 电气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气检修时,不准带电作业,断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牌或送电。

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三、在停电线路和设备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四、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五、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执行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第14篇 电气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①工作前必须制订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②高压设备及线路禁止带电安装作业,也不得在带电的高压设备或线路附近进行工作。

③在带电的设备和导电部分附近工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工作现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与6kv以下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少于0.4m;

b.与10~35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少于0.6m。

工作人员的位置及施工设备与带电设备间的距离小于上述规定时,必须断开带电设备的电源。

④部分停电工作时,对于可能触及或可能接近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应装设遮栏。

⑤部分停电工作,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如在上面、下面或两侧又无可靠的隔离设施,不得进行工作。

⑥禁止在转动的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的回路上进行工作。

⑦工作地区有雷电或大风足以危害工作人员安全时,应停止在架空线路上工作。

(2)低压带电作业

①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必须使用有绝缘柄且合格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并戴手套、安全帽、穿长袖工作服,禁止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并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低压线路及设备的措施。

③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低压带电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④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接地线,后接火线。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裸露的线头。不得带负荷断开或搭接导线。

⑤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专用端子短路。

第15篇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范本

1. 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1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1.2 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1.3 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1.4 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 电工上岗,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3. 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4. 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5. 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6. 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7. 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8. 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9. 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10. 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1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12. 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3. 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14. 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15. 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16. 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北京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汇编(15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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