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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83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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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结合实际,东塘街道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将简易处罚起数、处罚金额、问责人数等作为衡量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为东塘街道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坚持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街道(镇)各部门、各社区(村、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街道(镇)各部门、各社区(村)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500天

目前,东塘街道安监站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为2人。2021年全年共365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50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448天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0-170-100= 230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140天,一般检查工作日90天。

(1)重点检查企业70家,检查工作日140天。

(2)一般检查企业45家,检查工作日为90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70天

1、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共60个工作日。

2、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暗访、考核,共36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1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预计需用10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7、完成街道办事处或者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100天

1、机关值班:全年法定节假日10个工作日,特殊时期应急值守10个工作日,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需用8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4、驻社区“三服务一线”网格工作日:预计需用14个工作日。

5、检查指导社区安全生产工作:预计需用16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8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60%。

(三)重点检查内容

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分行业领域监督检查重点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监察执法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察执法的其他情况。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

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40%。

六、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东塘街道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执法检查装备力量等实际情况,以及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2、街道应明确每次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一并归档。

(四)备案、督办

街道应当严格执行既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由监督检查人员每月8日前将上月重点监督检查和一般监督检查情况在街道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并做好街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工作。

(五)调整、报批程序

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需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以及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应当重新核定相应工作量,并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重新报批后向雨花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要深入分析全街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根据上级部署、行业标准、时段等特点制定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四)推动应急管理执法由专项执法向常态化执法转变。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把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救护协议签订、应急装备配备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内容纳入日常的行政执法,做到有执法就必查应急管理。通过执法促进完善应急准备,切实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手段。

明确专人负责东塘街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并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备案。每月8日前将街道上月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般检查情况在街道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做到以信息化推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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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一)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人口与发展问题的高度关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以此带动其它的帮扶活动,引导基层干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方向转变,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实践。

(三)通过国家政策性奖励扶助,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有利于从根本上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四)针对特定人群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缓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有利于促进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

(五)通过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拓宽政府财政直接补助农民的新渠道,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

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的改革。

二、试点的范围、内容、目标、原则和组织管理

(一)试点范围

从20*年起,首先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和重庆市,以及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各1个地(州、市),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同时鼓励东部省份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自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国推开。

(二)试点内容

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确保这一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的管理运行体系。与地方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各项帮扶救助措施紧密结合,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三)试点目标

1、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

2、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3、建立以政策性奖励扶助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4、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减少新增贫困人口,促进消除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的最低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2、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3、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依托现有渠道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

4、健全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五)组织管理

试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进行。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设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国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试点地区应建立相应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实行申报与审核制度。初步拟定的试点地区按要求向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报送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和奖励扶助资金安排计划,经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批复后,正式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各省(区、市)自行开展试点的地区报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三、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和奖励扶助标准

(一)奖励扶助对象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发放。

试点地区省级人口计生委依据上述基本条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

(二)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市、州)、省(区、市)、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三)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四、资金来源和财政负担比例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视各地财力情况,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确定负担比例,安排专项资金并分别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地方负担的资金,以省级财政为主。西部试点地区的奖励扶助金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试点地区的奖励扶助金按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50%;鼓励东部地区自行安排资金进行试点。

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必须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全部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五、奖励扶助金发放和管理

(一)奖励扶助金发放

奖励扶助资金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帐核算和直接拨付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或自行确定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发放。

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一年发放两次。

(二)奖励扶助金管理

1、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地方财政负责奖励扶助金的预算决算并建立奖励扶助资金财政专户,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及时足额拨付到委托发放机构。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将奖励扶助金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地方财政通过财政年报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专项资金到位、发放和结存情况。

2、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掌握并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和资金管理

情况。

3、发放机构负责制定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并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的要求和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发放机构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将建立个人账户和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禁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奖励扶助金抵扣个人贷款、抵交农业税等款项。

六、评估与监督

(一)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试点工作的综合评估。试点省(市)和地(市)每半年对试点工作组织一次综合评估,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资金的到位、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二)利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和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地(市)级每季度、省级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反映专项资金落实的情况。

(三)推行村务公开和群众举报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协调县以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资金配套、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每年由国家和省级财政、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社会力量和中介机构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六)建立观察员制度。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随机的监督检查,将结果直接报送国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对奖励扶助试点工作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要把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社会影响的,追究地方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取消试点资格。

(三)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委托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奖励扶助资金的,取消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试点的任务和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对试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试点工作纳入考核、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切实做好试点工作。

(二)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控的社会化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扶助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确保奖励扶助金落实到户到人。

(三)继续执行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把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与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西部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关爱女孩'行动、计划生育'三结合'、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贫困母亲等项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

(四)将奖励扶助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好奖励扶助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加强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信息登记、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工作。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五)试点地区根据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下发的试点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规范制度运行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动态管理。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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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驻省科技厅纪检组针对“新时期科技计划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问题”组织开展了重大专题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约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调研了厅系统和市州科技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状、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方面的情况,结合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就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廉政风险防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我国反腐倡廉具有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其中,加强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从根本上解决廉政风险问题,就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失灵的困境,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等特点,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使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完善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制度链条”。比如,部级科技项目支持方式大多采取无偿补助形式,且没有明确地方科技部门对部级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措施,导致项目申报企业为了利益弄虚作假、地方科技部门归口处室(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权力寻租,建议科技部对科研项目支持方式从制度层面进行改进,对基础研究和重大、尖端科研项目以无偿补助的形式进行支持,对生产性科研项目可以采取有偿支持的形式,有效解决权力寻租的问题。同时,地方各级科技部门要切实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 善于依靠制度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具体到湖南省科技厅,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两个责任”追究办法、省本级科技计划管理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等一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规范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廉政谈话、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强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强化责任追究。

三是清理完善制度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清理完善工作,在2010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共梳理规范性文件63个、内部管理制度48个,按照“废除一批、新出台一批”的思路分类处置,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内部管理。

关于“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制约监督权力的基本路径,凸显了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2015年初,厅党组以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对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厅机关14个内设机构中有10个进行了职能调整,将内设处室按三类进行划分,即综合与监管处室、业务执行处室、管理与服务处室,将原先一个部门一条龙从头管到尾的权力切割成了3段,形成了权力相互制衡的体制机制。新设立监督管理处,将原各处室的经费监管、评估、验收等职能整合,牵头负责科技项目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开展权力责任清理工作,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保留8项,厘清责任清单40项,已分解落实到处室、责任到人。

二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省级科技计划评审立项工作实行“五统一,三分开”运行模式,即统一组织评审、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服务机构、统一集体决策、统一信息公开,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设、相互制约”。对部级科技计划申报推荐类项目纳入决策监督范畴,实行“1+5+n”管理模式,其中“1”为牵头业务处室,“5”为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监督管理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n”为与项目相关联的其他处室,分管厅领导为会议召集人。

三是优化整合省级科技计划。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将原来的41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形成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创新平台和人才专项等5个类别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预计较上年减少40%以上,单个项目平均支持经费额度增加50%。创新经费支持与管理方式,对技术创新引导类项目主要采取后补助、风险补偿、创投引导等方式投入。

四是推行阳光行政。主动向社会公开非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今年7月,湖南省科技厅对2015年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798项拟立项项目进行了网上公示,涉及经费11242万元,首次对拟立项的面上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公示。

三、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做到全过程监督

一是创新项目评审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新设立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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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期间,是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打基础的重要时期。

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3年多的实践来看,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监管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亟待解决思想作风建设薄弱、职能转变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人员培训工作,尽快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的药品监督管理专业化队伍,更好地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维护执法部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培训工作要以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强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增强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自上而下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各司其职的人员培训机制。当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抓作风、抓基础、抓基层的精神,首先要抓好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及药品监督员培训示范班,发挥示范培训的导向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新时期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培训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负责制定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局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人事处长,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人事处长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师资及青年干部培训示范班的人员年度培训计划。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与人事教育司共同负责制定药品监督员培训示范班的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以市场监督司为主,人事教育司协助。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驻局监察局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制定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实行申报制度,机关各司室、驻局监察局须按要求将年度计划按时报送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经局领导审核同意方可执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按照“十五”培训规划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的技术业务工作及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人事处长,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人事处长及相关人员的培训任务。组织实施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药品监督员、师资及青年干部培训示范班的人员培训任务,并进行培训质量评估。超级秘书网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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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自从在我国农村自发产生之后,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完善,时至今日,其已经成为我国农村民主监督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和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的积极保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1村务新年工作计划报告》,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1村务新年工作计划报告

___纪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

__年度按照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责任,总结工作经验,经会议讨论后,将一、民族理财工作计划

20__年工作计划制定如下:1、每月5日集中对本村上月全部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逐笔检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有疑问的要求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入账,并在村委公开栏中公开。2、检查资产、资金的库存情况,审核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3、监督村不合理开支,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监会或两委会汇报;参与村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参与村干部任中离任的审计。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1、每月6日全部小组成员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掌握情况、予以疏导。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三个月以来村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情况,及其大事项公开情况。3、每半年末参与村廉政勤政“双述”

、“双评”活动,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个人事项方面进行监督。三、党务村务公开计划1、每月8日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布,监督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2、对村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资产出售出租,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验收、审核和资金的拨付、追加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向镇纪委反映。3、年终时对本村本年度财务收支决赛方案、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村务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行使权利义务,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南贾各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制定

20__年的工作计划。一要对财务进行清算。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对难贾各庄村过往财务进行一次彻底清算。二要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监管。村务监督委员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对财务进行一次核查,

今年共进行2次清算核查。三要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对新当选的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引导他们积极发挥作用。组织他们对监委会的职责、权利及义务,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村务公开的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以及开展监督工作的办法步骤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监委会成员素质,保证监委会成员正确履行职责

,引导他们对村级事务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督,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四要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制度、监督报告制度、工作督导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委会运作。进一步健全监委会的管理考核制度,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考核机制。讨论通过的制度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五要做好本职工作。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要严格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村村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落实

情况实行监督; 二是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对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进行监督对村干部权力行使实施监督

;四是

;五是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2021村务新年工作计划报告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村各项村务公开制度,认真在全村范围内全面地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1年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按照“规范、创新、提高、落实”的基本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一是积极配合红雁街道有关部门做好村民自治的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总结近些年我村好的经验、做法,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提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农民群众民主习惯等方面的有效策

略和措施。二是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办法、新制度、新机制和新模式,积极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将新的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村干部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范围。根据民政部要求,认真做好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和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三)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组织调整建立、有关制度衔接完善工作。逐步使村级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力争到年底我村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方法措施,适时召开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巩固规范化成果、建立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的各项工作。

三、我村会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推动农村工作的全面发展,实行村务公开是新形势下的安民之策,落实民主管理是促进自我发展的治村之本。由于扎实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开展村民自治,大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调动村民参与村务公开的积极性,总结经验,常抓不懈,推动我村村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进一步明确村“两委”班子任务和岗位责任,提高“两委”班子素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委会的村民自治作用,以及村民代表作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两委班子的工作程序,加大对村委会主任和村级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工作水平,为村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2011年我们要紧跟社会发展的新形式,全面系统的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将我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好,保持我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

2021村务新年工作计划报告

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___纪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责任,总结2014年度工作经验,经会议讨论后,将2015年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民族理财工作计划

1、每月5日集中对本村上月全部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逐笔检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有疑问的要求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入账,并在村委公开栏中公开。

2、检查资产、资金的库存情况,审核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

3、监督村不合理开支,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监会或两委会汇报;参与村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参与村干部任中离任的审计。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1、每月6日全部小组成员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掌握情况、予以疏导。

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三个月以来村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情况,及其大事项公开情况。

3、每半年末参与村廉政勤政“双述”、“双评”活动,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个人事项方面进行监督。 三、党务村务公开计划

1、每月8日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布,监督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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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幼儿园管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2018年修订)》和《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统筹协调,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教育事业总体布局之中,协同推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办园活力,促进科学保教,加快缩小城乡幼儿园之间、公办民办幼儿园之间的差距,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均衡发展、安全优质、监管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

——发展格局更加优化。以大力发展城区独立幼儿园为抓手,实现城乡幼儿园布局科学、师资配备合理、办园条件达标,形成“城有示范、乡有中心、村有延伸、全面覆盖、就近入园”的发展格局。

——体制机制更趋完善。幼儿园管理、师资培养等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充满活力、普及普惠、规范管理、科学保教、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办园体制机制。

——办园质量明显提升。通过扩容增量、科学保育、晋等升级、提质促优等行动,学前教育办园质量显著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行动。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主管职责,县教育局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以年度考核和年检工作为抓手,强化对幼儿园依法依规审批设置、保育教育、师资队伍、安全防护、招生工作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逐步实现根据辖区生源实际和幼儿园办园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划定服务范围。乡镇中心小学负责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的监管,通过逐年调配专业化的幼儿教师,购置设施设备,全面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将辖区幼儿园工作单独列入乡镇中心小学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表彰。县幼儿园和清泉幼儿园负责指导全县各农村和民办幼儿园工作,帮助各民办幼儿园实现管理规范化,保教活动科学化。(责任股室:人事股、督导室、职成教股)

(二)开展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给行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扩大城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综合奖补颁发》,用足用活政策,积极筹集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资金,3-5年在城区东、南、西、北方位新建3-5所高标准幼儿园,并逐步加大公办幼儿园占比。提升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对不符合条件的校舍逐年改建扩建,对不足设施逐年配齐,确保达到标准。(责任股室:项目办、电教站)

(三)开展民办园扶持整合与监管行动。扎实落实《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的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将已审批的民办幼儿园逐步发展成园舍独立、有充足的室外活动空间,教玩具等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的标准化幼儿园。民办园必须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每年依规向教育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修订完善《山丹县民办学校年检管理办法》,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将日常检查结果列入年检成绩,对年检对象分别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相应作出限制招生、暂停招生,限期整改等处理决定。对每年年检的结论,于次年4月底前正式向社会公告,对年检结果为优秀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责任股室:项目办、财务股、校财局管中心、职成教股)

(四)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行动。针对城乡幼儿园之间和公办民办幼儿园之间差距较大的实际,充分发挥城区优质公办幼儿园在教学理念、园务管理、文化特色等方面的优势,从公办幼儿园定期选派优秀园长、教师到被帮扶幼儿园进行岗位引领和指导,开展教学研讨,结合引领督导与联盟发展,公办园每年对被帮扶园全员开展一至两次专项督导,每2年开展一次综合督导,一次联盟教研,促进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在园务管理、教育教学、保健保育和环境创设等方面快速提升。形成3对在我县范围或全市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结对帮扶典型,予以表彰奖励(责任股室:督导室、教研室、职成教股)

(五)开展依法依规办园治理行动。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幼儿园达标和晋等升级活动,对已评定为标准园等级的幼儿园,教育局每三年组织复查一次,复查结果未达标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作降级处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幼儿园,将直接作降级处理。结合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和市局组织幼教专家对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帮扶指导活动,带动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按照“四个有利于”(有利于课程全面实施,有利于各类活动开展、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有利于家长广泛参与)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幼儿园年度、学期、周、日教育教学计划,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确定具体的活动目标,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强化“四个着力”(着力完善课程管理,着力保障游戏活动,着力优化教育环境,着力强化卫生保健),使每一个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活动过程中获得有益经验,在原有的发展水平上得到提高,坚决预防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责任股室:职成教股、安全办、督导室)

(六)开展园长能力提升行动。按照新颁布的《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建立“三个机制”,促进园长能力提升。(1)培训机制。有计划的适度增加农村园和民办园园长国培、省培名额,采取赴南京学习、参观名园、挂职培训、能力质询等多种方式,对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园园长分层、分批次进行培训,三年培训一轮。(2)考核机制。依据园长专业标准,每年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考核一次,公办幼儿园园长考核结果与绩效、晋升、奖惩挂钩,民办幼儿园园长与工资、评先和奖励与表彰挂钩。(3)激励机制。鼓励园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厚植办园特色,对业绩突出的园长进行奖励与表彰。(责任股室:人事股、教研室、督导室)

(七)开展教师素质提升行动。按照“育德为先,能力为本,公民并举,全员提升”的要求,依照新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依托山丹县幼儿园“金色教苑”乡村教师影子研训基地,开展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重点走好“四条路子”,办好“一个大赛”。“四条路子”即:(1)“招进来”。每年招录一批幼儿教师,激发幼儿教师队伍活力,为老龄化不专业的幼教队伍补充新鲜血液。(2)“走出去”。分期分批选派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到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进行考察培训、跟班学习,拓宽教师视野。(3)“请进来”。定期邀请全国知名幼教专家来丹讲学,进行高端引领,促进教师提高专业素养。(4)“长出来”。采取名师送教、“金钥匙导师团”送培进园、“菜单式模块化”培训等多种形式,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一个大赛”即幼儿教师保教技能大赛。把大赛作为全面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的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行动,每两年开展一次。(责任股室:教研室、职成教股)

(八)开展厚植办园特色行动。按照“先进理念指导、遵循教育规律、游戏活动为本、促进终身发展”的要求,开展特色幼儿园创建活动,促进办园质量不断提升。(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推特色幼儿园创建,为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探索和积累经验。(2)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层层推进”的工作思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题研讨、课题研究和优秀办园成果展示、交流、评比、特色观摩等活动,培育3-5个地方游戏课程突出的特色幼儿园,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责任股室:教研室)

(九)开展家园共育“大讲坛”行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着眼“合作、交流、共享”,开办“家园共育大讲坛”,向广大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不断强化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每年举办1次“大讲坛”,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参与率达到幼儿园家长的90%以上。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家长qq群、微信群等家校沟通渠道,着力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三位一体”育人格局。(责任股室:职成教股、教研室)

(十)开展规范办园专项督导行动。针对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问题,以贯彻落实《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2018年修订)》和《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为抓手,开展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行动,把安全卫生、招生收费、常规管理、活动开展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网上测评等形式,每年抽查率不低于幼儿园总数的50%。专项督导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坚持管、办、评分离原则,探索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和第三方监测评估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反师德师风规范、办园行为不规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情节的,视情节轻重做出通报批评、警告、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责任股室:督导室)

四、工作保障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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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成立保教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各年级组长、保健医生组成。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向幼儿园园长负责。

二、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实际,认真讨论确定幼儿园学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有计划地、高效地组织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向园长汇报,按时向幼儿园园长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园长工作指导、督促。园长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提交计划和总结的时间:

1、学期工作计划应在新学期开学半月内;

2、月、周工作计划应在月、周开始前一周内;

3、其它工作或活动计划应在工作或活动开始之前;

4、学期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

5、月、周工作总结应在本月、周工作结束,下一个工作周期开始之前;

6、其它工作或活动总结应在工作或活动结束(阶段结束)后一周内;

四、保教组应与各年级组、班组讨论交流,在研究基础上指导各年级、各班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年龄特点及发展水平确定学期、月目标,在幼儿广泛的兴趣点和关注点上生成课程和开展具体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循序渐进地有效组织和安排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并评估年级组、班组工作绩效。切实做到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五、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

六、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把家长作为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共同构建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向家长交换幼儿在园情况。向家长宣传新《纲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正确引导家庭教育。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积极落实,件件回复。

七、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为幼儿身心发展创设和提供良好心理环境和物质环境,积极制作教玩具并引导幼儿共同参与。根据活动和幼儿发展需要及时投放材料,为幼儿的操作、发现、探索活动提供充分的条件。

八、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做好班级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和内务整洁。做好幼儿保育工作。无工作疏忽造成的护理不当和安全事故。

1、月幼儿平均出勤率达标:中大班为90%以上,小班为85%以上。幼儿年体重、身长和血色素增长达标。

2、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住院和缝针事故都属严重事故范畴。

九、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协调配合,做好本班工作。定期召开班务会,及时讨论、总结班级工作,对下

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班级工作有记录,资料保管好。

十、保教组应督促各班做好交接班、幼儿观察和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并有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好,按时入档。

幼儿园保教常规工作制度

一、认真制定各种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

预定计划:

各班组能结合《纲要》精神,分析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水平,制定班级工作目标和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在观察、反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做好活动、工作总结。计划、总结按时完成。

二、认真组织幼儿半日活动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幼儿实际合理地弹性地安排儿童半日活动,认真履行保教工作职责。活动内容丰富,过渡自然,幼儿无消极等待。教师不擅离儿童,半日活动质量高。半日活动中保证幼儿生活活动、自由活动、户外锻炼、游戏和其它有益活动。

三、认真做好班务工作

1、每周五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协调好班级下周工作。

2、认真管理好班级内务,整洁、方便、舒适,有利于幼儿活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3、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等等安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4、按要求做好室内外清洁卫生、消毒工作。

5、根据需要和幼儿园工作安排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6、按保育工作细则做好幼儿的生活护理和保育工作,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每月中大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小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85%以上。

7、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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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一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管理好支票和银行账户。

二、依法组织收入、应收尽收,筹集资金。

三、正确使用资金,对资金的投放和使用做到心中有数,对债权债务及时结算,清理。

四、各项财产物资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五、按规定标准执行奖金、补贴、福利的发放和费用开支。

六、依法足额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储存,对于预算外奖金按规定计划使用,合理安排。

七、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票据有领发登记簿,并有专人负责,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年检和核销。

八、认真执行财政改革措施,严格遵守基建项目的预决算审查制度。对购买大宗物品必须经政府采购部门审批方可定点采购。

九、严肃财政纪律,认真执行监督只能,发现违法违纪,应及时制止纠正,否则有权上报上级领导。

十、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算计划,根据有关资料,如实、科学、准确:预测资金的使用和投入。

十一、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需报损、报废必须经领导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局审查批准,方可处置。

十二、认真完成省文化厅计财处布置、安排的各项工作人物。

十三、积极与上级取得联系,遇有特殊的情况需要及时汇报,或随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二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及票款分离制度,健全学园的各项财务制度,做到钱、物、帐分开管理。成立学园财务稽查小组,定期核查并公布收支帐目。

2、建立票据领发、缴销制度,使用市财政的统一发票,按市物委批准的标准及项目收费。严禁一切乱收费行为。

3、财务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4、幼儿园经费统一管理,年初预算由园领导、会计、总务、总保管共同商讨拟定,并结合分级预算,有计划地使用。

5、建立健全物品采购审批制度。凡大宗办公用品、材料、设备、家具、用具、玩具的购置,各种会议培训费、书籍报刊费、修缮基建开支、各种用工用资开支,以及大型活动开支,均应实现编制用款计划,上报园长审批。其余由分管副园长审批。

6、单位不得借款给私人。因公出差需借现金的应事先填写借款凭证。报园领导审批,借款者必须及时报销结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结算时间,应向财务人员和有关领导说明。

7、每张报销凭证,要出具凭证单位的公章,每张凭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要经办人、验收人及领导签章方可报销,实行财会人员监督制。

8、出纳人员应将支票、单据、凭证汇总后,每周缴交给会计一次,以便及时结帐,编制报表。

9、财会人员的帐务要日清月结,园经费每月公布一次,幼儿伙食费、点心费,每月向家长公布一次。

10、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入帐,领发、登记、检查、维修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11、各班的班费应合理使用,并按报销程序按时做好结帐手续。

12、学园按上级要求建立购物报销程序、基建报销程序、修缮报销程序、差旅报销程序规定,工作人员应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按时办理报销手续。

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三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园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幼儿园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财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

2、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财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因公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xx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儿园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财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或有关单位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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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学前教育的现状

我们采取“看、查、听、问、谈”等方式,从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内涵发展等几个方面,从随机抽样的35所农村学前教育学校中发现:独立建制园和民办一级园有相应的部门管理负责人员,教学班实行两教一保;小学附设幼儿园有一名园长主管,教学班实行一教一保或一班多教(一名教师固定,多名教师轮流上小学和幼儿园的课);民办二、三级幼儿园由园长主管,教学班实行一教一保或个人包班,无部门工作人员;教师队伍中18岁至40岁占90%,40岁至59岁占10%,本科学历占12.3%,专科学历占49.7%,中专及幼师学历占32.5%,幼师以下学历民办幼儿园占5.5%。教师和保教人员中,临聘人员占75.5%。从总体上看,农村学前教育办园规模不一,水平参差不齐,低水平的教育管理距离家长渴望孩子享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存在较大差距,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

一是农村幼儿园多数由社会力量投资承办,政府投入的人、财、物相对较少,政府的主导地位远没有确立;二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一级园主要集中在中心城镇,边远农村则相当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中心示范园的辐射作用,农村幼儿绝大多数只能到空气混浊、拥挤嘈杂、设备陈旧的家庭作坊式私立幼儿园活动、学习、生活。

(二)小学附设和民办幼儿园条件简陋

一是园舍布局、设计不合理,活动室采光、通风条件差;二是幼儿活动场地窄小,没有软化;三是缺少保健室、盥洗室、办公用房等服务用房,缺乏美术、图书、音乐等功能室;四是保育费的20%-30%不能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园舍、设施设备达标率较低,现有设备多数简陋、陈旧,存在安全隐患。

(三)师资队伍建设缺乏长效机制

一是民办园中多数是中职毕业生;小学附设园中多数是小学老教师;公办园中,临聘教师和临聘保育员多。他们普遍学历水平不高,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缺少幼儿专业素质培训。二是小学附设园教师不能与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园教师待遇相对偏低,为追求利益,部分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班额严重超标并实行一教一保或一名教师包班,教师工作强度大,临聘人员年内流动约占60%。三是教师的在职培训费用由幼儿园或教师自行解决,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少,教师队伍的教育理念和能力与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距甚远。

(四)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办园模式不规范

一是多数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为了多招生不得不满足家长幼儿一入园就认字、写字、学数学、学英语等要求。二是小学附设园的学校校长办园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致使转制后的幼儿园依旧存在学前班的管理模式,部分学校将年龄较大的小学老师教幼儿班,这些老师缺乏学前教育知识,教学小学化,影响了幼儿的身心健康。四是民办幼儿园管理体系多以家庭作坊式办法管理。

(五)幼儿园保教工作存在弊端

一是多数二、三级幼儿园保育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工作不到位,不能满足幼儿饮水、食品营养、卫生保健等成长的需求。二是没有使用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的正规教材,教学内容也没有以“五大领域”为主,部分幼儿园甚至以教一年级部分课程为主,存在“小学化”趋向。三是作息时间、周计划、月计划不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只为迎合家长的要求和意愿。四是多数学校没有幼儿操作的材料,玩具、图书、手工制作,没有活动区、角的设置,没有幼儿成长记录、对话、作品等展示。五是部分幼儿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中目标混乱,课堂教学不结合幼儿年龄特点,教学方式、方法单一,不能以“幼儿为主体”,以“填鸭式”为主。六是多数幼儿园没有独立的食堂、保健医生、活动场地。

(六)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学校消防制度和措施不健全;二是消防设备、器材不全,部分民办学校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三是部分学校周边存在安全隐患,防溺水等措施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校车存在超员载人和维护保养不按时等安全管理漏洞。

三、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

相对城市而言,农村经济欠发达,区域特征明显,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现有的幼儿园难以保障人人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需求。因此,学前教育必须切实转变观念,从总体上实现由规模发展向质量发展、粗放发展向精细发展、模仿同质发展向特色发展转变,不断满足家长、学生对优质教育的渴求。

1、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的规范化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严格实施幼儿园评估标准和办法,加强幼儿园整体规划和布局调整,科学引导、扶持和发展民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二是要抓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事业规划、土地征用、经费投入、教师编制、劳动保障、无证取缔、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幼儿教育发展的常规工作。三是加强小学附设幼儿园的管理、监督、指导和检查,切实规范过渡后的幼儿园园务管理,落实附设幼儿园教师与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四是职能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学校办园方向、办园行为要进行定期的管理、督查和指导。五是制度扶持发展乡 ( 镇 )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六是按照市人事部门颁发的幼儿园编制标准,根据幼儿园规划、幼儿人数,由县编制办、教育部门共同核定本辖区各幼儿园编制数,并逐年增加幼儿园中公办教师的数量。七是发挥组织,协调、管理职能,以乡镇中心园为龙头,开展片区研训活动,向所在片区的其它公、民办幼儿园做示范,示范其管理理念、模式、制度的先进性和有效性 ; 示范其一日保教活动的规范性,以及月计划、周计划的科学性 ; 示范其消防安全、园舍建设、设施设备、卫生保健、育人环境等方面的具体落实与改进。

2、落实临聘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一是设立幼儿园教师职务系列,把农村幼儿教师的职称评聘和资格认定纳入教师序列。二是加强临聘幼儿教师的幼儿教师资格认证,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三是采取从幼儿教师的月工资中扣出一部分、从幼儿入托费中补贴一部分和县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等方式落实合格临聘幼儿教师的“五险一金” (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四是建立健全幼儿教师收入保障机制,规范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等合法权益。五是规范临聘幼儿教师社会公开招聘程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严格把握进口关。

3、尽力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经费的正常投入和使用。一是加强收费管理,增强幼儿园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强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合法规范的规章制度,以满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确保幼儿园的健康发展。二是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支持,保障幼儿园园务建设、县级师资培训、学前教育奖励基金、低保困难家庭子女保育费减免补助、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扶持等工作的正常运行。三是实施资金配套政策,建设高标准的示范幼儿园,新建、扩建幼儿园用地、园舍建设、设施改建等应纳入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分步实施。通过奖励、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促进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4、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幼教师资队伍。

(1)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当前,非公办幼儿教师作为幼教师资队伍的主体,其地位、待遇和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为此,加强非公办幼儿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幼教师资队伍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国家要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在岗幼儿教师,必须限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方可继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限期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调整或辞退。农村幼儿园充实新的幼儿教师,必须从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招聘录用。

(2)建立培训、激励、奖惩机制,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研训部门的培训作用,有计划地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园长和优秀幼儿教师,助推名园长、名教师,造就一支优秀的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按照“优质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幼儿教育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促进学前教育和幼儿教师的共同发展。

(3)完善师资培训机制,加强职校幼儿专业的建设,培养合格的学前教育师资。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师(园长)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类培训。

5、制定科学的幼儿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办法。

(1)根据幼儿园等级分类,加强对幼儿园办园条件的督导评估。“坚持分类指导,促进统筹发展”的指导思想,完善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体系,把功能房的完善使用、设施设备的更换添置、户外活动场地的规模、保教人员的资质、工作人员的配备、图书资料的装备、教材的规范、教具和操作材料投放的数量、育儿环境的创设、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等作为重要指标考核评估。

(2)强化管理与效益的内涵关系,加强对幼儿园园务管理的督导评估。一是发展规划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幼儿素质发展要求指标;二是组织机构重职责明确、运转科学有实效;三是管理制度重规范完整、切合实际、适时更新、实用实效;四是卫生保健重制度落实、幼儿心理健康辅导落实、膳食管理工作有效、生活常规指导有方、安全常规管理精细、应急演练适用;五是教育工作的开展重教育观念与实践有机结合、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师基本功的特色与专业提升、师生关系与师生互动、教育环境的创设与开展、校本研训的实践、家长对保教工作的参与、一日活动的安全实施等方面;六是对交流互动活动制度化、系统化和对周边幼儿园的指导示范作用的幼儿园要有奖励性考核指标。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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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和省、市、县《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实施《县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幼儿园“六化”建设活动,加强园所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事业发展:0-2周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28%,学前一年、二年、三年入园率分别达到86%、82%、78%。

(二)稳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工作。完成硕勋幼儿园、罗场镇幼儿园、来复镇幼儿园新建工程,启动沙河镇幼儿园新建和双河乡中心园改建项目工程。

(三)加强管理,提幼儿园办园水平。全面推进幼儿园“六化”建设活动,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创新管理,加快实现新的变化和发展。

(四)拓展优质资源,提保教质量。开展星级幼儿园创评活动,以创评星级幼儿园为载体,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做好特色办园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班)的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合理规划,严格审批;坚决取缔不合格的民办园(班)。

(六)贯彻落实《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认真制定方案,开展实验工作。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教师业务素质。启动园长提工程,提园长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幼儿教师教学活动评比、基本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举办园所交流活动,实现城乡资源共享。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三年规划建设目标。

1.完成幼儿园建设目标。落实硕勋幼儿园、罗场镇幼儿园、来复镇幼儿园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推进沙河镇幼儿园、双河乡中心园新建、改建工作,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做好农村幼儿园的改扩建工作,提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

2.完成事业发展目标。通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和家园共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提幼儿入园率,确保学前一年、两年、三年入园率达标。

(二)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1.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幼儿园做好常规管理工作。除县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对公办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外,今年将对各园开展“六化”建设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公办幼儿园做好示范带动工作,促进民办园和附设幼儿班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学水平。

2.做好注册和年检工作,引导幼儿园健康发展。严格幼儿园登记注册程序,配合安管、综治等部门对民办园检查和督导,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逐步清理非法园;按时完成在册幼儿园的年度检查工作,对幼儿园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3.继续开展优质园帮扶活动。以县、柳湖、沙河、硕勋幼儿园为龙头,逐级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全县性的幼教帮扶网络,各公办园要拟定详细的帮扶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全县幼教水平整体提。

(三)贯彻落实《指南》,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1.度重视《指南》的价值,让所有教师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指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探索贯彻落实《指南》的组织推进方式和具体实施方法,务求实效。

3.开展全员培训,以自学、行动研究、园本教研、集中培训、专题研究、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引导教师运用《指南》解决日常教研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将《指南》的教育理念融入幼儿一日生活,关注幼儿发展,为其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

4.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将《指南》作为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宣传重点,通过主渠道为社会传播科学育儿知识,转变家庭、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和教育观,营造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社会氛围。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宣传栏、网络媒体、活动开放等形式,向幼儿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转变教育观念,逐步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共育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教师素质。

1.启动园长提工程,选派乡镇中心园园长到县城幼儿园挂职锻炼,参加园长培训班,更新管理观念,提园长管理水平。

2.做好教师在职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开展“教学活动评比”、“送教下乡”、“集体研讨”、“业务交流”等活动,做好城乡幼儿园教师业务交流工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业务水平。

3.努力争取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幼儿教师编制配置的政策,增加公办教师人数,提教师整体素质。

(五)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抓好创建工作,提保教质量。

鼓励幼儿园以创建星级幼儿园活动为载体,强化责任,抓好管理。通过初查、督促和个别指导等方法,提幼儿园办园水平,推进幼儿园星级评定工作。各公办幼儿园要按教办发〔2013〕8号文件要求,对照《市星级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认真自评,找到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确保在三年内达到市、县规定的星级要求。各乡镇中心校要组织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幼儿班认真研究文件精神,帮助他们确定创评目标,督促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办学水平,确保所有幼儿园(班)均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六)安全工作。

《督导年度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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