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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6日,__县教育局新招聘的133名教师轻松愉快奔赴工作岗位,开始了为教育事业不懈奋斗的新的征程。社会各界对招聘考试的每个环节和结果都全部公开,真正做到阳光操作,体现公平公正的做法给予了广泛好评。这是__县教育局作为县党务公开工作示范单位,在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努力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成效的缩影。
为彻底改变群众“进门易、找人难、办事难上难”的行政管理神秘化、权威化倾向,__县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与师生、群众开展多形式互动,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一是结合党务公开工作需要,先后投入4万余元,制作2块户外宣传栏,3块大厅宣传板,3块楼层宣传板,32块制度牌和19块身份牌。将教育局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内外部权力运行流程、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干部职工联系学校以及年度为民办实事情况,科室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照片、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手机号码全部对外公开,最大限度方便师生、群众办事。二是编制《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手册》,从服饰、仪容、语言、首问、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与被服务对象形成有效互动,从而热情、高效完成行政工作。三是在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设立文件查阅室、群众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师生、群众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全县教职员工的监督举报投诉渠道,从而及时纠正和化解党群干群矛盾。四是制作“四群”教育联系卡,干部群众互通信息、联系电话,让干部心系联系学校、联系村,认真倾听师生、群众心声,及时帮助排忧解难。走进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周到细致的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既树立了教育局机关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__县教育局以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构建程序化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精细化、规范化运行。一是围绕教育整体工作确定并公开《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教育局年度重点工作》,根据各重点、分项工作制订《学校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机关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等具体、明确的责任目标;二是根据目标确定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职责确定执行责任人、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按要求对内外进行公开;三是针对执行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通报,通过专项检查和召开现场会推进等形式,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和节奏,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是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认真组织考核评价,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及时公布各项涉及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奖惩结果和评优评先情况,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通过对程序化工作机制的全程公开公示,有效破解因管理责任明而不确,工作程序有而不适,同级部分行为不当,上下沟通处理不妥,办事环节模糊不实等导致的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在涉及外部、内部权力运行的教师招考、交流、学生入学、物品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流程阳光运作,直面社会关注的热点,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一是全过程公开,实现阳光招考。在教师招考工作中,从方案的论证修订、招考计划的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到按分数择岗到校点,各环节均最广泛的听取意见、最广泛的接受监督,并进行了最广泛的公开,使招聘考试全程实现精细化、程序化、数字化,确保了教师招聘工作各环节的公开公正,充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二是进一步规范县内教师流动机制,在职教师进城实行考试调动。在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和在职教师的困难实际后,制订出台并向社会公开实施方案和考调计划;各学校严格按计划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参考教师,报乡镇党委政府和教育局审核;在考试工作各环节,如组织考试、公布成绩、择岗选调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同时邀请县纪检、保密、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和监督,杜绝了以假证件获取报考资格、加分资格,考试期间违纪违规,择岗选调等现象的发生,赢得了参考教师及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实现阳光招生。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状况、学校办学条件等,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公平分配教育资源;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学籍电子化管理,以技术监管杜绝择校行为;要求各学校新生实行平行分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不得举办实验班或重点班,促进教学均衡发展;出台《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事项的
通知》,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举报反馈、教育行风评议、行风问题督查督办等机制,对于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违规招生、乱收费等行为,一律进行严肃查处,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四是在教育局设立会计核算中心,对教育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全面加强学校政府采购计划的管理力度,确保实现阳光采购。年初各学校从实际和发展需要出发,将采购预算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教育局对各学校列入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在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段学生营养餐、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统一采购等过程中,坚持“四公开”、“四保密”的原则,“四公开”即采购流程公开、招标信息公开、评标原则公开、中标结果公开,“四保密”即开标前对投标商家保密、评标专家保密、评标过程保密、商业秘密保密,力争能使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标。并邀请县人大、政协、监察局、工商局、技术质量监督局、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人员到会监督指导,使采购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全县各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县统一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严把招标公示、公开报名、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发放、投标书制作和开标各个环节;对小额工程发包,教育局计财科、纪检监察室提前介入,指导督促各校将零星、小额项目实行“集中捆绑式”招投标,做到统一招标信息、统一招标投标、统一施工管理、统一验收决算。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各乡镇纪委安排专人全程参与邀请招标、竞谈和验收,同时选择校内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党员、教师代表实行质量监督,对小工程材料、质监、验收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有效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工作。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__县教育局本着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在党务公开工作上开拓创新,抓实抓细,为创优教育环境,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教育和谐发展不懈努力,为建设开放包容富裕和谐新__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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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6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校舍现状,借鉴“5·12”*特大地震后建筑设施抗震加固及近一年来部分地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提高综合防灾能力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校校舍建设和安全问题。自20*年以来,启动了《*区“十一五”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实施了*区中小学校舍新建、改扩建和排危维修等一系列工程,提高了我区学校校舍质量,使我区学校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在全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直接关系我区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校舍安全质量,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崩塌、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
从20*年7月开始,用一年的时间,对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将全区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三、实施范围和推进措施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我区教育系统内的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
(一)对全区公(民)办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区政府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的公(民)办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确保在20*年8月5日前完成。20*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我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学校建设,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与方案。
(三)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后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设设计导则》的相关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公(民)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区公(民)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区政府副区长杨建德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区*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和区教司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下设协调与规划组、技术指导组、资金统筹与管理组和监督检查组四个专业组,组长分别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兼任。
协调与规划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和区房管局有关人员组成。
技术指导组:组长由区建设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分局和区消防大队有关人员组成。
资金统筹与管理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和区房管局有关人员组成。
监督检查组:组长由区监察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房管局和区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
(二)责任分工
由区房管局牵头,会同区建设局,负责校舍安全的排查鉴定工作;由区消防大队牵头,会同区教育局,负责对校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负责加快推进项目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工作,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由区国土分局牵头,会同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校舍场址的安全排查工作;由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对项目的开展和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监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校舍安全负总责,并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组织编制和审定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统筹审批工程资金,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舍的安全档案。经鉴定后需维修改造的校舍工程,须于2010年8月15日前完成。
五、资金安排和管理
校舍安全工程中的工作经费、鉴定勘察费、维修加固等建设经费从区中小学校危改专项资金中列支。如有部分校舍鉴定为危房,要进行新建、重建或迁移避险的建设经费,由区政府另行专题研究。
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它债务。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20*〕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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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为保证计划生育各项目标内容的落实,我局完善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付丽同志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了计划生育兼职工作人员,规范了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为计生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加强配合、履行监管
为了能保质保量地完成计生工作,又不受我局人员编制紧张等实际情况的限制,我局各科室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监督、服务工作。我局办公室负责人直接联系各科室,进行计划生育跟踪服务,重点督促其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尤其是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台帐,据此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意见反馈;大力宣传计生政策并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时期开展的专项活动,了解、督促我局计生工作情况,确保我局人口与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入宣传、积极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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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重点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时间、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从2012年秋季开始,“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
(二)实施标准及经费来源。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天3元标准承担,其它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三、供餐方式、操作流程及工作重点
(一)供餐方式。在学校后勤条件还不均衡的情况下,主要采取以下供餐方式:一是对后勤条件较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采取餐劵制,学校食堂分别按3元和4元的标准准备荤素搭配的营养午餐,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配发,学生可自选标准凭餐劵领取;二是对目前尚无厨房的村小,选择在学校周边符合条件的农户家进行托餐,学校协助农户做好每日学生用餐登记;三是对目前尚无厨房且无家庭托餐条件的村小,则按3元标准每天以蛋奶形式或中心小学统一送餐配发给学生。
(二)操作流程。1、学校供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首先由卫生局、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对符合供餐条件的学校,由县教体局负责监督供餐学校对实施“计划”所需原材料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中标供货企业或供货商按时统一配送到校,学校确定专人接收验货和登记上账入库,每天按时按量出库,由食堂按照提前制定的食谱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2、家庭托餐方式主要操作流程。卫生局配合教体局、食药局等职能部门提前研究制定家庭托餐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按照“一年一审、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由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先期进行资质审查、筛选,面向社会公布全县符合校外托餐条件的家庭名单,指导学校做好托餐家庭选择,并由所在镇中心小学统一制定营养膳食原材料采购标准,指导托餐家庭做好营养膳食原材料定点采购或配送工作,由托餐家庭按时按量加工成营养熟食,按规定试尝留样后,安排学生食用。
(三)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学校食堂基础能力建设。把学校食堂尤其是村小食堂建设作为农村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大学校食堂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学校基本具备提供营养午餐的硬件条件;由人社局和财政局统筹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问题,力争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学校供餐方式全覆盖目标。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制定“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教体局要建立“计划”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设立“计划”资金专账,由县教育经费支付中心统一监管使用;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要督促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各实施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专项食品安全责任书,由县食药局牵头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夯实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覆盖各级各部门及各实施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协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审计局、文广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食药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和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定期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同时,在县教体局增设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镇、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专项工作责任书,切实建立健全县、镇(部门)、学校三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夯实工作责任。教体局要把“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托餐家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联合食药、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编写,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托餐家庭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财政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改局负责将“营养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商局负责对供货企业(含工商户)、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主体资格注册的登记和管理。质监局负责监管供餐学校和托餐家庭的食品生产和加工,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卫生局负责组织处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制订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标准及制度,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食药局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家庭)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方式的准入办法、食品安全管理及监督制度,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监察局、审计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计划”实施工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对“计划”实施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向媒体及社会各界解读国家实施“计划”的有关政策。各实施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计划”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责任,抓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各镇中心小学负责对托餐家庭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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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现就一年来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夯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
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到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要求自已,为了保障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局领导特别重视这项工作,在年初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会议上认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条例并安排实施意见,并严格要求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常抓此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检查。年初局针对部门职责任务同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计划生育责任合同书》。把计划生育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奖罚。各单位当年如果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谁出问题谁负责,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单位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为落实这一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真正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思想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重点综合目标考核严明,奖罚分明,不断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发展。
二、深入宣传、加强教育、开展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工作。
20__年,我局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为指针,认真贯彻《人口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以计划生育为主体,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强化基础、提高素质,立足本职,积极加强部门之间协作,特别是和计生部门的协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经费。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工作。
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人口计划这个中心,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规范管理工作。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二是摸清底子,建好表卡,我局针对本系统人事结构,组织专人对本单位的育龄夫妇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了逐人摸底,实行统一管理;三是抓好“三查”这一关键环节,以“三查”保证人口计划落实,健全“三查”花名册,完善“三查”登记册,确保了“三查”率达到100%。
四、积极开展“婚育新风”活动,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积极开展了婚育新风活动,把婚育新风宣传活动渗透到各项活动中,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了符合我局实际的活动规范,通过宣传和参与,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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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先后检查了区公安分局及茨菇塘派出所、新华东路派出所、区城建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及荷叶塘农贸市场、区委宣传部、区劳动人事局、区卫生局及区卫生防疫站、明照卫生院、区教育局及仙庾中学。从总体情况看,各部门都把计生工作作为本部门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按照目标责任合同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市里对我区的考核要求来看存在一些差距。
公安部门:分局机关调整了计生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分管计生领导和工作人员,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计生工作一次,分局与各派出所均签订了2005年度计生工作责任合同书,并且在一季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检查局机关办理迁户的资料,共迁户59人,均有计划生育证明,但其中规范的计划生育证明只有5人,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12人,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47人,均已告之,告之率100%;检查茨菇塘派出所,办理新生儿上户手续86人,均已查验计生证明,查验率100%。抽查黄家塘社区办理暂住证情况,发现无计生证明55人,及时通报计生部门55人,有计生证明的人员相关资料未见,办理户口迁移40例,无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检查新华东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296例,无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办理暂住证登记146人,发现无计生证明的127人,均已通报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儿上户116例,均已查验计生证明。
工商部门:分局领导对计生工作非常重视,调整了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2次专题局务会议,将计生工作纳入了分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计生工作人员职责;同时,分局与五个工商所签订了责任合同书,建立了以各工商所执法监督的“条条管理”和以各工商所计生信息员宣传服务的“块块管理”相结合的的管理体制;在四年一次的年检换照工作中,彻底清查在册个私企业计生登记情况,对未换计生证的个私企业,采取先换证再换照的方法,并在注册大厅和各工商所张贴有关计生政策;抽查分局55份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档案,有《婚育证明》复印件的55份,登记率为100%;抽查荷叶塘农贸市场持证情况,随机抽查14人,持6人,持证率43%,未达到考核指标,工商部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规范,存在提前盖上查验章的现象。
教育部门:区教育局把计生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明确了局长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指定了一名局领导分管,配备了一名计生专干具体负责;对计生领导小组和计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计生协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补充;召开了4次局务会议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局长与11所学校校长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抽查了仙庾中学,有统一编印的讲义,有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有教案、有总结,每学期安排不少于5课时对学生进行计生政策宣传和青春期性知识教育,学校定期出宣传版报,开展知识抢答赛,并组织学生撰写人口与计划生育小论文和采取黑板报、手抄报、宣传厨窗、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卫生部门:区卫生局调整了计生领导小组成员;与院、站、所签订了责任合同书;抽查区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47份,均已登记和查验计生证明,但只有登记没有相关资料,建议将婚育证明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附于登记表后备查;抽查明照卫生院,孕妇孕期保健数0,孕妇入院分娩5人,查验生育证5人,查验证率100%,其中登记数3人,登记率60%,有2人未登记,已登记的资料不全。
财政部门:区财政局与各财税所均签订了责任合同书;召开了2次局务会议研究计生财政投入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局务会议记录不及时,未见上年度表彰通报文件和本年度检查督促通报或记录,本级财政投入方面还存在不足,按省、市考核要求行政经费、计生协会经费、手术减免费没有完全到位。
其他部门:宣传部因准备不足未见相关资料,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城建局、民政局均调整补充了计生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均按年初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合同书运作。其中,民政局还在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明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不能享受低保,并每月底将本月结婚对象名单及详细资料登记一份送交区计生局,解决了婚姻登记制度改革以后计生部门难以摸清新婚对象底子的问题,工作较有特色。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1.公安部门办理“空挂户”现象仍然存在,这些对象户在人不在,村(居)委会根本无法管理到位,造成计生工作隐患,而一旦出现违法生育,责任往往又全由村(居)委会承担;办理暂住证时查验登记计生证明存在漏洞,与计生部门联系还不够及时。要求公安部门在办理上户、迁移户口时严把查验和登记计生证明关,建议公安部门杜绝办理“空挂户”,加强公安与计生部门的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每个季度清查一次,加强对计生干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的保护。
⒉无营业执照的个私业主和流动摊贩的管理未到位。目前,工商部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主要是在其办理营业执照时查验《婚育证明》和对固定门面、摊位的个私业主进行管理,而部分个私业主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有些商贩没有固定营业场所,持证率极低,存在着较大隐患。建议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协会的作用,充分利用“点、线、面”的控制格局,加强信息交流,把这部分人的计生管理工作抓起来,堵死漏洞。另外,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要与业主签订计生合同,强化业主的责任,要求业主管好其所有从业人员和帮工的计划生育工作。版权所有
3.个别医院、卫生院在接待孕产妇时,未全部查验登记生育证,在接受引产对象时没有要求其出具计生部门证明,没有详细登记其身份证。我区今年出生婴儿性别比较高,区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b超机的管理,加强b超医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签订合同,杜绝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加大对个体诊所非法接生和违法施行计生手术的打击力度;各医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的病历档案管理要加强,所有新生婴儿均要登记造册存档,并登记好《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引产手术病历要真实可靠,时刻备查。
⒋计生扶贫救济面需进一步加大。我区计生救济面较少,没有充分显示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民政部门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残疾家庭及时给予救济,救济面要达100%,从而提高群众自觉执行计生政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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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求真务实、公平公正和针对性、实效性原则,力求通过督查评估对全区教育工作做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促进解决全区教育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尽快实现“农村教育求突破,城区教育上水平,队伍建设树形象,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全力打造“薛城教育”名片,促进全区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教育督查工作的范围
教育督查指对区局所属区直学校(幼儿园)、镇街教育办及所属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幼儿园)所进行的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等活动。
三、教育督查工作的重点
2009年着重做好对教育五项重点工作的督查:
一是队伍建设。重点督查三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校长、教育办主任和中层干部的履职考核,强化民主监督,注重工作政绩评价。
二是素质教育。重点督查素质教育推进工作,有效避免违反省规40条行为发生,维护好我区教育质量提升的良好环境。
三是教学管理。重点督查课堂教学效益年活动,深化教师专业发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四是农村学校内涵提升。重点督查“五美校园”创建工作,结合校舍改造、“三亮三改”、布局调整,确保三年内全区农村办学层次有较大提升。
五是安全稳定。巩固好安全稳定工作成果,维护好全区教育良好形象。
四、教育督查工作的形式和方法
教育督查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形式进行。定期督查将依据区局制定的督查工作计划实施,提前下发督查细则,明确督查要求,并提前通知;不定期督查依据工作实际随时进行,不向被督查单位下发通知。
一是上级各类督查活动根据上级有关安排进行;二是教学常规检查由教研室单独安排;三是教育临时重点工作根据局主要领导安排进行;四是教育五项重点工作和教育其它督查活动全部归口督导室统一安排,年初统一制定并印发督查计划。
教育定期督查工作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股室和配合股室,报请分管领导同意,然后组织实施。部分不定期教育督查工作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督导室负责实施。
五、教育督查工作的制度
一是继续坚持实行局党委成员和科级干部联系点制度。按照分管工作及联系单位,抓好工作推进;继续实行分管领导下的股室责任制。
二是建立工作实名通报制度。凡教育局对工作的通报,一律按检查情况,通报到具体单位,并下达整改通知。
三是强化过程考核和量化考核。2009年对全区教育系统岗位目标考核的方式注重过程考核,二分之一以上的指标直接使用过程考核结果,二分之一以上的股室不再参与年底统一组织的考核活动。
四是建立并完善问责制度。在对基层单位的检查和评比中,注重对评价指标的量化,并依据量化结果进行排队,凡两次工作评价结果末位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写出书面说明。同时,在适当层面上进行问责。对教育局全年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分管领导责任下的股室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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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长,一年来,我的工作在县纪委和局行政班子的领导下,在全县计生干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四大职能”,抓好“三项工作格局”。协助局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发展。现将一年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推进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协助班子做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工作成效显著,干部队伍反腐败意识增强。一是行政班子按照团结务实,与时俱进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计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例:年初,班子成员调整后,首先结合计生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各股室工作人员,制作公示栏公示了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又将“奖优免补”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便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二是以创建学习型、廉洁型、创新型、公道型、服务型机关,进一步建设高素质计生干部队伍为目标,对计生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并以高度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
(二)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廉政基础建设
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等36个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基本涵盖了机关工作各个方面,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必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1、政务公开的内容:一是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办事人员职务,工作范围、权限。二是公开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是各项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四是公开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五是公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六是公开对违法多生育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法律依据、处罚程序等。七是公开办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奖优免补”政策的人员名单。
2、公开的形式:一是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二是加大对“一法三规”和“奖优免补”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在县有线电视台和富宁政务网上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实现执法主体明晰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
(四)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群众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服务
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偏远山区。为了抓好工作,我们优化服务,加强管理。县乡两级都成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小分队,结合开展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宣传万里行活动,以流动服务车为载体,深入边远乡村,进村入户免费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对群众反映的个另计生干部服务态度恶劣、有乱收费、挪用社会抚养费和“奖优免补”工作经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了查处。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全法利益。(例:在先教活动中,有少数群众反映县计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硬,歧视少数民族群众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
(五)建立监督机制,抓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建立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制度。注重教育,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工作。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学习贯彻各级纪委纪委会议精神,学习《两个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纪、党性教育。并于1月26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禁赌公约。一年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干部职工没有一人出现违法乱纪现象,具有好的精神风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建立财务监督制度。按照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对本部门落实财务规定,收支两条线,收款及时入帐的监督职责。通过监督检查来维护党纪政纪。通过查处来保护教育党员干部,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健全法制、加强监督,切断权力和金钱的联系。三是建立干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完善服务承诺制、办证限时制、失职追究制,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形式,治理行业风气,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 政水平。
(六)严格纪律,认真受理举报
1、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5件,其中:来信15件,来访50人次,转办3件。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针对、举报内容,及时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做到深入实地,认真查办,澄清事实,达到了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
二、个人思想作风建设、在职学习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一)加强学习。一是注重了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三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计划生育业务的学习。并在工作中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勤商量多请教,在实践中力求有所思、有所悟、有所为。
(二)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作为纪检干部,自己必须率先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我在各项工作和交往中始终注意不多吃多占不,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按规定约束别人的,首先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
(三)摆正位置,当好“配角”。始终自觉地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和集体形象,真诚待人,团结协作,注意维护大局,认真执行班子的决定,自觉维护主要领导的威性,工作中注意分清职责掌握分寸,工作中不推诿,不推卸责任,处处以诚相待,友好合作,随时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向其他领导通气,做到畅通感情,维护班子团结。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统筹兼顾的能力不够,在突破重点与把握全局上还不能得心应手;二开拓精神不强,具体表现在:工作被动,有些工作做了但上下协调不到位,抓落实不够。三是求实务实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能按章办事,但教育意识不强,有畏难情绪,有些工作考虑到了,但监督检查做得不够好。
四、下步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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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一)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巩固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清查处理活动成果。
一是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二是由区计生委加大孕检力度,及早发现问题苗头,防患于未然;
三是督促各街道办事处纪工委认真排查,深挖违纪线索;四是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严格落实党政纪处分。
(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对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把握政策不严、执行政策不公、弄虚作假、、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给予党纪处分。今年,我区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超生,党员干部超生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三个结合”,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结合起来,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与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并充分利用纪委全会、源头治理工作会、纪委书记例会等多种形式告诫提醒领导干部要将履行计划生育政策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始终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坚持执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合格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一是成立了以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侯效峰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计生专干,为我单位计生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理会,通过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多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省、市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切实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并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人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严把计划生育关,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明确职责,抓好内部管理。
一是结合实际,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分解到各科室,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与局里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是认真制订了《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将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任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年终认真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发生。
三、结合实际,完善措施,全面推动大局工作。
(一)建立计生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司法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计生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召集,全体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全区计生案件情况,分析讨论全区计生案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交流总结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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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使命,强化政府责任,保障教育投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整体提高全县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增强省级教育强县活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教育名县、建设“两富两美”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促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再上新水平,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014年全面实现“双高双普”目标。
三、重点任务
依据《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和市“双高双普”工作规划,我县2014年要顺利实现“双高双普”工作目标,必须重点做好下列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完善教育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县域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的实施规划与保障措施;落实高水平、高质量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责任,形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合力。
(二)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认真落实“三个增长”等各项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并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省市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得到落实。保障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教育发展。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科学实施学校布局调整。
统筹县域城乡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加快高中资源整合。根据县、镇实际,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试点工作。优先保证新建住宅区、城镇改造和开发建设中学校增容用地,优先规划和建设中小学校。
(四)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主要资源。建立义务教育校际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制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业务培训,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残疾少年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动态监测机制。保证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辍学现象。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实施第二轮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不断改善现有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管理,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大投入,规范办园。
(六)加快发展优质高中教育。
加快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普集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引领作用,引导各普通高中明确办学定位,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体育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室(馆)、理化生实验室和探究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艺术教室等部室建设。加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把职业教育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示范带动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校企合作机制,使学生有更大的就业与发展市场。加强实训基地、骨干专业体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培养,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的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县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将继续教育纳入县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建成覆盖县、镇、村的继续教育系统,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实施步骤
全县“双高双普”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一)启动阶段(2014年1月)
1.认真学习省市“双高双普”文件精神,召开全县“双高双普”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大力宣传、全面安排部署“双高双普”创建工作。
2.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组织考察学习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4年2-8月)
2014年2月:自查摸底
1.邀请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掌握评估与验收标准。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按照《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依据自查情况,逐步落实具体建设工作。
4.根据“双高双普”标准要求、工作目标和包抓校(园)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
5.各学区、校(园)要对照评估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现状登记和上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014年3-6月:基础建设
1.县教育局指导各校(园)结合自查摸底情况,积极完善资料,不断规范管理。
2.县财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金投放政策,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如期完成基础建设任务做好保障。
3.县级各部门积极援建包抓校(园),加快硬件建设进度,按照省颁标准建齐部室,完善内部设施设备,确保包抓校(园)校舍条件达到规定标准。
4.县联合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督导检查。
2014年7-8月:查漏补缺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相关工作。
2.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
3.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对校(园)外部环境进行整治,营造县域内“双高双普”创建氛围。
4.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逐单位进行达标检查。
5.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协助包抓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提高阶段(2014年9-10月)
2014年9月:整改提高
1.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按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2.各学区、校(园)向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准备结果。
2014年10月:模拟验收
1.县“双高双普”领导小组对重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指导。
2.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模拟验收。
(四)迎验阶段(2014年11-12月)
1.做好省市评估验收的汇报材料及各种资料准备工作。
2.营造验收氛围,全程全方位做好迎验的各项配合工作。
3.向省市上报各种资料。
4.部署迎验环节,全力迎接省政府评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省上验收。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全县“双高双普”创建工作,并督促落实县级领导、部门包抓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双高双普”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校建规划组、部室建设组、师资建设组、督查指导组、宣传报道组、成职民教组、资金保障组、校园文化组共八个工作组。各镇、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镇、校(园)“双高双普”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的“双高双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研究解决我县“双高双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实施“双高双普”过程中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工作。
三是筹备县“双高双普”工作动员会、促进会、汇报会和总结会,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汇报,整理档案材料,审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各镇和有关部门、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向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切实做好与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沟通协调,做好评估验收筹备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1.校建规划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住建局协助,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学校建设、维修项目工程。
2.部室建设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按要求配备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报刊、实验台、柜、架、桌凳、语音设备、计算机等设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规范部室建设,指导做好部室的管理与应用。
3.师资建设组: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编办协助,主要负责校长、教师的选拔任用、培训交流、师德教育和考核,按标准做好教师的编制配备。
4.督查指导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县联合督查室协助,主要负责填写、汇编各种材料表册,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校(园)完成档案资料建设。
5.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负责,信息办、电视台协助,主要负责影像、图片、文字信息资料采集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板,编发简报,指导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校(园)的“双高双普”宣传工作。
6.成职民教组:由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全县的成职幼教工作,加强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农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做好档案、资料汇编,加强职业、民办教育工作。
7.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教育局协助,主要负责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障“教育费附加”用于教育发展,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为校舍维修及内部设施配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填写“双高双普”有关经费投入表册。
8.校园文化组:由县教育局负责,主要任务是深入各学校调研并检查指导各校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和质量。
(四)相关部门职责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推动“双高双普”工作有序开展,安排重大会议及各项活动。
县联合督查室:对实施“双高双普”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双高双普”包抓部门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汇总通报。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双高双普”具体指导和实施,指导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校(园)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组织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把“双高双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做好教育建设项目有关审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安排好“双高双普”专项资金,保证教育经费拨付到位,切实加强对“双高双普”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2011-2014年县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县监察局:负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按照省定标准要求,从全县教育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设置教职工编制;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
县公安局:要认真编制全县0-18周岁本地、外地居民户口花名册。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依法加大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打击处罚。
县国土局、住建局: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和布局调整土地征用、规划工作,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
县文广局: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学校周边营业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教育工作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县审计局: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校经费等各项教育经费的审计,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县卫生局:要加强对校(园)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负责做好“三残”少儿的筛查、鉴定。
县民政局:做好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学生补助工作,完善资料及相关数据。
县食药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摊点和校(园)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现象在校(园)发生。
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双高双普”创建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征地等问题;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本辖区0-18周岁人口文化程度登记造册工作;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整理“双高双普”档案资料。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做好“双高双普”的督导工作。
六、考核奖惩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把“双高双普”作为全县2014年重点工作,与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双高双普”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本年度对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双高双普”的县级自评工作由县“双高双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以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为单位,逐一进行。经自评达到“双高双普”指标要求后,邀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省政府进行督导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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