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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91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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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即:动员发动覆盖面达到100%,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率达到100%;确保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和区县政府部门、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各类事故伤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区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化工、消防、液氨使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商业和文化娱乐、餐饮、机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港口、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开展检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何树山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交通港口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应急办、市国防科工办、市新闻办等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集团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动员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各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改效果,9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分析、归纳全市大检查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五、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市近年来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

1.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炼油厂、港区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涉氨企业储罐、压缩机、管道阀门、压力表等重要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检测、保养情况,暑期、汛期采取防雷、防潮、防静电、防触电等安全措施情况;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情况。

2. 冶金有色: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专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高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运输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相关安全防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等情况。

3. 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 道路交通: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审定情况,对外来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情况。

5.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况;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是否定期组织例会、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和集体宿舍等的安全检查。

6.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

7. 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8. 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9. 水上交通:内河船舶、低质量船舶非法载人和涉海运输施工的治理情况,海河旅游船舶防碰撞、防倾覆、防自然灾害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0. 铁路运输:加强旅客列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情况;查处铁路沿线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

11.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已关闭采石场的采空面、凌空面、火工品以及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行为情况。

12. 学校:落实校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等设施和场所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13. 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情况。

14. 农业机械: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

15.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备运行情况;渔业船员持证上岗及渔业船舶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情况。

16. 水利:对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汛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市排污清淤作业安全保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确定各自开展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互查,确保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

(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带队、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3个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的全过程及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建设交通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尹海林带队,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参加;消防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王宏江带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生产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何树山带队,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同时,成立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1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项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月度检查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部署开展好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大检查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大检查考核台账,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检查走过场、覆盖面少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在全市作检查。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厉问责。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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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部 室:

根据扎兰屯市安委会【2019】1号文件《扎兰屯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从2019年2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在全公司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活动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与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血的教训,坚决破除侥幸心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控安全生产事故,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检查范围

由于我公司属于人员密集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稍微有一点松懈,麻痹就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会出大问题。为此,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应重点检查滑雪场安全风险管控点。比如:①室内的雪具店、收银台、餐饮食堂、商店、职工宿舍、接待大厅的火灾、盗窃、抢劫、中毒等;②室外的索道、魔毯为、托牵、雪道、站房、消防及特种设备的机械故障、游客坠落、火灾、触电、摔伤、撞伤等。

三、检查方式

(一)公司组成安全检查组负责公司全面督导检查。(周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即日起,公司安监组随时到各部室、各安全风险防范管控点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二)各部室成立本部门安检组负责辖区内检查。(日检)严格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本部门内生产流程全过程进行全面跟踪检查。

(三)坚持安全检查与奖惩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改的绝不许推到明天;安检组对整改落实情况必须进行跟踪督查验收,对隐患问题没有按时整改的,视同部门责任人不作为,按公司管理制度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予以表彰奖励。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本项工作由安全员李君具体负责落实。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本项工作由安全员张万军具体负责落实。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 《消防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项工作由安全员李君具体负责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本项工作由安全员李君牵头,办公室张影具体负责落实,其他部门配合。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部门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履职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本项工作由安全员张万军、李君具体负责落实,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五)、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安全风险管控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事故及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本项工作由安全员李君牵头,场地部经理李金辉具体负责落实。

(六)、公司重大赛事等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公司在开展重大赛事等活动前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加强重大活动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事故发生的工作机制情况。本项工作由营销部经理侯知伟牵头,安全员张万军具体负责落实。

(七)、应急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公司和各部门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本项工作由办公室张影牵头,安全员张万军具体负责落实。

(八)、严格事故查处情况。

重点检查公司和各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严格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制定和落实事故调查等制度情况;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健全完善相关标准、制度情况等。本项工作由办公室张影牵头,安全员张万军具体负责落实,相关部室配合。

(九)、其它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特殊工种证照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由办公室张影牵头,场地部经理李金辉具体负责落实。

2、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各项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落实;由办公室张影牵头,安全员张万军具体负责落实。

3、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齐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情况。由办公室张影牵头,安全员李君具体负责落实。

4、自检自查是否认真,是否存在走过场的;对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是否做到“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跟踪督办。由办公室张影牵头,安全员李君具体负责落实。

5、整个滑雪场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用电系统、备用电源是否运转正常;由安全员李君牵头,监控责任人李冬具体负责落实。

6、检查特种设备、特殊岗位、特殊工种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应逐条对标检查、整改落实。此项工作由安全员李君牵头,场地部经理

李金辉具体负责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制度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部门内全力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有人抓、不脱节。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队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谁来查、怎么查,切实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和检查到位。

(三)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各部门检查小组要牢固树立“隐患不整改就是事故”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可能存在隐患的部位深入细致排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纠正整改。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等各类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构筑群防群治安全防线。在检查中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按制度予以处罚。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孙亚茹

副组长:张影、李君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由张影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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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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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时间、方式和重点

即日起至9月底,采取“村社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安办综合督查”的方式,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检查中突出以下重点:建设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道路交通、地灾监控点等。

二、检查内容

各分管领导、联村干部要牵头对各村(居)、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预防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辖区或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排查和治理进展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登记、汇总。

(一)交通路况检查整治。由同志牵头,安办、各村(居)委负责,加强对水上和道路交通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二)水利设施度汛检查整治。由同志牵头,水利、农技、各村(居)委负责,加强对辖区内的河道、塘库堰渠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防洪度汛安全。

(三)建筑施工和地质灾害检查整治。由同志牵头,国土所、规建办、城管办、各村(居)委负责,对照目标责任书和行业规范标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和地质灾害点监测监控、防范治理工作的检查。

(四)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治。由同志牵头,安办、交管办、中学、小学、卫生院、各村(居)委负责,加大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道路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的检查执法力度。整顿关闭非法非煤矿山,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查酒驾、疲驾、超员超速、人货混搭、非法营运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好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至关重要。各村(居)委、乡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及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检查时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统筹兼顾。紧密结合“两违整治”、防洪度汛工作,对非煤矿山、水陆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的面要达100%,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检查或督查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疏理,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落实整改时限、人员、资金、责任、措施,切实做到整治不留后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整治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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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时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全镇所有村(居)委会、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开采、地质灾害、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学校、民爆器材、防汛等行业领域。各行业、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的检查,加强对事故多发重点地区的整治,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开展检查整治工作。

(一)检查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检查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明确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

1.安监站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整顿关闭工作;露天矿山是否存在高陡边坡、违规爆破、一面墙开采;排土场是否存在一面坡排土、抗滑措施是否有效、防排水措施是否到位;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生产企业转产关闭退出情况。

责任领导:* 副镇长

责 任 人:* 安监站站长

2.派出所、打非治违中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民爆器材、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道路交通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驾驶报废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对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巡查,要在重点线路、危险路段安排足够的警力,加强巡逻执勤,加大执法力度,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旅馆、饭店、娱乐场所、医院、学校、超市及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值班值守是否到位、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储备充足;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满足消防安全需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

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民爆器材重点检查:涉爆单位对民爆器材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3.国土分局、安监站、煤管所负责治理私挖乱采及地质灾害安全检查。经常巡查为主,加大巡查频次、频率,对重点区域,死角难点私挖乱采进行检查,对非法开采发现一处,取缔一处。要按照经常工作为主,从重从快从速处理,不让非法开采有可乘之机,从源头上杜绝和堵死私挖乱采行为。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完善预案,建立预警预报系统,采取“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御措施,落实汛期监测、临灾预报、人员转移路线等情况。

责任领导 略

4.交通所负责公路建设在建工程施工、公路及其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公路建设在建施工安全,桥梁、隧洞、危险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和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是否到位;临水临崖、长下坡、急弯等部位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确保道路安全。

责任领导:杨 林 副镇长

责 任 人:杨伟平 交通所所长

5.村建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和红梁子集镇建设施工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检查施工临时宿营区安全、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情况,要针对雨季施工的特点,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触电、防坍塌、防坠落等各项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基础工程要加强维护和排水,特别要把防范深基坑边坡崩塌、塌陷等作为监控重点,确保万无一失。

责任领导:杨 林 副镇长

责 任 人:吴关生 村建所所长

6.煤管所负责煤矿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煤矿提能改造、转型升级实质性工作推进情况、《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及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是否落实到位;瓦斯抽采是否达标;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煤矿矿井是否落实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措施;矿井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是否达到进度要求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超能力组织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被列入资源整合重组、停产整顿煤矿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违规组织检修、抢修、偷开偷采现象。

责任领导:刘红雁 副镇长

责 任 人:张如党 煤管所所长

7.中心学校、__镇一中、二中负责学校安全检查。加强对全镇各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要抓紧排查学校危房,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中小学危房的管理。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学生涉水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对无安全保障的夏令营活动要一律取消。

责任领导:略

8.水务站负责水利工程、水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全镇人畜饮水安全、各类防洪度汛预案的可行性,防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制度,落实县、乡、村三级防汛责任制度及汛情监测、传报机制和措施。防汛抗洪工作制度,检查河道、水库、山塘、堰渠、地质灾害危险地段安全隐患。

责任领导:略

9.食药安办、工商所、卫生院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重点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村级卫生所、各类药店、化妆品店、餐馆、食品经营零售点、集体用餐企业、农村红白喜事宴席、学生食堂,尤其是幼儿园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领导:董琼波 副镇长

责 任 人:略

10.供电所负责全镇电力安全检查。要对全镇工矿商贸企业、各村寨的用电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和治理。特别对重要输变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强化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及电力建没工程的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略

11.农机站、农科站负责农业机械、农药安全检查。农技站要强化对农药种子市场、农产品残留农药的监督管理。农机站要严格检查农用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工作,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情况;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略

12.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对全镇林区的防火管理,督促护林员、村(居)委会、村小组人员认真履职,组织相关人员经常上山巡查,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设置卡点,进山人员一律不得携带火源,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发生火情时,及时组织扑火队员进行扑灭,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领导: 略

13.特种设备安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监管对象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机构、责任人员、规章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证、设备是否依法申报检验合格;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是否存在使用非法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全格,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规、技术

规范、技术标准的特种设备。14.其他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对所监管对象开展安全检查。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及相关要求规定的检点认真开展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镇政府各分管领导

责 任 人: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

15.各村党总支、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各类综合安全检查并严格做好记录,对排查出的较大以上、且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镇政府,严防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责 任 人:各村(居)委会有关人员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六)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和意识。

(一)各单位、企业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央、省属管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行业监管部门、各村(居)委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全覆盖、全过程进行检查、督查。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镇直有关部门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镇安委会要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进行全过程督导、督查。

(四)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

(五)要把安全大检查与打非治违及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村(居)委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责任,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一线。镇直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检点,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宣传部门要加大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力度。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及各单位的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上下联动,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下基层,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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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即:动员发动覆盖面达到100%,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率达到100%;确保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和区县政府部门、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各类事故伤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区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化工、消防、液氨使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商业和文化娱乐、餐饮、机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港口、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开展检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何树山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交通港口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应急办、市国防科工办、市新闻办等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集团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动员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各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改效果,9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分析、归纳全市大检查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五、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市近年来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

1.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炼油厂、港区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涉氨企业储罐、压缩机、管道阀门、压力表等重要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检测、保养情况,暑期、汛期采取防雷、防潮、防静电、防触电等安全措施情况;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情况。

2. 冶金有色: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专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高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运输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相关安全防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等情况。

3. 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 道路交通: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审定情况,对外来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情况。

5.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况;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是否定期组织例会、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和集体宿舍等的安全检查。

6.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

7. 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8. 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9. 水上交通:内河船舶、低质量船舶非法载人和涉海运输施工的治理情况,海河旅游船舶防碰撞、防倾覆、防自然灾害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0. 铁路运输:加强旅客列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情况;查处铁路沿线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

11.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已关闭采石场的采空面、凌空面、火工品以及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行为情况。

12. 学校:落实校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等设施和场所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13. 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情况。

14. 农业机械: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

15.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备运行情况;渔业船员持证上岗及渔业船舶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情况。

16. 水利:对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汛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市排污清淤作业安全保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确定各自开展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互查,确保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

(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带队、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3个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的全过程及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建设交通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尹海林带队,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参加;消防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王宏江带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生产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何树山带队,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同时,成立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1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项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月度检查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部署开展好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大检查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大检查考核台账,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检查走过场、覆盖面少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在全市作检查。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厉问责。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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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市委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即:动员发动覆盖面达到100%,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率达到100%;确保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和区县政府部门、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各类事故伤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区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化工、消防、液氨使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商业和文化娱乐、餐饮、机场、旅游景点、学校、医院、港口、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开展检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何树山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交通港口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应急办、市国防科工办、市新闻办等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集团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动员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各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改效果,9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分析、归纳全市大检查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五、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市近年来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

1.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炼油厂、港区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涉氨企业储罐、压缩机、管道阀门、压力表等重要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检测、保养情况,暑期、汛期采取防雷、防潮、防静电、防触电等安全措施情况;烟花爆竹储存安全情况。

2. 冶金有色: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专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高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运输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等相关安全防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等情况。

3. 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 道路交通: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审定情况,对外来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情况。

5.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况;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是否定期组织例会、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和集体宿舍等的安全检查。

6.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

7. 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8. 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9. 水上交通:内河船舶、低质量船舶非法载人和涉海运输施工的治理情况,海河旅游船舶防碰撞、防倾覆、防自然灾害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0. 铁路运输:加强旅客列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检查,落实站车防火防爆制度情况;查处铁路沿线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

11.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已关闭采石场的采空面、凌空面、火工品以及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行为情况。

12. 学校:落实校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等设施和场所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13. 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情况。

14. 农业机械: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

15.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通信等设施设备的配备运行情况;渔业船员持证上岗及渔业船舶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情况。

16. 水利:对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等汛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市排污清淤作业安全保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确定各自开展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互查,确保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

(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带队、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3个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的全过程及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建设交通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尹海林带队,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参加;消防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王宏江带队,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生产安全检查督导组由副市长何树山带队,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加。同时,成立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1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项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月度检查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部署开展好本单位的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大检查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大检查考核台账,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检查走过场、覆盖面少的单位,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在全市作检查。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厉问责。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检查的目的意义,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核查,核实后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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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年4月1日—5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按照镇号文件《关于调整安委会成员名单的通知》,全镇共分8个组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电力、农业机械、民爆器材、一般工业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执法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六个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六个工作方案”等工作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精细化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市、县安委会挂牌督办2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已经整改到位的是否有反弹现象,没有完成整改的是否按整改进度正在整改并监控到位。

(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配齐应急人员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四、分组检查内容

1、鞭炮引线、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以牵头,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商所等单位参加。对鞭炮引线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排查,治理“四超两改”、换证整改等情况;对非煤矿山企业,治理老采区、危爆物品管理,巷道、顶板、作业面等现场管理;对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加强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打击私设仓库和非法存储行为。

2、一般工业企业。以牵头,企管站、安监站等参加。对企业生产中的高危工序及存在隐患的地点进行排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责令整改,特别是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

3、打击非法生产。以牵头,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政府干部等参加。对非法生产经营、无药工序进行排查检查,坚持各村周四报告制度,镇综治办汇总后上报,并及时组织基干民兵进行打击。

4、道路和水上交通。以牵头,派出所、交警队、交管站、港航站、港务站、农业站,车站,码头等参加。重点对码头、s304线、酒驾、农用车、摩托车、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建筑施工。以牵头,城管队、城建站、国土所、电管站等单位参加。对澧水大桥、黄陵嘉丰,二医院等重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按“三同时”审查项目检查安全配套设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6、卫生食品。以孙圣科牵头,放心食品办、二医院、计生办、中学、二中、工商所、教办、市场、农业站、自来水、供电站、水利站、城管队、工商所、敬老院、农业站、动检站等单位参加。对学校、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市场等公共密集场所的食品、副食品、婴儿奶粉等生活用品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决不允许有中毒或踩踏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7、消防及放火。以牵头,派出所、自来水、城管队等单位参加。对公共聚集场所进行火灾检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以牵头,政府办、综治办等单位参加。根据以上7个工作组的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处理,检查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应急队伍演练,发现应急纰漏及时更正和修改,防止在应急过程中出现偏差。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的各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深入细致的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各项操作规程及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日志,健全隐患管理台帐,整治隐患,确保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二)专项检查。各负有检查排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紧紧围绕检查排查这根主弦,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安排人员,深入企业和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重大意义,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认真抓好抓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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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苏州一职工食堂和山西朔州一饭店因燃气泄漏发生爆炸,省内也发生两起学校食堂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引起中、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警醒起来,汲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全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对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斯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教训,把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要制定工作方案,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在大检查全过程。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增强餐饮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市局机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涉及燃气使用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无证加工凉菜、经营过期变质腐烂食品行为等进行检查。对药品品生产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通道、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局机关、直属单位安全工作。检查局所车辆运行安全、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药检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压力容器、检测设备运行安全等。

(二)餐饮单位。

1、检查店内安全生产情况,燃气、锅炉等防火防爆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2、餐馆加工场所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落实负责,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2、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各区市县局要具体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市局督导检查”方式进行。各区市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细致检查安全事故易发场所、关键环节,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各餐饮食品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五、检查步骤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6月20日-6月30日):要按照中、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发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二)督促检查(7月1日-9月30日):各区市县局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将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区市县进行现场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集中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汇总材料上报工作。各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分管及主抓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领导要带领分管科室在规定时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要督促食品药品经营企业是隐患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整治。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努力营造氛围,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中来。

(三)严格检查,取得实效。要以对安全检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企业、督促指导、落实落实,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敢抓敢管,一查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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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理、杜家毫书记、许达哲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和'四梁八柱'重点工作,以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层面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等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履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公告、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情况;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资料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乡镇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和省、市安委会(办)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体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油气管线、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市场、商场、超市、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执法、现状评价和调查摸底情况,生产行业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情况。

5、'三大行动'及'打非治违'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对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打非治违'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打非'责任落实情况;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大案要案情况;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情况。

6、淘汰不安全的落后产能情况。各乡镇对照淘汰目标、倒排工作任务,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等手段,引导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有序关闭退出的情况。

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安监、科工、教育、公安、民政、交通运输、住建、国土资源、商务粮食、卫计、水利、文体广新、食药工质、农机、邮政、交警、消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7月31日前)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7月底前,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县安委办。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

3、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4、各类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1、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和地区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每月25日前,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将开展大检查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县安委办。

3、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关闭取缔的非法违法企业。各乡镇和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大检查期间集中曝光两批(次)以上。

4、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县安委办组织4个督导组,各行业监管部门组织2 个以上督导组,从9月中旬至10月底,持续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同时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5、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适时组织开展带队检查督查。

(三)跟踪复查、认真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起)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对事故多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继续开展检查的同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12月22日前,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报送县安委办。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大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县安委会成立由县长王兆铭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安监局党组书记陈永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综合调度。各乡镇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宣传报道和情况交流工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县安委办将组织县级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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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8、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月5日至月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月日至月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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