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机械设备维修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风险系数较高的任务,要求操作人员具备扎实的技术知识和高度的安全意识。本规程旨在规范维修工的安全操作行为,降低事故风险,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准备
1. 熟悉设备: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前,必须全面了解设备的结构、功能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 检查工具:确保所有工具完好无损,功能正常,特别注意防滑、防静电等安全措施。
3. 个人防护: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绝缘鞋等。
三、设备停机与隔离
1. 停机:在开始维修前,务必关闭设备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禁止启动”的警示牌。
2. 能源隔离:对于液压、气动或电气设备,需切断能源供应,防止意外启动。
四、故障诊断与维修
1. 逐步排查: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外部到内部的顺序,逐步诊断和修复故障。
2. 安全操作:在拆卸、安装部件时,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误操作引发事故。
五、危险物品处理
1. 明确标识:对含有危险物质的设备进行维修时,要识别并遵循相关安全标签。
2. 安全处置:妥善处理废弃油脂、化学品等,避免环境污染。
六、试运行与验收
1. 试运行:在维修完成后,先进行空载试运行,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再加载。
2. 验收记录:填写维修记录,由相关人员验收签字,确保设备已恢复至安全可用状态。
七、应急响应
1. 应急知识:熟悉应急预案,了解急救措施和疏散路线。
2.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八、持续培训与改进
1. 定期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意识。
2. 反馈与改进: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机械设备维修工,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规程的更新和修订应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以适应设备和技术的发展变化。所有员工应定期复习规程,确保其理解和执行。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致力于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机械设备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的:为规范机械设备维修工安全作业,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从事维修技术工种人员。
1.1接班后
1.1.1明确维修项目、作业地点、工作环境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1.2穿戴好劳保用品,准备好维修工具和器材。
1.1.3若需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应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
1.1.4若需明火作业,需按规定办理好《明火作业许可证》。
1.1.5登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登高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1.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绝缘可靠,按《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2作业前
1.2.1严格检查各种修理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2.2检查作业现场环境,了解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消除维修作业安全隐患。
1.2.3从事电气设备维修时,必须执行《电工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内容,非电工严禁从事电气维修作业。
1.2.4电气及机械转动部分应确认安全后,方可执行作业方案。
1.3作业中
1.3.1严格执行维修工艺。
1.3.2维修人员不准站立在维修点空间下方区域,严禁在吊钩运行路线下或起吊物下停留或通过。
1.3.3使用设备和工具应按设计性能和操作使用程序操作,禁止超负荷、超速使用。
1.3.4与起重设备配合作业或多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手势要明确,其他人员应站立在安全位置,防止高空坠物。
1.3.5气焊、气割作业须按《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应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
1.3.6电气焊作业须按《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应有专人监护。
1.3.7明火作业前应采取遮蔽措施,防止引燃周围设施,作业后应检查并清除余火和焊接溶渣,防止隐藏火种。
1.3.8下列场所不准单人从事维修作业。
a船舶油柜附近
b设备储油箱
c在带电体及其附近
d罐体容器内
e高处作业时
1.3.9对维修部位电气线路不清时,应请设备主管指导。否则,应停止作业。
1.3.10多人参加维修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相互配合看好门。
1.4作业后
1.4.1确认维修部位达到维修要求,设备防护罩已罩牢,安全装置回位正确。
1.4.2整理维修工属具,清除维修用下脚料。
1.4.3人员撤离后,报告班长和主管工程师验收。
1.4.4做好设备维修记录。
第2篇 机械动力设备冬季安全运行规程
一、设备防冻保温要求
(一)在用设备防冻放水要求
1、自十一月一日起,未加防冻液的机械动力设备执行防冻放水制度。设备放水必须做到有挂牌、有登记、有检查,做到挂牌落实到设备上,登记要落实到人头上,检查要落实到开关上。
2、放水前,司机必须首先打开水箱盖,然后打开引擎各部位的放水开关,放水时的水温必须保持在60℃左右,放水过程中司机要观察水流是否畅通,如果水流不快或流量太小要进一步检查水道及开关是否冻结和堵塞,当确认水全部放净后,司机方准离开。
3、夜间停放在车库内的车辆,未加防冻液的也要坚持放水制度。
4、夜间值班车辆,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注意油水温度,定时发动保温,使发动机水温经常保持在40℃以上。
5、各类柱塞泵、水泥车泵、活动洗井泵及其它露天安装的泵类设备也都要坚持停用后的防冻放水制度。停泵后,应及时将泵内液体放出,并取出进、出口凡尔体,以防冻裂泵体。
6、各类型柴油发动机,起动前应充分预热,并对起动机构做全面检查,确定没问题时,加入85℃以上热水后可起动,一旦发现故障或起动不了,必须检查,排除故障。
(二)对设备用防冻冷却液要求
1、各单位对新进防冻液必先做冰点试验,冰点合格后方能加入设备使用。
2、设备中已加入使用满二年的防冻液必须及时全部放掉,更换新液(因防冻液中防腐剂含量由于长期使用被分解减少,防腐效果变差)。
3、设备中加入使用满一年的防冻液在入冬前应及时取样做冰点试验,合格可继续使用,不合格则必须全部放掉,更换新液。
(三)停用设备防冻放水要求
1、各单位于十月底前,要对本单位停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放水后进行挂牌、登记,并进行上盖下垫,防腐封存,取下电瓶、集中保养管理,定期充电。
2、设备调拨、送修都要由原单位做好放水工作,由接收单位进行检查。在厂、站修保的设备,由修保单位进行放水和检查。
3、库存设备和场地封存设备要按停用设备的要求进行放水和检查,并在设备上注明放水情况。
(四)设备保温预热要求
1、为保证设备冬季正常运转所有固定设备的工房和车床都要搞好采暖保温设施,对使用蒸汽、暖水器或介质油保温的锅炉设备及热力网,必须在十月底以前检修完毕,达到供热条件。
2、对在露天停放的在用活动设备,各单位应在入冬前完善预热装置,包括蒸汽预热管线,油底蒸汽热盒以及机油滤清器、机油管线的预热装置等,对在野外作业的车辆、作业设备和施工机械,应配备喷灯,或启动电源保证设备起动前的充分预热。
3、采用明火预热设备,要切实加强安全防火工作,必须做到人不离火,人走火灭。
4、各种车辆、作业设备和施工机械的保温套,应在入冬前全部配齐。
二、冬季润滑要求
1、机动设备油料换季工作,自十月三十日起,必须按规定将零号柴油换成-10号柴油,润滑油换成冬季用油牌号。
2、油料换季时,应对设备的燃料系统、润滑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清洗时,根据设备特点分别用汽油、柴油、煤油进行,同时对清洗后的油品做好回收工作。
三、冬季操作保养要求
1、设备在发动前,必须充分预热和盘车。待具备发动条件后,再行起动。不要猛轰油门和冷车大油门起动,起动后做好保温工作,注意机油压力,防止烧瓦。
2、车辆发动后,必须待引擎温度上升到65℃以上(尤其是柴油车)方可起步,起步后必须先用一档低速慢行三百至五百米(等变速箱和差速器齿轮油溶化),方可逐级加档行驶。
3、冬季行车要特别注意仪表是否正常,经常注意机体和水箱温度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节,防止行车过程水箱结冰。
4、冬季行车要严格执行安全行车速度,特别是下雪和路面有冰的情况下,转弯要提前换档减速,不要猛踏刹车,以防事故发生。
5、除执行上述要求外,对停放室外的车辆和施工机械,要特别注意起动前的预热及起动时的操作。针对设备特点,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加装油底预热器,保证充分预热,起动时要特别注意机油压力变化情况,对机油滤清器的清洗周期要缩短,由每一保周期清洗一次改为清洗二次,以降低油道阻力。
四、其它要求
1、在搞好设备防冻保温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1)车库、工房应清除一切易燃物品,轻质油品(汽、柴油)应存放室外,随用随取。
(2)车库、工房严禁烟火,场地油污应及时清除。
(3)用汽油刷洗引擎外表油污时,应在室外通风处进行,清洗时应切断电器通路(卸下电瓶接线)防止引起火花,发生火灾。
2、做好电瓶电解液比重的调整和电瓶的保养工作,电解液比重冬季应调整为1.27-1.285,经常保持充足的电压。
3、高压蒸汽清蜡车的锅炉用水一律要加聚马来酸酐阻垢剂(每方水加1-5克),防止锅炉盘管结垢。
4、对高压高温设备(高压压风机、锅炉车、水泥车等)的仪表和安全装置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校验和登记,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第3篇 机械化运输设备操作规程
一、 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设备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本设备。
二、工作前认真作到:
1、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设备情况。
2、沿设备全长检查,处理:
(1)检查设备上及设备两侧如有妨碍设备运行的障碍物,须清除之。 (2)检查走轮、导向轮、支承滚子、链节等须齐全,不得有严重磨损、掉轨、卡死现象。
(3)检查轨道、链节、链板、护板、刮板、料斗、皮代等须齐全,不得有妨碍正常运行的变形、剥落及松脱现象。
(4)检查传动装置,拉紧装置应坚固牢靠。传动三角带或无级变速须齐全,松紧度符合要求。
(5)检查安全防护装置须齐全完好,事故开关必须合闸,电气接地良好。
(6)检查减速器及其他储油部位的油量须充足,按设备润滑图表规定加油。
3、停机一个班以上的设备须点动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运行。
三、工作中认真作到:
1、操作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要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凡纳入联动的设备其开车停车须按照工艺流程的开车、停车顺序进行。开车或停车前须先鸣警铃或与上、下工序取得联系。
3、先启动设备后下料,严禁在设备停止时下料。运送的工件、铸件、材料应符合工艺规定,不准超重、超宽运载。
4、设备运行速度须符合工艺规定,不准擅自提高设备运行速度。
5、非必要时不准使用事故开关急停设备;必须急停时要及时与上、下工序联系。
6、保险肖切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才准更换新肖。新的保险肖必须是标准的,严禁随便以螺栓,铁棒代替。
7、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有润滑不良、另件松动,跑偏、爬行、减速、卡死、震动、轮子不转或脱落、掉轨、锁板丢失、护板卡坏、卡持器卡爪不灵、链环堆积、噪音、电气失灵或混乱等异常现象须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8、设备发生事故后,须停机切断电源,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四、 工作后认真作到:
1、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
2、清扫设备及清理工作现场。
3、认真将班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第4篇 机械机电设备电气安装规程
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人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第5篇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起重机械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汽车、履带、轨道和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蓝、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企业制造、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本规定。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准审批安装资质,培训考核操作人员,办理登记使用手续。
4.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起重机械的租赁
1.从事起重机械租赁的单位,应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赁单位出租起重机械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与承租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
①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②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再使用的;
③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和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3.租赁单位起重机械档案内容主要有:
①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②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③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④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
⑥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与累计运转记录。
三、起重机械的安装
1.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2.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①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
②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③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④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
⑤应急救援预案;
⑥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和其它要求;以上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并告知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3.安装单位在安装与拆除起重机械前,由安装拆除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4.验收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施工升降机为一年)。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
1.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首次启用,使用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备案时应出具有关资料。
5.事故处理。起重机械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
1.塔吊
1.1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
1.1.1安装与拆卸方案的编制依据:《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26—1999《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1)国家有关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
(2)随机的使用、拆装说明书,整机、部件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及接线图等;
(3)已有的拆装工艺及过去拆装作业中积累的技术资料;
(4)其他单位的拆装工艺或有关资料。
(5)安装与拆卸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6)安装拆卸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安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
(7)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8)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
(9)安装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10)安装合同协议及各方安全责任;
(11)应急救援预案;
(12)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
1.2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2.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安装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
(1)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序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5)拆装作业中的辅助机械,如起重机、运输汽车等必须性能良好,技术要求能保证拆装作业需要。
(6)检查电源闸箱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供应。
(7)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9)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
1.2.2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需要加快进度,可在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的夜间作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
(2)在拆装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对放置起重机金属结构的下面必须垫放枋子,防止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
(3)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4)在进行逐件组成和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器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5)在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的平衡,禁止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线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7)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预紧力,螺栓、销、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8)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9)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
1.2.3顶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1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4)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和其他作业,顶升中如果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5)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角稳妥就位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7)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反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8)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9)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10)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1.2.4附着锚固作业的安全技术
(1)建筑物预埋附着支座处的受力强度,必须经过验算,能满足塔式起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载荷。
(2)应根据建筑施工的总高度、建筑结构特点以及施工进度要求等情况,确定附着方案。
(3)在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时,要通过调整附着杆的距离,保证塔身的垂直度。
(4)附着框架应尽可能设置在塔身标准节的节点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应设斜撑加固。
(5)随着塔身的顶升接高而增设的附着装置应及时附着于建筑物,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按照塔吊说明书执行。
(6)布设附着支座处必须加配钢筋并适当的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7)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除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附着装置。
(8)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拆除附着装置。
(9)附着装置的安装、拆除、检查及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2.5内爬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超过五级时,应停止作业。
(2)爬升时应加强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爬升过程中,禁止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除塔身底座的支承梁和支腿,并通过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同时要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使起重机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载荷。
(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一般不得小于3个楼层。
(6)凡置有固定爬升框架的楼层的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应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7)每次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必须立即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起重机完成内爬式作业后,必须检查各部位是否固定牢固,爬升框架是否固定,底座支承梁是否紧固,楼板临时支撑是否妥善等,确认无遗留问题存在,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1.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3.1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应为200kpa以上;
(2)每间隔6m应设一个轨距拉杆,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 /1000,且不超过±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4mm,并应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l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6)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1.3.2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1.3.3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4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3.5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起重机,塔身上禁止悬挂标语牌。
1.3.6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3.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修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3.8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1.3.9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1.3.10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1.3.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3.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的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3.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缓就位速度作业。
(1)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2)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3)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加固;
(4)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5)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7)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有专人负责;
(8)轨道式起重机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1.3.16作业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不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3.17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线,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3)升降时,必须调嘶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必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4)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5)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3.18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1.3.19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3.20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道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钢轨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1.3.21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3.22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并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1.3.23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1.3.24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1.3.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3.26使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各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1.3.27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连接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3.28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噪音及异晌,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3.29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3.30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3.31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3.32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3.33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3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35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2.1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安装拆除方案
2.1.1安装拆除方案的编制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起重机械设计规程》gb/t3811-83《建筑卷扬机》gb/t1995《起重机械规程》gb6067-8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说明书
2.1.2安装拆除方案的内容:
(1)工程概况作业条件。
(2)安装前的准备:①合理确定安装位置②安装材料准备③做好安装人员的组织工作④按照说明书基础图(设计)制作基础。
(3)安装前的检查: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地锚。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通讯信号装置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安装、拆除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程序是;将底架按要求就位→将第一节标准节安装于标准节底架上→提升抱杆→安装卷扬机→利用卷扬机和抱杆安装标准节→安装导轨架→安装吊笼→穿绕起升钢丝绳→安装安全装置。物料提升机的拆卸按安装架设的反程序进行。
(5)安全技术措施
2.1.3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2.1.4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书
2.1.5安装使用和使用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具备的资料:
(1)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2)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3)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4)安装合同及各方安全责任
(5)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2.1.6安装后自检验收表
2.1.7甲乙双方互检检查验收表
2.1.8报主管部门后的检查验收记录
2.1.9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有关资料
2.1.10定期检查的记录表
2.2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安装与拆卸升降机的安装位置要视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而定,要尽量远离架空线路并保持在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升降机运行时险情较多,应避开施工现场人员活动频繁的场所。
2.2.1龙门架的安装顺序
(1)将底盘放置在基础上与基础预埋螺栓紧固,吊篮放置在底盘中央。
(2)安装方柱底节,每安装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要做临时固定,采用临时缆风绳要使用钢丝绳,节点及支承点要用螺栓联结,不能用铅丝绑扎。
(3)两边立柱安装应交替进行。节点螺栓规格必须按孔径选配,不得漏装,发现孔径位置不当时,不能随意扩孔,更不能以铅丝绑扎代替,以免节点松动变形。
(4)安装标准节时应注意导轨的垂直度,导轨相接处不能出现折线和过大间隙,防止运行中产生撞击。
(5)立柱组装到预定高度时,安装天梁。
(6)施工现场条件许可时,可在地面组装,然后整体吊起,以减少高处作业。由于设计架体时,只考虑施工时的受力情况,所以在整体搬起之前,应对两立柱及架体做临时加固,以增强节点和立柱的抗弯能力。
(7)整体吊装之前要在架体顶部系好缆风绳。选择吊点时应按照原图纸规定位置,起吊过程中注意观察立柱的弯曲变形,防止节点损坏。
(8)龙门架吊起后要进行初步校正垂直度,并紧固底脚螺栓和缆风绳,待一切工作就绪后,才能放松起吊索具摘除吊钩。
2.2.2拆除架体。
(1)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连墙杆以及被拆除架体各节点、附件、电器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2)制定拆除方案,确定指挥人员,工作开始前应划定危险作业区域。
(3)分节拆除架体工作应注意两点:第一,被拆除构件不能乱扔,防止伤人;第二,拆除后架体的稳定性不被破坏。如附墙杆在拆除前,应加设临时支撑防止变形;拆除各标准节时,应防止失稳。
(4)整体拆除前,应对龙门架立柱及架体进行加固(方法同整体安装),将吊钩挂在拉紧索具,使索具及吊钩钢丝绳成垂直位置(防止起吊时架体位移),再将底盘连接螺栓松开,最后将缆风绳与地锚连接处松开,拆掉附墙杆件,慢慢放倒架体。
第6篇 机械设备检修、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检修
1、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所修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装配工艺。
2、 准备好所需检修工具及仪表。检修前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准备齐所需材料,配件、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3、 执行钳工,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拆卸设备部件时,必须按顺序进行,并做好拆卸记录。拆卸的零部件按顺序清洗干净,摆放整齐。
5、 对于较精密的液压元件,拆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并注意防尘防堵。
6、 用油液清洗零部件时,不得在有明火的地方进行,清理时不准吸烟,清洗干净的部件要妥善保管。
7、 更换下来的部件,旧件,损坏件要统一回收保管,不得乱扔。
8、 多人一起检修时,要有专人指挥。
9、 装配时,部件要顺序放好,所有使用的配件,材料规格型号要正确,不得错误,装配完毕后,要仔细检查各部件的连接,密封情况。最后上盖之前应详细检查内部是否有脏物杂物。
10、 装配时,应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对较大型非精密的组装和拆卸时,可用锤击,但应在机械上垫好钢片或木板。
11、 个部件之间装配时,相互连接部位,装配尺寸,密封,连接螺栓要符合要求,各连接管路,接头要保证不漏油,连接紧固。
12、 各液压箱,齿轮箱必须清理干净,液压油必须牌号相符。清洗时,不得用砂布擦洗内腔,注油时,要堵上油堵,更换下来旧油,要放到指定容器内回收,不得乱扔。
13、 组装好后,各传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整机试车时,应有电工在场配合,周围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带,操作人员应注意周围情况和行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4、 试转结束,要做好检修记录,清理场地,搞好文明生产。
二、 安装
1、 较大型设备在入井前必须分解拆卸运输,装车要捆扎牢固,装车后的高度,宽度要满足巷道要求。
2、 拆套后的设备部件必须设专人看护,特别是连接紧固件和液压件,要分袋包装,注意防尘、防堵。
3、 在斜井使用绞车和平巷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各台绞车、机车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4、 安装使用的工具、器具必须带齐,并完好合格、不能因工具器械影响安装质量和进度。
5、 安装地点巷道必须满足设备安装高度和宽度的要求,通风良好,装卸无料时,必须严格遵守《起吊运搬工操作规程》。
6、 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用品,携带好矿灯,严禁烟火入井。
7、 井下安装要有专人指挥,工作人员不得取笑打闹,不得酒后上岗。
8、 安装时要注意按工艺和顺序进行,螺栓紧固力符合要求。
9、 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检查,连接部位是否配合得当,间隙是否合适,联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管路是否连接正确,各部油位是否注油,有无渗漏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最后通电试车。
10、 试车前要先发出信号,撤出周围人员和阻碍物。先点动一次,然后正式起车运转,这时要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转情况。即电机温度,否则要进行处理后方可交付使用,对可行走设备还要进行行走试验。
第7篇 食堂配用小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安装要由电工进行,所有电器线路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装置。电源插头与插座应相吻合配套。
(2)、机械周围地面应干燥、清洁,移动机械后要重新连接地线。
(3)、操作人员应熟知机械的基本构造和使用性能,操作时手应离转动部位5厘米以上松开食品,严禁在机械运转时擦洗机械。
(4)、各种食品加工机械应设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第8篇 手动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规程规定了手动钻孔机、手摇切管机、液压链式挤刀、铰接式切管机、pe管压扁阻气工具等手动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
2.本规程适用于分公司抢修中心一至四队、抽水队、调压维修队各班组。
二、安全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的构造、性能、特点,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方准使用。
2. 作业前应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连接正确,传动机构是否工作正常。
3. 作业中发现工作部件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
4. 设备在装卸过程中应小心,避免砸伤。
5. 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按说明书和分公司下发的《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6. 液压链式挤刀、pe管压扁工具等液压设备在有载荷的情况下,切忌将接头卸下,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7. 手摇切管机、铰接式切管机需根据待切断管材材质选择刀片,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8. 手动钻孔机需根据管线管径选择匹配的钻头,保证开孔后密封安全。
9. 带气使用手动钻孔机、铰接式切管机时,作业区域内须禁止明火,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并处于上风口。
10. 铰接式切管机作业时,要保证4个刀片切出来的弧线在同一个圆上,以免损坏刀片。
11. pe管压扁阻气工具作业除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根据季节选择不同标号的液压油,冬季使用防冻液压油,保证液压系统工作正常。
(2)使用de315规格的压扁工具时,注意液压油胶管的进出口方向,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3)使用压扁工具阻气时,必须将pe管压扁至安全限位位置,保证管道内燃气被完全阻断,防止燃气泄漏,同时还需防止过度挤压,造成pe管材损坏。
(4)选择压扁位置需保证后续作业电熔管件的安全质量,避免压扁位置距离管线切口过近,造成管线漏气。
(5)冬季使用压扁工具阻气时,要采用工业电热毯等辅助方式提高压扁位置的温度,保证管线在压扁时不会因温度过低损坏和管线恢复时的质量。
第9篇 机械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一、搅拌机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条件,并不得积水。
2、固定式机械要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
3、气温降到5摄氏度以下时,管道、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4、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5、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6、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7、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
8、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9、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0、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1、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2、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13、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荷载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14、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5、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 方可进入。
16、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
二、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 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的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三、电弧焊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6、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顺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12v,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生的辐射热。
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块人监护。
9、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10、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1、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2、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3、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14、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12、b级8012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15、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6、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四、对焊机
1、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
2、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不顾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执着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摄氏度;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6、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应不低于8摄氏度。作业后,放尽机内冷却水。
五、乙炔气焊
1、乙炔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4、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5、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6、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的剩余压力。
7、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8、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并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线(不可紧闭)。
9、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0、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知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汽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13、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14、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渣,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六、钢筋调直切断机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高度合格,方可送料。
4、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5、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拽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6、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米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7、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是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七、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工刀间隙。
3、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又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八、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2.5倍。
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5、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蔌清扫。
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运转速。
7、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是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8、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中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9、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九、混凝土振捣器
1、使用前检查各部应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动棒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妨碍散热。
5、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6、用绳拉平板振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7、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8、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9、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0、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十、蛙式打夯机
1、蛙式打夯机适用于夯实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以及场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更不得夯打坚石或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
2、两以以上蛙夯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左右间距不得小于5~10m。
3、操作和传递导线人员都要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4、检查电路应符合要求,接地(接零)良好。各传动部件均正常后方可作业。
5、手把上电门开关的管子内壁和电动机的接线穿入手把的入口处,均应套垫绝缘管或其他绝缘物。
6、作业时,电缆线不可张拉过紧,应保证有3~4m的余量,递送人员应依照夯实路线随时调整,电缆线不得扭结和缠绕。作业中需移动电缆线时,应停机进行。
7、操作时,不得用力推拉或按压手柄,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急转弯。
8、夯实填高土方时,应从边缘以内10~15m开始夯实2~3遍后,再夯实边缘。
9、在室内作业时,应防止夯板或偏心块打在墙壁上。
10、作业的,切断电源,卷好电缆,如有破损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十一、手持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i、ii、iii类。i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公依靠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因此这类工具使用时一定要进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装设漏电保护器。ii类工具在防止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iii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权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iii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一般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手持电劝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应共同注意以下事项:
1、为发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ii类(或ii类)电动工具,当使用i类工具时,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夺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q,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劝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救愉而用力过大,致使用权电机因超负苛驼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时,应及时拨下插头,但不能接着电源拨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6、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线擦破、割断和轧坏,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使用,并应存放于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油等溶剂接触。
十二、砼输送泵
1、泵送砼之前,应先向料斗加适量的1:2水泥砂浆,开面泵送以润滑输送配管的管壁,然后再投入砼,进行泵送。
2、在泵送过程中,应连续不断地向料斗内投料,严防亮底,如工作中必须停机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否则应开反,正事,以防砼在管中凝固堵塞。
3、应采用砼运输搅拌车向砼泵供料,喂料车上要装好铁篦子,防止异的进入料斗,损坏缸筒和闸阀。
4、发生砼堵管时,应立即停泵,用手锤沿管道敲打,堵塞处声音发闷,可卸开检查并加以排除。
5、泵送完全毕后,一定要用清水冲洗干净。冲洗时,先将“y”型管与直管卸开,把绵球放入洗管接头中,再把直管与洗管接好,开动水泵,使同压水经由高压软管进入洗管接头高压水推压海绵球前进,海绵球向前推出管中残存的砼。最后,海绵球由管道出口脱出。如此反复进行二、三次便可将输送管道冲洗干净,“y”形管和缸筒中的积存砼可先用人工掏干净,然后用高压水冲洗。
十三、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应不小于15米。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4、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5、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6、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缓慢放下。
第10篇 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总则
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证施工作业安全与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距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了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机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注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7、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8、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做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安全规则。
9、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0 、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1 、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护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运转。
1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3 、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记
1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有驻车制动器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机时,要搭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动专人看管。
15、机械设备在保养或修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冒险进行保养、修理、调整作业。各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电源开关处挂设“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16、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使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11篇 养路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筑养路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质量,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各级机务管理部门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公路施工安全规程》、相关的公路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指定医院体检合后,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驾驶员执照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3) 机械作业时,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 保证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监测装置、指示装置、仪表装置、报警装置及警示装置的齐全有效。
(5) 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可靠,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一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注意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雷击等。机械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 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7)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的强行调度和无理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立即要求纠正,并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8) 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及电气化铁路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通行。
(9) 机械设备因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0) 配合作业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工作,如需进入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11) 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运行轨道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2) 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施。
(13) 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不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4) 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鉴定合格的消防用品。
(15) 机械设备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16)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7) 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待清楚机械运转情况、润滑保养情况及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情况。
(18)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机车制动装置,坡道上停车时,要打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19) 机械设备在施工车辆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
(20) 筑养路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
第12篇 设备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严禁吊起重物时进行起重机械检查和维修。
2. 严禁无资质维修特种设备。
3. 特种设备维修后必须按规定委托资质检验机构检验。
4. 严禁未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改特种设备。
5. 设备修理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 拆卸弹簧时,必须集中注意力,防止弹簧意外弹出
7. 维修过程中必须设置维修警示标识和围栏。
8. 针对切断的任何动力源,必须悬挂“有人作业,严禁操作,操作人仅限: ”标识牌;
9. 维修区域无关人员必须及时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滞留在维修现场。
10. 严禁未经授权,从事只有设备厂家授权人员完成的维修工作。
11. 严禁未经允许擅自拆除设备零部件。
12. 维修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备厂家规定的备用件。
13. 维修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或功能。
14. 设备内修理前必须切断一切动力源(电气、空压等)。
15.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固定可动部位,防止可动部位的意外动作。
16. 设备维修过程有必须释放余压、余气。
17.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悬挂“不得搬动开关,设备正在维修”提示性标识牌。
18. 严禁单人从事设备的检查、修理作业,必须双人配合。
19. 检查、维修后,开机试运行前,必须确认全员安全。
20. 进行机械动作检修时,必须确认设备内部已没有人员。
21. 作业工具工作端必须可靠接触待维修部位,防止工具意外失去有效支撑。
22. 严桂在未卸压的状态下拆卸压力管路。
23. 燃气管路维修前,必须关闭燃气总阀,并执行有效放散。
24. 紧固动作时,必须对称、均匀用力。
25. 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工具。
26.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效接地并采取绝缘措施。
27. 严禁带手套钻孔、打锤。
28. 严禁用手拿、嘴吹的方式清理碎屑。
29. 借助提升装置作业时,必须对提升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0. 借助登高装置作业时,必须对登高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1. 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执行临时用电许可制度。
32. 登高作业时,必须执行登高许可制度。
33. 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34. 机电同步作业时,必须执行电工负责送电试运行。
35. 拆除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后,起动设备时,必须及时复原。
36. 维修结束后,紧固件必须有效紧固。
第13篇 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行多班作业时,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整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否则不允许使用。
13.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5.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16.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7.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18.机械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第14篇 表面处理及清理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一、 法兰和磷化的工艺操作安全技术
法兰、磷化是钢铁零件两种常见的表面处理工艺方法。由于在工艺过程中需要使用酸、碱、消酸盐等药品,并排放有害气体和含酸、含碱的废液。因而法兰、磷化工序应单独设间,厂房应适当高些(轨面高5~7m),并设置天窗乃至采取全室通风。地坪及下水道应考虑耐蚀。酸洗、法兰、磷化以及热水清洗等设备,均应安装良好的吸风装置。
操作人员应熟悉和遵守法兰、磷化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配置各种溶液和添加酸、碱液时,应戴橡皮手套和口罩。
法兰、磷化过程中所排出的废水,应集中于废水池,经中和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出。
溶液的配制必须遵照工艺守则所规定的程序,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引起溶液的崩爆、溢出或飞溅而灼伤人体。
浓酸的稀释,只可将酸缓缓地加入水中,切不可将水加入浓酸中,接触酸、碱时,必须小心谨慎,一旦身体上沾到浓酸、碱时,应立即用大量冷水冲洗,并及时医治。
当工件进出热水槽、法兰槽时,操作应仔细。在沸腾状态下工作的设备,应控制好温度,使其沸腾不要过于剧烈,以免溶液飞溅。利用蒸汽或其它热源加热热水时,也应注意不要使溶液激烈翻滚而造成溢出。
法兰、磷化所用的吊具、挂具、料筐、起重链等,应专门管理,定期鉴定和更换,以免因局部腐蚀损坏而使整筐工件落入槽中,使得溶液溅出或在起重时突然断裂,造成伤害事故。
由于工作环境湿度大,又有酸碱等腐蚀气体,因此设备极易损坏,应及时检修和更换损坏的零件,电气设备更应注意防护,确保绝缘良好。
如采用浸热油时,油槽加热温度不能过高,变压器油或机械油一般不超过120℃。
二、 清洗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零件的清洗一般采用清洗槽和清洗机。
采用清洗槽清洗时,应注意清洗液的加热温度,一旦沸腾应马上关闭热源,以免开水溅出烫伤。
清洗机的电气装置应注意防潮,外壳应接地良好,机械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
清洗废液应集中处理,去除有害物及油污,经化验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下水道。
三、 喷砂操作安全技术
喷砂是用5~6×100000pa(5~6个大气压)的压缩空气,将石英砂通过专用喷嘴喷到工件表面进行清理,去除氧化皮、锈迹的方法。喷砂除了应注意一般电气和机械的安全操作外,由于使用石英砂,产生大量二氧化硅粉尘。《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jt36-70)规定: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在空气中含量不得超过2mg/m3。
喷砂设备必须有高效除尘设备,目前用得较多的是布袋除尘机。
喷砂工人必须熟悉喷砂机及附属吸尘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穿戴好防护用品。
喷砂时,应先开启除尘设备,待除尘设备运转正常后,才可进行喷砂操作。喷砂工作结束,须要等尘埃排除干净,才能关闭除尘设备,以保证喷砂工作环境的空气清洁。
第15篇 机械化运输设备通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设备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本设备。
二、工作前认真作到:
1、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设备情况。
2、沿设备全长检查,处理:
(1)检查设备上及设备两侧如有妨碍设备运行的障碍物,须清除之。
(2)检查走轮、导向轮、支承滚子、链节等须齐全,不得有严重磨损、掉轨、卡死现象。
(3)检查轨道、链节、链板、护板、刮板、料斗、皮代等须齐全,不得有妨碍正常运行的变形、剥落及松脱现象。
(4)检查传动装置,拉紧装置应坚固牢靠。传动三角带或无级变速须齐全,松紧度符合要求。
(5)检查安全防护装置须齐全完好,事故开关必须合闸,电气接地良好。
(6)检查减速器及其他储油部位的油量须充足,按设备润滑图表规定加油。
3、停机一个班以上的设备须点动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设备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运行。
三、工作中认真作到:
1、操作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要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凡纳入联动的设备其开车停车须按照工艺流程的开车、停车顺序进行。开车或停车前须先鸣警铃或与上、下工序取得联系。
1、先启动设备后下料,严禁在设备停止时下料。运送的工件、铸件、材料应符合工艺规定,不准超重、超宽运载。
2、设备运行速度须符合工艺规定,不准擅自提高设备运行速度。
3、非必要时不准使用事故开关急停设备;必须急停时要及时与上、下工序联系。
4、保险肖切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才准更换新肖。新的保险肖必须是标准的,严禁随便以螺栓,铁棒代替。
5、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有润滑不良、另件松动,跑偏、爬行、减速、卡死、震动、轮子不转或脱落、掉轨、锁板丢失、护板卡坏、卡持器卡爪不灵、链环堆积、噪音、电气失灵或混乱等异常现象须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6、设备发生事故后,须停机切断电源,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四、工作后认真作到:
1、停止设备运行,切断电源。
2、清扫设备及清理工作现场。
3、认真将班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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