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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9 热度:67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2380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6分钟,共有220位用户关注,37人点赞!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攻坚整治,按照《xx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政传〔2020〕x号)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找准查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专项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

(二)专项整治要点

1.

行政许可。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

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龙头、水带、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

3.

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4.

安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完好,各类消防警示标识是否清晰明了,病区通道有无加床堵塞现象,内部道路是否被占用影响消防车辆进出;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5.

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

6.

责任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7.

宣传教育。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宣传普及;是否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救援等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是否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一懂三会”知识(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和会逃生)、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类人员”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带头人”“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员”和消防宣传教育“讲解员”)。

8.

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10日前)。

各单位要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

(二)彻查彻改阶段(2020年9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时认真填写《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分别于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安监科备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的管控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

区卫健委安监科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xx。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区卫健委成立由委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监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班子,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

9月底前,区卫健委将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暨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将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各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

区卫生健康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表时间:2020年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排查时间

排查人员姓名

存在问题清单

整改责任清单

整改责任人

整改进度

备注

单位负责人: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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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一般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年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宗教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活动期间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数据统计、经验总结等工作。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全面排查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各地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县区政府要逐级部署,细化工作方案,以区、县为重点,组织有关部门机关人员及乡镇、街道人员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各地要以县、区为单位,以乡镇、街道为单元,逐一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逐条街道、逐个社区、逐个乡村、逐家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每个网格确定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社区、乡村、单位场所全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确保一个不漏,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要针对不同类别单位,制定火灾隐患自查标准和登记表,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地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用足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其他有关部门对涉及自身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已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分级建立“清剿火患”主流媒体联络网,市级至少确定10名、凤台县至少确定3名媒体联络人,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市、县媒体每周都要有“清剿火患”的宣传报道。国庆节后,公安机关要在公众聚集场所统一张贴公告,集中向市民宣传。“119”消防日前夕,市、县分级组织媒体,集中开展“媒体联动,直击火患”专项行动。市公安局每月在主流媒体通报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10月底前,全市要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群众举报,通过媒体集中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县区政府要组织召开“清剿火患”战役动员会,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发动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动媒体单位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地要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组织“回头看”。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1.摸清底数。10月25日前,市民政、旅游、建设、教育、卫生、商务、工商、粮食、文化、交通运输、国有资产、安全监管、宗教等部门要认真统计列管的相关场所实有数量(具体场所见“负责排查范围”),形成详细名单(式样见附件1),汇总报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为加强监管,各县区也要一并掌握相关场所的现有底数。

2.行业系统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排查范围和场所底数,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民政部门负责排查老年公寓、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教育部门负责排查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建设部门负责排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供热、供水和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排查汽车客运站、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商务部门负责排查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文化部门负责排查歌舞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场所以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卫生部门负责排查医院、卫生所等医疗机构;国资委负责排查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工商部门负责排查集贸市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排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场所;旅游部门负责排查宾馆;粮食部门负责排查粮油加工、仓储企业,交易市场;宗教部门负责排查宗教活动场所;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排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民住宅楼;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负责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执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总结排查整治情况,提供技术指导。

各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工作时,要逐家单位填写《“清剿火患”普查登记表》(附件2,存档备查),建立健全工作档案。每月25日前统计当月检查情况、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附件3),报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由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依法核查处理。

3.农村、社区专项整治。各地要逐一明确乡镇、村委会、街道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辖区行政村和社区的实有数量,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村镇(社区)负责人成立检查组,逐个社区、逐个乡村排查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4.重点区域、场所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把主要警力放在梳理检查“盲区”、提高单位“四个能力”以及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广大小场所、小单位为重点,逐个行业、逐家单位、逐个社区、逐个乡村,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工作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地要对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清剿火患”战役是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继续和深入,是稳定火灾形势的有效手段。各地要立即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月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要开展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各级政府主要领导,部门、行业、系统负责人要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明确分工,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关组织,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和要求,抓好工作任务、责任的落实。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的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切实将各类火灾隐患整治到位,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部门间要相互及时通报、抄送处罚决定。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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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道通畅,确保灭火救援顺利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街道办事处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宣传报道等。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贾茹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联系电话:7232711)。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2日前)。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落实工作任务,发动群众对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督促整改阶段(1月22日至2月20日)。各社区按照实施方案,与辖区物业联合对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务必达到不留死角、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整治难度大的及时上报街道。要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强化整治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21日至2月底)。街道将会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成果进行验收,并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任务

各社区要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居民楼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和楼道堵塞等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六、工作重点

(一)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以及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的障碍物。

(二)突出整治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等问题。

(三)突出整改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消防永带、水枪、卷盘等设备损坏缺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储水量不足,报警控制设备、消防水泵、稳压泵和稳压设施等故障停用等问题。

(四)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类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大屏、楼宇广告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公益广告,每个住宅区每栋楼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

七、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动社区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广泛发放、张贴公告和简洁明了的消防宣传标语。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二)强化规范管理。各社区组织成立管理机构,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开展自查清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固定障碍物等情况。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畅通。

八、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社区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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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役时间和目标

战役时间:年9月26日至年2月29日。

战役目标: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查清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率100%;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清剿范围和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近两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包括社区)、单位场所(包括各类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各类物流仓储企业)。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歌厅、小洗浴、小幼儿园、小养老院、小加工作坊和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以及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非法设置可燃物堆场和仓库、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前期“打违除患”尚未整改合格的高层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高层住宅以及全区火灾隐患集中“排雷”行动中未整改结束的单位。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本地区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和单位。本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重点整治城中村、小化工、小商品批发市场以及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等。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街道、部门要按照全区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居民委员会投入“清剿火患”战役。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副区长任指挥长,公安分局副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指挥长,有关行业部门分管领导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战役部署、推进、总结以及各项协调工作,同时负责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街道也应相应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机构,加强统一指挥领导和统筹调度。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0月1日至年2月6日)

1.全面实施排查。各街道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挂钩指导人和排查负责人。挂钩指导人按照片区分工统一由消防监督人员担任,排查工作按照二级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三级重点单位由派出所专(兼)职民警,网格内的其它单位由辖区社区民警,消防文职雇员协助的原则落实到具体人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清剿火患”战役,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开展全面清查,确保隐患见底。工商部门重点对辖区所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教育部门重点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卫生、文化部门重点普查医院和文化娱乐场所;安监部门加强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个网格要建立排查工作计划,按时序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梳理没有纳入监管视线的区域、单位和场所,以及各类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物流仓储企业,确保全部排查到位。要对前段时间已实施过排查的人员密集场、高层地下建筑和火灾隐患“排雷”对象进行“回头看”,及时排查遗留火灾隐患。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区域,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及时汇总排查进展情况,对排查过的社区、单位场所建立工作档案,详细注明排查的单位名称、排查人员、排查时间等,并及时录入消防监督数字化系统。消防大队要明确一名干部和一名消防文职雇员具体负责各类文书档案的录入及管理工作。

2.强力清剿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分类处理。能够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在火灾隐患“排雷”行动中列为整治对象的单位要全部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并同时予以挂牌督办。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跟踪落实执行情况,对逾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一律采取查封手段予以强制执行。对由于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无法申报消防审核手续的,可由建设单位提供临时规划许可或者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受理,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由消防大队统一梳理汇总后报区政府协调解决。

3.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部门要牢固树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预防的长效机制。要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关,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要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切实提高消防设施完好率,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一律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凡未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单位要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并报消防大队备案。要强化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建筑产权方、使用方、管理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责任。要指导社会单位切实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深入开展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街道“零亡人”、社区“零火灾”的目标。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月向消防大队按时上报《消防工作情况月报表》予以备案。

(三)考评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

各街道、部门要强化分析研判,定期评估“清剿火患”战役进展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指挥部将每周进行专题研判并通报“清剿火患”战役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研判并通报全区“清剿火患”战役阶段进展情况。另外,指挥部将每月对各街道进行一次战役专项考评,明年战役结束时,将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对各街道“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各街道要成立工作组,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法监管,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清剿火患”主力军的作用;要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技术指导,并充分调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文职雇员队伍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积极作用;各现役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要结合“巡防”工作,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知识宣传,对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逐一进行消防管网水压测试,确保管网畅通。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建筑以及辖区“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的排查。各街道、部门要将“清剿火患”分别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督察等内容,有效形成隐患整治的合力。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各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社会面的消防宣传和发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清剿火患”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媒体,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刊播消防公益广告。要结合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和“入户宣传”工程,确保战役期间全区每个单位和家庭都能收到一份消防宣传资料,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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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桃矿街道办事处在临湘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式稳定好转,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机制

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年初,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党政领导及机关站所人员按区域划分了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消防工作方案》,完善了《桃矿街道办事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与社区、职能站所及辖区各企业经营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发展领域各项工作。

1、抓全面长效的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在宣传教育上不仅注重形式,更注重全面和长远。按照上级要求和实施方案在2个社区会都设立了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并根据不同时段更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辖区各企业及学校也根据自身特点制作了永久性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在“春节、两会”、“五一”、“安全活动月”、“中秋国庆”期间,我们在主要路口和人群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培训教材》、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通过“桃矿安全”微信群大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教育视屏,来提升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警示大家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今年来,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0多起,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整理,建档登记,加强监控,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的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制度,严格执行事故隐患交办、督办与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按时对隐患整改进行回访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照办事处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对辖区的13家企业、8家宾馆酒店、液化气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240多份,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安全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和消防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办事处安全形势好转,我们组织辖区企业单位安全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同时严格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企业新上岗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街道还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治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非煤矿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富安矿业井下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管理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今年来开展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燃放整治行动3次,辖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危险品的整治。今年我们加大了对华升天然气公司和兴达液化气站的安全监管,要求液化气站对超检测期的气瓶不得充装液化气,对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经营店进行清理,以确保安全。四是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加大对九源生物饲料公司和鑫宇泡花碱厂有限空间作业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对上述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五是治超和道路交通。今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治超和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城建、安监等单位,加大对源头企业和路段及校车管理,取得了好的效果。六是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对金坡社区马路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劝导,彻底了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七是森林防火。街道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火应急队伍,制度了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防火特护期间安排人员进行排查检查,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处罚力度,在主要地段和路口张贴标语和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确保辖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八是消防安全监管。我们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指令,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

5、强化安全生产基本、基础建设。

督促各企业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定、操作规程,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开展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三、2020年亮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全年共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次。6月28日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办事处和富安矿业共同承办了岳阳市富安矿业2020年安全生产防洪应急演练,通过精心组织、编排、协调,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多份参加咨询和观看居民2000多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3、充分发挥“桃矿安全”微信平台作用。在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不定期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知识学习,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反馈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情况,取得预期的效果。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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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整治和消除出租房屋火灾隐患,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左右努力,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

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濮志江同志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县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供电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及县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汇总通报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联络员名单请于今年1月30日前报县消防大队,

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负责制订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动员发动、普查登记、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逃生演练。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对出租房屋内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消防部门负责对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对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的消防业务指导,积极提供各类消防技术咨询,确保整治顺利实施。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负责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积极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条件。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对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依法给予处罚。

电力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城管部门:负责对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进行整治,依法坚决拆除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

宣传部门:负责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出租房屋的专项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综治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和对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本行业系统内存在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去年11月开始,到今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去年12月至今年1月)

1、建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组织,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工作。

2、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在全县统一动员部署下,各乡镇(街道)要召开相关会议传达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

3、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摸底阶段(今年2月至今年3月)

1、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填写《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普查登记表》(附件2),按照出租房屋一户一档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档案,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在今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2、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要边排查边动员,明确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户同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场所要限期进行人员分离,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改阶段(今年4月至今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负责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由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整改的要求,在辖区内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治。对本次治理重点的出租房屋、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整治整改。

2、强制整改。对不具备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责令停止出租或营业。对不配合的场所和业主则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联合执法,强制整改。此项工作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机制。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灾危险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联合执法为基本手段,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结合,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相结合,与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今年9月至今年10月)

县将组织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组对全县出租房屋专项治理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为主,对纳入专项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乡镇(街道)将书面总结和自查报告于今年9月10日前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制订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责令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出租房火灾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认真逐户地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房屋出租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治理职责到户到人。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加强对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区域整治工作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要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组织整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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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岳阳市集贸市场“五创”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集贸市场“五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6—9月份,我区相关部门在区政府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牵头开展了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制订了《岳阳楼区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方案》

6月初,成立了岳阳楼区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副主任余岳良任组长,区商务局局长易正祥、工商局局长颜石湘任副组长,商务、工商、城管、爱卫、安监环保、公安、国税、地税、文体局分管副局长及各相关办事处主任等为成员。工作组制订了《岳阳楼区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方案》,方案中确定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步骤,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开展了调查摸底,明确工作任务

在区政府的指导下,我局对全区集贸市场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确定了十七家专业市场为“五创”整治工作重点,并对市场现有规模、经营情况、市场产权单位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各集贸市场依据总方案都拿出了有针对性的各市场的专项整改方案,并且落实到责任人。

三、加大宣传力度,逐个市场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和现场工作会议,划分工作责任,提出市场整治意见和要求

由我局牵头,组织区集贸市场五创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场经营负责人、产权单位负责人召开了3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针对城区17家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治要求,将集贸市场“五创”整治责任细分到各区直单位、办事处、居委会、市场管理单位。并确定了责任人和整治工作时间表,明确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四、开展市场全面检查督促工作,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三个月来,区集贸市场“五创”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区人大副主任余岳良带领小组成员多次到各集贸市场实地督促整治工作,组织相关区直部门对城区17家集贸市场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共统一门店标识38个,拆除马路市场2个,消除消防隐患4起,清除牛皮癣200多张,强撤乱挂乱放广告招牌15块,清除乱挂横幅20余条,向各集贸市场经营业主发放《创建文明市场倡议书》7000余份。并定期对专业市场逐个上门开展专项督查,当场召集区直部门负责人、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市场经营负责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等开现场工作会议,就市场检查中存在的出店经营、流动商贩、卫生保洁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标牌乱挂乱放等问题,提出整治意见,要求当场整改。通过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大部分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消防设施基本健全。

五、严防死守,全力督查,确保集贸市场顺利迎检。

城市文明指数迎检时期,工作组将市场区分为两组,分别由商务局和工商局负责督查,商务局把责任市场的督促检查逐一分化到各股室,并明确了工作责任,加大了工作力度,做到天天有人在市场进行督查,及时解除疑难。通过工作组的齐心努力,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到了完善,市场环卫设施得到了改善,市场秩序井然,市场面目一新。

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集贸市场两节安全。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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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区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工商部门对商场、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_、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_、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_、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_、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_、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_、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_、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_、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_、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__、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__、“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__、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_日至__月__日)

_、自查自纠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____]__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_月__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_、检查整改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_、治理成效巩固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_、冬防排查治理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_日内将《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_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_、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_、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_、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落实整治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采取措施整改隐患的单位,坚决处理,该罚款的就罚款,该停业的应责令停业,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姑息迁就,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以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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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30日至7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通道和锁闭出口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确保整治范围内建筑物疏散设施100%完好、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100%畅通,确保发生火灾时人员能安全疏散、消防部队能顺利到场救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2日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居)要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30日前,各地要按照整治活动确定的目标、范围、标准和要求,对相关场所进行逐一摸排,填写《市“打通道、畅出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调查登记表》(见附件),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涉及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个核查,做到排查不留盲区、整治不留死角,确保事事都有登记、件件都有回复。

(三)重点治理阶段。6月20日前,各地要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落实管理责任的多产权单位作为治理重点。要督促和指导有火灾隐患的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成立技术服务队,及时提供技术指导。

(四)检查评比阶段。7月15日前,由各地组织专班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比。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活动的,要责令其重新开展并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并将通报督察结果。

请各地按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15日前上报本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部署情况;6月10日前上报本地区排查情况和《市“打通道、畅出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调查登记表》;6月底以前报阶段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7月15日前将活动专题报告上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打通道、畅出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为了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师永学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工作目标职责。

小区消防通道整治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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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信息上传下达,收集活动资料。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强化“生命至上”的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针对“3.25”火灾,要举一反三做好重点区域防范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此次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梳理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大风天不允许使用明火等防火要求,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灾害能力。

(二)强化重点区域、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火灾隐患整治合力

各单位、社区、管委会要深刻查摆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影响本辖区、本行业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六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单位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一次演练,社区居委会、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较低且人员密集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治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交由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1.安监办负责检查10人以上具有生产设备设施的私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仓储等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

2.各社区、管委会负责检查辖区10人以下私企、所有经营场所、居民楼道、出租房屋、车库及“六小场所”的安全用电、用气、用火情况;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情况;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严禁住宿,且需设置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窗口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和广告牌的情况;辖区内棚户区、出租房、地下室的冬季“三防”宣传教育和检查情况。

3.废旧物品交易市场、三公寓、苑泉社区的供销社大院、通讯社区的桑达公司大院及银河公司出租房等重点区域,要重点检查区域恶劣天气强制断电和禁止明火落实情况;居民安全使用明火情况;室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设置简易消防设施情况;居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掌握“四懂四会”的防、灭火基本常识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情况;树立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疏散情况;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室外疏散集结点设置情况;大风天气应急值守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管委会、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方案,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在落实,全面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和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等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逐一整改。

(二)各社区、管委会、辖区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安监办,由安监办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挂牌督办,并督促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在视线范围内全部整改完毕。

(三)各单位、社区、管委会在检查中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必须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治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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