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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64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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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奥运会在北京举行,我市承担着奥运圣火的传递任务。为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我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火炬接力传递活动及奥运会期间的商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全省奥运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奥运安保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将奥运安保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来抓。为加强奥运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奥运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九个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做到从组织机构上加强奥运安保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方案预案制定情况

我们制定了《**市关于加强迎奥运和保证奥运会期间商业安全工作的通知》,下发至两县五区及重点商业企业共计二十余份。《通知》要求:一是奥运期间的安保工作要按照商业企业隶属关系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安保工作由市场开办主体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商业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各县区商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奥运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和能力,做到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领导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三是各县区的商业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把迎奥运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结合起来。指导督促各商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充实安全防范力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组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对本域内的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要对本域区的重点商业企业实施安全监控不留死角。四是各重点商业企业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对涉及企业安全的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加强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同时要切实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五是要规范店内的大型商业促销行为,凡在店内组织的大型促销活动,必须按相关规定报批,严防踩踏事件的发生。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文明和谐的服务环境。

三、动员部署情况。

我局组织召开两县五区的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重点商业企业负责人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安保会议精神,并对安保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商务主管部门及商业企业对此项工作极为重视,会后立即行动起来,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他们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对各项安保任务一一落实,以确保圆满完成火炬传递任务。各商业企业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了声势浩大、丰富多彩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展出宣传图板、有线广播等新闻媒介形式,让员工、消费者了解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学好、会用企业的消防器材。**县商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所属企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以及引导消费者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并进行模拟演练,增强了商业企业实战防火能力,促进商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四、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是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成立了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责任到人,保证安保工作做细、做实、做透、做到位。各本县(区)商业商务主管部门明确一把手为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商业安全工作。各县(区)商业主管部门指定责任科室和信息员,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有关信息,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二是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部门、企业和员工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意识。三是建立完善了商业企业消防安全保卫责任制度。两县商业企业推行了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消防安全防火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宿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确保履行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把工作落到实处。

五、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落实省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消防工作大检查活动。为预防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放弃了“五一”节的个人休息时间,与市消防局的同志一道深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了“五一”节消防安全大检查,为北京奥运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在对实华家具城、商业大厦、东方康乐中心、溪林购物广场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检查过程中,本着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检查与现场整治相结合、检查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器材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现场提问了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消防常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我们坚持做到边检查与边指导相结合,对能当场整改的一一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我们还改变工作作风同 消防局一起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难题,实华家具城的消防安全门屡换屡坏,成为家具城工作的难点,我们建议他们实行业户包保奖惩制,解决这一问题。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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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大力开展精细化的网格排查,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深入开展大规模的集中行动,形成围剿隐患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打赢“清剿火患”战役,全力维护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努力实现“八个百分之百、四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所有社会单位场所检查率达到100%、消防“乱点”区域排查整治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达到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率达到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管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亡人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剿火患”战役行动指挥部,由区政府林文福副区长任指挥长,区公安局副局长陈祥富、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施晓文任副指挥长,区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为小组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消防大队,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施晓文兼办公室主任,区消防大队抽调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清剿范围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年来始终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以及投入使用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和“三合一”场所。对社区、乡村的小旅馆(房间数在50间以下)、小餐馆(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小洗浴、美容美发店(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小商店(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小网吧(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小生产加工作坊(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商店,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生产留宿两人以上,经营留宿一人)等违规行为。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或者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公共娱乐场所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清剿火患”战役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二)清剿火患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各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已排查过的单位和场所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各级各部门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全区战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六、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实行逐级责任制,认真执行区政府和区直各有关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以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深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及居民楼院,分层级、高频次地开展网格式排查检查。同时,负责排查的社区、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切实严格执法,彻底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对经过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其停工停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区政府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各级各部门要在主流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每周都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公安机关要每月召开一次新闻会,“清剿火患”战役战况,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相应“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此次战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同志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地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二)注重实效,落实责任。“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分工又合作,认真开展本系统、本行业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技术、教育、文化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清剿火患”的强力态势,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致灾因素,竭尽全力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处理。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整治信息沟通,对依法取缔、关闭的场所,相关监管部门必须依法暂扣、吊销相关证照。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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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安委办《2009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结合本镇实际,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整治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落实责任。

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由镇长陈德友为组长,副书记董海斌、政法办主任傅富强、派出所所长施浩军为副组长的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治中心、镇安监所履行督查整治职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排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本镇辖区内的“三合一”企业(重点是室内木质门制造企业和车木行业)和各集市村、超市、网吧、幼儿园等集聚场所。具体排查的内容是:

(一)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

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情况、有否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

(四)区域方面:重点集市村的市场群或集聚场所,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三合一企业整治:员工宿舍是否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离出来,必须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进行车间分隔改造的,必须疏通逃生通道、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必须符合要求;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必须规范;灭火器具配备必须符合要求。

三、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职能办公室各负其责的原则,抓好常年消防安全监管,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5月31日)

镇政府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派出所、镇综治中心和镇安监所具体负责对村、企事业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做好排摸、汇总、建档工作。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重点隐患的企业单位根据市安委会要求组织自查自纠,自觉取缔“三合一”现象,自觉接受市、镇督查。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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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马路对面”为你整理了这篇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以、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卫健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市卫健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无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发生。现将2020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委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及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齐力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委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每季度定期召开综治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对县(市)区卫健局、市属卫生健康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我委重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市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方案》,督促市属卫生健康单位举办经常性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都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对事故的防范能力。系统各单位通过led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宣传形式,使消防安全知识人人皆知,切实营造全体职工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卫健委组织系统安全保卫干部参加由省、市安办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532份,宣传品1127份。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管

1、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一是集中摸排。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梳理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设施存在的突出风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拍照举证,掌握底数,摸清情况,为整治行动提供依据前提。二是集中整治。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全面清除单位内部消防通道障碍物、妨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进行劝导,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三是集中划线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我市13家市属医院和10家县(市)区属医院按照《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要求和警示标示样式》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

2、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一是督促做好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点整改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第五批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榕委办〔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市第二医院危化品仓库未使用防火门构成第五批重大安全隐患点。我委及时转发《通知》,制定整治方案,目前该隐患点整治已完成,通过市安办验收并销号。二是督促做好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涉疫场所和系统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重点排查整治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配电房、供氧站、高压氧舱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控制室不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单位职工未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问题,及时报送《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据统计,在专项行动期间共排查消防安全隐患193处,整改193处。三是制定下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于9月29日在**市第一医院召开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推进会,学习观摩典型经验,开展工作交流。四是制定下发《**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消防安全作为安全检查重要内容,要求系统各单位按照序时进度全面推进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为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和各县(市)区卫健局都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逃生等项目,做到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2020年全市卫健系统共举办消防演练73场。

四、工作成效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单位没有发生火灾险情,义务消防队组建率达100%,消防器材完好率达100%,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消防火灾事故控制指标为零,市卫生健康系统没有发生因火灾造成的群死群伤消防事故。

附件:消防隐患台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消防隐患台帐

单位名称

存在隐患

**市第一医院

1、体检中心消防通道堆放杂物;2、住院部一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1、精神六科消防栓门损坏;2、消控室操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消控主机声卡损坏;3、危化品储存室门口堆放杂物。

**精神病防治院

1、药房门边消防疏散标志破损;2、门诊综合楼护理站消防栓按钮脱落;3、消防广播主机电源故障。

**市皮肤病防治院

1、四楼楼梯间应急灯损坏;2、收费处一灭火器进入黄区;3、门诊综合楼二楼疏散通道地标模糊。

**市中医院

1、住院部4楼楼梯间堆放杂物;2、门诊部3楼疏散指示标识损坏。

**肺科医院

1、3号楼大厅的消火栓栓阀开关生锈、老化;2、门诊地下室消防水阀损坏。

**市第六医院

1、6层屋顶堆放杂物;2、5层病区1个应急照明灯损坏。

**县总医院

1、住院楼11层开水间烟感损坏;2、3层一个指示灯损坏;3、宿舍楼3层消防栓门损坏。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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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坚持火灾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按照政府抓面、部门管线、基层组织包片、社会单位查点的工作思路,建立并落实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普查整治工作责任制,组织动员所有相关社会力量,对整个社会面进行火灾隐患全面普查,切实形成普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做到全面普查,摸清存量,并对所有火灾隐患分类建档,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实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的工作目标,全面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普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一)自治州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普查整治工作。

州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消防局,由州直各有关部门指派联络员组成,具体负责州直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二)各县市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安全监管、经贸、民族宗教、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民航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计划、分步骤开展普查整治工作。

(三)州公安、安全监管、经贸、民委、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民航等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本行业、本部门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普查整治工作。

三、普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州直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的设施、建筑、规划、区域四方面隐患问题外,还应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纳入普查整治的重点。

四、普查整治的职责和分工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普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定期召开普查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普查工作;负责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加大普查整治督察指导力度,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领导不力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实施方案,建立普查整治组织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火灾普查整治培训,对检查发现的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属地公安机关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

(二)州公安局: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各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县市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以及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加大对各行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的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分级负责对各行业、系统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防火检查业务知识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会同工商、质检部门加大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者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收集掌握普查整治工作动态,编发信息简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

(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安监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场所隐患普查整治;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对各县市、各部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促、协调;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州经贸委:负责组织实施州直经贸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储企业等单位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指导单位落实自治区《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商业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自治区加油(气)站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加强对成品油仓储企业及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治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出口堵塞锁闭、通道不畅、应急照明缺损、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等方面的隐患问题;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州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建设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城市燃气、公共交通、供排水、供热等公共设施隐患普查整治;对未经消防审核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的竣工工程不予备案登记交付使用;对检查发现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对查出的城市燃气、公共交通、供排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落实责任,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七)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工商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公安消防部门通报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依法处罚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八)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质检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本系统技术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普查整治;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九)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教育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实施隐患普查整治,重点治理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出口堵塞锁闭、通道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缺少、损坏等隐患问题;督促指导单位落实《自治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提高青少年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州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民政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养老院、福利院和各类社会福利单位实施隐患普查整治,重点治理安全出口堵塞锁闭、通道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缺少损坏等隐患问题;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单位日常管理和职工在岗学习培训内容;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州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交通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公路客运、货运场站,公路建设单位的沥青拌合站、综合施工现场等场所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所有客运、货运车辆、沥青拌合站、综合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州农业局、农机局: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机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农机、乡企、农药、种子及地方国有农场等单位易燃易爆场所的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指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三)州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文化体育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文化、娱乐、博物馆等场所实施隐患普查整治,重点加强室内体育、运动场馆等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治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以及设置地点不符合要求等方面的隐患问题,督促指导单位落实《自治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管理标准》,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四)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卫生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关于转发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通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五)州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广电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中转台等所属单位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广电部门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普查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宣传平台,义务刊播隐患普查整治公告和消防公益广告,及时报道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动态,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六)州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旅游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星级宾馆等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检查或经公安消防机构通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降低或取消星级资格,并限其承接各种接待任务;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七)州文物局:负责组织实施州直文物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文物保护等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八)州人防办:负责组织实施州直人防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地下人防工程等单位的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十九)伊宁(新源)机场:负责组织实施伊宁、新源机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飞行控制区、侯机楼、塔台管制区、油库、宾馆、酒店等场所的隐患普查整治;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普查整治的实施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用6个月的时间,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

各县市、各部门及时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普查整治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召开普查整治动员会,对普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同时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法律责任,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引导社会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为普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制定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1)请于12月5日前报州普查整治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至年3月)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活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一是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及时报告政府,并于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通报属地公安机关下发限期改正法律文书;二是要认真填写《火灾隐患普查登记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至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无公安消防机构的县报送至当地公安局),分地区、分部门将普查单位的总数和隐患单位建立台账,分类汇总造册,各县市公安消防机构(无公安消防机构的县公安局)负责填写《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网上追踪系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三是通过媒体分批次公示存在隐患单位名单及其整改期限、措施;四是落实各县市、各部门隐患整改责任制,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大隐患督促整改力度,确保绝大多数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第二阶段统计表(见附件4)请分别于年12月17日、年2月7日和3月27日前分三次报州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办公室。

各县市、各部门应当对下级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普查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通报批评。自治区、自治州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各部门开展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察。

(三)总结阶段(年4月)

普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普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遗留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提出下一步整改工作对策和建议。州人民政府将对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普查整治工作将纳入今、明两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各县市、各部门总结于年4月10日前报自治区普查整治办公室。

六、普查整治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国家安委会在全国集中部署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普查整治工作,范围之广、时间之长、标准之高、要求之严,尚属首次,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专门安排部署,各县市、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自治区方案内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好此次普查整治活动。各级政府既要认真解决普查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更要重视解决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规划性、区域性、机制性问题。

(二)广泛动员,加强组织。此次普查整治范围包括城乡所有第二、第三产业单位和个人,涉及行业部门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要采取必要措施,广泛动员各级基层组织和相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三级普查整治责任人和联络员网络,切实形成普查整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完成全面普查、不留死角、摸清存量、分类整治的工作任务。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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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大全镇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消防违法单位和个人,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全力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我镇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特成立商场、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吴辉为组长,镇武装部长吴韬、镇派出所长吴辉、镇安监办主任卓尚辉为副组长,各村及各镇直单位负责人为组员。

三、整治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时间。

2014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物流高度集中的商业聚集区域。

(三)重点整治内容。

1.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占道为市、堵塞消防车道、搭建违章建筑,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间距的;

4.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足或损坏的;

5.门窗上设影响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6.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7.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违规在商场市场内部及周边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的;

10.建筑外墙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广告牌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1月10日—1月28日)。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本辖区商场、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详实的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9日—2月26日)。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组织专门力量,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商场,不漏一个市场,不漏一处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27日—2月28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部署推进,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实效。

(二)逐项检查,建立台账。要对辖区内商场、市场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摸清底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三)督促整改,建章立制。专项行动既要查找问题,又要总结经验做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商场、市场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收到实效。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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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和镇、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火灾起数稳中有降。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镇驻地和农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场所、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生产储存经营与人员住宿没有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行为,以及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各类渔港、码头及停靠的渔船。对各种规模的渔港、码头及停靠的渔船特别是集中停靠的渔船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港口、码头管理人员及船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四个能力”,结合渔港及渔船的特点组织消防灭火和疏散演练。

(六)各类违章建设工程。对各镇、办事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梳理出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消防设计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等建设工程名单,加大对违章建设工程消防处罚力度。

(七)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我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镇(办)主体,实行部门联动。各镇、办事处,各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与区消防大队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要加强对火患排查工作的指导和沟通、协调,组织各派出所全面参与辖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区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各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网格化”要求,以村庄、社区等为基本单元研究细化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排查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责任区网格内的社会单位要逐一排查,并建立健全“户籍化”台账和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对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特别是对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要限定整改时限,并实施“回头看”,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隐患。区委宣传部、台要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各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清剿火患”战役期间的专项行动要及时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区政府将汇总分析“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区政府在区消防大队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安监、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部成员,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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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100%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全区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未委托有资质的维保企业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对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未统一管理等问题。

(五)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高新区园管委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在本辖区、本系统内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要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检查整治,各镇街、高新区园管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关于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政办发51号)确定的监管范围,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本行业、本系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逐个检查。具体职责为:安监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全区各类高、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包括各类培训场所)、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农民工宿舍和地下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全区个体工商业户、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文化部门负责全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全区各医院、诊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区敬老院、福利院以及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体育部门负责系统内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经贸部门负责所属工业、商贸流通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及出租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各镇街、高新区园管委、各部门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治措施依法督促单位按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公安部门要在督促整改的同时,上报区政府,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三)复查验收阶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专门力量对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逐个进行复查验收,对存在火灾隐患到期无法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同时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高新区园管委、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此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辖区内或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专门人员,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履行法律手续,杜绝无故中断法律程序现象的发生,依法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令单位切实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巡逻,并明确专人看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成立督查组,切实加强检查和指导,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相关单位和执法一线,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措施落实。要把“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检查治理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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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月10日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确保今冬明春全区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经局党组同意,决定自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中旬,在管辖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作风建设综合整治、聚焦安全新规落地实施、聚焦重点领域严管严查、聚焦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1.建筑施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2.物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防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3.燃气管理。整治液化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倒装等行为,消防车通道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时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情况;周边环境对防火安全的影响情况;气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对从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及各项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有关股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股室负责人要带头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领域本部门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股室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

(三)实施隐患清零。各相关股室要督促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整改,对新排查重大隐患实施交办督办、专项执法、立案调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四)坚持联动推进。各相关股室要坚持和完善隐患交办等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要实行统一交办,明确责任部门跟踪落实整改。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处理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五)严格排查监管。各相关股室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确保排查检查全覆盖。坚持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六)严肃事故问责。集中整治期间,要综合运用督查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工作督导、跟踪落实等措施,督促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严肃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相关股室要在2020年3月9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局安全办。每周四上午11:30时前书面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治理

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月10日

漯河市召陵区住建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确保今冬明春全区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经局党组同意,决定自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中旬,在管辖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聚焦作风建设综合整治、聚焦安全新规落地实施、聚焦重点领域严管严查、聚焦重点时段严管严控,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1.建筑施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2.物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防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

3.燃气管理。整治液化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倒装等行为,消防车通道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时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员工宿舍区与明火作业区、生活用火区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情况;周边环境对防火安全的影响情况;气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对从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及各项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有关股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股室负责人要带头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领域本部门冬春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股室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实效。

(三)实施隐患清零。各相关股室要督促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整改,对新排查重大隐患实施交办督办、专项执法、立案调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四)坚持联动推进。各相关股室要坚持和完善隐患交办等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要实行统一交办,明确责任部门跟踪落实整改。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追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处理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五)严格排查监管。各相关股室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确保排查检查全覆盖。坚持对重大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消防通道堵塞隐患整治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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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年度任务目标分解,结合年度市环保局的工作安排,我部门认真进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排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管网运行故障和安全隐患,确保格尔木市城区内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实施本预案,确保应急物资的完备和应急人员的及时到位。

二、日常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修订排水管网管理应急预案,完善了我部门应急管理协调机制,规范了环境应急预警、调查、检测及数据报送工作;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我部门工作人员各履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减少和降低各类灾害、事故发生,防范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完善和落实会商制度,组织突发事件趋势分析,提高研判能力。

通过开展汛期检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等各种专项行动,我部门对权属管网设施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自纠,随后我部门将排查结果总结上报,最大限度避免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11月末,更换损坏井盖335处,启用疏通车55次,疏通、清掏堵塞管道98处。管道破损塌陷多处,分别是:钾肥厂西门前,更换130米波纹管(dn400),砌井2口;江源路(建设路-柴达木路),更换540米水泥管(dn400),砌井20口;建设路与红柳巷交叉口,更换3米波纹管(dn400),砌井1口;八一路与泰山路交叉口,更换5米波纹(dn400),光明路保安公司门前更换36米水泥管(dn400),砌井2口。根据格发改(2018)461号文聚浪潮门口更换水泥管140米(dn500),砌井3口。在此施工期间,盐湖城控股公司负责该路段降排水等相关事宜(相关费用统一列入该项目中),我单位负责排水管网设施更换工作,工程细节见格尔木市江源路(聚浪潮门口)污水管线堵塞应急处置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但相关项目资金尚未到位,应急抢险修39条街道,堵塞主要路段:柴达木路与泰山路、江源路盐湖一小区西门、建兴巷、食品街,安居巷、航空巷等。

四、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本部门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本厂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部门工作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实行定期(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检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的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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