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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些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突出,违法生育行为时有发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仍须加强;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任务依然艰难;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还不够规范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的建设。
我区人口计生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落实。
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是宣传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深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婚育文明工程建设,作为婚育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依法规范生育行为。
二是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更加全面。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法三规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综合治理机制。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行政执法制度更加规范。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相统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策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高效。
四是监督检查更加有效。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建立完善各级监督机制,提高行政监督效能,逐步拓宽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渠道。
五是重点难点工作更加扎实。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机制更加完善,两项工作走上正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六是依法行政成效更加显著。全区无行政侵权行为和恶性事件发生,工作无越级上访,违法生育的立案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结案率达8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要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懂法、知法、守法。制定法制教育计划,运用多种宣传阵地,深入持久地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法治氛围。
重视和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法活动之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制意识和责任。认真落实人口计生干部学法用法和培训制度,通过培训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区人口计生局每年举办1期以上法律知识讲座,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观念,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依法确定行政职权,明确执法岗位,合理分解内部业务机构的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各类执法文书格式;严格执行收费与监管、作出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罚没收入与经费支出相分离制度。
二是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建立行政案件调查、审核和决定三分离的制度。
三是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体制:执法人员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必须经考试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亮证执法,定期考核。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未经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行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权。
四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制度:区人口计生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30日内应当报送市人口计生委备案;区人口计生局每年对本局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于不适应客观情况和发展要求或者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制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或者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决策,以及因决策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内部决策规则,加强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考核监督
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原则,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建立重大行政案件的备案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并加大指导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等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有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一票否决”。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条例》,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综合解决、归口办理、依法规范、民主监督、信息推动的要作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职责分工,及时办理事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利。
(五)转变执法理念,落实便民维权措施
要对贯彻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系统的自查、梳理、强化和落实。重点突出: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在奖励优惠、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权利;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正确行使;方便群众,为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通过各种载体,完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投诉机制。建立网上再生育审批信息管理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对育龄夫妻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出现并发症等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六)强化部门协调,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
区人口计生局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法院、工商、财税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更加紧密的调查、取证、执行等联系制度,努力提高对违法生育案件的立案率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兑现率。强化对流动人口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定期通报和协调会议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善举报制度,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行为。实行再生育对象的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健全婴儿出生地统计和死亡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基层全过程管理服务的工作责任。深入开展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平等参与的经济社会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强化对b超、染色体检测、终止妊娠药品和手术的管理。
四、加强对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摆到议事日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具体职责明确到各职能科室、落实到人,领导亲自抓、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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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新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认清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五”期间,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战略部署,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未来十几年,我市的人口总量高峰、流动人口高峰、劳动年龄人口高峰、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相继到来,人口的过快增长,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构成巨大压力。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认识不足,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低生育水平面临的反弹风险认识不足,对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冲击认识不足,特别是部分镇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影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各镇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控制人口规模和人口的过快增长,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直接关系到建设“两个适宜”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两个适宜”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改善人口结构,推动我市向人力资本强市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150万左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7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逐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降低,婴儿死亡率降到10‰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每10万人20例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水平;完善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推进人口现代化。
4.基本原则。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5.重点任务。全面推进镇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社区)无政策外出生工作,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层级动态管理,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社区);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和节育奖制度;普及优生优育知识,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决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水平;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防治性病、艾滋病的活动;逐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6.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实行综合治理,任务到人,层层落实;把工作责任、动态检查、阶段预警、奖优罚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动态管理、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工作格局。
完善镇区主要领导、镇区干部联系村(社区),村(社区)两委干部联系户和镇区、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管理制度,使其工资奖金、实绩考核与联系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挂钩。
7.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以政策推动为主导,以利益激励为杠杆,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各镇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继续执行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节育奖”: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夫妇和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夫妇,每人每月各奖励25元,直至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对符合政策生育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给予一次性奖励,上环奖励300元,结扎奖励1000元。城镇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每月20元。实行“节育奖”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60%,镇区财政负担40%。
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要按优先优惠原则给予照顾。教育部门对夫妻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妻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在初中毕业报考本市所办高中时,给予加10分照顾。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卫生部门在医院门诊、住院等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就业、技能培训、解决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农业部门在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信息提供等方面,各镇区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等方面都要给予优先优惠照顾和政策性倾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经济困难家庭,民政部门和各镇区要制定扶助措施,帮助他们增加收入,解决实际困难。
8.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各镇区要制定并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措施,村(社区)要制订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部门要依法从严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高效。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计划生育案件查处和督办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
9.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认真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镇区、村(社区)按照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的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开展经常性工作。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流动人口管理办、工商、税务、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等部门要围绕办证、租房、用工、入学等环节,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要强化出租屋管理,把出租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加大信息档案、责任合同、查环查孕和节育措施跟踪落实的工作力度。落实出租屋业主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建立租住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等基本信息报告制度,对隐瞒不报,造成政策外生育的取消租赁资格。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科学化。通过各种渠道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设、人口计生部门要研究制订出台住宅小区相关管理办法,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
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市与镇区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列为党委、政府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10.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制。要把新型生育文化纳入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婚育新观念。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文艺、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免费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性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增强全社会人口意识、人均意识和法制意识;宣传、文化、教育、民政、卫生、妇联等部门要组织、支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党校、行政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高等院校、中小学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和青春期、预防艾滋病等科普知识教育;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婚育学校和人口和计划生育“三栏”等阵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等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1.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定级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所定级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加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作。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提升技术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防治、避孕节育优质服务、防治性病艾滋病等服务项目,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婚前医学检查,大力推动孕前和孕早期检查以及遗传病咨询和新生儿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筛查工作,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生殖健康服务。
12.建立和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列为重点督查事项,纪检、监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各负其责,督促指导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法案件。各镇区要定期召开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通报会;对举报查实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举报人,给予经济奖励;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等部门要规范b超使用、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的管理,每季度要互通人口出生、计划生育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监管等情况。
从事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14周以上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在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此项目。对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14周以上妊娠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在手术前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镇级或以上计生工作行政部门签发的“同意人工终止妊娠证明”,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坚决实行缺证否办制度。
13.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镇区、村(社区)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省、市、镇区、村(社区)四级联网。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办、卫生、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各类人口数据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互联和共享,全面提高人口统计数据质量。
14.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各镇区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高经费投入总体水平,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顺利开展。要按当地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规模划拨计生管理及技术服务专项经费,确保为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生技术服务。保障宣传经费。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经费投入,不断更新技术服务设备,拓展技术服务项目,优化技术服务环境,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时、安全、有效。
15.建立与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合作机制。搭建政府与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之间制度化的沟通交流平台,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合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社会参与”的计划生育合作机制。市计划生育协会要加强网络建设,在大型企事业单位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计划生育、性与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与服务活动,在村(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16.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镇区要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易行的考核评估体系,坚决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党员一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干部职工,一律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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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认真完成《市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指导作用。坚持弘扬敬业和创新精神,提高督学队伍素质,为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督学目标
1、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遵循教育规律,保障教学工作常规的实施。
3、不断促进安全机制和措施的建立。
4、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5、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开展各类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镇政府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责任,促进镇政府履行自身职能,做到发展教育的责任不推,管理教育的义务不卸,支持教育的热情不减,投入教育的经费不少。
2、学习宣传实施《教育督导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进一步开阔视野,本着科学的态度,拓展思路,向专家学习,向同行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真正把督导评估工作搞实搞活。
4、完成督学责任区(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和开展督学活动记录及材料上报工作任务。
5、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点
1.加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执行课程计划、艺体、等工作的专项督查。
2、对中职学校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3、开展一轮对责任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教育督查工作。
4、加大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督查力。
5.开展-次对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查;
6.对幼儿园常规管理督查调研。
7.素质教育随机督查。
8.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9、为落实省教育厅20号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一次‘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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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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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委基〔20**〕17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委基〔20**〕26号),为落实“阳光工程”,加强监督,确保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加强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组织,加强对招生监察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健全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招生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具体责任。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实施招生管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规范操作,依法处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加强对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督,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监察小组要参与招生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掌握招生工作动态;落实对考生资格审核、招生考试、阅卷登分、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以及对“推荐(自荐)”、“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择校生”、“特长生”招生、“零志愿招生”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等重要工作的监督,并积极协助和支持招生部门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向社会公布招生监督电话和接待地点,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坚决查处招生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案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招生学校的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计划,自觉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不得提供虚假宣传材料。学校不得限制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体检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规定,无男女性别比例要求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录取学生性别比例。学校不得违规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跨越区县中招办自行招生录取。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规范招生,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
二、依法治招,加强对中招工作全程监督
(一)加强对招生报名的监督。各级招生部门要严格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学校和区县招生部门、行政部门应切实做好学生报考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应严格核查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察部门要严格把关,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予以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对招生程序的监督。中招工作必须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严禁体制外招生和违反规定程序招生。招生监察小组要重点加强对“推荐(自荐)”、“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程序的监督。学校推荐(自荐)工作要求、操作程序规范、优先推荐条件、推荐生名额等信息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能录取。招收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优秀体育特长生,应严格把好资质审查、专项体育测试和文化学习基础测试等关口,录取过程中,应集体讨论决定、张榜公示7天。要做好各类先进奖励性加分和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审核和公示工作,要根据今年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审核后的考生报考和加分资料应保存并立档备查。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学校应严格按计划招生,若确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按照招生考试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招生监察小组对本区县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招生计划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对象、计划,以及录取考生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各招生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材料、公示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内容等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
(四)加强对考务工作的监督。招生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考试、阅卷、登分等重要环节以及各项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等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要认真贯彻原**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党密〔20**〕2号),依法治考、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严格执行《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工作要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人员守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要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委体〔20**〕13号),认真落实学校对学生日常考核公正评分情况和在统一考试中正确执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工作。招生过程中的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和封存,以备核查。
(五)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录取工作过程必须明晰投档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体现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招生监察小组要重点加强对“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招生、“零志愿”录取、“择校生”录取等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提前录取”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参加学业考试的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实行招生学校和市中招办两级公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应均衡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应事先公示,考生成绩须达到本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零志愿”录取必须按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
三、规范行为,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制度和纪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杜绝招生考试中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加强中招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各区县应建立和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保密制度、招生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招生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廉政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招生工作接待制度等中招监察制度。
(二)加强中招工作现场监督。招生监察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有效监督措施;要加强与各级招生部门的沟通,熟悉招生政策,了解招生信息,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要参与招生部门的检查、接待等工作,直接了解招生工作中的问题并研究对策。
(三)加强中招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20**〕3号)关于“注重实效,强化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对参与命题、试卷保管、考试监考、阅卷评分、考分登记、考生录取以及咨询接待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以增强执行招生政策、各项规定和遵守招生纪律、保密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强对计算机上机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上机数据的准确、安全。落实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20**年中考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和招生监察工作。
(四)加强中招工作人员纪律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人员应模范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秩序。各区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六不准”纪律,即不准在招生报名、考试、阅卷、登分、考生信息登录和投档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准违反规定推荐和录取优秀生、特长生,以及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不准接受考生(家属)的钱物、宴请或向考生(家长)许愿;不准跨越招生部门自行招收无档案材料的考生;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之外的考生;不准将捐赠、赞助与考生入学挂钩。
(五)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各试区考点必须张贴考试规则,并加强对考生的考试纪律教育,使其了解考试规则、要求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而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保证考场的良好秩序。考生提供的本人材料应真实有效。
(六)加强考生信息管理。凡属于考生个人信息以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或外传。对失密、泄密现象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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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局下发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我局的年度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管理的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督促各职能科室对计划任务和专项工作及时圆满地完成。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的水平,在工作中创出亮点,争先创优。
二、督查考核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一)督查、考核制度的建立
建立局周督查、月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各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二)督查、考核制度的落实
1、成立局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成立以郑新昌局长为组长的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周督查和月考核。
2、督查、考核内容。
(1)、周督查内容:
本周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分重点工作和其他工作。
(2)、考核本单位应完成的月份工作任务
①、上级对被考核单位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中本月份应完成的任务(计划工作);
②、上级本月份对被考核单位下达的单项任务(单项工作);
③、上级本月份给被考核单位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工作)。
(三)督查、考核形式
1、周督查:
采取结合工作实绩、查阅各单位上报的《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表》的形式。
2、月考核:
采取查看被考核单位工作档案资料、听取被考核单位汇报及对考核对象现场提问等形式。
(四)督查、考核方法
1、周督查方法:
各科室将经各分管局长审阅的《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表》,每周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并按工作重要程度排序、分级通报和上报。
2、月考核方法:
被考核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上级对本单位下达的年度任务、要求完成的时限等进行细化、分解到相应的月份,制成表格(包括月份、目标任务、任务的启动和完成期限、责任人等),报送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在每个月的月底前,将下月的工作任务(计划工作)报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应月份结束时,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被考核单位报送的月“计划工作”、“专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完成情况为依据,采取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汇报(并报书面材料)与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3、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周督查和月考核情况,对各科室月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评出考核等级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予以通报。
(五)考核时间
1、周督查:
每周四下班前,各科室将经各分管局长审阅的《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表》报局办公室,并报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电子版)。
2、月考核:
每月的第一个周四下午对上个月的工作进行考核。时间如有变动,由督查考核小组提前一周通知。
(六)督查考核对象
司法局各科、处、室。
(七)考评等次
1、月考核先进单位:在各科、处、室中评出3个;
2、月考核达标单位:除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目标考核不达标单位以外的各单位;
3、月考核不达标单位:目标任务没有按照上级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单位。
(八)加、扣分项目
单位考核以完成“计划工作”和“单项工作”为基准分。根据工作完成质量情况可加、减分。
1、加分项目
(1)本单位工作被上级部门宣传推广的;
(2)本单位工作在媒体上宣传推广的;
(3)本单位工作信息被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媒体刊用的;
同一项工作被多级宣传推广的,按最高级认定加分。
2、扣分项目
(1)对被上级点名批评造成负面影响的;
(2)对局里临时安排的工作(站岗、值勤、公差等)无故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的。
3、无故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计划工作”(包括应上报工作信息数量)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考核等级为“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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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创新,架构挂牌督导工作机制
顺义区在工作中探索出“双轮”驱动挂牌督导模式,保证了挂牌督导工作运行的高时效、高质量。
1.架构“双轮”模式,监督指导并重
业务责任督学、行政责任督学是构成顺义区挂牌督导的“双轮”。
业务责任督学。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督导室的要求,顺义区印发了《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工作方案》,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将全区中小学校划分成六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聘任3名责任督学,并设一名组长,督评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责任区督学主要由知名校长、教育专家担任,工作重点是指导与监督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状况,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这支队伍就是业务责任督学队伍。
行政责任督学。为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便捷高效”的行政优势,便于及时解决百姓反映的教育问题,区督导室聘任各镇(街道)教育助理为责任督学。他们在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工作,有权协调镇、街道相关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这支队伍就是行政责任督学队伍。
两类责任督学本着“同一目标,各有侧重,有机结合,团结协作”的原则,开展督导工作。“双轮”模式的建立,不仅促进了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了责任督学对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效率,更保证了每一所中小学既有业务督学对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品位的指导与监督,又有行政督学对学校的办学环境和办学行为的监督与指导。
2.规范挂牌督导,确保“双轮”驱动
规范督学工作程序。印发《顺义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确保挂牌督导的规范性。围绕责任区督导任务,梳理了问题处理程序,建立四层组织,由责任督学分类,按流程处理。学校能够独立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建议学校及时解决;需与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协调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协调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需与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责任督学协调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科室共同解决;对重大问题或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督学立即报告给教育督导室,由教育督导室上报主管区长,经责任督学工作区级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规范督学工作行为。印发《顺义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和《顺义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记录单》,要求责任督学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在督导前有督导计划,督导时确定重点督查事项,督导后客观、公正、详细记录总结,及时向学校反馈,向督导部门汇报,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撰写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
有效利用挂牌督导结果。顺义区将挂牌督导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校长评优的重要依据。每年由区教育督导室牵头,评选区级教育先进单位,教工委、教委将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干部任免、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方式科学,实现挂牌督导工作信息化
区政府投入300万元建设挂牌督导信息系统,推进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信息化进程。一期工程建设已完成。业务督学和行政督学在网上不仅能够进行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学校评价,而且还可以上向督导部门上交计划、报告工作,下向学校部署工作、反馈意见、下达整改要求。督导部门和学校也可以凭借责任督学在网上的工作痕迹和工作绩效对督学进行全面评价。同时,区教育督导室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高效协同工作。网络建设二期工程要整合顺义区现有教育资源数据,加强对这些数据的监控和评估;引进社会监督,对中小学办学质量进行多元评价;建立学校自主发展电子档案,引导中小学校进行自主发展评价,提升区域教育督导现代化水平。
基础扎实,保障督学责任区建设
为保证“双轮”驱动挂牌督导模式的有效运转,我们狠抓挂牌督导工作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1.制度健全,责任督学工作规范有序
建立会议制度。主管区长直接负责挂牌督导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区力量,制定改进措施,领导全区挂牌督导工作;定期召开教育系统责任督学工作协调会、责任督学工作会,统筹挂牌督导常规工作,协调解决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
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区中小学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了全区学校全覆盖。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统一悬挂督学公示牌,明示责任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制定《顺义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明确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和内容;规定了责任督学每月下校不少于一次,应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协作督导等事项。
建立报告制度。要求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完成后,由责任督学组长进行汇总,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责任督学组长每月向区教育督导室汇报责任区督导情况。区教育督导室定期汇总挂牌督导情况,对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及时向区教委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主管区长。
建立问责整改制度。制定了《顺义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责办法》,确保了挂牌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健全了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保证了责任督学问责程序的规范性。学校形成了“研究督学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有效组织落实―结果及时反馈”的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限定时间内整改。
2.队伍精干,责任督学工作根基扎实
完善督学聘任与培训机制。印发《挂牌督导责任督学聘任及管理办法》,明确了督学选拔聘任标准、工作内容和职权;制定《顺义区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建立了培训机制,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编写了培训教材。采用网络培训、“月末讲堂”、参观考察等多种培训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开展责任督学全员培训。针对督学的专业特点,开展了包括教育督导相关政策和评价理论、法律法规、学校管理、师德标准、安全卫生以及招生、收费、择校、课业负担、学科教学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开展了包括督学品行和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操守培训。
健全责任督学考核机制。印发了《顺义区挂牌督导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规范了责任督学的考核内容和程序,对责任督学进行全面考核。每年年终,各中小学校按照责任督学考核标准,对照责任督学的工作表现,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区教育督导室参照学校考核结果和社会各界对责任督学的评价,对责任督学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责任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责任督学,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责任督学资格。
聚焦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双轮”驱动挂牌督导制度的不断完善,使责任督学真正“沉下去”,进入自己的“责任田”,聚焦学校。
高效利民。“双轮”驱动挂牌督导最大的优势是责任督学能够及时协调学校、镇街、教委科室,解决百姓提出的绝大部分问题,具有高效“利民性”。村民反映:仇家店学校门前的公交站点离学校门口太近,对学生出行造成安全隐患。行政责任督学立即上报镇政府主管领导,并协同安委会及时协调客运公司,对停车地点进行移位,圆满解决了家长反映的问题。
高效利教。责任督学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了“重点引导,全员参与”的督导方式,采取督导内容上“统一要求与自主安排”相结合,督导时间上“规定时间与商定时间”相结合的督导策略,先后开展了“帮助解惑、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调研式督导、“注重方案设计、注重深入课堂”的基础性督导、“帮助凝练特色理念、打造学校品牌”的帮扶式督导等模式,实现了责任督学工作经常化、柔性化、人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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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xxx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责任分工,本人督导的学校为xx乡中心学校、xx乡中心学校、xx学校、xx幼儿园四所学校。根据xx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及《xxx教育局督导室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精神,为加强对督查学校的整体工作的检查、评价、指导,本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大对督查学校整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使之能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1、按时参加教育局及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加强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使督导能力得到提高。
2、通过督导使四所学校能依法办学,规范办学。
3、化解校内、校外的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
5、通过深入课堂,指导教师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实施质量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6、督促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美化、绿化校园。
7、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8、做好教育局督导室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使督导工作有章可循。学习《xx省督学管理办法》、《xx区督学聘任与管理办法》、《xx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xx区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及《xx区教育局督导室工作计划》等文件,督导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对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深入到学校中,了解学校的各种情况,对该校各项工作要了如指掌。
3、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支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分析汇总部门执行和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4、做好师生关系和学校领导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深入到老师和学生中去,倾听教师的心声和意见,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及时将教师的想法和领导的要求进行沟通。
5、对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特别是课堂教学工作。要经常性走动式巡视课堂,组织教师听课并汇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6、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开学对招生行为、分班行为、收费行为、周边环境整治进行督查,学期中间对教学行为、课程开设、课程方案的执行、课程改革的进展、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学校安全排查进行督查,学期末要对学校工作计划的完成等进行督查。
7、对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行督导。要把重点放在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上,要让设施设备发挥作用。一定达到教师人人能用,科科用好。督导时如果出现不会用,不想用,不愿用的局面,要求学校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8、对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导。要监督学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各种安全预案,并进行安全演练,确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四、工作行事历
二月份:
1、制定督学工作计划。
2、督促、指导学校制定《学校工作计划》。
三月份:
1、督查学校收费行为。
2、督查学校开课行为。
3、督查学校绿化美化。
4、督查周边环境整治。
四月份:
1、召开好学生、教师、家长三个座谈会。
2、召开经费使用专题会议。
五月份:
1、指导学校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对各校各功能室使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2、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
六月份:
1、督促学校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2、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工作。
七月份:
1、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2、对学校管理进行工作考核。
3、根据前期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有真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八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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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xx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总结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xx年教育督导工作的要点,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针对教育重点难点,深入而扎实地开展督政、督学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圆满完成全年的教育督导各项工作任务,为助推我市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和均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标准化学校计划达标任务。
1.根据省教育督导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xx年市教育督导室工作要点》,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保障,落实年度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
2.对今年计划达标学校进行实地调研,摸清底数,督导自评及整改,加强创建工作过程性专项督导。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及要求,制定了xx年市标准化建设学校达标计划,并完成向省教育督导室的呈报工作。
3.为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对已达标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系列专项督导抽查,巩固和提高标准化学校创建成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履职情况、专用教室使用情况、控辍及学籍管理情况、常规管理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并将以上督导检查情况上报了有关领导。
4.完成对今年计划达标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按省时限要求,九月初组建了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验收组并对评估组成员进行了培训,xx年xx月xx日至xx日,历时七天完成勃利县、茄子河区标准化计划达标学校评估验收工作,共评估验收学校9所,其中先进学校2所,合格学校7所。形成并下发了本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验收通报,并按时完成了将有关备案材料向省上报工作。
5.十一月中旬,接待并完成了省标准化学校专项督导组对我市的抽检工作。我市的标准化学校建设及市代省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受到省抽检组专家的一致好评。徐康君主任参加了对鹤岗、佳木斯的省督导组抽检工作。
(二)完善并落实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有效发挥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作用,促进教育加快发展。
6.完善并落实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全市划分了市级督学责任区11个。xx月14至xx月xx日,市督导室对市直学校(高中、幼儿园)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通报。xx月末,对市直学校(高中、幼儿园)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工作进行问卷调查,督学责任区的责任督学进行工作总结,从而掌握责任督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而促进其更好的工作。
7.完成对兼职督学的培训工作。上报了省117名督学(市直属70名、新兴区8名、茄子河区20名、桃山区4名、勃利县15名)
8.完成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全市和各县区召开了责任督学挂牌到校工作启动大会。
(三)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任务。
9.筹备并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动员大会。制定了“迎国检”实施方案,部署了“迎国检”工作任务,成立了市“迎国检”领导工作小组,分解并落实了“迎国检”工作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
10.对迎检区(县)和市直学校基础工作进行专项推进督导检查。
11.深入“迎国检”区(县)听取政府迎检工作情况汇报,下发通报,督促自评整改。
12.指导并审核区(县)和各学校“迎国检”自评报告和上报的八项指标,分析测评校际差异系数,夯实“迎国检”工作基础。
13.督导室四次召开“迎国检”工作会议,对各区县和各学校上报法表数据进行多轮次审核把关。规范统一上报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形成完善迎检档案材料。
14.督促各局和教育局各科室完成“迎国检”应分担的职责和任务。
15.xx月17-xx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三区领导、区督导室及部分学校校长赴江苏无锡、常州两地考察学习“迎国检”先进经验,赴外地考察学习的督学进行了个人汇报和此次考察学习的总体情况汇报。xx月xx日,教育局召开均衡发展“迎国检”专题会议。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员到市直属学校(高中、幼儿园)检查“迎国检”档案材料落实情况。
(四)全面开展了对区县文教局主要工作目标年度督导考核工作,促进教育难点、热点问题解决。
16.深入三区一县及市直学校检查治理“三乱”方案安排落实情况,开学学生报到情况及全市责任督学挂牌情况。上半年先后开展了以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控辍、控制择校和大班额、三级课程开设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并及时下发通报,督促解决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17.下半年先后开展了以均衡发展“迎国检”、“督学责任区”工作和学校常规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专项督导检查,收到了良好效果。
18.根据工作安排,十一月份下发了《关于对区(县)教育局xx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实施考核的通知》,对考核评估时间、程序和重点内容做出了明确安排和要求。
19.xx月xx日至xx日,经与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协商,组建区县教育局年终工作目标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历时四天对区(县)文教局进行了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考评组依据“对照标准,把握要领,综合评定”的原则,采取“看、听、议、访、查”等多种方式,对区(县)的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估,对得分结果进行了综合汇总,形成并下发了《关于对区(县)文教局主要工作目标督导考评情况的通报》。
(五)强化教育督导自身建设,切实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
20.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一是今年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我市成立了七台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市主管副市长亲自担任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提高了教育督导机构的层级和权威。二是设立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兼任,完善并强化了教育督导机构及办事职能。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有效落实依法行政。
21.加强教育督学队伍建设。一是聘任市总督学、副总督学,总督学由市教督委副主任、市教育局局长和市教督委委员、教督办主任,市政府教督办主任二人同时任职,区(县)也都聘任了总督学和副总督学。二是聘任了53名市级兼职督学,50名区县级兼职督学。三是把4名基层教师和2名教委科室人员纳入到市督导室,充实了市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增强了督导队伍力量。
22.完善并落实了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1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人员岗位责任和管理制度。
(2完善并落实了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3履行督导部门职责有效发挥督导作用。一是下发了全年工作要点。二是召开了全市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六)全面开展了对直属学校检查等专项督导工作。
23.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市教育督导室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全方位认真开展了对直属学校和学前教育(含民办园)的常规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对个别学校存在的工作不足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和各校获得的等级形成通报在全市公布,检查对各校的常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24.按市教育局要求,对市直属全部初中学校和部分区县学校的控辍情况、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并将调研报告上交给有关领导。
(七)其他工作
25.按照黑政教督委〔xx〕xx号文件精神,研究了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有关内容。
26.完成省教督委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意见征求意见和上报工作。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完成了三区一县及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数量上报工作。
2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部省举办的督导人员相关学习培训。
28.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对三区一县的包校工作进行了对接,对区(县)部分学校进行了督导调研。
29.积极开展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按市教育局安排,参加了高考、中考等组织工作。
30.市政府督导室人员到各直属中小学检查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工作具体事宜。
31.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工作总结材料。研究xx年主要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
总之,忙碌而充实的xx年离我们而去了,回眸xx,惠风和畅,这一年的工作不论计划内还是计划外的,我们始终坚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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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项任务的总体完成情况
20*年上半年,*规划分局认真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学习、创新服务,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市、区重点工程任务,有效推进上半年规划工作任务的完成。
截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各类建设项目申报33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4.*%。其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9件29.9万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件27.17公顷;核发《规划意见书》40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件0.25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3件,811.5延长米。另核发《建筑物名称核准证》16件。
建设工程规划监督共1*件68.5万平方米。其中验线65件,15.5万平方米;验收39件,53万平方米。验线、验收合格率均达100%。
拆除逾期临时建设34处,19846平方米。确认各类违法建设36件,1385平方米。
办理市、区领导交办工作共28件。编发《*规划快讯》7期;《一周情况反映》18期;信息50篇,被市、区采用30余篇。
加强了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注重协调沟通、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健全制度。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总计85件。其中:办理来信47件,登记接待来访38批次,68人次。接收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4件。其中:主办8件(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5件)。全部按期办结。
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及时更新了政务信息,为数字*建设提供深层次服务。完成重要工作煤改电基础用图,对5片拟实施煤改电区域进行空间数字化,编制示意图。配合区人防绘制*区卫星遥感影像专题图,正式启动*区地名、地址数据库动态更新和历史地图数据库建设。
推进重点工程,按计划完成了各项环境整治任务。完成了我区五处“城市边角地”规划审批工作,面积共9900平方米;按照区政府要求,委派专人配合什刹海环境整治工作、配合西单商业区环境整治工作、国家大剧院周边道路及环境整治工作等。
二、推进规划研究强化规划先导作用
《*城市总体规划(20*年-2020年)》确定了*的发展目标、城市规模、城市总体空间框架结构和发展战略。根据国务院对总体规划的批复,我局积极开展规划研究和项目选址工作。
(一)研究功能街区规划
我局充分发挥规划协调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六大功能街区建设。协调落实了金融街收尾项目的规划研究工作,配合研究金融街拓展。加大对什刹海地区、烟袋斜街保护区试点改造项目的协调研究。
(二)研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规划
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研究,落实北二环和新文化街两处消防队站的选址、金融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划选址,配合研究国家大剧院、南北长街派出所的选址。
(三)研究特色街区城市设计工作
结合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区*时期旧城保护规划》,在20*年工作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西四北一至八条重点胡同和院落的规划研究与方案设计。组织开展西单商业区及西单北大街延长线、什刹海环湖景区等重点街区的城市设计工作。
三、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服务效能
我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准确把握和坚持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市、区政府工作重点,推进规划管理,提升服务效能。
(一)加强综合规划业务窗口建设
继续完善窗口综合服务制度,力求体现人性化的服务。实践《首都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公约》。针对申报主体申报项目的不同情况,我局一方面加强宣传,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结合汛期,建立了汛期办理审批手续的“特殊通道”。既方便了群众,解决了需求,又坚持了工作原则,提高了工作效益。
(二)加快完成区域各项重点工程审批
在规划项目审批中,我局充分发挥规划职能作用,本着依法、合理、优化的原则,主动调度建设、设计单位进行规划方案的优化完善,积极协调市规划委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完成重点工程的审批。
1.完成教育设施项目审批。积极配合*区教育部门进行29中选址工作,结合国家大剧院西侧路改造、实现161中学西侧约0.72公顷的教育规划用地。缩短审批周期,为我区教育设施建设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2.完成医疗设施项目审批。积极推进二龙路医院和德外医院两所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工作,全程参与并推进了规划工作的开展。完成了德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划审批手续,完善了中关村德胜科技园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3.主动协调和开展功能街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危改项目的审批工作。完成了凯旋大厦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城区危旧房改造的工作。完成了大乘巷一期公建部分和宝产危改小区规划意见书的办理工作,完成了*北站危改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工作,为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危改模式积累了一定经验。
四、加大规划监督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实施《*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一)强化批后监督工作
为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贯彻实施,我局积极开展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监督工作。坚持了“三个预服务”的原则。即:“预验服务”(提前审验资料)、“预勘服务”(提前检查现场)、“预告服务”(提前告监内容)。提前与建设单位联系,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减少了违法许可行为的发生。
(二)拆除逾期临建情况
拆除逾期临时建设工作,是市、区*办环境建设整治折子工程内容之一,是我局的主责任务。工作中坚持原则,认真调查、积极动员、克服困难、全力做好拆前的准备工作。在法院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重点拆除了较大面积的临时建设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2135平方米;天乐服装市场已完成了撤销市场的清理工作,下一步将实施拆除工作。
(三)加强违法建设查处,提高查处效率
我局积极按照与城管部门办案要求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确认城管部门转来的违法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44号,京政发[2002]24号)、京政办函[20*]47号等有关法规和权限的规定,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与城管部门建立联合巡查共同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杜绝违法建设的发生。
五、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保障。我局针对市、区今年的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区人大对我局执行《*市城市规划条例》工作情况的评议,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接受人大评议积极落实整改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我局近两年来贯彻执行《*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工作情况列入评议内容,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评议工作当成全局的大事、要事、好事来抓,把重点、做动员、定原则、提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此次评议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分别向7个代表联组会议进行了汇报,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建议并解答提问。陪同区人大代表先后视察了“义乌”市场的拆除现场、北二环“城中村”等整治现场。我们按照“及时梳理、快速反应、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的原则,边评边改。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领局内相关科室的负责人走访了7个街道办事处,主动了解需求、为社区服务。认真听取各街道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继续拓展思路,加强整改工作力度,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督查工作机制,狠抓督查督办工作
今年以来,市、区政府部署了的许多重要的工作任务,随着*会的临近,各项环境整治任务愈加繁重,其关键是狠抓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抓落实的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将市政府折子工程、*倒排期折子工程、区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等列入重点督查内容。督查任务包括:市规划委下达的重点工程共计26项;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共计23项29子项(主办1项,协办22项28子项)。我局还将市区领导交办工作、、建议提案工作等也列入督查范围。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督查进度、实效,形成督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建立长效督查工作机制,设置专人负责督查工作,真正发挥督查在推动落实中的作用,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的规划管理队伍,是规划管理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我局按照市、区委工作部署要求,把加强党风廉政、队伍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制度上规范,学习中升华,管理中提高,作风上锤炼,使干部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促进。
(一)加强学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上半年,我局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廉洁自律,认真参加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规划委党建廉政工作会,并召开全局大会向全体干部传达相关政策。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为群众服务。经过开展思想教育、廉政教育,我局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围绕“依法、责任、服务、效率”,拓展了民主监督的渠道。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得到切实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公示了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完善更新了网上政务公开内容。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全局干部廉洁从政的水平。
(二)完善制度优质服务
坚持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执法行为,用健全的规章来规范日常工作。在学习贯彻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了规范了各种会议制度,制定了业务技审会议制度、规划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与城管部门的联合检查制度、建立行政许可执法案卷的评查、自查、互查机制,实行定期自查互查、扎实整改,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强化四个服务。这些制度、机制的建立将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使执法行为程序化、管理要求制度化、岗位职责明确化、工作任务目标化、服务水平优质化,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我局始终把队伍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工作交流、业务知识培训、文化知识学习等活动,有效激活了队伍的活力,使干部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促进。目前我局攻读博士学位的1名;硕士学位的2名;第二规划管理专业的2名;参加学习考察培训的5人次。上半年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了“荣辱观、价值观与领导干部政绩观”报告会、“当前城市建设面临的三大重点工作和我们的任务”报告会、《物权法》专题辅导报告会等,专题组织学习了刘淇书记在党的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组织参观了*场馆建设工程、举办了建局二十周年庆祝活动。通过学政治,学法律、学专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局同志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增强了凝聚力,有力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制度上规范,学习中升华,管理上提高,作风上锤炼,上半年,我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将继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区的发展做出我们不懈的努力。
七、20*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继续全面实施“*”规划,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坚持不懈地落实功能定位,围绕市、区重点工作、折子工程等做好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20*年*会的召开。从五个方面落实相关职责,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一是继续组织全体干部深化理论学习,充实业务知识。及时学习新的政策,深入学习贯彻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抓好党建、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坚持局长办公会制度,加强业务工作交流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继续深化规划研究。做好区政府交办的各项规划选址、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研究工作。做好区域内交通规划研究。配合做好区公共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划调整、方案审查等工作。按照区里统一工作安排,配合开展德胜科技园控规修编工作,继续深化开展金融街西扩研究。继续推动西四北地区城市设计工作。按期完成相关调研工作。
三是继续深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窗口服务、接待等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规划审批实效,严格规划监督,控制区域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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