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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查隐患、严整治、防事故、保安全为总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自查自改及集中整治初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部署
7月25日,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六安市“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安〔2017〕12号)印发后,我县立即行动,全面部署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组,印发了《霍山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17个由县领导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参加的“百日除患铸安”督查组,从企业、政府两个不同层面,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分阶段分步骤,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制定1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任务清单,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和属地监管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各自分管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情况开展调度督查,切实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后,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县安委会51个成员单位、18个乡镇、园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分别对照要求,制定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属地和监管部门按照专项行动部署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各类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国过程以及每个部位、环节、岗位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彻底整治隐患。
1、道路(水上)交通领域。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和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对交通重点工程以及农村重点路段开展动态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地质结构复杂,洪涝、地质灾害易发的路段,落实安全警示带、路锥等安全防范措施;对县汽运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场站源头监管。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农民自用船非法载客,切实整治渡工无适任证书经营渡口和渡船严重损毁等安全隐患。对霍山大峡谷漂流等景区临崖临水路段和陡坡弯道开展隐患排查,责令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建筑施工领域。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夏季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管,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共检查工程项目23个,发现安全隐患79条,全部按照规定开展整改。对全县在建工程在用塔吊开展专项抽查督查,抽查工地5处,检查塔吊14台,发现安全隐患18条,逐项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责令施工单位暂停使用塔吊,限期完成整改。
3、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先后对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9家加油站、3家涉氨制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51处,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我县唯一1家危化生产企业(宝来气体)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
4、非煤矿山领域。组织开展全县石材石料开采加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县10家石材石料企业,已关停9家。加强在建及停产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动态安全监管,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8家,排查安全隐患22条,逐项建立隐患和问题“三单”,限期整改落实,整改率100%。对个别停产且安全生产管理长期缺位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暨警示教育进矿山活动,增强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意识;扎实开展尾矿库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镇、村、企业三级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5、冶金领域。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金属冶炼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霍山县金属冶炼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对照《金属冶炼目录》,摸排梳理铸造生产企业7家,发现隐患51条,建立“一企一表三清单”台账,全面落实隐患整改。
6、粉尘涉爆领域。对我县唯一1家10人以上粉尘涉爆金属制品企业(龙鑫金属制品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6项,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7、消防领域。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企业、社区、商业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联合执法、错时检查等手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平台消防信息12万多条,张贴防火宣传海报2000份,组织消防站对外开放活动27次。修订完善98家企业单位预案和24家福利院预案,检查单位1648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68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19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2份,责令“三停”单位13家,查封单位14家,拘留48人,罚款28.3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制定《霍山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间、目标和治理内容。对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棚户区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全县电气线路防火安全状况,共检查单位204家,整改隐患271处,其中因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三停1家,罚款2万元。
8、其他领域。县水务、经信、农业、市场监管局、商务、公安、燃气、旅游、教育、民政等部门分别针对辖管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检查行动,检查出一批安全问题,治理了一批安全隐患,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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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特别是工艺复杂、规模较大和危险性较高的企业;
2.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特别是经营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气体充装站、加油站等;
3.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未结束、正在建设期间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1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打非治违”、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内外部安全间距、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快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进度。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计划等情况。对检查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市安监局挂牌督办,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推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市安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镇区要针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案。同时,推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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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以遏制客运车辆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集中整治,促进全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道路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排查治理解决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成立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指导协调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具体负责道路客运企业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考评验收。
2.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场(站)的事故隐患。
3.市公安局:具体负责道路客运车辆路面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行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客运车辆事故隐患。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11年4月至6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由各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召集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人,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专项整治方案,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至5月底,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所有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客运企业要成立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客运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客运事故。同时,要将重大隐患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上报的重大隐患,集中开展整治,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全面彻底。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下旬,各地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专项整治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路、公交、旅游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的隐患整治。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客运企业,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客运驾驶人资质情况。严查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情况,是否存在驾驶人驾驶资格与所驾车型不相符的现象。
3.客运违法驾驶人情况。严查客运车辆驾驶人超速驾驶、超员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处罚、清理违法记分和事故信息情况,对客运违法驾驶人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措施。
4.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建立所属车辆隐患排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二级维护和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年检,是否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5.客运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是否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并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6.客运场(站)安全管理情况。道路客运汽车场(站)是否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地安监、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客运企业安全状况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步骤、方法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本地道路客运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注重方法,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既要抓住道路客运事故多发时段、多发路段等关键环节,也要抓住与日常安全监管、推进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中,要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努力遏制道路客运事故的发生。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应于4月底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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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xx省委办公厅、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㈠化工企业排查整治重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
2、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检查是否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水进入清下水管网偷排、清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
4、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废气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检查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按要求实现废水、清下水、废气的全覆盖,是否全部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维护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扰乱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环境问题。
6、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等级,是否及时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是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7、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风险单元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并保持运行情况良好。
8、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科学合理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范设施,是否在罐区等风险点安装自动喷淋设施,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物资并确保可用好用。
㈡化工园区排查整治重点
1、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检查园区跟踪环评是否通过审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采纳规划环评要求,园区引进项目是否与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相符;检查园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的开展落实情况。
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公用工程是否与园区需求相匹配,园区废水、危险废物是否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集中供热是否全覆盖。
3、园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园区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仍存在敏感目标;是否完成园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建立专门应急物资储备库;是否依托消防队伍建立专职应急处置队伍;是否制定园区雨污管网及应急闸坝分布图和应急方案;是否建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测预警体系;是否在化工园区周边设置大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并实时传输;是否设置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三、实施安排
㈠全面排查阶段。3月底前对全市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㈡督促整改阶段。4月10日前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编制问题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治。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㈢巩固提高阶段。5月15日前,园区及相关化工企业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㈣总结上报阶段。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上报。
四、人员安排及分工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由临江新区分局牵头负责,抽调其他分局及监测站部分人员参与(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敏感性和主动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
㈡加大整治力度。本次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2)和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现场交办责任主体(见附件3)。要坚持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治到位的,要尽快制定科学整改方案并迅速实施,必要时停产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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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州政府决定召开全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安排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保证。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在我州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同时,全州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基本稳定的发展态势,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月12日,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安全生产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4月6日,州政府组织召开州安委会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有关部门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切实履行监管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目标和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3月份以来,州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全州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全州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全州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有下降,1─5月,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3起,死亡35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11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5%、54%、42%、14%。
但在成绩面前,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工作流于形式,仍存在“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二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有的县市监管机构人员素质、装备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三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缺少规范的岗前培训。一些高危行业,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流动性大,“三违”现象严重。四是安全投入不足,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还不够,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治理。
5月2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府十分重视这次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办电〔20*〕80号),今天又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德宏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要树立“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事故未已”的意识,精心组织专项行动,只有根治一处隐患,才有可能减少一次事故,只有扎扎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才能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状况的稳定,才能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才能为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从5月底开始一直到年底,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力度大。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对专项行动实行统一领导,按照州政府的部署,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落实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
一是要尽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把州政府的有关专项行动的要求,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和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不留死角。
二是要制定好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州政府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扎扎实实抓好属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种督查、检查工作的落实,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区域和重点企业,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依法监管的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公安、交通、农机、民航等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迅速开展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行动;旅游管理部门和交通、消防、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有关学校、学生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能力协作,严格对大型聚集活动的审批,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民爆经营企业,对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监管、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行业和领域特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
(三)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投入、隐患治理整改的主体,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是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在专项行动中,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
一是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要高度重视、亲自做出安排部署,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查找和整改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和问题。
二是要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和资金,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期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要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监控机制。对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现实状况和发展态势、应急处置办法等,都要心中有数,要制定严格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使企业安全生产有经济保障。在专项行动中要及时落实治理整改资金,加大治理隐患的投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五是要做好“三同时”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要按相关法规做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的责任落实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落实治理、整改隐患的责任,企业是落实的主体,政府及有关部门负有指导、监督、督促的责任。
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对绝大多数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对短期难以治理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落实应急。对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做出整改方案。隐患严重的要停产整改,直至隐患排除。企业在组织隐患治理整改时,要建立隐患治理整改登记制度,落实整改资金等相关治理整改条件,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每月定期向当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落实专项行动不认真、没有有效排查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经济、行政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检查、指导。对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督促企业整改并采取监控防范措施,明确本部门的责任人,挂牌督办,进行逐户检查,逐项落实,必要时,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停业整改通知书等,直至提请政府依法关闭。每月定期向同级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书面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
各级政府要组织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的进展情况。对专项行动中查找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难点问题要通过召开协调会议、专题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做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力量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和治理隐患。每月25日前向上级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对领导专项行动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查处,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受到追究,全面接受事故教训,对负有责任的政府和部门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互通情报,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治理隐患,确实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区域和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使非法、违法生产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强化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和事迹的宣传报道,广泛调动其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非法违法生产的、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要在各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积极发挥上下联动的作用,确保专项行动见成效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从7月份开始州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8月份,省政府将对各州市进行督查。第4季度,省政府、州政府还将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回头看”活动。目的就是要确保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的有关活动,州安委办已做了全面部署,各地要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个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服务到基层等活动。同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这一重点和亮点,大力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行动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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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按照省、沧州市,泊头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公司决定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实现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和领导,公司决定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三、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全覆盖,自下而上对各所有工艺环节、所有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辨识,确保不漏一岗,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清零。
1.合法持有安全生产相关许可等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事项情况;
4.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情况;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等情况;
5.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等情况;
9.按规定管控重大危险源,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情况;
10.按规定对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排专人现场管理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方式方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车间,班组自查和监督方式进行。
各车间,班组按照专项方案部署,对照排查清单,全面开展自查整改。企业主要负责车间主任、班组长,依据排查清单,结合各部门实际,从每一项管理工作、每一项规章制度、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工作岗位查起,全方位、全覆盖、深入细致地自查安全隐患,做到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对自查出的所有隐患建立明细台账、即查即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上报,并深入查找导致问题原因,补齐短板和漏洞。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部门,要聘请专家或者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指导开展自查。
(二)工作步骤。自查和督查自2021年6月1日开始,到2021年7月10日结束。
1.准备部署阶段(5月30日前)。公司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清单。
2.车间,班组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车间,班组按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和检查清单开展全面自查,对检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各车间,班组排查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经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6月10日前所有车间,班组完成自查上报,自查活动要贯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始终。
3.督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采取突查、暗查、检查与自查交叉进行。开展全面检查,严格督促各车间,班组开展自查,对重大隐患实施督办。
六、检查要求
由企业负责人领导,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推动落实。要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双控”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各车间,班组对本部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负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及专项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并认真填写所附表格及时上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有关车间,班组要充分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按照省、沧州市,泊头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公司决定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实现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和领导,公司决定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姜亚飞
副组长:宋超
成员:李中卫、肖杰梅、闫美玲
三、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全覆盖,自下而上对各所有工艺环节、所有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辨识,确保不漏一岗,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清零。
1.合法持有安全生产相关许可等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事项情况;
4.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情况;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等情况;
5.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等情况;
9.按规定管控重大危险源,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情况;
10.按规定对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排专人现场管理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方式方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车间,班组自查和监督方式进行。
各车间,班组按照专项方案部署,对照排查清单,全面开展自查整改。企业主要负责车间主任、班组长,依据排查清单,结合各部门实际,从每一项管理工作、每一项规章制度、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工作岗位查起,全方位、全覆盖、深入细致地自查安全隐患,做到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对自查出的所有隐患建立明细台账、即查即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上报,并深入查找导致问题原因,补齐短板和漏洞。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部门,要聘请专家或者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指导开展自查。
(二)工作步骤。自查和督查自2021年6月1日开始,到2021年7月10日结束。
1.准备部署阶段(5月30日前)。公司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清单。
2.车间,班组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车间,班组按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和检查清单开展全面自查,对检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各车间,班组排查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经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6月10日前所有车间,班组完成自查上报,自查活动要贯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始终。
3.督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采取突查、暗查、检查与自查交叉进行。开展全面检查,严格督促各车间,班组开展自查,对重大隐患实施督办。
六、检查要求
由企业负责人领导,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推动落实。要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双控”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各车间,班组对本部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负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及专项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并认真填写所附表格及时上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有关车间,班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行动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存量隐患全部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3—1
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企业名称:所属行业:
排查性质: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执法检查£安办核查£ 排查日期:
序号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检查签字
复查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检查负责人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行动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存量隐患全部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3—1
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企业名称:所属行业:
排查性质: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执法检查£安办核查£ 排查日期:
序号
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检查签字
复查签字
备注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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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通过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乡镇(管委会)、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突出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1.各部门、各单位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情况,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
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治理情况;
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2.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外包(协)队伍、人员的管理情况;
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全面排查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落实情况。
(二)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内容
1.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单班下井人数多等高风险煤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体检”处置意见落实情况;
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防灭火、防冒顶、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严查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管控清况;
防火防爆防泄漏相关要求落实情况;
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消防: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整治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4.道路交通:以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五小车辆”,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营运车辆、校车等驾驶人为重点,严格源头把关和路面执法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和城市交通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管控。深入排查整治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省上部署的各项工作在企业、施工项目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6.民爆器材:民瀑器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7.冶金有色:有限空间的辨识情况: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佩戴情况;
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等。
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等。
9.水利: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与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等。
10.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监管、农机手驾驶操作规程执行、严厉打击农用车载客等情况。
11.电力: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隐患排查治理、电力设备安全管理、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防范、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情况等。
12.旅游安全:各旅游景区(点)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中游客的人身安全等情况;
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在开展旅游活动过程中,安全保护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落实,安全风险提示与警示,设施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旅游企业和旅游活动主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3.校园安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保卫人员配备、门卫宿舍值班、食堂卫生管理、营养餐安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情况。
14.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应急疏散等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安保方案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署期、汛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部署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检查。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双随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等方式,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
(三)加大执法和问责力度。各部门要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企业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对组织不力、执法不严格的及时通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督查检查走过场,搞应付从而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省市安委办将适时对我县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督促情况开展暗查暗访。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对专项整治行动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子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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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区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工商部门对商场、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_、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_、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_、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_、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_、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_、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_、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_、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_、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__、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__、“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__、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_日至__月__日)
_、自查自纠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____]__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_月__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_、检查整改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_、治理成效巩固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_、冬防排查治理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_日内将《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_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_、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_、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_、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落实整治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采取措施整改隐患的单位,坚决处理,该罚款的就罚款,该停业的应责令停业,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姑息迁就,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以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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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发现:
(一)房产项目c地块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1月9日通过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2013年12月30日开挖形成高切坡引发高切坡上侧两幢楼房(建设业主及面积,陈波,3238.06㎡,已有30户人入住;,3410.24㎡,无人入住)有不同程度裂缝,隐患较为突出,入住居民已经联合到县人民政府上访过。前期,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执法局、镇已经督促竹园锦都房产项目c地块项目业主聘请了有资质单位制定了隐患整治方案,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但治理高切坡隐患根本解决不了陈波,建房的隐患,原因是以上两幢房屋属违法建筑,建设质量无相关单位把关,并且竹园锦都房产项目c地块开挖已导致部分梁、墙断裂。
(二)、联建房后侧条石砌筑挡土墙已下滑至联建房后墙窗外防护栏,挡土墙长约60米,下滑土方量约500立方米,若挡土墙继续下滑就直接威胁到40户住居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要求整治隐患,40户居民联合到政府上访过。
(三)以上两处安全隐患危害性较大,加之汛期将至,一旦雨水暴发,会加剧隐患的增大,极易发生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因涉及居民较多,必须限期治理,排除隐患。
二、会议决定:
各参会单位和人员必须尽职履责,明确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立即整治安全隐患,真正抓好、抓细、抓实。
(一)房建业主是此次安全隐患整治的主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苑项目部对高切坡隐患,一要成立专班,按照方案推进施工进度,力争在6月20日前做好防滑设施,稳定上侧住房,减少隐患的加剧;二要对陈波、危房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监测;三要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四要落实资金,安置危房内群众。
联建房业主、,一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迅速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二要组织专班,限期在5月10日前隐患整治必须到位;三要落实专人24小时监测;四要设置醒目警示标志
(二)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下部门是本次隐患治理的监管主体。
县国土资源局:一要继续督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苑项目部按照方案,加大隐患整改力度;二要指导、迅速制定挡土墙隐患整治方案。
县住建局:必须成立专班、落实专人,督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苑项目部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在6月20日前隐患整改到位。
县执法局:必须成立专班、落实专人,督促、,一要迅速制定科学有效的隐患整治方案;二要督促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确保5月10日前隐患整改到位。
镇人民政府:一要搞好宣传发动,召开涉危住房群众会议,宣传安全知识,落实人员监测,主动避让,积极配合隐患的治理;二要协调解决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三要搞好信息收集,积极向县委、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四要搞好群众稳控工作,严防发生。
三、会议要求:
(一)务必重视。各参会单位和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务必安排专人抓落实。做好此项工作,也是“转作风、惠民生”的具体体现,必须攻坚克难,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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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按照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消除根本隐患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xxx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整治
粉尘颗粒物浓度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应规范设置环保除尘系统,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进行消防审核验收,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按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工序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控爆措施、落后工艺、除尘方式、火花探测、粉尘清扫等6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务实“精准销号”,销号率100%。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三)开展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等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经规划许可批准、违规搭建的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依法拆除。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危化品作业检维修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应急救援等规定,强化临时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溯源管理、储存仓库、安全距离、“两重点一重大”、防火防爆防中毒、监测监控、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二、活动要求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对应专项,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表(附件1),对照各类专项检查表(附件2-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在11月26日下班前报xxxxxx统一汇总。
(二)督查验证(2021年11月27日—30日)。由xxxx将收集的隐患上报表分发给xxxxx各区域督办人员,由督办人员对各自管辖作业区和协力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实施验证,验证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三)各区域督办人员将验证后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报xxxxx统一汇总后在2021年11月30日报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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