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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居)级民主自治建设,建立、健全“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依法建制度、群众作主人”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新机制,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居)实际,制定本村(居)《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体村(居)民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新家庭。
第三条:本《章程》是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及居住在本村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村(居)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村(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员由村(居)“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为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本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受镇街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并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村(居)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村(居)计生协)在村(居)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指导下,依据《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管理本村(居)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具体负责本《章程》的实施工作,承担本村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居)计生协秘书长由村(居)计生专干兼任,会员小组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计生协秘书长负责村(居)计划生育日常工作,村(居)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协助村(居)计生协秘书长开展工作。
第七条:村(居)建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监督小组,其成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村(居)民在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中的权利:
(一)有权参与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协议书》以及有关制度的制度和修改。
(二)有依法生育的权利。鼓励村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能力的,符合《收养法》和《条例》规定,可以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三)有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四)有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的权利。
(五)有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六)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审议本村(居)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监督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推选本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
(七)有享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本村(居)规定的各项优待和奖励的权利。
(八)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九)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请求法律给予援助的权利。
(十)可以自愿加入计划生育协会。
(十一)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村民在计划生育中的义务有: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自觉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本《章程》。
(二)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不得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不得违反《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孩子。
(三)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四)有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指导的义务。不得近亲结婚。育龄夫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疾病的,禁止生育;已经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
(五)有及时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接受孕情、环情检查的义务。不得违反政策怀孕,发现后必须落实补救措施。
(六)流动人口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的义务。不得无证外出,外出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和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隐瞒结婚、怀孕、生育情况。
(七)有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不得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阻碍育龄夫妻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得虐待歧视女孩或生育女孩的妇女;不得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不得容留、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仿造、骗取计划生育证明;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
(八)有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违反政策生育者,应当按《条例》规定接受社会抚养费征收;扰乱计划生育管理秩序、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房屋若租(借)给外来人口暂住时,应认真配合村(居)计生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的计生管理,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验《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及上级计生部门的管理。
(十)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若干制度
第十条:学习教育制度。
(一)村(居)人口学校每季举办一次育龄群众培训班。讲授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结合传授时事政治、政策法规知识和村民需要的实用农业科学技术知识。
(二)村民小组经常组织会员、育龄群众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村级要利用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民主议事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计生工作例会。镇驻村(居)干部、联片领导、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村会计参加例会,必要时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全村结婚、怀孕、出生、四项手术、三查、全过程管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其它人口计生数据情况,并按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有关档案。研究解决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布置下季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管理服务制度。
(一)建人口计生工作台帐。对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外来人员、享受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信息录取入机(电脑)。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接受免费避孕药具等计生资料建档入册,并做到每月进行变更调整完善。
(二)村(居)委会应及时为新婚夫妇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出具有关证明或申办《生育证》,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协会小组长对本组育龄妇女每月上门访视一次,积极配合镇街计生服务人员对产后、术后对象及时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做到生、孕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掌握到人。生育者在产后10天内应向协会小组长主动申报生育情况,杜绝出生漏报现象的发生。
(四)配合镇街计生服务站按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对患妇科育龄妇女和不孕症夫妇,提供防病治病知识和不孕症诊治联系服务。
(五)积极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在计划生育家庭户中树立“少生快富”示范户,搞好计划生育结对帮扶,尽力为他们提供致富项目、信息、技术、资金、销售等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勤劳致富奔小康。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下列内容:
(一)奖励扶助政策及对象名单;
(二)再生育政策、生育情况;
(三)违法生育生育人员及处理情况;
(四)帮扶对象及项目情况;
(五)镇街、村(居)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咨询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协议制度。村(居)委会与育龄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镇街政府、村(居)委会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
第十五条:评比表彰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先进计划生育协会小组、优秀协会会员和优秀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村(居)委每年从可支配资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计划生育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人员进行奖励。
(一)对独生子女因意外亡故、致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领养的,其丧失劳动力后的养老问题,按照上级规定给予照顾。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三)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自愿终生只生一孩的家庭户,享受区给予1500元奖励金;
(四)村(居)委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就业信息,优先解决就业问题。
(五)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镇政府及村委员会承担,承担比例根据各村的情况,由镇政府与村委员会协商确定。
(六)农村独生子女特困(低保家庭)户的独生子女上学免交课本费,资金由镇计划生育事业费和民政救济各付50%。
(七)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给予产妇产后营养费补助100元,由镇街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八)贫困(家庭人平均收入1000元以下)独生子女考上国家重点大学奖励1000元,普通大学奖励500元,经费由区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九)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建房时,“自治”独生子女家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审批。
(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自治”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十一)农村“自治”计划生育户改厕时每户补助100元。
第十七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进行严厉处罚。
(一)凡享受第十六条所述优惠政策后,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应退还所享受的一切优惠奖励。
(二)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村(居)民,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章程》处理,取消其他优先优惠措施,不得参与村各类先进评比。
(三)对非法收养、弃婴及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安全的,责令当事人写出检讨,赔偿一切损失;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居)民,不享受奖励扶助扶贫贷款、子女入学、就业等优惠政策。不得评为文明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村(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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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做好新时期党建带妇建工作有力的思想武器。我们在充分学习宣传贯彻的基础上,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新的思维更新妇建工作的旧观念,确立“依托党建带妇建”的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新思路,形成“四个处理好”的新观念。一是在组织建设上,要处理好党建与妇建的关系,改变“靠”的观念,克服依靠“党建代替妇建”的思想,树立争取意识和主动意识;二是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大局工作与妇女工作之间的关系,克服“小团队”局部观念,树立“大经济”、“大社会”的思想;三是在主体活动上,要处理好自我创建与组织创建的关系,克服活动开展不够平衡的问题,树立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思想;四是在工作内容上,要处理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与提高自身素质的关系,克服工作能力不够强的问题,树立服务意识和进取意识。
二、依托党建带妇建,在“建”字上做文章
借助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同步发展,依托党建带妇建,逐步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妇女组织网络体系。
(一)、实施“双培”工程,加快村级妇代会建设
实施对村妇代会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双培”工程,确立农村妇建“双培”模式,即开展把基层妇女班子带头人培养成致富女能手,把村致富女能人培养成班子带头人的组织建设活动。依托村级党员活动中心、人口学校等阵地,使村妇代会主任、村致富女能人,接受先进农业科技和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双培”模式,实现部分村妇代会主任由致富起来的女能人挑起带动妇女致富的担子,由此改变贫困及政治理论素质低的状况。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有文化、有组织协调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又热爱妇女工作的妇代会主任,提高基层妇女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特别是配齐配强村妇代会主任,要抓住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契机,积极做好建言献策、宣传发动、岗位任前培训和检查督导工作,争取村两委中至少配备有一名女性,确保村级妇女干部职数不减、人员不少。同时,要努力把优秀的村妇女干部推荐到村支书、村主任的岗位上,使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渠道更宽、数量更多、力量更强,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使全市村妇代会组建率达到100%,并达到“八有”、“五好”,即:有组织、有办公地点、有待遇、有妇工园地、有制度、有基地、有活动、有档案;领导班子好、骨干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参与新农村建设业绩好、妇女群众反映好。
(二)、实施“双服”工程,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妇联建设
开展服务社区(街道)妇女,形成社区(街道)妇联组织新格局,服务乡镇妇女,构筑乡镇妇女组织新网络的“双服”活动。在城镇街道、社区设置妇联,主席可由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中的女性负责人(或女企业家)兼任,有条件的可专职。县市(区)妇联干部要深入街道居委会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妇女工作的意见,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对街道妇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完成各街道妇联、社区妇联和居委会妇代会的组织建设工作。理顺街道、社区、居委会妇女组织的领导关系、职能范围,职责任务,为开展街道妇女工作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同时要高度重视乡镇妇联建设,做到组织健全、人员落实。为切实加强对乡镇妇联工作的领导,实行乡镇妇联主席统一由乡镇党委班子中的副职女领导兼任,同时另配备一名专职妇联副主席。
(三)、坚持“三者”原则,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
积极争取组织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对市、县直单位妇委会干部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建立妇委会,并对妇委会主任按照“三者”原则进行考核任命,将各单位思想品质好、工作能力强,对妇女工作有激情和热情的女干部选拔到妇委会岗位上。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各界女能人、各类协会、居民文体活动点等的联系工作,从而拓展妇女工作新领域,增加妇女工作覆盖面。
(四)、开展“三有”活动,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妇女组织建设
积极探索研究全市非公有经济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的作法,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三有”活动。真正实现党建工作拓展到哪里,妇建工作就拓展到哪里,哪里建立党组织,哪里就建立妇联组织的工作目标,确保在非公领域有妇女组织,有妇女干部,有妇女活动。要在私营企业中办好试点,对符合配备条件的企业要组建企业妇代会,指导妇代会按照妇联《章程》建章立制,开展活动。不断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妇女组织建设的新途径,进一步扩大妇联组织的社会覆盖面。可构建“妇联组织+女企业家协会”的新型妇女组织,指导女企业家协会完善制度,组织开展活动,使私营企业妇女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三、抓好妇建服务党建工作,在“优”字上下功夫
“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是妇联组织建设的“轴承”,要提高服务档次和水平,必须在“优”字上做文章,各级妇女组织要在同级党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发挥直接联系妇女、宣传妇女、组织妇女、服务妇女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使城乡妇女组织网络焕发出勃勃生机与活力。
(一)、“三项制度”实现队伍素质优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是提高妇联组织能力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整体素质。一是建立妇联干部培训制度。各级妇联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把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在安排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时,保证妇联干部占一定比例,培训要有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的内容,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要建立挂职锻炼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女干部到妇联挂职锻炼,以进一步树立“四自”精神,做“四有”新女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安排各级妇联干部到上级妇联和其它部门挂职锻炼,使妇联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使妇联成为输送女干部的基地。三是建立女干部定期定时招聘制度。把住妇女干部队伍“进”、“出”口关。各级妇联要争取组织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招聘女干部,可尝试招聘村妇代会主任,将优秀高中或大学女毕业生招聘到村、乡镇妇联工作岗位,从而优化妇联干部队伍。
(二)、“三大活动”促进干部能力优
随着党建工作的不断拓展和创新,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得到群众认可的工作,通过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体活动,提高妇联组织的能力,提升妇联干部组织协调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增强基层妇女工作的凝聚力和活力,使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能力不断提高。一是深入推进“双学双比”活动。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和增收致富能力。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引导农村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关爱女性维权行动,加强领导,加大协调,形成维权合力,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突出重点抓特色,不断深化“巾帼文明岗”品牌活动,通过系列的岗位交流活动,启发创岗人员的工作思路,打造一批“本地精品”,取得“创一个岗、带一片人,挂一个牌、树一面旗”的显著效果。围绕焦点强服务,有效促进妇女再就业、创业。把妇女再就业、创业工作作为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妇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发挥女企业家在促进创业就业工作中的带动作用,通过召开女企业家座谈会等形式,分享信息资源、加强交流合作、展示创业风采,积极为创业女性提供服务。三是大力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把继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和谐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与开展创建和谐**活动结合起来,以创建和谐家庭为重点,引领城乡妇女树立文明新风尚,广泛营造人人“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三种机制”推动妇联工作优
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妇联自身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重视,力争定期召开妇女工作会议,真正拿出精力和时间来研究妇女工作的规划和任务;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妇联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妇女工作,帮助解决妇女组织各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要专门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妇联工作,并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发挥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妇联组织在参与妇女儿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有效机制。二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各级妇联年底要严格对妇联系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指导,用制度保障工作落实。上级妇联负责对下一级妇联工作督促检查,加强对不同地区的分类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树立新典型,推广新经验。定期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典型的榜样作用,充分调动妇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工作创新,使各级妇女组织工作得到落实、目标得到实现、成绩得到评定。三是建立必要的保障机制。各级妇联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把为基层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作为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好各级妇联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妥善解决妇联机关的办公经费、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支持妇联组织创办公益性、服务妇女儿童的经济实体,并在政策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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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0社区居委会述职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位居民代表:
大家好!
首先向三年来在工作中给予我支持和帮助的各位居民和居民代表,表示最衷心感谢。
我叫郭翠萍,是田园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主要负责社区计划生育和社区妇联、工会、以及出具各类证明等工作。根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要求,我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做一汇报。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位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我能够自觉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准确地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计划生育工作:今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田园二社区作为金龙镇、最大的社区,常住人口多,流动人口集中,人员结构复杂。为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我与社区工作人员走家串户宣传计划生育知识,共发放宣传单 500余份,宣传品560余件。
组织社区育龄居民开展“计划生育法”、“一法四规”的学习讲座,我社区现有流动人口育龄人员58人,我从关心她们的身体健康入手,组织育龄妇女尤其是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学习知情选择知识,送去科学宣传品。全年对流动人口清查了4次,查验原籍婚育证明250余人,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检3人次。确保了社区未发生一起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
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药具发放点,为社区育龄人群提供咨询等服务。为社区已婚育龄妇女发放计划生育药具 50人次。并为流动育龄妇女办理生育联系卡,产后多次上门随访、发放避孕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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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按照荆河街道第二次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的要求,配合计生主任抓好我居的妇检工作。我们首先分析了我居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然后加大了对妇检的宣传力度,配合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和包居干部对持证育龄妇女孕情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清查,将全部已婚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范围,目前妇检扫尾已全面告捷。
二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妇联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织开展的“党群共建聚合力,科学发展促和谐”活动,积极为我居翔宇儿童城的党群共建出谋划策。我与居党支部的同志帮助儿童城设计了党建版面和群团建设版面,建成了党群活动室并制作了门牌,购置了文件橱柜和学习记录簿,在活动室内设置了党旗,组织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相关同志召开了共建活动动员会,计划开展“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等系列活动。
三是针对居两委工作人员计算机水平较低的特点,义务为大家讲授计算机知识,主要是word、excel、powerpoint、wps等办公软件的应用和邮件的收发,并带头参加了远程教育高级管理员考试的报名,利用琐碎时间努力学习远程教育相关知识,争取通过下个月的远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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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现状及特点
截止20*年底,全市有镇(区)妇联15个,农村妇代会225个,社区(居委会)妇代会34个,企业妇代会147个,农村各类妇女组织10个,农村和社区妇代会的组建率达到了100%。基层组织建设呈现出以下特点:
1、基层妇女干部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体现在:一是对基层妇联干部的选拔力度加大。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高度重视妇联班子建设,把一批年纪轻、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妇女干部选拔到妇联岗位上,优化了妇联班子构成,有效地调动了妇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15个镇(区)21名妇联干部的平均年龄为37岁左右,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6人,为我市妇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重视对妇联干部的培养。我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坚持把妇联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输送纳入党的管理体系,实行同步培养、同步管理。三是妇联干部的培训制度化。市委组织部将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之中,每年组织基层妇联干部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各级领导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程度增强。一是市委高度重视妇女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各级党委都有一名分管副书记分管妇联工作,经常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做到重大活动,分管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三是各级党委把妇联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做到党建工作和妇联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每年都结合“五好”先进党委争创活动,对党建带妇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各级党委不仅在政治上给予支持,并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保障,确保妇联各项主题活动的开展。五是注重落实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259名村(居委会)、社区妇代会主任中有216人进入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班子,比例达83.4%。已有177名村(居委会)、社区妇代会主任办理了养老保险。吕城、陵口、埤城、司徒、访仙、练湖等7个镇(区)的村妇代会主任的年报酬均已享受村副主任待遇。
3、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网络得到巩固发展。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将农村妇代会的建设纳入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镇(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大对妇代会组织的领导。目前,全市镇(区)、村100%建立了妇代会,乡镇企业妇代会数量增多,建立面拓宽,农村妇女专业技术合作协会、女能人协会等各类妇女组织日益规范、完善,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积极支持各级妇联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换届工作,党委组织部门对整个换届过程给予全程指导,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2个镇(区)妇联按期换届,村妇代会换届工作在逐步推进。
4、农村基层妇女组织作用发挥明显。丰富的工作载体和特色工作品牌,是提高妇联工作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条件。多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积极支持妇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独立开展工作,创造了妇联的工作特色和品牌,各镇(区)妇联、村级妇代会在“女性素质工程”、“巾帼创业工程”、“巾帼维权工程”等领域作出了不懈的探索,努力打造“双学双比”、“巾帼示范村”、“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品牌,延伸了妇联的工作阵地,夯实了妇联组织建设,扩大了妇联工作的影响,实现了党建与妇建的联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受考核机制的影响,基层普遍存在重经济、轻群团的思想,“党建带妇建”的力度不强,制度不完善,氛围不够浓,没有充分认识抓好党建带妇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措施,导致妇女工作处在相对弱势地位。
2、新经济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工作难以拓展。随着社会的转型,新经济组织的增长。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书记往往是企业的老总,他们更看重经济效益,对妇女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有些企业不建立妇女组织,导致妇女工作出现空白点,有些企业建立了妇女组织,但开展活动的时间和经费不能保证,妇女组织向党组织提建议时又存在种种顾虑,从而使农村基层妇联组织出现纵向到底,但横向不很到边的情况,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专业市场中存在妇女组织工作的空白点。
3、部分基层妇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不到位。由于部分村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部分村级妇代会主任的政治生活待遇也受到影响。目前,我市享受村委会领导副职干部报酬的妇代会主任占总数88.8%,还有11.2%的妇代会主任收入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其中9.7%的妇代会主任收入不足村委会领导副职报酬的50%。目前,还有82名妇代会主任没有办理养老保险。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班子的比例偏低。同时参加“两委”的妇代会主任仅为100人,比例为38.6%,进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的比例为43.2%,还有16.6%的村级妇代会主任没有进入“两委”。
4、村妇代会主任兼职过多、后备力量缺乏。村级组织机构调整合并后,由于编制缩减,人员精简,导致大部分妇代会主任身兼多职,有的兼副业主任、联队长、村会计,有的还是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兼任。由于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偏低,工作负荷和压力增大,村级妇代会主任出现青黄不接、甚至缺额现象。目前我市导墅等镇仍有男妇代会主任的状况。
5、妇女组织活动经费没有保障。税费改革前,村妇女组织的活动经费在村提留中可以解决。取消村提留后,村级经费极为有限,妇女活动经费往往被挤压在外,开展工作受到制约,妇女组织作用发挥也受到限制。
三、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要继续加大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力度。切实把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之中,通过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作风上带,从方法上带,促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要从工作经费、活动阵地等方面对妇联给予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妇联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和矛盾。要积极协调社会各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要采取措施,多渠道、多形式落实农村妇女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充分调动乡镇妇女干部的积极性。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各级妇女干部、加大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的力度。各级政府每年要协调适当资金,用于妇联开展技术培训、文体活动和阵地建设等。要确保乡镇妇联干部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开展工作,保证乡镇妇联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
2、加强妇联干部的培训和教育的力度。新形势下,基层妇联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妇联干部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较强的工作能力,因此,加大对基层妇联干部的的力度,一是引导妇联干部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积极争取组织部门和农业等部门的支持,把农村妇女培训纳入党员远程教育和农业科技培训计划。通过培训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3、加强政策保障促进基层妇联组织队伍建设。上级妇联组织要打破传统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理顺工作中存在的主角和配角的配合关系,工作重点放在为基层妇联开展工作争取政策和经费保障上,加大落实省、镇江市《关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使村级妇代会主任的年报酬享受村副职待遇的政策落到实处,使基层妇女组织的活动经费有所保障,进一步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政治地位、生活待遇和工作热情。
四、明年农村妇女工作思路
结合当前全市妇女工作实践,尤其是农村妇女工作的发展,积极引领广大农村妇女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妇联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与农村妇女组织的联系,着力提升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众的凝聚作用,努力把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
1、积极实施“新型女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使用好省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券,面向转移就业妇女、青年妇女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志创业妇女开展创业致富培训;对从事农业妇女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对市场营销女能手、女经纪人开展营销知识培训;对基层妇联和妇女干部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妇联十大和省妇联十一大会议精神,加强“双带”和“双五”能力培训。
2、积极为广大妇女搭建致富平台。深入开展岗村结对活动,发挥“巾帼文明岗”的资源优势,对“巾帼示范村”进行资金帮扶、技术指导、服务关爱。加大对“双学双比”高效农业巾帼示范基地和“妇字号”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重视农村优秀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广泛挖掘、培养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雁。与市农林局、科技局等联合组建科普志愿者下乡服务队,赴农村开展法律、卫生、科普、家教知识巡回讲座,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和增收致富本领。继续和市劳动局、人事局举办“春风送岗位”劳动力转移招聘会,为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服务。
3、引导农村妇女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妇女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为切入点,开展“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深入推进“美德在农家”活动,营造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崇尚文明、讲究礼仪、爱护环境、热心奉献的良好道德风尚。
4、加强巩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以党建带妇建、促妇建,对镇妇联、村妇代会基层组织换届情况进行督查,对已经换届的领导班子运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带动全市基层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对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组建情况进行调研,探索农村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建设的好模式。建立健全村(居)妇代会主任报酬待遇保障机制,使村(居)妇代会主任的报酬不低于村(居)委员会领导副职,并享受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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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一季度以来,我们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管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刻地领会刘书记在管委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精神实质和内涵。结合今年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各类支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年终制定的考核目标,明确人员分工和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学习、出勤等考核制度。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精神面貌上有了明显提高。
二、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清理、核实等工作。今年以来,计生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计生办布署并结合我居实际,一季度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一是明确今年计生工作三大任务:1、严格落实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2、以加强居委会日常管理工作为重点;3、力争年内无计划外生育。二是2月10日开始,我居对辖区内居住育龄妇女以及流动人口进行本年度第一次集中清理、核查工作,目前基本结束;三是自3月16日开始组织xx年春季妇科检查。为圆满完成这一工作,我们积极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妇查,有些不予配合的,我们就多次上门做工作,确保其能够及时参加。本次妇查人数490人,实查484人,妇查率达98.8%。其中6人未参加查体。具体情况如下:3人迁居外地,无法联系;另外3人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动员其参加查体,但她们就是不予配合。我居已将名单上报计生办。四是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规范、严格,各类报表做到了及时规范准确无误。
三、做好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一季度以来,我们加强了与物业公司、派出所警区的联系,严格检查考核制度。一季度卫生检查3次,优良率98%以上;抓好区内安全教育工作,结合“两节”期间,为确保广大居民节日安全,共进行安全检查3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处,并协助警区抓获传销团伙2处,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区内无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治安案件发案率较去年同期也明显下降。
四、努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保证“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一季度我居共清理xx标语30余条,与公安机关联合严厉打击xx组织的猖獗行为;做好区内转业军人、xx练习者的思想工作,未出现矛盾及上访、信访问题。
五、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我们积极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完成了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流动人口、租赁房屋专项清理工作、年终社区支部总结会、迎接上级检查等工作。无因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延误或失误。各项工作,受到相关部门及领导的一致好评。
回顾一季度,我居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后面的工作依然很艰巨,尤其是在社区管理、计生管理方面难度较大。下一季度中我居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
1、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强化社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2、加强工作人员、协管员的管理与培训,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社区居民。
3、下一步仍以计划生育工作为重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一季度未参加妇科查体的育龄妇女继续落实工作。
4、做好xx年下半年和2012年上半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核实申报工作。
5、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和居民登记工作,达到档案规范、资料齐全。迎接上级联检,居民入住登记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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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她担任村育龄妇女小组长,她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育龄妇女搞好生殖健康服务,并和专干一起带领她们学习宣传《计划生育条例》和各项国家政策,让她们了解国情,了解我国人口与经济发展,土地及自然资源之间的利害关系,开导她们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把精力投入到家乡的经济建设中去。她严格要求自己,尽力为大家办实事办好事,在育龄群众中举行结对子,一对一的帮扶活动,共同进取,使她小组的各项指标都有了很大提高。
由于工作突出,2005年开始上任村计生专干,她不负众望,工作更加努力,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自己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工作当中,自觉起带头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达到以点带面的效应,引道她们学科技,讲文明,快致富,组织大家参加学科技用科技的知识讲座,发展种植养殖事业,改变落后面貌。为提高竞争能力,引导妇女为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配合村两委班子,带领广大妇女在双学双比中展现自己,尊老爱幼,争做好婆媳,好女儿,好邻居,大大推动了工作的发展。
同时,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她把工作中所见所闻的感人事件编写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演出并多次获奖,其中她创作编排的天津快板《计划生育好》在县第九届计划生育文艺汇演中荣获三等奖;小评剧剧本《喜鹊登枝》被县某文艺单位演出;创作的乐亭大鼓《科学建家一颗星》被市妇联文艺节目荟萃收录;创作的小评剧 《计生关怀暖人心》在河北省计生协宣传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中获一等奖。并组织育龄妇女两次参加集体舞比赛,并获奖。鼓励自己,鞭策她人,深得群众赞誉 .每到春节,便和两委班子一起组织募捐活动,让特困学生和孤寡老人过一个愉快的春节,提高了群众对领导工作的认识和信任,得到群众的支持,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她认真吸取群众对她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有求必应,使自己的工作更加完善充实。也维护了群众利益,提高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热情。以她真诚善良豁达的性格和工作作风,在她周围营造出了一种和谐的气氛,深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多年来,她始终如一的不断学习,努力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创了工作新局面,圆满地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项任务。踏踏实实地在平凡的岗位上工作着,为我县计生事业做出了贡献。
拓展阅读:永远做育龄妇女的知心人
----丁字沽街十二段居委会计生主任事迹
李俊芬,自2000年6月参加居委会工作至今,一直在我街十二段居委会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曾多次被评为区、街级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主任。多年来,她不辞劳苦,始终以一颗热忱的心温暖着社区百姓;她甘于奉献,用真诚的服务意识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出了不平凡的动人事迹。
爱岗敬业、服务社区是她最大的追求
她曾经是一名失业人员,2000年为了推进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职业化进程,我街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居委会主任,她觉得这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本来就是个热心人的她十分珍惜这份工作。进入居委会工作后,她开拓思路,大胆尝试,任劳任怨,不辞辛苦,力争把工作做好、做细。每当社区内有贴喜字的住户,她都主动登门拜访,一方面表示祝贺,另一方面告诉他们新婚怀孕后,马上到现居住地居委会办理一胎生育指标。还经常对社区育龄家庭进行走访并了解情况,对那些生活上有困难人员的需要帮助的及时记录。在走访问需的同时,为育龄群众送去宣传品、避孕药具,并指导育龄妇女安全使用;当了解到社区育龄妇女刘乃敏想上环,但夫妻又都失业,家庭非常困难,就主动地为他们想办法找渠道,帮他们联系减免费用,使他们非常受感动。
她热爱居委会工作,更加热爱计生工作,始终把爱岗敬业、以人为本,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用爱心服务于民,以群众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为了方便那些没有时间来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居民,她不怕麻烦,想办法给把钱送到他们手中。
任劳任怨,脚踏实地是她一成不变的工作作风
真诚待人、心中不忘“我们是中华大家庭”
为了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她一直本着以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真诚的与外来人员交朋友。落户在十二段社区的流动育龄妇女仇金玉因忙于生意,子女小无人看管,她就为他们联系幼儿园解决孩子入托问题。当得知流动育龄妇女陈金香正为女儿上学找不到学校着急,就主动为他们联系学校,帮他们解决孩子上学问题,直到他们满意为止。 “六一”儿童节还组织流动人员的子女到红桥第一幼儿园参加活动,让他们觉得虽然离开了老家,但新的生活环境一样让他们感到温暖。
以情暖人,她是育龄群众的贴心人
十二段社区是一个贫困区,夫妻双双下岗很普遍,他们思想情绪不稳定,又是怨天载道,牢骚满腹,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难度,有的狂言对抗国家一胎政策。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她都及时入户走访,耐心地给他们讲国家政策,疏导情绪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和社区协管员联手为他们寻找就业岗位。这两年已推荐30多名育龄妇女参加计算机、家政、面点等技能培训,推荐2名育龄妇女参加交通协管工作,为40多名育龄妇女推荐家政、操作工、保洁等服务工作。
在开展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工作中,积极做好扶助对象应具备条件的宣传工作,帮助行动不便的家庭复印材料,对来访咨询人员耐心解释,并登记造册。这一件件平凡小事,广大居民都看在眼里,得到社区居民的好评和赞许。在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中,为下岗单亲育龄妇女魏荣玲上初中的女儿争取到人大代表的资助直到孩子毕业,使她们母女备受感动。社区单亲育龄妇女王崇文家生活遇到了困难,她就积极组织开展了扶贫助困募捐活动,共捐款1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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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1999年以来,我市各级妇联按照省妇联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妇联《1999-2003年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狠抓妇联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组织网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新路子,使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争取党委重视,把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
我市各级妇联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固本强基'工作纳入妇联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把其作为妇联工作活力源泉抓紧抓实。及时向党委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研究制定分阶段实施的计划,确保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巩固和发展。
(二)固本强基,以党建带妇建,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网络
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妇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巩固和扩大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加强镇(办)村(居)妇联组织建设。各级妇联抓住镇党委、政府换届和村(居)委换届和开展固本强基建设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女干部配备情况的调查研究,主动向当地党委及组织部门汇报,并积极推荐优秀妇女干部人选,强化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到2003年底,全市共设有县级妇联9个(含高新区),乡镇妇联99个,街道妇联10个,村妇代会1474个,居委会妇代会242个。99个乡镇妇联主席均享受副科待遇,村妇代会主任基本实现进村党支部或村委的目标。妇联干部配备日臻完善,市县镇三级妇联干部共337人,其中行政编制252人,事业编制75人。有35名妇干参加同级党委,19名妇干参加同级人大,11名妇干参加同级政协。妇干年龄结构逐步年轻化。全市337名市、县、镇妇联干部中,35岁以下的有196人,占58.16;36岁至45岁的有84人,占24.93;46至55岁的有56人,占16.62;56岁以上的1人,占0.29。妇干学历结构逐步优化。全市在职的市、县、镇三级妇干中,在职研究生学历2人,占0.59;本科学历的有36人,占10.68;大专学历的有184人,占54.60;中专或高中学历的有109人,占32.34;初中以下的只有6人,占1.78。村妇代会主任配备得到加强。全市1474个村配备妇代会主任1466人。进入'两委'的女干部有2343人,其中一身兼两职的584人。二是建立健全机关妇委会组织。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加强了妇女组织的组建,全市现已组建了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妇女组织341个。三是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妇委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的结构、层次发生了新的变化。为拓展横向基层妇女组织,探索妇女工作的新思路,市、县两级妇联积极协调工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在个体劳协和专业市场中建立妇委会,充分发挥经济领域中妇女组织的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奉献社会。至2003年底止,全市有25个社区和10家乡镇企业组建了妇联机构,有90个个体劳协和专业市场建立了妇委会。四是积极发展各类横向妇女联谊组织,拓展妇女工作领域。全市有团体会员22个。
(三)以创建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村)活动为抓手,使妇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到实处
为切实加强农村妇联基层工作,进一步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妇联牵头、社会各方配合的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200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创建农村妇女工作示范镇(村)活动,2002年,我们按照省妇联《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认真修订了我市创建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村的条件。我市的创建活动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采取申报考评制。对申报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村)的单位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标准共分五大项(党政重视、自身建设、维权工作、提高素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13小项,每小项的考核内容再细化,并对每一项考核内容赋予分值,对一些硬性指标,则采取达标资格制。二是以《1999-2003年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和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立足点,在考核内容设计时把其中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指标渗透其中。三是充分体现分类指导原则。针对我市中心区与山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不同的考评标准,使之紧密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由于创建活动内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因此得到当地镇(村)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使创建活动成为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品牌。到目前为止,我市有两个镇被评为省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全市共评选表彰了市级示范镇14个、示范村16个。
这几年来,创建活动得到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创建示范镇(村)的党委(党支部)把该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分别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有的镇还把创建内容列入当地两个文明建设目标评分考核内容之中,统一布置,一起考评,考核结果与各级领导的政绩和经济待遇挂钩,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创建的责任感及积极性。实践证明,妇女儿童工作示范镇(村)创建工作不但加强了农村妇女基层组织的建设,而且促进了农村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发展。开展了创建活动的示范镇(村)领导经常听取妇联(妇代会)汇报工作,给她们压担子、出点子;关心妇女干部的成长,加强培养使用女干部,充分发挥她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14个示范镇的党政班子已配备了一名以上女干部,妇联主席均能按照肇组通[1998]20号文的要求进入乡镇党政班子或享受副科级待遇;16个示范村的妇代会主任均进入了两委,并纳入'三定'干部范围,享受同级干部的报酬和待遇。示范镇(村)的女党员比例均高于本县的平均水平。在活动经费方面,示范镇(村)能够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让妇联(妇代会)在党委(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0--2003年,示范镇(村)的创建活动经费共近六十万元。封开县南丰镇党委政府每年拨款1-2万元给妇联做活动经费,确保了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以结对帮扶活动为依托,实现城乡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优势互补
为活跃城乡妇女工作,市妇联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城乡姐妹携手奔小康'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市、县级直属单位妇委会与部分农村妇代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并明确了帮扶的内容,包括为村妇代会每年赠订一份《中国妇女报》、一份《家庭》杂志,至少举行一次联谊活动,筹集1000-3000元帮助农村妇女学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市直和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妇委会积极响应号召,认真落实结对帮扶方案,丰富帮扶活动的内容,帮扶形式各有特色,除了与所在村妇代会组织开展帮扶联谊活动外,还尽力为结对村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有的扶助特困儿童、单亲母亲特困家庭,有的开展科技培训等等,掀起了全市城乡姐妹携手奔小康活动的热潮。至2003年底,全市市县两级已有152个机关妇委会与140个村妇代会结对,通过赠订报刊杂志、科技扶持、助学济困等形式开展帮扶活动,累计赠订报刊226份,赠书678册,培训1827人,投入资金26万多元。市农业局妇委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封开县农业局、县妇联和镇妇联一起到'结对帮扶'点封开县都平镇胜塘村,进行调查摸底,针对该村妇女普遍存在的文化素质低、无技术、缺资金等实际,以抓种养技术培训、抓专业户示范点和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开展结对帮扶。高要市妇联分批先后发动了22个妇委会与20个村妇代会结对,帮助健全妇代会、妇女学校制度,解决特困单亲母亲家庭儿童或孤儿学费。四会市直单位妇委会帮扶13个村妇代会,德庆县有19个县直妇委会与19个妇代会结对。市建设局妇委会于今年8月初向怀集县怀城镇高第居委妇代会赠送了办公桌椅一批和3000元帮扶款,帮助完善妇女学校的硬件建设。并进行了座谈交流,为2003年参加培训学习、科技致富的6名先进妇女进行颁奖,又为10多户单亲母亲特困家庭送上电风扇、电饭锅等慰问品一批,把市直建设战线妇女姐妹的深情厚意送到特困妇女的心坎上。市直、县直机关的妇女组织通过开展帮扶活动,也丰富了自身的工作内容,锻炼了妇女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了凝聚力和吸引力。实践证明,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加强了城乡妇女组织的沟通联系,实现了城乡优势互补,丰富了城乡妇女组织的工作内容,提高了妇女组织的威信,活跃了城乡妇女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
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是做好妇女工作的时代要求。我
们在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积极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一方面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妇女培训教育社会化。一是依托社会资源,拓宽女干部培训渠道。几年来,借助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妇干校及其他干部院校力量,加大了女干部培训力度,举办了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妇联干部、女领导干部、人大、政协、科级女干部、党外女干部等23期1300多人次的专题研讨班等。二是鼓励和支持妇联干部在职进修、参加学历培训或成人教育,优化女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三是以1537所妇女学校为阵地,抓好农村妇女的科技培训工作以及对镇、村妇女干部进行'读、说、写、做'的岗位培训。几年来,开展农业科技培训2657期,9156名妇女获得农民技术员资格,20439名妇女获'绿色证书'。四是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与法院联合举办妇联系统特邀陪审员培训班;联合司法部门举办基层妇干法律知识培训班;与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举办劳动监督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各级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促进了大批妇干健康成长。另一方面是积极为女干部展示才华搭建平台。一是举办'竞巾帼才华,展女杰英姿'为主题的女干部风采展示晚会,来自市直各行各业的400多位副科级或中级职称以上的领导和业务骨干通过歌舞、小品、配乐诗朗颂、时装表演等形式,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女性的才艺和风采。市几套班子的主要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等近千名观众兴致勃勃观看了晚会演出。市长邓耀华在晚会上致词,并亲自上台高歌一曲。市四套班子女领导带头向观众展示才艺,赢得观众满堂喝彩。二是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力度,把妇联建成女干部成长的'摇篮'和桥梁。市委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十分重视,今年五月召开了全市妇女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市委组织部与市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目标要求。各级妇联配合党委(党支部)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妇女人才信息库,定期向有关部门推荐后备女干部。积极推动妇联干部交流、锻炼。今年初,选派了2名年轻的县妇联主席到省妇联挂职锻炼,同时抓住今年基层换届契机,促进干部交流,累计有3个县(市)区妇联共5名班子领导交流到其它部门多岗锻炼。
二、存在问题
1、基层妇联力量和妇女工作要求不相适应。镇、村两级的妇联干部多数一身兼多职,抓计生管征粮等很多中心工作都抽调妇联干部去做,高负荷的工作量使基层妇联干部穷于应付,根本没有精力再做好妇联的本职工作。
2、市县妇联机关干部整体流动较慢,干部们长期在同一单位工作,造成干部视野不够开阔,综合能力受到限制,缺乏创新动力。影响了妇联干部能力的发挥。
3、基层妇联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妇联干部特别是村一级妇代会干部的文化素质比较低,经验型的较多,缺乏复合型人才,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妇女工作。
4、基层妇联人员配备和业务经费不足,给基层妇女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几点建议
1、继续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的力度。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党和政府重视培养女干部的政策和措施,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人人都关心和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才能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加强培训,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对各级妇联干部进行分类的素质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基层妇联干部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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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镇、街道与相关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主体考核的实施意见》(金府[20*]13号)。镇(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协调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贸市场、综治办、人口计生办以及相关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问题。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要求达到人均1元(按常住人口数计)。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区人口计生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为强化属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从而形成镇、街道一级政府领导、计生指导、部门配合、村居负责、管办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举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的公民,由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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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7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体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发挥全区资源优势,以扎实开展示范化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在年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职责明确化、管理工作制度化和维权服务政策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地点设在区人口计生委。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人口计生委、发改统计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民政局、教文体局、人劳社保局、工商分局、房管局等职能部门组成。每季度首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和办法。
(二)明确职责。
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区人口计生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做好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与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建立经常性联系。
区财政局:依照户籍人口规范把流动人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并组织、协调保证落实。
将资料录入微机数据库,各镇办: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立卡。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组织辖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参与生殖健康检查;协助镇办计划生育部门为流动人口料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社区(行政村)开展经常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依托社区卫生资源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或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人劳社保局:审批或料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居住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用工手续时。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定期通报给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拒不履行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义务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的提请,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区教文体局:料理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手续时。
应核查其《生育证》对无《生育证》应及时登记并于三日内通报医疗单位所在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区医疗保健机构:为流动人口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协助其依照有关规定处置。
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采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区房管局: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与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协助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
督促租赁房屋居住的育龄流动人口到社区(行政村)料理或查验《婚育证明》每周向社区(行政村)计生部门提供租赁房屋居住的流动人口的婚育信息变化情况,房屋租赁户和业主:要与社区(行政村)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积极协助落实弥补措施。
(三)完善制度。
1.流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1实行四项管理工作制度
及时采集、整理外地区、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流入、新婚、生育、节育等信息,一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现代化采集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及时录入微机数据库,建立规范的管理服务档案。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报告单制度。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房屋租赁户要坚持每月向社区(行政村)演讲在本户居住、经营流动人口的基本婚育信息。三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月核查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各社区、都市村庄、商(市)场和流动人口用工单位,要坚持每月核查一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婚育信息。四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访视制度。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干要每月对辖区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对象进行一次家访,核实其基本婚育信息。
2开展九项免费服务
实行流动人口的自我服务;二是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工地”活动,一是社区居委会、大型工厂、企事业单位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三是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四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定期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五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每一年开展二次妇科病普查,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是免费为流动人口料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服务;七是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空房、空岗信息服务;八是依法开展服务项目,开通维权热线,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九是制定出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在政治上、生活上、经济上得到实惠。
2.流出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即:宣传教育制度、六个一”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核查制度、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审验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维权服务制度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制度。重点要落实好“六个一”管理制度: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指定一个联系人、每3个月寄回1份流入地全国统一样式的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以下简称《演讲单》认真落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审验制度;行政村要审验《演讲单》上的照片是不是已婚育龄妇女自己,实行八项工作制度。镇办要审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的演讲单》否合格。同时,行政村还要做好《婚育证明》催办和《演讲单》催要工作。
3.针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1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
建立镇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房屋出租户四级管理和服务网络。采取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方法配备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投入,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要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站。保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保证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房屋租赁户家庭法人代表责任制,并依托公安部门治安防范机制,实现计生和公安部门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庄每季度开展一次“好房东”评选活动。
2社区居委会
各居民楼院招聘1名计生宣传服务员,建立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社区计生管理员楼院计生宣传服务员户代表四级管理与服务网络。社区居委会配备1名专职计生管理员。管理服务经费和人员待遇由区、办二级按比例负担。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经常性工作,努力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
3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经费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单位内部及租赁本单位房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类经济组织单位法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纳入其中,协助和引导员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招用成年流动人口务工,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持《婚育证明》未经查验的应当协助做好查验工作;对无《婚育证明》应当督促其补办。
4各类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
具体负责市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类市场实行主办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负责制。配备充分的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并接受所在地镇办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依据各类市场所在地镇办出具的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场,区人口计生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各类市场每季度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好商户”评选活动。
四、考核方法
每年进行2次。考核内容为:核查《婚育证明》情况、通报流动人口信息情况。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每季度进行1次。对流出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操持《婚育证明》情况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寄回情况。对流入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验证、登记建档情况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情况。区人口计生委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五、奖惩方法
区委、区政府将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给予惩办奖励;对没有尽职尽责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镇办及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好、工作有成效的部门、镇办。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一)被选为部级亮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亮点单位的奖励所在单位50000元。当年年终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加20分。
(二)被选为省级亮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亮点单位的奖励所在单位30000元。当年年终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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