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仪表工作涉及的设备繁多,包括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计、液位计等,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到生产运行及人员的生命安全。本规程旨在规范仪表工的安全技术操作,确保工作流程的高效、安全。
二、个人防护
1. 携带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静电鞋等,根据工作环境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
2. 确保防护装备功能完好,定期检查更新,不得使用破损或过期的防护设备。
三、作业准备
1. 了解工作任务,熟悉设备操作手册,明确作业风险点。
2. 检查工作区域,清除障碍物,确保通道畅通。
3. 对待检仪表进行预检,确认无泄漏、无异常振动、无异常声音。
四、操作规程
1. 仪表安装:遵循设备安装规范,确保固定牢固,接线正确,防止短路或接地不良。
2. 仪表校验:遵循校验程序,使用标准仪器,确保测量精度。
3. 仪表维护:定期清洁,避免尘埃、油污影响精度;定期润滑,减少磨损。
五、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1. 识别潜在的电气、化学、机械等危险源,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在有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中,使用防爆仪表,遵守防爆操作规程。
3. 处理有毒有害介质时,应佩戴呼吸器,遵守相关法规。
六、应急处理
1. 遇到设备故障,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报告上级。
2. 发现泄漏,迅速隔离现场,启动应急预案,通知专业人员处理。
七、工作结束
1. 清理工作现场,恢复设备原状,关闭电源。
2. 填写工作记录,详细记录操作过程、问题及解决措施。
八、持续学习与提升
1.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规定和技术知识。
2. 分享工作经验,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本规程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如《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所有仪表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违反规程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规程的修订和完善将持续进行,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技术进步。
第1篇 仪表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仪表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熟悉仪表安全规程及仪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仪表)说明书,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2、仪表室内严禁烟火,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不准吸烟,不准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擦洗地面、设备。清洁滑线及接点时应用四氯化碳。
3、仪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值班人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常见触电事故的救护常识,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作相应的处理。
4、仪表室内不许随意布设临时用线,所用仪器必须按负荷要求更换,不准使用其他材料代替,仪表及电气设备失火时,只能用灭火器灭火,决不可用水来火。
5、所有仪表设备要定期检查,测校,发现异常要及时解决,不得勉强使用。
6、所有仪表、电动工具通电前,需确认无误,接好地线,保安措施必须符合要求,通电后,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断电检查。
7、使用电子设备在预热要求时、应严格按设备要求进行,测量高压、大电流时试电笔及引线的绝缘度,容量应符合要求。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并在指定地点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指定专人,专柜妥善保管。
9、发现仪表的报警及自动联系锁系统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断开电源,并应及时向有关岗位负责人说明情况。
10、投入正常运行的自动调节器和控制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仪表人员不得擅自乱动定值调整点和控制指针、应与生产操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方可进行。
11、所有受压仪表设备,管路应定期进行气密检查,发现泄露,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理。
12、仪表人员在高温、煤气、有毒及易燃易爆场所工作时,必须了解所有场所有关安全制度规定,事先向所在岗位人员取得联系,至少两人以上,经允许后方可进行工作,并要有专监护。
13、流量及差压仪表放压时,必须关闭仪表的负压阀,打开平衡阀,关闭仪表正压阀,对于控制与调解流量的仪表,正常工作情况下,不得检查零位。
14、仪表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必须用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的方可进行工作,严禁用手接触带电或可能带电部分。
15、在清洁测宽仪测量头物镜的玻璃片时,必须用镜头纸或软的酒精抹布擦拭,不得随意用其他物品擦拭,防止划伤玻璃。
16、更换测量灯管时,必须与现场人员取得联系,防止作业时轧机开动,并要有人监护。
17、凡在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8、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表室,非仪表专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仪表设备,否则仪表人员有权制止。
19、仪器仪表在检修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改不同型号的元器件、有特殊情况时,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更换。
20、在检查或检修测厚仪时,必须严格执行《射线管理制度》及《测厚仪操作规程》,要做好屏蔽防护措施,确认屏蔽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2篇 实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1、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2、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和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第二条 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装设在一次设备上的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带出口压板的),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
2、集中装设在保护屏上的主变保护、出线保护和一次设备上的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带有出口装置可以不断开被保护高压设备的。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第三条 继电保护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第四条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一次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和上次的检验记录、图纸是否符合实际。
第五条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查对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是否明确分开,还应看清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第六条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用明显的标志隔开(如盘后用红布帘,盘前用“在此工作”标示牌等)。
第七条 在保护屏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第八条 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实验设备时,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使用绝缘工具。
第九条 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其派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第十条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3、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4、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5、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第十一条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2、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自动开关和保险。
第十二条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保险或断开刀闸。
第十三条 检验调试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需要对运行中的设备、控制系统、信号系统、保护出口装置压板进行检修操作时,必须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并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进行检修调试。
第十四条 试验电源要用自动开关或刀闸,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试验结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
第十五条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临时所垫纸片应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线头。
第3篇 仪表工作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一般安全规定
1. 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2. 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3.在尘、毒作业场所 , 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 ,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4.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5.非专责管理的设备 , 不准随意开停。
6.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 , 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7. 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 , 否则不能开始检修。
8. 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 , 得到允许 ,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9. 仪表检修时 , 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 , 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 , 降至常温 , 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 , 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
10. 使用电烙铁 , 不准带电接线 , 应接好再送电 ,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 , 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11. 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12. 任何仪表和设备 , 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 ,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13. 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14. 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 , 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15. 仪表及其附属设备 , 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 , 然后检查绝缘情况, 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 , 方可送电。
16. 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17. 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18. 严禁带电拆装仪表 , 须带电作业时 , 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 , 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19. 对现场的仪表 , 中间接线盒、分线箱 , 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 ,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20. 所使用的电动工具 , 电气设备等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
21. 电气设备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如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 ,应先切断电源 ,再通知检修。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触动。
22. 一切仪表不经车间设备员同意 , 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 ( 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 )。工作范围改变后 , 须告知设备员备案 , 并在技术档案中明确记载。
23. 严禁氨气或液氨与水银接触 , 以避免腐蚀。
24. 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在高温条件下工作 , 现场周围必须加设必要的防护隔热设施 , 以防灼伤或烫伤。
26. 不准在仪表室 ( 盘 ) 周围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2) 仪表维修工
1. 遵守“仪表工一般安全规程”。
2. 检修或排除故障时 , 须与岗位的主操作人联系 , 并研究安全措施 , 密切配合。对重要环节 ,联锁控制系统危及停车者 , 须与 车间和调度联系后方可进行工作。
3. 处理自动控制系统故障时 , 其联锁部分须经操作人切除联锁 , 将调节器由“自动”切至“手动”,然后将变送器运算单元、 记录仪和报警单元停电、停气 , 但不得将调节器停电、停气 , 以保证
“手动”正常工作。
4. 若确定故障是出自调节器或执行机构本身 , 按前项规定的程序处理完毕 ,即让操作工进行现场手动操作 , 然后进行故障排除。
5. 维修人员必须对工艺流程、自动系统、检测系统的组成及结构清楚 , 端子号与图纸全部相符 ,方可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前要做好安全准备 , 重大故障排除必须经班长或车间值班人员批准 ,
并研究好方案 , 方可施工。
6. 正常维修或进入控制盘时 , 必须精心操作 , 轻拿轻放 , 轻推轻拉 ,不得碰掉任何导线、插头或任何仪表部件。正常开车时严禁敲击 ,防止联锁、按钮或继电器接点动作发生故障。
7. 拆装仪表对 .各种带压、带料管线、阀门处理时 , 必须关掉仪表阀门放掉压力 ,卸尽物料以后方能拆装 , 拆装时均应该在侧面。处理现场问题时 , 所有管线应该按有压对待。
8. 如发现仪表运行异常 , 尚未查出原因时 , 仪表又自行恢复工作 , 必须查出原因方可使用 ,否则禁用。若该表直接威胁生产 , 又不能停表 , 要与生产总调度联系。
9. 检修仪表要做好仪表防冻工作 , 防止仪表管线冻坏造成事故。
11. 检修、拆卸、调查氮,氩气设备上的仪表必须两人 ( 一人监护 ) 作业 ,并应在停气吹洗之后进行。要动火时 , 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 并在监护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12.氧气、乙炔接触或在附近工作时 ,严禁油脂、烟火。
(3) 仪表安装工
1. 遵守“仪表工一般安全规程”。
2. 安装现场仪表 , 须两人作业。
3. 拆卸有碱以及尘、毒气体等危险介质仪表时 , 必须在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准施工。
4. 严格执行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的领用、保管和存放管理制度。
5. 装、接过程中如需使用机械设备、焊接设备及风动、电动工具时 ,应遵守有关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 电炉、烘箱及其他加热设备周围 , 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夜间操作须有两人操作。
7. 电源及其他布线应符合图线要求 , 不得任意更改 , 确需更改时 , 要经有关部门同意。
8. 离开工作岗位时 , 须切断电源及有关其他能源。电气设备严禁安装在阔门和管线下面 ,防止因滴漏损坏设备。
(4) 仪表校验工
1.遵守“仪表工一般安全规程”。
2.必须了解所检验仪表的使用说明、原理和性能后方可操作。
3.使用振动台、烘箱、低温物品或其他设备做有关性能试验时 , 应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试验时需精力集中 , 不得擅自离开 , 随时观察试验情况 , 做好记录。
4. 清洗仪表 , 要打开通风设备 , 注意周围环境 , 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不得使用易燃溶剂 ,必须使用时 , 需要特批 , 按易燃易爆品存放制度保持存放。
5. 不许用电炉烘箱加温油料等易燃品。电热设备应定专人看管。
6. 验收时应按接线表仔细查对原理图或其他资料 , 查明各处无误后方允许开始试验。
7. 任何正在使用的仪表 , 换表时要有检修合格证 , 否则禁止使用。
8. 停止运转的仪表或现场仪表拆除 , 必须经生产车间记录在案 , 以防操作工误操作造成事故。
第4篇 仪表测量安全工作规程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第1条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至少由两人进行。
第2条 除使用特殊仪器外,所有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低压侧进行。
第3条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
第4条 电压表、携带型电压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无需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应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先应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第5条 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适合所测电流数值。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第6条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第7条 所有测量用装置均应设遮栏和围拦,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分不小于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第1条 值班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
第2条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第3条 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应在拆除遮栏后立即进行工作。工作结束,应立即将遮栏恢复原位。
第4条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
观测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第5条 测量低压可熔保险器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可熔保险器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第6条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
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第7条 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要擦拭干净。
第5篇 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安全工作规程
第1条 电机员或电工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第2条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一次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和上次的检验记录、图纸是否符合实际。
第3条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查对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是否明确分开,还应看清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第4条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如盘后用红布帘,盘前用“在此工作”标示牌等)。
第5条 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轮机长或当班管轮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第6条 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第7条 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当班管轮和值班机匠,并由电机员通知专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第8条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第9条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严禁将变流器二次侧开路;
二. 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三. 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四. 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五.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第2条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二. 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可熔保险器。
第11条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当班管轮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保险或断开刀闸。
第3条 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进行操作,但在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开关把手上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检修开关。
第4条 试验用刀闸必须带罩,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试验结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
第5条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临时所垫纸片应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线头。
第6条 二次回路无用的接线应拆除或线头临时用绝缘物包裹。
第6篇 用仪表测量的安全工作规程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第1条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至少由两人进行。
第2条 除使用特殊仪器外,所有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低压侧进行。
第3条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
第4条 电压表、携带型电压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无需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应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先应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第5条 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适合所测电流数值。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5mm2。
第6条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第7条 所有测量用装置均应设遮栏和围拦,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分不小于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第1条 值班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
第2条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第3条 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应在拆除遮栏后立即进行工作。工作结束,应立即将遮栏恢复原位。
第4条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
观测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第5条 测量低压可熔保险器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可熔保险器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第6条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
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第7条 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要擦拭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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