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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打牢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着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规范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的有序开展,有力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相关标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省市以及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规模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实际,重点落实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二)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切实把好准入关口;
(三)日常督导检查。针对纳入督导检查范围的企业,严格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四)深化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
(六)重点时段督导。在全国“两会”、省党代会以及“十一”、汛期等重点时段,积极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七)上级工作部署。通过全面开展粉尘涉爆等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八)各项主要工作和任务要争先创优,争取在全区年度安全生产考评位列靠前。
四、督导内容:
(一)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四)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企业对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合格证书的情况;
(七)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情况;
(八)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九)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企业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五、督导人员数量和督导频次
(一)督导人员数量:
局机关在编18人,其中督导检查人员2人
(二)督导检查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7-11=247天(双休日107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11天),总法定工作日=247天×2人=494个工作日
2.其它执法工作日:每人约75天,合计15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每人约66天,合计132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94)-其它执法工作日(150)-非执法工作日(132)=210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及其它执法工作日共占国家法定工作日85%。
(三)督导检查数量及频次
1、对区工信局重点监管的20户×30%×2人/次×0.5个工作日/户×4次/年=24个工作日
2、重点监管单位复查检查工作日(36个工作日)
3、防汛备勤检查督导(60个工作日)
4、防火备勤检查督导(60个工作日)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按照区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充分利用企业宣传橱窗、图片展览、悬挂横幅、设摊咨询等形式,切实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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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人,aaa,现任***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2010年,在市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带领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全体同志,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奋斗,顽强拼搏,积极进取,争先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主要情况述职述廉如下:
一、政治表现情况:一年来,能坚持学习先行,理论领先,把增强党性观念作为学习的根本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以创新的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态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识大体、顾大局,从思想上筑起了牢固的道德防线,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尽职尽责,没有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收受礼品、礼金等违法违纪的行为,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了实处,达到了勤政廉政的要求。我能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生活上廉洁俭朴、工作上秉公办事、经济上公私分明。严格约束自己,积极参与机关廉政建设,努力做到党员领导干部所必须的素质要求,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应有作用。
二、工作表现情况:我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中任劳任怨、脚踏实地,把科学的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并努力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能根据我局的工作性质,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领导能力,积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为保证工作计划的较好落实,进行了春季财政监督内部业务知识培训,系统学习了有关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检查必需的业务知识,为更好地做好全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打好了扎实基础。
2、配合省财政厅对我市永合、三川和***县三个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对省拨的农村技术人员培训等经费进行绩效检查。对***县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奖补资金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共涉及资金4600多万元。对五河县开展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及时向省财政监督局、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报送材料,并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3、参加了省财政监督检查局部分市、县工作座谈会和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我局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被省财政厅评为先进集体,我在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我局的创新工作经验。
4、接待了财政部、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的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了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检查组到***对“小金库”治理“双零”县区的检查。中央检查组对我市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特别是“三个结合”从源头上治理“小金库”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根据录音整理编发了中央检查组和市领导的讲话材料,省“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第48期专题介绍了我市“小金库”治理的做法和经验。
5、组成检查组对市规划局进行了2009年度规划设计500万元专项资金和对市文化局2009年度组织的“祖国万岁”和琵琶大赛活动25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检查。积极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全市(包括三县)共检查了13户单位,其中8户行政事业单位、5户地方国有企业。市本级检查了9户,5户国有企业、4户行政事业单位。检查组结合被查单位的有关财务资料和主要检查范围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账表、抽查会计凭证、抽查实物资产及询问相关人员等必要的检查程序。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6039.24万元,其中会计核算不实金额16039.08万元,补缴各项税款金额0.16万元,对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理。
6、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召开了县、区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市县、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今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调整了市“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吸纳了市民政局、市国资委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了《***市社会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10年“小金库”治理的范围、政策、规定和要求又进一步进行明确要求。为使“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我组织人员利用***电视台、***日报、***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财政局网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向社会广泛宣传报道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和政策。各县区、市直各主管单位也立即行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层层召开会议,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在全市上下积极营造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同时各县、区“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设立举报电话,公布举报电子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制度,支持群众监督,认真受理每一件信访举报,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我还建议市“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份派出3个督导组,由办公室副主任带队,分赴三县六区进行督导。于9月14日,9月21日分别召开了三县六区,市直各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宣传“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对治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提出要求,会上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组长顾世平的三点重要指示,并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我市“小金库”治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回头看”期间共自查自纠“小金库”资金334.46万元;全市404个社会团体自查自纠“小金库”8个,资金91.14万元;210个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自查自纠“小金库”1个,资金48万元。收缴22万元,对13名涉及“小金库”的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通过本人的述职述廉活动,既看到自己取得的成绩,也看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一是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不高;二是财政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的进取精神仍需进一步提高。我要主动克服自身不足,严格要求,争取更大成绩。
三、对今后的思考:
2011年,我要带领全局同志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民生工程,依法实施财政监督,扎实推进财政监督工作高效科学运转,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按照“大监督”“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理念和要求,进一步研究探索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要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新机制。努力使财政监督覆盖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扩大到财政职能所涉及的各个社会领域。
1、开展调查研究,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转变财政监督工作作风、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扩大财政监督成效。2011年,我将带领全局同志积极开展财政监督工作调研活动,不断探索财政监督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和新思路。将借助报刊等多种宣传媒体,及时向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以及财政厅宣传我市在财政监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同时,对财政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政策要求,积极同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以争取各界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不断提升财政监督的作用和地位。
2、采取切实措施,深化财政内部监督。我局将根据财政监督职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财政系统内部监督,以提升理财能力和理财水平。依托金财工程的信息平台,对局机关内部业务科室的制度建设、指标分配、资金拨付、预算追加等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财政系统内部全程动态监控。同时,积极探索内部监督结果应用的制度化,努力探索内部监督的新方式,在重点关注被查单位内部管理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影响面较大的专项资金,实施跟踪问效,推动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依法监督检查,打造诚信财务秩序。2011年的财政监督工作将在“抓住一个中心、围绕一项改革,深化四个检查”上作好文章、下大气力。即:抓住财政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在收支并举、内外并重、城乡结合上做文章;在预算编制、专项审查、跟踪问效上下功夫。要在树立“大监督”模式上探索改革。闯出一条有特色的新路子。要在四个方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一是以非税收入为切入点,开展财政收入检查。重点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罚没收入等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通过非税收入运行质量的全面检查,对非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进行客观评价,为建立稳定的财政收入保障机制提供决策建议。二是以综合预算为突破点,开展部门预算检查。选择一些部门和重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对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进行深度剖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的问题,在加强整改的同时,依法进行处理、处罚。三是以“小金库”治理工作为防控点,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发挥综合效应,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防止“小金库”问题的继续发生和死灰复燃。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四是以会计信息为深入点,深入扎实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着重规范被检查单位的会计行为,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我市创造良好的会计、经济秩序,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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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计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重点完成以下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 预防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各项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和完成的工作:一是对新建、扩建、改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业户按时给以现场指导、审验和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监管行业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及时下达调离通知单,调离率要达到100%,规定时限内的现场指导服务、受理审验和许可发放率要达到100%。
二、网络知识培训及录入工作
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网络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网络学习任务,同时做好各类监督信息的网络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录入时限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集中填报。
三、各项宣传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
为提高全所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更有效地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每季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法律文书书写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回来后,要将所学知识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监督人员。
按时限要求,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各项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在中、高考期间要认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学校考场内的环境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辖区内学生中、高考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严厉打击药店内无证“坐堂行医”非法行医行为。
(二)集中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18年,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乡镇或城建部门尽快完善各个供水单位供水设施,改进供水条件,保护供水环境,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使供水单位的设备设施及饮水水质达到要求。
(三)公共场所‘’两证‘’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工作,使辖区内公共场所两证持证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公共场所依法经营秩序。
(四)放射诊疗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20年,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场所检测情况;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建立《放射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
(五)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室生活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20年,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制度;晨检记录的质量和晨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儿童玩具、室内外环境和专用校车等进行定期消毒情况;建立学生常见病健康档案情况;检查学校内自备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学生饮用桶装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是否建立桶装水的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六)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医疗污水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和进行查处。了解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情况,推动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七)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我们重点监督检查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核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两证是否按期效验,是否超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八)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县局相关要求做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粉尘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为期两年的水泥生产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以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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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步骤及内容
(一)第一阶段:各区(县)自查自评(20**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
工作内容:按照自治区“两基”验收标准,各区(县)对辖区“两基”巩固提高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摸清相关基础数据,搜集佐证资料,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工作要求:基础数据详实、准确,来源清晰;佐证资料按《**市“两基”档案资料目录》搜集,做到精炼、齐全、完善;数据、资料要能相互印证,做到“一核就准、一查就实”;问题梳理做到实事求是。
(二)第二阶段:市级预检(2008年1月—7月)。
工作内容:
1.2008年1月—2月,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对各区(县)自查自评工作质量、整改方案、自查自评报告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审定,对“两基”资料建档进行统一部署。
2.2008年3月—5月,各区(县)根据审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自纠。
3.2008年6月,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对各区(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进行预检。重点检查各区(县)“两基”自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两基”工作达标情况、“两基”档案资料建档情况、“两基”相关指标抽查核实情况、辖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现状等,每区(县)至少2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
1.在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区(县)2008年5月31日前完成“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报告、工作汇报修改和“两基”档案资料建档工作。
2.各区(县)按照“两基”迎国检责任制的要求,加强领导,确保本区(县)“两基”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扎实、有序,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好迎接市级预检准备工作。
3.市级预检要进一步摸清市属各区(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及时上报,为我市“两基”迎国检下一阶段工作部署提供信息、依据。
4、市、区(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把督促、检查、指导、服务贯彻工作全过程。
(三)第三阶段:市级复查验收(2008年8月—12月中旬)。
工作内容:
1.2008年8月—10月,各区(县)根据市级预检情况通报,对照“两基”指标体系,查漏补缺,加强薄弱环节整改,重点做好迎接市级“两基”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2.2008年11月中旬起,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对各区(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每区(县)至少3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各区(县)要按规定时限做好市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第四阶段:自治区抽检阶段(2008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
工作内容:接受自治区政府督导团对我市部分区(县)“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工作抽检。
工作要求:被抽检区(县)要提前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未抽检区(县)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抽检区(县)参观、学习,熟悉检查验收程序、方法,对照改进,进一步完善本区(县)迎检方案,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第五阶段:自治区国检前全面检查阶段(2009年1月—3月底)。
工作内容:
1.根据市级“两基”巩固提高复查验收反馈意见和自治区对我市部分区(县)抽检情况,各区(县)进一步做好整改及完成国检前迎检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专题片、文件汇编、辖区中小学简介等资料汇编整理工作)。
2.完成市级“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自查自评报告、工作汇报撰写并形成文件。
3.完成市级“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档案资料归档、专题片制作、文件汇编等国检前其他准备工作。
4.制定**市“两基”巩固提高迎国检迎验方案。
工作要求:各区(县)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两基”迎国检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区(县)迎国检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第六阶段:接受国检阶段(2009年4月起)。
工作内容: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市“两基”工作的验收。
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如市属区(县)有列入国检抽检名单的,市级未被抽验区(县)要在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全力协助,确保被抽验区(县)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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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按照上级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多次组织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夯实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衔接上一年度连续性工作,完成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收尾工作。依照《磐石市2018年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工作方案》要求,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切合商贸领域实际的工作方案,开展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工作。深入落实商(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型商贸企业消防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五个一”工作建设,针对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性、季节性专项治理,认真研判冬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有效、及时的落实安全整治措施。平稳有序的完成上一年度专项整治及火灾防控工作的收尾工作。
(二)制定2019年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照计划有序进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督导工作。依照市安委会统一要求,制定了2019年度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2019年度商贸领域检查工作目标及要求。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60人(次),检查各类商贸企业240户(次),针对商(市)场、宾馆、饭店等事故易发多发的人员密集型商贸企业更是加大了检查频次,加强了检查力度,同时调整检查重点,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明细表,照单检查,确保检查详尽、具体、有针对性。杜绝走过场、凑次数的形式主义。
(三)深刻吸取响水爆炸事故教训,着重商贸领域危险化学品风险治理工作。江苏响水“3·12”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深刻吸取教训,全面领会重要批示精神,认真研判商贸领域危险化学品风险,制定《磐石市商务局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再排查再会诊再整治再落责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督促商贸企业及加油站自检自查和对商贸企业及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风险专项治理检查等方式,对我市商贸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风险的单位进行了细致全面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强化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了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
(四)通过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过程中,不断向商贸企业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全面安全素质,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及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中,制作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回答群众咨询。在两次专项宣传活动中,市商务局共制作专题宣传展板两块,宣传条幅一个,宣传材料1000份,出动宣传人员8人次,制定了《磐石市商务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月宣传方案》。组织了一场全局性的安全生产专题考试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按照既定目标,完成2019年度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照2019年度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继续对42家二级列管商贸企业和42家加油站进行商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检查频次与力度,确保2019年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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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为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市人口总出生23070人,出生率为10.11‰,低于省上下达控制指标13.7‰的3.59个千分点;农村计划生育率86.09%,高于省上下达指标79%的7.09个百分点,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自己及时采取集体集中学、个人自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书记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同时还结合学习了同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等一系列文件资料,通过学习和讨论,一是使自己认识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生要的意义。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深刻阐述,自己一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要求: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②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③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④以政策创新精神推进工作。三是明确了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③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④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⑤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创新。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寻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一是教育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直贯彻执行社会稳定,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委党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思想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监督检查。坚持各级党政领导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严格控制计外出生,严格落实每10万农业人口完成60例节育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使全市所投资的4000多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五是加强了对维护社会稳定的监督检查。市县乡计生部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了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和建国6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近几年,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未发生赴省进京和群体性上访问题。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完成。
1.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年初结合传达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反复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在为期4个多月的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委领导班子和每个成员普遍对照中央规定的“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和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6条纪律,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两办《关于印发平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禁酒令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市纪委《平凉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严禁》,针对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中基层接待攀比心理,讨论制定了《平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部门严禁工作就餐饮酒及饮料,要求各县乡村及群众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我们按照“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推进、促进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政治任务,从规范管理入手,积极做好矛盾查调处工作。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7件(次),其中来信37件,来访35人(次),电话访27人(次),电子访8人(次)。与上年119件相比,下降12件。其中市人口委直接受理30件,七县(区)受理77件,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
3.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为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集中治理和专项清理,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不正之风。一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平时督查、半年和年度考核和专项清理,通过入户调查核对卡册、查阅票据、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救助、特困救助、二女户结扎一次性奖励、计生低保、危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减负、子女升学加分、农村沼气、自来水免费入户等优先优惠政策落实逐项治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基层及时纠正。二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对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计生事业费等资金的监督,保证了各项优惠政策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户到人。三是广泛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不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生有奖举报机制。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信件的查办。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开办事。
4.创新机制,强化监控,不断健全反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采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针对基层一些干部作风不实,容易导致计生统计数据虚假问题,加大改革计生考核办法,由以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改为平时监查,半年和年终考核综合考核评估,并且加大了打假求实分值权重,对个别有意弄虚作假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修订和完善了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三级申报、四级公示”和“一集中五统一”管理制度,邀请市监察局和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参与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格实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专家、工作人员封闭式管理和专家鉴定终身负责制。全市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政策标准从严掌握。三是加大对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案件的查办。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计生”,全市103个乡(镇)和1516个村普遍设置了档次比较高的政务公开栏,对涉及群众关注的二孩指标审批、优先优惠政策资格对象确认等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通过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进一步增强自身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查找、同志们帮和广泛征求意见,对照中纪委规定的6条廉洁自律纪律,从思想上深刻剖析了原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省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己在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的同时,严格遵守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制定的领导干部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并经常教育配偶和子女慎重行事,清白做人。在下基层督查考核工作时,能够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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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核心,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信用管理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实现我市由“交通大市”向“交通强市”转变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部门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对潜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督查对象
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
四、主要内容
(一)对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市局或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
4、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人员持证情况、设备证照;
6、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建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应急处置的演练情况,春运、汛期等重点时段和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各种措施落实情况;
8、安全经费的保障管理情况;
9、对运营车辆的管理情况(有动态监控的检查动态监控的值班值守情况,对违法车辆的处理情况);
10、配合相关部门对车站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
11、客运站场及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参照相关规定进行。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县局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打非治违及专项整治情况;
5、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开展情况;
6、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及“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7、重点时段应急值守情况;
8、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9、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及完成情况;
10、推动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情况。
五、计划安排
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重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形势展开,尤其是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及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1—2月份,春运安全综合督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督查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在建工程项目、渡口渡船等场所和经营单位的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现场管理等情况,以及行业管理部门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县运管所、县地方局、县公路局、县海事局具体组织开展)。
(二)3月份,春季重点工程建设安全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技术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工程项目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机械设备检修等情况。(县地方局、县公路局负责组织开展)。
(三)3月份,“水运安全月”专项督查。(海事局负责组织)。
(四)4—5月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五)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六)7—9月份,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七)9—10月份,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运管所负责组织)
(八)9—10月份,“中秋”、“国庆”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九)11月—2021年1月份,冬季安全专项督查。针对冬季大风大雾、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重点督查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和下级行业管理部门冬季安全工作措施、应急工作方案制定落实等情况。(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制度,切实做到工作有安排、会议有部署、行动有步骤。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责问责,加强督查,真正使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规范执法,强化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运管部门要突出道路货运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要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无行政处罚权限的单位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各部门要密切分工配合,做到年度内对所属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双随机”等多种方式对重点监控企业开展检查;要严格按照县局制定的执法文书格式(《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附件1),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整改必须实现闭环。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局安办将定期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县安委会,对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或请县安办挂牌督办。
(三)不走过场,确保工作成效
各单位要把安全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督导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上,要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为督查客体,深入一线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对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跟踪督办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挂牌督办。每次督查活动结束后,都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通报情况。
(四)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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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切实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办。
(二)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零容忍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排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保障专项检查与日常工作衔接
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监督检查,建筑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确保安全隐患查处整改全面落实
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严执法、重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重点检查范围
建筑施工、城市供气、城市污水处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等质量安全管理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和分工
在转发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检点的基础上,强化以下内容的大检查。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质监站负责)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方面
1、城市污水处理(城建股负责);
2、城市供气设施隐患排查情况(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
3、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情况(城建股负责)。
(三)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村规股负责)
1、农房设计、施工的指导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情况;
3、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建管股负责)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2、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责任主体自查。按照重点检查分工,各责任股、站、办要组织责任各方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自查出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二)县专项检查。县规划建设局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若干个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的所有经营单位、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三)迎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省、市对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当重视,将会派督查组对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五、检查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认识
全县规划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警醒起来,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全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
成立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工会主席等同志任副组长,局党政办、建管股、城建股、村镇股、燃气办、政策法规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
1、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检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或工地)名称、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
2、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检查组对所有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应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3、重大问题、挂牌督办。检查组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挂牌督办。
4、严重问题、果断处置。检查组对查出的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决定是否提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警示约谈制度。本次大检查将结合《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的通知》一并开展,在房屋建筑安全生产检查中实行“黄牌”警告制,对安全文明施工倒数后三名的施工企业项目部挂“黄牌”,在电视台曝光。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局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就加强安全管理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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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和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用2年零4个月的时间,对20xx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湖南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治理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决策和审批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以及索贿受贿等行为。
2、完善水利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把发展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出台地方水利投资指导目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建设标准,完善地方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建立水利行业投资信息制度,引导社会投资,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水利投资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加强水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行业指导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规范招标活动。加大《标准施工招标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推行力度,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做好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后续工作,完善水利专业分类,制定专家库配套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3、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工作。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规定。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以后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私招滥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等法 定工程建设程序。
2、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管。严格质量现场查验,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技术力量配备、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制定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认定情形及相应处置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3、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情形,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项目业主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执法。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及监督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执法的职责、程序、履行要求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改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形式的行政“特区”、执行“”、监管“盲区”。
5、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支持水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开展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加入行业自律及行业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请出、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证准入,细化安全措施,强化项目监理制度。
2、依法检查和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管理力度。
3、严格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加大财政水利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3、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效。
(六)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加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等、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1、拓宽和畅通案源渠道。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0731-85483813。各级水利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认真排查线索。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排查,研究查办的重点。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要抓紧立案查处。对大案要案线索,要及时报同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要及时报告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水利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形成惩戒和震慑的氛围。
三、专项治理工作步骤
(一)抓好动员部署
1、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厅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戴军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詹晓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佩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任副组长,陈志江(副总工)、周柏林(副总工)、游建华(办公室主任)、唐少华(规划计划处处长)、郭炳奎(财务处处长)、郭世民(建管处处长)、尹仲春(水保处处长)、刘启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肖坤桃(防汛办副主任)、段炼中(洞工局副局长)、陈子年(工管局局长)、李雪辉(农电局局长)、朱健荣(重点办主任)、章建乔(建管总站站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郭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更新、吴若飞同志为副主任,分别从厅办公室、规划计划处、建管处、建管总站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都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在各市(州)水利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坚持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即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与扩大内需新增水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相结合、省厅检查与各市(州)自查自纠相结合、专项治理综合监督检查与各业务处室检查相结合(各业务处室不再单独组织检查),由厅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牵头,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抽调熟悉业务和财务的精干人员,组成7个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分组表,见附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应组织两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近期拟安排在20xx年9月~10月份开展第一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摸底。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厅直各单位都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重点对20xx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20xx年第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水利投资项目3个100%(项目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考核目标落实情况;各部门检查(稽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过去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等进行自查、摸清底子,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查时间截止到20xx年2月15日,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突出3个环节。一是全面进行摸底造册。省厅由规划计划处会同财务处、建管处、洞工局、工管局负责。二是突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重点对20xx年以来各级各类所有竣工和在建的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查找。三是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
3、重点监督检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监督检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监督检查。
(三)切实抓好整改
1、认真整改问题。各级水利部门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计划与措施,逐个项目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及时认真纠正,限期整改,并定期跟踪问效。
2、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水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监管总责,落实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四)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
各级水利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省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巩固治理成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各市州水利部门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xx年10月底前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任务分工。各级水利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处室特别是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综合服务工作。各部门切实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规范项目决策行为,加大前期工作深度。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有关规划和国家政策规定,严禁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虚列工程项目、重复申报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立项审批(核准)必须充分论证,决策应科学、合理、合规,必要时要充分听证。项目前期工作安全评价、勘测设计等中介服务,应实事求是,严格按规程规范开展业务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工期,严禁附加夹带无关工程设计内容。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做好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工作,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注重落实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多方案优化设计。建立健全工程勘测设计等中介机构技术服务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办事公开。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要落实责任人,每一个项目都有一套工作方案,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准不放过,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公开制度,主要是推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结果、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结果、项目建设计划、合同履约情况和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开。各督查组每到一地,当地水利部门和被检单位应公开督查组到来的信息,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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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安全主体责任
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内容
一
加强领导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2.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每年主要领导带队下基层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并积极整改检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二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建立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承诺制。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量化考核指标。
3.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基本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构建企业对照标准自查自改、实时监控的工作机制。
2.深入开展运输车辆、建筑施工、仓库门店、租户、旅社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全面建立和完善隐患登记制和销号制。
5.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
6.严禁车辆、人员发生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三超”及酒驾、毒驾等不安全行为。
7.对安全生产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四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1.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雨雪冰冻、寒潮大风等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与相关人员、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3.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三无”(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管理无缺陷)和优秀班组创建活动。
4.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查,将创建成果运用于企业安全管理。
五
加强安全保障及预案救援体系建设
1.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2.预案要组织专业人员评审,经企业主要领导签批后进行。
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4.加强应急值守,强化救援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
六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
2.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认真组织开展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其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
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企业所发生安全事故信息。
2.规范完善事故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3.不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安全事故。
4.严格执行事故“说清楚”、约谈、事故查处情况公告制度。
5.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八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布署。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工作总体计划,明确时间、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企业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指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相关责任、措施和资金有保障。
6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时间安排,定期上报工作总结。
九
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常态化防疫责任架构。
2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工作预案。
3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各项预防措施执行。
武汉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序号
主要职责内容
具体职责事项
1
组织起草、拟定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负责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安排部署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部署开展全公司性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5)分析预测季度、年度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6)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预警信息。
(7)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分析及预警工作。
(8)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
(9)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就起草的文件向有关单位及部门征求意见。
(10)组织研究拟定综合性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11)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2
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筹备公司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
(13)组织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诚信承诺书,并组织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4)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1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3
组织指导全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负责组织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17)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并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4
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18)分解下达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并严格考核。
(19)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工作“五落实,五到位”。
(20)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整章建制、安全管理情况。
5
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依标运行。
(21)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设备设施处于不安全运行状态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
(22)指导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依标运行。
6
负责组织全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3)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4)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25)指导全公司各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26)督促公司所有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应急预案演练的评估及持续改进工作。
7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组织调查处理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
(27)贯彻国家、省、市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措施到位情况。
(28)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8
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9)负责公司范围内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基层事故单位规模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
(30)负责举报事故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
9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计划总体要求
(31)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布署。
(32)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工作总体计划,明确时间、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33)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
(34)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企业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
(35)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指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相关责任、措施和资金有保障。
(36)督促各单位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时间安排,定期上报工作总结。
10
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
(37)督促各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常态化防疫责任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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