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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管理制度
1、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委下乡办和乡党委共同管理。乡党委负责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行日常管理。
2、明确驻村时间。包村县处级领导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一天一夜;派出单位主要领导每两周入村调研不少于一天;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每周不少于五天四夜,吃住在村,全脱产帮扶;结对帮扶党员干部每月入户不少于一次。
3、属地考勤管理。考勤管理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指定专人管理。农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与每月5日前汇总考勤登记、请销假审批表、外出报备审批表上报乡党委,并同时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下乡办。考核登记表原件由村委留档管理。
4、请销假管理。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请假1天的,报村支部批准;请假1-5天的(含5天),报乡党委批准。请假5天以上(含年休假、婚假等法定假日),先经派出单位批准,报乡党委批准后,由派出单位抽调人员临时接替请假人相关工作。超过30天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由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到乡党委销假。
5、外出报备管理。因外出开会、培训、联系项目离开范围,视为在村工作,但需进行外出登记报备。外出1天,报村支部批准;1-5天(含5天),报乡党委批准。5天以上,先经派出单位批准,报乡党委批准后,由派出单位抽调人员临时接替请假人相关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乡党委在县干部驻村帮扶领导组的指导下,每月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会议。驻村工作队每周至少组织1次工作交流会。驻村干部必须参加村党支部、村委有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2、定期报告制度。驻村工作队每两月向乡党委报告一次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报告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及存在问题。
3、台账管理制度。各驻村工作队要建立“六大行动”台账,严格执行“六大行动”,以及围绕“六大行动”开展,建立解决问题、资金项目、走访遍访、结对帮扶、学习培训、问题整改、考勤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详细台账。
4、日志管理制度。各级驻村帮扶干部要按照“三级书记”遍访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地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杜绝形式主义。乡镇主要领导和帮扶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向联系乡镇处级领导汇报驻村帮扶工作,帮扶工作日志由包联领导每月审核一次;乡镇党委书记对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农村第一书记的日志记录情况进行审核,实行一月一审;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对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志记录情况进行审核,实行一月一审;帮扶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帮扶责任人的日志记录情况进行审核,实行一月一审。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员帮扶责任的日志记录情况进行审核,实行一月一审。
5、学习培训制度。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测试促训、抽查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县级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乡镇每周、驻村工作队每天强化驻村干部政策学习。各驻村帮扶干部要积极主动、认真学习政策业务。
6、工作轮换交接制度。驻村帮扶干部任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调整的,要做好新老队员交接工作,交接工作要做到“五个清楚”:一要把承担的职责任务交接清楚,二要把掌握的村情民情交接清楚,三要把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作交接清楚,四要把台账资料交接清楚,五要把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办公设备等资产交接清楚。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监交人,最后形成交接清单,送乡镇党委备存。
三、履职清单制度
1、对标驻村帮扶年度工作目标和“六大行动”任务,驻村工作队年初要有工作计划,要建立履职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出时间表,按季度向乡镇党委报告完成进度,年底要有工作总结,交帐任务完成情况。
2、驻村帮扶工作队长职责:一是帮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抓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二是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协助抓好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易地扶贫搬迁等难点工作,监督用好扶贫项目资金;三是从严从实抓好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指导督促工作队员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工作队员履职尽责;四是协调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责任,协助结对帮扶干部开展帮扶工作,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办好事实事;五是宣传贯彻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教育引导工作,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六是完成上级和乡党委、政府交办事项。
3、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职责:一是认真学习政策业务,广泛深入宣讲,当好扶贫政策宣传员;二是定期到组到户走访,解决实际困难,当好脱贫致富组织员;三是精准识别精准施策,推动工作落实,当好脱贫攻坚战斗员;四是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推进村务公开,当好项目资金监督员;五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倡导文明新风,当好移风易俗引导员;六是完成工作队长和村党组织书记交办事项。
四、督查通报制度
驻村工作实施“联动督查”机制,乡党委每月对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情况进行1次督查,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县级及有关部门实施“联动督查”,每两月组织1次抽查,每次督查都要通报、反馈情况。执行市委“红黑榜”通报制度。
五、工作保障制度
1、人身安全保障制度。县委下乡办每年按规定统一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由县财政列支。乡党委政府协调派驻村提供安全住所,派出单位每半年要安排一次体检,要解决食宿问题,为驻村干部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2、能力提升保障制度。将驻村干部列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每季度对驻村干部进行一次培训,提升驻村干部的履职能力。
3、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县财政每年为每支工作队、每名第一书记分别列支专项工作经费,同时派出单位落实好一般公用经费允许用于帮扶工作、现有车辆优先保障帮扶工作等政策措施,同时落实好帮扶干部生活、交通、通讯补贴,为驻村干部提供经费支持。
4、建立选拔任用“便车道”。在开展优秀后备干部推荐工作中,允许驻村干部参加派出单位的推荐、单列驻村干部指标、放宽驻村干部条件限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搭建驻村干部晋升职级的“便车道”。
5、定期开展谈心走访活动。乡(镇)党委定期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派出单位定期走访驻村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家访,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
六、“双述双评一查三挂钩”考核制度。
“双述双评”,即驻村帮扶工作队分别向乡、村两级进行述职,并接受乡、村两级干部群众的民主测评。一查,即对照驻村帮扶工作考核表,通过查阅资料后,逐项进行打分。考核结果实行“三挂钩”,即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驻村工作时间不低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2/3,且综合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考核结果与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挂钩,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年终时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先进个人进行专项表彰奖励。
七、“两包三到”干部驻村帮扶联动制度
持续压实单位帮扶责任,落实单位包村、领导干部包带和驻村工作队到村、党员干部到户、农村第一书记到岗“两包三到”联动帮扶机制。
(一)单位包村责任制度
1、单位党组(党委)要承担帮扶责任,对结对帮扶村的帮扶工作负全责,每年专题研究贫困村脱贫工作不少于4次。
2、按照因村派人要精准的原则,选优配强驻村帮扶队长、队员和驻村第一书记。
3、加强对帮扶队长、队员、结对党员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
4、单位党组(党委)、包村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要根据贫困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贫困村科学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促进贫困村整体脱贫,贫困村不脱贫,包村帮扶单位不脱钩。
5、充分发挥单位和行业部门优势,统筹本单位、本系统帮扶资源,积极协调、争取其他部门、社会各界支持,对帮扶村通盘考核,落实好“六个一”帮扶任务和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确保帮扶任务按期完成。
八、驻村帮扶工作约谈和工作队员召回制度
1、约谈对象为驻村帮扶工作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县干部驻村帮扶领导组实施。
2、经县干部驻村帮扶领导组提出,或经帮扶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帮扶单位将群众不满意、工作表现差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召回。
3、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队员存在以下情形的,经过调查核实,对驻村帮扶工作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相关工作队员召回。
(1)驻村帮扶工作队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推诿扯皮,执行不力,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负责的;
(2)驻村帮扶工作队不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能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规定,存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收取群众土特产等情形的;
(3)在驻村帮扶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帮扶效果差,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的,群众反响强烈的;
(4)在驻村帮扶工作中存在“”问题,或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4、在约谈前,要向约谈对象下发约谈通知书。约谈时,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谈话记录,谈话人、约谈对象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
5、约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在一周之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县干部驻村帮扶领导组。
7、工作队员召回后,帮扶单位要及时选派党性原则强、能力水平高的党员干部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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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和社会各界通过财政支持、产业扶持、挂钩帮扶、生态补偿、社会捐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就业创业等措施,帮助扶贫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精准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六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七条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现行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级现行标准线,制定本辖区内贫困户、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标准。
第八条 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识别、认定和退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贫困户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布贫困户申报公告;
(二)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分别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农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第十条 贫困户的退出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第十一条 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符合省定贫困村脱贫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退出,并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达到省定脱贫标准的,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批准退出。
第十三条 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扶贫对象,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的扶贫政策。对提前退出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表彰奖励,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各地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采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采集。采集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先保障农村扶贫开发需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措资金,对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房和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保障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用地需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及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乡(镇)、村,应当优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编制或者修改乡(镇)、村规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规费的减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十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发展扶贫普惠金融,为扶贫对象提供符合贫困地区贫困户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加大信贷投入,运用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
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贫困户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加快建立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绿色生态特色产业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其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就业技能;加大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拓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各级教育经费应当向贫困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供需对接。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扶贫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给予救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农村扶贫开发相衔接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受灾人员救助或者临时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关怀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扶贫脱贫。
第二十六条 优先实施农村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渔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增收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大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支持办法,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大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加快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完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共建,加大山海干部交流力度,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及其他机构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交流合作。
第四章 资金与项目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行业扶贫资金;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资金;
(四)金融机构的扶贫贷款;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扶贫资金;
(六)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
第三十三条 省级财政和设区市级财政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当在现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村的财政扶持力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归并可以整合的相关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因素测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分配。重大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行业扶贫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和任务进行安排。
社会捐赠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向捐赠者告知资金使用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确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责任,建立合同管理,执行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登记、后续管理等制度。
经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产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和资产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擅自处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以及发展和改革、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规划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统计调查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账册、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的场所;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四)对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变更扶贫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项目实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农村扶贫开发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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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2014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以此为基础,构建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2.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8249万人为基数(2013年各省贫困人口数量及贫困发生率见附件1)。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数的,可在国家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3.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见附件2),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见附件3。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规模。按照“省负总责”的要求,由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省贫困村规模,并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东部9省(市)贫困村识别规模原则上控制在行政村总数的15%左右;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中部10省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30%左右。
3.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村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乡镇。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各省将该省确定的贫困村规模分解到县,各县将规模分解到乡镇。
第二步:初选对象。乡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村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各省网络运行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全国网络运行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示意图及参考文本见附件4。
四、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建档立卡方法
国家已确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不再进行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资金绩效管理考核、片区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并为扶贫开发决策提供依据。
(一)工作范围。包括832个贫困县(含680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贫困县和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可结合本省实际,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二)监测内容。《贫困县监测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帮扶情况和扶贫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监测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数据监测及录入。县扶贫办每年负责填写《贫困县监测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2013年数据应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录入并试运行,此后每年数据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更新。
五、工作要求
坚持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成立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扶贫部门可设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指导协调,抽调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工作。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
(三)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设计、系统开发、省级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省负责省级规模分解、建立驻村工作队制度、市县两级工作人员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地市级负责协调服务和对县级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县级负责贫困户、贫困村的确定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四)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五)保障工作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网络系统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开发,提供各省使用,硬件由各省负责。
(六)严格督查考核。各地要按照“省抽查、县核查”的方法,开展专项督查,考核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国务院扶贫办将对建档立卡工作进行组织核查,核查情况特别是准确率将列入2014年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奖励资金分配挂钩。
附件:
1.2013年各省贫困人口数量及贫困发生率
2.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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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和晋城市委的统一安排,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常规检查、深化整改和巩固成果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当天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及时成立了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同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紧急抽调成立了4个市级督导抽查组、16个推磨交叉检查组和16个自查自纠检查组,推开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三个阶段抓监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抽查三个阶段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检查组走访本乡镇(街道)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查看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做到了四个全覆盖。交叉检查阶段,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16个乡镇(街道)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必须走访所有的贫困村,必须走访20户以上“插花式”贫困户的村,必须走访不低于10%的贫困户,必须查看扶贫项目和抽查扶贫资金,做到了四个必须。督查抽查阶段,4个督导抽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开展暗访督导。
(三)创新方法抓整改。对各检查组报告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书两单三报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强责任。将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单位)的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强化处级领导的包联责任。二是两个清单交任务。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监督责任问题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整改任务。三是三处报告严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同时报告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四组回查促落实。全市4个督导抽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线索核查到位,确保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及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情况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自查自纠检查组和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组走遍了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451户贫困户,查看了15个产业扶贫项目,检查了近1.9亿扶贫资金,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资金项目方面14个、政策落实方面7个、领导责任方面2个、干部作风方面5个,现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情况
根据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对我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督导,并反馈了督导建议,指出了我市9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领导责任、干部作风4个方面存在44个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41份;以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15份,下发监督责任问题清单5份。对于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7个,转高平纪委执纪监督室核查问题7个(查否1个,查结待处3个,正在初核3个)。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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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区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发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集团公司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促进提高我区扶贫开发水平,结合帮扶对象的实际,特制订如下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
”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2年)》的要求,“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综合推进”的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线,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全面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战略,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扶贫方式,着力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着力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实现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加快贫困户脱贫奔康步伐。
二、目标任务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动态档案。我单位进村后,首先进行贫困户重新核对,并协同当地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将每个贫困户的两张相片(一张为住房全貌、另一张为户主在门前近照)等通过网络上报。
建立帮扶台账。使用全省统一制发的《帮扶记录卡》。《帮扶记录卡》由贫困户、区扶贫办及我单位分别持有。本单位按照要求,根据帮扶情况,如实填写《帮扶记录卡》,由村负责人、贫困户主及本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名,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送区扶贫办汇总录入电脑、存档、更新,建立帮扶动态档案。
(二)科学规划,落实责任。我单位对贫困户落实责任人,按照帮扶活动的“三个优先”(即军烈属贫困户、纯女结扎和独生子女的贫困户优先,有勤劳致富能力的贫困户优先)的原则开展。帮扶干部每年到户4次以上,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扶贫项目的实施、进展、效果及扶持资金的使用等情况,协助被帮扶户解决生产启动资金,向有关部门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帮扶干部每次到户给予被帮扶户的具体帮助及支持都必须在《帮扶记录卡》上进行记录。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扶贫开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进兴总经理,副组长:易景连副总经理,成员为各部门经理组成。形成组长亲自抓,副组长具体抓,各部门经理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同时把扶贫开发成果作为考核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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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个扶贫日活动的主题是“邀你一起,扶贫济困”,主旨公益广告为:“关爱贫困老人。今天,我们都是您的儿女!”。
《方案》明确,“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省扶贫办承担,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办(省扶贫办)、经信委、人社厅、民政厅、教育厅、卫计委、团省委、妇联、工商联、总工会、扶贫基金会、残联为责任部门。各项活动的开展由涉及到的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表,并及时向省扶贫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在活动推进方面,《方案》要求,在节俭务实、注重实效;政府指导、自愿捐赠;重在参与、贵在坚持;依法合规、严格监管的原则下,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发挥自身优势,立足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关爱和帮扶全省贫困人口,特别是贫困老人,营造人人参与社会扶贫的良好氛围,提高“扶贫日”在江苏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此,江苏省将开展一系列相关活动。
第一,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国新闻会后,由省政府召开新闻会,介绍江苏省扶贫开发成效,以及开展“扶贫日”相关活动的内容,省扶贫办解读《关于开展村企挂钩扎实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扶贫日当天,由《新华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专题报道江苏省扶贫开发成果和“五方挂钩”帮扶情况。同时,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主流媒体,宣传全省扶贫济困案例、典型及事迹,对“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果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制作主旨公益广告的平面图案,通过张贴海报向大众传播。在主流媒体上公布公募帐号。
第二,组织扶贫捐赠。按国务院扶贫办要求进行,如国家设公募账号,则拟由省扶贫基金会公布统一公募账号,向社会发起公募活动。
第三,召开全省社会扶贫推进会议。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推进会议进行落实并加以具体部署。省有关部门、省部属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代表、省委帮扶工作队队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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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源南乡人民政府位于芦溪北部,人口1.6万,下辖10个村,2016个贫困人口 户 人至2018年贫困人口 户 人,通过项目实施贫困户直接受益分红 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项,上级拨付资金万元,已拨付到位万元,拨付率100%;2017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项,上级拨付资金万元,已拨付到位万元,拨付率100%;2018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15项,上级拨付资金723.711万元,已拨付到位723.711万元,拨付率100%,扶贫办重新分配2017年扶贫结转结余资金项目2项,下拨资金45万元,拨付到位45万元,拨付率100%。
三、信息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建设
2016-2018年度实施的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率100%。
四、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
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乡镇不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的4个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并整治到位,未启动的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程序和相关手续再予以实施;已启动的项目加强监督,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贫困人口减少入
2018年年度脱贫任务 人,脱贫 人。
六、违规违纪情况
大力开展扶贫纪律宣传,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畅通信访渠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巡察、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实施精准监督,积极运用智慧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发现和预防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升监督科技化水平;三是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分析研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和资金项目监管制度,堵塞漏洞严查违纪行为,强化责任追究。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设置了专职会计和出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存在问题
1、扶贫政策知识掌握不够全面;
2、村集体经济发展比较薄弱
3、项目实施成效有时不够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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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扶贫的决心是巨大的,全国脱贫这样的举措也是其他国家不敢想象的。身为参与扶贫工作的一员,你怎么写扶贫总结报告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1年扶贫总结报告模板最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1年扶贫总结报告模板120_年,我局继续承担_镇_村8户扶贫对象的精准扶贫帮扶任务。我局对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内容,在入户调查、扶贫方案的制定、帮扶措施的落实上下功夫,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帮扶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帮扶责任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把精准扶贫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为增强局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意识,将8户帮扶对象逐一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实行一对一帮扶。
二、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方案。
局各帮扶责任人逐一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家庭基本情况、主要致贫原因、贫困户需求等第一手资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每户不同情况,制定了详细可行有针对性的“四项清单”和脱贫方案,集体研究,分头实施。
三、加强宣传,充分调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
在入户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各帮扶责任人注重加强扶贫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贫困户克服“等、靠、要”思想,提高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子女学杂费减免、医疗费用报销、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四、狠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一)每月一调度。各帮扶责任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克服单位人少事多的困难,坚持每月至少1次到贫困户家中了解生产、生活、健康状况,竭力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我局每月调度一次,针对突出问题,实行集体研究,全员参与,共同研究解决的方法措施。
(二)逢节必慰问。每逢传统节日,各帮扶责任人必定到贫困户家中进行慰问,了解生产生活情况,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共送去慰问金120000元。
(三)政策全落实。认真研究、梳理扶贫办、民政、人社、财政、教育、卫生、规建等部门的扶贫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积极为贫困户争取政策支持。
(四)分类施举措。根据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及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策”,采取种养殖业帮扶、技能培训帮扶、教育帮扶、危房改造帮扶、物质帮扶、医疗帮扶、就业帮扶等措施,进行分类帮扶,提高帮扶成效。
(五)帮扶显成效。截止目前,共落实贫困户种养殖业补助15000多元;教育扶贫资金及社会各界助学贷款60000多元;危房改造资金16000元;贴息贷款30000元;双女户帮扶资金2000元;修路、添置家具6000元。
2021年扶贫总结报告模板220__年,根据《关于对20__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主要目标实施考评的通知》(通办发〔20__〕__号)和《关于开展“十三五”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帮村党员干部帮户活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总体部署,我办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结合本办实际,真情帮扶,在开展与海门市包场镇河南村的“部门单位帮村,党员干部帮户”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到位,确保帮扶规范化。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协调地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我办领导始终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外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采取帮扶措施,不断拓展扶贫工作新局面。年初我办把结对扶贫工作列入办重点工作,对全年的扶贫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并专门安排友城友协支部负责日常联络,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坚持做到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资金,从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局出发,倾情倾力,认真对待和落实帮扶工作,以此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
二、扶贫助困到位,确保帮扶有成效。
20__年,我办紧紧围绕结对帮扶工作责任目标,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扎实,充分发挥我办职能优势,结合海门包场镇河南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帮扶方案,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积极组织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在端午、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夕,分别组织党员干部3次对结对帮扶的困难党员江金生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并给予该家庭___元经济救助,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当前家庭生活上面临的暂时困难,帮助他们重树致富的信心,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询问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详细了解村情,理清帮扶思路。在深入调研、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了帮扶方案,并将帮扶工作与开展“三解三促”、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扶贫助困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了结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了结对帮扶活动的有效落实。
三是坚持既扶贫,又扶志,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与群众思想工作。20__年,我办组织党员干部先后3次深入结对村、结对户中,采取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一方面切实宣传好党的十八大一系列新观点、新部署;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他们树立勤劳致富、创业致富,自强自立的意识,增强他们对改革发展的信心,帮助他们提高素质,学会一技之长,增强就业本领和创业能力。
四是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先后给予河南村4000元资金,作为对河南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扶持,以此来帮助丰富该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对帮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一是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开展还不够平衡,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由于业务工作繁忙,安排和组织下去的时间次数比较少,宣传力度还不够;三是捐款和资金帮扶的多,真正在政策、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方面给予帮扶的东西不多。
四、20__年工作打算
20__年,我办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帮扶力度,拓宽帮扶途径,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重点,继续做好“部门单位帮村,党员干部帮户”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帮扶机制,
努力发挥本办职能优势,实现农业增产、农村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推进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21年扶贫总结报告模板320__年,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中,我局与单位退休困难职工结成对子,在单位党政组织的关怀与支持下,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对帮扶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协调某地域经济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杨泽任组长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工会主席主抓此项工作,明确职责。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有”、“五落实”,即有组织领导、有阶段性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落实时间、落实地点、落实人员、落实主题、落实资金,以此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
二、调查摸底,确保帮扶工作有序进行。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区委部署,我局及时开展了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活动。为吃透情况,理清工作思路,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小组成员到被帮扶职工家庭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认真搞好摸底调查。一是坚持不吃请、不扰民,决不给群众增加任何负担,做到了心入、身入、深入群众。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访贫问苦了解情况,与困难职工面对面沟通思想,交流感情真正了解困难职工所急、所盼、所想的难点、热点问题,寻找问题,分析问题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帮扶对象王金有,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街区分局退休职工,自己患有重病,无劳动能力,妻子无工作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且重病在身,家庭情况十分困难。在了解了实际情况后,局党组召开紧急会议,对具体帮扶情况做了安排部署。
在深入调研、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并将下基层活动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不断交流信息,增进了相互的感情,促进了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我们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并把帮扶工作确定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理出帮扶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帮扶活动。
一是开展为帮扶对象“献爱心、送温暖、”捐款活动。号召全局干部职工为困难职工送去米面油及补助医疗费1500元,为困难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二是每逢节假日局领导心系困难职工,都要亲自带领单位职工看望困难职工了解他们的病情和生活情况,鼓励他们战胜病魔早日康复。
虽然我局在帮扶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充分发挥质监工作的作用,把帮扶工作扎实做好。
2021年扶贫总结报告模板4这一年来,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属部门及各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抓住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重大机遇,抓住国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的有力时机,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贫困群众的收入为目标,着力推进世行扶贫、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三大项目”,为新阶段我镇的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矗。
一、切实加强世行项目后续管理,加大贷款回收力度。
(一)我镇世行贷款项目顺利通过世行检查团验收今年是世行检查团对我区秦巴世行贷款项目的终审评估验收年,在区世行办的精心指导下,我们从年初开始准备世行迎验工作,完善、整理、归档世行项目、财务资料14卷,印发世行迎验明白纸,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召开镇村干部世行迎验培训会一次,群众培训__余人次,做好了汇报等各项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世行评估团验收。
(二)世行贷款回收进展顺利今年区政府下达我镇的贷款回收任务为326067元。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收贷工作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任务来抓,将全镇干部分为10个工作组,全力以赴清收世行贷款,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清收工作,在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止目前共回收贷款12余万元,归还区世行办12.4万元,占目标任务38%,位于全区第7名。
二、张四营扶贫重点村进展顺利
张四营扶贫重点村建设是我镇启动的第一个扶贫重点村,该项目__年项目启动后,从项目的规划到实施,我们坚持高标准、搞起点。首先,坚持科学规划,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协调发展,第二,项目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本着节约的原则,把资金用在群众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公益性基础建设项目上。第三,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召开村党员干部会议10余次,群众会议500人次,通过和党员干部群众交流、座谈等形式,了解群众议意愿,让群众真正成为扶贫重点村建设的主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止目前,已新修村组公路两条共计6公里;修建村小学一座四间120平方米;修建桥梁两座;修建人畜饮水水塔一座,解决480人的人畜饮水问题;农户“五改”30户;新修优质桑园300亩;拦河坝和引水渠正在建设中,各项工程的顺利建成,有力的促进了全村的脱贫致富和社会经济发展。
三、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初显成效。
今年我镇共培训输出贫困户劳动力4人,通过输出前技能培训,输出后跟踪监测,我镇培训输出的人员都有了稳定的收入,实现了“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四、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盛市、区的文件精神,要求对人均纯收入在925元以下的贫困户建档立卡,此项任务时间短、任务重,我们及时召开村文书会议,安排落实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加班加点工作,摸清了全镇贫困户的底子,在一周时间内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全镇确定贫困户926户、3665人全部建档立卡,为全镇的扶贫开发奠定了基矗。
五、确定申报了20__年扶贫项目。
20__年市全镇扶贫工作的关键年,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申报了桥头村为我镇20__年扶贫开发重点村,申报20__年迁移式扶贫132户、326人,已将项目申报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区扶贫办。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镇委、镇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世行贷款回收缓慢,扶贫培训宣传力度孝进度慢,扶贫重点村,全镇重点村建设进度慢(全镇共设计到20__年完成8个村,正在建设重一个村)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振奋精神,塌实苦干,加快沈坝脱贫致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2021年扶贫总结报告模板5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召开的精准扶贫“四法”暨建档立卡会议精神,我办事处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对我办事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会议要求严格按照“5个时节点”和“9个步骤”的程序和方法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贯彻落实毕节市委、市政府推进“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把“六个到村到户”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主要抓手,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四个具体”,形成“1+7”工作格局。即: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和深化试验区“三大主题”有机结合,和工业化、城镇化主战略、“三化”兴“三农”有机结合,和提升农村人口素质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机结合,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两个硬化”工程、通村水泥路(油路)建设有机结合;做到目标具体、措施具体、进度具体、责任具体;形成一个总体方案加六个子方案和一个具体任务分解方案的“1+7”工作格局,创新扶贫方式,改进工作方法。
通过全面实施和推进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六个到村到户”,确保我办事处20__年1350人贫困人口,已经脱贫585人。
1、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我办事处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办事处、村干部进村入户,认真对贫困户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民主评议并预以公示,审核确定出我办事处贫困人口1350人,454户。结合县扶贫办分解到我办事处2014年减贫人口任务。我办事处结对帮扶的人员有:副县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119人,这些人分别是县人大、城管局、房管局、农发行、红旗办事处的干部。这批人分别按“54321”分配到石关村、路塘村、庆云村、蔬菜村对贫困农户进行结对帮扶。到扶贫对象家中了解情况,并填写好“六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信息采集表,在帮贫困农户规划,在生产上作技术指导。实现我办事处“一户一帮扶责任人”,做到“干部到户、责任到人”。帮扶对子结成后,工作队和责任人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贫困原因,逐村逐户理清思路、制定规划、细化措施,重点为帮扶对象找准产业发展路子,改善基础设施。建立精准扶贫帮扶部门和干部考核办法,落实帮扶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实现结对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产业扶持到户
针对我办事处贫困户实际,着眼市场可持续发展,注重以“特”制胜,路塘村建设250万的天麻种繁基地、石关村马铃薯种植500亩;石关村辣椒育苗种植500亩,都已经落到实处,种植完成,农户得实惠,曾收入。
3、教育培训到村到户
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加大对贫困户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入学,办事处、村干部加大对贫困农户适学儿童排查加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人,推进“雨露计划.雨露直通车行动”(到深圳学习的3人,各种职业学校补助已上报的7人,上二本线领取补助的1人);目前正在进行“圆梦行动”摸底,资助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杜绝贫困家庭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以适用技术、产业化技能、劳务输出和就业创业等主要内容,现场操作实训,大力开展技能培训,让有劳动能力的每户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能。
4、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
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美化环境。根据县生态办安排,我办事处按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户,改造资金17.58万元,已经改造结束。
5、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
主要针对搬迁进来176户移民进行后期扶持,扶持资金3.4515万元和生产技术上的指导。
6、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根据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我办事处已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基础设施:两个硬化5.504公里4万元,一事一议通村水泥路3公里58万元。背街小巷硬化道路12500平方米,总投资188.9万元。
由于该项工作的特殊性,我办事处成立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办事处直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督促落实到村到户情况,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帮扶工作落实到位。我办事处参照市、县级层面,统一按照“四个具体”和形成“1+7”工作格局分别制定和细化方案,根据减贫任务分配计划组织开展入户,以现有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围绕因灾、因病、因学、缺产业、缺技术、无劳动力、失地等致贫因素,公平合理识别出我办事处贫困户454户1350人的扶贫对象并进行办事处、村两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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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总体成效,有效化解脱贫“后半程”各环节风险隐患,全面实现2020年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目标,特建立xx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一、把握目标要求
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目标标准,紧盯“三精准”“三保障”“三落实”,聚焦产业扶贫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风险、扶贫小额信贷坏账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扶贫资金流失风险、脱贫不稳返贫风险、贫与非贫“悬崖效应”引发社会风险、涉贫事件舆情风险、政策养懒汉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及时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领域各类风险,进一步提高扶贫效益,做足脱贫成色,巩固脱贫成效,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全面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发现问题
1、基层普查。各乡(镇)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群众为主体,围绕扶贫资金、项目、返贫、腐败、信访、舆情等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普查,每月最后一周逐级上报普查结果。
2、部门筛查。以县行业扶贫部门为主体,围绕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中央巡视对照检查、省委专项巡视、国考省考、主题教育检视、省委督导、扶贫审计等反馈交办问题,集中梳理整改未“清零”的问题和整改质量不高等风险隐患问题,开展“自查式”筛查,每月最后一周上报筛查结果。
3、信访倒查。县乡纪委、扶贫、信访等其它行业部门要通过完善来信、来访、网络、12317电话举报等信访渠道,梳理核实风险隐患点,开展“点穴式”倒查,按月进行通报。
4、专项督查。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督导检查办公室要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纳入日常督查和暗访的重点内容,开展“机动式”督查,动态报告督查结果。
5、全面巡察。县巡察办要将脱贫攻坚重点乡(镇)以及其他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纳入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范围,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作为重点巡察内容。开展“覆盖式”巡察,专项报告巡察结果。
6、县级排查。要围绕政府债务等风险点和影响脱贫质量成色的共性隐患点,县扶贫办、发改局、能源局、民政局、财政局、教科局、卫健体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金融服务中心统筹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系统、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系统、低保五保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康扶贫督战管理系统、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水利应用门户等县直行业部门各类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比对,开展“定期式”排查,每季末进行分析研判,并上报排查结果。
(二)风险处置
1、分类梳理处置。成立xx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
任: xx(县政府副县长)
xx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xx(县扶贫办主任)
xx(县财政局局长)
xx (县信访局局长)
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xx(县纪委常委)
成 员: xx(县委办副主任)
xx(县政府办副主任)
xx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xx(县委巡察办主任)
xx(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xx(县教科局局长)
xx(县民政局局长)
xx(县人社局副局长)
xx(县住建局局长)
xx(县水利局局长)
x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县林业局局长)
xx(县卫健体局局长)
xx(县审计局局长)
xx(县医保局局长)
xx(县能源局局长)
xx(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xx(县城镇联合社主任)
xx(县扶贫办党组成员)
xx(县扶贫办副主任)
xx(县扶贫办副主任)
xx(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
专项办公室根据情况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行业部门、乡(镇)核实、处置风险隐患等工作进展,对基层普查、部门筛查、信访倒查、专项督查、全面巡察、县级排查等各种渠道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整合分类,移交相关乡(镇)、部门处置。办公室设在扶贫办,上报资料联系人:
xx,电话:xx;xx,电话:xx。
2、行业归口处置。县直行业扶贫部门要对照专项办公室反馈的脱贫攻坚领域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到岗到人,能立即处置的要立整立改,对不能及时解决和需要长期督办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分阶段盯住解决,对涉及面广或不能处置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县专项办公室。
3、联动协同处置。县专项办公室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就涉及部门多、处置时间长、处置难度大、影响面广等风险隐患线索,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制定对策共同解决,协调处置。
(三)追责问责
1、在“发现环节”追责问责。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交等问题实施重点问责;对因失职失责导致扶贫领域发生风险隐患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既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又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督和专项责任。
2、在“处置环节”追责问责。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懒散拖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风险隐患问题久拖不改、处置不力的,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对群众多次举报或多名群众集中反映仍然久拖不处置,导致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并实行提级追责问责,追究村级和基层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行业部门责任。
(四)集中通报
县专项办公室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集中通报扶贫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久拖不处置或处置不力等情况,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导致发生重大风险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核查核实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政、行业扶贫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扛起第一责任,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做到重要事件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处置情况亲自督查,即报即处,确保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落实落细落地。
(二)层层压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依据各自职责,积极履职尽责,把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谋划、部署、推动。县行业扶贫部门就抓好本系统内风险隐患筛查和处置工作负直接责任;乡村主要领导和基层人员就做好辖区内的隐患排查和上报工作负具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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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因凤凰飞临的传说而得名,清乾隆元年(1736年)“改土归流”建县。**是部级贫困县,总人口33万,国土面积1342平方公里,下辖6镇2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85个村、11个社区。基本县情概括起来有四大特点:
三省交界“窗口县”。地处湖北西南端、武陵山区腹地,南临湘西、西接渝东,“一脚踏三省”,历来是鄂湘渝边区之要冲和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是湖北“西大门”。县城与湖南省龙山县城一水相依,一桥相连,为全国跨省最近的两个县城,两县人民融合发展、唇齿相依、亲如一家,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1年经国务院批复,两县跨省协作,共同建设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龙凤示范区),在城市规划建设、金融、公交、通讯、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现同城一体化,是全国第一个跨省部级经济协作示范区。
土家文化“发祥县”。全县共有26个少数民族,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56%(其中土家族占34%,苗族占20%),是全国第一个土家族自治县(国务院1979年批复建立**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后恢复县建制),为土家文化重要发祥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原生态摆手舞之乡,原生态摆手舞多次走出国门(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参加展演。早在3000多年前,土家先民即在酉水河流域开疆拓土,繁衍生息,创造了古老文明和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散毛宣抚司,是土家族聚居区最早设立的土司之一,相继建立七大土司(散毛司、大旺司、腊壁司、东流司、卯洞司、漫水司、百户司),其中卯洞土司有《卯洞司志》传世,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仙佛寺摩崖造像群始建于东晋咸康元年,距今近1700年历史,是江南最早、规模最大的摩崖石刻,宗教历史价值很高。
红色革命“老区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27年,中国共产党**支部成立,董必武的学生、**人张昌岐任支部书记。随后,**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相继建立。先后有两万多人参加革命,三千多人壮烈牺牲,贺龙、肖克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留下过光辉足迹。境内至今仍保存有接龙桥、板沙界起义遗址等,红色文化影响深远,是60多年深藏功名、坚守初心、不忘本色,“战斗英雄”“人民功臣”“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工作生活的地方。
自然资源“富集县”。全县平均海拔680米,地势平坦,低山平坝地区占国土面积60%以上,处于北纬30度,年均降雨量1400毫米,全年气候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热同季,气候宜人。森林覆盖率达到56.5%,常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以上,拥有“中华杨梅第一树”“中国金丝桐油之乡”(周恩来总理1958年4月亲授匾牌,题词“**金丝桐油,全国质量第一”)“中国藤茶第一县”(全国面积最大,**藤茶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美名,页岩气资源储量丰富(初步探明理论储量近千亿立方米)。
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2014年建档立卡时,我县贫困规模为21913户79074人,动态调整后贫困规模为20740户74047人,贫困发生率为28.05%。到2018年底,46个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出列,历年累计脱贫20617户73030人,目前留存376户1160人。2019年,**顺利通过省、国家脱贫验收。在2018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中,**群众认可度为98.57%。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尽锐出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2017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4件,追责问责618人,通报典型案例33期88起157人。
三、**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情况
(一)聚焦“两个维护”,持续监督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
1.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018年4月视察湖北后,我们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先后通过中心组学习、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学习,坚持每周三夜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重点在强化执纪问责,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全面好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求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研讨班,2019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县纪委监委不仅带头学习,还组织开展了针对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检查,敦促各单位对漏学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建强驻村“尖刀班”和结对帮扶队伍。县乡村(包括省州工作队)选派1786名干部,成立188个“尖刀班”下沉驻村,组平0.98人,基本实现一组一干。“尖刀班”覆盖所有行政村,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工作制度。全县736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0740户贫困户,平均每人帮扶2.8户,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宣传扶贫政策、沟通联络感情。
2019年我县整县脱贫摘帽后,深入学习领会在重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按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抓好留存人口脱贫和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后半篇文章”。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概括起来为“四个不抓巩固”。一是摘帽不摘责任抓巩固。2019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扶贫工作,下发脱贫攻坚1号令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坚持每月召开调度会1次,县委书记、县长作具体安排部署,继续压实从县领导到村“尖刀班”各个层面干部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摘帽不摘政策抓巩固。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三是摘帽不摘帮扶抓巩固。执行“尖刀班”驻村一线作战工作机制,“尖刀班”由各级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组成,严格实行“五天四夜”“三个在村”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尖刀”作用,结对帮扶干部每年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8次。四是摘帽不摘监管抓巩固。加强项目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统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来财农发〔2019〕9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县8个乡镇2018年268个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强督查指导,出台《**2019年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方案》,进一步统筹全县精准脱贫督查指导工作力量,成立8个督查指导小组驻8个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工作,2019年1-7月来,共现场交办问题277个,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落实“县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遍访所有贫困户、村支部书记遍访所有农户”的“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2个重点贫困村和1-2个贫困发生率偏高、脱贫短板较多、工作基础较弱的村。县委书记、县长带头认领最贫困的乡镇和村,进村入户调研500余次,下达督战令30个,督办问题171个。其他县领导、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到所联系村,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2.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2019年2月19日,县委印发《**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细化了整改步骤、明确了整改时限、强化了组织保障。根据省、州相关要求,2019年4月22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制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排查整改工作责任的通知》,针对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再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理清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报送排查问题清单、县直牵头部门归类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通过排查,我县共存在28个具体问题,451个个性问题,其中:中央巡视组反馈我县3个具体问题;对照4类14项56个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出25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需要长期坚持的正在持续推进中。其中针对我委牵头的10个具体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共排查出个性问题25个,其中:点对点问题2个,整改完成2个;举一反三、面上问题共23个,整改完成2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监委监委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监督责任,组建5个工作专班,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县巡察办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对党委政府及县直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把自己摆进去,从本级改起”,做精做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监督。
聚焦“五级书记一起抓”,督促县管干部向县委专题报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252余人次,问责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等40人。2018年10月10日,对两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并通报。其中,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担任业主的旧司镇小河村便民铁索桥项目建设总体严重滞后,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该局局长李毅因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大河镇党委副书记杨志远因对联系村脱贫攻坚协调督办不力,对村情不熟悉、工作不细致,对村卫生室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协调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被免职。
聚焦监督责任。2017年7月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组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班。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关于2018年至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统筹发力,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与信访举报、财政检查、专项审计等线索互通、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查找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并发挥出重要作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可视频通话的“云视频远程信访”系统,开通963888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和“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构筑“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体系。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大起底”,2017年共清理十八大以来326件问题线索并进行核查。深入开展信访清零和“两走四见”活动,85名纪检干部与信访群众结对,2019年以来,累计解决问题360个,化解信访件51件。
为找准查实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2016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运用大数据软件对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生成问题线索逐一入户核查,对查实问题线索区分情形问责整改。4年以来共核查问题线索53890条,查实17865条,追责问责505人,其中立案审查87人。
(三)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积极落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治监督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六条措施》,印发《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共**纪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件事》,组织全县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2019年6月,组建专班,结合整治信访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全县8个乡镇信访工作及乡镇纪委“两走四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出8个方面的问题,印发通报1期,检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 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并上报了书面报告。二是2019年5月20日至23日,联合县委办、政府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类问题开展暗访督查。三是每月对县委办、政府办以及乡镇党委政府的发文、召开会议、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监督,确保实现年减幅达30%—50%目标。2019年7月,对5个发文办会减幅未达标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四是针对每月10日“扶贫日”活动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问题,向县脱贫攻指挥部及县委分管副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从6月起取消每月“扶贫日”活动。五是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发放至全县8乡镇和95个县直单位学习。
3.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3起,追责问责13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典型案例21起26人。2018年重点督查了旧司镇柏杨村、翔凤镇望水村等村,公开通报曝光了检查中发现的柏杨村尖刀班整改督战队发现问题不及时、翔凤镇望水村尖刀班工作作风不实等典型案例,给予柏杨村尖刀班班长(县石油公司经理)陈东风、望水村尖刀班班长(**经济开发区干部)费彬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4月15日举办了“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为主题的电视问政活动,问政2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立案审查1人。
(四)“既沉下去,又游上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配合州委对全县8个乡镇196个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发现6大类23个方面共84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县委巡察20个县直单位。
对突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17年开展了“贫困户残疾证办理”“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监管”“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治理活动。共清理应办而未办证的残疾人687人,为71名已办证未申报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及时申报领取“两项补贴”,清理注销残疾证399个;发现中小学贫困学生营养餐方面问题13条;发现产业扶贫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1个,县纪委监委督促立行立改。针对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专项督查,2017年,组织6个暗访组,暗访6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发现问题45个。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重点查处了31个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53人。公开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7期26起39人4个单位,其中: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案例8起22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2起3人。
(五)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17年共受理问题线索300件,追责问责220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73人次,其中党政务处分49人次;2018年受理问题线索409件,追责问责233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91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2人次,移送司法1人;2019年至今,受理问题线索104件,追责问责165人,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39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2019年以来,问题线索件数和问责人数相比2018年同期呈下降态势,主要因为压力被逐渐传导下去,脱贫攻坚工作在逐步落实,干部严守纪律的意识得到了加强。2018年5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百福司镇2012年至2014年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特色民居改造的问题,州、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涉及的4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20名、其他人员16名,对百福司镇原建管办主任杨飞依法采取留置措施,杨飞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六)在整县脱贫攻坚中,**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为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中,总结出部分经验,探索建立了部分制度,主要有以下四点:
1.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
(1)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县委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2017年至至今,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40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2018年3月对大河镇党委书记黄祥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通报批评。
(2)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脱贫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县财政、县审计、县住建、县扶贫办等单位定期移送扶贫领域发现问题线索,2018年共计收到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63条。督促县易迁办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问题、农业部门对产业扶贫政策落实问题、民政和残联部门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问题分别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2018年10月,对“五个一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免职2人,诫勉谈话4人、其他组织处理34人。2018年10月对县农路局局长李毅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给予免职处理;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力的驻村单位县烟叶公司、县建行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约谈,督促单位履职尽责。
(3)压紧压实干部帮扶责任。督战队将帮扶责任作为重点督战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帮扶责任落实落地,对帮扶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严肃处理,2018年通报曝光帮扶责任不力问题316个。对县卫计局干部尹凤城2018年只到贫困户家走访一次且贫困户认可度不高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并全县通报批评。
2.开展同级监督
**通过深入学习州纪委关于**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的3个办法,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出台县纪委监督县委及其委员“1+5”工作方案,一份监督清单,让监督对象易于接受监督;五种监督方式,通过谈心谈话、议事决策意见、用好四书(工作提醒书、廉政风险预警书、“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整改建议书)、开展专项检查、请示报告,使监督方式方法实体化。2019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与县委常委谈心谈话1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5次,请示报告4次,发出9份工作提醒书、1份廉政风险预警书、5份整改建议书,收到“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书13份。通过加强同级监督,有力推动了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如:针对部分单位巡视整改推进缓慢问题,县纪委向县委及县委书记发出工作提醒书,县委及时研究调整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明显提质提效;根据县纪委意见,县委取消了“扶贫日”活动和二十项重点工作每月督查。同时,指导支持乡镇纪委开展监督乡镇党委工作,形成县乡同级监督“一盘棋”格局,确保同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9月,恩施州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县同级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同级监督,进一步巩固了扶贫领域整治监督成效,为整县脱贫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3.开展“党的政策到我家”平台项目试点
为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的优势,开展“党的政策到我家”项目试点,升级改版“**惠民政策落实智慧监督平台”,前移惠民政策落实监督关口,实现事前、事中监督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督促职能部门及时公示公开57惠民政策,2019年1-10月共公示公开2.39亿惠民资金发放情况,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查询57项党的惠民政策内容和落实情况、资金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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