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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时间
重点宣传时段为:2017年6月至12月。
二、宣传内容
1.宣传政策。重点宣传《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2017〕68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7〕67号)、《xx市2017年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六人社秘〔2017〕156号)、《关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和常见慢性病门诊限额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六人社秘〔2017〕60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办〔2017〕32号)、《关于印发xx县2017年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舒人社秘〔2017〕399号)、《关于印发xx县2017年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舒人社秘〔2017〕398号)等文件精神。
2.宣传惠民成效。积极宣传健康脱贫工程实施动态、阶段性脱贫成果和惠民成效。深入挖掘健康脱贫工程给农村贫困人口带来实惠的典型案例,以数据说话,把健康脱贫效果展现给社会,不断增强健康脱贫工程透明度、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宣传形式
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刊物、宣传单、手机短信、标语、横幅、专栏、图卡资料、一封信、明白纸和车载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有电子屏的单位,须登载健康脱贫宣传工作内容。
四、职责分工
1.县广电台。跟踪报道健康脱贫工程实施进度和成效,定期在黄金时段播放健康脱贫政策及健康脱贫公益广告、开设健康脱贫工程系列“政风行风热线”专题节目,宣传健康脱贫政策,解答听众提问,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2.县人社局。负责开展健康脱贫工程综合医保业务培训,编印健康脱贫工程宣传材料,定期印发健康脱贫工作简报,认真组织健康脱贫工程新闻会等工作。
3.县卫计委。负责开展家庭医生签约,重大疾病救治,重点慢性病、传染病防治等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室内、外醒目位置设置健康脱贫政策宣传栏(横幅或电子屏)等宣传工作,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贫困人口提供优质服务。
4.县民政局。负责开展贫困人口大病慈善救助平台宣传,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参与开展贫困人口慈善救助。
5.县财政局(民生办):负责结合民生工程,印制健康脱贫工程明白纸、公开信,各乡镇民生办负责张贴;利用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做好健康脱贫政策落实、进展成效的宣传工作。
6.各乡镇(开发区)。制定本乡镇(开发区)健康脱贫工程宣传实施方案,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把健康脱贫政策传递给千家万户;在每个村部、村民组、社区、城乡居民公共活动场所、村宣传栏及其它显要位置张贴(喷绘)健康脱贫政策宣传材料。
7.各行政村。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员对农村贫困人口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让健康脱贫政策进门入户,做到每个贫困人口的扶贫资料袋中都有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品,户户知晓健康脱贫政策。
8.各定点医疗机构。(1)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工作,在院内、外醒目位置设置健康脱贫政策宣传栏,悬挂(电子屏播放)健康脱贫工程宣传标语,张贴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就医流程图,方便群众就医;开展院内健康脱贫政策培训。(2)村卫生室:开展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工作,在卫生室内、外醒目位置设置健康脱贫政策宣传栏,悬挂健康脱贫工程宣传标语,张贴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就医报销简易流程图。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康脱贫宣传工作,坚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高贫困人口对健康脱贫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健康脱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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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健全和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证。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网络文明
1、积极倡导绿色网络文化建设。在20*年推进绿色手机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主导作用,把2009年作为“绿色网络文化建设年”,将绿色网络文化建设引向深入。依托“绿色手机文化联盟”、“绿色网络联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商、cp、sp,积极开展优秀网络业务的开发、评比和推广活动,通过政府引领、联盟(协会)组织、企业主办、全民参与,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切实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业务和绿色网站。
2、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积极联合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为各地农民提供健康、实用、经济的信息服务。鼓励和引导电信企业加大对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大力开发富有特色、贴近农民的实用信息,积极探索和利用多种信息服务手段和模式,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现有涉农信息。选择一些农村地区,会同当地基层组织开展农民上网培训,提高农民上网技能、引导农民使用信息、培育农民现代信息观念,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深入开展5.17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今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的主题“让信息通信技术惠及下一代”,广泛开展宣传庆祝活动。召开庆祝大会,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并围绕主题发表演讲。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相关网站等做好主题宣传工作,提高儿童和青少年学习信息通信技术的热情,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手段帮助和服务于儿童和青少年。
4、全面推广家庭绿色上网。由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为家庭用户提供绿色上网的服务能力及技术保障措施,对家庭绿色上网理念和业务进行集中宣传,规范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家庭绿色上网业务。
5、开展青少年绿色网络行动。积极联合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继续推进“青少年绿色网络行动”、“未成年人戒除网瘾行动”。同时,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适时稳妥启动“青少年专网”工程。
6、绿色上网过滤软件推广。在20*年工作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终端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推广工作,以帮助终端用户阻断有害信息,进一步促进上网环境的净化,创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空间。
(二)净化网络环境,遏制有害信息传播
7、治理部分互联网信息服务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以规范和治理互联网论坛bbs上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为切入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详实工作方案,加强对bbs的信息安全管理;对无线wap网站发展中出现的色情等有害信息开展集中治理;完善移动不良信息举报和查处机制,建立移动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强化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传播。
8、加强域名注册服务管理。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整治扰乱域名注册服务正常秩序的八种行为;进一步落实不良域名注册防范措施,研究建立不良域名事后应急处置机制;开通域名注册服务申诉电话,建立域名注册服务质量公布制度;强化域名系统运行维护管理。
9、积极开展垃圾电子信息整治活动。在垃圾电子邮件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政监管手段,依法打击发送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开展反垃圾电子信息法的立法调研,为全面开展网络垃圾电子信息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撑。采取制定标准、用户举报、行业自律、公开曝光等方式,严肃查处用户反映强烈的商业广告类恶意软件问题,维护网上正常秩序。
10、落实短信息管理规定。在我部联合有关部门颁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后,督促移动运营商和增值电信服务经营者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监管机构研究建立违法和不良短信息举报平台,进一步理顺发现、甄别、查处流程和机制;细化配合流程继续联合公安部治理违法手机短信息。
(三)完善基础管理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1、稳步推进实名制管理。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建立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机制,依据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的分阶段工作目标和宣传方案,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合力推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加强对各地通信管理局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稳妥、有效地推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
12、巩固加强网站实名备案管理。完善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和性能,强化接入服务商监督管理,优化互联网行业管理内部机制,切实提高互联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推进备案信息共享,进一步发挥网站实名备案等互联网基础管理资源对前置审批和专项内容等互联网行业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
13、继续调整sp代码。加强组织协调,平稳顺利地实施sp代码调整;研究sp代码收费政策;规范电信运营企业sp代码使用,加强电信运营企业sp代码网间互通管理,充分发挥统一sp代码的作用。
14、落实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细化管理要求,通过签订“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提出网络信息安全要求,明确企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探索建立增值电信运营企业信息安全责任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信息安全责任的联动落实机制,完善对互联网站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互联网协会”、“通信企业协会”开展交流培训、宣传教育、表彰先进、曝光落后等形式的活动,加强自律教育。
15、深入开展互联网行业自律活动。中国互联网协会将继续进行反垃圾邮件工作,深入开展反恶意软件活动,推动网络论坛和博客的行业自律,加强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和处理工作,完善举报受理平台并开展移动不良信息举报工作,开展互联网站文明上网、文明办网自律检查,继续开展信息无障碍论坛、行业自律贡献奖评选等活动,加强正面引导,弘扬正气。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策划。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系列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责任,发挥作用。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制定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坚持社会责任,对照本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紧密结合本企业的发展情况,认真制定本企业“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的实施方案。请各单位将各自的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上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电信管理局)。
(二)加强组织协调,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牵头单位、各地、各企业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具体活动开展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活动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交流活动经验,确保系列活动的有效落实。各地通信管理局是“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在本地开展的领导单位,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部的统一领导下,在活动的整体要求下,结合当地信息化发展的实际,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当地“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发挥地方优势,办出活动特色。同时,各地通信管理局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系列活动在当地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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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一)复工前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施工企业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安全防范、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防疫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措施均需细化并责任到人,方案中应包含出现疑似病例以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各企业应将疫情防控预案及进场人员信息登记报属地村委会、镇卫计办和建设单位,同时将现场排查情况和防控预案等报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人员准入管控。原则上居住以外的人员不予返岗,特别是现在疫情重点地区,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返繁;对县外其他地区人员返繁,其岗位属无法替代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按要求实行返岗隔离观察14天。对所有拟返岗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对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返岗。
4.全面消毒场地。对项目部、厕所等公共部位区域进行全面喷雾杀菌消毒处理且不少于2次,保持环境清洁和密闭场所通风,并建立消毒台账。
5.储备防疫物资配齐防疫人员。工地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药水、红外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后的日常需求。现场配备相对固定的防疫管理人员。
6.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复核工作。复工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开展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整改,并建立清单台账;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理等到岗履职情况;现场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进场工人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情况。
(二)复工后要求
1.封闭管理。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员工进出实行实名制考勤,每天由专人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且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做好台账和留存工作。
2.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车辆管理按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外来运输车辆管理暂定工作方案》执行。
3.佩戴口罩。工地内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4.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项目部、厕所和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现场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处理,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5.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要求员工配备独立餐具,禁止集中就餐。现场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用餐配送单位统一订送餐。严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建议本地员工回家就餐。
6.教育管理。加强宣传和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7.应急处置。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复工期间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单独隔离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向属地村委会和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如因隐瞒不报、延迟上报、处置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蔓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工审批程序
(一)提交复工申请
施工企业按复工前的要求落实到位后,提前2天携带相关材料向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二)受理审查
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建设单位、镇卫计办重点抽查疫情防控预案、人员信息排查名单,现场审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人防控教育培训及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等工作情况。
(三)批准复工
经镇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署初验收意见并上报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极端重视,压实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各方主体要切实重视房屋市政工程肺炎防控工作,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重点责任人,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一岗双责,严防死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决落实县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尊重科学、服从大局,扎实做好现场应急值守工作和防疫知识宣传;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监理到岗制度。认真履行好防疫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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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质量、建设质量、生活质量”三大提升战略,以“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保民生”为基本原则。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和“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思路,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管理监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重点是形成综治、工贸、安监、民政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统一协调的工作局面,共同推动以“社会安定、生产安全、百姓安心”为主题的“三安”工程建设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创建、和谐发展、保障民生为主线,深入开展以维稳治安为主的安全稳定工程,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工程,以帮困扶贫为主的安心生活工程,大力倡导公正、和谐、民主、幸福的社会环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力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稳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全力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稳定”工程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1.加强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是重视小事和初访。各村和各部门对于群众来电来访,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先受理后分流的原则,及时答复和解决,严禁出现久拖不决和部门间推拖敷衍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工作。凡是出台涉及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出台社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出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都必须提交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审视是否贯彻了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审视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三是着力解决积案。把化解积案作为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人文关怀,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进积案化解。针对按照政策规定暂时不能解决或人要求过高的群众诉求,则多从困难帮扶上下功夫,通过教育感化,使群众息诉息访。
2.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和制度。一是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研判机制。对于征地拆迁环保等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出台前,有关部门必须事先征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行预测、评估、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以确保社会持续稳定。二是进一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点建设工程、重大活动、重大政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逐步细化评估范围和内容,规范评估程序和基础资料,探索建立评估绩效考核体系。三是规范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组织排查、分析研判、梳理分工、情况报告、调处化解、督查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定期排查、下访接访、领导包案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汇总梳理、有效调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四是健全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加强突发事件苗头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构建反应灵敏的社会预警体系,落实重大隐患“专案经营”机制。建立统一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加快构建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应急救援水平。
3.建立完善社会治安动态管控机制和重点地区行业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以乡镇交界处,重点在建工程地、外来流动人口集聚地为重点,建立完善以派出所指挥中心为基础,高效灵敏的警务快速反应机制,充分运用村巡防、街面巡逻、卡点值守、单位安防、视频监控防控网络,更好地整合、调动、盘活全镇治安资源,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重点地区整治和盗抢犯罪打防力度,深化校园安保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动态型、联动型、高效型的治安管理模式。各村(居)要深入开展辖区内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影响本村治安形式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汇总梳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通过整治排查,努力解决一些老街区、老小区、镇中村及一些重点行业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工程
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业主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狠抓隐患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安全治本之策,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和推进,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的日常化、经常化和制度化。同时,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五一”、“十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等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另外,结合我镇实际,在“三月三”、“十月十”、春节等期间注重加强对烟花爆竹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近两年全国各地连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特别要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大检查,如农副产品和蛋糕房的安全检查。加大对在建工程监管力度,重点是防范在建工程质量问题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针对明年中小企业资金链收紧等情况,适时开展工资发放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2.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一是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严格把关,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二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采石场多的实际情况,要持续深入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经营商户要实行准入制,执行好行业管理;三是各村(居)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陪同检查、跟踪督办。实行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3.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村(居)之间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安监、工商、司法等部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要严厉打击企业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针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各类企业、作坊,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应结合行业特点制订安全检查标准,细化、量化安全检查内容、程序和要求,记录检查和处理结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档案,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三)“安心生活”工程
1.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规范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对家庭成员死亡、子女读书毕业后参加工作、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等情况要及时进行重新核实,抓牢调查、走访等工作,努力做到不遗漏、不重复,统筹安排,使低保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形成“有进有出、进出有序、应保尽保”的格局。二是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2009〕15号)精神,认真审核残疾人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工会、慈善分会、残联等各线慰问工作。三是加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及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四是继续抓好慈善捐赠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依靠社会力量对困难群众实施经常化、有组织的救济帮助。继续做好“慈善一日捐”、春节慰问等活动。
2.切实做好农村“五保”工作。五保工作要按照“管理规范、保障到位、安全和谐”的要求,周密计划、妥善实施、不能因整合而影响“五保”老人的正常生活,一是强化对敬老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水平。二是采取院与人挂钩的形式,建立健康档案,不愿入院的五保户要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费,并在敬老院为其留足床位。三是确保五保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手续齐全、严禁挪用或移作他用,按照条件、严格审批程序。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营造和谐安心的社会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拥军优扶工作。双拥工作要纳入党委政府关于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双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布局。重点是做好老复员军人,烈属,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扶对象的定补和抚恤金发放工作,努力帮其解决“三难”问题,全力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及退伍兵士兵报到及安置工作。二是加强福利企业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设置残疾车间,集中解决残疾人劳动岗位,提高残疾人上岗率。通过对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权益保障检查,督促各福利企业与残疾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三是深化和完善我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保障农民在村务,尤其是财务事务中的各项权益,杜绝因村级财务问题引发新的上访事件。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三安”工程建设事关我镇稳定发展的大局,对于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鄞江、平安鄞江、生态鄞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党委、政府成立“三安”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郁柏其任组长,工贸、安监、综治、民政、城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三安”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综治、安监、工贸、民政等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三安”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用抓经济建设的劲头抓社会建设,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从2012年起,综治、工贸、安监、民政、城建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要明确责任,制定各自领域的具体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与各部门协调、沟通,实行整体联动,信息共享,确保、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目标和任务在年底前取得明显效果,实现总量全面下降和安全事故零死亡,控制重大事故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努力营造和谐安心的生活环境。
(三)完善工作制度。各村(居)和相关部门都要建立重大事项隐定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办要建立案件受理登记、分流移交、办结报告、回访督办制度,使矛盾纠纷从受理、移交、调处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形成排查、发现、调处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包案和接待日制度。安监部门要建立执法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等。民政部门要建立民政走访制度、民政优扶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保证救助慰问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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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造范围
我区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拆迁改造范围为:新欣大道以东、阳光大道以南、东兴路以西、南源路以北。自年开始至年结束,分三年实施。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工作目标
㈠年工作目标。年12月31日前完成范家、竹仔、顾家、圳上四个棚改项目(改造户数1941户、面积96051㎡)的拆迁工作。
㈡年、年工作目标。具体以市下达计划任务为准,其中年6月30日前要完成年四个棚改项目安置房建设23.3万㎡。
三、年实施进度
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⒈年8月15日前,落实棚改项目,制定区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⒉年5月底前,完成棚改安置项目规划编制、初步设计、立项审批等工作;
⒊年7月底前,完成棚改安置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⒋年8月底前,完成棚改安置工程招投标、“三通一平”等工作。
㈡拆迁实施阶段
⒈年8月底前,完成竹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办理;完成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及政策宣传;完成房屋拆除等工作。
⒉年10月底前,完成顾家和圳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办理;完成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及政策宣传;完成房屋拆除等工作。
⒊年12月底前,完成范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办理;完成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及政策宣传;完成房屋拆除等工作。
㈢安置房建设阶段
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四个棚改项目安置房建设。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棚改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区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具体名单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棚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资金来源
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所需资金来源为:
㈠中央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投资补助资金;
㈡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从国家地方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补助资金;
㈢市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
㈣区自筹资金。
六、项目用地
㈠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项目,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用地;
㈡政府主导运作的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项目,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㈢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中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
㈣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中土地出让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拆迁安置。
七、工作要求
㈠明确工作职责
围绕棚改工作目标,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棚改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为:
区规划建设局为牵头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棚改工作,具体负责棚改项目包装、建设监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作;
区招商局具体负责项目立项等工作;
区国土资源分局具体负责棚改项目用地事项等工作;
区财政局具体负责棚改项目资金筹措、拨付、审计等工作;
区城司具体负责场地三通一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区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签订拆迁协议、房屋拆除等工作;
区党政办具体负责棚改住房建设的督促检查;
区监察局具体负责工程招投标监督、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等工作,监督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城东办事处为实施单位,具体负责登记、统计被拆迁人相关数据和棚改安置补偿方案的解释、宣传以及棚改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㈡坚持公开公正
棚改拆迁安置程序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做到政策公开,文明执法。
㈢加强资金管理
棚改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工程正常进行。资金的使用、拨付接受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㈣强化项目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制定工期、稳步推进建设;要规范管理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和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规范、工程项目优质高效。
㈤注重廉政建设。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要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八、棚改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
具体按我区现行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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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统一规划与管理,提高电子政务工程的投资效益,保证电子政务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保密,维护电子政务工程的正运行,根据《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政办发〔〕27号)、《政府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政办发〔〕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汉单位投资额度达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电子政务工程的规划、立项、评审、政府采购、监理、验收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上级批准的电子政务工程必须备案和验收。
本办法所称的电子政务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用于政务信息化和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等工程,包括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纵向网络、网站、内部局域网、数据库、各类应用平台及系统。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县信息化办”)是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统筹规划、方案审查、过程管理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共建共享、保证适用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电子政务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应遵循节约、共享、有效的原则。各建设单位应按要求于每年月底前向县信息化办申报下一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计划,并提交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技术方案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县信息化办根据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对各单位申报的电子政务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调研,凡使用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县信息化办于每年10月底前择优排序后向县财政局申报,县财政局会同县信息化办编制下年度县财政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细化预算,按照预算审批程序报批;凡使用中央、省、市财政性资金及自筹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县信息化办综合平衡后于每年月底前编制下年度建设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纳入年度预算计划或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电子政务项目在进入政府采购前,建设方必须编制技术方案报县信息化办评审。评审未通过的项目须重新完善方案后再进行评审。
第八条县信息化办及时牵头组织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专家对电子政务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软件系统应重点评审。
每次电子政务项目评审从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县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县信息化办负责召集与日管理,专家评审的相关费用在拟建电子政务工程项目资金中按规定列支。
第九条县信息化办根据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向建设单位下达项目技术方案审查意见。
投资额度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在15个工作日完成技术方案评审,做出评审结论;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技术方案评审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十条电子政务建设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书面报县信息化办批准;使用县本级财政性资金的还须向县财政局书面报告,按项目申报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变更额度在合同价款10%以上(含10%)的,应按程序重新申报技术方案,专家评审同意后,再组织政府采购。所有变更项目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如实报告,并由项目验收组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县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全县性电子政务重点工程建设,专款专用。
第三章项目招标管理
第十二条电子政务工程承建、监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与建设有关的设备、软件、材料,供应商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第十三条承建本县电子政务工程的施工单位,须具有信息产业、保密、公安、国安等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计算机系统集成商或电信运营商在参加本县电子政务工程商务投标前,必须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到县信息化办、县国家保密局备案。凡不具备承建资格或未备案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第十四条进入政府采购的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须报县信息化办审查,审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审查包括承建单位资质要求审查、设备技术指标一致性审查、合同付款验收条款审查、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查等。
第四章项目监理
第十五条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一律实行项目监理制;从事电子政务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要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相关资质;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同一工程的建设和监理要由相互独立的机构分别承担,监理单位要先于建设单位介入,没有确立监理单位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开始建设。监理费用应足额纳入工程预算,专款专用,不能挤占挪用。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在初步对电子政务工程验收后,向县信息化办提出正式验收申请。信息系统工程,由县信息化办、县国家保密局共同组织验收。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批准建设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竣工报告、监理报告、系统试运行和初步验收报告、用户受训报告、网络及软硬件测试报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八条县信息化办在收到规定的全部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验收工作。对重大电子政务工程,还要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测评认证机构,依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信息网络、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网络安全保密等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通过验收的电子政务工程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第十九条电子政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方必须办理财政决算评审,县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办理项目建设资金支付手续。
第二十条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由县财政局依法监督。所有电子政务设备一经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应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二十一条县信息化办和县财政局要定期对正式投入使用
一年以上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用户回访检查,并组织专家评选“优秀电子政务工程”、“优秀承建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项目建设方,不安排下一年度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计划。
第二十二条电子政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全过程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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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校园警务工作的意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配合各级教育部门,同时积极会同工商、卫生、文化、城管、环保等部门,有效整合社会联动资源,深入落实各项警务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打造校园的和谐与安宁。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坚决遏制死伤或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
2、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杜绝涉及师生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3、校园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4、涉校治安案件的查处率和刑事案件的侦破率明显提高;
5、校园及周边的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6、师生、家长对校园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
1、县城商业繁华路段和流量较大的交通主干道两侧沿线学校上学、放学时间,民警或联防巡逻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见警率达100%;
2、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规范率、上线检测率、驾驶员培训教育率达100%;
3、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率达100%;
4、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专人专办率达100%;
5、学校、幼儿园组建安全保卫机构,专职、兼职保卫人员配备率达100%,城区和县城内学校学生和教职工人数低于1000人的派驻2名保安,1000人以上的按500:1的比例派驻保安,保安派驻率达100%;
6、县城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率达100%;
7、开展学校预防教育率达100%;
8、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派驻率达100%;
9、学校“两公示、一监督”制度建立面达100%;
10、学校网络安全员培训率达100%;
11、在学校师生及校园周边商业网点设立信息员,其中,班级信息员设立面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建立和完善校园内部防控措施。
一是逐步建立以社区(村)民警、老师、学生及相关警种为基础的校园安全组织机构。
二是根据公安部的“八条措施”和教育部的“六条措施”,结合实际,由民警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警校共建工作制度》、《学校消防制度》、《学校保安工作制度》、《学校门卫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实行制度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警校共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三是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安全演练,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各个时期的例行的机制性工作。
四是指导推行校园“平安责任区”制度,使校园内部区域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级和教师,并协调教育部门形成行政责任追究体系。
五是指导建立以校园内部进出通道、教学楼、宿舍区为重点的校园内部监控系统,提高校园内部防范能力。
2、建立和完善校园周边防控措施。
一是以校园门口半径200米为基本范围,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红绿灯及交通安全设施。
二是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建立巡逻防范机制。
三是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案件多发区建立监控网络,并逐步实现与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网。
四是在校园及校园周边物色一批治安耳目和治安信息员,在公共场所建立治安信息联络点,多层次、多方面获取涉校情报信息。
(二)建立校园警务工作保障机制
1、建立警务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社区和驻村民警为骨干,以交通、治安、刑侦、国保、禁毒、网监、法制、消防、特警、保安等警种为配合的涉校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并建立和完善紧急救助体系。
二是建立以刑侦部门为主体,多警种协同,跨地域协作,实现专案专人、快侦快破的涉校案件侦破机制。同时建立和完善校园反恐机制及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三是建立以纪检、督查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和社会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校园警务工作监督机制。
2、建立警校合作宣教机制。
建立以驻校民警为主体,指挥中心、法制、治安、交通、消防、禁毒、刑侦、网监等部门协同参与的校园学生帮扶教育机制。通过警校合作,定期与不定期地采用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教育,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一方面,在学校保证《品德与社会》、《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的作用,有效地对学生实施教育的同时,通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积极配合,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或教育活动,搞好案例分析,共同组织好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教育图片展和“珍惜生命、远离”、“争当遵纪守法小公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并张贴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的法制宣传内容,以典型事例来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对有“问题”的学生由驻校民警协助学校政教部门及班主任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尽可能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多关心,多沟通,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建立社会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建立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每季度定期例会制度,定期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共同研究落实措施。
二是建立综合整治工作制度。积极与工商、卫生、文化、城管等单位配合,对校园周边音像社、网吧、小书店、小食堂、小饭店、小餐桌等适时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全年单项整治活动不少于10次。定期开展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进行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杜绝未成年人租住房屋以及各种非法出租房屋的行为,严厉打击学生或不良人员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把不安定因素及时排除。
三是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同宣传、教育、团委、精神文明办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广播、电视、召开新闻会、开辟专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4、建立服务工作机制。
一是全面建立“两公示、一监督”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法制副校长和社区民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聘请师生和家长担任校园安全监督员。
二是完善警校联系点工作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以及治安、刑侦、消防、交通等部门主要领导,每人落实2个联系点,定期听取学校的意见,帮助学校解决突出的安全问题。另外,在校内还应设置“学生知心信箱”和“报警电话警示牌”。
三是丰富服务措施。通过开展安全教育课、发放《校园安全手册》、警校联系卡、交通安全提示卡等形式,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
四是建立交通安全服务工作制度。在学校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派民警或联防巡逻员维持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县城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五是“六进三见”保平安。把特警、交警、消防加入到警校共建工作,真正做到“六进校”和“三常见”工作,即“派出所、特警、刑警、交警、消防、禁毒”六个方面的警务人员进校共同开展工作,在学生放学的高峰时段,要“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改善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维护学校周围的秩序,给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干警与学校安全工作排查小组,坚持对学校所有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校园平安。
5、健全档案管理机制。
切实做好“两手抓”工作,即一手抓日常工作开展,一手抓档案资料管理。驻校民警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共建工作资料,建立规范、详实的档案管理机制。
6、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一是制定校园警务工作考核评比标准,定期开展考核评比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是开展“平安校园”、“校园卫士”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开展校园警务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7、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工作机制。
对校园内发生的恶性案件,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校园警务工作,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是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的具体行动。因此,维护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对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和谐,保障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强对校园警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卫东任组长,公安局副局长王庆东任副组长,纪检、督查、指挥中心、基层基础工作股、国保、治安、特警、刑侦、禁毒、网监、交通、法制、消防、保安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校园阳光警务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公安局基层基础工作股,办公室主任由基层基础工作股股长郭士和担任。
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警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本单位进行认真部署落实,切实把校园警务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执法为民的“保障工程”、涉及民族未来的“希望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和践行公安机关爱民的“阳光工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并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校园警务工作的宣传报道。重点抓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等舆论宣传,编写具体化、形象化的校园警务工作的标语、口号,广为宣传、散发和张贴。要广泛发动学校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营造校园警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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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检所:国务院召开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切实推动药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的思路,根据__*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实施药品放心工程,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努力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近期要以药品质量安全为主题,抓好源头治理,正本清源;同时严把市场准入关。要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经营场所或仓库,提供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强。中长期要结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gmp、g认证工作,提升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水平;强化基层用药监管,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大力推进农产品、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从基础做起,提高中药水准。要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药监、工商、公安、卫生、质监、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相互补台的管理新格局,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药品放心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在此基础上,要研究、探讨建立药品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和功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倡导药品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公示社会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推动药品放心工程的建设,__*市药监局成立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____任组长,党组各成员任付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检查指导全市范围内的药品放心工程工作。各县药监局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相应领导小组,在市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集中力量整治和解决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忌搞“花架子”、“走过场”,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分子,从严查处违规生产、经营药品的企业和个人。三、药品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为:(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行为,取缔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假劣药品和无证经营药品窝点,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中药材。切实加强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购销和毁形管理,严防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重新流入市场。(2)针对全省重点整治地区加大整治力度后,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不法经营户有可能进入我市的问题,市药监局将组织力量,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挂靠经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向无证经营户销售药品的违规行为,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购进药品的违规行为。(3)对市区药品批发单位在现场管理进行整改的基础上,结合g认证工作,将重点放在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记录的建立、健全上。同时,对购、销货单位的资质予以审核,加大对从省重点整治地区亳州、太和、阜阳进货的抽检力度,从严查处违规经营药品行为并予以公开曝光。对医药生产企业原辅材料/,!/的进货渠道要进行一次梳理、检查。近期,市药监局将组织市药检所开展一次百味药材专项抽检活动,重点是医疗机构、药品批发单位、中药饮片厂和药品生产企业,以净化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4)对违规聘用销售人员,提供票据给无证经营药品者的现象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于屡教不改的将会同税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5)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购进药品登记、药品进货、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毁形等项工作的管理。市药监局将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大检查活动,规范医疗机构的制剂生产、使用及药品管理等行为。(6)结合农村基层用药大检查活动,重点对购进记录和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进行检查,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不走过场。建立健全农村药品质量监督网络,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7)深入开展避孕药械市场的检查整治工作,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制订的整治方案,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8)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购进、加工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异地加工生产、异地设立仓库,异地设立办事处等方面。坚决查处药品生产企业参与非法药品集贸市场或其它集贸市场交易,或向无证经营户提供药品的违法行为。(9)零售药房购进药品必须填写购进记录,要在合法的证照齐全的企业进货,不得给药品生产企业做虚假广告,认真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不得超范围、超方式经营。(10)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做到先审批后登记,对虚夸疗效,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虚假药品广告,将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并上报省药监局。四、药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方法和步骤药品放心工程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 心工程的通知”精神,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把全面检查,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端窝挖点,狠狠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完善制度,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结合起来。药品放心工程的建设,在当前要着力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六个方面的结合即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普查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要针对药品流通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安排,突击检查,重拳出击,重点整治幅射面广、社会反映大,违法经营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实施药品放心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各部门既要密切配合,又要明确责任。__*市药品放心工程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并切实履行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监察等部门要依据本部门工作的重点,相互补台,相互支持,共同推进__*市药品放心工程建设。__*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8月中旬到9月中旬,市药监局及各县药监局要分别向政府汇报工作思路和打算,形成药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各部门要依据其职责,向管理相对人广泛宣传发动,督促其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及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并强化舆论宣传,为实施药品放心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集中实施和督查指导阶段。时间为9月下旬到12月上旬。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要求,各施其职,组织专项检查,坚决取缔药品经营中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招商经营等违规经营活动,捣毁药品的制假售假窝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责任人,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件,同时加强新闻追踪报道,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扩大教育影响面。3、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各县药监局要对照实施方案的目标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接验收工作,并于今年底前将开展药品放心工程总结报送至市局药品放心工程办公室。五、工作要求:(一)各县药监局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领导和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地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形成工作方案,切实推进药品放心工程的建设。(二)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要在社会广泛开展药品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及信息报告与制度,及时控制和消除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三)加大打击力度,重点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对市场上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同时要狠抓大案要案,依法行政,严肃执法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排除一切干扰,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后台和保护伞。(四)广泛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要开辟专栏、制作专题,积极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与联系,重视解决新闻媒体关注的问题,尤其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五)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药品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对举报有功者给予相应奖励,扩大人民群众对整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氛围。(六)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依法管理。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整治,建立完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可追溯制度,《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和公示制度。药监、工商、卫生、公安、质监、监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各方面的协作长期、稳定、制度、规范。(七)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工作。各县药监局要迅速成立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并报市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作中,遇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并在县区间加强协作,互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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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为目标,以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城市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水平和农村清洁卫生水平为重点,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积极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民动员,彻底改变我县城乡卫生面貌,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使我县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我县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成立**县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向领导汇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取得成效。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县城主要街道的市容环境。全面规范沿街的牌匾和户外广告,清理违章户外广告牌,拆除有碍市容的牌匾及临街住宅防盗网,重点治理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行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店牌匾、报刊亭、读报栏等,位置设置应适当,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并保持完好、整齐、美观。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应保持外型完好、整洁、美观,装饰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整治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严禁在县城主要街道上乱摆乱卖、乱停乱放和占道经营。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夜市等,应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定点经营,保持摊位整洁。沿街单位、住户应经常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不得乱堆乱扔杂物或占道作业。
(三)整治城区居住小区环境与城乡结合部。重点改善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的违法建设、脏乱差现象,解决好街巷道路不平、路灯不亮、卫生状况差等问题。
(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县城主要道路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设置车辆的停放区域,严格管理车辆的停放秩序;积极改善公交车辆运行环境,提高公交服务水平,认真清理县城违法运营车辆,努力实现县城道路交通管理的安全、畅通、有序。
(五)整治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各类公共场所环境要整洁有序,无乱扔、乱倒、乱吐等现象,公厕、绿地等公共设施完善。
(六)整治施工现场。主要解决施工现场污染环境、噪声扰民和运输抛撒的问题。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达到管理规范,施工场地应围栏作业,物料堆放整齐,运输材料一渣土车辆应密封运输,无撒漏污染市区道路现象。
(七)整治主要宾馆周边环境。在划定的区域内,无占道经营、尾随兜售现象;车辆停放有序,绿化、卫生、标识等设施完善。
(八)整治主要景点、景区周边环境。各类游客服务设施无安全隐患,容貌整洁;停车场、公厕等卫生整洁,设施完好;标识、围隔、绿化维护良好。
(九)整治主要旅游道路沿线市容环境。组织卫生大清扫行动,清理各类违法搭建物、占道经营摊点,整顿沿线集贸市场秩序,完善标识、标线;明确沿线管理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和管护经费;严格整治交通运输秩序。
四、时间安排
开展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10月12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年10月12日至**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为完善相应机构和制度,巩固提高阶段;
第四阶段:**年7月1日至12月30日全面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五、工作要求
1、沿桂黄公路的定江镇、桂林八里街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镇要做好辖区内桂黄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清理整顿,同时要做好所在地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工作。县公路局要抓好桂黄公路**段花带护理,并搞好公路两旁环境卫生。
2、县城临街的各单位要按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要求,搞好本单位以及所辖门店的环境卫生,要求地面干净卫生,单车摆放整齐,人行道无占道经营现象。
3、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按各自职责做好检查有关工作。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形成合力,确保城乡清洁卫生运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取得实效。
4、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在县建设规划局设立整顿市容市貌的投诉举报电话:681****。通过县电视台向各单位和社会进行公布。
5、加强新闻媒体和市民监督。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和监督作用,要在电视、电台、报刊上开设专栏和专题,采用与市民互动等形式,宣传和曝光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带动广大市民关心和参与,共同搞好城乡清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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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费乘车范围
持本镇户籍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上统称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免费乘坐城区公交和镇村公交。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申请登记(5月12日前)
镇、村(居)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广泛宣传,并通过张贴宣传资料和召开广播会等形式宣传公交惠民政策和免费乘车范围,确保公交惠民措施落实到位。
各村(居)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对符合免费乘车条件且提出申请的老年人进行资料审核,并发放、填写市免费乘坐公交车《老年人免费乘车证》登记表(附两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加盖行政村(居)印章。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与登记表一并于5月12日前一并报镇农路办。
2、集中办理、组织发放(5月31日前)
古溪交管所根据各村(居)提供的前期申请登记台帐资料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办理结束后由各村(居)组织发放。
3、汇总小结、健全机制(6月15日前)
集中办理结束后,古溪交管所将全镇办证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城乡客运统筹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在集中办理期间因特殊情况未办证的群众,由古溪交管所组织人员上门服务,以确保公交惠民政策全覆盖。
三、有关要求
1、责任到位。公交惠民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启动快、办理时间短、群众得益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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