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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5 热度:15

某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第1篇 某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企业管理中,不能让安全管理成为“弱视病”,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大家可以阅读下文。

第一条总则

为不断加强公司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作业场所。

第三条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管理和监督

1.为确保公司各项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劳动安全卫生领导小组,分别对本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分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公司实行经济责任制和签订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合同,必须同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实行多层次承包的,应层层落实。

3.公司设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技术人员,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推动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4.公司按有关规定,每年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作他用。没有更新改造资金的部门,应从事业费用中解决。

5.公司负责对员工的劳动安全卫生进行教育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员工健康的前提下进行,每人每月不得超过48小时,确因生产需要超过的,应经员工同意,报公司各部门主管批准。

7.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工人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8.公司严格执行保护女工的有关规定。禁止安排怀孕、哺乳期女工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9.公司严格按国家规定发给员工防护用品、用具,建立健全使用、发放等制度。各部门不得以现金代替物品。公司配备的劳动安全卫生抢救药品、器材,应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止失效。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11.公司劳工工会对公司执行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实行监督,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劳动安全与劳动卫生

1.公司新建、改建(包括革新、挖潜、改造)和扩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程项目及劳动场所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强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和工业设计卫生标准。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由主管部门进行。主管部门同时审查、验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经劳动、卫生、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和工会同意并签字盖章,否则不准施工和投产,银行不得给予贷款。

2.建筑施工公司在施工前,必须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及地下设施进行勘查,按施工程序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公司在工程项目预算中必须包括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施工分公司必须专款专用。

3.建筑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安装、供水、排水、供电系统、材料堆放、脚手架、工作平台、住宿、餐厅和厕所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要求。

4.劳动卫生工程技术设施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审查和验收,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后必须定期维护、定期检查测定。

第五条伤亡事故处理

1.公司若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

2.发生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事故,公司各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劳动、卫生、公安、检察部门和工会组织也可派人参加。

3.事故调查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劳工工会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应向本公司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4.公司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报告书后3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申报劳动部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应向劳动部门申请延期。

第六条奖励和惩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保护或劳动卫生监察机构给予奖励:

1.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员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有显著成绩的;

2.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或报告险情隐患,事故发生后妥善处理或积极抢救,使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的;

3.在劳动安全或劳动卫生防护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4.检举、揭发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及本条例的行为,其事迹突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由劳动、卫生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

1.忽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削减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或有防护措施不使用的;

2.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未经验收同意,或经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而强行投产的;

3.违反招用规定招用工人、允许无操作合格证工人进行特种作业的;

4.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阻碍事故调查的;

5.拒绝劳动保护或劳动卫生监察人员执行监察任务的。

(三)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时,按本办法规定承担主要责任的人员,应根据不同情节,严肃处理。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南方电网公司变电运行安全管理标准

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1.1变电运行部门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制定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变电运行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总结,并作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1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2变电运行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应逐级分解到各级生产人员。

2.3变电运行部门应每年对各级生产人员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

3安全资质管理

3.1生产岗位职工每年应经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3.2变电运行部门应严把进入变电站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关,禁止无资质单位人员在运行中的变电站工作。

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4.1变电运行部门应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的q/csg 1 0003—2004、q/csg 1 0006—2004及其他有关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要求,对工作票、操作票进行严格管理。

4.2工作票、操作票管理的内容应包括:相关工作标准的制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奖惩,工作票、操作票的审查和统计分析等。

4.3应加强工作票、操作票相关人员的资质管理,在工作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权接受调度命令人、监护人、操作人、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等进行资质把关。

4.4按照q/csg 1 0003—2004及q/csg 1 0006—2004的要求使用统一格式的工作票、操作票。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安全措施票是保证工现场工作安全的重要措施,作为工作票的有效补充部分,但不能代替工作票。

4.5 已执行、未执行、作废、已结束和空白的工作票、操作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已执行、未执行、作废、已结束的工作票、操作票应保存三个月。

4.6 应加强工作票、操作票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每月对执行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将工作票、操作票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4.7 变电运行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班、站正确使用工作票、操作票进行考核。

5安全活动与安全预案

5.1 变电运行部门及下属班、站应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5.2 变电运行应根据生产和季节特点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实效、有总结的安全大检查。

5.3 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如防自然灾害,保供电等预案,促进安全管理的标准化。

6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6.1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对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存放、领用、使用、定期检查试验、报废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6.2按照有关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规定,配备规定种类和数量的安全工器具,并对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建立统一台账。

6.3应使用有资质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工器具。

6.4按“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标准”对安全工器具的存放、维护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并填写有关记录。

7 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

7.1变电运行部门应加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的运行管理,并制定防误闭锁装置的管理制度。

7.2建立防误闭锁装置的档案,做好防误闭锁装置的统计。

7.3按有关规定对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做好记录并归档。

7.4 变电站应建立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存放、使用、登记管理细则。解锁钥匙应放置在专用的钥匙盒内并锁好,钥匙由值班长保管,取用钥匙应书面登记。

7.5 操作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解除防误闭锁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解锁操作须经变电运行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8 消防安全管理

8.1根据上级有关管理标准建立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

8.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工作标准”,定期对有关人员培训。

8.3建立消防设施台帐,内容包括设施铭牌参数、放置地点、定期试验情况等。

8.4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按有关工作标准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8.5对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需外委的维护工作,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

8.6对过期、失效或已使用过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及时更新补充。

8.7任何单位或人员进入变电站实施动火工作应开具动火工作票,实施动火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资质。

8.8变电站内原则上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特殊情况应经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在站内专门地点保存,并制定相应消防措施。

9 劳动安全与环境保护

9.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好职工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9.2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3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南方电网公司q/csd 1 0001—2004。

第3篇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各部门、各工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状况,特制定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依据的法津法规文件

(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1) 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2) 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之规定: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员工的范围

(一)、公司各部门新入人员:

在综合管理部办理了员工入职手续,但未经生产安全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

(二)、公司各工段新入人员:

在各工段办理了员工入职手续,但未经公司生产安全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

(三)、进入公司临时性施工单位人员:

在相关负责部门办理了进厂施工手续,但未经生产安全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

(四)、变换工种及变换项目的人员:

在公司内部变换部门、工段或在本部门、本工段变换工种从事不同项目、工艺,但未经生产安全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

(五)、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

在公司所属施工范围内从事电工作业。(送电工、变电工、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工、运行工、检修工、试验工、电钳工)

在公司所属施工范围内从事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焊接工、切割工)

在公司所属施工范围内从事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在公司所属施工范围内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在公司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在公司所属施工范围内从事登高架设作业。(含2m以上登高架设工、安装工、拆除工、维修工)

在公司所属施工范围内从事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压缩机操作工)

在公司所属施工范围内从事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从事以上特种作业,但未经生产安全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

(六)、进入公司内其他相关人员:

在公司内部参观、实习以及临时在公司各部门助勤,但未经生产安全部门或相应接待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

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流程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新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公司各部门新进员工在综合管理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必须持入职报到表在生产安全部办理相关安全培训手续,并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公司各工段新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公司各工段新进员工在工段办理完入职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后,由工段负责人到生产安全部办理相关安全培训手续,并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进入公司临时性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公司内临时施工人员在主管负责单位办理完相关施工手续后,由签订合同或公司内负责施工管理单位,介绍到生产安全部为其领取《公司临时性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核表》及《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登记表》办理相关安全培训手续,并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或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四)、变换工种及变换项目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公司所属施工范围内,各部门、各工段变换工种及变换项目的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到生产安全部办理相关安全培训手续,并且组织员工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或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五)、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公司所属施工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政府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并由单位负责人带领员工到生产安全部办理相关安全培训手续,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进入公司内其他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进入公司内部参观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到生产安全部领取《入厂安全须知》手册,发放给每名参观人员,经参观人员阅读了解过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后,方可由接待单位员工陪同到生产施工现场参观。

公司内部短期学习、助勤人员,在所在部门报到后,必须在生产安全部办理相关安全培训手续,并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规定

(一)、新进公司,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直接上岗的人员,生产安全部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中发现一人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0元,以次累计进行追加考核。

(二)、变换工种及变换项目,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生产安全部在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一人次,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0元,以次累计进行追加考核。

(三)、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生产安全部在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一人次,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0元,以次累计进行追加考核。

(四)、进入公司从事临时性施工的单位,公司签订合同单位或主管负责单位,施工前未介绍其到生产安全部领取《公司临时性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核表》及《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登记表》,且未办理相关安全培训手续或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的,生产安全部在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对主管单位或签订合同单位处罚1000.00元。对施工单位发生事故的,主管单位或签订合同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处罚款1000.00~10000.00元。

进入公司从事临时性施工单位的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的,生产安全部在施工现场发现一人,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00元,以次累计进行追加考核。对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处罚款1000.00~10000.00元。

(五)、公司内其他从业人员(如:参观、实习、助勤)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直接进入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对主管单位处罚1000~10000.00元。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关其他补充规定

(一)、经生产安全部教育培训后的员工,由生产安全部向责任单位发放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单,并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加盖“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章。责任单位凭此成绩单做为员工上岗依据。

(二)、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员工,由生产安全部通知另行进行补考或由责任部门、工段、班组自行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至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由生产安全部统一确定;临时进入公司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以进入公司时间而定,特殊情况时可协商约定培训时间。

(四)、培训地点设在办公大楼五楼“铁成夜校”,如有变化,以生产安全部通知为准。

(五)、本单位员工培训期间,相关负责人应到场参加,组织本单位人员或处理相关事宜。

本规定之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4篇 分公司安全管理要求

为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电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规程、制度及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出适合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贯彻ohsms18000标准后,各种安全台账和记录作为作业文件全部进入电脑,安全基础管理实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具体要求

1、各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要到位,亲自组织落实上级

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亲自宣传贯彻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亲自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工作专题会、亲自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2、分公司必须有专职的安监部门或安监人员,安监人员要持证上岗。

3、坚持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按《管规》规定需要填写安全作业票的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录用分包工程队伍时,确保建委的安全资格证和劳动部门的安全资格认可证齐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对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监部报出本单位上月安全事故月报表。

7、各分公司发生事故时,一定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当日电话报告公司安监部,在事故发生一周之内将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安监部,不得隐瞒事故。

8、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9、每月组织召开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10、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的罚款要做为安全奖励经费,由分公司安监部门或专职安监员掌握使用。

11、每年终要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安全工作总结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12、坚持开展班组班前会及班后会和周五安全日活动。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链等工器具,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并做好记录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第5篇 供电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和《供电企业作业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手册》为依据,以提高员工安全风险意识和辨识防范能力为根本,以防止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为重点,立足基层班组、一线员工和作业现场,全面开展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辨识防范与评估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二、2023年工作推进计划安全风险管理主要任务是推进作业安全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工作,计划分“宣传发动、学习准备、组织实施、总结交流”四个阶段实施。

2.1 “宣传发动”阶段工作内容:( 月 日-- 月 日)

2.1.1 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分别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按(指导意见)要求落实。

2.1.2 制定、下发供电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购置下发国网公司《辨识手册》、《评估规范》等相关培训学习资料。

2.1.3 召开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动员大会(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2.1.4 各单位编制、上报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2.2“学习准备”阶段工作内容:( 月 日-- 月日) 2.2.1 组织参加省公司培训、请专家讲课、网上下载培训讲座、结合安全日活动分析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专业班组作业实训、自学等多种手段开展风险教育培训。培训重点工作是分层次集中时间开展《评估规范》及《辨识手册》宣贯和培训,促进各级人员掌握风险辨识内容、辨识要点和控制措施,增强全员风险意识和风险辨识控制能力。

2.2.2 应用安规考试系统进行培训。每月按照10%比例随机抽考相关人员,并对抽考结果进行考核,强化班组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和作业技能。

2.3“组织实施”阶段工作内容:( 月 日-- 月日) 2.3.1 各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识别,建立完成“设备与环境风险库”、“岗位风险库”和“典型作业风险辨识范本库”。

2.3.2 各单位至少选择2-3个作业项目试点开展作业风险控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实施作业安全风险的企业、工区、班组三级分析控制。结合现场作业项目编制现场标准化安全监督检查表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表》

2.3.3 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应按照分级监督控制要求,依据《标准化安全监督检查表》,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并做好记录,对违章情况录入“岗位风险库”。

2.3.4 组织开展一次岗位安全风险分析,对风险较大的人员,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不适合在该岗位工作的人员,特别是不适合担任班组长、工作负责人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2.4“总结交流”阶段工作内容:( 月 日-- 月日)

2.4.1 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评价、考核各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各单位的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安全风险管理。

2.4.2 召开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安全风险管理的工作经验。

三、实施要点

3.1工作组织及主要职责

3.1.1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各级调度、生技、营销、农电、基建、人资等部门是本专业领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

3.1.2 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领导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监、生技、农电、基建、调度、营销、人资等相关部门及生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部署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控制质量、进度和结果;(2)审定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3)保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人力和物力投入;(4)审定公司安全风险评估报告;(5)布置风险控制对策、风险处理措施;(6)评价、考核各单位风险管理开展情况。

3.1.3 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组。由企业分管生产副职任组长,相关副总师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1)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2)检查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工作;(3)完善安全风险工作规范、方法;(4)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和应用方法的培训;(5)审核各生产单位的安全风险上报资料;(6)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7)制定安全风险控制对策及处理措施;(8)总结、改进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3.1.4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组下设调度、信通、变电、线路、配电和安全管理6个专业组。其中:调度、信通、变电、线路、配电专业组的主要职责是:(1)审核各专业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结果;(2)开展各专业作业活动的风险评估工作;(3)计算各专业的作业活动风险度、固有风险度;(4)编制评估报告,分析薄弱环节和变化趋势,提出处理措施。安全管理评估组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开展人员素质、安全综合管理部分的风险评估工作;(2)计算人员素质风险度、安全管理风险度;(3)编制评估报告,分析薄弱环节和变化趋势,提出处理措施。

3.1.5 各输、变、配电生产单位及各供电单位成立相应组织,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工作;(2)开展安全风险教育培训工作;(3)开展作业活动安全风险分析工作;(4)编制相关规范;(5)开展静态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6)负责本单位安全风险信息的统计、管理;(7)编制本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3.2 风险管理实施要点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主要有五个基本环节,即教育培训、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评估、持续改进。各单位应结合实际编制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相关部门、班组的工作内容、职责和要求,并逐步实施。

3.2.1 教育培训 ******** 分层组织安全风险管理培训。公司对各单位管理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有关基础理论、风险管理流程及方法、作业现场风险辨识控制方法;各单位对班组人员培训,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有关基础理论、《评估规范》及《辨识手册》相关专业内容,作业现场风险辨识控制方法。 ******** 应用安规考试系统进行培训。待省公司完成“安规”网上考试系统题库更新后,每月按照10%比例随机抽考相关人员,并对抽考结果进行考核,强化班组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和作业技能。 ******** 分析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培训。结合安全日活动,由班组人员讲述、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班组长、安全员进行点评;在学习基础上分析查找事故案例中存在的行为性、装置性、管理性违章现象,开展对照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 组织开展专业班组作业实训。有针对性地选择作业项目,根据《辨识手册》编制评价标准,开展作业实训活动;实训中,对每一名培训人员进行评价,开展示范演练,对不合格人员再次开展培训,确保每位员工掌握岗位需要的作业技能。专业班组可选择一些典型作业,由工作负责人从设备与环境风险数据库、典型作业项目风险辨识范本中提取与本次作业相关的风险内容,组织作业人员开展风险分析,促使员工快速、有效地掌握辨识风险、控制风险的方法。

3.2.2 风险识别 ******** 风险识别是依据《评估规范》和《辨识手册》,针对设备与环境、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现场管理进行风险辨识,为风险控制提供基础数据。 ******** 开展设备与环境的静态风险识别,建立完善“设备与环境风险库”。输电设备风险库按照每条线路分别建立,变电设备风险库以变电站为单位、分专业(如变电运行专业、变电一次设备检修专业、变电二次设备检修专业)分别建立,工器机具、防护设施按照存放场所分别建立;表格横向包括“识别项目、识别内容、危险因素、控制措施、消除情况、工区确认”等栏目,纵向由《评估规范》相关条款构成。实施设备与环境静态风险识别按照首次全面识别和日常动态识别的方式开展。首次全面识别由工区组织、班组参与,依据《评估规范》相关条款识别、制定典型控制措施;日常动态识别由班组自行组织,结合运行、检修日常工作及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等形式开展。 ******** 开展人员素质及现场管理的风险识别,建立专业班组人员“岗位风险库”。“岗位风险库”以专业岗位为类别、班组人员为名称建立;表格横向包括“识别项目、识别内容、危险因素、控制措施、消除情况、工区确认”等栏目,纵向包括“安全教育培训、知识技能、生理素质、心理素质、违章情况”等栏目。实施人员素质及现场管理的风险识别按照首次全面识别、周期识别和日常动态识别的方式开展。首次全面识别由公司组织,各单位、班组参与,依据《评估规范》相关条款,全员识别人员素质情况;周期识别主要是通过班组长、工作负责人安全能力评估等方式开展;日常动态识别主要是通过考试考核、现场稽查、监督查评等方式开展。 ******** 对“设备与环境风险库”和“岗位风险库”要进行动态维护。对已消除的风险,由班组及时填写消除情况,经工区确认后予以消除,不能消除的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级上报。

3.2.3 风险控制 ******** 作业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实施作业安全风险控制,主要开展三个方面工作:构建作业全过程的安全控制机制、实施作业风险分析与控制、开展标准化安全监督检查和反违章工作。 ******** 作业风险控制应在辨识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导致的风险,分层次采用施工计划书(“三措一案”)、作业指导书、工作票等方法进行作业控制,形成作业全过程的安全开展机制,从而预知危害、控制风险,实现作业安全。 ******** 建立典型作业风险辨识范本库。梳理各专业典型作业,结合《辨识手册》和《评估规范》进行编制。作业辨识范本采取表格形式,横向包括辨识项目、辨识内容和典型控制措施,纵向包括公共部分和作业部分。公共部分主要辨识人员素质、作业组织、工期因素、气象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危害因素,制定典型控制措施。作业部分主要以作业流程为主线,辨识作业中各流程存在的危害因素,制定典型开展措施。 ******** 编制现场标准化监督检查表。主要是针对作业现场管理及各种事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表横向包括监督项目、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记录,纵向内容从《评估规范》和《辨识手册》中选取。开展标准化监督检查,应制定分级监督控制规定,明确各级应到位监督控制的作业,提高现场作业风险在控能力。 ******** 公司、各单位、班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实施作业安全风险的三级分析控制。

(1)公司规范和加强检修计划控制及风险分析。重点明确月度检修项目、时间、工期,并针对月度检修计划中安排的多单位大型联合作业、有重大风险的作业、外界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分析作业安全风险,编制施工计划书,发布作业风险预报,提出风险控制要求。

(2)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月度检修计划和临时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细化企业层面的施工计划书,制定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对本单位多班组交叉作业、特殊作业等有较大风险的工作,编制工区层面的施工计划书,制定风险控制具体措施。

(3)班组应做好作业层面的风险分析控制。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至少在工作前一天,根据本次作业任务选取对应的典型作业风险辨识范本,逐项对照进行辨识。对可能存在的静态风险,调用相应的风险库查找危险因素;对风险库未形成或某项静态风险是否存在不清楚时,可通过现场勘察等手段进行辨识;对施工计划书中预报的风险,必须在风险辨识时予以应用。对辨识出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对照典型作业风险辨识范本中的典型控制措施、施工计划书中的相应风险的控制措施,制定现场执行的简便易行的控制措施,同时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人和控制时段,分析结果形成《作业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表》。根据《作业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表》中控制时段要求,各责任人必须完成准备阶段的控制措施。编写标准化作业卡时,将《作业安全风险分析与与控制措施表》的作业阶段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取代标准化作业卡的“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措施”栏。 ******** 企业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应按照分级监督控制要求,依据《标准化安全监督检查表》,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并做好记录,对违章情况录入“岗位风险库”。企业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岗位安全风险分析,对风险较大的人员,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不适合在该岗位工作的人员,特别是不适合担任班组长、工作负责人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 各单位可针对不同的专业特点,按照简便、实用、有效原则,优化现场作业风险控制的方式、方法。如:配电设备检修作业,因配网具有相对复杂、变化相对较快、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应急抢险频繁等特点,采用风险识别、建立风险库难以做到全面、准确以及符合实际,可重点采取现场勘察的方式预测风险、“工作票+其他风险控制卡”的形式控制风险。变电运行操作的风险控制,可采取“倒闸操作票+其他风险提示”的形式,通过严格、规范执行倒闸操作票、控制误操作风险,通过其他风险提示、控制触电及高坠等风险。

3.2.4 风险评估 ******** 安全风险评估是对企业整体或局部的安全风险程度作定量或定性的估测,评价风险等级,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等级标准,为持续改进提供科学依据。安全风险评估分为全面评估和专项评估。 ******** 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是从生产环境、机具与防护、人员素质、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等方面,全面评估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状况,客观评价企业安全风险程度,有效控制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供电中断等事故风险。评估依据是《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1)各单位、班组对所属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工器具等方面的静态安全风险开展全面识别;对作业风险运用风险分析、标准化作业、风险控制卡等手段进行有效控制。(2)公司组织对各单位、班组的人员素质和安全管理开展识别,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查评,建立风险管理数据库,为公司风险评估提供基础资料。(3)公司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开展评估,并给出确定风险等级的评估报告。 ******** 安全风险专项评估一般是针对企业防人身伤亡、防人为责任事故,或针对管理明显滞后、事故频发的单位,依据《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适时开展某一方面或全面的风险评估。专项评估可结合传统的安全检查方法进行。

3.2.5 持续改进 ******** 建立风险预警监测制度。确定能监测企业安全生产全面状况的风险预警指标,设立不同等级的预警值。监测风险预警指标接近预警值时,发出风险告警,进入相应的预警状态;当监测风险降至可接受的程度时,解除预警状态。 ******* 强化风险干预对策措施。可采取专项整改、停工整顿、通报、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手段进干预,建立风险干预组织体系,分层分级、定人定期落实整改。 ******** 实施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统一的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风险分析控制、标准体系完善、风险库动态维护以及档案管理、查询等手段,促进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6篇 西南油气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36-2009),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主要包括:除按规范设置有护栏的固定设备或平台外,各类梯子、脚手架、机械升降机、斜面房顶、临边和洞口以及平台、安装钢架或安装(更换)房顶、以及管排架上从事的作业等。相关术语和高处作业高度的确定见附件1。

第三条 公司高处作业应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四条 高处作业分级按《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作业申请人、作业许可签发人、作业批准人、专业人员、作业项目负责人、属地监督、安全监护、隔离执行人、气体检测员、作业许可独立审核员等人员职责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职责要求执行。

第三章  技术安全措施

第七条 高处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严重关节炎、手脚残废、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以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二)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掌握高处作业的操作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

第八条 高处作业的基本要求:坠落防护应通过采取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

(一)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

(二)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

(三)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四)使用边缘限位系索,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

(六)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系索。(安全绳、生命线)

如果以上防范措施无法实施,不得开始作业。

第九条 消除坠落危害措施

(一)在作业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作业方案方案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尽量避免高处作业。

(二)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保护计划。坠落保护计划指南参见附件2。

第十条 坠落预防措施

(一)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

(二)应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三)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应设置作业平台。

(四)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范》(q/sy1246-2009)的要求。搭架人员必须经特殊工种培训并考核合格,作到持证上岗;脚手架必须经过脚手架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并悬挂目视化合格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档脚板等。作业前,脚手架技术负责人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五)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六)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毫米;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梯子最上两级严禁站人,并应有明显警示标识。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米,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一个梯子上只允许一人站立,严禁带人移动梯子。在梯子上工作时,应避免过度用力、背对梯子工作、身体重心偏离等,以防止身体失去平衡而发生坠落。

(七)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在电路控制箱、高压动力线、电力焊接等有任何漏电危险的场所应使用专用绝缘梯,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第十一条 坠落控制

(一)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预防坠落危害,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坠落危害,选择安装使用坠落保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抓绳器、吊绳、锚固点、安全网等。高处作业应系挂全身式双钩安全带。

(二)个人坠落保护装备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吊绳、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抓绳器、缓冲器、缓冲安全绳或其组合。使用前,应对坠落保护装备的所有附件进行检查,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参见附件3。

(三)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d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

(四)在屋顶、脚手架、贮罐、塔、容器、人孔等处作业时,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动式梯子及升降平台等设施时,也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五)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水平吊绳可以充当机动固定点,能够在水平移动的同时提供防坠落保护。垂直吊绳从顶部独立的锚固点上延伸出来,使用期间应该保持垂直状态。安全绳应通过抓绳器装置固定到垂直吊绳上。

(六)全身式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参见附件4。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七)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最后措施。使用时应按《安全网》(gb5725-2009)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网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

第十二条 以下作业类型为特殊高处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实行升级管理。

(一)三级及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米/s)以上;

(三)高温作业分级(gb4200-2008)规定的ii级或ii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五)作业场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六)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七)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规定的;

(八)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意一边小于500 毫米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 毫米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7)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十)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十一)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或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第十三条 其他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档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三)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应尽量避免高处作业,确需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四)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五)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

(六)高处作业使用梯子时应执行《便携式梯子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 1370-2011)。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如在悬空的板上架设梯子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七)在作业期间,应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处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应按《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的要求轮换作业。

(八)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第7篇 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防止营销安全和经济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用于指导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及所属供电企业,建立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机制,规范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有效降低和化解营销安全风险。

第二章 风险分类

第三条 根据营销业务特点,营销安全风险归类为供用电安全风险、电费安全风险、现场作业安全风险、供电服务安全风险和营销自动化系统安全风险。

第四条 供用电安全风险是指在电力供应与使用过程中,因业扩报装管理不规范、客户电气设备带缺陷运行、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未及时有效治理、未依法签订并履行供用电合同等原因,引起的客户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异常停电等安全用电事故风险。主要包括:

(一) 业扩管理风险:因用电项目审核不严、客户重要负荷识别不准确、供电方案制定不合理、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不到位、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重要客户供电方式不符合安全可靠性要求、客户受电装置带隐患接入电网等风险。

(二) 安全用电服务风险:因未履行用电检查责任、客户拒绝整改安全隐患、保供电方案不完善等原因,引起的客户受电装置带隐患运行、保供电任务不能圆满完成等风险。

(三) 重要客户安全风险:因重要客户备用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不到位、非电性质保安措施不完备、隐患排查和治理不彻底等原因,引起的重要客户供电中断、突发停电不能有序应对等风险。

(四) 法律风险:因供用电合同条款不完备、产权归属与运行维护责任不清晰、合同未签或过期、停限电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客户安全用电事故由供电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风险。

第五条 电费安全风险是指在电费管理过程中,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抄核收管理不规范、电价政策执行错误、社会代理收费机构拒收客户现金缴纳电费等原因,引起的电费纠纷、电费差错、电费欠收等风险。

(一) 欠费风险:因用电企业关停、破产、重组、转制,客户经营状况不良,客户流动资金紧缺,客户转租,政府拆迁,社会稳定等原因,引起的电费不能及时回收等风险。

(二) 管理风险:因抄核收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电费差错、电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职务犯罪等风险。

(三) 抄表风险:因抄表数据差错,漏户等原因,引起的电费纠纷、电费差错、客户拒缴电费等风险。

(四) 核算风险:因电费计算规则或计算电费相关参数错误等原因,引起的电费纠纷、电费差错风险。

(五) 发票风险:因电费发票管理不规范,存根、收据、银行回单等未按规定处理等原因,引起的发票丢失、发票虚开等风险。

(六) 收费风险:因走收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欠费催缴不力、收费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电费不能及时足额回收、形成呆坏帐或呆坏账非法核销、电费损失、人身安全等风险。

(七) 法律风险:因电价政策执行错误、供用电合同中电费结算及缴纳条款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被行政处罚乱收费、媒体曝光等风险。

(八) 合作单位风险:因社会代理收费机构拒收客户现金缴纳电费等原因,引起客户缴费难造成的欠费、客户投诉等风险。

第六条 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指在装表接电、用电检查、计量装置现场检验或故障处理等现场作业过程中,因管理措施不到位、违反现场安全操作规定、错接线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计量差错等风险。

(一) 管理风险:因管理措施缺失等原因,引起的现场作业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风险。

(二) 装拆风险:因装拆计量装置工作中发生走错工作间隔、带电操作、接线错误、电能计量装置参数及电能表底度确认失误等原因,引起的人身触电伤亡、二次回路开路或短路故障、计量差错等风险。

(三) 现场检验风险:因走错工作间隔、装设临时电源不当、试验接线或登高操作不慎、互感器现场检验防护缺失等原因,引起的人身触电、高坠伤亡、开路或短路故障造成设备损坏等风险。

(四) 电能计量异常处置风险:因现场校验结果确认不当、故障与异常情况未经客户有效确认、窃电或违约用电处置不当等原因,引起的电量损失、客户投诉等风险。

(五) 实验室工作风险:因检定过程中误操作、耐压试验防护不到位、未按规程实施检定等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与设备损坏事故、检定质量偏差等风险。

国家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手册

一 供用电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业扩管理风险

1.1 用电项目审核不严

1.2 重要负荷识别不准确

1.3 供电方案制订不合理

1.4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不到位

1.5 中间检查与竣工检验不规范

1.6 客户业扩报装资料保管不当

2 用电安全服务风险

2.1 用电检查不规范

2.2 日常用电检查过程中用电方不配合检查

2.3 用电检查中未能发现安全隐患或未开具书面整改通知单

2.4 用电方拒绝整改用电安全隐患

2.5 保供电问题

3 重要客户安全风险

3.1 重要客户认定问题

3.2 单电源供电问题

3.3 自备应急电源管理问题

3.4 非电性质保安措施问题

3.5 隐患排查和治理问题

3.6 突发停电应急处置问题

3.7 隐患档案管理问题

4法律风险

4.1 未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合同超过有效期

4.2 合同签订的主体不合法

4.3 合同附件不完整、必备条款不完善

4.4 产权归属与运行维护责任问题

4.5 供电方采取停电时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干预

4.6 “有序用电方案”的制定与效力问题

4.7 “限电序位表”的制定与效力问题

二电费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欠费风险

1.1 用电企业关停、破产、重组、转制

1.2 客户欠交电费或恶意欠费

1.3 拆迁户电费回收

1.4 物业管理区域公用电电费回收

2 电费管理风险

2.1 抄表管理不规范

2.2 核算管理不规范

2.3 收费制度建设落后

2.4 抄、核、收混岗

2.5 电费账户失控

2.6 职务犯罪

3 抄表风险

3.1 抄表差错

3.2 漏户、黑户

4 核算风险

4.1 电费计算差错

5 发票风险

5.1 发票管理不善、丢失

5.2 增值税发票虚开

6 收费风险

6.1 走收电费安全

6.2 欠费催缴不力

6.3 陈欠电费台账混乱、呆坏账非法核销

6.4 电费违约金损失

6.5 电卡表安全

6.6 电费现金管理风险

7 法律风险

7.1 电价政策执行错误

7.2 缴费模式

7.3 无法采取停电措施

7.4 电费结算条款不规范

7.5 欠费停电执行不规范

8 合作单位风险

8.1 合作单位拒收

8.2 合作代收点撤销

8.3 合作单位收费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不能满足需求

三 现场作业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管理风险

1.1 人员健康管理疏漏

1.2 作业人员工作安排不当

1.3 职业道德教育缺失

2 装拆风险

2.1 走错工作间隔

2.2 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

2.3 电压回路短路或接地

2.4 倒送电

2.5 接户线带电作业差错

2.6 电能计量错接线

2.7 擅自操作客户电气设备

2.8 电能表底度确认不到位

3 现场检验风险

3.1 走错工作间隔

3.2 装设临时电源不当

3.3 接线时误碰运行设备

3.4 互感器现场检验防护缺失

3.5 互感器现场试验接线高坠

4 电能计量异常处置风险

4.1 现场校验结果确认处置不当

4.2 故障情况未经客户确认

4.3 电能计量装置封印异常处置不当

4.4 窃电处置风险

5 实验室工作风险

5.1 设备误操作

5.2 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5.3 仓库物件搬运

5.4 检定质量发生偏差

四客户服务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服务意识与技能风险

1.1 服务意识淡薄

1.2 服务技能欠缺

1.3 违反“十个不准

2 服务质量风险

2.1 服务形象受损

2.2 信息披露不透明

2.3 “三不指定”未执行

2.4 “一口对外”未实行

2.5 抄表收费服务随意

2.6 业务办理时限过长

2.7 停限电公告不及时

2.8 延伸有偿服务不规范

3 服务事件处置风险

3.1 投诉、举报处理不当

3.2 负面事件化解不作为

3.3 新闻舆论应对不及时

五 营销自动化系统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系统故障风险

1.1 设备损坏

4.1 提高认识,培养营销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充分认识营销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中人的重要性,要加强营销人员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对容易被忽视与防范难度较高的风险,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方案,以考核评价等方式保障培训效果,提高营销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4.2 建立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标准与规范

加强营销工作标准与制度建设,将营销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体现在有关工作标准与规范当中。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不同风险点与营销业务具体工作环节的关系,以工作标准、作业指导书等营销工作标准化载体,将营销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4.3 强化执行,抓实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

注重营销安全风险的防范管理,以管理手段保障风险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明确营销安全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对风险的预警、上报、防范处理等环节细化监督管理体系,保障风险防范的有效性,防止风险后果的形成。

4.4 持续改进,不断探索完善风险防范的内容与方法

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管理体制与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对营销工作的影响,及时调整营销安全风险防范内容,探索研究新的风险防范措施与方法,从风险点识别、防范措施、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断补充完善风险防范与管理体系,确保具有持续性和适用性。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防止营销安全和经济事故的发生,营销科全体人员自学《国家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手册》。

营销安全风险主要分为:供用电安全风险、电费安全风险、现场作业安全风险、供电服务安全风险和营销自动化系统安全风险。营销安全是国网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此规范与手册有助于有效降低和化解营销安全风险。

同时建立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自查与抽查、开展营销安全风险评估,掌控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情况,加强风险管理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切实提高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8篇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办法9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办法(九)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第9篇 煤业公司煤矿生产安全技术质量管理细则

煤业公司煤矿生产、安全、技术、质量管理细则

一、托管范围

甲方将z煤矿原煤储煤场101皮带栈桥至井下生产系统及地面工程交由乙方托管。

矿井托管范围:工业广场地面及井下所有生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有关安全生产系统及设施、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系统等,管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生产及辅助系统有:回采系统、掘进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地质测量、消防洒水防尘系统、通讯系统、监测监控系统、防灭火系统、压风系统等所有生产环节的劳动组织、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二、矿井托管期间开采范围及有关指标

1.乙方应根据甲方产量要求,制订5年采掘计划,并保证采掘关系平衡。

2.乙方应按照行业要求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确保矿井合理开采,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三、采煤

1.乙方根据甲方年度煤炭生产任务编制月度生产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次月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上报甲方备案的接续方案组织生产。

3.乙方负责矿压观测工作,甲方协助配合,双方共享观测研究成果。

4.甲乙双方每旬对回采工作面采高、推进度进行测定,经双方核定后,作为回采工作面回收率考核和产量计量的参考,原煤采用量方计量的方式。

5.甲乙双方每旬对回采工作面丢煤情况进行抽检,经双方核定后,作为考核产量和回收率的依据。

6.生产期间采煤工作面搬家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掘进

1.乙方应根据上报甲方备案的采掘接续方案和年度掘进计划,合理安排月度掘进进尺,以保证矿井采掘平衡。

2.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于每月25日之前编制完毕次月掘进进尺计划,并上报甲方备案。

3.掘进巷道开工前,作业规程须报甲方备案后方可开工,擅自开工的巷道,一经发现,立即停产,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井下掘进工作的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并承担费用,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

五、机电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源及供电系统设备。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测量水耗、电耗的仪器仪表,乙方负责管理、维护、校验及更换,损坏的照价赔偿并安装。

3.甲方在乙方托管范围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乙方管理、使用和维护。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并安装。

4.乙方负责生产期间设备、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甲方对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实行审核许可制,乙方所购置的设备、材料等相关资料统一交给甲乙双方建档管理,相互签证。

5.在托管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对托管范围内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辅助、后勤设备和设施等)进行使用、维护。

6.乙方应制订设备、设施的月、季、年度维修和保养计划,报甲方审批后,对托管范围内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大型设备的强制性检修每年不得低于4天,每月不得低于8小时。

7.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托管范围内所有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计算、整定、校验和试验。各类仪器仪表的校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包括大型设备),防止设备丢失或混合使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生产需要的工器具,由乙方自行负责购置。

六、一通三防

1.乙方按行业规定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配备“一通三防”人员,制订配套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上级部门及甲方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安全问题,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处罚,但不重复处罚。

2.甲方按设计一次性配置“一通三防”所需的监测仪器仪表,乙方负责使用、管理、维护和校验。生产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期满甲方收回全部设备(不含易损件),乙方须保证交回设备正常完好。乙方按规定按时提交矿井“一通三防”检测数据,同时建立“一通三防”各类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及各种检测数据台账,台账必须真实有效。

3.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当月“一通三防”工作总结和下月具体工作计划。未按要求上报,甲方有权处罚。

七、调度

1.乙方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的日常使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损,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须将调度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

八、地质测量

1.乙方负责提供保障满足矿井正常生产所需的测量仪器仪表,并负责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

2.乙方根据行业标准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整理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相关地质、测量及水文数据资料,并按月移交甲方一份。

九、安全生产

甲方采取整体托管形式,因此煤矿整体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的投入(按设计要求的安全设施首次投入由甲方承担)、安全事故的处理、事故费用及罚款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具有监督权。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指令、规定和要求。

2.乙方承担矿井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全面负责落实矿井的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乙方自行承担非生产区域、非生产时间的所属员工的安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甲方对乙方管理体系及机制的齐全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并督促乙方落实执行。

3.安全费:

综合托管费用中所含的4元/吨安全费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甲方的监督下由乙方规范执行托管范围内各项安全的投入、安全设施的建设,以及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减相关费用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视同违约。

安全费由甲方按月度考核,一月一结算;具体按下列条件考核支付:

(1)当月发生轻伤事故,每起事故扣减当月安全费用的10%;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每起事故扣减当月安全费用的20%;

(2)若发生重大机电或运输事故,按每次扣减月度安全费用的6%计算,并至月度安全费用扣减完。

4.矿井安全考核指标:

矿井年度安全考核必达指标(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以当地煤炭局下达的安全指标为年

度安全考核必达指标。

矿井年度安全考核奋斗指标(原煤百万吨死亡率):0。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应协助处理。

轻伤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并对乙方罚款5万元/次;

重伤及以上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并对乙方罚款10万元/次;

因乙方人员“三违”行为等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罚、停产整顿,除处罚部分由乙方承担外,甲方可视罚款、停产情况,对乙方处以不低于5万元/次的罚款。

5.乙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取得煤矿安全任职资格证。

6.乙方内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或隐患排查制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过程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处罚。

7.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如乙方故意拖延不报或故意隐瞒事故,甲方有权根据事故大小及影响对乙方除正常扣罚安全费用外处以不低于10万元的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8.乙方必须按行业要求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十.设备订购及维护

1.该合同中涉及的所有设备,由甲方出资购买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出资购买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2.大型机械设备整体报废更新依照行业标准和厂家使用说明书为准。

3.辅助运输中搬家倒面车辆由乙方自备;其余车辆由甲方视实际情况配备,乙方负责使用、维护、保养,油料及相关维护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10篇 井下作业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作业前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及辽河油田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一)暴露频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次数。

(二)严重性是可能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三)可能性是指后果事件发生的几率。

(四)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单位和承包商的现场作业活动。

第四条 凡是作业前需要编制hse作业计划书的项目,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项目包括下列作业活动:

(一)评估现有的作业:试油(气)作业、修井作业、压裂(酸化)作业等;

(二)新的作业;

(三)改变现有的作业;

(四)承包商作业;

(五)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对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其他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 公司所属单位按要求执行公司jsa管理规定,组建jsa小组,指定组长,由jsa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开展jsa工作。

第七条 基层单位安全人员协助jsa组长确定需要进行jsa的工作,对员工提供jsa培训、咨询并参与jsa活动,jsa小组负责记录相关活动,并移交安全人员存档。

第八条 作业人员参与jsa过程,识别、认知作业活动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并监视工作环境的变化。

第三章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九条  工作任务分为新工作任务、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低风险任务。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第十条  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提出的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进行初始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该工作任务是否需要做jsa,明确执行jsa人员所需要的能力,制定jsa计划。

第十一条  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指以前没做过或分析过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jsa。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十二条《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计划书》已经作过风险分析、制定并实施了风险削减措施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jsa;但基层单位应审查以前jsa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怀疑,应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三条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如果现场第一责任人认为预案设定条件已经改变,必须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四条 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 必须进行jsa:

(一) 无程序管理、控制的工作;

(二)新的工作(首次由操作人员或承包商人员实施的工作,新设备、工艺和工序的应用);

(三)有程序控制, 但工作环境变化或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程序未明确的危害, 如: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发生井喷、有毒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四)可能偏离程序的非常规作业;

(五)现场作业人员(属地主管)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

第11篇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通过最高管理者的承诺、明确规定的职责及权限、有效的内部沟通及体系的策划和评审,实现顾客满意及对重大环境因素和不可容许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的目标。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建立和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活动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确定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确保提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资源,主持定期开展管理评审。

3.2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4.0管理程序概述

4.1管理承诺

公司总经理通过以下的活动对其建立、实施和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提供证据。

4.1.1营建并保持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的意识,确保遵守法律法规。

4.1.2负责组织制定和批准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及持续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1.3按计划的时间间隔主持管理评审。

4.1.4确保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作获得必要的资源。

4.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公司的成功取决于理解并满足顾客及其他相关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并超越这些需求和期望。公司以实现顾客满意为目标,为此应做到:

4.2.1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4.2.2将顾客的需求和期望转化为公司的要求;

4.2.3使转化的要求得到满足。

4.3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制定和颁布

(1)管理者代表根据品质督导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资料和信息,组织各部门讨论并拟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草案。质量方针应包含满足顾客要求,环境方针应适合组织的环境因素的特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风险的性质和规模,方针应包括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包括持续改进体系及其有效性、绩效的承诺,为目标制定提供框架。

(2)经总经理批准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公司内进行颁布,确保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需要时向相关方提供。

4.3.2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经总经理批准颁布后,应在方针的框架下,结合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各职能及各层次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通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保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实现。

4.3.3总经理定期评审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并提供必要资源。

4.3.4当公司运作(产品、活动及服务)及业务内容、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状况发生变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以及经管理评审、相关方要求改变时,按照持续改进的承诺,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及时作相应修改或重新制定,并将有关变化通报全体员工及相关方,以确保适宜性及持续改进,具体见《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4.3.5公司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见本手册2.1章节。

4.4策划

4.4.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总经理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及持续改进的承诺相一致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应包含满足顾客需求的内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结合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特点,考虑其风险、可选技术方案、法规要求及相关方意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对重大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应制定管理目标和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管理方案,确保目标的实现。目标的管理执行《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1)品质督导部依据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提供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资料和信息。

(2)管理者代表根据品质督导部收集并提供的制定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资料和信息,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讨论并拟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草案。

(3)在建立和审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到法律法规与其它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公司自身的产品服务特点、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风险特点,技术与财务因素,运行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经总经理审批后,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进行分解、落实、控制。

(5)当由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等发生变化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管理者代表应及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讨论对目标的调整,定期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算、审查,并将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4.2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

公司总经理组织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要求,并通过管理评审确认策划的结果。当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进行策划和实施时,要保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4.4.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

(1)品质督导部组织相关部门/管理处根据公司/管理处重大环境因素及其控制目标、不可接受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其控制目标,制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提交环境和安全管理小组讨论,管理者代表批准。

(2)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责任部门(人)及权责分工、完成时间、实施措施等基本内容,并形成文件。

(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发至相关部门实施,必要时,责任部门根据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部门管理方案并实施。

(4)品质督导部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实施情况报管理者代表提交管理评审。

(5)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实施时发生目标修改、生产活动及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变化、相关方要求、法律法规等变化,需对管理方案进行及时修订补充。

(6)管理评审的结果可导致管理方案的修订。具体参见《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4.5职责权限与沟通

4.5.1职责和权限

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充分考虑了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相适应,组织架构及职责见本手册《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5.2管理者代表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公司总经理任命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确保在全公司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及安全生产的意识;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业绩和改进的需求;确保体系的持续改进。

4.5.3协商和沟通

公司建立《沟通与交流程序》,规定公司内部沟通及外部协商交流的渠道及方法,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信息进行沟通与交流,确保体系的顺利实施。

(1)公司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程序的制定或讨论评审,公司工会指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工代表,代表员工参与改善工作场所健康安全状况的讨论;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事务上有知情权,知道谁是管理者代表,谁是员工代表。

(2)内部协商和沟通

公司内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采用会议、文件、电话等形式进行协商与沟通,信息协商与沟通结果应予以记录,确保员工及时了解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信息。

(3)外部信息协商和沟通

——外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可采用文件、电话、信函等形式,外部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信息鼓励双向交流,其中包括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与危险源;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外部信息协商和沟通由相关部门做好接收、发布和登记、答复;

——外部信息的处理和决定,以文件形式给予记录,以便跟踪和查询,并传达至相关部门及人员,答复外部相关方。

——公司内、外协商和交流均执行《沟通与交流程序》。

4.6管理评审

4.6.1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举行,每年至少一次,总经理主持会议。通过管理评审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者代表汇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绩效及改进建议,各部门确保提供评审所需的真实的信息资料。

4.6.2当公司组织架构或外部环境、相关方要求、第三方认证、产品、活动及服务、法律法规或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发生变化或调整时,由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临时增加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

4.6.3评审输入内容

(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

(2)相关方的反馈;

(3)过程的业绩及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4)客观环境及公司的业务的变化;

(5)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状况;

(6)以往管理评审跟踪;

(7)可能影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需要;

(8)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建议。

4.6.4评审应针对以下问题给出结论

(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决定和措施;

(2)顾客要求有关的改进决定和措施;

(3)资源需求的决定和措施;

(4)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

4.6.5管理者代表根据管理评审的记录及评审意见编制《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4.6.6管理评审形成的决议项目,由品质督导部负责实施检查和记录,并在下一次管理评审会议上汇报其实施情况。

4.6.7管理评审资料由品质督导部按相关要求归档保存,以便检查和查阅。

5.0支持性文件

5.1《方针及目标指标控制程序》。

5.2《沟通与交流程序》。

5.3《管理评审程序》。

5.4《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第12篇 公司消防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物品管理条例》和中铁八局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研究公司的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将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施工生产管理及经济责任制,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制定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公司、项目部、工班三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定期对公司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消除火灾、爆炸隐患。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遵守消防法规和岗位防火、防爆意识及灭火技能。

(五)负责组建和领导公司的义务消防组织。

(六)制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爆炸事故。

(七)总结推广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惩处违章人员。

(八)对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处理。

第十二条项目部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领导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

(三)经常组织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积极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灭火器每年检验一次,标识记录。

(四)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领导查明原因;

(五)完成上级消防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组织交办事宜。

第十三条: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工班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坚持每周一次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检查,每天班前、班后一小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查明情况报告上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

(三)负责本工班范围内消防器材的保养和管理,发现损坏、丢失及时查明情况报告防火负责人;

(四)发现火灾,立即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协助查明原因。

第13篇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分公司

分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作为公司下一级管理部门,在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全面接受集团公司工程部的监督与管理。

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集团公司工程部可直接参与关于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的管理工作,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配合与协调。

集团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同样宜用于分公司及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

2、分公司施工技术科职责

各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相应下属各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与执行公司及分公司各项制度的运行。

配合集团公司工程部,做好科技创新、工程验收、安全事故调查、原地面测量、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审批。

3、报表

各类报表(质量、进度、安全、工程量、月总结)应及时,分公司应将报表及时按要求收集并核对后报公司工程部。

4、关于工程量管理

大中型项目大型土石方工程,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直接派人测量,分公司配合测量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产生变化,

或地质原因出现岩土分界线,分公司应自行组织测量与工程量验收工作,并报集团工程部备案。中小型项目或土石方工程量不大的项目,由分公司在集团公司工程部的授权下,自行组织原地面测量及控制测量工作,并将测量数据与结果报集团工程部备案。

分公司所管辖的项目部工程量,数据准确度由分公司技术科审核与计算,并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工程部。

5、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创杯及文明工地

分公司负责各下属各项目部过程管理,并完成集团公司布署的有关施工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工法、创质量奖杯、文明工地等要求,并合理安排布署分公司内部的相关技术、科技、质量、过程管理、创杯及文明工地等工作。

6、工程进度管理

分公司应按依据项目部情况,进行工期控制,并按月跟踪下属各项目部进度,分公司应将工期明显滞后的项目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分公司应按项目部运行情况,自行制定工期奖罚制度。

7、测量仪器管理

为确保测量仪器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测量仪器5000元以下,由分公司自行购置,但需向集团公司备案,5000元以上,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与发放。凡是发放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与公司管理大纲相同。

9、竣工资料管理

分公司负责对各下属项目部资料进行管理,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

将完整归档资料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经验收符合要求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集团公司负责对竣工资料的整理给予指导和日常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分公司负责。凡交集团公司归档的资料,必须交一份电子档文件。工程资料移交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最后的质量保证金。

10、年终总结

各分公司应建立年终总结制,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项目部工作总结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11、质量管理

各分公司对下属各项目工程质量负全责,并参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公司应积极参与下属各项目部过程质量管理,并将质量管理信息上报工程部。

12、安全工作管理

各分公司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依制度落实分公司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各分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为:重伤及以上事故率为零,轻伤率为5‰。

安全风险抵压金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岗位风险抵压金为:项目经理1万元、书记5000元、项目部总工5000元、安全员3000元;分公司经理为1万元、书记5000元、分公司总工5000元、技术安全科科长3000元。

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调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员负责,分公司安全员配合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工伤事件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统

一上报。

13奖罚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对于出现质量事故,10万元以下,由分公司内部自行处理,若出现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集团公司将按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对分公司负责人处以项目经理30%罚款、分公司总工处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30%罚款、施工科长处以分公司总工50%罚款。

其它过程检查及上级各级部门检查中,受到表扬或批评的单位,按集团公司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奖罚。

创质量奖杯、工法、科技立项、文明工地等奖项,由集团公司统一按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按集团公司管理大纲执行奖罚条例,分公司出现安全事故,其分公司与技术安全科罚款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工程师、工程部部长罚款额度相同,对集团公司不再处罚。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部

2023年1月25日

第14篇 公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经理安全职责

1.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公司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0.经理在副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二、安全员职责

1.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经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经理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三、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四、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检查、安全防患、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2、负责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

3、每天必须按时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了现各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

4、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落实有效措施;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做好隐患的查处及整改记录。

5、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按“三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做好事故记录。

6、每天对全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登记,对违纪、违章、大小事故隐患、大小安全事故登记在案,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7、深入库房,监督并协助各保管员搞好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8、在经理的领导下,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全公司职工进行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

第15篇 某供电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 管理职责

2.1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

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2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 工区管理职责

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3月、9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3 班组、变电站(所)管理职责

2.3.1班组、变电站(所)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3.2安全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安全工器具实行“一物一标签(标牌)”制,发现不合格、超试验周期和没有标签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标志,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由新补充的安全用具代替,不再另换页登记。要做到试验单、登记本、实物(试验标签)三对照。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2.3.3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2.3.4班组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并对班组、工区、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3. 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订购、验收及领用

3.1 安全工器具计划

3.1.1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于每年11月份将次年所需安全工器具计划报公司安监部。

3.1.2安监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情况,编制公司计划并报上级批复。

3.2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

3.2.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3.2.2采购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是省公司公布的入围产品。

3.2.3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3.2.3.1必须对出厂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2.3.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2.3.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3.2.3.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上报省公司安监部。

3.2.3.5公司各部门未经公司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订购安全工器具。

3.2.3.6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部门对入围产品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安监部反映,查实后,告知省公司安监部。

3.3 安全工器具的验收

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由安监部组织抽查验收。必要时,应会同使用部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或交使用单位。

第16篇 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的要求,油田公司决定推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为规范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运行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jsa的管理要求。适用于长庆油田所属单位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所有的现场作业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部门职责

安全环保部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并对方法的应用提供咨询、支持和专项审核。

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对本单位jsa实施过程提供工艺技术支持。

生产运行部门负责对本单位jsa实施过程提供生产调度信息支持。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jsa实施过程提供设备、设施方面的技术支持。

人事劳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jsa相关人员的培训。

员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训,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应用本方法,并参与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适用作业范围

第五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应用于下列作业活动:

--新的作业(以前没有实施过的作业);

--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承包商作业;

--改变现有的作业;

--评估现有的作业。

但以下情况不适用jsa,需要用其他专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危害分析:

--危害/风险明确且已被清楚了解的工作;

--已经有岗位标准操作程序的工作;

--需要用其他专门的方法进行危害分析的工作;

--与工艺安全管理有关的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

--其他专业领域,如消防安全、人机工程、职业病等。

第四章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六条 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jsa管理流程图参见(附录 a)。

第七条 基层单位负责人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做jsa。

第八条 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包括以前没做过jsa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jsa,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jsa,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初始的jsa 可以作在办公室以桌面练习的形式进行。其关键是jsa 应由熟悉现场作业和设备的、有经验的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分析。

第九条 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jsa,但应审查以前jsa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问,应重新进行jsa。

第十条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五章 工作前安全分析步骤

第十一条 基层单位负责人制定需要进行jsa的计划,并指定jsa小组组长,通常是由完成工作任务的班组长担任,必要时由技术或设备负责人担任;jsa小组组长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小组成员,选择熟悉jsa方法的管理、技术、安全、操作人员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全程参加人数可根据jsa的需要和目的来确定,一般以3-5人为宜。工作组成员应具备:

-- 接受过jsa方法的培训,应熟练掌握jsa过程中的相关专业知识;

--了解工作任务、区域环境和设备,并熟悉相关的操作规程;

--具有一定生产、工艺系统实际操作、检维修经验;

--具有一定设备操作有关基础知识和技能,并了解工艺设备设计依据;

--具备一定安全基础知识以及为完成分析所需的其它相关知识或专业技术。

第十二条 工作组组长应有jsa的经验,且每次jsa之前应考虑接受选择和应用的jsa方法的培训。必要时,其他成员应接受jsa步骤以及方法应用的培训。

第十三条jsa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并应核查以下内容:

--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工作环境、空间、照明、通风、出口和入口等;

--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作业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安全的交叉作业;

--其他。

第十四条jsa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因素,并填写jsa表。jsa表参见(附录b)。识别危害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以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观察工作的流程, 识别每一步骤相关的危害。

--物理的;

--化学的;

--生物的;

--心理、生理的;

--行为的;

--其他危害(如:环境)。

第十五条 在jsa起始阶段,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对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造成职业病的危害进行辨识并列出清单,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作为下一步分析和重点讨论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沟通的重要内容。风险评价宜选择半定量风险矩阵法或 lec 法。半定量风险矩阵法参见(附录 c);作业条件危险分析(lec 法)参见(附录 d)。

第十六条jsa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参见(附录e)。

第十七条 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是否全面有效的制定了针对性的控制防范措施;

--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八条 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得到jsa小组成员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作业前准备。

第六章 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第十九条 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作业前应召开班前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职责;

--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必须解决问题,达成一致后,方可作业;

--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第七章 现场监控

第二十一条 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办理许可证的作业,应指定相应的监护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监护,监护内容:

--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要注意作业人员的变化

--作业场所出现的新情况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第八章 总结与反馈

第二十三条 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进行总结回顾,若发现jsa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向jsa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和事故,小组应审查jsa,重新进行jsa。

第二十四条jsa 小组工作总结回顾应包括:

--员工,从事工作的相关人员,主管,安全部门等;

--充分理解和接受本次工作任务;

--广泛参与并涵盖所有的内容;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jsa小组提出完善该作业程序的建议。应将所有jsa 文件存档,如果某项作业任务以后还可能进行,应考虑建立jsa数据库,以备将来审查时借鉴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作业负责人填写jsa跟踪评价表,判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jsa跟踪评价表参见(附录f)。jsa的维护,由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安全部门,员工等人员进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某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办法【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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