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规定
栏目

管理处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3-03-09 热度:26

管理处规定

第1篇 小区管理处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小区管理处办公用品管理规定为了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使管理处办公用品的申请及领用规范化、标准化,本着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是指工作过程中必需的文具及用品,其价值小,种类繁多,多为一次性消耗品。

一、办公用品的申请计划:行政后勤对办公用品进行日常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一般每月申请一次,每月25号之前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经部门主办同意后提出申请,行政部门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及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详细填写《物资申请单》,送经理审批。

二、 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后勤将《物资申请单》报经理批准后,并严格按照申请表所列要求到公司指定供应商处采购,采购办公用品所取得的票据必须符合深圳市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 办公用品验收:采购人员备齐《物资申请单》、采购票据、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时到行政部门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合格并在票据上证明签字后送财务部门做帐务处理,行政部门按所采购办公用品分类登记。

四、 办公用品领用:

1、 新到岗的管理员在报到七日后到行政管理员处,可领取32k信笺纸一本、铅笔一支。

2、 打印纸的领用:打印纸由资料员到行政管理员处统一领取,各人员日常所需的打印纸由使用人到资料管理员处登记领取,复印须每次登记,超过30 张由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印。

3、 磁盘的领用:管理处根据管理员的职责发放磁盘,用于保管备份重要文件,但最多不超过3张,若需超出限量领用,须经经理同意后方可领取。

5、 文件夹的领用:除资料室按文件的类别不同领用文件夹外,其他岗位若有新类别的文件可到行政管理员处领取,但最多不得超过3个,若同类文件需增领须经理同意后方可领取。

6、 软抄本的领用:只限于管理人员新设科目时领用,各班班组长,只限于领用小记事本。

7、 信笺纸的领用:信笺纸的发放只限于管理人员,除经理每月领用16k信笺纸以外,各部门均以每二个月领用一本32k便笺纸(包括信息员)特殊情况需增领,经经理批准后方领取。

8、 浆糊、大头针、回形针、订书针、图钉、涂改液、订书机只限于前台领用,打孔机只限于前台、人事、行政、仓库管理员领用,其他部门使用以上物品到前台索取。

9、 职员、工调离或辞职时,首先需到行政管理员办理办公用品交付手续,由行政后勤管理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10、 行政管理员严格按照办公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发放,不得超额,凡离职人员交回的办公用品还能使用的,仍可继续发放。

五、 领用检查:本着节流原则,行政部门每月25号对所领用的办公用品进行监督,若发现有异常领用情况,应要求该部门负责人作出合理解释,并向经理汇报。

六、 计划外的零星采购:特别活动或特殊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的,必须提前1天申请。

第2篇 施工及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①对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根据贡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

②对装饰施工安全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

③工地无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

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安全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

⑤无定期执行安全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

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

⑦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安全标志或安全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安全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

⑧不得使用童工,如发现16周岁以下童工,每人给予罚款30元。

第3篇 花城物业管理处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花城管理处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中心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心,明确岗位职责、增强指挥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心值班员对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的及时性、准确性,发挥指挥协调的重要作用。

2.适用范围:

花城管理处监控中心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1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已,认真学习公司及管理处文件精神,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与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1.2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小区内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特长,了解各类手续的办理程序;熟悉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范围及相关规定等,熟悉小区环境、楼宇结构、设施(供电、供水、消防、报警、监控系统等)位置,器材布置及控制范围。

3.1.3熟练掌握中心各种设备(居家报警系统、录像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小区背景音乐系统等)的正确操作,严格遵守中心设备保养计划,相关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认真作好当天维修服务和申报记录,重要电话、对讲记录、设备运行及交班情况记录,录像带录像起止时间记录;

3.1.4值班人员应认真观看闭路监控系统,密切注视小区内人员、车辆的出入情况,随时掌握各值勤岗的工作动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信息的传递渠道畅通无阻;

3.1.5通过电话和对讲系统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熟悉信息传递的流程及处理结果的反馈。

3.1.6对受理的顾客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分类作好记录,不能处理的及时转报客服前台人员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的有效性。

3.1.7严格按体系文件和管理处的补充规定做好各种与中心相关的质量记录。

3.1.8任何人借用小区内公共用房、设备房钥匙必须严格遵守钥匙借用程序,领取及存放时必须当面核对,并做好借用登记记录。

3.1.9每日按时开关音响系统并注意系统运作状况,背景音乐开放时间:上午10:00-12:00, 下午17:00-19:00。

3.1.10积极协调和配合客服前台、技术、环境等各部门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1.11负责办理停车场车辆进出凭证,停车票收发登记手续,严格监督安全员履行《物资搬运放行条》手续。

3.1.12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事情,要及时向安全主管或部门经理汇报,按照经理指示求助社会力量解决,并认真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时处理或记录夜间发生的紧急事件,并立即通知安全主管到现场协调,小区卫生方面的遗留问题,交班时接班人在早七点通知外包保洁员进行处理。

3.1.13严格遵守控制中心的管理规定,不得让他人操作指挥中心的监控系统、居家报警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保安对讲系统等各类设备;未经部门经理或安全主管的同意,不得随意找他人或替他人顶班。

3.1.14督促现场安全员检查小区各装修户各施工人员的留宿问题,及时制止超时装修,禁止其它影响住户休息的声响。

3.1.15每晚22:00提醒岗位对红外线对射进行测试,对检测后出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3.1.16指挥中心内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为消防专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3.1.17每日清理中心各类设施及地面,并每周擦拭消防器材,严禁在中心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物品。

3.1.18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挥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处理好,交班人员不得离开中心。

3.1.19安全主管应根据每周的实际工作情况召集其他业务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认真听取其他部门对中心工作的建议,并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整改;并在每周六将本周的信息处理情况交各个业务班组传阅或张贴。

3.1.20任何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指挥中心接听拔找与管理无关的电话,特殊电话需及时转接其他电话号码。

3.1.21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持车载对讲机呼叫,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用对讲机传递信息,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或由值班人员代为呼叫。

3.1.22严禁在指挥中心阅看与工作无关的图书、报纸、杂志等。

3.1.23值班人员须监督其他人员不得在指挥中心闲聊、逗留,与中心联系工作简明扼要。

3.1.24中心备用工具箱应妥善保管,借用时需填写借用登记表。

3.1.25任何人员不得在中心吸烟、吃零食或其他违规行为,所有人员均应努力营造一个严肃、有序,整洁的工作环境,值班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任何对指挥中心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的人员和行为,一经调查属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4篇 丰华物业管理处工作管理规定

水木光华物业管理处工作管理规定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打瞌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衣服及佩戴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必须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需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停电或火灾发生时,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工作,并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作好疏导业主,抢救现场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防意外、保护人身安全等。

(五)服从上级领导,完成所指定的工作。

(六)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住房投诉,并迅速处理。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则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处理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管理部需设置急救箱,配备急救用品,如绷带、棉花及抢救药品等。同时放置部分紧急维修工具,以备临时急用。

(十一)大厦公共地方钥匙,如:机房,必须小心存放,以备紧急时使用。若有需要外借钥匙时,必须登记使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用后及时归还。

第5篇 顾问物业管理处会议管理规定

顾问项目管理处会议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管理处会议管理,合理安排会议,保证各类会议的正常、高效进行。

2、适用范围:

____管理处

3、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会议组织、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部门及以下级会议组织、管理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会议召开前,会议组织者须向有关领导申请,领导批准后发会议通知。

4.2会议组织者至少提前一天宣布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主题并对参加人员逐个通知到位(临时会议除外)。

4.3在会议开始前30分钟,会议组织者须作好会议场地的准备工作(包括桌、椅、幻灯、会议资料及特别需要等)。

4.4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并签到,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4.5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在会前1个小时通知会议组织者。

4.6会议开始后,与会人员要关掉手机或打到振动。

4.7会议进行当中,与会人员不得无故中途离开或接听电话。

4.8会议组织人宣布休息或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方可离开会场。

4.9会议中由专人进行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后二天内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抄报有关领导。

4.10重要会议根据情况安排速记或录音。

4.11部门主管办公例会的会议纪要为保密文件,仅限于主管级以上人员阅读。

附表:

1、《培训(会议)签到表》

2、《会议纪要》

第6篇 _小区物业管理处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管理处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新工作服:凡新到岗人员均发放两套工作服,工作满两年后,可更换新工作服。

二、不得在上班时间以外着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转借给其他人。

三、如因工作原因造成工作服损坏,需由当事人写明损坏原因,书面报告管理处主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作服损坏,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购买工作服的费用。

五、冬、夏之交需更换工作服时,需由领用人将工作服清洗干净,交还管理处后,由管理处统一发放。

六、如员工办理离、辞手续时,需将工作服洗净后交回管理处,并作为离、辞人员完善手续之一。

第7篇 z花园管理处印信管理规定

花园管理处印信管理规定

1.0目的

1.1本指导书规范印章、合同、信函、请示报告、介绍信的管理,确保公司利益。

2.0适用范围

2.1本指导书适用于管理处各类印章、合同、请示报告、信函、介绍信的管理。

3.0职责

3.1办公室负责管理处公章、合同、信函、介绍信等各类文件的保管。

3.2各部门负责该部信函、介绍信的保管。

3.3管理处全体员工有义务遵守本规定。

4.0工作程序

4.1凡使用管理处公章,须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报经理批准后方能用公章。

4.2凡经总经理签署的文件、制度、合同、标书等,由办公室登记后直接用印。

4.3管理处各类印章一般不携带外出,如因特殊公务需携带外出使用,须经总经理批准,须有两人同行,互相监督、担保,并办理借用手续,如期归还。

4.4因业务需要,持空白介绍信或公文纸加盖公章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登记后发出,如未使用或未用完的应如数交回办公室,适时核销。

4.5管理处各类印章不能为公司以外人员出具证明、介绍信等,违者追究用印人、审批人的责任。

4.6管理处公章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财务专用章、会计印鉴由财务专职人员保管。

5.0引用文件和相关表格

5.1《公章使用登记表》

第8篇 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使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及时整治安全隐患,通过“人、机、料、环保、法律”的和谐运作,使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实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三无”(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管理目标,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责任范围:

(一) 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危险源控制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奖罚措施,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进场时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签订安全协议等,配置好安全帽、工作服、安全带等安全保障用品。

(二) 专职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者,应坚持贯彻安全规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办理好开工前安全手续,对施工装备、设施进行安全评定(经第三方确认),具体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处罚措施:

公司将组织由领导带队质安检查人员参加的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如下违规现象,由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由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项目部相关人员按本规定作出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涉及具体施工人员违规由项目部处理。

(一)资料管理:

1、未编制安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罚款100元/项。

2、未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安全协议书》或未给录用人员(满二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罚款500元/人次。

3、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交底记录、施工班组进场及日常安全教育记录或施工日记记录等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项;未记录的:罚款200元/项。

4、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有明显缺漏的:罚款100元;无记录的:罚款200元。

(二)设备管理:

1、电动工具(如电锤、电钻、切割机、套丝机、压槽机等)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

罚款200元/台。

2、电焊机没有二级保护措施的:罚款500元/台。

3、配电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或接地线不符合规范的:罚款500元/只。

4、人字梯、脚手架、移动平台等登高设施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罚款500元/副。

5、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油漆桶等使用和存放不符合安全、环保规定的:罚款500-1000元。

(三)行为规范:

1、未配置专职安全员(持证)的:罚款500元。

2、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或不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违反操作规范的:罚款200元/人次。

3、施工作业未戴安全帽并扣牢帽带或着装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罚款50元/人次。

4、高空作业未按操作规范使用安全带等保护措施的:罚款200元/人次。

5、乱接、乱拉电源(含临时宿舍)的:罚款200元/起。

6、未按作息时间擅自施工作业的:罚款100元/起。

7、材料堆放不分类或废料物资处置不符合安全、环保规定的:罚款200元/起。

8、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的:罚款1000~2000元/起。

9、对已经提出的整改要求未落实措施处理的:罚款1000元/项。

10、现场负责人拒绝在《检查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或项目部对要求整改的内容屡教不改的:追究项目经理责任,直至除名。

11、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未上报、及时妥善处理的,由公司律师全权处理,所需费用由该项目全部承担,并冻结项目资金。

四、罚金使用:

按本规定处罚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公司、工程部的安全工作教育培训、奖励等活动。

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第9篇 管理处工程部巡检规定

管理中心(处)工程部巡检规定

一、目的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工程各系统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目管理中心(处)的工程部全体员工。

三、巡检要求

1.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2.运行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3.运行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检情况和结果记录。

4.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5.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6.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况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7.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8.工程主管要在每周对项目所属各专业部门、机房、值班室二次抽检。重点巡视工作记录中的数据是否正常,设备运行工况在正常范围,机房的清洁卫生状况,人员的精神面貌等并不定期检查主管日检记录表。

9.各专业领班、工程师每天都要对自己所管辖区域设备设施做认真检查。员工的记录是否填写完整,对不合格的记录,采取有效改进措施。并要在各值班记录、运行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写下批注。检查运行设备工作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第10篇 选煤厂机电管理处罚规定

机电事故指因机电设备或设施的不正常运作而导致生产和经营蒙受损失的现象。为搞好机电管理,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使每个职工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增强自己的责任心,特制定如下处罚规定:

13.1对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设备、配件、五小电器、通风设备、计量器具的处罚

13.1.1照明灯具100分,灯泡2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2按钮、盘装20分,双眼50分,防爆5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3指示灯盖2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4转换开关50分,限位开关5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5拉绳开关100分,跑偏开关100分,拉绳5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6电话机200分,手柄话筒10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7接地线5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8电缆线每米按其价格30%考核分,水线、电话线、照明线每米5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9各类议表100分,皮带称100-500分。责任单位承担。

13.1.10配件、小型设备按其价格20%考核分。责任单位承担。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设备、配件、五小电器、通风设备机电车间维护范围内由机电车间补齐,材料费由责任单位承担。

13.2对电机损坏的处罚:

13.2.1电机烧包:22kw以下扣100分;22kw-55kw扣300分;55kw-110kw扣500分;110kw以上扣800分;210kw以上按公司规定执行。由责任单位承担。

13.2.2因人为原因造成电机底座损坏、断轴:55kw以下扣100分;55kw-210kw扣200分。扣款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落实到责任单位。

13.3 电动滚筒损坏的处罚:

13.3.1电机烧包扣300分,其余部件损坏按其损坏价格20%考核分。责任由管辖单位承担。

13.3.2滚筒缺油造成损坏扣责任单位200-1000分,并承担材料费。

13.3.3电机轴承损坏,责任单位100分。

13.4机电检修质量事故处罚

13.4.1各类机电设备检修后就不能正常使用或检修后一周内出现同类故障,按影响生产时间处罚责任单位50-100分/小时。

13.4.2在检修过程中因野蛮拆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设备、配件损坏,按其价格的10%-50%考核分。

13.4.3因润滑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的按影响生产时间处罚责任单位50-100分/小时;造成设备配件损坏的按其价值的10%-50%扣考核分。

13.5电器事故的处罚

13.5.1因外力撞击、绝缘击穿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的事故,罚责任单位300-1000分。

13.5.2因误操作、积尘、水迹等原因造成电器分件短路事故,罚责任单位200-1000分。

13.5.3电器事故构成重大机电事故或人生伤害的按事故分析结果处罚。

13.6其他机电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50-100分/小时或造成经济损失的50%处罚责任单位。

第11篇 物业管理处仓库管理规定怎么写

仓库管理是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及时供应、合理储备、加速周转、节约物资使用、降低成本有着重要作用,为了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1、物资的摆放应严格按照清洁物资、维修物资、维修工具、清洁工具、危险品、剩余物资、待处理物资、不合格物资分类进行摆放;

2、仓库内应设置温湿度计,最高温度不能超过400c,湿度不能超过90%;

3、仓库内应配备两个2kg及以上的灭火器;

4、物资入库应实行验收制度:一方面验收其数量、品种、规格是否与票据相符;一方面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5、验收合格物资方能入库,填写入库单、登帐、立卡,并将入库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并交财务部门,验收不合格物资仓库有权拒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6、入库物资应作好保管工作,每日应保证货架洁净,样品充足,仓库管理员做好日常清洁工作;

7、物资储存应作好安全防护工作,仓库物资应分门别类摆放,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防锈、防尘、防潮、防震、防腐、防磨、防水、防燥、防变质、防漏电等十防工作;

8、物资储存保管应建立建全帐卡档案,防止物资积压和缺乏,并相应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协调工作;

9、物资发放应严格实行定额领料制度:无计划者不发放,有计划而无定额者不发放,坚决杜绝浪费,对维修备件、消耗性工具等常用物资制定最低库存量并制定清单存档;

10、物资发放坚持退库和核销制度,以避免物资浪费和消耗情况失真;

11、实行清仓盘点制度:应经常盘点和定期盘点,经常盘点由仓库管理员负责,盘点物资收发是否与库存物资帐、卡相符,定期盘点由采购、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进行,每周五上午为经常盘点时间,每月二十八日为定期盘点时间;

12、严格人员管理:非仓库人员未经批准不待擅入仓库;实行分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可授权部门员工领借物资,仓库管理员只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严格遵循仓库物资收发制度;

13、严格财务制度:使用部门、仓库、采购部门购买收发、领用物资,必须单据、手续齐全,并报财务部门汇总作帐;

14、严格物资管理:坚决杜绝浪费和不合格使用,保证合理库存和适度使用。

第12篇 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泰安中行项目部消防管理工作,保护泰安中行项目部、客人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实施细则,结合本泰安中行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泰安中行项目部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消防管理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外,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有以下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警告及500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有禁火标志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使用明火、电热器具或携带火种进入以上场所。

2、指使或命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3、不具有专业合格证进行电工操作、电、气焊以及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用品。

4、负责监控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

5、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按价赔偿后进行处罚)。

6、未到泰安中行项目部消防中心办理用火手续,在泰安中行项目部内擅自用火作业。

7、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在泰安中行项目部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烧香拜神。

9、未经保卫部门批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泰安中行项目部。

10、外包、租赁单位或个人未办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装修等。

11、在施工现场吸烟或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2、在工作岗位擅离职守或违章操作造成轻微火险事故。

13、拒绝、刁难泰安中行项目部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14、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或提供假情况。

15、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16、在泰安中行项目部内违章用火造成消防系统报警。

17、其它轻微行为。

第13篇 学院后勤管理处加班管理规定

学院后勤管理处加班管理规定

为规范员工加班行为、加强本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原则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

2、各科室负责人应制定合理、有效的工作计划,避免不必要的加班;

3、加班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理、各项迎评等工作需要;

4、利用休息时间完成但属于常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不列入加班;

5、加班时间根据项目需要决定。

二、审批程序

确实需要加班的,应按以下程序审批:

1、在加班前须由本人填写加班审批单,注明加班时间、事由,经科室、处领导审批后,送交干事进行记录。

2、事先无法办理加班手续,须以电话向处长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加班应按正常工作时间准时到岗,并进行签名登记。

4、未填写加班申请单,加班时未进行签名登记的员工均不按加班计入考勤。

5、员工加班结束后,科室负责人应对《加班审批单》中所述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实际加班时间进行审核;

三、加班费

参见zz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加班管理文件精神要求。

后勤管理处

20__年_月_日

附件:

加班审批单

年月日

申请人

科室

岗 位

加班时间:_年 _月 _日 时至月日 时合计 天

加班事由:

科长签字

处领导签字

注:经科室、处领导审批后,送交干事进行记录。加班需进行签名登记。

第14篇 _小区物业管理处电脑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管理处电脑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计算机及网络安全,明确计算机设备的日常养护责任,规范部门网上信息有效传递,延长计算机的寿命,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2、范围:

__管理处所有计算机。

3、内容:

1)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ups、打印机、调制调解器及其他外设和网络线缆;

2)计算机设备为管理处资产,每位员工有责任维护计算机安全,计算机负责人需定期对所属的计算机设备进行清洁、检查和保养,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处理,不得擅自拆装;

3)管理处电脑设定设备责任人,上班时间为电脑使用时间;

4)行政后勤人员负责对计算机日常使用及完好程度监督,并为损坏的设备联系维修,在非电脑使用时间内使用电脑需经行政后勤人员同意方可使用,并做好登记手续,擅自使用并损害计算机者,负责赔偿和维修费用;

5)严禁在电脑、网络设备上堆放杂物,特别是细小易导电物品、茶杯等,所有计算机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均由该设备责任人负责;

6)严格按照开关机程序进行操作,对违反有关使用规范者,设备责任人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7)各使用人使用软盘时需进行查毒,确认软盘无病毒后方可使用,对计算机内的自己的文件、数据、资料进行管理,对重要的文件需设权限密码进行管理;

8)非本机责任人,需经得设备责任人同意方可使用该计算机,同时要注意清理使用中发现的文档记录,不得拷贝机中的资料及随意修改、删除他人文件或共享资源;

9)各计算机责任人需将设备设置开机密码以及屏幕保护密码,须报部门经理备案;

10)未经公司电脑室专业人员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主机箱维修或进行程序修改等;

11)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上其他网站,绝对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上班期间严禁玩游戏,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员工娱乐室的计算机专供员工日常学习之用,须严格按照培训室管理规定执行。

第15篇 管理处业主投诉处理规定-5

管理处业主投诉处理规定(五)

一.用户投诉的接收

1.凡用户对公司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面谈,统一由管理处物管员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2.管理处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或意见均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投诉文件(信件、传真、电话及面谈的正式记录)的编号、投诉性质或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3.管理处亲自或指定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或意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为了便于跟踪、检索,每一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应进行编号,并与《客户投诉登记表》中的编号以及对客户投诉或意见原件所作的编号保持一致。

二.用户意见的处理(必须满足公司对用户的承诺要求处理)

1.管理处将《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连同用户投诉或意见原件责成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1)由有关班组负责作出补救措施。

(2)作出补救措施的同时,还需采取纠正措施,近预定时间完成。

2.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管理处不能处理的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经理,由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要在《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中记录,以便跟踪检索。

4.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与用户联系,报告处理结果,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管理处规定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