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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管理员与采购安全关于安全职责【16篇】

发布时间:2023-12-30 热度:44

化学品管理员与采购安全关于安全职责

第1篇 化学品管理员与采购安全关于安全职责

采购:

1) 负责签订危险化学品采购合同时要求供应商在运输方式、工具、运输途中的管理要求及监管方面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

2) 负责向供货商索要危险化学品的技术资料及安全数据表(msds),并提供给使用部门。

3) 负责相关储存危化品采购数量存档及化学品的中文标签、标识。

4) 负责获取危险化学品运输厂家运输资料证明复印件。

仓库:

1) 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过程的安全管理。

2) 负责将msds并提供给使用部门。

3)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过程的异常情况应急对策。

4) 负责化学品仓库管理岗位持证上岗情况和个人防护措施的检查。

5) 负责建立危险化学品入、出库登记制度。

相关安全责任人签名:

仓库:

采购:

管理部盖章

第2篇 中国石油润滑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在采购、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储存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内容。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各厂、研发中心、销售分公司及合资公司。

第二章 引用标准(文件)及术语

第四条  引用标准(文件)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3月15日实施)。

2、《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2003年3月3日实施)。

3、《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2号,2003年6月24日实施)。

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06年第8号,2006年10月1日实施)。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是危险化学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负责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生产与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安全技术标签、危险化学品报废鉴定等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设备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的管理。

第九条 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工程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设计、竣工阶段,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审查和安全评价,落实安全“三同时”工作。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厂房、设备、储罐、仓库、装卸设施应远离各种火源和生活区、办公室。与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公共设施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  生产、使用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工艺控制卡片。

第十五条  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应急处理的工具、装备,生产、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场所还应配备急救药品。

第十六条  根据生产特点和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生产作业场所设置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第十七条  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场所,其各类设备、报警和联锁保护系统等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维修、检测,保持完好和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  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的可燃物或有毒物应经过回收、燃烧或中和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第十九条  进行施工、检修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办理作业票证,在明显的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制定和落实施工检修作业安全措施,施工检修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生产、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因素应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对接触人员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建立监测评估和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十一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核对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实物相一致,并编制使用安全规程和注意事项。

第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与管理知识巩固和提高

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要求

一、 化工生产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一)生产岗位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遵守工艺纪律,做到“平稳运行”。

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控制溢料和漏料,严防“跑、冒、滴、漏”。

4、不得随便拆除安全附件和安全连锁装置,不准随意切断声、光报警等信号。

5、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

二、开车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1、正常开车执行岗位操作法。

2、较大系统开车必须编制开车方案(包括应急事故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3、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相关部门人员应到现场。消防车、救护车处于备防状态;

4、开车过程应严格按照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减负荷的幅度要求;

5、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6、开车过程中应保持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

7、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三、停车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1、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法执行。

2、较大系统停车必须编制停车方案,并严格按方案中的步骤执行。

3、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4、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5、设备卸压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认,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化品的排放和扩散,防止造成事故。

6、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设备。

四、紧急处理管理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发生停电、停水、停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二、关键装置安全管理要求

目的:为了避免发生重大、特大生产事故,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要求:1、制定管理制度,原则是对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监控。

2、在进行全面安全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关进装置要害部位、并建档、备案。

3、按其危险程度分级管理和监控。

4、职能部门的监控要求。定期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1)各项工艺指标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的要求,不得“三超”。

2)各类动、净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规定指标。

3)仪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完好率、使用率及自控率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联锁摘除规定”

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等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灵敏好用,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5、关键装置所在车间应确定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必要时,应绘制危险危险点分布图。

6、班组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应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7、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8、设置关键装置专职安全工程师。

9、必须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修订、补充在有关操作规程中。定期进行处理预案的实际演练。

三、生产要害岗位管理要求

1、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生产要害岗位。

2、要害岗位应由保卫(防火)、安全和生产技术部门共同认定,经厂长(主任)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技术素质。

4、编制要害岗位毒物信息卡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习,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5、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要害岗位管理制度。

6、要害岗位施工、检修时必须编制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到安全部门备案。施工、检修现场要设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四、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检修安全要求包括检修前、检修作业中、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前:

1)外来施工单位应有国家规定的资质;

2)签订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

4)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规章制度;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现场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7)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8)涉及高处、动火、冻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办理作业证。

9)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11)检修负责人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12)检修作用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点保护装置。

13)被检修设备电器电源要断电,并在开关处设置安全标志牌或加锁;

14)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要安排专人检查,保证完好;

15)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6)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7)对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8)清理干净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

19)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2、检修中:

1)参加人员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职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3、检修结束后:

1)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实施引刚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所用的工器具、临时电源、照明设施应及时撤离现场;

3)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包装及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要求:

1、国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实行审批制度;

2、危化品储存企业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布局的要求;

2)符合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或者储存方式;

3)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规定;

4)有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条件;

3、储存企业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危化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与相关居住区域的距离符合国家规定;

5、新建、改建、扩建储存危化品的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6、储存单位应当根据危化品的种类、性质在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按国家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7、企业应选择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本单位的储存装置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8、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9、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剧毒物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是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以防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否则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0、危化品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由专人管理。

11、危化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定期检测、检验。

12、储存危化品的企业转、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13、公众发现无主危化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要求;

1、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2、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对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

4、运输、装卸时应根据危化品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通过道路运输的,托运人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

6、运输车辆严禁超装、超载。

7、配备押运人员,保证处于监管状态;

8、托运人应向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9、在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押运人员、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

10、内河、水域运输的,应依法取得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办理相关手续,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1、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危化品的品名、数量、危险特性、应急措施等情况,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标记;

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邮件内夹带危化品。

13、通过铁路、航空运输的,依照有关铁路、航空运输的规定执行。

三、危化品包装安全管理要求:

1、运输包装应结构合理,并具有足够强度,防护性能好。

2、运输包装应质量良好。

3、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门,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

4、内容器应予固定。

5、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

6、包装封口应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7、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是,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的百分比。

8、有降压装置时,其排气设置不应造成危险和环境污染;

9、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

10、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要求:

11、危险货物包装产品出厂前必须通过性能试验,各项指标符合相应标准。

12、常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组合型式、代号、限制质量扥工业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13、质检部门应当对危化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四、处置废弃危化品安全管理要求:

1、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4、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5、禁止在危险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6、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的设施。

7、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8、危化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故留有事隐患。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标准化管理要求

1、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2、完善和严格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5、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6、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

7、加强危化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8、认真吸取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教训;

9、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所属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点

危化品生产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排查要点有: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过期。

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情况;

8)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三级安全教育)

9)应急管理情况;

10)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11)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

1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于执行情况;

13)检修、维修作业中,八大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4)防雷电防静电、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5)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水处理)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

16)岗位操作工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等情况;

17)企业周边相邻设施和建筑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8)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19)危化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0)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

第4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法人代表:

1、法人代表是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列入本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4、建立自上而下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网络,层层签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年终要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二、总经理:

1、总经理是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2、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队伍配齐、人员到位,必要的设施设备、工作经费配足。

4、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进出库房等规章制度,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生产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巡查记录制度,重点部位做到每日巡查,认真抓好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遏制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落实、有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6、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安全意识,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率达100%,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7、制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以及被丢、盗、抢等方面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和演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组织施救,保护事故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安全事故。

8、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并抓好落实。

三、安全生产科(责任人:科长)

1、 在公司法人代表及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监督、检查各科室、坑口、选厂、作业组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5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办法

1、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从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资质的单位购入质量合格的危险化学品,销售对象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或经营资质,公司经营过程中必须向供货方索要并向用户提供规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建立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档案。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新的危害特性公告及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时,及时予以调整和传递给用户。

3、根据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掌握商品的危险性,制定购销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作业人员。

4、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选择、安排适合的运输方式。

5、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研究确定商品养护措施、消防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急救措施,并如实告知承运方和购买方。

第6篇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在装卸危险化学品工作中做到万无一失,现根据国家安全装卸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装卸安全管理规定;

一. 装卸易燃危险品的操作人员不允许穿着化纤服装,穿带铁钉的鞋.

二. 装卸易燃易爆品的地点要通风良好.

三. 装卸易燃易爆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装卸物料的性质和安全知识.

四. 装卸平台处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

五. 装卸物料要平稳,缓慢运行,防止泄漏,如发生泄漏,满溢现象要及时消除.

六. 装卸易燃易爆品应接地排除静电,卸车时,流速控制在3----5米/秒以下.

七. 在气温高的季节,要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性质,采取降温措施后,再行装卸.

八. 高强闪电,雷击频繁时应立即停止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

九. 原料入库卸车;

1. 卸车前应认真审核所装货品名,产地,数量,物品的化学性质,清楚存放地点,库存量,懂得进料阀门,管线,连接好防静电接地线,认真核对确实无误后,方可卸车.卸完后,认真检查车辆贮罐余料,必须卸清.

2. 卸车时安全员必须现场检查,消防器材必须到位.

3. 原料进入贮罐后应及时关闭贮罐进料阀门,填写好入库记录.

十. 产品出库装车:

1. 根据下达的产品出库单,认真核对所装车辆车号,单位,载重量,车辆的底阀是否关闭以及所装货物名称,数量,核对无误后,连接好防静电装置,开始装车.

2. 装车作业时,安全员必须首先对装车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达到装车条件后,方可装车,消防器材必须到位,以防万一.

3. 装车结束后,必须将所装车阀门关好,填写好出库记录.

4. 安全员检查后,收回消防器材,方可放行车辆.

生产技术部

2008-8-13

第7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模拟考试题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1分共30分)

1、2007年4月9日,*总理签署了第493号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自()起施行。

(1)2007年6月1日(2)2007年7月1日(3)2007年10月1日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4)安全第一,人人有责

3、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单元(场所和设施)。

(1)安全量 (2)数量 (3)质量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制度。

(1)审批 (2)许可 (3)登记 (4)资质认定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1)安监 (2)质检 (3)公安 (4)环保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二 (2)三 (3)四 (4)五

7、事故隐患泛指()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定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可导致事故发生(2)存在(3)不容忽视

8、化学品安全标签警示词有三个()

(1)危险 (2)警告 (3)注意 (4)小心

9、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

(1) 定期 (2)不定期

10、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照明应采用()灯具。

(1)普通型 (2)防爆型 (3)节能型

1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1)企业负责人(2)安全管理人员(3)装卸管理人员

12、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

(1)应急处理器材(2)防护用品 (3)生活用品

1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

(1)经营(2)运输(3)包装物 (4)储存

14、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通畅的( )。

(1)入口(2)出口(3)大门

15、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制度。

(1)检测检验(2)更新(3)淘汰

16、重复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年。

(1)一 (2)二 (3)三

17、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1)一(2)二(3)三

18、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等安全设施、设备的,由()或者公安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

(1)质检部门 (2)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

(3)环保部门

19、当泄漏现场有人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

(1)在泄漏现场进行紧急抢救 (2)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抢救

20、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应该()

(1)按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2)按最高等级危险品两种危险品性能标志

(3)对所有危险品的危险性分别进行标志

21、吸湿性强、遇水释放较多热量的化学品沾染皮肤后应立刻( )。

(1)用清水清洗(2)用冷水清洗(3)用软纸、软布抹去

22、遇水燃烧物质起火时,不能用( )扑灭。

(1)干粉灭火剂 (2)泡沫灭火剂(3)二氧化碳灭火剂

23、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 )方向疏散。

(1)下风 (2)上风(3)顺风

24、进行腐蚀品的装卸作业应该戴( )手套。

(1)帆布(2)橡胶(3)棉布

25、以下物品中露天存放最危险的是()。

(1)氯化钠(2)明矾 (3)遇湿燃烧物品

26、在易燃易爆场所穿( )最危险。

(1)布鞋 (2)胶鞋(3)带钉鞋

27、下面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1)同车运输氧化剂和还原剂(2)公安机关检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3)车辆熄火装卸危险化学品

28、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时,下面( )做法是错误的。

(1)报警(2)进行交通管制(3)所有人员参加事故救援

29、( )不能发生爆炸。

(1)亚麻粉尘(2)砂尘 (3)面粉

30、易燃易爆场所不能穿()。

(1)纯棉工作服 (2)化纤工作服 (3)防静电工作服

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25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的管理能力后,方可任职。

3、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

4、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制度。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并,保持正常运转。

6、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安全设施投资应该纳入建设项目概莫。

7、生产经营单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危险化学品单位,对安全设施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并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9、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

1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

1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当于内上报。

1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3、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

14、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制度。

15、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1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事生产安全的、。

17、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和等情况。

18、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

19、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

,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

20、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1、皮肤被污染时,应该脱去污染的衣物,用清洗,清洗要及时、彻底。

22、皮肤沾染强酸用大量水冲洗,或用小苏打、肥皂水洗涤,必要时敷软膏;溅入眼睛用温水冲洗后,再用小苏打溶液或硼酸水洗;进入口内立即用大量水漱口,服大量冷开水催吐,或用氧化镁悬浊液洗胃;呼吸中毒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体温,必要时吸氧。

2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必须安装来调节温湿度。

2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储存。

25、易燃易爆场所需要进行焊接作业必须办理,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面()打“√”,错误的打“×”

(每题1分,共25分)

1、按照造成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通常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2、处罚事故负责人的罚款额最高等同上年收入。()

3、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失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不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6、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业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一年()

8、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经常核对剧毒化学品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情况时,必须立即向质检部门报告。()

9、中小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必进行安全评价。()

10、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受。()

11、禁止在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2、货物具有大的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需使用一类包装。()

13、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负责人因出差在外不在现场,不承担任何责任事故。()

1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15、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停车住宿或遇无法正常运输情况时,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6、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7、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实施登记统计管理。()

18、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19、采购危险化学品时,根据需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0、我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该设有避雷设施,并且每5年至少检测一次。( )

22、桶装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23、工人有权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培训程序;当有充分理由判断安全与健康受到威胁时,可以脱离危险区,并不受不公正待遇。()

24、乙炔与氯或次氯酸盐等化合过程中,在日光照射下会发生燃烧和爆炸。()

25、在雷雨、暴风雨天气里应该抓紧时间进行罐(槽)的装卸工作。()

四、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怎样管理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在工艺技术措施上要注意那些方面

答案

一、选择题:

1、(1)2、(2) 3、(2) 4、(1) 5、(1)(2)(3)(4) 6、(4) 7、(1)8、(1)(2)(3) 9、(1) 10、(2)11、(3)12、(1) (2)13、(1)(4) 14、(2)15、(3)16、(2) 17、(1)18、(2) 19、(2)20、(1) 21、(3) 22、(2) 23、(2) 24、(2) 25、(3) 26、(3) 27、(1) 28、(3) 29、(2) 30、(2)

二、填空题

1、全面负责 2、考核合格3、考核合格4、登记5、维护、保养、定期检测6、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7、特殊作业操作8、定期9、安全距离10、保险费11、一小时 12、 赔偿 13、无效14、双人收发,双人保管15、刑事 16、工艺、设备 17、应急措施18、明显标志 19、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0、3人以上10以下21、流动清水22、5%23、通风设备24、隔离25、动火作业证

三、判断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15 ×16√17×18√19×20√21(×至少每年检测一次)22√23√24√25 (×雷雨、暴风雨天气或者附近发生火灾不能进行罐(槽)装卸作业)

四、问答题

1、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进料控制,控制原料纯度,温度控制,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第8篇 某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s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22]1号文)和《sd大学实验室安全和环保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其中包括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及放射性同位素。具体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储存、处置以及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者的主体责任。

购买、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学院(学部、所、中心)(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的领导机构,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我校危险化学品实行校、学部(学院、所、中心)二级管理体制,职责分工如下: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是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总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科学技术研究院协助做好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处负责危险化学品在校内的物流安全管理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责任书,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者负有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人员经本单位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从事实验的人员在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四)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的学生,在实验开始前,应接受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 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实验室需购买危险化学品的,须经学院批准,其中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放射性同位素的需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审核汇总,报公安处备案后,到公安及环保部门统一办理购买许可手续。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采购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凭证采购制度,购买正规合法经营单位的产品,所购产品应包装完好,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标识准确清晰。危险化学品购入后需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验收并建账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转让危险化学品。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违章作业。出入我校运送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需到学校公安处备案,接受学校的监督检查。需单独运输的决不能混载,不允许暴露运输的,运输过程中必须装入安全器具。到货要逐件检查,防止漏、丢、错等事件发生,办好交接手续,及时入库。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剧毒化学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及压缩气体更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特性分类保存,不允许露天存放,不得在高温、潮湿、漏雨的环境下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类别存放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应配备相应安防技防措施。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各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需求及安全界限设定危险化学品最高储存量。

第十五条 实验人员要每隔一个月对实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清理,防止因变质、泄漏或被盗而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六条 移动危险化学品一定要将包装瓶放置在完好可靠的容器内搬运,防止因脱落、碰撞而引发事故。

第十七条 实验室使用高压气瓶要直立放置并用固定链固定稳妥。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情况下,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气瓶数量不得超过2瓶。存放高压气瓶要分类保管,合理放置,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钢瓶必须分开放置。在搬动高压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并减少碰撞。在搬运充装有气体的高压气瓶时,可用特制的小推车或用手平抬及垂直转动。严禁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气瓶。

第十八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量购买或领取,领取量不得超过当日工作的需要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存放的,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严禁将危险化学品随意摆放在试验台或试剂架上。实验完毕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应及时送回储存室,实验中产生的污染物应按规定处置。

第十九条 实验室的实验项目、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和条例,并且要认真做好使用记录。

第二十条 在教学实验中应尽量采用无毒物质来代替有毒物,如确实需要,必须有实验室专职人员负责领用、保管和分发给学生。学生实验操作时,指导教师需亲临现场指导,并对整个实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负责。

第二十一条 危险化学

品单位要经常性地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账账、账物的核对,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公安处和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第二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设置相应的回收容器,妥善选择存放地点,分级、分类收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在室外随意堆放。

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无法自行处置的,应委托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定期清理过期或没有使用价值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做好退休、离岗教职员工交接工作,相关实验室做好毕业学生离校交接工作。离校人员所使用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交接清楚,账物相符。严禁私自带离学校,严禁遗留不明化合物,无需保存或无使用价值的遗留危险化学品应当及时处置。

第二十八条 处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费用应纳入各单位项目预算中。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对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使用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使用部门及有私自储存现象的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并予以没收有关物品或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罚。违反此管理办法而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校办企业和医疗单位从事生产、使用、销售、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活动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本办法中若有未尽事宜,则按国务院、教育部、sd省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9篇 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i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城镇以外的独立安全地带。

对已建成的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应纳入城市改造规划,并分别采取限期搬迁、改变使用性质、限制生产或储存化学物品种类和数量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五条 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核申报表》,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合格后,分别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无《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六条 民用建筑、民用地下建筑不得用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二章生产、使用监督管理

第七条 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二)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四)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

(五)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第八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有经法定检验机构测定的该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灭火、安全储运的注意事项。

第九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条 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三章储存、经营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二)应根据g8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三)不得超量储存。

第十二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第十三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必须检查提货单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无《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的不得发货。

第十四条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经营设施;

(二)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经营人员;

(三)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运输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无《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的车辆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运输业务。

第十六条 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主管部门或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二)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三)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第十七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分长期和临时两种,全国通用。长期《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期限为一年,急需运输的可办一次性;临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第十八条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由承运单位或个人所在县(含县)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填发。

(一)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

(二)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

(三)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船舶,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

(四)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五)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

(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

第二十条 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第二十一条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第二十二条 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与本办法相配套的《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印制。

第10篇 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危险货物品名表》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有毒有害等性质的液体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和使用以及废弃处置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化学物品。

4.管理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部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以及化学应急救援。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化工原料、催化剂、水处理剂、助剂等采购、产品销售合同中,必须明确注明安全、环保条款。

5.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使用

5.2.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项目时须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项目建成后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5.2.2.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必须持省级(检验部门)测定的产品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技术资料,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同时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5.2.3.公司必须编制相应的《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提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存档);

5.2.4.各装置在调整、修改化工工艺时必须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5.2.5.凡从事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会处理事故。

5.2.6.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及定期进行检测。

5.2.7.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根据物品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2.8.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

5.2.9.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标明物品名称、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技术说明。

5.2.10.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释放静电的设施。

5.2.11.厂区内不准私自取用、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5.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与储存

5.3.1.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应严格执行经营销售许可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5.3.2.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并定期检查。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5.3.3.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

5.3.4.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器材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3.5.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罐区,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并纳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5.4.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5.4.1.包装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贴印警告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有关规定。

5.4.2.码头装卸设施、汽车罐(槽)装卸设施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5.4.3.汽车装卸危险化学品液体时,应采用液下装车鹤管(插底管),鹤管距槽底不大于200mm。

5.4.4.用汽槽(罐)装卸酸碱类液体,应采用液下装卸鹤管(插底管),距罐(槽)底不大于200mm。

5.4.5.严禁用汽车槽车自带油泵进行倒车作业。

5.4.6.槽车、容器在装卸前必须进行检查,脱水后,方可进行灌装。

5.4.7.严禁用非防爆铲车搬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5.4.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流速不得大于规定值,检尺和采样要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5.4.9.装运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拖拉、重压和倾倒。

5.4.10.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装运。

5.4.11.装运遇热、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当采取降温、隔热、防潮措施。

5.4.12.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要设立危险标识警示牌,并注明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规定。装卸区域应设围栏或明显的警戒措施。

5.4.13.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装,防止产生静电,严禁在装卸物料过程中脱换衣服,要使用防爆工具。装卸有毒物料时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毒面具及合适的防护用品。严禁非本岗位人员从事或参与装卸作业。

5.4.14.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现场严禁明火作业,因工作任务需要必须动火时,要严格执行公司工业用火管理有关规定。

5.4.15.危险化学品装卸现场严禁各种无关人员及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

5.4.16.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停止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5.4.16.1.雷雨天气;

5.4.16.2.附近发生火灾时;

5.4.16.3.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发生跑冒滴漏时;

5.4.16.4.易燃、易爆、有毒气体(蒸气)在作业区积聚不易扩散形成爆炸空间时;

5.4.16.5.安全设施失灵或发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情况时。

5.4.17.汽车进入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必须带阻火器,熄火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在装卸作业中不准进行任何车辆维修工作。不准携带与装卸作业无关的其它易燃、易爆物质、氧化剂等危险化学品进入装卸区域内。

5.4.18.装卸液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完毕后,才能进行拆卸鹤管等作业,最后拆除静电接地线。

5.4.19.在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没有结束之前,其它待装、卸车辆应一律在厂外依次排队等候。

5.4.20.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小型容器灌装站应符合以下防火安全要求:

5.4.20.1.灌装站地面应采用不发火地面。

5.4.20.2.严禁使用绝缘材料的桶盛装危险化学品类液体。

5.4.20.3.装车台应按规定设置防静电装置,。

5.4.20.4.严禁用绝缘体吊挂容器盛装液体。

5.4.20.5.金属桶盛装液体前,桶体和加料管咀必须接地。

5.4.20.6.危险化学品液体装桶采用液下管装液。

5.4.20.7.装桶作业时,不准进行卸空桶作业。

5.4.2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场所防静电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5.4.21.1.当静电接地与防雷装置保护、电气保护接地系统连接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5.4.21.2.可燃液体的装卸栈台的所有管线、设备、建(构)筑物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5.4.21.3.汽车和灌装站,均应设置静电接地线。汽车罐(槽)车在装卸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车体、管线都必须接地。

5.4.21.4.装卸物料使用的软管,要采用防静电胶管。

5.4.21.5.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如桶、瓶等,应放置在导电坪上或用接地的金属导线卡在桶、瓶上。计量用的台秤、地动�应做接地。

5.4.22.汽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罐车的运输执行有关规定。

5.4.2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涂有明显的标志及图案。

5.4.2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不准客货混装。

5.4.25.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罐车时,应根据液体货物的比重和罐车载重、容积以及货温、气温变化规律,留出适当的液体膨胀空间,严禁超装超载。

5.4.2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员。

5.4.27.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三证”;检查发现手续不全者,不准为其装车、卸车。

5.4.28.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的,公司不给装卸货物。

5.4.29.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自备罐车要严格按种类使用,严禁混装乱用。

5.4.30.罐车罐体的设计、制造、使用、充装、检修、检验及故障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4.31.给罐车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确保罐车不因超重、超装、超压等原因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第11篇 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危化品监管科科员生产职责

1.参与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管控工作。

2.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3.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6.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7.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12篇 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2条 在生产过程中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3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4条 在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从事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5条 依照本规定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第6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第7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二)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准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储存;

第8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领用、出库、帐务必须相符。

第9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10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11条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

第12条 危险化学品储存以及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第13条 使用、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14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监部门。

第15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1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守则

1.所有进入消防控制线内的机动车必须安装防火罩,仓库管理人员应注意督促随车人员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2.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较妥当的方法,防止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

3.未经安全主任许可,不得使用机动叉车装卸危险化学品;

4.进入甲类桶装液体仓库和化学原料仓库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应完好;

5.在甲类桶装液体仓库领取危险化学品时应注意核对物料与标签,开桶取料后应立即恢复密封,开桶操作应缓慢轻柔,禁止敲击;

6.搬运危险化学品应使用专用工具,禁止在地上滚动搬运;

7.在进行任何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时,应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在封闭或通风较差的地点开启危险化学品包装前,应开启固定或移动通风设施;

9.危险化学品不慎溅到身上时,应立即到应急淋浴或其他水源处冲洗;

10.禁止长期将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敞开;

11.任何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完整标识;

12.不得私自携带危险化学品出厂,不得随意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指定区域以外;

13.所有具有易燃、毒害、腐蚀性的危险废弃物必须送往环保站。

第14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 装氨槽车要有该车的相关部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否则不予充装。

2. 空卸车内应保持0.05mpa的余压,新槽车要经置换抽真空后方可充氨。

3. 充装前应检查槽车装卸软管是否合格。

4. 充装完毕应放掉管内气体,才能拆卸快接头。

5. 充装时应有槽车押运员在场,充装人员应知道槽车紧急切断伐在车后的事故手柄位置。

6. 充装现场应配备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槽车周围不得有明火作业。

7. 充装过程中槽车内的液氨或气氨不得向大气排放。

8. 充装时要注意液位、高度,保证不超过85%的容积,其重量充装系数为0.53㎏/l。

9. 充装时应注意风向,每次充装,充装责任人应有详细记录。

10. 以上各条望严格遵守。

第15篇 生物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1.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1.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1.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1.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

1.6、配备必须要的医药箱,店铺办公室设有保健员,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1.7、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2.1、危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

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2.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运输。2.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人。

2.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2.5、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2.6、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置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3、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3.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3.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3.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4、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a、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

b、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c、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d、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e、遇水燃烧、易烧、自燃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3.5、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3.6、贮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器具。

4、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3、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企业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本厂。

4.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5、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第16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试题1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将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2分共3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的单元(场所和设施)。

(1)临界量 (2)储存量 (3)安全量 (4)危险量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1)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第一,重在预防

3、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主要负责人(2)安全管理负责人(3)安全管理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二 (2)三 (3)四 (4)五

5、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方可上岗作业

(1)考核合格 (2)评议合格 (3)教育 (4)培训

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

(1)审批制度 (2)许可制度 (3)资质认定制度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劳动防护用品。

(1)单位经济能力(2)法律法规规定(3)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应当做到( )。

(1)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2)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3) 随时向领导报告(4)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9、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1)同时设计 (2) 同时检测(3) 同时施工(4)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

(1)登记建档 (2) 定期检测评估(3) 监控(4) 制定应急预案

1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照明应采用()灯具。

(1)防爆型 (2)普通型 (3)节能型 (4)白炽型

12、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的()及其()

(1)危险特性数量(2)形态 数量(3)生产方式 储存类型

1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

(1)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1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部门。

(1)安监 (2)公安 (3)环保 (4)质检

15、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对剧毒化学品的()等安全管理。

(1)产量 (2)流向(3)储存量 (4)用途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

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的管理能力方可任职。

3、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5、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制度。

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强今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和应当定期检测。

8、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部门接受。

9、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员及押运人员必须向当地报告。

10、危险化学品就是具有、、、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

三、判断题:请在正确的后的()打“√”,错误的打“×”(每题2分,共3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

2、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审批制度。()

4、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许可制度。()

5、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6、危险化学品单位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统称。()

7、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

8、可以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9、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剂、灭虫剂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10、个体工商户可以生产剧毒化学品。()

11、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2、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受。()

1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但可以转让。()

14、中小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必进行安全评价。()

1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不定期检查。()

四、问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你单位组织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2、你单位已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请简述取证后你是如何抓安全生产的,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举例说明。

《化学品管理员与采购安全关于安全职责【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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